別墅區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水印長堤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為保持水印長堤干凈整潔,使業主(住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實行垃圾袋裝化,各業主(住戶)傾倒垃圾時,應系好垃圾袋放入專門設置的垃圾桶(袋)內。
二、不準亂倒垃圾、污水、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和大小便。
三、公共場所不準亂涂畫、亂張貼、亂搭掛(如廣告、標語、橫額、傳單等),違者必須限期清理并恢復原樣。
四、飼養寵物的業主(住戶),應先向政府機關申領許可證并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寵物,不得讓寵物大聲嚎叫、傷及他人及在公共場地大小便,違者將視情節予以依法處罰。
五、嚴禁踐踏、占用綠化地,損壞、涂改建筑小品。
六、不準隨意移動垃圾桶的擺放位置。
七、業主(住戶)在裝修過程中不得將裝修垃圾及廢物棄扔公共區域,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淆,要保持環境清潔,做到一日一清。
八、保持小區安靜,不得在公眾休息時間(12:00--14:00;23:00--7:00)制造噪音影響他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