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業廣場餐飲經營管理規定
商業廣場餐飲經營管理規定
第1條 從業人員要求辦理健康證、嚴格按衛生防疫部門規定執行。
第2條 從業人員要求上崗穿著工衣,佩戴工帽,違者罰款50元。
第3條 從業人員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四勤三不',即勤理發、勤刮臉、勤洗澡、勤剪指甲,不戴戒指、不化濃妝、不涂指甲油。違者每人每項罰款5元。
第4五條 凡制作飯菜、食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輔料如油、面、米、豬肉、醬油、醋及筷子、餐盒、食品袋等就餐用品,要做到慎重選擇,不采購腐爛變質、質量低劣的原料。違者罰款500元。
第5條 瓶裝飲料及定型包裝食品要向供貨商索要'三證','三證'不齊全的商品,不得上柜。違者每個品種罰款100元。
第6條 凡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須清洗消毒或加套食品包裝專用袋后使用,灶具每日清潔,清洗,保持干凈整潔。違者每次每項罰款50元。
第7條 所有食品上柜前須經檢驗,做到上柜食品無變質、無過期,違者每次每項罰款200元;如有將變質、變味、過期不潔的食品出售給顧客,而引起顧客投訴的、經查證屬實后罰款1000元;給顧客身體健康造成危害、并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者罰款1000元,并承擔顧客的醫藥費等費用;如發生食物中毒等惡性事件,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第8條 食品加工存放過程中生熟隔離,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使用售貨工具或戴專用手套。違者罰款50元。
第9條 每周徹底清洗柜臺、冰箱、冰柜、貨架、消毒柜、微波爐等經營設施,每日清洗垃圾桶,垃圾不得過夜存放。違者每次每項罰款50元。
第10條 營業期間,公共就餐區衛生屬商場保潔清理,店鋪及店鋪外一米內屬商戶自行清掃范圍。
第11條 如營業期間未按照商場有關規定執行,對所出售食品質量未嚴格把關從而造成相關職能部門處罰的,其相應責任由經營者自行承擔,并處于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