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城進場公司家裝工程保修期服務管理規定
進場公司家裝工程保修期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進場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定家裝合同后,必須承諾至少半年的保修期并對監章合同承諾終生維修,同時填制由**統一印制的'保修書';
第二條 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算起;
第三條 進場裝飾公司在工竣工后應向客戶提供水、電方面的施工圖;
第四條 保修期內由于裝飾公司施工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無條 件進行維修;
第五條 保修期內如屬客戶使用不當造成裝飾面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裝飾公司可酌情收費維修;
第六條 已過保修期的監章工程,如經客戶要求維護的,裝飾公司可按要求收取相關費用(含拆除、人工、材料等費);
第七條 如拒不履行'保修書'的有關承諾,又經有關部門核實確系裝飾公司裝修質量問題者,本市場將動用該公司質量保證金對消費者先行代賠,然后通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后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