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機安全管理措施
項目部管理措施對塔機安全使用建立監理監督、項目部管理、作業人員實施的管理機制。
(1)塔吊司機(十不準)
1)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3)違章指揮不吊
4)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起重機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7)吊物被埋地下不吊
8)作業場所光線陰暗或視線不清不吊
9)斜拉吊物不吊
10)有棱角的吊物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吊
(2)塔機司機應選派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操作技能高,熟悉塔機的性能及有一定的經驗的人持證上崗。實行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能者上,劣者下。
(3)塔機司機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作業交底,要根據本項目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交底,交底要履行簽字手續。
(4)定期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及換發有效證件,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5)督促切實做好對塔機的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
①日常檢查由塔機機長和操作人員實施,檢查情況要記錄在臺班及交接班記錄中,重要情況要及時報修或報告。
②安全部門在平時巡檢的基礎上,每月進行一次例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涉及安全危險的問題,必須下整改單,督促整改并進行復查。
③對塔機的保養實行日常保養、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的制度。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完成任務,利用班前、班后和間隙時間作業。一級保養由機長負責按排完成,每月一次。二級保養由現場機電工長組織完成,每三個月一次。保養均要做好記錄,交有關部門備查。
④對塔機的維修由安裝單位負責,現場維修必須及時滿足施工需要,隨時保證塔機正常運行,基地修理必須全面徹底修復故障和毛病,恢復原有性能水平。維修和修理都要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后備查。
(6)塔機指揮人員應選派責任心強,有工作經驗,有上崗證的人專業指揮,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用標準語音指揮,使用對講機必須聲音洪亮、清晰,無干擾,不串臺。另外,指揮人員要對司索和吊斗、吊籠進行檢查監控,確保起重吊運作業的安全。
(7)加強對塔機的現場管理,安全合理用好塔機
①控制作業時間,對節假日和加夜班進行合理安排和調度,防止設備和人員疲勞作業。同時每月安排適當的時間對設備進行例行保養。
②嚴格執行塔機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塔吊的“十不吊”原則,堅決禁止盲目指揮和違章冒險作業。
③對塔機的安拆、頂升、附墻作業建立審批制度,由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實行,監理進行現場監督,防止發生交叉作業干擾和碰撞事故。
④經常定期對塔機的作業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第2篇 塔機安全使用管理辦法淺淡
一、塔機購置(租用)
1.塔機購置必須向具備有效生產許可證的專業廠家購買,并由生產廠家提供整機合格證、高強度連接螺栓質保書、起重鋼絲繩質保書和其它通用零部件的質保書及塔機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2.租用外部塔機:①必須簽訂書面租用協議,協議中雙方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不允許向私人、個體戶租用;②塔機機況必須良好,無任何私自改裝行為,安全裝置應齊全,使用期未超過五年;③出租方必須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本塔機出廠合格證(原件)和使用說明書及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報告。
3.購置二手塔機應確定:①使用期未超過三年;②安全裝置齊全,機況良好;③整機合格證(原件)及有關技術資料齊全;④生產廠家未轉產或關門息業。
4.禁止購置國家已明令淘汰、技術落后的塔機(tq60、tq80塔機、qt16、qt20、qt25井架式塔機),以及已關閉或轉產的生產廠家塔機。
二、塔機裝拆
1.塔機安裝前或拆卸后,必須進行整修保養(做好記錄):①由機管員、安全員組織機長、司機、機修工對塔吊各高強度連接螺栓、鋼結構焊縫、銷軸、鋼絲繩、安全裝置、頂升裝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細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修(更換)消除;②檢查整修后,必須對塔機鋼結構進行除銹、防腐處理;③所有銷軸、連接螺栓進行涂油保養,使用過的開口銷一律不準重復使用。
2.租用和新購置塔機,如由外單位進行裝拆:①必須簽訂書面裝拆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蓋雙方單位公章;②裝拆單位必須提供企業有效塔吊裝拆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寫明裝拆地點,加蓋企業公章(紅印);③裝拆單位必須提供裝拆人員的上崗證原件。
3.標準節高強度連接螺栓使用:
①凡標準節每角采用一只連接螺栓的塔吊,每次安裝時,其基礎節及以上二節共12只高強度連接螺栓必須使用新螺栓,并刷上使用顏色,第一次刷綠色漆,第二次刷黃色漆,第三次刷紅色漆,第三次使用后報廢銷毀;
②凡新購置標準節高強度連接螺栓,都應刷上使用次數標色漆,嚴格控制,禁止超期使用。
③對現有的已確認重復使用三次以上高強度連接螺栓必須給予報廢銷毀;
4.在塔機安裝前,發現鋼結構(標準節、大臂、后平臂、套架)嚴重銹蝕(包括重要部位焊縫)、變形或運轉機況差,不能確保正常安全使用的,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實測檢定,嚴禁冒險安裝使用。
5.塔機裝拆必須事先編制書面方案,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能實施。
6.塔機基礎應嚴格按照廠方施工圖要求制作,基礎預埋螺栓配置應具備材質檢測合格報告,塔吊安裝前應提供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砼基礎檢測合格報告。塔機壓重必須采用砼預制塊,禁止使用磚塊。對吊點已破損、砼開裂的砼壓塊應停止使用。
7.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教育,戴好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合格的安全帶,腳穿防滑膠鞋,配備工具袋。
8.安裝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9.安裝作業區要設立警戒區,掛牌示警,并有專人監護。
10.安裝前機管員必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特別要對液壓頂升機構進行檢查測試,確保正常使用,以及檢查各種吊索、吊具、板手、鐵錘等工具。
11.嚴格按照塔機施工說明書要求的程序進行裝拆,人員配備充足、分工要明確,要有專人負責指揮(機管員),專人(機長)負責操作液壓頂升裝置。
12.塔機頂升前,應將大臂順著安裝方向固定牢固,嚴禁轉動,及時收聽氣象預報,四級以上風必須停止頂升作業。
13.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天氣應停止吊裝作業,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14.高空作業必須將工具放在工具包里,不準隨意亂放,禁止向下拋扔物件。
15.汽車吊作業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起重繩、制動裝置應完好有效,嚴禁超載使用。
16.吊運物件必須綁扎牢固,保持平穩,前后大臂應牽掛風繩,小、散件應采用箱籠吊運。
17.塔機各種連接螺栓、未鍍鋅的銷軸必須進行防銹保護,特別是基礎部位,應采取嚴密的防銹措施。
18.塔機安裝結束后,在自檢的基礎上,報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檢測,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19.塔機拆卸經檢查、整修、保養后暫不安裝的,應妥善堆放、保管,避免浸水腐蝕。
三、塔機操作
1.塔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有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2.塔機作業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3.作業前必須對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線路、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進行全面了解。
4.塔機標準節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掛設大型宣傳標語及其他擋風材料。
5.嚴禁未經生產廠家同意,在塔機上擅自變更其材料和設施或減少塔機上任何設施。
6.維修電工應每天對塔機電器裝置及塔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完備,靈敏可靠。嚴禁使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第3篇 塔機的安拆管理專項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塔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員在場監護,安全作業措施方案如下:
一、塔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機附近,電源開關應符合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二、塔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設計要求。
三、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四、頂升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五、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它作業。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六、頂升到規定高度后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后方可繼續頂升。塔身高出固定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原廠規定。
七、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情況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應符合規定要求。
八、如同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安裝、拆卸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九、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的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十、塔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用經緯儀檢查其垂直度,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
十一、塔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回轉、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重量限制器及斷繩保護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四川新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
第4篇 探討塔機安全使用管理
摘 要: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作為建筑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機械,如何加強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引起了生產廠家、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本文就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做一探討,以期更好地把這項工作做好。
關鍵詞: 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
0 引言
隨著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對建筑施工機械,尤其是對塔式起重機等需求量在急劇增加。如何進一步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就顯得特別重要了。現就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結合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體會談幾點看法,希望能對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有所裨益。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和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卸許可證、使用說明、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全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 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的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斜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 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保保險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接觸或任意調節。
5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重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6電器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功率動作的時間不超過0.1s。司機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器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器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7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8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式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一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9 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劃,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禁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縫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對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器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11退出機制
國家明令淘汰機型要堅決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機在鑒定修復后要限制載荷使用。還有一些私自改裝的塔機及私人從事組憑的塔機,這部分塔機年代較久,二手購進價格便宜,不愿意多投入資金維修,因而故障頻出,這些都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應該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解決這一問題。
12結語
通過加強對塔機幾個方面的安全管理,有效的預防塔機在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事故的發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實踐證明,只要各個施工企業、生產廠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塔機檢測機構都能按照上述各個環節來做,加強塔機的安全專項治理,就能夠有效的控制重大塔機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5篇 塔吊塔機的安全使用與正確管理
塔吊塔機作為建筑施工的主要建筑機械,其起升高度大,覆蓋面廣等而被廣泛使用于建筑施工,擔負著主要的垂直運輸工作;又因為其具有重心高、危險性大等特點,經常會發生不可預料的安全事故,嚴重的會導致機毀人亡的重大事故。因此,如何加強塔吊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引起了生產廠家、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本文將以明威公司實際生產管理多年的使用、管理和檢測經驗,就塔吊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做簡單的探討,更好的做好塔吊塔機使用中的安全性。
1、資料管理施工企業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安全距離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表1要求的要塔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我們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將我們的工作重心前移,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設單位統一協調。
5、安全裝置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
6、穩定性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第6篇 探討塔機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摘 要: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作為建筑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機械,如何加強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引起了生產廠家、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本文就塔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做一探討,以期更好地把這項工作做好。
關鍵詞: 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
0 引言
隨著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對建筑施工機械,尤其是對塔式起重機等需求量在急劇增加。如何進一步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就顯得特別重要了。現就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結合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體會談幾點看法,希望能對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有所裨益。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和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卸許可證、使用說明、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全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 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的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斜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 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保保險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接觸或任意調節。
5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重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6電器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功率動作的時間不超過0.1s。司機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器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器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7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8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式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一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9 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劃,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禁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縫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對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器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11退出機制
國家明令淘汰機型要堅決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機在鑒定修復后要限制載荷使用。還有一些私自改裝的塔機及私人從事組憑的塔機,這部分塔機年代較久,二手購進價格便宜,不愿意多投入資金維修,因而故障頻出,這些都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應該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解決這一問題。
12結語
通過加強對塔機幾個方面的安全管理,有效的預防塔機在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事故的發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實踐證明,只要各個施工企業、生產廠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塔機檢測機構都能按照上述各個環節來做,加強塔機的安全專項治理,就能夠有效的控制重大塔機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7篇 塔機的安、拆管理專項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塔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員在場監護,安全作業措施方案如下:
一、塔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機附近,電源開關應符合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二、塔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設計要求。
三、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四、頂升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五、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它作業。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六、頂升到規定高度后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后方可繼續頂升。塔身高出固定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原廠規定。
七、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情況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應符合規定要求。
八、如同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安裝、拆卸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九、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的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十、塔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用經緯儀檢查其垂直度,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
十一、塔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回轉、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重量限制器及斷繩保護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四川新華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
第8篇 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
1.塔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有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2.塔機作業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3.作業前必須對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線路、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進行全面了解。
4.塔機標準節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掛設大型宣傳標語及其他擋風材料。
5.嚴禁未經生產廠家同意,在塔機上擅自變更其材料和設施或減少塔機上任何設施。
6.維修電工應每天對塔機電器裝置及塔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完備,靈敏可靠。嚴禁使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7.每天作業前司機和指揮應檢查各種吊索、吊具和吊鉤保險的完好狀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險作業。
8.塔機司機每天上、下班,都必須檢查各高強度連接螺栓(特別是基礎部位)及鋼結構焊縫、各連接銷軸(包括開口銷)、各動滑輪、鋼絲繩、起重制動裝置、安全裝置等重要部位(件),發現隱患及時報告或排除,嚴禁帶病使用。運轉記錄本中必須有每天檢查情況記載。
9.每星期應對塔機各標準節連接螺栓緊固一次、塔機垂直度測量一次。
10.塔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塔機吊鉤與架空線路的水平安全距離必須大于6米: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必須搭設安全防護屏障或停電施工;在塔機大臂回轉范圍內,不得有外電高壓線路;禁止塔機在外電高壓線下方安裝、使用。
11.塔機使用的鋼絲繩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型塔機的要求,應以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作使用依據。
12.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聯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線繩直徑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
14.鋼絲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量不得少于3個,最后一個卡子距繩頭不得小于0、14米。繩卡夾板應在受力的一側“u”形螺栓須在鋼絲繩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應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左右。繩卡固定后,待鋼絲繩受力后應再次緊固。繩卡匹配表:
鋼絲繩直徑mm
10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 3 4 5 6 7
繩卡間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5.進行塔機吊鉤升降、回轉、變幅、行走等到動作前,應鳴號示意。
16.作業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塔機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17.作業時,重物下方不準有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用塔機吊運人員。
18.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禁止開限位超負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嚴禁用塔機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物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0.塔機提升和降落速度應均勻,左右回轉動作應平穩。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當回轉未停穩時,不得作反向動作。
21.塔機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停機,檢查塔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檢查無誤后,方能繼續起吊.
22.起吊重物應綁扎牢固,保證平穩,對可能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不允許單點吊物。不準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位置或記號綁扎,綁扎吊索與物件的夾角不準小于30度。
23.吊物時,長、短料應分開,小型物料應采用箱籠。
24.在雨雪天作業時,先進行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到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機露天作業。
25.每個工作日后,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位及鋼絲繩的連接部位進行檢查。鋼絲繩表面磨損或腐蝕使其名義直徑減少7%時,或在規定的長度內斷絲根數達到以下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鋼絲繩結構形式
斷絲長度范圍d=直徑 鋼絲繩型號
6×19 6×37 6×61 18×19
交捻
6d 10 19 29 27
30d 19 38 58 54
順捻
6d 5 10 15 18
30d 10 19 30 27
26.作業后,塔機吊鉤升至上限位,小車收進,操縱桿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關閉駕駛室門窗。軌道式塔機應開至軌道中部停放,并用夾軌鉗夾緊在軌道上。
27.作業中途休息時,不允許物件吊在空中。
第9篇 淺談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安全管理現狀與對策
一、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的安全管理的現狀。
目前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多為私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除國有大型企業外,安全管理較為規范,這類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問題較多,隱患突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管理層安全意識不強,管理者多為其他行業轉行過來的,在管理上重生產,輕安全,沒有按國家規范建立企業的安全管理機制,企業在條件不許可、機制未完善的情況下急切上馬,把經濟效益擺在第一位,造成安全管理上的空檔,管理不到位。
2、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這些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建立企業各個崗位的安全職責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使安全工作無法落到實處,在企業中安全工作無章可循,直接影響企業安全工作的落實。
3、企業建筑和設施未經審核驗收投入使用,目前這類中小型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的建筑、船塢、平臺、車間、倉庫及廠區內的設施在建設中未報公安機構審核,更談不上驗收,在企業中先天性留下隱患。
4、電氣設施隱患突出。企業在建設時未經設計,自行安裝電器線路和設施,選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在防爆地方未按規范要求安裝防爆設施,在企業工作時,隨意拉接臨時電線,留下隱患突出。
5、氣源設施不規范。這類企業在修造船中有大量的鋼材切割,在生產中需要大量的氧氣、乙炔氣,一些企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自行裝置簡易設施進行溶解乙炔氣,用自制安裝的管道將乙炔氣輸送到作業點,并自行進行乙炔沖裝。若稍有不慎,極易造成、爆炸事故。
6、水源不足。這類小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多為沿海岸線而建,沒有水源的設施,雖在發生時能就地吸取海水在能撲救中發揮作用,但受潮汐影響,每天都有12小時以上時間無法取吸潮水。
7、員工安全素質低,流動性大。企業工作呈季節性,業務不飽和,企業為節約成本只招一些管理人員、技術骨干為固定工,其他人員隨企業的業務工作開展情況,而隨時增減。新到企業的員工都是臨時的,多則干了一、二個月,少則幾天,臨時員工沒有受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沒有落實持證上崗,在工作中隨意操作極意造成安全隱患。
二、加強塔機施工電梯租賃企業安全管理的對策。
1、加強企業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的安全教育,通過培訓、宣傳等形式,提高企業的責任人、管理人的安全意識,要求他們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對企業進行管理,建立企業的安全管理機制,為企業的安全工作奠定基礎。
2、依據《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在企業中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并在企業中實施,規范企業員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在企業初建時,監督人員應提前介入,督促企業在選址、建設中應按《法》和《建筑設計規范》要求,應報公安機構審核,并嚴格按照《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在峻工后須經機構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杜絕企業在選址和建設中留下隱患。
4、企業在建設和安裝時應經過有資質的設計部門對企業中的電氣路線進行設計,應購買合格的電氣設備和產品。在企業易燃易爆的場所,電氣設備應按要求安裝防爆設施。經常使用的臨時加工修造場所,應安裝固定的配電箱柜,以減少接拉臨時電線的概率,確保用電過程的安全。
5、企業要設立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分別儲存氧氣、乙炔氣、油漆等化學危險品,嚴禁自行簡易安裝乙炔溶解設施和制氧設施,嚴禁使用簡易自己安裝的管道輸送乙炔氣到工作點。在修理船舶使用氧氣、乙炔氣時,應按規定要求,使兩種氣體保持一定距離,禁止自行進行乙炔沖灌行為,在調劑和噴漆時要嚴格控制火源,以防燃燒爆炸事故發生。
6、此類企業雖沿江海而建,但隨著海水潮汐作用和枯水期,將發生水源不足的問題,在建立企業時應優先故慮到水源,應建造大容量的高位水池或水塔,以保證應急時用水,也可在修船平臺、船塢附近建設儲水池,以保證用水。
7、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企業在每項開業作業前應對員工開展上崗前安全培訓和企業操作規程的學習,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到提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能有效的杜絕事故的發生,對電氣焊等工種,持證上崗,同時企業管理人員到進行跟班、督促、檢查、防范與未然。
8、企業中應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建立企業義務隊,義務隊應根據企業的特點,每年組織一至二次撲救演練,提高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10篇 塔機和施工升降機安全管理措施
從近年來建筑工程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發生事故的情況看,主要是由以下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有關國家建筑安全的法規落實不到位,對于到達使用年限的塔機、施工升降機未及時報廢或進行安全評估,對于進行設備大修后的設備也未進行試驗檢測。設備安裝、拆除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不符合現場實際,安裝、拆除前未進行認真的安全技術交底,裝拆過程中也未嚴格按方案執行。設備的維修、檢測、保養等無人管理的情況。二是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拆裝人員、吊裝指揮人員等,必須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但是在實際現場施工過程中,存在著人員無證上崗、或是邊上崗邊學習、或是工人隨意亂開的現象。加之指揮不規范或未到現場指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為了趕工期而超載操作、疲勞操作等等。三是起重機械設備本身的因素。有的設備存在著設計問題或材料質量問題,有的因長時間超載工作,造成其結構件出現裂紋、焊縫開裂的情況。加之在使用過程中,缺乏日常的維護保養,設備安全裝置不全,如缺少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吊鉤保險等,有的為了運送建筑材料的需要,不顧安全規定,故意將限位裝置拆除,易導致設備事故。
針對上述情況,如果放松管理,一旦發生事故,極可能導致機毀人亡,造成無法預料的嚴重后果,不僅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而且會造成不可忽視的社會負面影響,更重要的是會造成家庭的破碎和社會的不穩定。我覺得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強安裝前的管理工作。
如今,施工現場使用的塔機和外用電梯,一般都不是施工企業自身的,安裝拆卸工人和操作司機也由租賃單位提供,項目部很難熟悉設備、安裝拆卸工人和操作司機的素質、技能等,為最大限度地預防機械設備事故。一要嚴把產品的質量關。建筑起重機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標準,要在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告知中,檢查是否是國家、省市推廣的新產品,還是限制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產品。要檢查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材料,包括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修理和技術改造資料、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轉記錄、故障記錄等。要檢查設備的各種限位、保險是否齊全。要檢查設備的鋼結構有無變形、損傷的情況。要檢查設備上的電器、電纜、鋼絲繩是否完好。對在檢查過程中查出的缺少的資料和零部件,以及損壞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時補齊和修復,切實把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入口和日常的監管把嚴、把實、把好。二要簽定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的租賃、安拆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塔機和外用電梯進場前,項目部應和設備出租單位簽定租賃、安拆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若出租單位不具備安拆資質,還需找家安拆單位,由項目部、出租單位和安拆單位簽定三方合同及三方安全管理協議。合同和協議應明確:項目部所需設備的型號和性能;項目部要提供設備進退場、安拆、附墻加節等環節必需的安全施工環境;出租單位必須提供合法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安拆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拆裝資質證書,且安拆單位的資質要與設備相匹配;安拆人員、操作人員、信號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各方在設備進場、安裝、使用、拆除、退場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責任。三要明確設備的管理人員。在項目安全管理體系構架內,必須明確塔機和外用電梯的主管領導和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使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具體到人。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的責任心和素質直接影響著主管領導對該設備的管理指令,直接關系到設備的安全。要求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要對能直接解決的問題盡快解決,對不能解決的重要問題要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使需要解決的問題都能得到及時而有效的解決,避免問題進一步發展釀成事故。
二、加強安拆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除工作,也是一種危險性較大的工作,加強這項工作的管理,就能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預防事故的發生。一要抓好安裝、加節、附墻、拆除等重要過程的安全管理。塔機和外用電梯的安裝、加節、附墻、拆除存在較大的風險,對安全技術管理要求極高。設備安裝前,按要求編制設備安拆方案,經審核、審批后才能安裝。對于多臺塔機同時作業的施工現場,應編制群塔作業安全防護措施。設定警戒區域,并派專(兼)職機械設備管理員和監理人員全過程旁站監督,同時要求安拆單位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二要檢查安拆單位的持證情況。要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檢查有關管理人員的安全持證,即設備安拆的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塔機和施工升降機的安拆和使用涉及的特種作業較多,包括塔機安拆工、電工、司機、信號指揮、司索等。要檢查每個人的持證情況,即每個人都應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要檢查持證人和證件是否一致,證件是否在有效期。三要及時開展各種安全技術交底。在塔機和施工升降機從進入施工現場到退場的全過程中,每個環節開始前都應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進場前要對參與運輸和卸車的卡車司機、汽車吊司機及裝卸工人交底,現場內的卸車也有可能造成設備的損壞或人員的傷亡。安裝前,要根據現場情況對安裝單位及安裝人員交底,使用前要對司機、信號指揮交底,每次加節或附墻前要對安裝人員交底,拆除前還要對參與拆除的人員交底,做到事前有交底。四要做好設備使用前的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設備安裝基礎、架體垂直度、電氣設施、架體結構、傳動部位、安全裝置試驗及各種標識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限載牌、驗收合格牌、定機定人牌等)的懸掛。
三、加強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設備安裝好以后,更重要的就是日常的維修保養和監督檢查工作,它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關鍵環節。一要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對處于使用階段的塔機和外用電梯,項目部至少每月組織一次設備安全專項檢查。檢查各種保險、限位是否有效,連接螺栓有沒松動,銷軸的固定有無變化,傳動部位有無異響,附墻的連接,鋼絲繩的磨損以及電氣安全防護情況。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相關方(出租單位、安裝單位、施工單位)及時整改。節假日后、惡劣天氣后,也應對設備有針對性的檢查,試機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二要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做好塔機和外用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是確保設備正常工作、避免事故的基礎性工作。現在的工程往往工期很緊,參與施工的工人也很多,造成設備每天運轉十五六個小時,甚至二十幾個小時,有時還連續運轉多天,設備正常的維護保養沒辦法開展,迫不得已還要帶病運轉,增加了安全風險。項目部要充分協調,安排好現場各工種、各班組的施工、交叉作業和工序銜接,給設備留出一定的維護保養時間。三要加強對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要在三級安全教育的基礎上,對與設備有關的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塔機和外用電梯的司機以及信號指揮對設備的安全使用負有重要的責任,項目部要定期對他們開展安全教育,至少每月一次,結合當前施工階段的實際,要求他們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杜絕違章作業。對于使用設備的工人也要定期教育,要求他們遵章作業,安全使用,特別要教育他們不能強求司機或信號指揮違章作業。
第11篇 塔機操作安全管理辦法
1.塔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有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2.塔機作業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3.作業前必須對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線路、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進行全面了解。
4.塔機標準節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掛設大型宣傳標語及其他擋風材料。
5.嚴禁未經生產廠家同意,在塔機上擅自變更其材料和設施或減少塔機上任何設施。
6.維修電工應每天對塔機電器裝置及塔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完備,靈敏可靠。嚴禁使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7.每天作業前司機和指揮應檢查各種吊索、吊具和吊鉤保險的完好狀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險作業。
8.塔機司機每天上、下班,都必須檢查各高強度連接螺栓(特別是基礎部位)及鋼結構焊縫、各連接銷軸(包括開口銷)、各動滑輪、鋼絲繩、起重制動裝置、安全裝置等重要部位(件),發現隱患及時報告或排除,嚴禁帶病使用。運轉記錄本中必須有每天檢查情況記載。
9.每星期應對塔機各標準節連接螺栓緊固一次、塔機垂直度測量一次。
10.塔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塔機吊鉤與架空線路的水平安全距離必須大于6米: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必須搭設安全防護屏障或停電施工;在塔機大臂回轉范圍內,不得有外電高壓線路;禁止塔機在外電高壓線下方安裝、使用。
11.塔機使用的鋼絲繩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型塔機的要求,應以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作使用依據。
12.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聯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線繩直徑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
14.鋼絲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量不得少于3個,最后一個卡子距繩頭不得小于0、14米。繩卡夾板應在受力的一側“u”形螺栓須在鋼絲繩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應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左右。繩卡固定后,待鋼絲繩受力后應再次緊固。繩卡匹配表:
鋼絲繩直徑mm
10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 3 45 6 7
繩卡間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5.進行塔機吊鉤升降、回轉、變幅、行走等到動作前,應鳴號示意。
16.作業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塔機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17.作業時,重物下方不準有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用塔機吊運人員。
18.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禁止開限位超負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嚴禁用塔機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物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0.塔機提升和降落速度應均勻,左右回轉動作應平穩。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當回轉未停穩時,不得作反向動作。
21.塔機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停機,檢查塔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檢查無誤后,方能繼續起吊.
22.起吊重物應綁扎牢固,保證平穩,對可能晃動的重物,應拴拉繩。不允許單點吊物。不準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位置或記號綁扎,綁扎吊索與物件的夾角不準小于30度。
23.吊物時,長、短料應分開,小型物料應采用箱籠。
24.在雨雪天作業時,先進行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到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機露天作業。
25.每個工作日后,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位及鋼絲繩的連接部位進行檢查。鋼絲繩表面磨損或腐蝕使其名義直徑減少7%時,或在規定的長度內斷絲根數達到以下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鋼絲繩結構形式
斷絲長度范圍d=直徑 鋼絲繩型號
6×19 6×37 6×61 18×19
交捻
6d 10 19 29 27
30d 19 38 58 54
順捻
6d 5 10 15 18
30d 10 19 30 27
26.作業后,塔機吊鉤升至上限位,小車收進,操縱桿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關閉駕駛室門窗。軌道式塔機應開至軌道中部停放,并用夾軌鉗夾緊在軌道上。
27.作業中途休息時,不允許物件吊在空中。
第12篇 共友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近年來,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在施工中使用越來越廣泛,使用體量呈幾何式增長,提高了勞動生產率,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在大規模使用、“大干快上”的同時,也越來越多的暴露出一系列涉及技術、管理方面的問題,有些問題不能及時得到解決,久而久之的后果就是隱患、險情直至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使用階段
總包方、產權方管理脫節,“月檢”工作流于形式
司機、指揮、安裝等特種作業人員不能完全持證上崗,人證不符,年度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月檢”流于形式。
多塔作業存在的問題
塔吊作業面相互交叉情況多,容易出現碰撞、刮蹭甚至重大安全事故。
(二)監管階段
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建【2008】76號)規定,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出租或安裝前應當向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提交相關基本資料。現實情況是紙質資料與真實情況出現差距,產權備案要求設備提交信息量太少,容易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的問題,給設備以后的使用、管理埋下隱患。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實際上監督檢測只是一種靜態檢測,只代表檢驗檢測時設備的狀態,對于特種設備的工作狀態無法監管,無法抓到超重等違規作業,一旦出現事故也沒有依據判斷事故原因。
共友科技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項目實施意義
隨著國家政策的引導,城市的發展,各種建設工程規模不斷擴大,工藝流程紛繁復雜,如何搞好施工現場管理,減低事故發生頻率,杜絕各種違規操作和不文明施工行為一直是施工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關注的焦點。在治理建設施工安全隱患的具體工作中,各級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發布的指導意見,制定了以下八個主要的對策:加強對建筑工地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加強對塔機的超載保護管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加強對設備檢測檢驗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特種人員、三類人員的管理,包括入場、退場;證書抽樣檢查和繼續教育培訓;加強建筑信息化管理的建設工作;加強建筑企業、工程、設備的登記、審核工作;加強行業重大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雖然已經制定了明確的工作目標,但由于缺少切實有效的技術實施手段,在大量的建筑施工項目面前,建管部門及項目施工監管人員顯得力不從心。因此,如何在滿足上述建管部門的八個工作目標需求的同時,為建筑行業的安全質量管理提供全面、立體的監管系統,便成為黑龍江共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共友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項目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利用現代科技,優化監控手段,實現實時的、全過程的、不間斷的安全監管是該項目的具體實施意義。
黑龍江共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研制的“共友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旨在提高建筑行業安全監管水平和應急保障能力,促進區域建筑工程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提高。它的有效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建管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監控重大危險源,認真解決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排查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初步構建各級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管理信息系統,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和各項制度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研制依據:gbst-100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是共友科技依據國家標準gb/t 5031-2008、gb/t 28264-2008、建工行業標準jgj332-2014設計,基于物聯網和傳感網架構自主研發的高新技術產品,創造性的實現了針對塔機運行安全的開放性實時動態監控,完整提供從建設工地塔機單機運行到大型塔機集群交叉干涉作業的安全監控管理與預警報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