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積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反違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產違章行為,將事故關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產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違章積分管理辦法,總分為200分。
一、違章扣分的細則
違章分為4個類別:作業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管理性違章。按照各類違章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分為惡性違章、嚴重性違章和一般性違章3個等級,分別按100分、50分、20分進行違章扣分。
1、發生第一項的惡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100分。
2、發生第二項的嚴重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50分。
3、發生第三項的一般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違章作業中,同一人發生有2種及2種以上違章行為時,按其違章行為種單種違章扣分最高的執行,不重復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組每個月開展安全教育學習一次,有內容有記錄;
②每周星期五報送下周工程施工計劃表;
③未按要求填報施工現場重要危險源辨識表。
6、對每次違章扣分應收集保管好現場證據。
7、對在一個考核周期內(1年)違章扣罰積分超過200分的單位,除按本辦法進行處罰外,實行重新評價,暫停工作。
二、處罰措施
(一)經濟處罰
公司檢查發現的違章,按以下原則進行經濟處罰:
1、惡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2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20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2、嚴重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1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10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3、一般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4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2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4、各外協單位使用的員工(含農民工),以報送相關人員資質文件為準,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本辦法對工作負責人或用工負責人進行同責違章扣分和經濟處罰。
(二)提高風險抵押金
對在一個考核周期(1年)內發生違章行為的單位,按以下原則提高次年安全風險抵押金:
1、當年發生1次惡性違章,提高次年50%安全風險抵押金。
2、當年發生2次嚴重性違章,提高次年30%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發生3次一般性違章,提高次年20%安全風險抵押金。
(三)暫?;蚪K止合作
當年發生兩次惡性違章或發生四次嚴重性違章的,除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并處暫停或終止合作關系。
三、各類違章行為分類
1、惡性違章行為
1)無票工作、無票操作或擅自更改“兩票”的工作內容。
2)未按規定設立監護人或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3)在未經驗電和沒有可靠接地的停電設備上工作。
4)在無工作方案、作業指導書或標準程序作業卡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5)無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經審定的工作方案進行帶電作業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開展帶電作業。
7)在無可靠接地方的帶感應電設備上工作。
8)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電氣操作,監護人直接操作設備,有疑問時盲目操作,邊操作邊做其他無關事項。
9)嚴禁無跨越架和無安全、可靠措施的帶電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內,酒后值班、酒后進入生產區域、酒后登高作業。
11)未按規定在工作地段裝設接地線。
12)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13)約時停送電。
14)未經給驗電確認無電壓便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閘。
15)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帽。
16)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繩)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不正確使用雙保險安全帶。
17)嚴禁未經調度同意進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擴大工作票的許可手續(或未經許可),工作人員便進入工作區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錯誤或是執行漏項。
20)未檢查開關位置,就操作刀閘或有關開關。
21)不執行或錯誤執行調度指令。
22)在運行設備區域拋擲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動、跨(穿)越安全防護設施。
24)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未進行。
25)無特種作業資格人員進行特種作業。
26)不攜帶操作票,憑記憶操作。
27)立、撤桿,放線、收線、緊線,更換桿塔拉線或桿拉線過程中,不打臨時拉線,無專人統一指揮;桿塔上工作,突然剪斷導線進行松線;桿塔上有人作業時,調整桿塔的拉線;用麻繩或尼龍繩代替鋼絲繩作臨時拉線。
28)作業人員未全部撤離即拆除接地線、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開始送電操作。
2、嚴重性違章行為
1)操作前,不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
2)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圖紙資料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設備異動(變動)通知不及時(主設備、主保護、主要輔助設備異動通知超過24h)。
3)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
4)誤登帶電桿塔或其他電氣設備、誤入帶電間隔、誤碰(觸)設備。
5)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就恢復設備運行(除《安規》或《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中有規定者)。
6)在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上工作或是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沒有設專人監護。
7)未按工作票要求應當裝設而不裝設安全圍欄、安全警告牌。
8)作業時應使用而不使用絕緣防護器具。
9)操作后不認真檢查開關、刀閘變位情況。
10)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當。
1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或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高壓帶電作業。
12)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休息或倚坐欄桿。
13)登桿前未認真檢查爬梯、腳釘是否齊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屬設施,不設明顯標志,不及時恢復。
15)對各級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問題,未及時處理解決,未及時報送有關領導處理,也未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也不向上級領導匯報,延誤執行對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
16)未按廣西電網公司規定購買的入圍廠家招標購進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用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雖有工作票但不嚴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辦理。
18)知情者不及時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或對上報的設備重大缺陷無故不及時處理,也不匯報領導。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誤停、送電。
20)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作保護接地而未定期試驗。
21)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處理、搶修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工作。
22)電焊機外殼無可靠接地。
23)低壓間接帶電工作未采取絕緣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或本企業下達的“兩措”計劃。
25)超速開車或違章強行超車。
26)動火作業后現場遺留火種。
27)沒有按規定完成安全監督通知書、安全隱患通知書的整改要求。
28)吊車起吊時,工作人員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運、起吊重大物件無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
30)在水面上或臨近水域施工作業,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輕型、石棉瓦、油氈、葦箔等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產人員未經三級教育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或未經崗前培訓者。
3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未經過規定的專業培訓,就安排上崗。
34)沒有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的培訓。
35)遇安全問題以自己是管生產、管技術或管其他業務為由,推脫是安全部門或安全員的事,應由安全部門領導或安全員解決。
36)工作負責人工作前未宣讀工作票,未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7)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
38)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
39)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動裝置和設施。
40)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41防觸電、倒桿倒搭、高處墜落和機械損傷等措施不執行安全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簽發人電話簽發、代簽發工作票或簽發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運方案審核不嚴,存在安全漏洞。
44)設備驗收把關不嚴,留下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復停電檢修。
45)在金屬容器乃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或進行其他工作,入口處無人監護。
46)決定設備帶病運行、超出力運行,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或是讓職工冒險作業。
47)使用破損嚴重的插頭、插座、電源線、電源箱。
48)未按規定設立監護人或監護人不到位。
49)檢修或施工用的電源箱無漏電保護開關、無警示標志。
50)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51)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已過檢驗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進行作業。
52)工作時,個人防護用品不全或不滿足要求。
53)工作現場無工作方案。
54)在臨近、安全距離不夠的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路上工作,火災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沒有設專人監護。
55)在公路范圍內夜間作業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56)高空作業人員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繩索傳遞而是拋擲者。
57)使用纏繞法進行接地。
58)在低壓設備上工作,不按規定使用分組工作派工單或派工單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確或是執行漏項。
59)司機酒后駕駛或將車交給無準駕證人駕駛。
60)上梯作業時梯子無人扶持。
3、一般性違章行為
1)工作負責人不佩戴標志上崗。
2)不按規定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3)隨意挪用現場安全措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4)起重作業操作方法、指揮信號違反規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定。
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6)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護。
7)憑借欄桿、手腳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筑物、構筑物下方通過或停留。
10)高處作業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起吊未經驗收合格的預制構件。
12)在組裝組鐵構件與構架時,將手指伸入螺孔進行糾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14)轉動設備停運檢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續和未采取防止誤啟動的措施;工作結束后未會同值班人員一起檢查、確認工作人員撤離現場便啟動設備。
15)在易爆、易燃區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及穿帶鐵釘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業時帶手機上桿。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實驗。
20)未正確著裝,在生產和施工現場違反規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褲頭、背心者。
21)設備運行人員巡視不到位或監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沒有垂直固定放置,兩者的距離不足5米。
23)開“帶病車(指轉向、制動、傳動、燈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電纜防火、阻燃措施不執行專業設計、技術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圍內夜間作業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26)運載物品需綁扎而不綁扎或不牢固的。
27)進入生產現場范圍,不按規定位置隨意停車。
28)在道路范圍內作業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堿腐蝕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執行專業技術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30)動火作業現場沒有放置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或是使用過期或不合格滅火器。
31)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適用。
32)施工電源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33)斷開的電源線頭沒有用絕緣膠布包扎。
34)在生產禁火禁煙區違章點火、吸煙者?;蛟诮麩焻^域流動吸煙。
35)對下級反映的需要協助解決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在規定時間限內及時研究、答復和協助解決。
36)沒有按規定配置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工作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無人負責。
38)不按《安規》及兩票規定填寫、簽發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
3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情況,強令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40)不按規定給職工配備必須佩帶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41)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防火設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規定要求?;蚴且兹家妆锲反娣盼恢?、地點、環境不符合安全規定。
42)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規程規定。
43)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規定。
44)施工機具、設備、工器具、腳手架結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強度不夠。
45)高壓開關室的門不能從內部打開。
46)高處危險作業區下方未安裝設牢靠的安全網。
47)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安裝設觸電保安器或1:1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
48)現場低壓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高壓配電裝置帶電部分對地距離不能滿足規程規定。
49)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50)線路防護區內未按規定清障。
51)設備、管道、孔洞無牢固蓋板過圍欄。
52)梯子端部無防滑裝置,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
53)電桿的腳釘爬梯不全、不牢固;過時臨時爬梯材質不符合要求,掛靠不牢。
54)高建筑物臨空面沒有欄桿。
55)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56)廠房和其它生產場所吊裝口四周無固定欄桿。
57)高空作業、起重作業、深溝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現場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58)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程規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59)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完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定進行標識。
60)司機在行車中與人談天說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機在車輛駕駛中打手機。
第2篇 地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防治管理
一、 城市地鐵施工事故概述
近幾年來,隨著全國地鐵建設規模逐步增大,地鐵施工事故分別在上海、北京、廣州、深圳、南京等城市時有發生。據相關人員初步統計:從2001年至2006年,我國及周邊國家和地區共發生24起地鐵施工事故(如表1)。其中以上海地鐵4號線和廣州海珠城基坑施工,導致房屋變形坍塌的社會
負面影響較大(如圖1)。
圖1 上海地鐵4號線事故導致房屋變形坍塌
二、 地鐵事故分析
事故主要由于施工技術和安全防護不當原因造成,造成事故由于施工技術原因有16起占66.6%,其中主要是由于地下水的防止不當或不可預見等原因造成事故。
安全防護原因有8起,占33.4%,其中主要是由于機械原因(如龍門吊等)造成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分析如表2。
從上圖中可以看出,因為地鐵施工對地質環境造成的擾動而發生坍塌事故的占63%,這主要是由于受到地鐵工程的特殊性的影響,施工過程的控制措施不當所引發的。
地鐵工程的特殊性:
地鐵工程具有投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項目多、施工場所隱蔽、施工技術復雜、巖土工程的不確定性等不可預見風險因素多和對社會環境影響大等特點,屬于高風險工程。地鐵施工可能會對施工影響區內環境,如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構筑物及地下管網等的安全造成影響和破壞。
1.地鐵施工面臨的“四大環境”。即“地表建(構)筑物環境、地下管線環境、地下水環境、地層覆蓋環境”均存在不明確性。
2.地鐵工程的隱蔽性、施工復雜性、地層條件和周圍環境的不確定性突出,這也加大了施工技術的難度和建設的風險性,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3.施工作業區域環境影響:地鐵隧道內存在粉塵、噪聲、有害氣體、高溫、潮濕等不良環境因素;另外,風、水、電、機械設備、原材料、建筑垃圾和運輸車輛與施工人員爭空間。
4。人為的不安全因素影響:根據目前地鐵隧道施工工藝、施工技術和施工條件限制, 作業人員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在狹小的洞室中從事單調、艱苦、危險的重復勞動。同時承受噪聲、有害氣體、高溫等不良環境的影響,身心健康長期受到壓抑,自我安全防衛能力很容易降低。
三、地鐵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分析
地鐵施工重大危險源主要有如下五點:
(1)盾構法的重大危險源:掌子面支撐。
危害表現:開倉時掌子面失穩導致相鄰建(構)筑或地表變形嚴重或產生噴涌。
盾構施工過程中若遇“人頭石” 即大粒徑卵石和漂石處理難。只能通過盾構打開土倉,進行人工破碎,易產生掌子面失穩坍塌事故。
盾構機行走姿態控制難度高。由于地層砂卵石直徑大、含量高,且地層較軟弱,盾構掘進極易造成跑偏,而糾偏時又易產生建筑空隙引起地面正常沉降,甚至產生塌陷事故。
地下水壓大。由于地下水位高,砂夾卵石層透水性強且含有大量細砂,如處理不當隧道內易產生噴涌災害性事故。(例南京市地鐵遭受水淹事故)
盾構法施工安全隱患
用盾構法修建隧道,它引起地層位移的主要原因是施工過程中的地層損失、地層原始應力狀態的改變、土體固結及土體的蠕變效應、襯砌結構的變形等。因此,能否有效控制地層位移(主要為地面沉降)是盾構隧道施工成敗的關鍵之一。
盾構法施工導致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一般可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現場的客觀條件,如地質條件或盾構施工工藝的選擇。
第二類:非正常沉降
沉降原因:主要是施工中盾構操作失誤而引起的,如盾構操作過程中各類參數設置錯誤、超挖、注漿不及時。
第三類:災害性沉降
沉降原因:施工中盾構開挖面有突發性急劇流動,甚至暴發性崩塌,使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遇到地下水壓大或透水性強的顆粒狀土體不良地質條件。
引起地面沉降的因素主要有:
(1)主觀因素:它同施工人員的工作態度、技術水平等因素有聯系,具體體現在:
a.盾構嚴重超(欠)挖引起地面沉降,
b.盾構機推進時,推進參數匹配不合理,
c.盾構同步注漿不足,
d.由于地層砂卵石直徑大、含量高,且地層較軟弱,盾構掘進極易造成跑偏,
e.較長時間盾構停止推進,因千斤頂漏油而導致盾構后退。
(2)客觀因素:
a.盾構的選型
b.由于注漿材料本身體積的收縮,產生“建筑空隙”
c.盾殼移動對地層的摩擦和剪切,造成對土體的擾動
d.在土壓力的作用下,隧道襯砌的橢圓度變形也會引起沉降。
盾構施工控制重點
(1)盾構機拆、裝、運(起重吊裝、道路運輸應有專項方案)
(2)盾構機進出洞門(反力架的強度、盾構機自身的旋轉、加固區的加固強度)
(3)起重作業(工作井口處管片泥土的垂直運輸,上下交叉作業)
(4)洞內軌道運輸(人員與車輛分道并進行隔離、洞內二次注漿人員防護)
(5)管片拼裝(聯接螺栓是否上緊)
(6)10kv高壓線(防觸電)
(7)盾構機穿越地下障礙物(高層或重要建筑、構筑物、煤氣、水、電、通訊等管網)
(8)盾尾注漿壓力及量的控制(防止地面凸凹)
(9)施工通道的設置
(10)門吊運轉作業
(11)洞內動火管理
(2)礦山法的重大危險源:襯砌支護。
危害表現:相鄰建(構)筑或地表變形嚴重或圍巖坍塌或地下涌水。
礦山法施工安全隱患
礦山法施工安全隱患主要表現以下六種類型:
第一類:地下涌水
主要原因:地下水位高,地下水壓力大。
第二類:隧道開挖時冒頂片幫
主要原因:地層結構松散、含軟弱砂夾層等不良地質狀況。
第三類:地表沉陷和相鄰建筑物變形
主要原因:襯砌背后的建筑空隙填充不密實等因素。
第四類:支護結構失效
主要原因:設計方案考慮不周,支護結構選型或支設不當。
第五類:隧道通風不足導致中毒窒息
主要原因:通風設備選型不當,通風管路堵塞、破損。
第六類:觸電事故等其它因素
主要原因:未使用安全電壓,漏電保護設置不當。
(3)明挖法的重大危險源:深基坑。
危害表現:相鄰建(構)筑變形或基坑壁坍塌。
(4)明挖車站施工的重大危險源:高大模板
危害表現:支模架失穩坍塌造成群死群傷。
(5)起重設備:塔吊或龍門吊
危害表現:塔吊折臂或倒塔,龍門吊傾斜事故。
四、地鐵工程風險規避措施
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完善有專業針對性的專項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按照工程在地政府現行的《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對地鐵施工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管理。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管理辦法、制度和標準:
1.建立和實行工程風險管理制度。這種風險管理包括辨識分析、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內容涉及探明風險源、分析風險因素、根據事故發生可能性和影響大小評估工程風險等級,以及建立監測系統,采取預防措施規避或轉移風險等。
2.制定《地鐵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借鑒建筑工地的深基坑管理辦法,進行暗挖工程施工方案評估,加強安全監測。同時,積極構建專家參與的中介安全服務平臺,充分發揮社會安全中介機構或專家的力量,按照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施工單位對暗挖工程重大危險源部位施工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邀請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評估。同時,必須加強對地鐵施工現場沿線道路及相鄰建(構)筑物的安全監測。通過該規定的實施,從制度的建立來保障地鐵工程的安全施工。
3.編制企業《地鐵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術標準》。鑒于當前尚無國家性的關于地鐵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可借鑒北京、上海、沈陽等地的地鐵工程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根據工程的水文地質情況、建筑物的基礎形式、沿線的地下管網分布情況以及明挖、暗挖施工工藝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地鐵工程施工安全的企業標準,為地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技術保障。
4.充分發揮社會技術資源。與工程所在地地鐵工程施工安全專家組保持聯系,針對地鐵工程施工專業性強,施工難度大,危險源隱蔽的特點,可聘請在地鐵設計、施工、監理領域有豐富經驗的專家作為專家組成員,參加地鐵工程施工安全重大技術方案的會審和論證,參與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參加地鐵施工重大危險點源抽查和專項整治活動,進而起到地鐵施工安全管理的專家庫作用。
5.在地鐵施工工地安裝安全風險遠程監控系統。在所有的地鐵施工工地尤其是在各風險點都安裝攝像頭,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對工地進行24小時監控,并設立四級風險警報,一旦發現問題,信息會立刻反饋到控制平臺,便于及時有效發現安全隱患。項目經理部、子(分)公司或集團公司,通過網絡實行遠程監控。若地鐵施工工地圍檔不規范對交通造成影響、施工組織不當、施工存在安全隱患、工地發生事故或者在工地發生治安事件,相關管理人員在辦公室內就可以實時掌握現場情況,能夠立即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整改解決。
6.制定《地鐵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做到超前預想,提前防范;發生事故,可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同時,可成立常設的搶險專家組,并定期組織演練。
地鐵施工的五條原則﹕
一是建立一系列的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各級安全管理職責﹐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責任。
二是實施重要技術方案業主審批制﹐未經論證﹑審批的方案不得開工﹐並在安全措施上加大投入﹐進一步提升設計對安全的把關。
三是加強對地鐵施工及周邊建筑物監測﹐對管網的監測數據進行動態控制﹐建立動態數據控制網絡。
四是嚴格實施風險源控制﹐加大對風險源的投入和控制力度﹔健全風險源管理制度﹐將地鐵二號線所有的風險源進行梳理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措施﹐實施動態的安全管理檢查﹔進一步明確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
五是對發生事故的責任弄清查明﹐用行政和經濟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提高對施工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考核的比重﹐對于施工方造成的事故嚴肅查處。
穩定降水作業是地鐵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證,應針對供電線路易發突然停電事故的實際情況,配備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后能夠立即啟動自備發電機,恢復降水施工。
地鐵施工過程中對線路及沿線兩側建筑物傾斜和沉降、道路及各種管
線沉降、土體位移、水位變化、橋梁墩臺位移、隧道收斂及拱頂下沉等進行及時的監測、分析和信息反饋,
第3篇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組織管理網絡規程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組織管理網絡
1、施工現場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并設置專職安全員。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
3、要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貫徹執行安全制度的情況,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4、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5、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6、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總包單位應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7、各分包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8、在同一施工現場,由建設單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單位除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外,還應服從現場總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安全生產,更好的提高我處經濟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發展,為此,安全措施必須進一步規范管理。 工程建設的關鍵:“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與“質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為了質量服務,質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證,安全也是質量的特點之一,抓住質量與安全這兩個環節,工程施工就能順利進行,就能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安全組織和管理
1.1安全生產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高效、優質的建成本處工程項目。其安全目標為:無人身重傷及其以上事故;無等級火警事故及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無汽車行駛責任重大事故;無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產責任制
處長對本處工程項目安全負責。在其領導下,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操作工人,逐級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管理人員堅持安全生產“五到位”原則,即:健全機構到位、批閱文件到位、深入現場到位、檢查到位、處理問題到位;并實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確保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順利實施,由處長領導各項目處的安全工作。加強對起重機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電梯、懸臂施工掛籃等的安全檢查,消除一切安全隱患,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作業區要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擊等有關安全規則及環衛要求?;鸸し?、倉庫、油庫的設置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制度:制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投入必須的安全設施,為參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車輛以及進入現場的其他人員創造一個安全可靠的施工環境。施工技術難點工序、新技術、新工藝和高空、起重作業,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人組織實施。做好安全用電工作。工地的電力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統一架設及管理,閘箱、開關應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鎖”,做到經常維修,保持良好狀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設施及電力線路不得使用。非專業電工嚴禁隨意接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各項目處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填入檢查記錄表中。重大問題,要簽發安全隱患通知書,采取相應對策,限期整改落實,并進行復查。
2、保證安全的主要措施
為杜絕重大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把一般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特制訂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1)支線架設
a、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量電箱上進線加設滴水彎。
b、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c、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鋪設,并用絕緣膠固定。
d、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并作標志。
e、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進行絕緣處理,架設凈空滿足相應要求,施工現場架線規劃進行,滿足走線清楚,接線方便,節約用線,使用安全。
(2)現場照明
a、現場一般均采用220v電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和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b、照明導線應有絕緣膠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鋼管腳手支架上。
c、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d、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線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b、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膠,其規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板線離地2.5m以上并加設絕緣膠。
c、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或簡明的炮眼布置說明書,以及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每個爆破工點指定人員負責炮位選擇,進行藥量計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培訓,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規則。本工程項目嚴禁使用新爆破人員擔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購、運輸、保管、發放必須符合國家《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建立臺帳,嚴格審批制度,防止多領少用,私藏余料,杜絕流失和被盜。
(4)進行爆破作業要嚴格控制用藥量,禁止無證人員參加爆破作業,并按規定的警戒距離、時間,設置安全警戒人員。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全過程施工作業。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破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標準(gb13349-92),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與布置實施各項爆破工作。建立各種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檢查實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開安全評議會,抓事故苗頭,杜絕事故發生。建立爆破器材庫管崗位責任制: 負責指定倉庫建立完善管理細則:督促檢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員(發放員)的工作;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檢查庫區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爆破器材保管員負責驗收、發放、統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作業資質的人員予以拒絕;爆破器材庫選點遠離居民點,炸藥與雷管分開存放,并設危險標志,非有關人員勿進;警戒與信號;爆破工作開始前,確定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標志。爆破前,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的人員都能聽到和看到。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裝藥時無關人員全部撤離至炸區范圍以外。使用木質棍裝藥,裝藥后保證堵塞質量。對大型爆破作業,施爆前兩天,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安全防護工作會議,請有關單位參加,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爆破后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安全評估。
2.3高空、運輸、機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機械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安全限位裝置必須安全有效,操限吊裝設備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吊裝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吊裝安全。
起重機嚴禁超載吊裝,滿載工作時,左右回轉范圍不得超過90°,禁止橫吊,以免傾翻。
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規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嚴禁機械帶病運轉、超負荷作業,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2—5m為一級管理,由專業工長負責;5—15m為二級管理,由施工負責人負責;處長對該工程的高處作業 安全技術負責。安全防護措施應由負責人組織驗收,因工作把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措施;操作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立桿間距、桿件聯系、剪力撐安設要按規定執行,立桿底設墊塊,在適當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設置安全網和攔桿擋板,并經有關技術人員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并按照后支先拆、從上到下的原則進行;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強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設施逐一進行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項
(1)爆破施工時,控制爆破規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對周圍的民房破壞,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設應對基礎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承載力能夠滿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隨時對支架進行觀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3)掛籃的安裝、行走、使用、拆除必須按照制定的掛籃操作規程進行實施,隨時對掛籃的節點、構件、焊縫進行安全檢查。
(4)箱梁的懸臂澆筑對稱進行,偏載大小應不大于設計規定要求。
(5)機械使用、用電等遵守相應安全操作規范進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參加本工程的全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殊途同歸=規定。
(2)制定分項更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進行技術交底和講解,并結合本項目各階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重點進行教育和宣傳。
(3)各項目處每周組織一次安全講課活動;作業班組每天班前進行安全操作講話。
(4)對特殊工種,如:爆破工、起重工、電工、電焊工、各種機械操作司機等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二、夏冬季節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節天氣對作業人員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必須進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須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電的準備工作,備用物資、防護措施、防護人員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搶險機構圖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且必須做到時時檢查,有備無患。冬季施工必須做好防雪、防凍工作。時時檢查防凍手套,安全帽、安全帶等是否配戴好。
第5篇 裝飾工程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安全設施名稱: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
作業部門: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就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燒柴的大灶、木制品倉庫等防火庫等防火重點部位要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劑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氣等物品要指派專業人員保管,并進行上崗教育交底,危險物品保管員還必須經過特殊工種專業培訓,并達到合格,取得相應的證書,才準予從事危險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如油漆間、木工間、木制品倉庫等場所應按每25m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并成組設置。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第6篇 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結合寧德寧武高速公路a4橋梁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橋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望橋橋梁施工隊及各作業班組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
第一章、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現場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
2、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房屋,發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備消防器材;
3、施工現場應設置醒目的安全生產標志牌;
4、生產生活用水要符合國家標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水質污染。
二、施工用電安全生產
1、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2、配電室和現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3、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接電源;
5、照明燈具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6、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物架上;
7、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9、電焊時,應佩戴防護眼鏡,雨天不得在露天電焊;
10、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動電纜的方法移動電焊機;
11、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準焊割。
三、機械設備施工安全
1、攪拌機的停放位置應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安裝在牢固的臺座上。攪拌機的操作臺,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的工作情況。
2、插入式振動器的電動機電源上,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纜線應滿足
操作所需
的長度,作業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3、切割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作業時應佩戴防護眼鏡。
4、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漏電,設置緩沖器,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構件應捆扎牢固。作業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構件升起,并切斷電源。
5、挖掘機作業和行走應平整堅實。作業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嚴禁人員出現在挖掘機作業區范圍內。
6、電動鑿巖機啟動前,應檢查機構各部位,確認正常后,方可通電,電纜線不得敷設在水中或金屬管道上通過。
7、自卸汽車卸料前,車廂上方應無電線或障礙物,四周應無人來往。
四、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施工安全措施
一)、基坑支護及開挖
1)、現場施工區域應有安全標志和維護設施;
2)、基坑施工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基坑周圍地面變化情況的巡查;
3)、挖土期間,應注意擋土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許因土方的開挖遭受破壞。
二)、人工挖孔樁安全操作規程
1. 從事挖孔樁的作業人員必須視力、嗅覺、聽覺、心臟、血壓正常,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2.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根據樁的直徑、樁深、土質、現場環境等狀況進行混凝土護壁結構的設計,編制施工方案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
3.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對現場環境進行調查,掌握以下情況:
⑴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和現況;
⑵地下構筑物(人防、化糞池、滲水池、墳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現況;
⑶施工現場周圍建(構)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動源等情況;
⑷高壓電氣影響范圍。
4.人工挖孔樁施工前,工程部必須向橋梁施工隊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內容應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術要求、現況地下管線和設施情況、周圍環境和現場防護要求等。
5. 人工挖孔作業前,橋施工隊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文件。
6. 施工前應檢查施工物資準備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證正常的、不間斷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設備(轆轤、繩索、掛鉤、料斗、模板、軟梯、空壓機和通風管、低壓變壓器、手把燈等)必須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內的料斗應由柔性材料制作。
7. 當土層中有水時,必須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8. 人工挖孔樁必須采用混凝土護壁,混凝土等級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時可在護壁內沿豎向和環向配置直徑不小于6mm,間距為200mm鋼筋;首節護壁應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護圈,護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鄰護壁節間應用錨筋相連。護壁強度達5mpa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施工中必須按施工設計規定的層深,挖一層土方施做一層護壁,嚴禁超規定開挖、后補做護壁的冒險作業。
9. 人工挖孔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每孔必須兩人配合施工,輪換作業。孔下人員連續作業不得超過2h,孔口作業人員必須監護孔內人員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⑶樁孔周圍2m范圍內必須設護欄和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3m內不得行駛或停放機動車。
⑷嚴禁孔口上作業人員離開崗位,每次裝卸土、料時間不得超過1min。
⑸土方應隨挖隨運,暫不運的土應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m??卓?m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裝土、料不得過滿,每斗質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業人員必須按孔內人員指令操作轆轤。向孔內傳送工具等必須用料斗系放,嚴禁投扔。
⑻必須自上而下逐層開挖,每層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軟土質不得大于50cm。嚴禁超挖。
⑼作業人員上下井孔必須走軟梯。
⑽暫停作業時,孔口必須設圍擋和安全標志或用蓋板蓋牢,陰暗時和夜間應設警示燈。
10. 施工中孔口需用墊板時,墊板兩端搭放長度不得小于1m,墊板寬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讖酱笥?m時,孔口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并扣牢保險鉤,安全帶必須有牢固的固定點。
11. 料斗和吊索具應具有輕、柔、軟性能,并有防墜裝置。每班作業前應檢查樁孔和工具,確認安全。
12. 孔內照明必須使用36v(含)以下安全電壓
三)、模板安裝與拆除
1)、安裝模板時操作人員應有可靠的落腳點,并應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
2)、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
4)、現澆多層構筑物時,應采取分段支撐的方法。
5)、側模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損壞后方可拆除。
6)、底模應在同一部位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拆除。
四)、腳手架搭設與拆除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嚴禁酒后作業。
2)、懸空作業處應有平整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搭設腳手架,立桿根部必須埋入土中30cm以上,所有腳手架必須采用頂撐保護。
4)、腳手架其主要桿件連續處,采用18#鉛絲綁扎,每三個月檢查保養一次。
5)、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放置,同一副里、外立桿的小橫桿應上下對直,不應扭曲。
6)、拆除區域內操作人員應嚴格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非操作人員或其他施工人員均不得通行。
7)、腳手架拆除,應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遞減。
8)、立桿、斜拉桿的接長桿拆除,應兩人以上配合進行,不得單獨進行。
9)、輸送至地面的桿件,應及時按類堆放、整理保養。
五)、鋼筋綁扎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上進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3)、搬運鋼筋要注意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及其他臨時電氣設備。
4)、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5)、鋼筋頭子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要穩。
6)、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架上。
7)、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鋼筋傷人。
8)、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六)、混凝土澆搗
1)、澆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應檢查土邊坡有無裂縫、坍塌等現象。
2)、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3)、用手推車運料應依次行走,不得擁擠、搶先,在下坡道的走道上必須緩慢。
4)、自卸車卸砂、石等材料,應在現場有關人員指定的地點卸料。
5)、澆筑離地面2m以上的構筑物,應設置操作平臺。
6)、澆筑蓋梁、立柱等懸空的混凝土時,應搭設腳手架,并應附設防護欄桿,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7)、使用振搗器之前應先檢查其構件部位性能。
8)、酒后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嚴禁參加高空作業。
第二章、橋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現場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房屋,發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備消防器材;
3、施工現場應設置醒目的安全生產標志牌;
4.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遇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
二、操作安全措施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緩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掛鉤。掛鉤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運工作應遵守以下規定:
⑴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⑶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⑷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⑴捆綁必須牢固;
⑵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⑶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三、三腳架吊裝
1、作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腳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腳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架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米。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3人以上操作。
四、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平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必須和吊索具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邊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五、起重吊機機械吊裝預應力空心板
1、起重機械應具備有效的檢測檢驗報告及合格證,并經進場驗收合格;其重機械駕駛員、起重指揮及起重掛鉤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
2、起重吊裝作業前,應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規程及工作環境、臨近的架空線路、地下管線、建筑物等綜合情況和保護措施的交底.起重吊裝作業所用的吊具、索具、腳手架等必須經過技術簽定或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作業區域設置有效的隔離和警戒標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裝作業,應及時與交通部門聯系,辦理有關手續,并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具體安全措施,吊裝全過程,必須設專職人員進行監控.
3、起重吊裝指揮人員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信號,吊裝中的構件上,嚴禁站人和行走;在無法建立安全防護設施的特殊情況,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溝,或加設安全網.
4、起重機械的工作地基,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加固處理.與基坑、溝渠保持安全距離.
5、起重吊裝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嚴禁友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和起重機駕駛室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并嚴格實行重物離地20-30mm試吊,確保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裝作業.
6、起重機械的變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
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準或拆卸,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 吊索與物件棱角之間應加墊塊保護。
7、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若遇突發故障,應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維修。
第7篇 挖孔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1.總則
(1). 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目標:
創建“安全文明工程”
無人身死亡事故;
(2).本細則編制依據
國家、部、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及規程。
(3).本細則適用于宜鳳高速公路項目
2、工程概況介紹
3、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挖孔樁基是一項危險性工程,為施工安全起見,在施工前務必要求施工單位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施工現場的布置、人工開挖樁基的準備工作。
(1)、對施工現場要進行安全圍護,配備必要的安全標志警示,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時安排專人看管,嚴禁閑人進入施工現場及無相關的機械車輛靠近挖孔樁基附近。
(2)、在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做相應的環境及地質情況做專項調查研究,并有檢查報告,經審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進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3)、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臨近水邊、溝、坑邊設置安全護欄和明顯警告標志,圍欄強度和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夜晚在水邊、溝、坑邊緣設置紅燈進行安全警示。
4、施工人員的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通過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有安全防護設備,包括安全帽、手套、防毒防塵口罩等。
(3)、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資格證,無證人員不能上崗。
(4)、每天上班前要進行一次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對當天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技術交底。
5、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1)、單項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安全規程制定安全作業指導書熱,向施工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參加檢查人員、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明確工程安全防范和重點部位及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方法、檢查次數。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解決,并跟蹤檢查整改結果,要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落實到人。
各種安全檢查每次都要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求特殊情況記錄。
(3)、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4)、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按國標《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維護安全技術規程》(gb3787-83)的規定,根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類別和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加設漏電保護器。
(5)、機械操作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所持操作證不符合的機械,不得將自己所操作設備交給沒有本機械操作證人員操作。
(6)、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所操作機械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前的設備檢查制度;工作中應注意觀察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后按要求對設備進行必要保養。
工作前對設備的檢查內容:
1) 工作場地、周圍情況,障礙物情況。
2) 油、水、電及其它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條件是否完備。
3) 安全裝置、操作機構是否靈敏可靠。
4) 指示儀表、指示燈顯示情況,是否正常。
5) 油溫、水溫是否正常。
工作中應觀察的內容:
1) 指示燈、儀表、操作機構運行有無異常。
2) 工作場地有無異常變化。
3) 設備運行聲響有無異常。
工作后應進行檢查保養:
1) 工作機械有無過熱、松動現象和其它故障。
2) 按照保養規定進行設備保養。
3) 做好下一班工作準備
4) 按要求填寫相關記錄。
6、爆破作業操作規程
(1)機械擴眼,宜采用濕式鑿巖或帶有捕塵器的鑿眼機。鑿巖機支架要支穩,嚴禁用胸部和肩頭緊頂把手。風動鑿巖機的管道要順直,接頭要緊密,氣壓不應過高。電動鑿巖機的電纜線宜懸空掛設,工作時應注意觀察電流值是否正常??諌簷C必須在無荷載狀態下起動。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鑿眼機操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送氣,出氣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貯氣瓶內壓力不得超過規定值,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運轉中應注意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不得擅自離崗。
(2)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必須應實施實銷實報,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收藏,亂放亂丟。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等待處理。
(3)作業人員在保管、加工、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4)爆破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爆破器材應由專人領取,炸藥與雷管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破器材運送,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導火索要用快刀切齊,輕輕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轉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鉸鉗夾緊,嚴禁用牙咬。紙殼雷管應用膠布包扎嚴密。
藥卷應用雷管同樣直徑的竹、木錐子扎一深為1.5倍雷管長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線的雷管,封閉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藥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藥包,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的需要量。
(6)超過5m的深孔不得使用導火索起爆。
(7)裝藥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 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驗收和清理;對剛打成的炮眼應待其冷卻后裝藥,濕炮眼應擦干后才能裝藥;
② 禁煙火和明火照明;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③ 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藥;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柱前,可采用銅和木制長桿處理;
④ 裝好的藥包嚴禁投擲或沖擊;
⑤ 不得采用無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也不得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契填塞;填塞炮眼時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8)已裝藥的炮孔必須當班爆破,裝填的炮孔數量應以一次爆破的作業量為限。
(9)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邊界應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應有明確的規定。
(10)電力起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 同一爆破網絡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其電阻值差不得超過規定值(應控制在±0.2ω以內);
② 破網絡主線應絕緣良好,并設中間開關,與其它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③ 須嚴格檢查主線、區域線、端線、電源開關和插座等的斷通與絕緣情況,在聯入網絡前各自的兩端應短路;
④ 破網絡的聯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進行;聯接應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進行,兩線的接點應錯開10cm,接點必須牢固,絕緣良好;
⑤ 動力或照明電源起爆時,起爆開關必須放在上鎖的專用起爆箱內,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在整個爆破作業時間里,必須由爆破工作的負責人嚴加保管,不得交給別人;
⑥ 裝好炸藥包后,必須撤除工作面的一切電源;雷雨季節應采用非電起爆法
(11)使用鑿巖機,膠皮風管不準纏繞和打結,不得用折彎氣管的方法制止通氣。鑿巖時釬桿與孔必須保持在一直線上,更換鉆頭應先關閉風門。
(12)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必須用鋒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斷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得小于1m,導爆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的臺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13)加工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所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專人妥善保管。
(14)裝藥要用木竹棒輕塞,嚴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屬棒搗實。
(15)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事先設立警戒范圍,規定警戒時間、信號標志,并派出警戒人員;起爆前要進行檢查,必須待施工人員、過路行人、船只、車輛全部避入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
7、空氣壓縮機安全注意事項
(1)空氣壓縮機的內燃機和電動機的使用應符合內燃機和電動機的有關規定。
(2)作業前重點檢查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潤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連接部位緊固,各運動機構及各部位閥門開閉靈活;
③各防護裝置齊全良好,貯氣罐內無積水;
④電動空氣壓縮機的電動機及啟動器外殼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3)輸氣膠管應保持暢通,不得扭曲,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接好,并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后方可送氣。在出氣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4)作業中,貯氣罐內壓力不得超過銘牌額定壓力,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進、排氣閥、軸承及各部件應無異響或過熱現象。
(5)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作業:
①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②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指示值超過規定;
③排氣壓力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失效;
④機械有異響或電動機電刷發生劇烈火花。
(6)當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轉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等來電后重新在無載荷狀態下起動。
8.管理措施、要點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和標準;
(2)督促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檢查并督促承包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各工序、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開挖前承包人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技術方案和質量、安全保證措施并報監理審批。
(3).要求施工負責人必須逐孔檢查各項施工準備,做好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組織、措施上都得到落實并經監理檢查同意后才可開工。
(4). 墩臺各樁孔開挖順序: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雙排樁(群樁)按梅花形分布開挖;單排樁按間隔樁順序進行。開挖樁孔應從上至下逐層進行,先挖中間部分的土方,然后擴及周邊,有效地控制開挖樁孔的截面尺寸。樁孔開孔過程中必須有專人巡視檢查施工情況,嚴格做好安全監護??咨钔谥脸^人身高時,在樁口或孔內裝設靠周壁半圓形的防護板或防護網,吊渣桶上下時,孔下作業人員應避于護板或護網下面。孔內有人作業時,孔上必須有人監督防護,嚴禁一人單獨井下作業。
(5).樁孔5m半徑內嚴禁堆放孔渣和排放廢水,成孔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應盡快澆筑砼,正在澆筑砼的樁孔10米半徑內其它樁孔嚴禁有人作業。
(6).下孔作業前必須先用空壓機進行一定時間的通風換氣,因為挖孔工作停置一段時間后,孔內可能積累了超量的co2或有毒氣體,可能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咨畛^10m時,孔底空氣流通條件變壞,空氣中co2的含量逐漸積累,當達到3%時,就會引起人的呼吸紊亂、頭痛、嘔吐等癥狀,故作業過程中要保持連續通風;并經常檢查co2的濃度。為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備用發電機。.孔下作業必須在交接班前用鉆或不小于直徑16的鋼釬對孔底作不少于三點的品字型插勘檢查,正常施工時每挖深50cm應進行一次插勘檢查,無異常情況后才能繼續施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離開并及時報告。
孔內爆破后,消耗了孔內大量的氧氣,產生了大量的煙霧、有毒氣體、co2。為預防缺氧和毒害氣體,每次爆破后須迅速通風排煙15min,并經檢查無有害氣體后方可進行人工井下作業。排煙后測定孔內有毒氣體濃度,無儀表測定時,可用將小動物吊入孔內,若小動物在15分鐘內未出現異常反應,施工人員才能下孔作業,否則應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防毒害處理。
(7). 挖孔作業人員下班時,必須在孔的周圍安置不低于1.2m 高的牢固護欄。在孔口蓋鋼板并使之與井口鎖住。
(8). 孔下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絕緣膠鞋,嚴禁穿拖鞋、赤腳、酒后上崗作業。作業人員下孔作業時必須要系安全帶。井內人員必須乘專用的吊籠上下,或 上下孔必須使用軟梯,嚴禁爬踩孔壁和乘吊渣桶上下。當地下滲水量較大時,應先在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揚程水泵抽水。作業人員必須離開井孔,嚴禁人機同坑作業。
(9). 凡在孔內抽水后,必須先將抽水的專用電源切斷,作業人員方可下樁孔作業,嚴禁帶電操作??紫伦鳂I人員必須與孔上人員保持有效聯系,配置可行有效的聯絡方法。
(10). 電工、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電器必須配置地線和漏電保護器,每樁孔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孔和一閘多用,必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敷設。孔上電線、電纜必須架空。孔內作業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低壓電燈(小于36伏)?,F場電源線路及電器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持證電工負責安裝維護。
(11). 挖孔中如遇到巖石等堅硬地層需進行爆破時, 應采用淺眼爆破法, 嚴格控制用藥量, 并在炮眼附近加強支護, 防止震塌孔壁。在離設計樁底50cm時嚴禁爆破,以免擾動樁底持力層。閃電雷鳴時禁止裝藥、接線,嚴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孔內人工鑿巖時,必須帶防塵口罩。
(12). 爆破器材的采購、使用、存放均要符合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規程。并要把責任落實到人,實行專人專管。
(13). 每樁孔必須設置鎖口,高于地表20~30cm,護壁砼厚度、強度必須滿足安全需要,護圈的壁后只能大不能小。當天挖完的該段擴圈,必須將混凝土澆注完,不應放在第二天。在遇到滲、漏水或特殊地質情況護壁厚度要增加或增設鋼筋,砼強度也需相應提高。
(14). 在特殊地形、地質條件下進行人工挖孔作業,還必須防護樁孔上方和樁孔旁邊巖土墜落傷人,應搭設可消除隱患的防護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15).施工現場所有設備和機具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垂直起重設備必須經常檢修維護,保證機件能夠運轉正常,操作靈活,按鈕開關、減速器、鋼絲繩、繩卡、吊鉤、吊籠等不得帶病作業。
(16)、工作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17)、護壁砼強度應達到施工安全要求并檢查后,挖孔樁人員
可下到孔內作業。
第8篇 大樓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大樓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現場義務消防組織系統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組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3人。
(1)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隊長,隊員占施工人數的5%以上的義務消防隊。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省市消防條例和消防規定及公司制訂的防火管理制度。
2、現場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持證上崗并經動火審批;由作業班組提出動火申請、項目安全員檢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簽字方可動火作業。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體建筑內嚴禁住人。
8、施工現場嚴禁任意吸煙。生活區內設吸煙處,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刷涂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水源,并配備消防水泵一只,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筑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只滅火器。木工房、食堂、倉庫、宿舍等處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13、加強消防重點部位的巡邏檢查,如木工房、宿舍區。
14、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主要應注意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是上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溫時,要設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15、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1)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采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化學材料存放點設置相應的滅火器具,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2)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3)在消防隊到現場后,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馂膮^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4)滅火以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9篇 水庫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
摘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預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能較好的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關鍵詞:施工現場水利工程的安全預防安全管理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和發展,”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第一”方針,實現”安全發展”,是每一個施工企業都面臨的重要問題。
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發現,導致這些事故發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點又有其共性。從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條件以及管理調節因素。
安全隱患主要有:
1、現在水利施工機械設備較多,在有限的施工場地條件下,對生產人員、交通車輛、工地設備、施工對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難度較大。
2、因施工人員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較低的,對安全防范意識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隱患。
3、輕視施工安全的錯誤認識,認為抓安全主要是企業質安部門和政府職能部門的事,提高了安全標準,必須要加大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及社會名譽的唯一途徑,就是提高產品質量等錯誤的認識。
4、在一些建筑企業中,一些領導認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與甲方約定就行了,而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只要應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規模較大,施工單位多,現場工地分散,工地之間距離較大,形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無法進行非常有效的封閉隔離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6、防護設施不夠齊全。如模板受材料影響可靠性較低,攪拌機、振搗器、挖掘機等施工機械安全保險裝置落后,容易造成機械傷害,這也對工程施工人員的安全問題提出了挑戰。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決于人、物、環境,而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環境的惡劣狀態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預防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歷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基本建設,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從業人員超過千人,直接經濟損失逾百億元。近年來,隨著各級政府對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非常重視,全國的建筑工程安全狀況有所好轉,死亡人數呈基本下降趨勢,但安全生產的整體態勢還是比較嚴峻。 我們要正確理解與掌握安全生產的辯證關系,杜絕把安全與生產割裂開來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別是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必須克服安全工作的錯誤思想,樹立一切為安全工作讓路,一切為安全工作服務的觀念,堅持安全為上。并明確規定工人有拒絕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及無安全防護的危險作業。
1、抓好安全對策:
(1)詢問、交談:通過廣泛的與作業層人員詢問、交談,從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類危險源。
(2)安全檢查表:運用已編制好的安全檢查表,對施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辨識出存在的危險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來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層層制定落實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安全生產,而且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和教育,也要結合各種突發因素,制定應急情況下的施工方案,并通過分析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周計劃的工作任務中所涉及的危害,識別出有關危險源。
3、要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單位和建筑單位可以實施強化安全教育培訓,來不斷提高安全業務素質,增強人得安全防范意識,應嚴格培訓、持證上崗,同時采取有效措施規范人的行為,實行規范化作業,以貫切落實《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安全生產法》。
如:可以在平時實行消防滅火知識培訓訓練,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做到有備無患。
三、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1、現場觀察:通過對各種作業環境的現場觀察,從中找出發現存在的危險源。做好電力、機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首先規定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并持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其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遵守作業制度、紀律,同時要建立健全管理檔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強監督巡視
堅持標準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礎性工作,項目施工中要確保每一天的施工對象,使作業人員及作業程序,安全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等執行標準化和規定,使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時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點明確,施工對象明確,工作要求明確,安全注意內容明確,杜絕因情況不清,職責不明,盲目施工導致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在趕工作業時特會發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強監督巡視,管理人員要管好現場安全防護及應力支撐系統的驗收工作,如對載重機器、計量設備、帶電導線、支撐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現場清理干凈,確保施工現場不會造成安全問題。
四、結論
水庫工程的特殊性決定了施工過程的高風險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從施工管理全局出發,作為安全人員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管理能力和提高業務水平,加強法規意識,嚴格遵守和執行行業規范規程,使水庫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識,工程巡視檢查、安全監測及自動化安全監測系統等中的設備(設備)的管理運行與養護是分不開的,其日常保養和防護工作只能由管理運行人員承擔,修理工作可以分離出來,自己修理不了的儀器設備可發包給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據實際情況,“能分則分,能合則合”,靈活處理。并注重施工現場危險預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事故預防對策等環節,充分預判危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嚴重程度,制定風險控制對策,把危害與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為提高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與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 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 施工現場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 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渴┚?。
第十三條 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
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 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 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
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 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區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一處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 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 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第11篇 淺談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建筑規模急速擴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各個角落。這既給建筑業的發展帶來契機,促進建筑業的繁榮,同時也給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增加了極大困難。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現場生產環境復雜危險性,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極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因此,研究探討新形勢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其意義十分深遠。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筑工地施工的最大特點是:點多、面廣、分散,高處作業多,危險性高,且流動性大。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當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幾點。
1 。 1 部分項目經理安全意識不強
由于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艱巨性不到位,重效益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經營輕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識“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注重突擊,輕視長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現象較多。不少工地還存在著上級檢查時靠突擊應付,檢查結束后迅速回潮,長效管理水平差。
1 。 2 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落實不到位企業新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應該說是企業內部的法律法規具有他的嚴肅性(工地的任何人不得修改并認真執行),但有部分企業組織編制的施工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形成兩張皮,不具有針對性、指導性,而且照搬規范規程的用語。安全技術措施不能指導施工生產,導致了施工的習慣性,無序性,盲目性,使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1 。 3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不能滿足施工需要
事故隱患普遍存在,職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不高,安全組織不健全,安全責任不明確,管理臺帳資料不齊全,大量的假冒偽劣防護產品(如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等)在工地使用。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違章施工,冒險蠻干的行為時有發生。少數工地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除,任意發包給無資質拆除隊伍,給安全生產留下了許多隱患。
2 當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既有主觀上的原因,也有客觀上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2.1 人的不安全行為
人既是管理的對象,又是管理的動力,人的行為是安全控制的關鍵。人與人之間有不同,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他的勞動狀態、注意力、情緒、效率也會有變化,這就決定了管理好人是難度很大的問題。由于受到政治、經濟、文化技術條件的支配。所以,要管好人,避免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應從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來分析人的行為;必須結合社會因素和環境條件對人的行為影響進行研究。
2.2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
在生產建設中,必須用辯證統一的觀點去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項目領導者不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長期以來,在生產管理中往往出現生產任務重,事故就多。
2 。 3 安全管理未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的范圍
目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后,各級部門和領導對質量管理都非常重視,抓質量的力度很大,要求很嚴,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等單位及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而安全管理卻主要靠施工單位一家孤軍奮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基本上是不管或很少過問,導致安全工作在不少工地應了這句老話,即講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未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落實到實際行動中。
3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3 。 1 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強調預防未主
安全生產工作的預防為主是現代生產發展的需要。現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而且往往又是多學科綜合運用,安全問題十分復雜,稍有疏忽就會釀成事故。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進步,加強安全科學管理,搞好科學預測與分析工作;把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邦A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基礎。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預防措施。預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證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第一,否則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話,這也是在實踐中所證明了的一條重要經驗。
3 。 2 加強教育培訓, 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增強各級領導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涉及危險因素管理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定期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施工項目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危險因素觸發條件及控制措施;危險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12篇 淺議管道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措施管理與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設過程中,管道施工作為地下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特別需要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環節,如果在管理和控制過程中處理不當或監管不力,很可能產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變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還要對安全措施的管理與控制做到未雨綢繆,保證做好前期的準備與中期的監督及后期的防護工作,確保能夠辨識管道施工危險源及將發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針對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關關鍵控制點,本文管理施工中質量、安全措施的管理與控制淺議如下:
1.根據設計給定的規劃樁,用經緯儀測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線檢查井的位置。放線時應以雨污水管道起始點檢查井的位置作為管道位置控制點,在曲線段首先計算出曲線的要素,再確定管線位置,檢查井位置做好栓樁記錄。沿管線位置引設臨時水準點,做好記錄,并加以保護,沿管線每80m設置臨時水準點,并進行經常閉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機配合法施工,當挖掘機挖至槽底時應預留20cm的原狀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監理和設計聯系,商議解決辦法。挖土采用人機配合法施工,當挖掘機挖至槽底時應預留20cm的原狀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監理和設計聯系,商議解決辦法。非壓力管道開槽時,堆土距槽邊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壓力管道開槽時,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運輸車外運。吊車下管時一側堆土,一側走車。溝槽應達到質量標準:溝底標高允許偏差0~15mm,寬度每側不小于設計規定,坡度不陡于設計規定。為便于施工操作和減少軟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礎下超挖換填礦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換填300mm厚;(φ1000以下換填350mm厚;(φ1000以上換填400mm厚。要求礦渣粒徑不大于50mm,應以級配為準,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區軟弱,酌情加拋大塊片石進行處理。同槽施工時,深槽一側按設計要求挖至換填槽底,淺槽一側如形不成臺階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寬度的平臺時,可以保留。施工時,先鋪設較深的管道,當回填礦渣高程與相鄰近管道高程相同時,再安裝相鄰管道。砂石基礎施工前,應復核高程(+0.125m)且槽底無積水和軟泥。鋪設時防止砂石進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與管皮接觸,管底必須與平基緊密接觸。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實,控制密實度90%。平基厚度滿足設計及施工規范的要求,允許偏差為±15mm。
2.鋪設前應檢查溝底標高、底寬、回填土厚度是否達到施工標準;管材、管件、膠圈、黏合劑的質量是否合格。管道鋪設采用預留沉降量的處理方法,即管道鋪設時的高程控制為:設計標高+0.125m等于鋪設標高。管道的一般鋪設過程包括下管、穩管、安裝、部分回填、試壓、全部回填。根據管徑的不同,分別采用不同噸位的吊車下管,下管應注意以下事項:下管時,吊車沿溝槽行駛時,距溝邊應間隔im的距離,以避免溝壁坍塌。吊車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作業,在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其安全距離應符合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規定。下管時派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機械吊裝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駕駛員必須聽從信號進行操作。搬(套)管子應找好重心,平吊輕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起吊及搬運管材、配件時,管材承插口工作面應采取保護措施。在起吊作業區內,任何人不得在吊鉤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過或站立。管節入溝槽時,不得與槽壁支撐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溝槽運管不得擾動天然土。
3.采用閉水試驗檢驗。閉水試驗必須在回填土之前進行,并應在管道、溝渠浸泡72h后進行,閉水試驗的水位是試驗管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m,如小于2m時閉水試驗的水位可至井口為止,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檢1段,試驗不合格者全線閉水試驗;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檢驗。閉水試驗必須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無積水情況下進行。閉水試驗必須在管道安裝完成后,各項技術指標經檢驗均合格的前提下進行。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且不得滲水。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應大于水壓力合力,且應封堵嚴密不滲水。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2h。
4.管道與檢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節相邊,在入井段雙側管外壁加一橡膠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漿雙側塞填孔隙,減輕管與井不均勻沉降的影響。凡遇新舊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鋪管需調高時,通常舊井接管處不調整標高;舊管接井時,允許井內調整標高,即兩管標高不同,但必須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戶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個井和倒虹吸處以及雨水接戶支管倒虹接入的檢查井設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檢查井,其各個方面的強度都未達到最佳,若提前碾壓將被破壞,可在井蓋上方鋪設蓋板或避免重型車輛碾壓,直到達到規定要求。對已砌好的檢查井做好栓樁,為以后的筑路做準備。
5.管道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認真貫徹《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預控預測,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檢查該工程,查隱患、查事故苗頭、查規程執行情況,并及時總結和組織監督整改。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組長(技術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前由班組長或安全檢查員進行交底并落實安全措施。安全員長駐現場,跟蹤現場監督安全規程及各項制度的實施落實。指導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召開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總結會,總結工作,分析事故苗頭和隱患交流經驗。每周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組織安全檢查巡視,檢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
6.管道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溝槽的開挖,應視土質情況放好邊坡。較深的溝槽應分層開挖。按規定棄土,以防止出現塌方。機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觸碰高壓電纜。采用人工往管溝槽下管時,使用的繩索和地樁必須牢固可靠,兩端放繩速度應一致,溝內不得有人。
7.管道進行壓力試驗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壓力試驗壓力應緩慢地提升,停泵穩壓后方可進行檢查。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對著盲板、堵頭等處站立。處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須在泄壓后進行,嚴禁帶壓處理。吊裝設備和索具等使用前應經安全管理者檢查確認后方可使用,起吊時要堅持“十不吊”,堅持先試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裝時要由專人指揮,統一口徑、統一行動,并與吊車司機配合密切。高空吊裝大件要冷靜沉著,發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須有良好的照明。無論在施工作業或者在沖洗、試壓前進行周密、嚴格的技術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記錄,對于試壓點專人專責,同時組織好通訊聯絡指令及工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齊、通路暢通、舉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標準化作業,共創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為考核,工程質量和綜合考評的一個指標。在與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辦理簽證、審批手續后,應按報批的施工方案審批要求認真遵章作業,干凈收場,保障交通順暢,環保整潔。在施工中,要逐項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變化,需經建設單位工程師批準,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備查,并重新組織交底。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工具、機具和作業環境及各種安全設施,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施工用的設備、構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齊、穩妥,防止倒塌傷人,同時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離。
綜上所述,通過管道工程實踐施工中對質量和安全相關的關鍵控制點加強管理和控制,對確保工程總體質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須采取“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原則,采用先進的施工設備、先進的施工方法和科學的管理手段,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認真把好每道關,這樣才能保證實現工程的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