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中學考風考紀管理辦法
【第一條】辦法實施范圍:高一、高二定時作業,高三月考。
【第二條】對學生的要求:
1.禁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2.考試期間不準上廁所,特殊情況,有巡考人員陪同。
3.不準提前交卷。
【第三條】對監考教師的要求:
1.清場:學生桌面清空,教師講臺清空。
2.排座位:安排學生按順序對號入座。
3.對號:考試開始后監考教師拿著座位表一一對號,并要求學生填好個人信息。
4.守時:嚴格按照考試鈴聲發卷和收卷。
5.監考教師必須關閉手機,監考中不允許拿出手機,不得做看書、閱卷、批改作業、長時間注視窗外等與監考無關的事情。
6.收卷: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從小號到大號)收卷,收卷由學生完成,教師在講臺監視。
【第四條】對年級部工作組和課堂教學中心督察組的要求:
1.對年級部工作組的要求:全程在崗,流動巡視。發現并處理考生與監考教師的違規行為,不允許只糾正不處理。
2.對課堂教學中心的要求:督察年級部工作組的巡視情況,通過視頻監控督察監考教師監考及學生考試情況,并對各年級的考風考紀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違規違紀處理辦法:
1.學生作弊(含故意讓他人抄襲),一律按零分處理。
2.如果考生作弊較明顯,監考教師未發現的,對該監考教師進行實名通告批評。
3.監考教師遲到,不得本場次監考費,并通告批評;監考教師缺席,不得本場次監考費,加倍扣罰,并通告批評。
4.監考教師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要求做的,扣除本場次監考費,并通告批評。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做進一步處理。
【第六條】監考教師請假制度:監考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請假,有特殊情況者,須本人提前向課堂教學中心主任請假,且請假人必須自己找人替代該場次監考。
安六中學課堂教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