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學校水電暖工程施工管理辦法
學校(校園)水電暖工程施工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水電暖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質量,確保施工安全,樹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辦法:
1、接到工程項目后,要立即派人與甲方聯系進行實地勘察,并做出詳細預算。
2、工程開工前要立項上報中心主任(附工程預算書)。
3、接到批準的施工項目后,提報審報該項目的詳細材料單,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進購材料。
4、施工現場的一切工作由施工項目負責人負責,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各工種人員,必須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管理。
5、項目技術監督員對施工技術進行全方位監督,發現技術問題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
6、施工安全員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危急時刻安全員有權決定停工,事后及時匯報。
7、工程項目必須根據施工方案、施工圖紙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中如需改動,須經甲方同意。
8、嚴格檢查施工用料,嚴防假冒劣質產品混入工程。
9、嚴格施工程序和安裝施工規程,嚴把工程質量關。
10、隱蔽工程項目必須由甲方驗收人員驗收簽字。
11、施工工地現場設置必要的安全標識牌或警示牌。
12、要保持施工現場衛生,物資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工程需要設置必要的衛生管理制度標識牌。
13、嚴格材料管理,認真掌握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工。
14、施工完畢,立即組織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初驗合格后由甲方組織進行工程驗收。
15、工程驗收合格后,參加施工項目的各班組一周內做出工程決算,并履行審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