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區區報管理獎勵辦法
度假景區報管理和獎勵辦法
各公司、漁政站、苗圃、機關各科室:
《**》報是**景區的一張名片,是宣傳、介紹、引領、導游**的平面媒體,同時,也是增進員工之間溝通的紐帶,展示員工風采和學習成果的園地。要辦出特色、版面新穎、內容豐富多彩,必須依靠廣大員工與社會賢達共同為之傾心、盡力打造。為此,特制定如下辦法:
一、 成立《**》報編委會
主 任:z
執行主任:z
副主任:z
主任編輯:z
編 委:z
文字編輯(校對):z
圖片編輯(校對):z
二、《**》報欄目擬定、發行范圍和投稿任務分配
(一)、擬定欄目內容
1、熱點關注:要聞、五a鼓點、工作亮點、領導、專家和明星蒞臨**指導等。
2湖山暢游:游客風采、游客互動、旅游產品、線路、景點的介紹等。
3、美景、美文:介紹**的美景、美詩、美文;專、業余攝影作品展示等。
4、員工風采:先進人物、勞動模范、員工學習心得與員工創作的作品等。
5、歷史回眸:有關**的歷史追溯、歷史人物、傳說故事等。
6、精彩回顧:大型活動、專題活動、系列活動的綜合介紹等。
7、地方特色:休閑娛樂、休閑垂釣、風俗民情、土特名優、美味佳肴等。
8、他山之石:旅*業動態、國內外旅游管理經驗介紹等。
(二)、發行范圍和要求
1、報送:縣幾個班子領導,省、市旅游主管部門等。
2、贈送: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景區戰略
合作伙伴,轄區內相關職能部門等。
3、下發:管委會所屬單位、下屬各公司、機關各科室全體干部、職工每人一份。
4、發行:《**》報每期由管委會辦公室負責統一發放。
(三)、投稿任務和要求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辦好《**》報,素材收集必不可少,根據編委會的要求,度假區管委會所屬單位、下屬各公司、機關各科室,要確定專人負責新聞圖片和文字撰寫收集工作,單位、公司每月向《**》報投稿不得少于5篇,機關科室每月向《**》報投稿不得少于3篇,投稿可參考《**》報擬定的欄目內容,以供本報綜合考慮選用。要求采寫的新聞要真實準確,內容要新、圖片要美、語言優美精煉。
三、《**》報獎勵辦法
為鼓勵全體員工和社會各界積極投稿,經研究,同意《**》報編委會給投稿者如下獎勵:
(一)、獎勵辦法
1、凡在《**》報刊載的新聞、散文、詩歌、圖片,給予100元稿費。
2、每年在《**》報上刊載發表5篇(包括圖片)的,另外獎勵300元。
3、在國家、省、市、縣級報刊刊載的散文、詩歌、新聞報道、圖片,本報轉載,每篇仍然付稿費100元,并納入本報年終稿件數量參與評比。
4、本報每年度進行一次好新聞、好圖片、好詩文評獎活動。凡獲得一、二、三等獎與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000元、800元、500元和200元的獎勵。
(二)、獎勵程序
1、編委會每月負責統計各單位、科室投稿稿件,并將用稿情況適時向單位及各科室負責人進行通報;
2、編委會確定專人認真核對刊發稿件,分門別類依照獎勵辦法統計稿費,年終一次性兌現落實。
3、本辦法自《**》報創刊起執行,并由編委會負責解釋。
《**》編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