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范和宿舍文明。
3.3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生及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域清潔衛生。
3.5宿舍各房間清潔衛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有關規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督和報請處罰的權力。
4管理內容
4.1宿舍分配
4.1.1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現未完整履行手續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