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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工管理規定辦法(15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6-06 10:30:13 查看人數:10

      電工管理規定辦法

      第1篇 電工管理規定辦法

      電工管理規定1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電工管理規定2

      1.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考試不合格嚴禁上崗。

      2.電工人員必須持電氣作業許可證上崗。

      3.不準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飲酒。

      4.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否則不準許上崗。

      5.檢修電氣設備時,須參照其它有關技術規程,如不了解該設備規范注意事項,不允許私自操作

      6.嚴禁在電線上搭曬衣服和各種物品。

      7.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8.正確使用電工工具,所有絕緣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9.當有高于人體安全電壓存在時嚴禁帶電作業進行維修。

      10.電氣檢修、維修作業及危險工作嚴禁單獨作業。

      11.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由檢修項目負責人召開檢修前安全會議。

      12.在未確定電線是否帶電的情況下,嚴禁用老虎鉗或其他工具同時切斷兩根及以上電線。

      13.嚴禁帶電移動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設備。

      14.嚴禁手持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照明設備。

      1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且使用前需按保護器試驗按鈕來檢查是否正常可用。

      16.潮濕環境或金屬箱體內照明必須用行燈變壓器,且不準高于人體安全電壓36v。

      17.每個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按觸電急救方案實施搶救。

      18.配電室除電氣人員嚴禁入內,配電室值班人員有權責令其離開現場,以防止發生事故。

      19.電工在進行事故巡視檢查時,應始終認為該線路處在帶電狀態,即使該線路確已停電,亦應認為該線路隨時有送電可能。

      20.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線頭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21.在巡視檢查時如發現有故障或隱患,應立即通知生產方然后采取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及其它臨時性安全措施進行處理,避免事故擴大。

      22.電流互感器禁止二次側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二次側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23.在有電容器設備停電工作時,必須放出電容余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24.電氣操作順序:停電時應先斷空氣斷路器,后斷開隔離開關,送電時與上述操作順序相反。

      25.嚴禁帶電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前先驗電,且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

      26.嚴禁拆開電器設備的外殼進行帶電操作。

      27.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以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器安全技術規定安裝和架設。

      28.每個電工必須熟練牢記鋅鍋備用電源倒切的全過程。

      29.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然后視裝置、設備及著火性質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或干沙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

      30.合大容量空開或me時,先關好柜門,嚴禁帶電手動合me。

      31.萬用表用完后,打到電壓最高檔再關閉電源,養成習慣,預防燒萬用表。

      32.嚴禁向配電柜、電纜溝放無關雜物。

      33.光纖不允許打硬彎,防止折斷。

      34.生產中任何人不準使拉拽dp頭線,防止造成停車。

      35.換dp頭應停掉裝置及plc電源,如有特殊情況,帶電換,必須小心,不能連電。

      36.生產中換柜內接觸器時,必須謹慎,檢查好電源來路是否可關斷,嚴禁帶電更換,防止發生危險。

      37.生產中不能因維修氣閥而將壓輥壓下,造成鋼帶跑偏或擠斷。

      38.不允許帶電焊有電壓敏感元件的線路板,應待烙鐵燒熱后拔下電源插頭或烙鐵頭做好接地再進行焊接

      39.拆裝電子板前,必須先放出人體靜電。

      40.使用電焊機時,不允許用生產線機架作為地線,防止燒plc,發現有違章者立即阻止。

      41.使用電焊機,需帶好絕緣手套,且不允許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線,防止發生意外觸電。

      42.焊接帶軸承、軸套設備時,嚴禁使焊機電流經過軸承、軸套,造成損壞。

      43.在變電室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履行動火申請手續,未辦手續,嚴禁動火。

      44.生產中不要緊固操作臺的按鈕或指示燈,如需急用必須謹慎,防止改錐與箱體連電造成停車。

      45.生產中如需換按鈕,應檢查電源側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會造成停車或急停等各種現象,沒把握時,可先臨時把控制線改到備用按鈕上,待有機會時恢復。

      46.換編碼器,需將電源關斷{整流及24v}或將電源線挑開,拆編碼器線做好標記,裝編碼器時,嚴禁用力敲打,拆風機外殼時要小心防止將編碼器線拽斷,在裝風機后必須檢查風機罩內編碼器線是否纏在風機扇葉上。

      47.電氣設備燒毀時,需檢查好原因再更換,防止再次發生事故。

      48.換接觸器時,額定線圈電壓必須一至,如電流無同型號的可選稍大一些。

      49.變頻器等裝置保險嚴禁帶電插拔且要停電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

      50.嚴禁帶電插拔變頻器等電子板,防止燒毀。

      51.換變頻器或內部板子時必須停整流電源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接完線必須仔細檢查無誤后方可上電,且防止線號標記錯誤燒設備。

      52.經電機維修部新維修回的電機必須檢查電機是否良好并將電機出線緊固后再用。

      53.接用電設備電源時,先看好用電設備的額定電壓選好合適空開,確認空開處于關斷,檢查旁邊是否有觸電危險再進行操作。

      54.手動操作氣閥或油閥時,必須檢查好是否會對人或設備造成傷害,防止出事故。

      55.更換mcc抽屜時,必須檢查好抽屜是否一樣,防止換錯燒plc。

      56.安裝或更換電器設備必須符合規定標準。

      57.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電機軸。

      58.嚴禁用手擺動帶電大功率電纜。

      59.燒毀電機要拆開確認查明原因,防止再次發生。

      60.熱繼電器跳閘,應查明原因并處理再進行復位。

      61.在檢修工作時,必須先停電驗電,留人看守或掛警告牌,在有可能觸及的帶電部分加裝臨時遮攔或防護罩,然后驗電、放電、封地。驗電時必須保證驗電設備的良好。

      62.檢修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場,檢查攜帶工具有無缺少,檢查封地線是否拆除,短接線,臨時線是否拆除,拆除遮攔等,通知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取下警告牌,按送電順序送電。

      63.工作完成后,必須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場地,做好衛生。

      第2篇 礦機電工程管理辦法

      一. 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在確保施工質量達到設計要求,為使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二. 對機電工程管理人員素質的要求:

      1.政治思想素質。各位員工都要具有企業主人翁意識,能夠根據項目部的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安排。2.業務能力。工程管理人員要持續加強專業能力的學習,對本專業相關的施工規范、國標圖集要熟悉,與時俱進,不斷提高個人業務能力。3.綜合素質。施工管理人員不但要在技術上精通,而且要能干又懂管理、懂預算,在工程造價方面、施工管理方面也要不斷加強學習,成為全能型人才。

      三.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㈠ 質量管理辦法:

      1.項目機電安裝組長是項目安裝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的安裝工程質量管理工作。2.專業工長及質檢員是安裝工程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對各自分管的專業安裝施工質量負責。3.施工質量過程控制,相關人員要參照項目部及國家施工規范的要求執行。4.對于不合格的檢驗批,工長及質檢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施工隊,施工隊無條件立即整改。5.安裝工程質量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于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工長有權暫不予簽發該部分工程量,待整改合格后予以簽發結算。6.對于安裝工程質量通病,專業工長應提前提出有針對性的防治方案。

      ㈡ 進度管理辦法:

      1.安裝工程進度總體應符合土建進度的要求。2.主體預留預埋配合必須保證提前于土建澆筑混凝土施工前通過監理方驗收。3.后砌墻二次配管、盒期間必須保證提前于土建抹灰前通過監理方驗收,并保證管線疏通、穿引線完畢。4.上、下水管道安裝必須保證在地坪施工前試壓完畢,樓板洞、吊洞封堵完畢。5.室內穿線、裝燈、開關面板安裝,應在入戶門安裝后施工。6.各項安裝調試任務最終完成時間必須提前于竣工驗收時間7.不能達到進度要求的勞務隊,項目部先督促勞務隊增加施工人員,仍不能滿足施工進度的,項目部根據雙方合同有權對勞務隊進行經濟處罰,直至部分工程給予其它勞務隊。各項目分階段安裝形象進度周報(電子板)要及時上報至項目部:__ 。報表格式詳見附表。

      ㈢ 現場成本管理辦法:

      1.施工隊領料,必須經現場工長審批,審批數量不得超過實際工程量加定額損耗量。2.材料保管,貴重材料(電線電纜、銅閥門、開關插座、燈具等)項目設專門倉庫及保管員,一般材料可直接發放至勞務施工隊。3.剩余材料的回收,由項目采購的材料,施工完畢剩余部分,由項目材料員組織勞務隊進行回收入倉庫,各勞務隊無條件配合材料回收,否則按材料進價的兩倍給予相關勞務隊扣款。4.勞務結算,由施工隊在每月25日前報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工長與施工隊當面審核實際完成量,再交予項目預算人員予以結算。5.工程量必須按圖紙實際量審核,偏差不得過大。

      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項目機電安裝組長是安裝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的安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專業工長及安全員是安裝施工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各自分管的專業安裝施工安全負責。3.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業工長必須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交與安全員備案。4.安全員參照工長安全交底并結合現場實際隱患進行安全文明監督。5.實行工完場清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現場不得預留剩余材料及施工垃圾。6.對于違反安全規定作業的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有權進行制止或給予經濟處罰,直至清理出場。

      四、 __ 管理程序:熟悉新圖紙 圖紙會審__ 編制施工方案

      編制各分項工程材料計劃(按施工的時間順序分別編制)__ 分項工程施工交底(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按圖施工過程監控(各種隱蔽記錄、測試記錄、檢驗批等) 工程報驗簽證 資料歸類整理 配合土建竣工驗收。

      五. 各管理程序的工作要點:

      1、 熟悉圖紙:要求相關專業工長對新圖紙中的各種管線設計原理必須搞清楚,管線路徑必須搞清楚(即各管線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在何處分支,在何處截止),管線材質、規格、型號必須搞清楚,本專業管線與其他專業管線交叉沖突較嚴重位置要搞清楚。

      2、 會審圖紙:應由工程人員及經營人員共同參與。提出問題的原則,應方便現場施工和工程結算。關鍵事項:1) .設計的管線材料市場是否常用,不經常使用的盡可能改為常用材料(對于經營效益好的設備材料品種可不予更改)。2) .圖紙中不明確的管線型號規格圖紙會審時要明確。3) .各種管線交叉部位的避讓原則,應本著壓力管讓無壓管,小管讓大管,電力在上水管在下等原則布置管線。

      3、 編制施工方案:圖紙會審后,項目主管工長負責編制施工方案,編制施工方案應包含的內容:1) .工程概況。2) .主要實物工程量。3) .編制依據。4) .各分項工程施工順序。5) .工機具及勞動力計劃。6) .各分項工程施工要點及措施。7) .質量保證措施及保證體系。8) .安全保證措施及保證體系。9) .分部工程施工進度橫道圖計劃。“各分項工程施工要點及措施”為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該部分內容要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要起到施工指導的作用。

      4、 編制工程材料計劃:編制材料計劃應本著“材料名稱正確科、型號、規格,標注規范、材料數量準確無誤”等原則進行編制。編制計劃應在仔細熟悉圖紙并解決完疑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編制,材料計劃應先編制總計劃,再根據各施工階段的需要編制單項計劃,編制單項計劃時應根據各階段實際需要量進行編制,注意控制材料數量,避免工程完工剩余大量材料。

      5、 施工交底:實行分級交底。按照專業工長 班組長 施工工人的程序進行三級交底工作,并應有書面記錄,保證各工序、各工種的技術措施落到實處。②對采用的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制定專門的作業指導書、并在施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討論。③施工中嚴格按技術交底內容和標準作業,對不按要求作業的人員追究其責任,并責令立即整改。

      每個分項工程都要進行施工交底。施工交底包括施工技術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技術交底的編制必須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對關鍵部位應進行詳細交底。技術交底內容應包含的大致事項應包含:1) .要求施工班組必須按圖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圖紙。2) .管線的材質、連接形式、支架制作安裝方式、要求間距等。3.管線(設備)的標高、垂直度等。4) .管線安裝的要點及注意事項。5) .成品的保護措施。

      安全交底的編制應根據所施工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編制。危險源主要包含有:高空墜落(臨邊施工、外架施工、高空作業),物體打擊(主體配合施工階段),觸電,火災(電氣焊施工),塌方(基坑內、管溝內施工)、機械傷害(臺鉆、大功率電錘)、黑暗處作業等。交底時應針對可能出現的危險源,要求施工隊采取對應的防護措施。安全交底應對所有參加該分項施工的人員進行交底,并簽字。(交底表格見后附件)

      6、 按圖施工過程監控:1) .現場施工檢查。現場工長要對每個正在施工的分項工程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主要為:是否按圖紙(或變更)敷設管線位置、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規范要求、是否有質量隱患等。需要隱蔽的工程必須在隱蔽前向監理方進行報驗。需要進行試驗(壓力試驗、灌水試驗、通球試驗、沖洗記錄、接地搖測、絕緣搖測、通電試驗等)的必須及時進行測試并向監理方報驗。報驗完畢應及時進行資料簽字。有變更改動之處需及時辦理現場簽證。施工日記要當天施工內容當天記錄,對于有變更改動之處的施工也要記入施工日記。

      2) .樣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變化、工藝的改進和工序的標準化操作。每個分項工程(特別是量大面廣的分項工程)在開始大面積操作前做出示范樣板,包括管道井樣板間、電氣井樣板、廚衛間樣板等,統一操作要求,明確質量目標。

      3) .質量通病防治:

      1.管線彎曲歪斜:明裝的水平管線,安裝支吊架時必須采用紅外線放線儀器防線,避免管線彎曲。垂直管線安裝必須吊垂直線安裝支吊架,對于預留洞位置偏差的應預先剔鑿修正;2.管道漏水:壓力管道必須按設計工作壓力的

      1.5 倍進行壓力試驗(排水做灌水試驗),埋地管道隱蔽過程中應保持管內壓力不低于投入使用后的正常工作壓力;3.室內線盒、電箱不平正:預留預埋線盒時應采用紅外線放線儀器打水平線,安裝線盒時先固定線盒,線盒標高、水平無誤后接線管,后砌墻二次配盒、裝箱(殼)應在土建打灰餅后安裝,線盒、電箱安裝出墻高度按照土建灰餅埋設,避免抹灰后出墻;4) .暗埋管線外露:預埋預留管線敷設時必須參照土建建筑圖中墻體的定位,管線必須按照墻體位置敷設,不得隨意設置管線位置;5) .管道凍裂:冬季水壓試驗應在室內門窗安裝完成后進行,試壓完成后立即把管內余水用壓縮空氣吹掃干凈,特別寒冷地區盡可能安排在非結冰期試壓。

      7、 工程報驗簽證:每個分項工程完成并經自檢合格后需向監理方報驗,報驗需附工程報驗單、測試記錄(需檢測項)、隱蔽記錄(需隱蔽項)、檢驗批等資料。填寫資料表格形式按照有關部門(北京市資料管理規程)規定格式填寫,填寫數字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8、 資料歸類整理:工程竣工資料每完成一項,及時交予資料員歸檔,歸檔資料要求原件(加蓋紅掌),整理順序為:資料目錄、施工方案、圖紙會審記錄、變更通知單(變更洽商、技術核定單)、技術交底記錄、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各種測試記錄、材料復試報告(需復試材料)、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批、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記錄、竣工圖(加蓋竣工圖章)等。自營項目竣工資料由各專業工長負責編制(填制)并向監理方及甲方報驗簽字蓋章,完成后交予資料員歸類整理;雙包項目竣工資料全部由雙包方負責編制(填制)及歸檔整理。

      9、 配合土建竣工驗收、整改:工程竣工后,質檢站現場驗收檢查時,根據土建項目部安排,現場工長配合進行工程觀感檢測、資料員配合工程資料檢查。對于檢查出的現場質量問題、資料缺項,應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補充。

      六.機電工程管理各崗位職責:

      __ 機電安裝組長崗位職責:①根據國家建筑法規,接合分公司各項管理規定,負責項目部全面機電安裝工作。②根據施工現場實際需要,提前督促物資部門做好機電工程材料的報批價及進貨組織工作,提前做好施工現場勞動力進場組織工作。③督促專業工長做好各專業的材料計劃的統計工作及工程施工現場的監控管理工作。④協調與業主方、監理方、土建項目部及其他專業分包的關系。⑤會同合同預算部門與建設單位提前劃清工程的施工界面,對各節點(或月進度)工程量及時進行預結算工作。

      施工員崗位職責:①施工圖熟悉,對分管專業圖紙內容,施工界面應清晰。②結合本專業圖紙內容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③根據本專業圖紙編制材料總計劃,并結合現場施工進度編制分階段材料計劃。④進行施工過程的監控管理,變更部位施工及時布置,并做好施工記錄。⑤對于需隱蔽的工程及工程現場測試會同質檢員向監理方及時進行報驗。⑥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并督促受交底人簽字。⑦本專業竣工資料的填制,簽字蓋章。⑧ 配合土建項目部的各種驗收工作。

      質檢員崗位職責:①參照施工規范、標準圖集,現場檢查各專業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對于不合格之處及時通知施工隊返工整改。②對于需隱蔽的工程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合格后向監理方報驗。③及時跟蹤檢查工程測試,并向監理方及時報驗。④配合土建項目部做好工程的驗收工作。

      安全員崗位職責:①根據國家及有關部門的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相關安全規定,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②加強新入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并督促專業工長進行安全交底。③每天進行現場巡視,對違章作業人員及時進行糾正。④及時發現現場危險源,對相應施工人員不斷進行安全提醒,并督促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整改。

      資料員崗位職責:①收發相關單位的各種函件,并進行分類整理保存。②收集竣工資料并分類整理保存。③及時提供本項目相關人員要求的資料。④會同土建資料人員進行竣工資料的裝訂整理、送檢。 __

      第3篇 機電工程管理辦法

      一.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在確保施工質量達到設計要求,為使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二.對機電工程管理人員素質的要求:1.政治思想素質。各位員工都要具有企業主人翁意識,能夠根據項目部的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安排。2.業務能力。工程管理人員要持續加強專業能力的學習,對本專業相關的施工規范、國標圖集要熟悉,與時俱進,不斷提高個人業務能力。3.綜合素質。施工管理人員不但要在技術上精通,而且要能干又懂管理、懂預算,在工程造價方面、施工管理方面也要不斷加強學習,成為全能型人才。

      三.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㈠質量管理辦法:1.項目機電安裝組長是項目安裝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的安裝工程質量管理工作。2.專業工長及質檢員是安裝工程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對各自分管的專業安裝施工質量負責。3.施工質量過程控制,相關人員要參照項目部及國家施工規范的要求執行。4.對于不合格的檢驗批,工長及質檢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施工隊,施工隊無條件立即整改。5.安裝工程質量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于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工長有權暫不予簽發該部分工程量,待整改合格后予以簽發結算。6.對于安裝工程質量通病,專業工長應提前提出有針對性的防治方案。

      ㈡進度管理辦法:1.安裝工程進度總體應符合土建進度的要求。2.主體預留預埋配合必須保證提前于土建澆筑混凝土施工前通過監理方驗收。3.后砌墻二次配管、盒期間必須保證提前于土建抹灰前通過監理方驗收,并保證管線疏通、穿引線完畢。4.上、下水管道安裝必須保證在地坪施工前試壓完畢,樓板洞、吊洞封堵完畢。5.室內穿線、裝燈、開關面板安裝,應在入戶門安裝后施工。6.各項安裝調試任務最終完成時間必須提前于竣工驗收時間7.不能達到進度要求的勞務隊,項目部先督促勞務隊增加施工人員,仍不能滿足施工進度的,項目部根據雙方合同有權對勞務隊進行經濟處罰,直至部分工程給予其它勞務隊。各項目分階段安裝形象進度周報(電子板)要及時上報至項目部:。報表格式詳見附表。

      ㈢現場成本管理辦法:1.施工隊領料,必須經現場工長審批,審批數量不得超過實際工程量加定額損耗量。2.材料保管,貴重材料(電線電纜、銅閥門、開關插座、燈具等)項目設專門倉庫及保管員,一般材料可直接發放至勞務施工隊。3.剩余材料的回收,由項目采購的材料,施工完畢剩余部分,由項目材料員組織勞務隊進行回收入倉庫,各勞務隊無條件配合材料回收,否則按材料進價的兩倍給予相關勞務隊扣款。4.勞務結算,由施工隊在每月25日前報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工長與施工隊當面審核實際完成量,再交予項目預算人員予以結算。5.工程量必須按圖紙實際量審核,偏差不得過大。

      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項目機電安裝組長是安裝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項目的安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專業工長及安全員是安裝施工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各自分管的專業安裝施工安全負責。3.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業工長必須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交與安全員備案。4.安全員參照工長安全交底并結合現場實際隱患進行安全文明監督。5.實行工完場清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現場不得預留剩余材料及施工垃圾。6.對于違反安全規定作業的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有權進行制止或給予經濟處罰,直至清理出場。

      四、管理程序:熟悉新圖紙圖紙會審編制施工方案

      編制各分項工程材料計劃(按施工的時間順序分別編制)分項工程施工交底(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按圖施工過程監控(各種隱蔽記錄、測試記錄、檢驗批等)工程報驗簽證資料歸類整理配合土建竣工驗收。

      五.各管理程序的工作要點:1、熟悉圖紙:要求相關專業工長對新圖紙中的各種管線設計原理必須搞清楚,管線路徑必須搞清楚(即各管線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在何處分支,在何處截止),管線材質、規格、型號必須搞清楚,本專業管線與其他專業管線交叉沖突較嚴重位置要搞清楚。

      2、會審圖紙:應由工程人員及經營人員共同參與。提出問題的原則,應方便現場施工和工程結算。關鍵事項:1).設計的管線材料市場是否常用,不經常使用的盡可能改為常用材料(對于經營效益好的設備材料品種可不予更改)。2).圖紙中不明確的管線型號規格圖紙會審時要明確。3).各種管線交叉部位的避讓原則,應本著壓力管讓無壓管,小管讓大管,電力在上水管在下等原則布置管線。

      3、編制施工方案:圖紙會審后,項目主管工長負責編制施工方案,編制施工方案應包含的內容:1).工程概況。2).主要實物工程量。3).編制依據。4).各分項工程施工順序。5).工機具及勞動力計劃。6).各分項工程施工要點及措施。7).質量保證措施及保證體系。8).安全保證措施及保證體系。9).分部工程施工進度橫道圖計劃。“各分項工程施工要點及措施”為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該部分內容要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要起到施工指導的作用。

      4、編制工程材料計劃:編制材料計劃應本著“材料名稱正確科、型號、規格,標注規范、材料數量準確無誤”等原則進行編制。編制計劃應在仔細熟悉圖紙并解決完疑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編制,材料計劃應先編制總計劃,再根據各施工階段的需要編制單項計劃,編制單項計劃時應根據各階段實際需要量進行編制,注意控制材料數量,避免工程完工剩余大量材料。

      第4篇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國家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輸變電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標準化建設,規范安全作業環境,倡導綠色施工,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結合輸變電工程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是指通過落實相關各方管理責任、開展全過程管理和進行量化評價考核,實現輸變電工程安全制度執行標準化、安全設施標準化、個人防護用品標準化、現場布置標準化、作業行為規范化和環境影響最小化,確保施工安全。

      第三條 公司在加強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的同時,鼓勵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倡導積極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術裝備、施工工藝和管理方式。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級單位建設管理的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輸變電工程(含新建變電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線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其它輸變電工程建設可參照執行(管理流程圖見附件1)。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國網基建部管理職責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監督、指導、評價、考核公司系統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檢查和經驗交流活動。

      (三)引導各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設標準化施統一配送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技術創新、推廣應用管理工作,持續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

      第六條 省公司級單位(包括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公司和公司直屬建設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門管理職責

      (一)貫徹落實本辦法,監督、檢查、評價、考核參建單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教育培訓和學習交流,組織研發和推廣應用新型、適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

      (三)監督所屬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統一配送工作。

      第七條 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具體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省公司級單位、地市供電企業、縣供電企業,以下同)及業主項目部管理職責

      (一)落實本辦法,組織監理、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學習有關管理制度,技術標準,檢查、評價、考核工程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

      (二)組織審查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內容,按規定在合同中計列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提供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條件。監督施工企業按合同約定落實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費足額投入。

      (三)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落實,對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不稱職的管理人員,提出撤換要求,并對相關人員、單位提出考核意見。組織工程項目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學習,經驗交流活動。

      第八條 監理企業(監理項目部)責任

      (一)落實本辦法,在本單位進行宣貫和教育培訓,確保監理項目部人員能夠勝任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的監理工作。

      (二)依照本辦法及監理合同,監督、檢查、評價檢查施工單位(施工項目部)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有效實施。

      (三)向建設管理單位(業主項目部)反饋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執行情況,對執行不力的施工單位提出改進意見和考核建議。

      第九條 施工企業(施工項目部)責任

      (一)落實本辦法,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照規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費,保證工程項目足額使用,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有效實施。

      (二)按照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標準,購置、制作、統一配送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以及試驗、檢驗和日常維修、保管等工作。結合實際情況,開展技術創新,不斷改進、完善或研發新型、適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持續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

      (三)組織開展進場施工人員(含分包人員)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教育培訓和交底,督促、檢查作業現場落實。定期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保證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治理。

      (四)考核評價工程項目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撤換工作不稱職的管理人員,處罰相關責任人及分包單位。

      第十條 設計單位責任

      (一)落實本辦法,充分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需要,完善工程本體安全設施設計,為各類安全設施的使用創造條件。

      (二)及時交付地下電纜、管道、接地網等地下設施圖紙,保證變電工程“四通一平”工作開展,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創造條件。

      (三)考慮土石方堆放場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處理措施、“三廢”(廢棄物、廢水、廢氣)及噪聲等排放處理措施,使之符合有關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要求。

      第三章 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施工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按標準化要求為工程現場配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并做好日常檢查、保養等管理工作。按標準化要求布置辦公區、生活區和作業現場,教育、培訓、檢查、考核施工人員按規范化要求開展作業,落實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綠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標準詳見附件2。

      第一節 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二條 安全隔離設施

      (一)危險區域與人員活動區域間、帶電設備區域與施工區域間、施工作業區域與非施工作業區域間、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區域、設備材料堆放區域與施工區域間應使用安全圍欄實施有效的隔離。安全圍欄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形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取。

      (二)高處作業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徑大于1m的無蓋板坑、洞)等有人員墜落危險的區域,安全圍欄應穩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沖擊強度。

      (三)變電工程濾油作業區和油罐存放區等危險區域、相對固定的安全通道兩側應采用鋼管扣件組裝式安全圍欄或門形組裝式安全圍欄進行隔離。

      (四)帶電設備區域與施工區域間應采用安全圍欄進行隔離,安全圍欄宜選用絕緣材料,并滿足施工安全距離要求。

      (五)施工作業區域與非施工作業區域間、設備材料堆放區域四周、電纜溝道兩側宜采用提示遮欄進行隔離。

      (六)交叉施工作業區應合理布置安全隔離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 孔洞防護設施

      (一)施工現場(包括辦公區、生活區)能造成人員傷害或物品墜落的孔洞應采用孔洞蓋板或安全圍欄實施有效防護。

      (二)蓋板應滿足人或車輛通過的強度要求,蓋板上表面應有安全警示標志。

      (三)直徑大于1m、道路附近、無蓋板及蓋板臨時揭開的孔洞,四周應設置安全圍欄和安全警示標志牌。

      第十四條 施工用電設施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標準布設。施工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時,應編制安全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施工用電專篇,明確安全用電和防火措施。

      (二)現場生活、辦公、施工臨時用電系統應實施有效的安全用電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電纜埋設深度和架空線路架設高度應滿足安全要求,直埋電纜路徑應設置方位標志,電纜通過道路時應采用套管保護,套管應有足夠強度。

      (四)各級配電箱裝設應端正、牢固、防雨、防塵,并加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附近配備消防器材。

      (五)總配電箱、開關箱內應配置漏電保護器。配電箱內應配有接線示意圖和定期檢查表,由專業電工負責定期檢查、記錄。電源線、重復接地線、保護零線應連接可靠。

      第十五條 起重作業防護設施

      (一)起重機械(含牽張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應齊全有效,牽張設備應設置地錨錨固。

      (二)采用抱桿組塔時,抱桿、絞磨、卷揚機、地錨、滑車、鋼絲繩、繩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應正確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裝組塔時,應使用控制繩進行調整。為保護設備或桿塔、構架鍍鋅層,宜使用吊帶。

      第十六條 高處作業防護設施

      (一)構架安裝和鐵塔組立時應設置臨時攀登用保護繩索或永久軌道,攀登人員應正確使用攀登自鎖器;

      (二)變電工程高處作業應使用梯子、高處作業平臺,推薦使用高空作業車。

      (三)線路工程平衡掛線出線臨錨、導地線不能落地壓接時,應使用高處作業平臺。

      (四)塔上作業上下懸垂瓷瓶串、上下復合絕緣子串和安裝附件時,應使用下線爬梯。高處作業區附近有帶電體時,應使用絕緣梯或絕緣平臺。

      第十七條 消防設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宿舍、加工區、配電箱及重要機械設備附近,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砂箱、水桶、斧、鍬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顯、易取處。

      (二)易燃、易爆液體或氣體(油料、氧氣瓶、乙炔氣瓶、六氟化硫氣瓶等)等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倉庫或實施有效隔離,并與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臨時休息棚保持安全距離,危險品存放處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消防器材應使用標準的架、箱,應有防雨、防曬措施,每月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定期檢驗,保證處于合格狀態。

      第十八條 架線跨越作業防護設施

      (一)架線跨越作業應搭設跨越架或承力索,跨越架搭設高度、寬度應滿足要求,搭設強度應能承受發生斷線或跑線時的沖擊載荷。

      (二)帶電跨越時,跨越架或承力索封頂網應使用絕緣網和絕緣繩。

      (三)跨越架需經取得相應資格的專業人員搭設,驗收合格后使用。架體上應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看護。跨越鐵路、公路時,跨越架應設置反光標志,跨越公路時,還應在跨越段前200m處設置限高提示。

      第十九條 預防雷擊和近電作業防護設施

      (一)桿塔和構架組立后、牽張設備放線作業、臨近帶電體作業、帶電設備區域的施工機械和金屬結構、鋼管腳手架、跨越不停電線路時兩側桿塔的放線滑車等應裝設工作接地線。

      (二)牽張設備出線端的牽引繩及導線上應裝設接地滑車。附件安裝時,作業區兩端應裝設保安接地線。

      (三)停電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驗電器和絕緣棒對停電設備或導線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壓后裝設工作接地線。

      第二十條 有害氣體防護設施

      (一)在存在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深基坑、地下隧道和洞室等,應裝設和使用強制通風裝置,配備必要的氣體監測裝置。人員進入前進行檢測,并正確佩戴和使用防毒、防塵面具。

      (二)地下穿越作業應設置爬梯,通風、排水、照明、消防設施應與作業進展同步布設。施工用電應采用鎧裝線纜,或采用普通線纜架空布設。

      第二節 個人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依據不同施工作業要求,按照個人防護用品標準化要求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使其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作業人員一般防護

      (一)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從事機械作業的女工及長發者應配備工作帽。從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防毒面罩、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

      (三)從事坑井、深溝下作業的施工人員時應配備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電、安全繩等。從事混凝土澆筑、振搗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膠鞋(或絕緣鞋)和手套(或絕緣手套)。

      (四)從事水上運輸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線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間或作業環境溫度較低時,應為作業人員配備防寒類防護用品。雨期施工應為室外作業人員 配備雨衣、雨鞋等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 特殊作業和特種作業人員防護

      (一)從事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應佩戴安全帶,在桿塔上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宜(全高超過80m桿塔應)佩戴全方位防沖擊安全帶。在垂直攀登過程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攀登自鎖器,高處短距離垂直移動或水平移動應配備速差自控器、二道防護繩和水平安全繩。

      (二)帶電和近電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從事高壓電氣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相應等級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和有色防護眼鏡,必要時配備防靜電服(屏蔽服)。從事手持電動工具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

      (三)從事焊接、氣割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阻燃防護服、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面罩、防護眼鏡。在高處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應配備安全帽與面罩連接式焊接防護面罩和阻燃安全帶。

      (四)在有塵毒危害環境下作業的施工人員應配備防毒面具(或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塵口罩、密閉式防護眼鏡和防護手套。

      第三節 現場布置

      第二十四條 總體要求

      (一)通過施工總平面布置及規范建筑物、裝置型設施、安全設施、標志、標識牌等式樣和標準,以期達到現場視覺形象統一、規范、整潔、樸素、美觀的效果。

      (二)現場施工總平面應按實際功能劃分為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辦公區、人員住所和材料站應遠離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災害影響的不安全區域。工程參建人員要集中住宿,駐地要盡可能選擇人口密集、治安良好、交通便捷、通信暢通的社區;在偏遠農村地區,施工駐地要盡量靠近村委會、治安報警點,并在駐地醒目位置張貼就近派出所聯系人和報警電話。

      (三)施工作業場地應進行圍護、隔離、封閉,實行區域化管理。按作業內容分為施工作業區、混凝土攪拌區、材料加工區、設備材料堆放區等。

      (四)施工作業現場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劃、繪制平面定置圖,規范設備、材料、工器具等堆(擺)放。

      第二十五條 現場辦公區布置

      (一)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辦公室應獨立設置,做到布置合理、場地整潔,臨時建筑設施主色調與現場環境相協調。

      (二)工程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應與施工區、生活區分開隔離,并做到布置合理、場地整潔、墻體無污物。

      (三)施工項目部在辦公區或施工區設置“四牌一圖”。設置會議室,將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工程施工進度橫道圖、應急聯絡牌等設置上墻。適宜位置設置宣傳欄、標語等宣傳類設施。

      (四)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應應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統,并能利用電子郵件、傳真、無線通訊等方式實現圖文、聲訊信息的即時、可靠傳遞。

      第二十六條 現場生活區布置

      (一)包含分包的所有施工人員宿舍應通風良好、整潔衛生、室溫適宜。現場生活區應提供洗浴、盥洗設施和必要的文化娛樂設施。項目部生活區應設置水沖式廁所,缺水地區可采用旱廁,并保持潔凈。

      (二)食堂應配備廚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設施,做到干凈整潔,符合衛生防疫及環保要求。應根據現場人員民族構成,單獨設立小餐桌等措施,確保少數民族員工用餐方便。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二十七條 變電站(換流站)工程施工區布置

      (一)實行封閉管理,采用安全圍欄進行圍護、隔離、封閉,有條件的應先期修筑圍墻。開工初期應首先完成站區環形道路的基層路面硬化工作。道路兩旁應設置公示欄、標語等宣傳類設施。應搭建臨時大門,控制人員車輛進出。

      (二)工具間、庫房等應為輕鋼龍骨活動房、磚石砌體房或集裝箱式房屋。臨時工棚及機具防雨棚等應為裝配式結構,上鋪瓦楞板。

      (三)材料、工具、設備應按定置區域堆(擺)放,設置材料、工具標識牌、設備狀態牌和機械操作規程牌。

      (四)作業區應進行圍護、隔離,設置施工現場風險管控公示牌等內容。

      (五)施工現場應配備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在適宜區域設置飲水點、吸煙室。

      (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工程現場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監控現場施工安全風險作業狀況,具體實施中應考慮永臨結合,節約費用。

      第二十八條 輸電線路工程施工區布置

      (一)施工區域應設置施工友情提示牌、施工現場風險管控公示牌、應急聯絡牌等,配備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機械設備等應按定置區域堆(擺)放,材料堆放應鋪墊隔離,標識清晰,主要機械設備應設置設備狀態牌和操作規程牌。

      (三)基礎施工場地采用安全圍欄進行圍護、隔離。外來人員流動頻繁的桿塔組立現場、張力場、牽引場等,應采用提示遮攔進行維護、隔離,實行封閉管理。牽、張場應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揮臺,設置臨時廁所。

      (四)有條件的線路工程,可在高風險作業施工現場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第四節 環境保護

      第二十九條 嚴格遵守國家工程建設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保護環境法律法規,倡導綠色施工,盡力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一)盡可能少占耕(林)地等自然資源,嚴格控制基面開挖,嚴禁隨意棄土,施工后盡可能恢復植被。

      (二)導地線展放作業盡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導引繩技術,減少對跨越物的損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聲與振動,降低噪聲污染。

      第三十條 施工現場應盡力保持地表原貌,減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沖溝,防止發生環境影響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應采用彩條布鋪墊,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設置廢料垃圾分類回收箱。

      (二)混凝土攪拌和灌注樁施工應設置沉淀池,有組織收集泥漿等廢水,廢水不得直接排入農田、池塘。

      (三)對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實施遮蓋、封閉等措施,減少灰塵對大氣的污染。

      第五節 作業行為

      第三十一條 一般要求

      施工人員通過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遵章守規,做到作業行為規范化。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帶胸卡,著裝整齊,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特種作業、特殊工種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非此類人員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三)施工作業前應檢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實,做到措施不落實不作業,嚴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紀律,不違章作業。

      (四)愛護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遵守使用規范,未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批準,嚴禁拆除、移動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對于確需臨時拆除的設施,應采取相應的臨時措施,事后應及時恢復。

      (五)施工人員應有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意識,自覺維護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護設施,嚴禁亂拆、亂拿、亂涂和亂抹。

      第三十二條 特殊作業要求

      (一)高處作業人員在作業全過程中不得失去保護,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墜落的措施。高處作業區附近有帶電體時,應與帶電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設置提醒和警示標志,按要求設置專人監護。

      (二)進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處作業時,施工人員應采取相應的、有效的防高處落物、防人員墜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應,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業中,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起重臂、抱桿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鋼絲繩內角側,應正確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機械附近作業時,施工人員不得在機械作業半徑內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電作業時,施工人員在未接到停電許可工作命令前,嚴禁接近帶電體。在接到停電許可工作命令后,原帶電體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掛接工作接地線后,施工人員方可進行停電作業。工作接地線一經拆除,原帶電體即視為帶電,嚴禁施工人員靠近作業。

      (五)施工用電設施應由專業電工操作、維護管理,布設時應由專業電工指導監督,嚴禁私拉亂接。

      (六)車輛運輸作業,車況應良好。嚴禁無證和酒后駕駛。嚴禁超速、超重運輸,載物應捆綁牢固,嚴禁人貨混裝和自卸車載人。

      第四章 實施管理

      第三十三條 工作策劃

      (一)業主項目部編制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總體策劃,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要求,并向參建單位交底。

      (二)監理項目部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方案,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安全控制措施、要點。

      (三)施工項目部按照業主項目部編制的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總體策劃,編制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風險控制方案,經施工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報監理項目部審查,業主項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 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列與提取

      (一)公司投資的輸變電工程項目在編制估算、概算書時,應嚴格執行國家、行業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列要求,按照規定的科目和費率計列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對環境復雜、“急、難、險、重”的工程項目,設計單位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特殊安全生產措施費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二)項目法人單位(建設管理單位)在招標、合同簽訂時,應依據相關規定單獨計列安全文明施工費,不納入競爭報價。

      (三)建設管理、監理等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四)建設管理單位在撥付工程進度款的同時,應按照工程現場投入計劃和實際情況,單獨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建設初期,可適當超前支付先期布置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三十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支付與使用

      (一)安全文明施工費計提、使用應立足滿足工程現場安全防護和環境改善需要,優先用于保證安全隱患整改治理和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要求所需的支出,具體使用范圍見附件3。

      (二)施工企業應及時向施工項目部撥付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將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給專業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專業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勞務分包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由總包單位統籌管理使用,確保相關費用全部用于分包人員和分包現場的安全生產。

      (三)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所需費用,經建設管理單位批準同意,履行簽證手續納入工程結算,在總體施工費用中予以落實。對達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費不足的工程項目,施工企業應補充資金,滿足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要求,超出部分從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六條 安全設施管理

      (一)施工項目部分階段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報審計劃,明確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和文明施工設施的種類、數量、使用區域和計劃費用,報監理項目部審核、業主項目部批準。

      (二)施工項目部按照審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計劃,選配使用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和文明施工設施,進行設施和用品的采購、制作,提交施工企業統一配送。

      (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進場前,應經過性能檢查、試驗。施工項目部應將進場的標準化設施報監理項目部和業主項目部審查驗收。

      (四)施工項目部應安排專人對安全裝備設施進行登記管理,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領用發放臺賬和檢查試驗登記臺賬。

      (五)施工作業前,施工班組應按要求布設安全設施,領取安全防護用品,并發放給施工人員。

      第三十七條 教育培訓與交底

      (一)施工項目部應將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風險控制方案向有關人員培訓交底,明確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標準化布置要求以及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和文明施工設施的使用區域和配置標準。

      (二)施工作業前,施工項目部應開展施工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分專業、分工種向施工人員講解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和文明施工設施的使用、維護要求以及作業行為規范。

      第五章 檢查評價與考核

      第三十八條 公司組織開展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檢查和管理評價工作,并根據檢查和評價情況對工程參建單位進行考核。檢查和評價工作均可采用《輸變電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評價表》(見附件4)。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檢查工作

      (一)省級公司、工程參建單位應定期組織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檢查,檢查可結合例行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檢查、安全巡查等活動組織開展。

      (二)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布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配置完成后,由施工項目部提出驗收申請,業主項目部組織監理、施工項目部對照標準化布置和配置要求進行驗收,提出改進意見,施工項目部負責整改落實。

      (三)施工過程中,施工班組應每天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設施的使用情況和施工人員作業行為進行檢查,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抽查,提出改進措施,保持安全常態化。

      (四)監理項目部應對重要設施、重大工序轉接是否滿足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要求進行檢查,并簽署意見。對重要及危險的作業工序及部位進行旁站,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要求,并填寫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

      第四十條 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一)35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階段性組織開展安全管理評價。評價工作由建設管理單位或業主項目部組織有關專家、工程參建單位共同開展。省公司級單位組織管理評價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在建工程總數的10%。

      (二)110(66)kv及以上新建變電工程在土建及構架安裝初期、電氣安裝中期分別組織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三)35kv新建變電工程、110(66)kv及以上變電改擴建工程,在電氣安裝中期,組織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四)施工周期超過5個月且線路長度大于10km的線路工程,在桿塔組立初期和架線施工初期,應分別組織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五)施工周期少于5個月,或長度大于5km、小于10km的線路工程,在桿塔組立初期或架線施工初期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管理評價工作;長度小于5km的線路工程,可根據工程特點確定是否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六)當一個變電工程配套的多條輸電線路工程項目同屬一個項目部管理時,可作為一個項目組織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第四十一條 檢查和評價工作結束后,組織單位(部門)應及時公布檢查評價結果,提出問題清單和整改要求。工作完成一周內,按《輸變電工程安全管理評價報告(模板)》(見附件5),將整改情況報建設管理單位。

      第四十二條 對檢查和評價中發現的嚴重問題和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排除,短時間不能完全排除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建設管理單位或業主項目部對檢查和評價結果及整改閉環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第四十三條 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執行不力、評價為“較差”等級的工程項目,檢查組織單位(部門)應責令停工整改,給予通報批評。檢查和評價結果納入對監理、施工項目部綜合評價內容,在工程結算時,依據合同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總部將省公司級單位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相關單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評價依據。省公司級單位將建設管理單位評價結果作為對相關單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評價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網基建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國家電網企管〔2014〕140號之國網(基建/3)187-2014)同時廢止。

      第5篇 水電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一.概述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制定并于2007年9月24日頒發了《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等有關活動,以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實施的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電力建設工程,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風電等發電建設工程,輸配電建設工程及其他電力設施建設工程。

      (三)基本要求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電力建設、勘察(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電力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二、參建單位責任

      (一)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建設單位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協調、監督職責。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工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電力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監督工程總承包單位履行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

      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規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在投標過程中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不得調減或者挪用。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招標文件中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審查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定的考核要求。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達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具備投標資格。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所在地電力監管機構備案。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生變化的,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概況、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投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向電力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各種管線資料,氣象、水文和地質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隱蔽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電力建設單位不得向勘察(測)、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監造等單位提出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執行定額工期,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不得指定專業及勞務分包單位。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保證所采購的設備、材料達到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設備、材料及用具。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制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電力建設安全生產事故后,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二)電力勘察(測)、設計、監理等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勘察(測)文件應當真實、準確,防止由于勘察(測)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電力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保障勘察(測)地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及時變更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者留下安全隱患。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對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電力建設工程,電力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名目、使用范圍。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電力監理單位協助電力建設單位實施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監理與工程質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資控制的同步實施。

      電力監理單位應當編制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電力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實施細則對電力施工單位、調試單位和試運行單位實施安全監理。電力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及時審查工程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電力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要求電力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責令電力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電力建設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三)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執行電力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對電力建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當拒絕。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活動。

      電力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電力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電力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定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不得調減或者挪用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應當接受電力建設單位、電力監理單位的監督。

      電力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下列達到國家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圍堰工程、沉井工程;(2)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鋼結構工程; (5)高空、水上、潛水、帶電作業; (6)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7)鍋爐和汽機管道吹掃、鍋爐酸洗作業;(8)高壓容器壓力試驗;(9)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力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對因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和影響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纜、設施及周邊環境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租賃、驗收、檢測、發放、使用、管理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特種設施等。制造、安裝、維修、拆卸電力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模板、壓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腳手架等特種設施的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制造、安裝、驗收、維修、拆卸。

      電力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電力施工單位進行調試、試運行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制調試大綱和試驗方案,并對各項試驗方案制定安全措施。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根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分包單位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

      三、監督管理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電力監管機構履行下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制定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規章、規定;(2)監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3)監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電力監管機構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含相關照片、錄像及電子文本等);(2)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3)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6篇 進網作業電工管理細則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進網作業電工的管理,提高其技術素質,以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特殊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進網作業電工,是指進入用電單位的受(送)電裝置內,從事電氣安裝、試驗、檢修、運行等作業的工人、技術與生產管理人員的統稱。

      第三條 電力部門的用電(農電)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網作業電工的培訓、考核、發證和日常的監理工作。 第四條 進網作業的電工,須經電力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后,方準進網作業。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由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統一監制,地(市)、縣(市)電力部門簽發,全國通用。

      第二章 培 訓

      第五條 接受進網作業培訓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 2.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電工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 4.工作認真,遵章守紀。

      第六條 進網作業人員,須接受下列技術培訓: 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 2.電業安全與作業技能; 3.電業作業規定。

      第七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單位以及教員的資格,應經省電力部門認可。

      第八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培訓要求的教學設施、場地和必要的教學手段; 2.有省電力部門認可的教員; 3.有健全的培訓管理組織系統。

      第九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教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從事電氣專業工作在五年以上; 3.有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水平或電業作業技能; 4.精通電業作業規定; 5.有一定的教學經驗。

      第十條 進網作業電工培訓時間,低壓電工不得少于100學時;高壓電工不得少于160學時;低壓電工轉為高壓電工不得少于60學時;特種電工不得少于120學時。

      第十一條 進網作業電工接受培訓時,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教學培訓費。教學培訓費標準每人每學時不得超過1.0~1.5元。 教學培訓費應單獨建帳,應用于與培訓有關事務的開支和教育設施的改善,并接受財務監督。

      第十二條 進網作業電工的培訓教材,由能源部統一組織編制或指定。

      第三章 考核與發證

      第十三條 進網作業電工經培訓期滿后,由地(市)、縣(市)電力部門組織考核。考核按《進網作業電工培訓考核大綱》規定的要求進行。

      第十四條 進網作業電工考核的科目為: 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 2.電業安全和作業技能; 3.電業作業規定。

      第十五條 考核進網作業電工的主考人員,須經省電力部門認可,每種科目的主考人員一般不得少于二人。主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作風正派,能堅持原則,乘公辦事; 2.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從事電氣專業工作在五年以上; 4.具有豐富的電業作業經驗和較高的技能水平。

      第十六條 具有中等及以上電氣專業學歷者,經本人申請,地(市)、縣(市)電力部門核準認可,可免除電氣理論知識的培訓,但考核照例進行。

      第十七條 經考核全部科目成績合格者,由地(市)、縣(市)電力部門發給《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應重新進行培訓考核。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對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者,電力部門至少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參加復審者,《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自動失效;復審不合格者,應重新接受培訓考核。

      第十九條 對進網作業電工的復審內容包括: 1.作業期間作業行為; 2.電業作業規定熟識程度; 3.學習新技術、新規章及事故案例的教學; 4.身體健康狀況。

      第二十條 電力部門持有《用電監察證》的人員,負責進網作業電工的日常監理工作,監理內部包括: 1.作業行為; 2.《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持有檢查; 3.作業現場及安全保障措施檢查。

      第二十一條 電力部門對進網作業電工應建立管理檔案。進網作業電工需調動時,應辦理轉檔手續。跨省際作業時,進網作業電工應持證向當地電力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進網作業電工離開作業崗位半年以上,需重新進網作業者,應對其進行電業作業規定的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進網從事原作業。

      第二十三條 電力部門對下列行為,可視其情節,給當事人以批評教育,或吊扣、吊銷《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處罰: 1.未持證從事進網作業的; 2.涂改、偽造或轉借《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 3.違章作業或違章造成責任事故的; 4.違反國家有關供用電方針、政策、法規的。

      第二十四條 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人員從事進網電工作業或從事的電工作業與證件規定不符的,電力部門應責令當事人停止作業,上述行為是其單位領導指使的,應責令單位領導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不予檢驗接電或中止供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進網作業電工培訓考核大綱》由能源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能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電工作業管理規定辦法

      機電工操作規章制度【1】

      一、工作前的準備

      1、工作前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2、設備安裝、檢修施工前,必須學習與工作有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多人工作時要明確施工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要明確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項。檢查、整理工作現場。

      電工操作規章制度電工操作規章制度

      二、正常操作

      1、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制度,嚴格按設備完好標準施工。

      2、裝配時,應先檢查零部件與配有關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級,必須符合要求后方可裝配。

      3、檢修完畢后,應清點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機器內。

      4、登高作業時,應先檢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質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絕登高作業。

      三、安全注意事項

      1、設備在運轉中發生故障,必須停車處理,嚴禁運轉中進行檢修。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不準預約、捎口信、電話聯絡)。進入設備內部進行檢修,必須設專人監護,還應斷是加鎖,進入內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檢修完畢及清理現場完畢,要清點人員和工器具,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2、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母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有套筒使用,也不可連接連接使用。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等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領,以免發生事故。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清洗機件,應用無鉛汽油,清洗地點嚴禁煙火。廢油、破布、綿紗應集中存放在有蓋的桶內,不得隨意亂扔。

      4、高空作業時,嚴格按照高空作業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作業。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

      1 電工崗位職責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電工崗位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崗位職責

      1、負責本公司、本車間的高、低壓線路、電機和電氣設備的安裝、修理與保養工作。

      2、認真學習和掌握先進的電力技術,熟悉所轄范圍內的電力、電氣設備的用途、構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維護保養內容。

      3、嚴格遵守部頒電路技術規程與安全規程,保證安全供電,保證電氣設備正常運轉。

      4、經常深入現場,巡視檢查電氣設備狀況及其安全防護,傾聽操作工的意見,嚴禁班上睡覺。

      5、認真填寫電氣設備大、中修記錄(檢修項目、內容、部位、所換零部件、日期、工時、備件材料消耗等項)積累好原始資料。

      6、按試車要求參加所修設備的大、中修的試車驗收工作。

      7、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儀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節約使用備件、材料、油料。搞好文明生產,做好交接班記錄。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停電作業時,必須先用電筆檢查是否有電,方可進行工作,凡是安裝設備或修理設備完畢時,在送電前進行嚴格檢查,方可送電。

      2、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必須帶電作業時,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有二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壓作業(禁止使用高壓拉桿等),雨天室外作業必須停電,并盡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好安全帶、小繩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拋擲東西。

      5、高空作業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做到無工作票不上桿,不交票不送電。

      6、高空作業堅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沒有監護不上,線路識別不明不上。

      7、帶電工作時,切勿切割任何載流導線。

      8、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檢查現場的安全情況,保證安全作業。

      9、任何電氣設備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帶電的導體,清掃電動機線圈時,不得用洗油及尖銳金屬以免損壞絕緣,設備檢修時不得私自改變線路,安裝必須按圖紙施工。

      10、凡是一般用(臨時)的電器設備與電源相接時,禁止直接或搭掛,需裝臨時開關或刀閘。

      11、使用高壓拉桿時,須戴高壓絕緣手套。

      12、遇有嚴重威脅人身或設備的安全緊急情況時,可先拉開有關開關,事后向上級報告。

      13、在設備進行維修前,必須將電源切斷并加鎖或懸掛“停電作業”牌。

      14、對變壓器維修時,高低壓側均需斷開線路電源及負荷線,防止意外發生高壓等危險。

      15、300安以上電流互感器,次級回路禁止帶電作業。

      16、電工安全用具裝備應經常檢查絕緣情況并規定每年一次耐壓試驗。

      17、在帶電操作換燈泡(防止電壓不符燈泡爆炸)和切線等作業時,要戴防護眼鏡。

      (三)、技術操作規程

      1、值班人員為了掌握、監視設備運轉情況,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應對所轄一切電氣運轉設備至少巡回檢查二次。

      2、如遇天氣變化,高峰負荷,設備異常等情況,要適當增加特巡。

      3、主要巡視檢查維護項目:

      (1)、變壓器、油色應透明不發黑,油面不過高過低,外殼無漏油現象和變形。

      (2)、電氣設備有無異常音響、臭味、變色、過熱、冒煙等現象。

      (3)、儀表、信號、指示燈、集控保護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4)、變壓器、電動機、電纜、元件等按其運動規定巡視。

      (5)、各設備保護接的是否完好。

      (6)、各載流接頭(包括刀閘)有無發熱現象。

      (7)、避雷裝置是否完好無缺。

      (8)、每15天對電氣設備進行清掃,保持通風良好及工業衛生。

      4、變壓器運行規定:

      (1)、上層油溫正常不得超過85℃,超過時應壓低負荷。

      (3)、變壓器絕緣在運行期間激減30%以上時應停下大修。

      (4)、變壓器檢修周期:小修(不抽心)一年一次;大修(抽心)五年一次。

      (5)、變壓器高壓熔絲器應按下列規定:a、100kva以下變壓器為額定電流的1.20-2.00倍,b、100kva以上變壓器為定電流的1.2-1.5倍,c、繼電器保護值不應大于額定器額電流的1.2倍。

      5、電動機運行規定:

      (1)、定期檢查電動機的負荷、軸承溫度,大電流的出入口空氣溫度與鐵芯溫升。

      (2)、電機操作,包括起動、停止及電機軸承溫升與負荷的經常監視,應由該電機所帶設備操作工擔任,電器保全工應定期巡視。

      (3)、電機長期停用(15天以上),在起動前除詳細檢查外部情況及周圍環境外,并測定絕緣電阻,其阻值不得低于0.5兆歐(380v電機)和1.8兆歐(6000v電機)。

      (4)、電機及其啟動裝置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

      (5)、電機軸向溫度不得超過2-4毫米,空氣間隙相互差不得超過10%。

      (6)、電機軸承溫度不得大于80℃,定子溫升不得超過65℃。

      (7)、電機檢修周期:

      中小修(抽轉子加油)每年二次,灰塵場所適當清掃。

      大修(抽出轉子換線圈),以絕緣及使用情況而定。

      (8)、電機的過載與短路保護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保險絲(片)容量應為:鼠籠型電機為啟動電流的0.4倍,重負荷啟動的電機為啟動電流的0.5-0.6倍。

      b、繞線型電機為額定電流值。

      c、回路中兩臺以上的電機為最大的一臺電機啟動電流與其余用電設備工作電流之和。

      6、電力電纜運行規定:

      (1)、電纜檢查項目:

      a、雷雨過后,重點巡視端頭瓷件有無閃絡現象,干封端有無漏油。

      b、電纜卡子有無松動、發熱現象,接地線是否良好。

      c、電纜線路上有無挖掘作業或堆放笨重物品,在電纜附近或線路敷設線上部有施工作業時要預先向施工人員交代電纜位置與注意事項。

      (2)、電纜的工作電壓,不應超過電纜額定電壓的15%。

      (3)、在緊急事故時,電纜允許最大超負荷15%連續二小時運行。

      (4)、電纜應每年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

      (5)、經停電超過一個月的電纜,在重新加入運行前必須應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不低于400兆歐,2500v搖表)超過一個月,根據絕緣變化情況會同機動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必要時,應做直流耐壓試驗。

      二、高壓配電工崗位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崗位職責

      1、必須熟悉掌握電氣工作的性能、原理、電力、電氣設備的構造,作用及維護保養知識。

      2、嚴格遵守安全運行操作規程和有關制度,正確、及時地按生產調度指令進行供電,切合刀閘,保證安全供電。

      3、加強巡視檢查,準確及時填寫運行記錄,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精神集中,嚴禁值班睡覺。

      4、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儀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節約原材料,搞好文明生產,做好交接班。

      (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需要經常監視維護的高壓設備,應有兩人以上常時值班。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需要工作票,但除巡視外,不得進行任何其它工作。

      3、高壓配電室的鑰匙至少有兩把,一把應由值班人員保管,按班移交,一把供緊急使用,鑰匙一般不借他人。

      4、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如為室內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4至5米,如為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八至十米,但救護受傷人員不在此限,應按照緊急救護法進行。

      5、配電站的停送電,按停電工作票進行,停電后,一定要進行安全接地。

      6、對于高壓設備手動操作的開關、刀閘,拉桿操作的刀閘,均應帶橡膠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還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臺上。

      7、裝卸可熔保險器,應戴防護鏡和絕緣手套,使用絕緣柄夾鉗應站在絕緣墊上。

      8、電器設備停電后(不論計劃停電或設備事故停電)都要斷開有關電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則不能觸及設備,以防觸電。

      9、對于操作、試驗用品如:拉桿、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帶、接地線、儀表等物,應精心保管,經常檢查,定期校驗,防止事故發生。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1)

      一、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總則。

      二、工作前必須做好充分的組織工作,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并明確分工。

      三、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工作,低壓設備(400伏以下)遇特殊情況需要帶電作業時,應經領導同意,佩戴好電報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專人監護方可進行。

      四、在作業旁邊有裸露的帶電體,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方能進行作業。

      五、對電氣設備或線路進行停電檢修時,必須指定具體負責人,嚴格按電氣設備檢修工作制度進行。

      六、對電氣設備或線路停電檢修時,1、斷開有關的電源開關;2、驗明工作部分確無電壓(對電纜、電容器組,高壓電氣設備及線路,停電后須先放電);3、在有關的開關手柄上掛上標示牌;4、根據具體情況是否需要設三相短路接地線,需要時(如檢修電纜),則裝上后,方可進行工作。

      七、對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停送電操作必須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則:停電時先斷開能帶負荷拉合的斷路器(如接觸器、空氣斷路器、油斷路器等),后斷開閘刀(如刀開關、隔離開關);送電時則先合刀閘,后合斷路器。

      八、檢修具有兩個以上電源的環形供電系統時,應先熟悉線路來龍去脈。當需要拔下配電箱或電板上的保險以斷開線路電源時,必須在無負荷電流的情況下進行。

      九、高空作業時必須先檢查所用工具(如梯、踩板、繩子、安全帶等)是否完好,并檢查桿子(特別是根部)情況。嚴禁無安全帶登桿作業。工作結束不準沿桿滑下。高空作業傳遞工具、材料嚴禁拋擲。使用梯子時,梯子腳處應有專人監護。

      十、夜間或雷雨天禁止露天登高作業,特殊情況必須有妥善的安全措施。

      十一、拆卸、更換、安裝具有兩路或多路電源供電的線路時,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應該用儀表校對相系無誤后,經通電并列試車正常,才能交付生產單位使用。

      十二、新安裝的電器設備、金屬外殼及金屬配線管,必須做好接地、接零保護。設備及線路絕緣水平應達到有關規定的標準。

      十三、檢修弱電設備時(如硅整流或其它電子設備),當情況不明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禁止拿常用的搖表檢查其絕緣。

      十四、若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就立即停止工作,先搶救傷者,并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十五、電工工作時必須頭腦清醒,思想集中,嚴格按確認制操作。

      十六、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式滅火器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2)

      一、普通操作

      1.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各部感官無嚴重缺陷。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鑒定合格,持有國家勞動安全監察部門認可的《電工操作上崗證》才能進行電氣操作。

      2.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

      3.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4.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

      5.電工對車床、儀表、設施、燈光及電路檢修時,應根據車型和線路設置正確操作,避免因電路漏電、斷路、短路現象引起高溫著火,確保車床、儀表、設施工作正常,準確,燈光明亮,接觸良好。

      6.局部照明必須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電壓,在特別潮濕的現場和金屬封閉容器內,用12伏電壓,不準使用單線圈降壓,變壓器的一次線不得長于二米。

      7.行燈變壓器的外殼,必須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嚴禁在接地接零線路上接熔斷器和開關,更不準以工作零線代替保護零線。

      8.在同一電網中,不準某些設備采用接零保護而加一些設備采用接地保護,接零保護和接地保護在設備和設備之間不準串聯。

      9.設備與電器安裝完成后,必須經過檢測試運行,方向正確后方可交付使用。

      10安裝臨時線路時,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與標準敷設,使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需長期使用的設備,應及時敷設正式線路。臨時線路不用時,需即時拆除。

      11.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系好,方能送電。

      12.在大的工程安裝和分散的檢修中,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工作前要交待相關安全及應采取的措施,工作范圍以及應注意事項。調試前要清點人數、工具和清理現場,在不可少于兩人對線路進行調試,確認人、物無遺漏時方能試送電。

      13.在特殊情況下,不能停電作業時,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有經驗的電工監護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嚴禁帶負荷接線和斷線。

      14.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1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16.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17.遇有雷雨天氣時,在戶外線路上和引入室內的架空引入線上及連接的刀閘上,工作的人員應停電工作。

      18.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臨時地線,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桿上。

      19.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20.工作結束后,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21.在登高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工作前先檢查安全帶、腳扣、梯子、高凳等有無損壞,發現有安全隱患問題時要立即解決,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適當,觸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間要有拉繩,不準人站在梯子上移動梯子,更不準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層工作。

      22.登桿作業時,要先檢查桿底部,如腐朽過甚要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在桿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繩提,禁止投遞,桿下監護人要戴安全帽并應在3米以外,登桿作業不能穿過下柵,帶電導線到上柵工作,特殊情況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

      二、倒閘操作規程

      1.高壓雙電源用戶,作倒閘操作,必須事先與供電局聯系,取得同意或拉供電局通知后,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得私自隨意倒閘。

      2.倒閘操作必須先送合空閑的一路,再停止原來一路,以免用戶受影響。

      3.發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進行倒閘操作。

      4.兩個倒閘開關,在每次操作后均應立即上鎖,同時掛警告自牌。

      5.倒閘操作必須由二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三、變配電設備安全檢修規程

      1.電工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后,拉下有關刀閘開關,收下熔斷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鎖,同時掛警告牌,對尚無停電的設備周圍加放保護遮攔。

      2.高低壓斷電后,在工作前必須首先進行驗電:

      3.高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高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時,必須穿戴試驗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先在帶電設備上試驗,確實好用后,方能用其進行驗電。

      4.驗電工作應在施工設備進出線兩側進行,規定室外配電設備的驗電工作,應在干燥天氣進行。

      5.在驗明確實無電后,將施工設備接地并將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應在施工設備各可能送電的方面皆裝接地線,對于雙回路供電單位,在檢修某一母線刀閘或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時,不但同時將兩母線刀閘拉開,而且應該施工刀閘兩端都同時掛接地線。

      7.裝設接地線應先行接地,后掛接地線,拆接地線時其順序與此相反。

      8.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隨時可見的地方,并在接地線處掛“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監護人應經常巡查接地線是否保持完好。

      9.應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把施工設備各方面的開關完全斷開,必須拉開刀閘或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禁止在只經斷開油開關的設備上工作,同時必須注意由低壓側經過變壓器高壓側反送電的可能。所以必須把與施工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從高壓兩側同時斷開。

      10.工作中如遇中間停頓后再復工時,應重新檢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開始工作。全部離開現場時,室內應上鎖,室外應派人看守。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3)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4、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5、安裝高壓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6、多臺配電箱(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電桿用小車搬運應捆綁卡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

      8、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不得有人,基礎夯實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繩。

      9、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后方能登桿。

      10、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栓于安全可靠處,扣環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1、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12、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13、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到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撥掉或打彎。雷雨時停止架線操作。

      14、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15、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壓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16、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7、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設備后,必須放電。雷雨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18、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19、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20、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過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護。

      22、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作業時:

      (1)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2)驗電時應穿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3)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電。

      (4)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23、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24、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電氣設備所有保險絲(斤)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6、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一般高度應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照明開關、燈口、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區域地面的電線路應埋設在地下,并作標記。電線路不能盤繞在鋼筋等金屬構件上,以防絕緣層破裂后漏電。在道路上埋設前應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防被輾壓受損,發生意外。

      28、工地照明盡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燈具,移動式燈具除保證絕緣良好外,還不應有接頭,使用時也要作相應的固定,應放在不易被人員及材料,機具設備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動時,線路(電纜)不能在金屬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時收回保管。

      29、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4)

      1.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考試不合格嚴禁上崗。

      2.電工人員必須持電氣作業許可證上崗。

      3.不準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飲酒。

      4.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否則不準許上崗。

      5.檢修電氣設備時,須參照其它有關技術規程,如不了解該設備規范注意事項,不允許私自操作

      6.嚴禁在電線上搭曬衣服和各種物品。

      7.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8.正確使用電工工具,所有絕緣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9.當有高于人體安全電壓存在時嚴禁帶電作業進行維修。

      10.電氣檢修、維修作業及危險工作嚴禁單獨作業。

      11.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由檢修項目負責人召開檢修前安全會議。

      12.在未確定電線是否帶電的情況下,嚴禁用老虎鉗或其他工具同時切斷兩根及以上電線。

      13.嚴禁帶電移動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設備。

      14.嚴禁手持高于人體安全電壓的照明設備。

      1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且使用前需按保護器試驗按鈕來檢查是否正常可用。

      16.潮濕環境或金屬箱體內照明必須用行燈變壓器,且不準高于人體安全電壓36v。

      17.每個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按觸電急救方案實施搶救。

      18.配電室除電氣人員嚴禁入內,配電室值班人員有權責令其離開現場,以防止發生事故。

      19.電工在進行事故巡視檢查時,應始終認為該線路處在帶電狀態,即使該線路確已停電,亦應認為該線路隨時有送電可能。

      20.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線頭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21.在巡視檢查時如發現有故障或隱患,應立即通知生產方然后采取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及其它臨時性安全措施進行處理,避免事故擴大。

      22.電流互感器禁止二次側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二次側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23.在有電容器設備停電工作時,必須放出電容余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24.電氣操作順序:停電時應先斷空氣斷路器,后斷開隔離開關,送電時與上述操作順序相反。

      25.嚴禁帶電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前先驗電,且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

      26.嚴禁拆開電器設備的外殼進行帶電操作。

      27.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以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器安全技術規定安裝和架設。

      28.每個電工必須熟練牢記鋅鍋備用電源倒切的全過程。

      29.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然后視裝置、設備及著火性質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或干沙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

      30.合大容量空開或me時,先關好柜門,嚴禁帶電手動合me。

      31.萬用表用完后,打到電壓最高檔再關閉電源,養成習慣,預防燒萬用表。

      32.嚴禁向配電柜、電纜溝放無關雜物。

      33.光纖不允許打硬彎,防止折斷。

      34.生產中任何人不準使拉拽dp頭線,防止造成停車。

      35.換dp頭應停掉裝置及plc電源,如有特殊情況,帶電換,必須小心,不能連電。

      36.生產中換柜內接觸器時,必須謹慎,檢查好電源來路是否可關斷,嚴禁帶電更換,防止發生危險。

      37.生產中不能因維修氣閥而將壓輥壓下,造成鋼帶跑偏或擠斷。

      38.不允許帶電焊有電壓敏感元件的線路板,應待烙鐵燒熱后拔下電源插頭或烙鐵頭做好接地再進行焊接

      39.拆裝電子板前,必須先放出人體靜電。

      40.使用電焊機時,不允許用生產線機架作為地線,防止燒plc,發現有違章者立即阻止。

      41.使用電焊機,需帶好絕緣手套,且不允許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線,防止發生意外觸電。

      42.焊接帶軸承、軸套設備時,嚴禁使焊機電流經過軸承、軸套,造成損壞。

      43.在變電室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履行動火申請手續,未辦手續,嚴禁動火。

      44.生產中不要緊固操作臺的按鈕或指示燈,如需急用必須謹慎,防止改錐與箱體連電造成停車。

      45.生產中如需換按鈕,應檢查電源側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會造成停車或急停等各種現象,沒把握時,可先臨時把控制線改到備用按鈕上,待有機會時恢復。

      46.換編碼器,需將電源關斷{整流及24v}或將電源線挑開,拆編碼器線做好標記,裝編碼器時,嚴禁用力敲打,拆風機外殼時要小心防止將編碼器線拽斷,在裝風機后必須檢查風機罩內編碼器線是否纏在風機扇葉上。

      47.電氣設備燒毀時,需檢查好原因再更換,防止再次發生事故。

      48.換接觸器時,額定線圈電壓必須一至,如電流無同型號的可選稍大一些。

      49.變頻器等裝置保險嚴禁帶電插拔且要停電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

      50.嚴禁帶電插拔變頻器等電子板,防止燒毀。

      51.換變頻器或內部板子時必須停整流電源5分鐘以上進行操作,接完線必須仔細檢查無誤后方可上電,且防止線號標記錯誤燒設備。

      52.經電機維修部新維修回的電機必須檢查電機是否良好并將電機出線緊固后再用。

      53.接用電設備電源時,先看好用電設備的額定電壓選好合適空開,確認空開處于關斷,檢查旁邊是否有觸電危險再進行操作。

      54.手動操作氣閥或油閥時,必須檢查好是否會對人或設備造成傷害,防止出事故。

      55.更換mcc抽屜時,必須檢查好抽屜是否一樣,防止換錯燒plc。

      56.安裝或更換電器設備必須符合規定標準。

      57.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電機軸。

      58.嚴禁用手擺動帶電大功率電纜。

      59.燒毀電機要拆開確認查明原因,防止再次發生。

      60.熱繼電器跳閘,應查明原因并處理再進行復位。

      61.在檢修工作時,必須先停電驗電,留人看守或掛警告牌,在有可能觸及的帶電部分加裝臨時遮攔或防護罩,然后驗電、放電、封地。驗電時必須保證驗電設備的良好。

      62.檢修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場,檢查攜帶工具有無缺少,檢查封地線是否拆除,短接線,臨時線是否拆除,拆除遮攔等,通知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取下警告牌,按送電順序送電。

      63.工作完成后,必須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場地,做好衛生。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5)

      1、運行、檢查、檢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工礦、企業、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電業,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2、電工應基本掌握電器安全知識,包括高壓、低壓、直流、交流電子技術等,必須持證操作,未經培訓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

      3、大項目檢查時,必須要專人負責分管停、送電、監督和指揮工作,并在工作處做好安全措施。

      4、檢查、維修電器設備時,應二人搭檔,相互監護。

      5、檢查、維修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操作,切斷電源,進行驗電程序,掛上“嚴格合閘”警示牌,確認無電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確認檢修完畢,清理現場后,應由停電掛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復送電。

      6、電工操作者和檢修者在工作前,應驗明勞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絕緣安全要求,嚴禁僥幸作業。

      7、凡需用行燈照明時,必須采用安全電壓36v及以下。使用保險必須符合電業技術設計要求,嚴禁用不同規格、替用。

      8、一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安全保護裝置。

      9、對正在運行的電器設備,發生或未發生不正常現象一律不準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10、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變動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設計參數,必須定期做預防性檢驗及絕緣防護用品的預防性試驗。

      11、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安全救護,防火知識,掌握觸電后的緊急救護法及電火災撲救方法。

      12、變電所、配電室、電器站等處,必須備用電氣用消防器材,并要設專人保管,電工隨時可用會用。

      13、一般情況下,在電器設備上工作均應停電后操作。必須帶電作業時,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帶電作業規程操作。

      14、嚴格按電氣設備的安裝技術進行安裝及維護。電線、電纜、母線等電板導接頭處要擰緊,絕緣包扎好,嚴禁有松動或破損裸露的現象。

      15、對于電氣設備的裸露部位(帶電體)或旋轉部位設置安全防護或防護遮攔,并掛牌顯示。

      16、外線登高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規程。

      17、高壓停電送電,必須得到有關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進行操作,拉閘時必須兩人,操作者應聽取監護者發布逐條操作命令,操作人員再背讀命令無誤后再操作。

      18、謹防靜電危害,做好靜電安全措施,雷電時,禁止帶電作業。

      第8篇 值班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我公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jgj46-88規范,減少因工觸電傷害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生活區及外埠工程)從事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程作業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經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考核合格并發給《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操作證》)和我公司安全部門年審教育考核合格后,發給的《北京城建新創公司特種作業上崗證》(以下簡稱《上崗證》)的人員,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及外埠工程)進行特種作業獨立操作。

      第四條持有值班電工、電(氣)焊工《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或未進行復審的《操作證》,到期自行廢止;《上崗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換,到期自行作廢。

      第五條外省、市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來我公司從事本工種作業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須持有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續,經安全年審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門負責到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以下簡稱《臨時操作證》)和《上崗證》;在有效期內自行進行復審,否則自行廢止。

      第六條在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崗位上學習實際操作的人員,持有《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以下簡稱《學習證》),并在特種作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不得獨立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七條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年審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學時,并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輸出單位和使用單位在輸出和使用特種作業人員前,也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審查教育和考核,嚴禁使用不合格人員。各單位應加強對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勞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禁止任何單位使用無《操作證》、《臨時證》和《上崗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和獨立操作。

      第八條在本公司生產區域內從事電工、電(氣)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單位輸出的電工、電(氣)焊工人員),除持有《操作證》;《臨時操作證》;《學習證》外,同時還必須持有公司核發的《上崗證》,二證合用方可有效,否則按無證人員處理。

      第九條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條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對違章指揮有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權利;其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十一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必須在《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種作業范圍內操作,并隨身攜帶二證,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二條各單位返聘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使用我單位的正式職工,特殊情況必須有公司勞人、安全部門批準后,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單位負責,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輸出的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單位負責實施。輸出單位應保證向使用單位輸出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五條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及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安全部門依據《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獎勵或處罰。

      第十六條本辦法在實施中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實施。

      第9篇 牽引供電工程等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一、 按牽引供電工程施工性質分類

      1、 既有電氣化線路區段基本建設工程施工及施工配合;

      2、 局管轄牽引供電大修及更新改造施工;

      3、 牽引供電設備維修施工作業;

      4、 路內外其它相關專業施工配合及其結合部施工。

      二、 接觸網工程施工等級分類

      1、 第一類施工:

      大型施工:指在整區間、整站場內的作業,站場跨入區間或區間跨進站場的作業,一張工作票上涉及三個及以上作業小組的較大規模施工。

      (1)整錨段更換接觸線;

      (2)整錨段更換承力索;

      (3)在1000m及其以上的隧道內施工;

      (4)在500m及其以上的橋上施工。

      2、 第二類施工

      重要施工:指在樞紐、咽喉地帶、交分道岔區、跨越站場股道、不同供電臂的接口處的施工。

      (1)更換整組分相絕緣器;

      (2)更換整組軟橫跨;

      (3)更換上下行間或不同供電臂間的分段絕緣器。

      3、 第三類施工

      重點施工:指改變線路張力的作業,重點設備上的作業,在線路條件復雜地段、接觸網設備較特殊區段的施工。

      (1)更換橋鋼柱;

      (2)更換中間柱、錨段關節支柱、道岔柱;

      (3)更換部分接觸線或承力索;

      (4)更換補償裝置;

      (5)更換接觸線或承力索上的絕緣子。

      4、第四類施工

      復雜施工:

      (1)更換腕臂裝配、定位;

      (2)更換隧道懸掛、定位;

      (3)更換整組電聯接;

      (4)基坑開挖、回填、培土、基礎帽制作。

      5、第五類施工

      一般施工:

      (1)測量接觸網參數,支柱劃線,填寫參數牌;

      (2)接觸網粗調、細調、限界門維護;

      (3)更換部分定位、吊弦及線夾;

      (4)工務及路內外其它專業施工配合及其結合部施工。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一、落實安全責任制,突出施工安全的管理

      l、貫徹落實鐵道部修訂頒布的《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規定》,抓好各項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杜絕專業層檢查指導不嚴,專業負責制不落實;杜絕作業層兩紀不嚴;崗位責任制不落實;杜絕重施工過程中的設備安全管理,忽視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和行車安全管理。

      2、成立大修(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領導小組,針對具體施工,制定具體方案,大修(更新改造)施工領導小組,審查會簽大修(更新改造)施工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在大修(更新改造)施工中逐條督促落實。

      3、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第一類施工的工作領導人必須是領工員(車間主任)及以上行政級別的干部擔任。施工作業工作票應寫明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名單(包括段參加施工的干部),明確參加作業人員的分工、責任和義務,實施安全和質量的卡控措施,同時要讓現場每一個人都清楚明了施工作業方案,工作領導人不能隨意改變施工作業方案,如遇特殊情況需改變時,必須通知全體施工作業人員。

      4、施工作業要必須召開施工前的責任分工會,落實崗位責任制,結束后要開好收工小結會。

      5、現場干部在施工人員和機具沒有撤離至安全地帶時不能離開作業現場。

      二、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按照下達的工程計劃,工程數量,根據設計文件做好以下工作:

      l、成立大修(更新改造)施工領導小組,建立施工組織機構,明確參加施工人員名單,組織全員培訓和技術交底。

      2、對使用的民工要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才能聘用上崗。

      3、按區間、站場、施工項目制定技術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對復雜和特殊的施工地段,要制定專項的技術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

      4、在施工駐點設立大修(更新改造)施工辦公室,將施工的組織機構、分工負責表、工程數量表、施工平面圖、施工進度表、技術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作業紀律進行公示,使每一個參加施工的人員心中有數。

      5、對軌道車、作業車、軌道吊車,張力工具、作業機具、作業工具、絕緣工具、輔助工具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護保養。

      6、對導線、絕緣器件、受力零部件、金具等材料進行質量檢查和數量核查。

      7、按規定與有關配合單位簽定施工安全協議。

      8、完成準備工作后將開工報告報分局機務分處,并同時報以下資料:施工前調查的技術資料、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平面圖,供電示意圖。

      9、 建立和保存好大修(更新改造)會議記錄、培訓記錄、施工日志、原始記錄。

      10、開工報告經分局審核批準后方可按分局下達的計劃施工。

      三、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1、段領導:對整個施工的人身、施工安全負責,檢查施工安全措施、技術組織措施落實情況。

      2、技術干部:督促技術組織措施的落實、檢查施工機具的準備、施工人員的技術培訓、施工環境是否合符合要求。

      3、安監干部:督促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審核施工人員安全等級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工作票的內容及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細致、全面,并具有針對性;施工機具是否安全可靠;應急措施是否完善;施工場地安全情況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防爆措施和設備是否完好等。

      4、勞安監察:督促施工人身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對施工中人身安全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杜絕違章違紀現象的發生。

      5、 行安監察:督促車輛運行方案,安全、應急措施落實,確保行車安全。

      6、 領工員: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的施工作業,檢查施工安全、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協調與相關單位的關系。

      7、 車間技術員: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工作(工藝標準、技術資料、記錄、臺帳修改等),現場施工質量把關,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解決;

      8、 工長: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具體作業;負責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落實,復核工作內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的實施。

      9、 工區材料員: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材料管理,檢查施工中材料質量,不合格的材料不能進入施工現場;組織回收廢舊材料。

      10、 工區安全員: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現場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落實,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每一道施工工序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整改;檢查現場的各種施工工具是否合格。

      11、 作業人員:按照工作票的有關安全措施,認真辦理安全手續,施工中注意自我保護。

      12、 車輛負責人:接施工要求制定車輛運行方案、督促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檢查保養。

      四、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第一類施工:段領導、主管工程師、行安監察、勞安監察、領工員、車間技術員必須到施工現場;

      第二類施工:牽引技術科主任(副主任)、主管工程師、行安監察、勞安監察、領工員、車間技術員必須到施工現場;

      第三類施工:領工員、車間技術員、工長必須到施工現場。

      第四類、五類施工:工長指定人員現場負責。

      五、大修(更新改造)施工十不準的原則

      1、沒有段指定的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到崗到位不準開工。

      2、沒有具備條件的工作領導人不準開工。

      3、沒有制定完善的施工技術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交底不清的不準開工。

      4、沒有認真審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票的崗位沒有落實或分工不明確不準開工。

      5.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機具、工具、材料,準備工作不到位,無施工預案不準開工。

      6.沒有進行施工人員全員培訓不準開工。

      7.沒有進行民工培訓合格,施工作業中沒有專人負責監護民工安全不準開工。

      8.沒有保證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不準開工。

      9.沒有實施每一個作業小組都設有安全監護員的有關規定,監護不到位不準開工。

      10.沒有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不準開工。

      第10篇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公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jgj 46-88規范,減少因工觸電傷害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生活區及外埠工程)從事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程作業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經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考核合格并發給《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操作證》)和我公司安全部門年審教育考核合格后,發給的《北京城建新創公司特種作業上崗證》(以下簡稱《上崗證》)的人員,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及外埠工程)進行特種作業獨立操作。

      第四條 持有值班電工、電(氣)焊工《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或未進行復審的《操作證》,到期自行廢止;《上崗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換,到期自行作廢。

      第五條 外省、市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來我公司從事本工種作業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須持有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續,經安全年審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門負責到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以下簡稱《臨時操作證》)和《上崗證》;在有效期內自行進行復審,否則自行廢止。

      第六條 在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崗位上學習實際操作的人員,持有《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以下簡稱《學習證》),并在特種作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特種作業操作,不得獨立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七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年審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學時,并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輸出單位和使用單位在輸出和使用特種作業人員前,也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審查教育和考核,嚴禁使用不合格人員。各單位應加強對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勞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禁止任何單位使用無《操作證》、《臨時證》和《上崗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和獨立操作。

      第八條 在本公司生產區域內從事電工、電(氣)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單位輸出的電工、電(氣)焊工人員),除持有《操作證》;《臨時操作證》;《學習證》外,同時還必須持有公司核發的《上崗證》,二證合用方可有效,否則按無證人員處理。

      第九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十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對違章指揮有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權利;其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拒絕執行和越級上告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十一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 必須在《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種作業范圍內操作,并隨身攜帶二證,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二條 各單位返聘的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必須使用我單位的正式職工,特殊情況必須有公司勞人、安全部門批準后,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單位負責,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輸出的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單位負責實施。輸出單位應保證向使用單位輸出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五條 值班電工、電(氣)焊工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及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安全部門依據《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獎勵或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在實施中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實施。

      第11篇 國電集團火電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工程建設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規范工程建設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現場施工作業環境,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全資、控股的火電工程建設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的各項要求可作為對工程建設項目文明施工檢查和競賽評比及考核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目 標

      第四條 文明施工總體目標:實行施工總平面模塊化管理,做到“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創建全國火電建設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現場,樹立集團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工程。

      第三章 職 責

      第五條 項目單位負責組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機構,以及現場文明施工的組織領導、總體策劃(含現場視覺識別系統)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監理承包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的協調、控制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施工承包商必須接受項目單位和監理承包商的監督和管理,并按本辦法的要求,負責落實轄區內文明施工策劃和管理。

      第八條 設計承包商應為工程文明施工總體布局提供技術與設計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現場文明施工總體規劃

      第九條 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通過施工總平面規劃以及規范建筑物、機械設備、裝置型設施、標志牌、旗幟等式樣、標準和色標,以達到視覺形象統一、美觀的整體效果。

      2.施工總平面應由項目單位工程管理部按建筑施工區、安裝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及設備材料堆放區進行定置區劃,實行模塊化管理。

      3.現場大型標志牌除項目單位在辦公區集中設置若干塊以外,承包商必須在辦公區集中設置“六牌二圖”等大型標志牌(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單位名稱、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方針目標、安全文明施工紀律、工程組織結構、工程里程碑計劃;二圖:施工總平面圖、安全文明施工區劃圖)。

      4.項目單位、承包商辦公區必須分別升掛國旗、企業標識和彩色勞動保護旗幟。

      5.現場的各類建筑物,應制定統一標準,保持現場整體視覺效果。現場禁用石棉瓦、腳手板、模板、彩條布、油毛氈、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6.進入現場的機具、工具房、腳手管等必須統一色標標識,確保完好、整潔;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色標醒目。

      7.工具房、集裝箱(含電焊機集裝箱)在現場要求集中排放、布置美觀,具體位置須經承包商工程管理部規劃,其它區域不得存放。

      8.裝置型設施包括宣傳類、道路交通類、區域圍護類、廢料垃圾回收處、標識類,均應進行設計和規劃。現場所有的標識牌、警示牌,一律采用美觀規范的標牌與噴繪文字。

      第十條 區域圍護管理

      1.項目單位和承包商辦公區、生活區一律實行區域圍護、封閉管理。

      2.施工現場一律實行區域封閉、定置化管理。如:設備材料堆放場,加工、組合場,鍋爐安裝區,制氫站施工區,煙囪施工區,主廠房施工區等。

      第十一條 道路、溝道與交通管理

      1.廠區由項目單位冠名的道路均為混凝土路面,并須形成環形網絡。

      2.承包商根據施工需要修筑的臨時道路應全部采用硬化措施,保持平整。

      3.廠區主干道兩側應按國標設置路標、交通標志、限速標志和區域警戒標識。

      4.廠區道路及兩側排水溝道由項目單位明確專人負責維護,保證整個廠區道路和排水暢通。

      5.廠區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應由項目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或保衛部門統一管制。

      6.土方運輸和特殊物件運輸,必須編制專項管理措施,確保道路清潔完好。

      第十二條 綠化

      1.項目單位和承包商辦公區應設置綠化帶。

      2.員工生活區宿舍和運動娛樂場所門前、場邊應種植花草樹木。

      3.整個現場綠化率應達到20%以上。

      第十三條 吸煙室與飲水點

      1.施工現場應設置必要的吸煙室與飲水點,布置在現場適宜的區域,并明確專人管理。

      2.吸煙室與飲水點應設置座椅,配備一次性紙杯,保持室內清潔與飲水衛生。

      第十四條 設備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設備材料實行分區堆放,定置化管理。設備材料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并墊有碎石子層,地面無積水。做到各種物資排放有序,標識清楚,設備材料碼放整齊成形,安全可靠。

      2.保溫材料在施工現場存放不得超過24小時,其它施工材料與安裝設備在施工現場放存放不得超過48小時,并存放于指定區域。

      第五章 文明施工設施

      第十五條 高處作業

      1.攀登自鎖器:垂直攀登作業人身防護,并配備固定設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復攀爬作業的人身安全防護設施。

      3.水平安全繩:高處作業人員水平移動或高處臨邊作業用以扶手或拴掛安全帶。

      4.活動支架:水平梁吊裝作業,與水平安全繩及裝設的臨時防護欄桿配套使用。

      5.孔洞及溝道蓋板:孔洞及廠房內溝道蓋板使用鋼板制作并涂以警告標志、編號。

      6.臨時防護欄桿:孔洞及高處臨空面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

      7.水平防墜器:水平粱上作業人員水平移動防墜落設施。

      8.柱頭托架:立柱吊裝時須使用柱頭托架,柱頭托架是用腳手架搭設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頭圍欄。

      9.安全網與滑線安全網:高空作業防墜落須敷設安全網,鍋爐在頂棚梁吊裝以及穿吊桿、安裝作業時須敷設滑線安全網及外挑式安全網,并確保敷設距離標準有效。

      10.高處活動走臺:鍋爐水冷壁、過熱器吊裝作業,穿銷摘鉤工作須在高處活動走臺上進行。

      11.施工電梯:爐架吊裝的同時必須確保施工電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 用電作業

      1.配電箱與電纜:施工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從箱式配電室引出到一、二級電源柜;電纜敷設要求采用直埋式敷設,一、二級電源盤內部配置、電源盤外型樣式、顏色和標識等由項目單位或承包商統一設計規劃,專業生產廠家定做。

      2.工程現場圍墻內禁止架設架空輸電線。

      3.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燈塔式集中廣式照明;廠房、室內照明采用可移動式集中與局部分散相結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帶防護罩的新光源。

      4.三級盤與便攜式卷線盤(四級盤):三級盤為插座盤及單個開關盤,其殼體要求承包商在廠家統一定做;移動電源盤采用便攜式卷線盤。

      5.漏電保安器:在二、三、四級盤內均應裝設,定期校驗,并作好記錄。

      6.電焊機集裝箱與二次線:現場和廠房內電焊機采用集裝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線通道和快速插頭,電焊機二次線必須使用軟橡套電纜。

      第十七條 平面及其它防護設施

      1.安全圍欄:施工區域、貴重設備、危險區域采用安全圍欄隔離。

      2.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據施工需要可分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

      3.氧氣、乙炔箱及卷揚機罩棚:氧氣、乙炔瓶及卷揚機罩棚采用統一形式鋼制箱棚,涂刷油漆,統一色標。

      4.消防水系統:現場消防水系統由項目單位工程部統一規劃設計;機、爐、煤倉間等施工消防水由承包商負責規劃設計并實施。消防器材由承包商按有關規定配置齊全與管理。

      5.危險品庫:承包商必須設置專用危險品庫房,并醒目標識。對危險品及危險廢品,集中存放,專人管理,并按相關規定做好危險廢品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環境衛生

      1.廢料、垃圾分類存放場:施工與辦公活動產生的廢料與垃圾要分類存放,由承包商規劃分類存放場所和統一存放設施樣式,并懸掛統一制作的標識牌。

      2.垃圾通道:汽機、鍋爐、煤倉間施工廢料和垃圾由承包商設置專用垃圾通道送至地面,專人、專車負責清運并保證通道暢通。

      3.現場廁所及高處水沖式廁所:施工現場應根據作業區域及人群的集中情況,由項目單位工程管理部統一規劃,在現場設置足夠數量的、具有較高標準的水沖式廁所。汽機房、鍋爐房高處干式或水沖式廁所由承包商自行規劃設置,并安排專人管理。

      第十九條 環境保護

      1.污水沉淀池:承包商須設置污水沉淀池、蓄積池,對建筑施工和生活廢水進行沉淀處理。

      2.污水檢測口與噪聲監測點:承包商應設置污水檢測口進行水質監控,設立噪聲監測點對施工產生的聲量進行監控。

      3.油料與化學水劑防滲池:為防止各類油料及化學水劑外溢造成環境污染,承包商應設置防滲池作為預防處理設施。

      4.廢液回收設施:對廢油料等廢液在移交社會專業部門處理以前設置專門回收存放設施。

      第二十條 個體安全防護裝備以及進入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注意各種安全標示牌,自覺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紀律規定。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帶,各承包商安全帽的色別、標識,由項目單位安全管理部統一作出規定。

      3.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背心、短褲及裙裝。嚴禁在現場內赤膊露背。

      4.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應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承包商工作人員著裝要求整齊劃一,佩卡上崗。

      5.從事塵毒及特殊作業的人員,應穿著專用防護服。

      6.進入高處作業區域人員必須人手一條安全帶。

      7.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不得打領帶,不宜戴戒指、手鏈等飾物。

      8.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不得長發披肩,長發、長辮應塞在安全帽內。

      9.使用砂輪機、鏨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觸化學危險品必須戴防護鏡。

      10.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室以外的任何地點吸煙。

      12.嚴禁擅自進入危險作業區域。

      13.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亂扔雜物及隨意堆放物品。

      14.臨時進入現場的載貨車輛實行登記準入制度,駕駛人員交押“駕駛證”,并借安全帽佩戴。

      15.進場車輛必須清潔衛生,盛裝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響道路清潔。

      16.現場機動車輛應保證車況完好,按標識牌限速行駛,防止飛揚塵土和碎石傷人。

      17.進場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標示路線行走和指定區域停放。

      18.砼運輸應采用罐車或封閉式運輸車,禁止敞車運輸,避免砼運輸帶來的環境污染。

      第二十一條 承包商工程項目開工必須具備的條件

      1.項目單位已與承包商簽訂了“工程承發包合同”、“安全施工管理協議”、“安全責任書”。

      2.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制完成并經審查批準。

      3.安全文明施工總體措施策劃已編制完成并實施。

      4.安全與健康工作程序已編制完成并經審查批準。

      5.安全施工措施編審程序表已編制完成。

      6.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臺帳已建立齊全。

      8.進入現場的全體員工經過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9.特殊工種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0.施工承包商進入現場的全體員工經過身體健康檢查,并建立了體檢檔案備查。

      11.現場“五通一平”符合相關規定標準;廠區圍墻已全部建成;廠區主要混凝土路面施工道路形成網絡。

      12.現場保衛人員上崗執勤,人員、車輛按規則出入,并有通行檢查管理制度。

      第六章 施工階段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條 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與執行

      1.文明施工措施應與安全施工措施同時編制、同時審批、同時交底。

      2.項目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與確認,不具備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第二十三條 安全設施

      1.保證安全投入,加強安全防護,實施安全設施標準化,使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2.拆除安全設施必須經過書面批準,施工完后及時恢復并報告批準人。

      第二十四條 高處作業

      1.高處作業安全措施必須得到有效落實,在各種工況下對人身都有保護措施。

      2.避免和減少交叉施工,確實無法避免的要制訂安全防護措施,并有效實施后,方可施工。

      3.嚴禁高處拋扔物件行為。

      4.高處垂直交叉作業必須搭設可靠的隔離設施。

      5.對重要的危險作業工序,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應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條 腳手架

      1.腳手架管理是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點,必須由專人管理,專業架子工搭設。

      2.建筑專業腳手架搭設工作應滿足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腳手架的搭設要按施工方案進行,承載類腳手架要有計算和圖紙說明。施工方案編制要做到:與工程主體結合施工的腳手架在《作業指導書》上說明搭設方案;大面積腳手架或專用架(如封閉架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腳手架根據委托單位出具的書面要求確定搭設方案。

      3.腳手架搭設驗收掛牌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牌按不同色標區別合格與不合格。

      4.必須使用鋼腳手管和木、鋼腳手板,所有投入使用的鋼腳手管、板、卡頭等使用前均需除銹刷漆。

      5.安裝專業腳手架搭設應滿足間距標準、搭設牢固、腳手板鋪滿、有防護欄桿、上下梯檔、擋腳板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 起重運輸作業

      1.起重運輸作業機械和人員按國家規定,全過程持證有效率應達到100%。

      2.鋼絲繩、吊鉤、滑輪、安全裝置及起重工器具應定期按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3.施工現場使用國家標準規定的起重指揮信號、手勢和旗語,使用對講機指揮的機械其對講機應使用指定的頻率與頻道。

      4.起重機械應標明最大起重量,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準用證、機組人員名單、主要性能及潤滑圖表等,安裝、拆除、操作、管理人員必須持有合法資格證件。

      5.軌道式起重機的基礎和軌道、獨立接地網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起重作業要嚴格執行“十不吊”。起重鋼絲繩在棱角處必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千斤繩不得打扭、絞使用。

      7.起重機械管理工作依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勞動部、電力部各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施工用電

      1.承包商應在項目單位指定的地點接入施工用電系統,并全權負責連接點以下的電氣設備保護和人身安全。

      2.電氣工作必須由承包商專職電工進行。

      3.施工電源設施配套,符合安全設施標準化的要求,接線整齊、美觀。

      4.配電盤、柜內插座電壓等級、開關負荷名稱標示清楚,電源一、二次盤、柜門上鎖。

      5.施工區域電源電纜走向布置合理,布設整齊、美觀并標示清楚。

      6.施工現場嚴禁用接地代替接零保護。

      第二十八條 焊接作業

      1.遵守焊接安全規定,嚴禁在帶壓的設備和盛裝過油脂與可燃氣體的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嚴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進行焊接工作。

      2.各類氣瓶使用應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設施牢靠、美觀。

      3. 火焊皮管不得妨礙通道,下班后及時收回。

      4.除外圍工程部分可使用瓶裝氧氣、乙炔氣外,其余部分應使用管道集中供應氣體。

      第二十九條 危險性作業

      1.進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屬容器、潮濕地點作業,必須使用行燈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2.拆除作業、近電作業、吊裝作業、射線探傷等危險作業場所應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標志,并有專人監護。

      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開挖區、高壓帶電區、重點防火區必須設圍欄(墻、網)、蓋板,并有明顯標志,易燃易爆品應單獨存放。

      第三十條 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應有合理的棄土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證道路暢通。

      2.拉運土方的車輛應有措施盡量減少散落造成對路面的污染,并按照誰拉土,誰就得負責將散落的土塊清掃干凈的辦法執行。

      3.現場應自始至終保持場地平整,臨時堆放的土方必須經過整理。

      第三十一條 成品、半成品保護與防止“二次污染”

      1.承包商必須制訂現場成品保護管理辦法和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2.設備安裝后應實施遮蓋保護;對于設備上方或周圍存在危及設備安全的作業時,須對設備進行隔離保護,并重點對電氣、熱工儀表盤柜,設備保溫外護板、小管道、成品樓層地面、混凝土樓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結構梁柱、土建施工結束后的柱與墻面實施保護。

      3.對于一個月以上的深基坑開挖,邊坡應采取防護措施。

      4.油漆與保溫、粉刷、起吊等工作應采取主動保護措施,防止對其它成品造成污染與損壞。

      第三十二條 現場清理整頓

      1.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窗口活動。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內,實行工序交接、驗收、簽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給下道工序必須是干凈、整潔、工藝質量符合驗收標準的工作面。

      2.嚴格控制領用設備材料,當天領當天用完,特殊情況在作業場所存放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施工場所作為設備材料堆放場使用。

      3.現場領用的建筑安裝材料必須碼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攤及堵塞通道。

      4.設備、材料開箱應在指定地點進行,廢料垃圾及時清理運走。

      5.各種工器具、索具應擺放、掛放整齊,表面清潔。

      6.各種設備、材料安裝就位前應進行清潔,安裝后采取成品保護措施。

      7.不得隨意在墻板、樓板上鑿洞,確因施工需要鑿洞,應經工程管理部門書面批準,并使用專門工具施工。

      8.各種施工垃圾、廢料應堆放在指定場所。現場執行“隨做隨清、隨做隨凈”制度,必須達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凈”。

      9.施工作業現場設置安全通道并有明顯標示,安全通道必須做到安全、整潔、暢通、照明充分。不得有任何物料影響通道暢通,特別是腳手架、腳手管、電源線、電火焊皮線,不能避免過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設措施。

      10.制訂并執行鋼材、木料、電纜頭、焊條頭、包裝品等工程廢料回收制度。

      11.施工現場及施工區域的溝道、坑井、地面、屋頂、平臺應做到無垃圾與廢料,設備表面清潔。

      12.生活垃圾應用塑料袋裝好,集中存放在封閉的垃圾筒內,每天清理運出現場。

      13.液體廢料如油脂、廢水等不得排入開口下水道、滲水坑或地下。廢油應盛放在廢油桶內,統一按規定處理。

      14.能被回收的廢料,在未征得項目單位同意以前,不得讓現場以外的人取走。

      15.嚴禁隨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場地和建筑。

      16.嚴禁使用屬于業主最終設施內的盥洗間和廁所,即便它們是處在建造之中也嚴禁使用。施工承包商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使用自設的衛生設備,否則將會受到重罰。

      17.施工承包商應自覺保持施工區、生活區以及公共區的清潔衛生。如不能達到上述要求,項目單位和監理承包商保留要求對此類區域進行清掃的權利,其費用則由承包商負擔。

      第三十三條 職業健康

      1.施工承包商應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并建立體檢檔案。

      2.塵、毒作業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除塵及防止中毒措施。

      3.嚴禁未成年人從事現場施工作業。

      4.員工食堂與食品間應符合衛生防疫要求,定期對飲用水及飲食衛生進行檢查,預防腸道疾病的發生,同時應嚴防食物中毒。

      5.員工宿舍應有良好的居住條件,保持通風與干凈整潔,并有專項管理措施。

      第三十四條 防止公害

      1.噪音:施工承包商必須承擔消除噪音的義務。所有在正當工作時間以外,凡節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響周圍環境的工作,必須事先征得監理人員的同意方可進行。

      2.煙塵、粉塵:施工承包商必須承擔消除粉塵、灰塵飄灑的義務,同時現場禁止一切焚燒物料的行為。

      3.動物:除警衛人員可能使用的警犬以外,現場禁止一切牲畜進入。

      第三十五條 消防與警衛

      1.承包商必須健全消防、保衛網絡,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編制消防保衛計劃及措施。

      2. 開展消防、保衛知識教育與培訓,提高全員消防、保衛意識與技能;現場應布設醒目的消防緊急報警標志。

      3.建立并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現場嚴禁生火取暖和使用電爐取暖。

      4.現場治安警衛工作,嚴格按照項目單位“人員、機械進出現場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檢查與考核

      第三十六條 各工程項目應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組織保證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文明施工檢查與考核標準,加大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考核力度,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實現文明施工總體目標。

      第三十七條 項目單位應組織對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狀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限期內未整改的,應對責任單位進行懲處。監理承包商應對現場文明施工做好全過程監督工作,及時督促整改項目的落實。施工承包商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文明施工應進行經常性的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八條 項目單位應組織對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評比,并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對文明施工情況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物質獎勵或榮譽等級評定,對文明施工情況差的單位予以處罰。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2篇 發電工段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公司、分廠對員工的績效考核評價,增強班組長責任心,完成我工段2023年生產任務分解指標、夯實 “安全生產、設備管理、生產工藝控制、現場管理、班組建設”等基礎管理工作,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的原則,特制定本工段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工段考核機構:

      組長:趙錫金

      成員:康小龍、林啟兵、夏世明

      考核程序:由考核小組組長、考核小組成員,每周至少一次,或不定期對各班組及職工的各項工作進行聯查并及時的進行通報。本辦法主要依據公司、分廠、及工段對全體職工考核的結果進行統計。實行百分制,每個月30日前進行匯總公布。

      二、考核標準:

      1、職工考核:工作中凡被公司級通報考核的職工扣責任人10分/次,扣當班班長2分/次;車間級考核每通報一次扣責任人5分,扣當班班長1分。工段考核主要從:設備管理、工藝運行、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合理化建議、培訓學習、宣傳稿件等幾方面進行考核(工段考核細則附后)。凡故意違紀影響工段班組集體系數的,班組長要及時通知工段,工段將加大對個人的考核力度同時避免影響班組排名。給生產、設備安全造成較大、嚴重事故者加倍考核。如果得到獎勵,每次給當事人加2分。若當月本班組成員及個人被考核項累計10分以上加扣當班班長1分。工段每月30日以前進行匯總,對于考核分數列入個人年度績效考核分數。

      2、班組考核:工段月底前進行匯總,根據得分多少對三個班組進行評定,橫大班按排名前后順序分配發放。連續三個月排名第一的獎勵當班班長50元,連續三個月排名最后的扣罰當班班長30元。

      三、職工個人考核細則:

      1、生產部分:

      1、操作工每兩個小時必須對設備運行及工藝參數情況進行認真巡檢一次。每一個小時對生產設備運行參數記錄一次。不按規定時間巡檢、記錄的,扣罰責任人5分/次。

      2、水泵油位不符合要求、電流異常、運行聲音異常、介質泄漏等巡檢未發現的,扣罰責任人2分/次。

      3、設備衛生包機人同時負責設備的潤滑保養,日常運行中當班也要負責任檢查,由于潤滑油不符合要求導致設備出現故障損壞時扣罰設備責任人5分/次,班組長3分/次。

      4、保證循環冷卻水水溫,根據水溫情況調節循環水量,每天、中早班按照車間要求向循環水池加藥,(殺菌滅藻劑與活化劑)。不按規定加藥每發現一次扣罰責任人2分。

      5、各崗必須嚴格控制各水池水位,無特殊原因造成低水位或溢流現象扣罰責任人3分/次。特殊說明:循環水池溢流罰款責任人及班長各200元。

      6、。若主車間有停車安排,在保障安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合理安排開停機組,未按規定合理開停機組造成能源浪費現象的扣罰責任人5分/次.

      7、及時化驗各水池水質,(硬度、堿度、磷酸根根、ph值等)并做好記錄。禁止水質超標,每發現超標一次扣責任人5分。

      8、及時反洗過濾器并做好記錄,無特殊情況未反洗過濾器或反洗不徹底的扣罰責任人1分/次。

      9、每本月一及時倒換設備,并做記錄,無特殊原因未按規定切換設備或無記錄的扣罰責任人1分/次。

      10、深井水表及各表數抄完后交給班組長檢查,如再有錯誤扣罰當班班長及操作工各1分/次。以后班長負責抄表,及時安排當班人員落實。

      11、替班者嚴格遵守當班規定,服從當班班長指揮,否則視情節扣罰當事人5-10分/次。

      12、當班運行中如果發現生產事故或緊急設備故障時,必須第一時間做出相關處理及安全措施。隨即逐級上報,不得擅自做主以各種理由延誤時間。否則扣罰當班班長5分/次。

      13、各班班長交接班后應及時了解各崗運行、檢修情況并對存在問題做出及時處理,記錄本應記錄清楚全面,否則扣罰當班班長1分/次。

      14、班組長組織落實填寫車間下發的設備潤滑記錄、倒換設備記錄,設備運行記錄以及交接班記錄,工藝報表記錄等,以上報表必須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填寫要規范(要求仿宋體),崗位記錄要按要求及時記錄,不允許謊報、漏報、提前或錯后填寫各種數據。除工藝報表每天白班早8點半以前上交(包括前日值班記錄本填滿),設備運行記錄每月周五上交至工段長處匯總分廠。否則扣罰當班班長2分/次。

      15、除上級要求寫的臨時稿件外,要求每月每班上交生產、節能減排、上級文件學習類稿件至少1篇,安全稿件一篇,合理化建議兩條;(班組長安排,每月10日前交工段),未完成的扣罰班組長1分/次。凡被動力簡報報道的一篇工段獎勵50元,被集團、公司報道的獎勵50元。

      16、職工不執行作業票以及相關作業制度擅自作業時,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分。

      17、因本班組職工請假、年休、病假等原因造成設備及玻璃衛生無人清掃時,由班組長負責安排。一經通報扣罰班組長1分。(如有替班人員,扣罰替班者)。

      18、各班各崗位交接班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交代清楚上個班的運行情況。不現場交接班的,一經發現扣罰交接兩人每人2分。

      19、職工無正當理由不完成工段長、班長交給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不配合班組長工作及態度蠻橫者,視情節扣職工5-10分,同時與年度獎金掛鉤(每次扣除50-100元年底一并累計兌現)。對于第二次不完成各項任務,扣10-20分(扣除100-200元),第三次不執行直接扣除當月全部績效,交由分廠安排處理。

      20、班組長不聽取職工合理化建議,盲目指揮,給生產、設備造成影響者扣3分/次,并罰款100-300元。視情節上報分廠予以警告處分。

      21、貫徹落實分廠節能降耗分解任務規范,違者按車間考核相關規定考核。

      2、勞動紀律部分:

      1、請假人員必須經班長、工段長層層審批、違規一次扣罰2-5分/次,同時扣除獎金20-50元。每季度累計替班8次、直接取消本季度績效考核獎。無論職工有任何理由遲到、早退、班中事假以及不按時參加班前班后會的,按每小時10元計算,超過5小時上扣罰獎金100元。不及時向班長工段長請假的加倍考核,扣2-5分/次。

      2、(1)職工每月可替班2-5次,替班時本人向本班班長請假,如聯系不上向工段請假。替班一次免考核,第二次考核10元。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必須向車間主任、工段請假并執行車間規定。不請假替班者加倍考核。

      3、班組長負責記錄本班人員替班次數,做假記錄者無論任何理由扣罰50元。

      4、職工上班期間因事遲到、早退、班中事假允許替班,3小時以內不計考核,超過3個小時的按替班一次考核。

      5、不向班長請假無故脫崗30分鐘以內,扣罰當事人20元/次;30分鐘以上,扣罰當事人50元/次。

      6、工作時間打牌、班中飲酒、睡崗(趴桌、,躺臥等情況,一經發現均視為睡崗)扣罰當事人50元/次。

      7、工作時間下棋、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玩手機游戲或用手機發短信閑聊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分/次。第二次發現扣除4分/次,

      8、工作時間閑談或利用崗位電話閑聊、戲耍、打鬧、或大聲喧嘩,扣罰當事人20元/次。

      9、工作時間洗澡、干私活者,扣罰當事人20元/次。

      10、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不得擅自換班,低崗高替,不得中夜連班(特殊情況找分廠、工段批準)。否則罰款50元。

      3、現場管理部分:

      1、值班室、更衣室、廠房內各類掛牌及公共現場衛生(廠房所有地面及外圍衛生)當班者要隨時保持干凈及完好。不合格一次扣當班班長及當班職工獎金各10元(年底兌現)。且工作區域、值班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如特殊情況需說明),每發現一次扣當班班長20元。

      2、現場的設備巡檢牌要隨時反映現場設備的真實運行狀態,并按要求對設備認真巡檢和撥牌。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元/小時。

      3、中控操作員記錄要清楚工整,記錄本、記錄報表要保持完好,對各類工藝參數及運行狀態要記錄詳細、精確,不得作假記錄、假報表。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如有涂改發現兩處扣1分/次,四處扣2分/次。

      4、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采暖(空調)區域不關門窗等浪費現象,做到設施的經濟、有效使用,每發現一次扣當班班長和責任人各2分/次。

      5、班組長及操作工要認真堅持班前班后會,職工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一小時向班組長請假,否則扣罰1分/次。

      6、認真進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現場交接,當班情況要記錄清楚,接班認真檢查,如因交接班不清出現的一切問題且無記錄時由接班當班人員負責

      7、個人更衣櫥及上方、工具箱、化驗臺、桌斗、值班桌椅、區域死角要隨時保持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每發現一次扣罰責任人2分/次。

      8、如無特殊情況且現場公共衛生不合格,接班者有權責令交班者繼續完成,如交班者拒絕完成,扣罰交班者50元/次,扣除5分/次。

      9、當班期間因檢修或其他情況造成其他班組現場及設備不合格者,必須清理干凈,有特殊原因未完成者當班必須和下班說明原因繼續完成。否則扣當班職工及班長各5分/次。

      10、使用后的清掃工具、物品必須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否則扣當班責任人2分/次。

      11、監督督促維修及外來人員作業后及時清理干凈現場,否則由當班負責。一經通報扣罰當班班長及職工各10元。

      12、各班衛生區及設備工段每周進行自查,并給出整改期限,依舊未完成者扣責任人20元。

      四、獎勵部分

      1、及時發現工藝及設備隱患并及時處理或上報工段,避免事故發生,視情況給予1-5分/次,同時納入年度獎金考核20-50元。

      2、對于生產突發事故,處理及時且方法得當,給予20-50元獎勵。

      3、連續三個月在月末工段考核匯總中,沒有被整改及考核的職工且工作積極主動的,給予20元獎勵。

      4、職工合理化建議被車間采納一次,根據價值給予5-50元獎勵。

      5、主動承擔工段的苦活、累活班組,根據工作量給予20-50元獎勵,同時加分1-5分/次。

      6、各類稿件每月累計在來自一線的報道簡報發表1次以上者,或公司發表一次執行現金獎勵的同時,給予10分/次。

      注:1、本考核未涉及到的內容及與上級文件沖突的部分自動按公司及分廠下發的管理辦法執行。

      2、本規定自即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制造分廠發電工段。

      此考核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制造分廠發電工段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13篇 維修班工具使用管理辦法維修電工職責值班電工職責

      維修班工具使用管理辦法

      為貫徹執行公司物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方針,特制定本辦法。

      維修班工程維修使用工具分為:共用工具與私用工具。所謂共用工具是指較大件工具(如切割機、電焊機、臺鉗、電鉆之類)私用工具是指發放給個人的小件常用維修工具。

      共用工具使用管理:

      1. 共用工具由值班人員保管,只允許公司內部使用,不得以個人名義轉借他人使用,如有特別情況須由主管以上人員同意,方能借出。

      2. 當值班人員下班時,須在交接班記錄表上注明工具使用情況,并由接班人員清點檢查工具使用情況確認后簽收。

      3. 所有使用工具的人必須愛惜工具,遵守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值班人員監督。

      私用工具使用管理

      1. 發放給個人的工具由個人妥善保管,并由個人在工具領用表上簽收,離職時交還給公司。

      2. 個人所領取的工具,自己必須愛惜,人為損壞由個人賠償。

      3. 個人所領工具屬常規性磨損折舊,日久不能使用的,可申請換取新的工具,但必須提供舊件。

      維修電工崗位職責

      1.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除完成日常維修任務外,有計劃地承擔其它工作任務。

      2. 努力學習技術,熟練掌握大廈強弱電設備,工作原理及實操作與維修保養。

      3. 執行所管轄設備檢修計劃,按時按量完成,并填好記錄表。

      4. 積極配合值班電工工作,出現故障時無條件迅速返回機房配合工作。

      5. 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 交班時發生故障,上班必須協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離去。

      7. 維修人員外出巡查或維修,必須隨身攜帶對講機,隨時隨地與部門人員保持聯系。

      8. 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做好記錄,不得隱瞞故障現象。

      9. 做好值班室清潔工作,填好工作記錄表。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值班電工崗位職責

      1.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 努力學習技術,熟練掌握本大廈供電供水方式,線路管道走向反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及實操作。

      3. 努力做好設備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防小動物工作,確保安全運行。

      4. 堅守崗位,定時巡視配電設備,密切監視各儀表工作情況,準確抄錄各項數據并填好設備運行記錄表。

      5. 對來人來電報修應及時進行登記,并處理。

      6. 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保持頭腦清醒,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

      7. 事故未排除不許進行交接班,應上下兩班協同工作,直至排除故障。一般性的故障,應交待清楚并做好記錄。

      8. 按規定時間做好機房與走道清潔工作。

      9.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配電房管理規定/配電房安全操作規程

      1. 配電房是大廈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應設專職電工對其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未經主管人員以上許可,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2. 值班是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設備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 值班員必須密切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因數表的指示情況,嚴禁變壓器、空氣開關超載運行。

      4. 配電房設備的倒閘操作由值班員單獨進行,其他在場人員只作監護,不得插手,嚴禁兩人同時進行,以免發生錯誤。

      5. 因故停電,應提前一天向使用用戶發生停電通知,對突發性停電事故,應通過電話、口頭通知或廣播向用戶作出解釋。

      6. 保持配電房消防設備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啟用。

      7. 嚴禁在配電房內私拉亂接,隨意改變供電運行方式。

      8. 配電房內嚴禁堆放其它雜物。

      配電房安全操作規程

      1. 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事故處理及單一刀閘拉合時,可以用操作票。

      2. 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板或主結線對所填操作票是否正確,并經有關人員審核簽名。

      3. 操作時必須按操作順序進行操作,每操作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成后進行復查。 c u/at&

      4. 下列項目列操作票

      a. 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位置

      b. 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

      c. 檢查負荷分配

      d. 裝拆接地線

      e. 安裝或拆除控制器路線或電壓反感器回路保險

      f. 一切換順路和檢查是否確無電壓等操作,應檢查操作電源是否正常供給

      5. 操作發生疑問,應立即停止,并向有關人員匯報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嚴禁酒后值班操作。

      6. 運行中電容開關跳閘時,應退出運行,經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送。

      7. 重要回路跳閘時且伴隨較大沖擊時,允許不檢查再強送一次,不成功時,嚴禁再次合用,帶有重合閘且無伴隨較大沖擊時,允許不檢查再強送一次,不成功,嚴禁再次合閘,帶有重合閘保護的,應及時檢明原因,報告上級。

      8. 遙測電容或電纜時前后應充分放電。

      9. 變壓器預備信號動作時,應及時檢明原因報告上級。

      10. 操作電壓反感器前,應考慮相應的失壓保護和計置裝置等。

      11. 正常情況下發電機應處于自投狀態,清潔發電機及附屬設備時,應將功能選擇開切斷,工作完畢后,恢復正常。

      12. 有高壓接地現象或雷雨天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鞋,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巡視電氣設備不得靠近避雷器。

      13. 變壓器應保護跳閘后(速斷、差動、油浸式變壓器,還有重瓦斯)應退出檢查。

      14. 倒閘操作順序:

      停電:負荷側斷漏器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

      送電與之操作順序相反

      15. 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觸及設備與柵欄,以防突然來電。

      16. 變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且應穿戴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靴和絕緣手套。

      17.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變壓室,應隨手將門鎖好,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設備房。

      工程部崗位職責和考核細則

      工程部是實施樓宇設備、設施正常運行的職能部門。工程部管理具有嚴密的科學性和較高的技術性,它是為業主(用戶)創造安全、文明、舒適、方便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的基本保障和堅強后盾,是反映樓宇服務水準、良好形象和社會聲譽的重要標志。主要職責范圍是:

      1、負責樓宇供(配)電系統、電訊系統、電梯系統、給排水系統、空調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保養和故障檢修。

      2、負責樓宇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3、負責用戶二次裝修的審批、監管。

      4、負責對用戶室內設施、設備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5、負責樓宇外判工程的監管工作。

      一、工程部各工作崗位職責

      (一)工程部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工程部的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樓宇工程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3、負責制定工程部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程序。

      4、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對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

      5、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部門員工工作,定期對本部門各崗位進行考核。

      6、負責洽談、評估、監督工程的外包項目,組織對外包工程的質量驗收。

      7、負責審核用戶的室內裝修。

      (二)系統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管理本系統的員工和所轄設備。

      2、制定并監督執行本系統的設備定期保養規定和技改項目方案。

      3、制定本系統員工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計劃。

      4、填寫本系統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5、提出本系統的備倉計劃,協助采購專用性較強的工具和零件。

      6、負責本系統的外判項目(含外判工程、代維工程以及儀器、儀表、工具送檢)的洽談審定,監督并驗收施工。

      7、負責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業務聯系。

      8、負責本系統各類圖紙和資料的收集、分類。

      9、負責室內二次裝修的初審。

      (三)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系統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所轄設備及員工進行管理。

      2、安排執行所轄設備的定期保養規定及參與執行有關的技改項目。

      3、監督執行部門的工作指令。

      4、負責跟進工程單的作業情況。

      5、定期組織所轄員工進行技術和安全生產等業務知識交流。

      6、做好本班組的技術檔案、維修保養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原始記錄。

      7、負責監督、跟進相關外判工程的進展情況。

      8、及時反饋常用物料、維修零件、工具等材料的品質情況。

      (四)技工崗位職責 :

      1、在領班的領導下,具體執行工程設備設施的運行、保養和維修。

      2、按照工作指令和有關規程進行下列工作:

      ①對設備實施常規保養和維修。

      ②監管設備的運行。

      ③為用戶提供維修、安裝服務。

      ④填寫好各種原始記錄。

      3、參加公司內部組織的有關學習和培訓。

      (五)文員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處理本部門的日常事務。

      2、負責部門工作會議的記錄整理。

      3、負責打印、收集、整理工程部的文件。

      4、負責工程檔案、資料、圖紙的管理工作。

      5、負責查核工程部員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匯總上報。

      6、負責每月統計發放工程部員工的各項勞保福利用品。

      7、負責接待用戶、來訪人員的咨詢、投訴等。

      二、設備管理班組工作范圍

      (一)強電組:

      1、負責高低壓配電房、高壓電房、發電機房、冷凍機房、電梯機房、樓層配電房及冷卻塔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

      2、負責非辦公時間樓宇所有設備的應急維修。

      3、負責樓宇公共照明、室外照明燈具的啟、停。

      (二)弱電組:

      1、負責樓宇內工作電壓36v以下的弱電系統的日常運行、維修、保養。

      2、負責樓宇電話、閉路電視、寬帶網等專線的開通與維修。

      3、負責室外弱電設備的維修。

      (三)維修組:

      1、負責公共區域供水系統、供電系統、樓宇設備層設備的日常巡查、運行、維修和保養。

      2、負責業主單元水電及自用設備的入室維修服務。

      3、負責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巡查、維修。

      4、負責消防設備的巡查、維修、保養。

      三、工程部各班組工作細則

      (一)強電組工作細則

      1、每班每小時一次巡查高壓室;

      2、每班每小時一次巡查低壓室;

      3、每班每小時一次巡查發電機房;

      4、每班每小時一次巡查變壓室;

      5、每班每小時一次巡查冷凍機房和控制室;

      6、每班一次巡查電梯機房;

      7、每月一次巡查樓層配電房,并負責有關設備大的保養;

      8、每班一次巡查冷卻塔;

      9、每班按時間表啟停室外、公共區域照明、電梯及空調;

      10、負責非辦公時間的緊急維修;

      11、負責供配電中心、冷凍機房、控制室各類設備的保養及所屬設備的檢修;

      12、保持供配電中心、冷凍機房及控制室環境清潔,每天打掃一次;各配電箱、電柜表面每天清潔一次;

      13、每班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14、每月一次發電機試運行。

      (二)弱電組工作細則

      1、負責樓宇客戶直線電話、專線的開通及維修;

      2、每班巡查消防監控中心設備一次;

      3、負責樓宇公共區域工作電壓36v以下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4、負責為客戶室內工作電壓36v以下設備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5、每班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6、每周一次按責任范圍巡查責任設備;

      7、每天清潔一次工作區域內環境衛生。

      (三)維修組工作細則

      1、每天二次巡查水泵房,并負責室內設備的維修;泵體、地面每周清潔一次;控制室柜內每月一次清潔除塵。

      2、每天二次巡查排污泵,并負責設備維修;每月一次清潔控制柜灰塵。

      3、每天二次巡查泵房,并負責室內設備維修;每周一次清潔地面、設備表面。

      4、每二周一次巡查消防水泵房,每周一次清潔地面、設備表面。

      5、設備責任人每周一次巡查責任設備;每月一次清潔責任設備及周圍環境衛生。

      6、每周二次巡查公共區域供電、供水系統,并負責維修。

      7、負責樓宇公共設施的維修整改。

      8、每天一次巡查轄區內是否有火災隱患。

      9、每周一次巡查公共區域空調器,并負責維修。

      10、為客戶室內設備提供有償服務。

      二次供水管理規程

      1.0 目的

      保證大廈二次供水水質符合衛生檢驗標準,保障用戶身體健康。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二次供水的管理。

      3.0 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制訂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并監督實施。

      3.3 管理處給排水管理員負責水池(箱)的管理,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樣抽取和送檢工作由水處理公司負責進行,工程部負責監管。

      3.4 管理處管理員負責出停水告示,并通知業主。

      4.0 工作規程 [; 4.1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4.1.1 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給排水管理員負責管理。

      4.1.2 給排水管理員負責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個水池(箱)結構完整,加蓋、加鎖,水口干凈,并申辦二次供水衛生合格證。

      4.1.3 新建、擴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設施,須經供水管理機構和衛生防疫站認可。

      4.2 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計劃實施前24小時出停水告示,通知大廈用戶。4.4 放水為確保用戶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須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時進行,并記錄開始放水時間和結束放水時間。

      4.5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

      4.5.1 工具、用具的準備:工作服、掃把、尼龍刷、鐵鏟、消毒藥物、安全照明燈具、水泵、鼓風機、口罩、眼鏡等。

      4.5.2 安全須知

      4.5.2.1 電源:水池內作業電源要用隔離變壓器變為36v以下安全電壓作為工作照明,最好用手電、應急燈,三相水泵要裝有漏電開頭。

      4.5.2.2 缺氧;有些水池長期封閉,空氣流通差,可在水箱口處連接鼓風機吹風,約3小時通風時間,然后選用如下試驗:把燃著的蠟燭放入水池,如不熄滅說明水池內不缺氧。否則須繼續通風直到沒問題為止。

      4.5.2.3 注意事項:在清洗水箱的過程中,消毒人員須帶護眼鏡、口罩,如在水箱內感到身體不適,產生頭暈、眼睛酸痛、心悶、氣緊,要馬上離開水池,用清水沖洗眼睛,呼吸新鮮空氣即可恢復。

      4.5.3 除雜物和清池時,先用鐵鏟鏟出池內泥砂及各種沉積物,然后用掃把或尼龍刷從水池(箱)的頂部——四周墻壁——水池(箱)底順序,依次反復刷洗。刷洗完畢用水整體沖洗一遍,排出污水。

      4.5.4 消毒

      4.5.4.1 用1100的滅菌凈(一般為漂白精粉)水溶液進行消毒,用掃把或尼龍刷依次反復刷洗消毒,并將水池(箱)蓋好,封閉半小時后排出消毒水。

      4.5.4.2水池(內)注入適量自來水,用清水將上述位置反復清洗,沖洗出消毒藥水。 92rosrlc $

      4.5.5 注水:在清洗工作徹底完成后,開閘向水池(箱)注水,達到標定的水位高度,并加蓋加鎖。

      4.6 取樣送檢

      4.6.1 水樣抽取及送檢工作由水處理公司完成。

      4.6.2 水樣抽取地點應從底層水池和頂層水箱抽樣二支。

      4.6.3 盛放水樣的容器為經消毒處理的取樣瓶,盛容量為500毫升的水,并在瓶外貼上送樣單位及送樣日期。

      4.6.4 在取水樣的的當天應工程部安排將水樣送至衛生防疫站受檢,并負責取回《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

      4.6.5 如《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結果為不合格時,應重新取樣化驗,如再不合格應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必要時請衛生防疫部門派人監督全過程,直至檢測合格為止。

      4.7 記錄和報告

      4.7.1 管理處給排水管理員負責記錄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全過程,并經機電主管審核,管理處經理簽字后,交資料員存檔。

      4.7.2 衛生防疫站的《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由管理處資料室存檔。

      5.0 相關文件和記錄a)《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制度》(附后)b)《水池(箱)清洗消毒記錄表》

      工程值班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工程部的人員調動、車輛安排及時,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管理處房屋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及時、有序地開展,能在緊急情況下及時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排除故障,特制定本規定。

      1、 工程部員工必須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任何時候必須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

      2、 總值班室設在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管理組負責安排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

      3、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做好設備故障情況的登記和各管理處的報修情況登記,以及本部門維修人員的跟蹤記錄。

      4、 根據相關記錄,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安排人員、機具、材料、車輛,并組織實施。

      5、 未能得到及時處理的報修項目,應及時反饋信息給主管、工程部經理,以便依照相關批示安排人員搶修。

      6、 遇突發性事故應及時跟總值班室人員取得聯系,總值班室人員應迅速向經理和主管匯報,以便及時組織搶修,維修人員接到指令后,應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使損失減至最小。

      工程部運作程序

      1.0 目的:

      為了工程部的工作開展有序、高效,確保房屋、機電設備、設施正常運行,維修保養及時。

      2.0 范圍:

      2.1 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房屋修繕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2.2 管理處負責房屋、公共設施、設備日常巡查和住戶設施的維修

      3.0 運作程序:

      3.1 管理組的運作程序:

      3.1.1 根據總值班室的報告,合理調配維修人員、機具、材料、車輛,進行房屋修繕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3.1.2 根據房屋及公共設施、設備狀況編制維修保養計劃和相應的材料、機具計劃,報經理及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3.1.3 負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存和發放工作。

      3.1.4 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主管、經理的指示,迅速組織人員、車輛和物資進行搶修工作,并及時跟蹤相關情況,并做好記錄

      3.1.5 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的質量檢查和員工的培訓考核。

      3.2 總值班室的運作程序:

      3.2.1 總值班室由管理組負責管理安排人員值班,保證24小時有人接聽電話。

      3.2.2 負責記錄各管理處的報修和維修組的維修保養情況,并向管理組轉報。

      3.2.3 負責記錄各部室、管理處的求援電話,并向管理組報告。

      3.2.4 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經理和管理組的指示下達通知,調動人員、車輛、物資,保證通信暢通。并及時跟蹤相關情況,并做好記錄。

      3.3 房屋修繕組、機電維修組的運作程序:

      3.3.1 對于管理處不能完成的房屋修繕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經管理處報修,由工程部房屋修繕組、維修組負責,各管理處運行組配合,共同完成。

      3.3.2 工程部房屋修繕組、維修組負責按管理組編制的維修保養計劃對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3.3 維修組人員應長駐總部,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接到突發事故的報告后,應迅速集中,趕赴現場進行搶修。

      3.3.4 維修組人員下班后離開駐地應向組長報告去向,以便緊急情況下能及時調度。

      3.4 工程部經理負責全面管理工作以及對外協調聯系,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房屋及機電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巡視檢查。在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時,應參見《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房屋及公共場地管理工作手冊》等相關規定和相關程序的要求。

      工程部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設備管理的法規和政策及公司制定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執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房屋、設施、設備處于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態。

      2、 負責對公司所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3、 制訂公司各管理處大型設備、設施的中修、大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4、 熟悉公司各管理處的通訊、自控、智能化、電梯、發電機、供配電、給排水、通風、空調、建筑結構(含房屋裝修)等方面的設備、設施安裝及運行情況,為各管理處設備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并負責大型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工作。

      5、 組織搶修公司各管理處重大設備、設施的突發故障,使之盡快恢復正常運行,并為事后分析故障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供技術意見。

      6、 負責工程施工合同、預算編制、審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7、 負責與水、電、燃氣、電話、電視等單位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協助各管理處進行相關業務的聯系及經濟運行方案的制訂,降低管理成本。

      8、 參與各管理處房屋二次裝修工程的審核;參與公司分包工程的施工監理及工程驗收。

      9、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接物業的接管驗收。

      10、 負責組織對公司所轄物業各種工程技術資料、設備說明書、維修保養記錄的收集、整理、存檔、建立基礎設施與設備臺帳;

      11、 負責公司設施、設備維修材料及備品備件的采購、貯存、發放的管理工作;

      12、 協助公司辦公室進行工程人員的招聘及工程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提高工程人員的業務素質。

      13、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各項任務。

      機電設備的維修保養與更新改造

      1、設備的維護保養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污染、松動、泄漏、堵塞、磨損、振動、發熱、壓力異常等各種故障,影響設備正常使用,嚴重時會釀成事故。因此應經常對使用的設備加以檢查、保養和調正,隨時改善設備的技術狀態,防患于未然。

      (1)維護保養的方式:

      主要方式有:清潔、緊固、潤滑、調正、防腐、防凍及外觀表面檢查;對長期運行的設備要巡視檢查、定期切換、輪流使用,進行強制保養。

      清潔:大氣中的灰塵進入設備內,會加快設備的磨損和局部的堵塞,還會造成潤滑劑的惡化和設備的銹蝕,促使設備的技術性能下降,噪聲增加,所以設備的清潔工作看似簡單,是維護保養的一種主要方式。

      緊固:設備運轉達相當一段時間后,因多次啟停和運行時的振動,地腳螺栓和其他連接部分的緊固件可能會發生松動,導致更大的振動,使螺帽脫落,連接尺寸錯位和設備的位移以及密封接觸不嚴形成泄漏等故障,因此必須經常檢查設備的緊固程度,熱脹冷縮也會使緊固件發生松動。

      潤滑:潤滑是正確使用和維護設備的重要環節。潤滑油的型號、品種、質量、潤滑方法、油壓、油溫及加油量等都有嚴格的規定。要求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質、定時、定點、定量,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調正:設備零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及間隙是有其科學規定的,因設備的振動、松動等因素,零部件之間的相對尺寸會發生變化,容易產生不正常的錯位和碰撞,造成設備的磨損、發熱、噪聲、振動甚至損壞,因此必須對有關的間隙、位置進行調正,再加以緊固。

      外觀表面檢查:

      設備的外表面有無損傷裂痕;

      磨損是否在允許范圍內;

      防護罩等安全裝置是否完整、齊全;

      溫度壓力運行參數是否正常;

      電機是否超載和過熱;

      傳動皮帶是否過松、斷裂或脫落;

      振動和噪聲是否異常;

      設備密封面的泄漏狀況; ;設備油漆是否脫落,外表面是否銹蝕;

      設備的防腐、保溫層是否損壞。

      (2)維護保養工作的實施:分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維護保養。

      ①日常維護保養:要求管理處運行人員對設備進行外觀檢查、加油,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時巡視記錄各運行參數,隨時注意運行中是否有異聲、振動、異味、超載等現象,做好設備及環境清潔,特別是周未或節假日更應注意。

      ②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以管理處操作人員為主、檢修人員協助。有計劃地將設備停止運行進行維護保養,需要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a、對內外徹底清掃、擦洗、疏通;

      b、檢查運動部件運轉是否靈活及其磨損情況;

      c、調正配合間隙;

      d、檢查安全裝置;

      e、檢查潤滑油系統油路和油過濾器是否堵塞;

      f、清潔油箱、檢查油位指示器,換油;

      g、檢查電氣線路和自動控制的元器件的動作是否正常;

      .作用:清除事故隱患,減少磨損,延長設備壽命,發揮設備的技術功能和經濟特性。

      第14篇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火電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工程建設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規范工程建設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現場施工作業環境,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全資、控股的火電工程建設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的各項要求可作為對工程建設項目文明施工檢查和競賽評比及考核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目? 標

      第四條? 文明施工總體目標:實行施工總平面模塊化管理,做到“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創建全國火電建設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現場,樹立集團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工程。

      第三章? 職? 責

      第五條? 項目單位負責組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機構,以及現場文明施工的組織領導、總體策劃(含現場視覺識別系統)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監理承包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的協調、控制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施工承包商必須接受項目單位和監理承包商的監督和管理,并按本辦法的要求,負責落實轄區內文明施工策劃和管理。

      第八條? 設計承包商應為工程文明施工總體布局提供技術與設計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現場文明施工總體規劃

      第九條? 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通過施工總平面規劃以及規范建筑物、機械設備、裝置型設施、標志牌、旗幟等式樣、標準和色標,以達到視覺形象統一、美觀的整體效果。

      2.施工總平面應由項目單位工程管理部按建筑施工區、安裝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及設備材料堆放區進行定置區劃,實行模塊化管理。

      3.現場大型標志牌除項目單位在辦公區集中設置若干塊以外,承包商必須在辦公區集中設置“六牌二圖”等大型標志牌(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單位名稱、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方針目標、安全文明施工紀律、工程組織結構、工程里程碑計劃;二圖:施工總平面圖、安全文明施工區劃圖)。

      4.項目單位、承包商辦公區必須分別升掛國旗、企業標識和彩色勞動保護旗幟。

      5.現場的各類建筑物,應制定統一標準,保持現場整體視覺效果。現場禁用石棉瓦、腳手板、模板、彩條布、油毛氈、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6.進入現場的機具、工具房、腳手管等必須統一色標標識,確保完好、整潔;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色標醒目。

      7.工具房、集裝箱(含電焊機集裝箱)在現場要求集中排放、布置美觀,具體位置須經承包商工程管理部規劃,其它區域不得存放。

      8.裝置型設施包括宣傳類、道路交通類、區域圍護類、廢料垃圾回收處、標識類,均應進行設計和規劃。現場所有的標識牌、警示牌,一律采用美觀規范的標牌與噴繪文字。

      第十條? 區域圍護管理

      1.項目單位和承包商辦公區、生活區一律實行區域圍護、封閉管理。

      2.施工現場一律實行區域封閉、定置化管理。如:設備材料堆放場,加工、組合場,鍋爐安裝區,制氫站施工區,煙囪施工區,主廠房施工區等。

      第十一條? 道路、溝道與交通管理

      1.廠區由項目單位冠名的道路均為混凝土路面,并須形成環形網絡。

      2.承包商根據施工需要修筑的臨時道路應全部采用硬化措施,保持平整。

      3.廠區主干道兩側應按國標設置路標、交通標志、限速標志和區域警戒標識。

      4.廠區道路及兩側排水溝道由項目單位明確專人負責維護,保證整個廠區道路和排水暢通。

      5.廠區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應由項目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或保衛部門統一管制。

      6.土方運輸和特殊物件運輸,必須編制專項管理措施,確保道路清潔完好。

      第十二條? 綠化

      1.項目單位和承包商辦公區應設置綠化帶。

      2.員工生活區宿舍和運動娛樂場所門前、場邊應種植花草樹木。

      3.整個現場綠化率應達到20%以上。

      第十三條? 吸煙室與飲水點

      1.施工現場應設置必要的吸煙室與飲水點,布置在現場適宜的區域,并明確專人管理。

      2.吸煙室與飲水點應設置座椅,配備一次性紙杯,保持室內清潔與飲水衛生。

      第十四條? 設備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設備材料實行分區堆放,定置化管理。設備材料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并墊有碎石子層,地面無積水。做到各種物資排放有序,標識清楚,設備材料碼放整齊成形,安全可靠。

      2.保溫材料在施工現場存放不得超過24小時,其它施工材料與安裝設備在施工現場放存放不得超過48小時,并存放于指定區域。

      第五章? 文明施工設施

      第十五條? 高處作業

      1.攀登自鎖器:垂直攀登作業人身防護,并配備固定設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復攀爬作業的人身安全防護設施。

      3.水平安全繩:高處作業人員水平移動或高處臨邊作業用以扶手或拴掛安全帶。

      4.活動支架:水平梁吊裝作業,與水平安全繩及裝設的臨時防護欄桿配套使用。

      5.孔洞及溝道蓋板:孔洞及廠房內溝道蓋板使用鋼板制作并涂以警告標志、編號。

      6.臨時防護欄桿:孔洞及高處臨空面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

      7.水平防墜器:水平粱上作業人員水平移動防墜落設施。

      8.柱頭托架:立柱吊裝時須使用柱頭托架,柱頭托架是用腳手架搭設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頭圍欄。

      9.安全網與滑線安全網:高空作業防墜落須敷設安全網,鍋爐在頂棚梁吊裝以及穿吊桿、安裝作業時須敷設滑線安全網及外挑式安全網,并確保敷設距離標準有效。

      10.高處活動走臺:鍋爐水冷壁、過熱器吊裝作業,穿銷摘鉤工作須在高處活動走臺上進行。

      11.施工電梯:爐架吊裝的同時必須確保施工電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 用電作業

      1.配電箱與電纜:施工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從箱式配電室引出到一、二級電源柜;電纜敷設要求采用直埋式敷設,一、二級電源盤內部配置、電源盤外型樣式、顏色和標識等由項目單位或承包商統一設計規劃,專業生產廠家定做。

      2.工程現場圍墻內禁止架設架空輸電線。

      3.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燈塔式集中廣式照明;廠房、室內照明采用可移動式集中與局部分散相結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帶防護罩的新光源。

      4.三級盤與便攜式卷線盤(四級盤):三級盤為插座盤及單個開關盤,其殼體要求承包商在廠家統一定做;移動電源盤采用便攜式卷線盤。

      5.漏電保安器:在二、三、四級盤內均應裝設,定期校驗,并作好記錄。

      6.電焊機集裝箱與二次線:現場和廠房內電焊機采用集裝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線通道和快速插頭,電焊機二次線必須使用軟橡套電纜。

      第15篇 進網作業電工管理辦法規定

      進網作業電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進網作業電工的管理,提高其技術素質,以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特殊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進網作業電工,是指進入及電單位的受(送)電裝置內,從事電氣安裝、試驗、檢修、運行等作業的工人、技術與生產管理人員的統稱。

      第三條 電力部門的用電(農電)管理機構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網作業電工的培訓、考核、發證和日常的監理工作。

      第四條 進網作業的電工,須經電力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后,方準進網作業。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由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統一監制,地(市)、縣(市)電力部門簽發,全國通用。

      第二章 培 訓

      第五條 接受進網作業培訓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

      2、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電工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

      4、工作認真,遵章守紀。

      第六條 進網作業人員,須接受下列技術培訓:

      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

      2、電業安全與作業技能;

      3、電業作業規定。

      第七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單位以及教員的資格,應經省電力部門認可。

      第八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培訓要求的教學設施、場地和必要的教學手段;

      2、有省電力部門認可的教員;

      3、有健全的培訓管理組織系統。

      第九條 承擔進網作業電工培訓任務的教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從事電氣專業工作在五年以上;

      3、有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水平或電業作業技能;

      4、精通電業作業規定;

      5、有一定的教學經驗。

      第十條 進網作業電工培訓時間,低壓電工不得少于100學時;高壓電工不得少于160學時;低壓電在轉為高低電工不得少于60學時; 特種電工不得少于120學時。

      第十一條 進網作業電工接受培訓時,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教學培訓費。教學培訓費標準每人每學時不得超過1.0~1.5元。

      教學培訓費應單獨建帳,應用于與培訓有關事務的開支和教育設施的改善,并接受財務監督。

      第十二條 進網作業電工的培訓教材,由能源部統一組織編制或指定。

      第三章 考核與發證

      第十三條 進網作業電工經培訓期滿后,由地(市)、 縣(市)電力部門組織考核。考核按《進網作業電工培訓考核大綱》規定的要求進行。

      第十四條 進網作業電工考核的科目為:

      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

      2、電業安全和作業技能;

      3、電業作業規定。

      第十五條 考核進網作業電工的主考人員,須經省電力部門認可,每種科目的主考人員一般不得少于二人。主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作風正派,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2、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從事電氣專業工作在五年以上;

      4、具有豐富的電業作業經驗和較高的技能水平。

      第十六條 具有中等及以上電氣專業學歷者,經本人申請,地(市)、 縣(市)電力部門核準認可,可免除電氣理論知識的培訓,但考核照例進行。

      第十七條 經考核全部科目成績合格者,由地(市)、縣(市)電力部門發給《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應重新進行培訓考核。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對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者,電力部門至少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參加復審者,《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自動失效;復審不合格者,應重新接受培訓考核。

      第十九條 對進網作業電工的復審內容包括:

      1、作業期間作業行為;

      2、電業作業規定熟識程度;

      3、學習新技術、新規章及事故安全的教學;

      4、身體健康狀況。

      第二十條 電力部門持有《用電監察證》的人員,負責進網作業電工的日常監理工作,監理內部包括:

      1、作業行為;

      2、《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持有檢查;

      3、作業現場及安全保障措施檢查。

      第二十一條 電力部門對進網作業電工應建立管理檔案。進網作業電工需調動時,應辦理轉檔手續。跨省際作業時,進網作業電工應持證向當地電力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進網作業電工離開作業崗位半年以上,需重新進網作業者,應對其進行電業作業規定的重新考核,合格者方可進網從事原作業。

      第二十三條 電力部門對下列行為,可視其情節,給當事人以批評教育,可吊扣、吊銷《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處罰;

      1、未持證從事進網作業的;

      2、涂改、偽造或轉借《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

      3、違章作業或違章造成責任事故的;

      4、違反國家有關供用電方針、政策、法規的。

      第二十四條 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主》人員從事進網作業或從事的電工作業與證件規定不符的,電力部門應責令當事人停止作業,上述行為是其單位領導指使的,應責令單位領導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不予檢驗接電或中止供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章 《進網作業電工培訓考核大綱》由能源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能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電工管理規定辦法(15篇范文)

      電工管理規定1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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