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資金管理制度
銀行資金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公司銀行資金內部控制,保證資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銀行資金的所有業務過程。
3、職責
3、1出納負責票據的保管及收付款項的辦理。
3、2出納負責“承兌匯票登記簿”的建立及登記。
3、3總公司總經辦財務專員負責授權范圍內支付款項的審批。
3、3總公司總經辦財務助理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落實與監控執行。
3、4財務部門負責制度的審核確認及執行。
3、5總公司企管部負責協助本制度的編制與審核。
3、6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4、內容
4、1支票領用管理
4、1、1經辦人將經過批準后的《請款單》(依據金口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款項審批程序》制度)交出納。
4、1、2出納填寫《支票領用審批單》交總公司總經辦財務專員審核。
4、1、3出納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
4、1、4經辦人在支票存根上簽字后領取支票。
4、1、5出納將支票存根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4、1、5內部提現由出納填寫《支票領用審批單》,日累計提現金額在20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專員審核后可直接辦理,支票存根事后集中報總經理補簽,20000元以上須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提現。
4、2支票核銷管理
4、2、1經辦人將付款或提現后的支票存根和有關發票等單據簽字后交出納。
4、2、2出納人員核對有關金額是否相符。
4、3承兌匯票保管管理
4、3、1業務經辦人將收取的承兌匯票交于出納并簽收。
4、3、2出納根據承兌匯票登記“承兌匯票登記簿”;往來帳會計開具一式二聯到票收據。一聯給經辦人;一聯做帳務處理。
4、4承兌匯票使用管理
4、4、1未到期使用
4、4、1、1經辦人將經過批準后的《請款單》(依據金口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款項審批程序》制度)及加蓋收票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的收據交出納。
4、4、1、2出納將“承兌匯票登記簿”和收票單位收據報總經理審批確認。
4、4、1、3收款單位經辦人在“承兌匯票登記簿”上簽字,領取承兌匯票。
4、4、2未到期貼現
4、4、2、1財務專員根據資金計劃向總經理提出貼現申請。
4、4、2、2總經理批準后出納辦理貼現業務。
4、4、2、3出納將“承兌匯票登記簿”及銀行回單報總經理審批確認。
4、4、3到期承兌
4、4、3、1出納填寫銀行進帳單,辦理承兌手續。
4、4、3、2出納將“承兌匯票登記簿”及銀行回單報總經理審批確認。
4、5匯款管理
4、5、1經辦人將經過批準后的《請款單》(依據金口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款項審批程序》制度)交出納。
4、5、2根據資金計劃出納辦理匯款手續。
4、5、3出納將銀行匯款回單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4、6銀行匯票管理
4、6、1收取匯票
4、6、1、1業務經辦人將匯票交出納,往來帳會計開具一式二聯到票收據,一聯給經辦人,一聯自留。
4、6、1、2出納辦理銀行進帳手續。
4、6、2開具匯票
4、6、2、1經辦人將經過批準后的《請款單》(依據金口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款項審批程序》制度)交出納。
4、6、2、2根據資金計劃出納辦理銀行匯票手續。
4、6、2、3出納將銀行匯票申請書回單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4、6銀行本票管理
4、6、1收取本票
4、6、1、1業務經辦人將本票交出納,往來帳會計開具一式二聯到票收據,一聯給經辦人,一聯自留。
4、6、1、2出納辦理銀行進帳手續。
4、6、2開具本票
4、6、2、1經辦人將經過批準后的《請款單》(依據金口公司《借款和費用報銷及款項審批程序》制度)交出納。
4、6、2、2根據資金計劃出納辦理銀行本票手續。
4、6、2、3出納將銀行本票申請書回單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4、7有關簡化管理的說明
4、7、1采購付款:凡“請款單”已經總經理簽字批準,金額在10萬元以內,財務部門可根據資金計劃先安排付款,有關支付單據事后報總經理集中補簽。另外:凡需由分管副總監控或直接經辦的采購業務,“請款單”還需經分管副總簽字。
4、7、2投標保證金:
對于金額在20000元(含)以下的投標保證金,應急時,“請款單”經分管副總審批后,財務部門可根據資金計劃先安排付款,有關支付單據事后報總經理集中補簽。
4、7、3行政后勤用款:對于金額在5000元(含)以下的行政后勤(電話、用餐、水電、辦公用品、汽油、維修、郵寄等)用款,凡“請款單”已經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部門可根據資金計劃先安排付款,有關支付單據事后報總經理集中補簽;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應先批后辦。
4、7、4借出往來款和退貨款:凡“請款單”已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四家關聯企業往來款在10萬元以內的調撥可由財務經理或總經辦財務專員審批先辦)財務部門可根據資金計劃先安排付款,有關支付單據事后報總經理集中補簽。
4、7、5稅款:應先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根據資金計劃按排付款。
5、相關表單
5、1承兌匯票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