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師教學管理制度
音樂教室是學校音樂課的專用教室,為了保證音樂課的正常開設,給學生創造優美的學習環境,感受美的藝術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原則上只對音樂課開放,學生不得擅自進入該室,如排練節目,輔導音樂等需征得音樂教師的許可,并有教師在場輔導方可入室。
2、學生需在上課鈴響前進入教室,并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坐好,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3、保持教室衛生,不準在音樂室內吃零食,不準隨地吐痰,每天安排一個班級打掃衛生。
4、學生在音樂室應創造優美的音樂環境,使大家真正感受到藝術的美,仿佛沉浸在藝術的海洋之中。
5、愛護教室的公共財物,損壞東西按原價的2倍照賠。每天上、下午最后一節課的班級應關好窗戶、電燈、電風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