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院查房制度范例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護士長和有關人員參加。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每周1―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進行。住院醫師對所管病員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對危重病員,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科主任、主任醫師臨時檢查病員。
3.查房前醫護人員要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用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要自上而下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經治的住院醫師要報告簡要病歷、當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主任或主治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護士長組織護理人員每周進行一次護理查房,主要檢查護理質量,研究解決疑難問題,結合實際教學。
5.查房的內容:
①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審查對新入院、重危病員的診斷、治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
②主治醫生查房,要求對所管病人分組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重危、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員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醫師和護士的反映;傾聽病員的陳述;檢查病歷并糾正其中錯誤的記錄;了解病員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飲食、生活的意見;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決定出、轉院問題。
③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重危、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后的病員,同時巡視一般病員;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并開寫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檢查病員飲食情況;主動征求病員對醫療、護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見。
6.院領導以及機關各科負責人,應有計劃有目的地定期參加各科的查房,檢查了解對病員治療情況和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第2篇 州醫院護理查房制度
自治州醫院護理查房制度
一、護理部查房:管理查房每月1次,依據《云南省醫院護理質量管理手冊》等有關標準,進行全面質量檢查、評價、提出改進意見,查閱護士長管理手冊及管理資料。業務查房:每2個月1次,護理部組織,由科室確定查房病例,對???、危重患者的護理及護理程序的應用和健康教育等進行指導,解決護理疑難問題。
二、護士長行政查房:每周1次,對護士的崗位職責、護理服務過程、分級護理質量、危重患者護理、疾病護理常規、技術操作規程、病區管理、醫院感染控制、搶救用品完好情況等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三、教學查房:全院教學查房每季度1次,科室教學查房每月1次,病區護士長組織。對護理病例進行分析、討論,對主要發言人作點評,會前做好提問和答疑準備。
四、護士長夜查房:每周2次。夜班護士長不定期到科室查房,重點巡視護士崗位職責、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解決護理工作疑難問題、臨時調配護理人員,指導或參與危重患者的搶救并做好值班記錄。
五、護士長參加科主任查房:每周至少1-2次,掌握特殊、危重患者病情,了解醫療對護理的要求。
第3篇 西區醫院護士長夜查房制度
人民醫院護士長夜查房制度
一、護士長夜查房由護理部安排,全院護士長輪流值班。
二、參加夜查房的護士長必須服從安排,查房時著裝整潔,舉止規范,語言文明禮貌,認真履行職責。
三、查房中應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科室的急診、危重、大手術病人的情況,查夜班護士執行醫囑,無菌技術,晚間護理情況及重點病人的五掌握:病情、診斷、治療、護理、特殊檢查等。
四、負責檢查夜班護士崗位職責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
五、負責檢查病房、治療室、換藥室的管理、探視、陪住等情況。
六、協助指導各病房護士進行搶救工作及解決夜間各病房臨時發生的疑難問題,查房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院總值班室匯報。
七、夜查房每周二次。
八、認真登記夜查房檢查表,次日晨交護理部。
第4篇 醫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領導行政查房制度
醫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領導行政查房制度
1、院領導行政查房是院領導深入臨床、醫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值班調查研究,直接掌握情況,檢查指導工作及時解決問題的一項工作制度。
2、院領導查房由院長主持,全體院領導、院辦主任參加,根據查房重點,由院辦通知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
3、院領導查房時間和查房重點,由院長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院辦通知有關科室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院辦負責做好查房記錄和催辦落實工作,有關部門根據院領導查房意見應及時將辦理結果向院辦或院領導報告。
第5篇 區中醫院行政查房制度
中醫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行政查房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帶領各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
二、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辦公室負責查房記錄整理,督促檢查發現的問題改進落實情況。
三、凡在查房中科室提出的問題,能夠立即解決的,由院領導當場表態責成有關部門限期處理,對暫不能解決的要講明原因,對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應作具體答復。各職能科室要積極地辦理,及時將辦理結果向院領導匯報,并轉院辦公室。
第6篇 某醫院護理業務查房制度
人民醫院護理業務查房制度
一、科室應每月組織一次護理業務查房,查房應保證質量。
二、科室護理業務查房的主要對象是重癥搶救病例,疑難病癥和特殊病例,手術前后護理的重點和難點,新開展的護理技術操作,新開展的檢查,有教學價值的病例等。
三、科室護理業務查房由護士長主持,必要時護理部派人參加,主管護士報告病例并主講。
四、主講人在查房前應做好病歷資料、護理基礎理論的準備。
五、護士長認真組織并做好查房記錄,定期總結經驗。
六、護理查房的形式,應多樣化,如:一般護理查房、護士長查房、整體護理查房、疑難護理問題查房、護理會診和護理教學查房等。
七、查房時注意保護性醫療制度,避免在病人面前說病情。
第7篇 區中醫院院長行政查房制度
中醫院院長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長行政查房由院長或副院長帶領院辦公室及其相關職能科室參加。
二、查房時間在每個月的月初。
三、行政查房是對臨床科室的醫療、護理、科研、教學、醫德醫風、勞動紀律、物價政策、衛生管理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聽取意見,解決問題。
四、行政查房要和現場辦公結合起來,凡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就地解決,對暫不能解決的要講明原因或責令有關部門限期解決。
五、凡在查房中院領導確定有關職能科室辦理的事項,職能科室要積極辦理,并將辦理結果三天之內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并轉告院辦公室。
六、凡在查房中發現的缺陷,要按醫院有關規定限期整改。
七、院辦公室對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決的事項要加強督辦,并將承辦進展,處理結果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
八、院長行政查房,由院辦公室作好記錄。
第8篇 縣人民醫院三級醫師查房制度3
縣人民醫院三級醫師查房制度(三)
為了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強化醫療核心的查房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級醫師查房
實行主任、副主任醫師、科主任負責制
二、人員組成:本科所有成員
三、時間要求
1、管床醫生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8:00交班完后立即進行。
2、新入院病人,值班醫師應立即處理,住院醫師在入院后及時查看患者,主治醫師在24內查看患者并提出指導性意見。
3、對危重、疑難等特殊病例經主治醫師提出或直接向科主任提出,科主任安排臨時查房。
4、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5、主任、副主任醫師對每一例病人一周要有一次查房
四、查房內容
1、檢查了解病人的病情、診療,解決疑難問題,作出處理決定。
⑴、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解決疑難病例;審查新入院、重危病員診斷、治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例、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介紹有關理論知識及進展,對查房記錄在當天及時審閱修改、簽字;對所查病人,應親自詢問診療情況和病情變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狀況,并全面查體等。
⑵、主治醫師查房:系統了解本組住院患者的病情變化,系統進行全面物理檢查,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對新病人、重危、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員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確定新方案,科主任決定出院、轉院、轉科、會診,聽取醫師和護士的反映,傾聽病人的陳述,了解病員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飲食、生活的意見,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檢查所管住院醫師的病歷,對不符合病歷書寫要求的,都應一一予以糾正,對查房記錄必須在當日內審閱、修改、簽名等。
⑶、住院醫師查房:系統巡視、檢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況,對危重患者隨時觀察處理,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對重危、疑難待診、新入院、手術前后及特殊檢查治療病員進行重點巡視;了解病員病情變化及治療效果;檢查各種輔檢報告單,分析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和治療意見;檢查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并開寫次晨特檢醫囑;了解病員思想情況,檢查病員飲食,征求對醫療、護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見;認真及時記錄上級醫師查房,當日內記錄完后送上級醫師審閱簽字;對危急重癥患者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請上級醫師及時臨時查房等。
2、檢查醫療文書書寫質量。
五:查房反饋:
1、查房結束后,科室所有醫生必須在醫生辦公室舉行病案、質量討論會議,會議由主任主持。
2、會上對發現的醫療問題做出處理,并由經治醫生在病歷上記錄查房情況、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科主任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3、對醫療質量、差錯情況等管理問題必須在查房記錄本上進行記錄,并報科質控組督查落實,以利總結經驗教訓,持續改進工作。
4、會上各級醫務人員要積極、自由發言,提倡、創造民主的學術氣氛。
六、查房要求
1、查房是對住院病人進行診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是醫療工作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是保證醫療質量和培訓醫務人員的重要環節,各級醫務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服從查房制度。
2、查房時,各級醫師必須嚴肅認真、細致負責,自上而下嚴格要求,,認真負責的診療病人,嚴格把關,嚴格要求,在診療上要發揚民主,上級醫生要以身作則,注意培養下級醫良好的醫療作風。
3、任何人不能干攏和侵占查房時間(緊急搶救、會診、任務、手術除外)。
4、規范查房人員行為:
⑴、查房人員必須注重維護個人形象,著裝整潔,儀表莊重。
⑵各科室必須根據本科專業特點,統一裝備查房器械,如聽診器(必備)、叩診錘、眼底鏡、額鏡、手電筒等,統一配帶方式。
⑶、查房時,上級醫師站在病床右側,經治醫師攜病歷站在科主任后面,其他醫師按職務、職稱、資歷順序排列站在病床左側,進出病房時,各級人員必須按序進出。
⑷、查房時必須環境安靜,查房人員態度嚴肅認真,思想集中,不得交頭接耳、打鬧嬉戲或隨意進出,不得靠坐病員床鋪,不得接電話、會客,不得處理與查房無關的事務。
5、查房前準備
⑴、查房前,經治醫師應認真準備好病歷、醫療影像、各輔助檢查報告及查房用具等。
⑵、護理人員要做好病房整頓,請陪護離開病室,關閉電視機,保持病區整潔、安靜。
6、查房中要求
⑴、查房時,由經治醫生匯報情況,主治醫生分析病例,提出診斷治療意見,上級醫生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分析、指示。
⑵、查房時,管床醫生必須攜帶所管病人的病歷,以利上級醫生了解病情、檢查病歷質量。
⑶、查房時,下級醫師必須服從上級醫生的領導,認真回答上級醫生的提問,要求下級醫師做床頭筆記。
⑷、在不違反保護性醫療制度原則下,實行互動式教育,要對下級醫師進行考查性提問。
7、保護性醫療
⑴、尊重病人隱私權及知情同意權,注意保護性醫療制度。
⑵、查房時,對病員要熱情親切,態度和藹,耐心聽取病人的主訴和意見,避免有礙病員的語言和舉動。診查病人時嚴謹詳細,操作輕巧。
⑶、醫療查房一般在床旁,若分析討論影響病人時可在病室外進行。
第9篇 市中心醫院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某市中心醫院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為確保我院三級醫師負責制的認真執行,保證患者得到連貫性醫療服務,不斷提高醫療質量,提高各級醫師的醫療水平,培養良好的醫療行為和醫療習慣,根據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一、職責
全院各級醫師負責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臨床科室及相關輔助科室負責本制度在本科的落實和日常檢查。醫務部負責制定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并監督和檢查本制度在全院的實施。
二、程序
(一)查房醫師資質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是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三級醫師”從低到高依次為:一級醫師、二級醫師和三級醫師。我院醫療科室聘用的三級醫師符合臨床工作需要,結構完整合理。其任職條件為:
1、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的醫師,由所在科
室提出、醫務部批準,獲得一級醫師任職資格。
2、取得主治醫師任職資格的醫師,由所在科室提出、醫務部批
準,獲得二級醫師任職資格。
3、取得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后的醫師,由其所在科室提出、醫務部通過、主管院長簽字,獲得三級醫師任職資格。
(二)各級醫師責任分配
1、一級醫師對所管病床住院病人按時進行查房巡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一級醫師擔負基礎醫療工作:采集病史、進行物理檢查、開具基本輔助檢查、提出初步診斷、實行基本治療(處置)等。按照規定,及時書寫醫療文書;向上級醫師匯報患者的病情和診療情況,執行二級醫師的指示;危重病員,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請主治醫師、科主任、主任醫師臨時檢查病人。
2、二級醫師負責本科室患者的日常診療工作和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輔助指導、檢查下級醫師工作;參與特殊疑難患者、重大搶救患者的診斷、治療、搶救及會診工作;向三級醫師匯報工作,執行三級醫師的指示;二級醫師應當每周查房2次。
3、三級醫師輔助指導、檢查下級醫師的工作。重點解決特殊疑難患者、重大搶救患者的診斷、治療搶救及會診工作,三級醫師每周至少查房1次。
4、下級醫師必須執行上級醫師指示。如下級醫師按規定向上級醫師匯報、請示或執行了上級醫師的指示,其責任由上級醫師負責;如下級醫師不按規定向上級醫師匯報、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的指示,其責任由下級醫師負責。
5、上級醫師必須對下級醫師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對下級醫師的工作做出指示。
6、三級醫師負責制度必須反映在查房、手術、搶救、醫療文書、值班、醫療質量管理等方面。三級醫師可根據患者病情,查房意見病歷中每周至少有1次記錄內容,二級醫師查房記錄每周至少記錄2次。
(三)查房基本規范
1、查房前準備
查房前,要提前安排好醫療工作,上級醫師查房不得隨意不到,有特殊事情需報科主任批準。下級醫護人員要做好相應準備工作:要明確本次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數,要準備好病歷、*線片、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的檢查器材等。
2、站位規定
查房時各級人員應站在自己指定的位置上:主任醫師位于患者右側;主治醫師應位于主任醫師右側;住院醫師位于患者左側,與主任醫師相對;護士長位于床尾,其他相關人員依次位于病床周圍。
3、各級醫師查房內容
(1)科主任、主任醫師(三級醫師)查房:要對所查患者作出病情的分析和下一步的診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疑難病歷;審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診斷和治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
(2)主治醫師查房(二級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病人進行系統查房。補充患者病史和體征、分析診斷依據與鑒別診斷及診療計劃等。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員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醫師護士的反應;傾聽病人的陳述;檢查病歷并糾正其中的錯誤的記錄;了解病情變化;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決定出、轉院問題。
(3)住院醫師查房(一級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重危、疑難、待診斷、新住院、手術后的病人,同時有計劃地巡視一般病人;審查檢查化驗報告,分析化驗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并寫出次日晨特殊檢查的醫囑;檢查病員飲食情況;主動征求病人對醫療、護理、生活方面的需要。
4、查房程序
(1)(主任、副主任醫師(三級醫師))查房
應按照程序進行,并達到以下標準要求:
1)匯報病歷:住院醫師陳述“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擬診意見(印象)和“診療計劃”,以及醫囑執行情況、病人感受意見和體征觀察情況。陳述標準:①病歷陳述符合病歷規范;②病情觀察周密,體征判斷標準;③臨床思路清晰,有擬診意見和診療計劃,符合醫療規范;④主動報告自我檢控存在的問題及診治難點、疑點。
2)檢查:①詢問病人癥狀、檢查體征,并查看檢驗、檢診報告;②檢查病歷質量;③檢查診療方案及醫囑執行情況;④檢查醫護人員“三基”水平;⑤查詢病人對療效的感受和意見。
3)提問、答辯和解答:①針對具體病歷診療的關鍵技術問題由科主任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②針對病歷質量問題和醫療處置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提問、答辯;③科主任對下級醫師提出的疑難問題和請示,進行解答。
4)講解或質量講評:①結合病例進行循證分析(即該病例或該病種有關的臨床醫學資料綜述及診斷、治療的科學依據分析);②結合具體病例講解國內外醫學進展;③結合具體病例的病歷質量、療效觀察、服務質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及不安全因素,進行質量講評。
5)解決:解決下級醫師解決不了的疑難技術問題,做出醫療決策或會診決定,解決欠妥的診療計劃問題,糾正不當的醫療措施。
(2)主治醫師(二級醫師)查房
1)驗:①結合病例對癥狀和體征的判斷進行復核驗證,以及補充;②對住院醫師在診療工作中需要糾正的計劃和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2)查:①查看檢驗、檢診報告;②檢查病歷質量;③檢查診療計劃及醫囑執行情況;④查住院醫師在其當班內所作的診療工作是否到位;⑤查詢病人對療效的意見。
3)問:結合病例,對住院醫師進行雙向提問和解答:①針對診斷依據與鑒別診斷由主治醫師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②針對病歷書寫質量問題和醫囑執行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提問,住院醫師答辯;③主治醫師對住院醫師提出疑難性問題和請示,進行解答。
4)講:結合病例進行針對性的學術講解:①該病例特點、診斷和治療依
據的分析;②對病例的診治過程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講評。
5)定:①根據病例病史、癥狀和體征,結合各種輔檢結果,上級查房的意見,確定診斷、明確診療計劃;②對疑難、危重病例經組織會診后,確定新診斷或原有診斷的更改補充;③對下級醫師書寫的病歷及病程記錄給予修改更正。
(3)一級醫師(住院醫師)查房
1)檢:對新入院病例進行規范檢查(即按照體格檢查的順序和標準要求進行檢查);根據病例的實際情況擬訂檢查計劃;依據病例治療的進展及時查體了解病例的治療效果。
2)察:病例從入院至出院期間,住院醫師要對其診療過程進行經常性、連續性的觀察:一般病人一天兩次觀察,危重病人隨時觀察。觀察內容包括:患者生命體征、自覺癥狀、情緒變化、心理狀況、睡眠飲食情況,病情的演變、新癥狀的出現及體征的改變等。
3)問:針對病例在診療過程中的問題:詳細詢問病例病史,不遺漏項目:及時向上級醫師提問請示;詢問病人接受醫療服務的感受和對療效的評價。
4)聽:認真、耐心聽取病人講述病史以及診療的意見;聽取上級醫師對病例診療的指示意見,并提出自己的疑問,積極參與雙向提問和答辯。
5)記:從患者入院至出院期間的一切診療活動,進行連續性的規范的病例記錄。病例書寫和病情記錄應按照我院《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執行》。
5、查房要求
(1)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時全科室醫師(包括科內實習醫師、進修醫師)及護士長和教學護士應參加。主治醫師查房,科內本治療組醫師(科內相關的實習醫師、進修醫師)參加。查房時,要自上而下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下級醫師報告簡要病歷、病情,并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主任或主治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醫師應認真做好記錄。
(2)注意做好保護性醫療制度,凡對病人有不利影響的討論和對下級醫師的批評不應在床前進行,應回辦公室集中討論。
(3)查房報告病歷、討論、講解時,均應注意聲音清晰,使全體參加查房人員都能聽清楚。
(4)各項操作及查體應有嚴格消毒觀念,每查完一病人后,應用消毒洗手水洗后方可檢查下一病人,防止交叉感染。
(5)病歷不準放在病床上,由住院醫師或實習醫生持病歷,每查完一人將其病歷送還病歷車。
6、查房紀律
1、嚴格時間觀念,按規定時間查房,不得遲到、早退。
2、查房時要做到:衣帽整齊、姿勢端正,態度嚴謹,手機要處于震動狀態,非醫療時間不接電話。
3、參加查房人員,禁止交頭接耳或高聲喧嘩,要認真做好記錄。
第10篇 第一x醫院行政查房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行政查房制度
1、內容:及時準確地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情況,檢查督促院部安排的各項任務和日常醫療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根據查房情況,及時向院辦公會議提供各種信息和建議。
2、時間:每月不定時一次;重要節假日前可重點安排。
3、參加人員:院領導、辦公室、保衛科、醫務處、護理部、質控科、門診部、總務處、設備科、收費管理科、科教科、信息處干部。
4、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并做好記錄。
第11篇 市中心醫院醫療查房制度
中心醫院醫療查房制度
一、急診科查房制度
(一)科(副)主任每日重點查房一次,當班醫師每日上午查房一次,下午上班后、下班前巡視一次,危重病人隨時巡視,并有與家屬多次病情告知談話的記錄和簽字。
(二)晚上值班醫師在值班期間對一般留觀病人至少前后夜查房各一次,對危重病人應隨時巡視,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管醫師或科主任巡視病人,協助處理,并及時準確記錄。
(三)上級醫師查房前,實習醫師和住院醫師要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線片、ct片、心電圖、化驗單等有關檢查報告單。查房時,經治醫師要簡要報告病史并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查房后,應將上級醫師意見及時準確地記錄在病歷上。
(四)上級醫師要嚴格把關、嚴格要求。查房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講評或糾正。
(五)急診科護士長應組織護理人員,每周進行一次護理查房,主要檢查基礎護理質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研究解決疑難問題。
(六)主管護士或主班護士須跟隨醫師查房,以了解病情,便于更好的治療與護理。
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一)醫院實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三級分工負責制,也可以實行醫療組長、主管醫師、經管醫師三級分工制,但受聘的三級人員原則上由主任(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擔任。
(二)住院醫師受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總住院醫師領導,負責分管病員的診療工作,認真執行查房制度,及時接管新進病員,按時完成住院志,制定初步診療計劃,征詢上級醫師意見,接受上級醫師指導,實施各項診療措施,監督醫囑執行情況,分析各項檢查報告,觀察處理病情變化,據實做好病程記錄,主動征求病員意見,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同時負有指導實習、見習和進修醫師工作的職責,完成科室交給的教學、科研和各級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住院醫師每天對分管的病員要進行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對新入院、手術后、疑難、待診斷的患者都要重點巡視,檢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必要時給予臨時醫囑,觀察病情變化,進行診斷、治療,了解病員的思想、生活情況;上級醫師查房時,經治醫師要做好準備,報告病情。
(三)主治醫師受(副)主任醫師領導,負責本組病員的診治和指導下級醫師工作,具體對本組病員定期進行系統查房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完成各級交給的相關工作。
主治醫師對新入院患者48小時內完成首次查房,危重、疑難及搶救病人要及時查房。每周要對本組(病區)病員進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點查房各1次。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參加,內容包括:系統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變化,系統進行全面體格檢查,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對新入院、重癥、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好的患者進行查房、討論,確定新方案,應邀參加會診,決定出院、轉科、會診,修正病歷記錄,檢查所管住院醫師的病歷,對不符合病歷書寫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糾正,聽取患者對醫護人員的意見。開展教學、科研工作,檢查醫療護理工作,重點解決疑難病例的診治和進行臨床教學。
(四)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每周對本科病員查房1次或副主任醫師每周查房二次,檢查醫療護理質量,解決疑難問題,有計劃地組織臨床教學。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護士長及有關人員應隨同查房。內容包括審查和決定急、重、疑難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診斷及治療計劃,抽查醫囑、病案、護理質量并聽取各級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工作的意見,進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對所查病人,應親自詢問診療情況和病情變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狀況,并全面查體。具體指導下級醫師,組織急危重病例的搶救,主持各種病例討論,介紹同類疾病國內外診治進展。
(五)各級醫師對危重及大手術前后及特殊檢查、治療后的病員,應加強巡視,掌握病情變化,遇有情況及時處理。疑難問題及時報告上級醫師或申請會診。
三、夜間查房制度
設有總住院醫師的醫院,總住院醫師要帶領住院、進修、實習醫師進行晚間查房,若無總住院醫師,夜間由值班醫師巡視病人,對新入院、手術后、疑難、待診斷的患者或進行交接班的患者都要重點巡視,如有發生患者病情變化及處理的,都需記錄病情變化經過及處理結果,以及與患者及家屬溝通情況。遇到醫療技術上問題時,值班醫生應及時向上級醫生或科主任匯報,必要時可經上級醫生或科主任同意,申請相關科室醫生會診。
第12篇 k市醫院查房制度
市人民醫院查房制度
一、三級醫師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應有計劃的每天分別查各負責醫師分管的病房;二級醫師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據病情查房);一級醫師對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級醫師大查房應有二級、一級醫師、護土長和有關人員參加。
二、一級醫師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時對全病區病人負責,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應重點觀察及時處理,必要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三、查房前應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線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之檢查器材等,查房時要自上而下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經治的住院醫師要報告簡要病歷、當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三級醫師或二級醫師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內容:
(一)三級醫師或科主任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人,審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診斷、治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抽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介紹國內外醫療新技術及動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
(二)二級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病人分組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危重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人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一級醫師和護士的反映;傾聽病人的陳述;檢查病歷并糾正其中錯誤的記錄;了解病人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飲食、生活的意見;檢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檢查各項診療資料是否及時收集、可靠,決定出院、轉院問題。
(三)一級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危重、疑難、待診、新入院、手術后的病人,同時巡視一般病人;檢查化驗報告單及特殊檢查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檢查當天醫囑的執行情況;檢查病人飲食情況;主動征求病人對醫療、護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見。
(四)值班醫師查房:重點巡視重危、疑難、待診、新入院、手術后的病人,同時巡視一般病人,完成經治醫師交辦的診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