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人民醫院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某市人民醫院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1、對急、危、重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及時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不得借故推諉或不顧病情垂危,將患者推出轉院、轉科。
2、急診搶救患者到急診科后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
3、危重患者搶救,必須有一名副高以上職稱醫師負責業務技術把關。
4、院內急會診,被邀請的會診醫師必須在接到請求后10分鐘內到位。
5、搶救程序規范,時間、診療措施和病情變化記錄完整。未能及時書寫病歷時,相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書面說明。
6、負責搶救的醫師在不影響患者搶救的情況下,須盡快向患者家屬或單位領導詳細交待病情,認真履行簽字手續。同時向科主任、上級醫師匯報,特殊情況向醫療部報告。
7、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必須嚴密觀察病情,不得擅離職守,貽誤搶救時機。
第2篇 某區醫院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附屬醫院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1、危重患者搶救工作由主治醫師、科主任和護士長組織,重大搶救由科主任和醫務科、院領導組織,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嚴肅認真,分工協作。科主任是當然的搶救指揮者。
2、搶救工作中遇有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問題時,應及時請示和邀請有關科室會診予以解決。
3、做好搶救記錄,要求準確、清晰、扼要、完整,并準確記錄執行時間。
4、醫護要密切合作,口頭醫囑護士應復述一遍,無誤后方可執行。
5、危重病人應及時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家屬,另一份貼在病歷上。
第3篇 平安醫院維護與尊重患者權益制度
第一醫院維護與尊重患者權益制度
(一)維護患者合法權益的管理規定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提高醫院自律行為,更好地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增進醫患間的信任和理解,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推進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特制定本規定,醫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嚴格遵照執行。
1. 制定維護與尊重患者權益的相關制度和服務規范。如:醫患溝通制度、遵守保護患者的隱私規定、尊重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規定、患者的權利及義務告知書、平陽縣人民醫院病歷質量監控管理辦法。告知患者,患者有醫療權、知情權、決定權、隱私權、申訴權。
2. 患者對病情、預后、醫療有知情權,患者有選擇和同意治療計劃的權利。在入院72小時、手術前、有創檢查、化療、輸血、病情變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療等情況時,充分與患者及家屬溝通談話并簽署意見。制定需要簽署知情同意的診療操作項目名錄,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審定。
3. 履行告知義務必須由患者的主管醫師或進行相關診療施術者負責,必要時由上級醫師負責,并在病歷中記錄。
4. 在手術、麻醉及高危診療操作等特殊診療前,由施術者或第一助手負責履行書面知情同意手續,大中型手術或全麻等高危麻醉應由主治醫師及以上人員負責。
5. 特殊診療必須在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后進行,緊急搶救又無法簽署知情同意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2023年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第十條: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颊卟痪邆渫耆袷滦袨槟芰r,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當由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患者近親屬,由患者近親屬簽署知情同意書,并及時記錄?;颊邿o近親屬的或者患者近親屬無法簽署同意書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關系人簽署同意書。
6. 明確告知患者在危及生命安全時緊急處置的必要性和規定,緊急處置應及時記錄并由處置主持人確認。
7. 為了監督、保障告知義務的落實,將維護患者和家屬權益的情況列為患者滿意度調查的重要內容。
8. 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知情同意和告知相關能力與技巧的培訓。通過院長查房、運行和歸檔病歷檢查,評價職工對尊重與維護患者權益認識的知曉程度和落實情況。
(二)患者的權利和義務告知書
醫學是技術與倫理的統一,醫學的科學價值是建立在為患者服務這一倫理基礎上的,離開了醫學的倫理價值,其科學價值便失去了根基。因此,醫療活動的成功與否不僅取決于醫學科學自身的發展水平,而且還與患者與醫務人員的權利及義務、責任享有與履行有著密切的關系。明晰醫患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是防范醫療糾紛的關鍵。因此,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告知書,希認真學習,做好宣傳和告知。
1. 患者享有的權利
(1)醫療權
您選擇到我院就醫時,有權得到與我院等級相適應的醫療服務。
(2)知情權
①您有權知道您所患疾病的現況,醫師的初步診斷和為您制訂的檢查治療計劃,以及您所患疾病經治療的預后。
②您有權知道您所患疾病的處方藥物名稱、治療作用、用法、用量及有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您有權在藥理作用類似的多種藥物中,選擇自己經濟能力能夠負擔和既往使用過的有效藥物。(但您作出類似的選擇應取得醫師的同意)
③您有權知道規定的醫療、護理護理項目及收費標準。
④您有權獲知有關自己的病情及治療方面的部分病歷資料。
⑤您可以復印、復制以下病歷資料:門診病歷、住院病例、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
⑥醫務人員在對您做一些危險性、試驗性或是比較昂貴的檢查、治療,必須征得您的同意。
(3)決定權
①您有權接受或者拒絕任何檢查、檢驗、藥物或治療方法,并承擔所做決定引起的不良后果。您的意愿會受到尊重,但您需要在相應的文件上簽字后方可行使此項權利。
②您有權征求其他醫師的意見。您在我院接受的治療,是由一組醫務人員實施。但如果您覺得需要征求其他醫師的意見,您有權向您的醫師提出請求會診的申請。
(4)隱私權
①您的隱私權、人格尊嚴、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會得到尊重。您的個人信仰及意愿,在不損害其他患者、醫院及其醫務人員合法權利的情況下,會受到尊重。我院也會依法保護您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在您感到上述權利受到侵犯時,您可以向醫務人員提出。
②醫院將對您的病情資料予以保密未經您的同意,除涉及保護國家和公共衛生利益需要外,院方不會將您的病情資料向他人透露。
(5)申訴權
我院投訴科、醫務科、門診部等是處理您口頭或書面作出正式投訴的部門。醫院會在合理的時段內,就您投訴作出明確答復,并說明已采取或將采取的處理措施。
2. 患者應盡的義務
(1)您有準確提供醫療資料的義務。
您有義務盡自己所知提供現病史、過去史、住院史、用藥史及其它有關情況的準確而完整的資料,并有義務向負責您的主管醫生報告意外的病情變化。
(2)您有在醫生指導下對治療作出負責任決定的義務。
為尊重您的知情權和決定權,我院的醫務人員會根據您的病情交代治療方案,請您或您的委托人及時做出選擇,并為之承擔一定程度的責任。
(3)您在同意治療后有義務遵循醫囑。
您有義務遵照醫生為您所采取的治療措施和檢查安排執行醫囑。如果不能遵約,則要及時報告給主管醫生或有關人員。
(4)您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與規定的義務。
請您協助醫院控制和減少噪音、保持清潔安靜、不吸煙、減少探親來訪人員、不用違禁電器等,并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
(5)您有尊重醫務人員及其它患者的義務。
醫患之間、患者之間都應互相尊重。不應輕視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尊重他們的人格,更不能相互打罵、侮辱。
(6)您有按時、按數支付醫療費用的義務。
不論您以何種方式支付醫療費,都有責任按時按數交付,或督促單位前往醫院交付。
(7)您有在病愈后及時出院的義務。
我院的床位和醫療資源很緊張,只有及時周轉才能保證廣大患者對醫療的
需求,因而您病愈后應及時出院。
(8)您有協助醫院進行隨訪工作的義務。
我院會對部分出院患者進行跟蹤隨訪,以觀察了解治療效果,這是醫院對患者負責的表現,請您給予配合。
(三)診療知情同意制度及工作流程
診療知情同意是患者行使有關知情權、選擇權的具體體現,也是醫務人員依法告知的責任和義務。為切實貫徹和落實此項制度,規定如下:
1. 72小時談話制度
(1)主要指非手術病人自入院當天后72小時內,經管醫師必須與患者進行一次病情、診療措施的告知同意談話,并以書面的形式記錄在病程錄中。
(2)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入院后的主要病情、重要的體格檢查結果、輔助檢查結果、診斷、已采取的醫療措施、進一步的診療措施、醫療風險、重要或主要藥物的嚴重不良反應、并發癥及預后、患者本人或家屬應注意的事項、患者簽名、醫師簽名、談話日期等。
2. 術前、術中、術后談話制度
(1)手術前主刀醫師或經治醫師必須向患者或其授權委托人就手術方案、危險性、并發癥、預后以及術前準備、防范措施等進行說明和解釋。在患者或其授權委托人充分了解病情、風險和預后以及醫師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后,由患者或其授權委托人和主刀醫師和經治醫師共同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大、中型手術或全麻等高危麻醉應由主治醫師及以上人員負責。
(2)手術進行過程中若發現新情況、新問題或需改變手術方案,必須及時與患者家屬解釋說明,征求其意見;談話內容必須在病歷上有記載,并有患方代表簽字,并應及時向科主任和上級醫師匯報。
(3)手術記錄及術后病程記錄必須在手術后及時完成,手術記錄必須有主刀醫師簽名;手術后經治醫師必須就手術情況、術后可能的并發癥及防范措施、注意事項等向患者或其家屬交代清楚。并有患方代表簽字。
3. 特殊檢查(治療)、創傷性診治活動知情同意制度
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是指在實施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包括輸血)前,經治醫師向患者告知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相關情況、并由患者簽署同意檢查、治療的醫學文書。內容包括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項目名稱、目的、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風險、注意事項及防范措施、醫療替代方案、患者簽名、醫師簽名等。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1)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特別是創傷性診療活動)。
(2)由于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的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3)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4)收費可能對患者造成較大的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4. 麻醉談話制度
(1)麻醉科醫師必須在手術前會診病人,與患者或其授權委托人共同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
(2)內容包括介紹麻醉方式及圍手術期必須注意與配合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并發癥、風險及防范措施。
5. 輸血談話制度
見特殊檢查(治療)、創傷性診治活動知情同意制度。
6. 在實際工作中,發生下列等情況(如醫生對患者的診斷、治療方案有修改,患者病情發生突然變化,特殊用藥,嚴重的藥物毒副反應)時,可根據醫療需要進行知情同意談話、記錄。
(四)保護患者隱私的相關規定
第4篇 附一醫院重癥危重患者監護制度
第一醫院重癥危重患者監護制度
為了確保icu(重癥醫學科)資源的高效利用,依據衛生部《重癥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導意見》的規定,參考上級醫院icu的管理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訂重癥危重患者監護制度如下:
一、icu轉入程序:
1、icu轉入的患者包括從急診收入、其它臨床專科轉入和手術麻醉科轉入。為加強我院圍手術期安全管理,手術后麻醉復蘇期患者需輔助通氣、心臟監測24小時或術后需密切觀察病情并進行藥物處理的患者,一律入住icu觀察。
2、除手術后麻醉復蘇的患者外,急診和其它臨床專科的患者轉入(收入)icu前,需有icu??漆t師會診,經確認符合收治icu標準的,方可收入。任何??漆t生未經會診同意前,無權擅自將患者轉入icu。
3、對輕癥外傷、無經濟能力患者,首診醫師不應建議入住icu。需急診手術的重癥患者,應先由手術科室收住入院,手術后視病情再轉入icu。
4、患者轉送icu前,所在科室必須確認患者的循環相對穩定,并有必要的呼吸支持和監護設施。轉送前應先電話通知icu,做好接收患者的準備。轉送途中由原就診科室醫師或(和)護士護送。
5、icu醫師和護士在接到患者轉入的通知后,應在icu入口緩沖區等候,接收患者后,應對患者病情進行快速評估并采取必要的搶救和護理措施,然后護送到床位后繼續搶救?;颊咿D入后,icu醫師和護士要認真做好與相關科室醫護人員的交接工作。
二、icu重癥患者的管理:
1、入住icu的患者,原則上由icu醫生管理,開出各項診療醫囑。專科醫生有向icu醫生提出與??朴嘘P的特殊監護、診療建議的權利和義務。
2、外傷和專業性很強的患者,原??漆t師必須每天到icu查房,與icu醫師共同商討處理意見,相互配合,處理好患者的??茊栴}。
3、icu患者的??魄闆r需會診時,由icu醫生提出,??漆t生有義務針對本??魄闆r及時對患者實施??圃\療并做好會診記錄。
4、病情通報原則上由icu醫師告知患者家屬,手術患者由手術醫師與icu醫師溝通后告知患者家屬?;颊卟∏樾鑼?漆t師處理時由icu醫師協調,如有困難,可報請醫教科,不得讓家屬去找醫師。經治專科醫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去icu處理病情。
5、icu患者病情穩定后,按“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原則,與相應??坡撓?協商并共同決定患者轉科。并由icu醫生開出轉科醫囑。
6、從急診科直接收住icu的患者,病情緩解后,由icu科醫生根據患者當前的主要病情轉入相應??撇》?。
7、為確保安全醫療,未經icu醫生確認的患者,任何??漆t生無權擅自將患者轉出icu。
三、icu轉出程序:
1、患者病情趨于穩定、符合轉出條件的患者應及時轉出icu,轉到相關??评^續治療。
2、轉出前需要相關??漆t師會診,并確定轉科時間。
3、患者轉出icu前,由icu醫師和(或)轉往科室的醫師向患者及其家屬實施轉科前告知。
4、護士須與相關??谱o理部門取得聯系,通知相關科室安排床位,并告知接受患者時特殊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5、icu必須在接到相關??仆ㄖ蠓侥苻D送患者,轉送時由護士或(和)醫師護送。
6、患者送達相關科室后,icu醫護人員要認真做好相關??迫藛T的交接工作。
4、icu醫師下達患者轉出通知后,相關科室應及時轉出患者,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時轉出。要確保icu病床合理使用,違規科室及醫師,將以科室崗位責任綜合考核相關規定從嚴處理并納入病區醫療質量考核。
附:icu轉入及轉出標準
第5篇 z市人民醫院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市人民醫院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一、對危重患者,應做到詳細詢問病史,準確掌握體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進行搶救。
二、搶救工作應由值班醫師、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并將病情及時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對重大搶救或特殊情況(如查無姓名、地址者,無經濟來源者)須立即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及分管院長。
三、在搶救過程中,應按規定做好各項搶救記錄,須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記。
四、各科應有搶救室,搶救車及搶救器械專人保管,做好急救、搶救藥品、器械的準備工作,隨時檢查,隨時補充。確保藥品齊全、儀器性能完好,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搶救時,護理人員要及時到位,按照各種疾病的搶救程序進行工作。護士在醫生未到以前,應根據病情,及時做好各種搶救措施的準備,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靜脈通道等。在搶救過程中,護士在執行醫生的口頭醫囑時,應復述一遍,認真、仔細核對搶救藥品的藥名、劑量,搶救時所用藥品的空瓶,經二人核對后方可棄去。搶救完畢立即督促醫生據實補寫醫囑。危重病人就地搶救,病情穩定后,方可移動。
六、搶救時,非搶救人員及病人家屬一律不得進入搶救室或搶救現場,以保持環境安靜,忙而不亂。搶救完畢,整理搶救現場,清洗搶救器械,按常規分別消毒以便備用,清點搶救藥品,及時補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達到100%。
七、認真書寫危重患者護理記錄單,字跡清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全面,能體現疾病發生發展變化的過程,確保護理記錄的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災害、事故搶救,應服從醫院統一組織,立即準備,隨叫隨到,科室之間支持支援配合,加強搶救工作。
第6篇 醫院危重患者護理管理制度
1.護士應熟悉所管危重患者的病情、診斷、治療及護理,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密切觀察患者病情,做好相關急救準備。如患者病情變化,應立即通知醫生處理,及時、客觀、準確做好護理記錄。
2.護士下班前除做好護理病歷記錄外,必須將危重患者病情、治療、觀察重點,向下一班護士以書面及床頭兩種形式交班,不得僅做口頭交班。
3.實行危重患者護理質量三級控制,責任護士負責全面評估患者護理問題、制定詳細的護理計劃、落實各項護理措施,并向責任組長匯報,責任組長需及時查看危重患者護理工作落實情況。對護理疑難問題,應匯報護士長進行討論后落實護理方案。
4.實行危重患者主管護士參與醫療查房制,以利于制定正確、科學、合理的護理計劃。
5.對病情復雜、護理難度大,涉及多個專業科室護理的危重患者,科室需上報護理部,必要時組織全院護理專家實行全院護理會診。
第7篇 醫院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醫院十四項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并主持。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不在時,由職稱最高的醫師主持搶救工作,但必須及時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協同搶救的病人應及時報請醫務科、護理部和業務副院長,以便組織有關科室共同進行搶救工作。
二、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搶救,必須全力以赴,分秒必爭,做到嚴肅、認真、細致、準確、各種記錄及時全面,有搶救醫囑就要有搶救記錄,記錄應按照要求書寫。涉及到法律糾紛的要報告有關部門。
三、參加危重病人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明確分工,緊密合作,各司其職,要無條件服從主持搶救工作者的醫囑,但對搶救病人有益的建議,可提請主持搶救人員認定后用于搶救病人,不得以口頭醫囑形式直接執行。
四、參加搶救工作的護理人員應在護士長領導下,執行主持搶救工作者的醫囑,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隨之將醫囑執行情況和病情變化報告主持搶救工作者。執行口頭醫囑時應復誦一邊,并于醫師核對藥品后執行,防止發生差錯事故。
五、危重搶救病人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日夜應有專人負責,對目前病情、搶救經過及各種用藥要詳細交待。各種搶救物品、器械用后應及時清理、消毒、補充、物歸原處,以備再用。
六、搶救同時安排權威的專門人員及時向病員家屬或單位講明病情及愈后,以期取得家屬或單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搶救的重危病人,原則上由醫務科或業務副院長領導搶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搶救工作者。參加跨科搶救病人的各科醫師應運用本科特長致力于病人的搶救工作。
八、不參加搶救工作的醫護人員不得進入搶救現場,但須做好搶救的后勤工作。
九、搶救工作期間,藥房、檢驗、放射或其他特檢科室,應滿足臨床搶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絕或推遲,總務后勤科室應保證水、電、氣等供應。
十、各科每日需留有1~2張床位,以備急、重癥病人入院治療、搶救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