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所用建筑材料應符合環保、消防要求。
2、辦公區和生活區應設置密閉式垃圾容器。
3、施工現場應配備常用藥及繃帶、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急救器材。
4、施工現場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兩層,嚴禁使用通鋪。
5、宿舍內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范的規定。
6、食堂應設置在遠離廁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場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7、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證上崗。炊事人員上崗應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制作間。
8、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飲水器具必須清洗消毒。
9、施工現場應加強食品、原料的進貨管理,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
10、食堂的設計、配備以及原料貯存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11、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或移動式廁所,并有專人保潔。
12、淋浴間內設置滿足需要的淋浴噴頭,可設置儲衣柜或掛衣架。盥洗耳恭聽設施應設置滿足作業人員使用的盥洗池。
13、生活區應設置開水爐、電熱水器或飲用水保溫桶;施工區應配備流動保溫水桶。
14、施工現場應設專職或兼職工保潔員,負責衛生清掃和保潔。
15、辦公區和生活區應定期設放和噴灑藥物。
16、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職業中毒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施工現場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并應積極配合調查處理。
17、現場施工人員患有法定傳染病時,應及時進行隔離,并由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
第2篇 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衛生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組織宣傳、執行衛生法規、規章和衛生管理辦法,搞好施工現場的工業衛生、環境衛生、食堂衛生等。
2、生產場所的噪聲、粉塵、有毒有害作業、施工工業污水處理等應符合國家工業衛生規定,定期測試、落實防范措施。
3、生活區域應設置醒目的環境衛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包干區;施工現場生活設施齊全(有宿舍床鋪、食堂、廁所、浴室、學習娛樂場所等)、設置合理;施工現場應無大面積積水。
4、生活區內做到排水暢通,無污水外流堵塞排水溝現象;有條件的現場應有綠化布置,要落實各項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5、宿舍日常生活用品應統一放置整齊,辦公室、廁所、生活區等應經常打掃,保持整齊清潔;生活垃圾要有加蓋容器放置,并有規定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定期清掃;廁所要明確專人保潔人員,保持清潔衛生。
6、食堂內應整齊清潔,沒有積水,裝設紗門紗窗;食具要嚴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現場茶水供應,茶具要消毒,應符合衛生要求。
7、炊事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炊事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堅持做好四勤(勤理發、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操作時應穿戴好工作服、發帽、不赤背、不光腳,禁止隨地吐痰。
8、貯存食品要隔墻離地,注意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配置冷藏設備,嚴禁亞硝酸鹽與食鹽同倉共貯。
9、施工現場須設醫務室或保健醫藥箱,做好對職工衛生防病宣
傳教育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向職工介紹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10、施工現場應每半個月組織對食堂、宿舍、廁所和生活區、現場周圍的衛生檢查。
第3篇 項目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1、施工場地環境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人,定期考核評比。
2、工地住宿人員應保持宿舍內窗明地凈,床鋪整潔,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清潔美觀。
3、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按規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嚴禁亂倒生活和施工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
4、工地食堂周邊環境和廁所應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打掃。
5、項目部每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檢查,每月由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6、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有關制度,注意文明衛生,保持工地內部環境整潔優美。
第4篇 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加強對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預防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實行統一的綜合、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批評,嚴重的除承擔相應法律、行政責任外,報公司環保安全部、以及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并責令其整改。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3、各施工單位需配備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衛生工作,明確職責。
4、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職業衛生規范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文。
7、建設項目施工完后,在試運行12個月內須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8、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衛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9、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教育,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10、建設項目工程部對發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單位應將施工過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并以書面寫明。
11、各部門、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絕緣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不定期檢查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情況。
12、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作業單位應設置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建設項目工程部、環保安全部提出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盡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范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14、在采購設備和材料時,采購單位應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15、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16、對施工、試生產現場易產生粉塵、焊接弧光、噪聲、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各作業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杜絕違章作業,采取輪流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17、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杜絕施工人員超時作業。
18、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整潔。
19、生產布局應符合《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gbz1-2002,有毒與無害作業須分開。
20、該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設計;項目工程部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項目檢驗部、生產準備部和監理公司應當檢驗、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裝、試車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置其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標識、標牌和中文說明。
22、作業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經崗前體檢、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23、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職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
24、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試生產準備部應對該項目工作崗位職業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生。
25、在該項目試運行階段,生產準備部應將試運行中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及時通報項目各部門,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項目部應及時整改。
26、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采取相應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項目部將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衛生隱患的單位,下發整改書后仍不整改的,將根據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27、項目計劃協調部負責提供相關職業衛生資料,交檔案管備案。
28、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將職業衛生管理資料統一成冊,分類管理、逐一歸檔。
第5篇 施工現場衛生制度
1、 施工現場要設衛生管理員(可兼職)負責開展衛生工作。
2、 不得隨意排放污水,亂倒垃圾,不得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
3、 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都要設專人或輪值負責打掃,以保證周圍環境衛生清潔。
4、 工地要設吸煙處,不能到處吸煙。
5、 宿舍床鋪要掛蚊帳,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齊,被鋪要疊好。
6、 食堂要符合衛生要求,遵守食品衛生規定,防止中毒事故發。工地要供應衛生飲用水。
7、 工地要開展衛生防病教育,要有急救人員,要設置保健藥箱。
8、 定期進行滅四害和消毒工作,減少疾病傳染。
第6篇 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加強對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預防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實行統一的綜合、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批評,嚴重的除承擔相應法律、行政責任外,報公司環保安全部、以及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并責令其整改。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3、各施工單位需配備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衛生工作,明確職責。
4、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職業衛生規范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文。
7、建設項目施工完后,在試運行12個月內須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8、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衛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9、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教育,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10、建設項目工程部對發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單位應將施工過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并以書面寫明。
11、各部門、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絕緣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不定期檢查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情況。
12、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作業單位應設置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建設項目工程部、環保安全部提出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盡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范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14、在采購設備和材料時,采購單位應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15、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16、對施工、試生產現場易產生粉塵、焊接弧光、噪聲、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各作業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杜絕違章作業,采取輪流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17、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杜絕施工人員超時作業。
18、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整潔。
19、生產布局應符合《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gbz1-2002,有毒與無害作業須分開。
20、該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設計;項目工程部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項目檢驗部、生產準備部和監理公司應當檢驗、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裝、試車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置其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標識、標牌和中文說明。
22、作業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經崗前體檢、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23、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職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
24、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試生產準備部應對該項目工作崗位職業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生。
25、在該項目試運行階段,生產準備部應將試運行中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及時通報項目各部門,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項目部應及時整改。
26、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采取相應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項目部將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衛生隱患的單位,下發整改書后仍不整改的,將根據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27、項目計劃協調部負責提供相關職業衛生資料,交檔案管備案。
28、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將職業衛生管理資料統一成冊,分類管理、逐一歸檔。
第7篇 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工地生活衛生納入工地總體規劃,設置醒目的環境衛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區包干圖,并設立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
2、工地四周應設立連續、封閉的圍墻,市中心區不低于2.5米,其他地段不低于2.2米,并保持穩固、整潔,同時未經批準不得在圍墻外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
3、工地現場無大面積積水,道路通暢,經常保持清潔,生活區、辦公室周圍放置一定數量的有蓋垃圾通,并每天傾倒清洗,樓層必須安裝水斗和下水道。
4、工地現場必須有良好的派水溝,經常保持溝底清,無垃圾,無泥漿、污水等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溝現象。
5、建筑垃圾應堆置在規定的地點,生活垃圾應有專用容器存放,并及時清運,要落實各項除害措施,嚴格控制“四害”滋生。
6、工地應設醫務室或巡回醫療點,醫務人員要明確職責,做好防病、治病和衛生工作。
第8篇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生活衛生規章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生活衛生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制度
(一)、組織義務消防隊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他成員若干人。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教育
1、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組織防火檢查。
2、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燥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二、生活衛生規章制度:
(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的責任區
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增進職工身體健康,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把施工區和生活區分成若干片建立責任區,使文明施工保持經常化。
(二)、環境衛生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要天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作到無積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施工區,生活區有明確劃分、設置標志牌,標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圍。
3、施工現場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時清理,垃圾臨時存放不得超過三天,無違反本規定處罰工地負責人。
4、辦公室內作到天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做到窗明地凈,文具擺放整齊,達不到要求,對當天值班員罰款。
5、樓內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車,用井架運下,嚴禁高空拖散。
6、為了廣大職工身體健康,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保溫桶和開水,公用杯,必須采取消毒措施。
(三)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改正。
第9篇 施工現場飲食衛生管理制度
項目施工現場飲食衛生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的衛生安全條件應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檢查合格,并經頒發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品的生產與加工。
2、食品加工前應檢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對不合格原料堅決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
3、熟食間做到專室、專人管理,專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應做到生熟分開,防止食品交叉感染。
4、接觸熟食品的冰刀、板、抹布、盆及操作人員的手必須清洗消毒。
5、廚房用具、容器等使用后應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清潔。
6、熟食品應燒熟煮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應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應先回鍋加熱后再出售,嚴禁食用涼拌食品及來源不清的食物。
7、操作人員應定期搞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工作衣帽,并持有健康證。
第10篇 文明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改善公司勞動條件,保護工人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證
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根據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衛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連道應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如有挖坑必須有明顯的警告標志或護欄。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或池應有護欄和蓋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卸時候的便利和安全。
4,廠院應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應定期疏通,垃圾應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壓配電應有護欄、護網和明顯安全警告標志。
6、車間及工作區應保持整齊清潔。
7、機械設備的布置,應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寬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應定點整齊不準妨礙操作通行,廢料應及時清理。
9、在易使腳部潮溫,受寒的工作地點要設木頭站板。
10、在施工現場的要塞部位或場所,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常用的安全標志如下:
(1)指令標志
(2)提示標志
(3)警告標志
(4)禁止標志
(5)高空作業標志
11、施工現場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12、不準擅自拆除現場安全警告標志。
第11篇 施工現場場容衛生制度
一、施工現場門口應搭設牌樓、大門、標語及標志牌,圍擋要牢固。
二、在工地大門明顯處掛設施工牌,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牌》、《消防保衛制度牌》、《場容衛生制度牌》、《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牌》、《施工布置平面圖》、《施工安全十項禁令》和《施工用電十大禁令》牌。
三、施工現場內運輸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并有排水設施。
四、對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它建筑材料,要按平面布置圖分規格堆放整齊,對易損壞設施要有保護措施。
五、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清運點要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六、施工區和生活區要分開,工地辦公室、職工宿舍、浴室要保持清潔,做到無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時清理。
七、工地廚房設備要符合衛生規定,防止食物中毒。
八、施工現場的衛生要保持清潔并符合規定,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12篇 某項目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1、施工場地環境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人,定期考核評比。
2、工地住宿人員應保持宿舍內窗明地凈,床鋪整潔,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清潔美觀。
3、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按規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嚴禁亂倒生活和施工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
4、工地食堂周邊環境和廁所應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打掃。
5、項目部每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檢查,每月由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6、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有關制度,注意文明衛生,保持工地內部環境整潔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