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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23 07:04:42 查看人數:68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第1篇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章 員工守則

      員工守則作為本公司員工的行為準則,本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必須遵守以下守則。

      1、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 上班期間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爭吵打架,私自離崗,串崗等行為。

      3、 服從領導安排。如有不同意見,可婉轉相告,或是書面陳述,但不管領導是否采

      納意見,皆應服從上級安排,不得因為有異議而采取抵制情緒和行為。

      4、 維護公司形象,保護公司利益,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對外不議論公司事務。

      5、 愛護公司財產,勤儉節約,做到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 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務。經股東大會同意的

      除外。

      7、 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8、 講文明、講衛生,嚴禁隨處吐痰,車間與倉庫內嚴禁吸煙,生產工人嚴禁留長指

      甲。

      第二章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1、 出勤: 時間調整時由辦公室統一公布通知。

      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有特殊情況者需報經主管負責人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因業務需要外出,在外出前需告知主管負責人。

      2、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否則均以違紀處罰。

      3、遲到:上班時間超過5分鐘即為遲到,30分鐘后視為曠工。

      4、 早退:每天中午12:00,下午18:00前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按曠工處理。

      5、 請假:員工若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門負責人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最遲應在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部門負責人請假,部門負責人將未到人員的情況在上班前報總經理,否則視為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6、 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

      第三章 出 入 廠 管 理 規 則

      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衛生標準》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1、員工進入廠房前應先更換衣鞋,在消毒池洗手消毒。上班期間應穿著制服,戴上

      工作帽,頭發包入帽內,嚴禁披頭散發。下雨天應在外面把鞋洗刷干凈方可入內,

      以免將泥沙帶入廠內。

      2、員工上下班應從正門出入,嚴禁只圖方便直接走側門。

      3、上班期間嚴禁親朋來訪,若確有急事,應先讓親朋告訴主管,讓主管轉告或經主

      管同意,方可走出工作間或在接待室會談,但時間不宜過長。

      4、從業人員上班時不得無故或隨意請假,家中若無大事或急事,不得請假。若確有

      事需中途離開或不上班,須先向主管說明,經主管批準方可離廠。

      5、從業人員下班時不得私自攜帶廠內物品出廠,經主管批準或是在廠內購買的物品

      除外。

      6、員工上班時不得攜帶私人物品(水杯例外)進入車間,如食品等。若有攜帶應將

      物品放入衣物柜。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細則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安全生產。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倉庫及廠房內嚴禁吸煙或攜帶引火物品,但在下班時間及倉庫及廠房外則不在此

      限。從業人員不得在上班時間內到倉庫及廠房處吸煙,影響工作。

      3、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揮

      發性易燃物,還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易取用之處,并定期檢查,保持隨時可用之狀

      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5、電線不得接用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關閉電源。下班后應關閉總電源。遇停

      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頭。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頭。

      6、 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設備應經常檢查。

      7、 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將著火

      物附近的可然物品,在場的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8、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①、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②、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③、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④、如火焰封住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9、 在料房等灰塵多的場合工作時,應戴上口罩及工作帽。

      10、 玻璃、鐵釘或鐵絲等不得隨意拋棄,不得穿著松馳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工作中的

      機器。

      11、 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 檢查或其他有觸電危險時必須先關閉開關再操

      作。

      12、機械清掃注油時應轉動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如無特殊情況嚴

      禁機械的空運轉。

      第五章 車間管理制度

      1、 設備操作工必須提前到車間對設備進行預加溫,做好開機前的生產準備工作。

      2、 每批產品都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材料配比生產,不能因為不好做就隨意更換原料。若

      確實無法做,則應報經主管批準方可更換。

      3、 吸料時要經常注意料倉,以免吸料太多而造成堵塞現象。

      4、 工具用了必須歸放工具架內,常用工具可放于易取放處,但在下班后也應回歸原處,

      杜絕隨用隨放的現象。

      5、 工作時間不允許亂串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尤其是在暫時停機或是修機時間私

      自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或是到處溜達;大聲喧嘩或相互打罵,在車間吃零食,隨處吐痰、在產品上坐、躺、踩、踏。情節嚴重者罰款50元。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開放,合格品馬上進行灌裝,不合格品可以暫時先在廢品

      區,但是等下班時必須要清理好,把不合格品中摻雜的合格品挑選出來,廢品中

      的木槳剝離出來。如果廢品太多,可以暫時放在廢品區,有時間時再慢慢清除。

      7、 愛護公物,凳筐等東西輕拿輕放,嚴禁拖著筐或袋子走.

      8、包裝工應協助操作工抓好產品質量,當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及時告知操作

      工。

      9、下班后打掃好自己區域內的衛生,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地面拖干凈。設備

      及周邊不允許有木槳、產品、油污等存在,

      10、車間及倉庫內嚴禁吸煙,一經發現立即予以開除處理。

      第六章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的驗收入庫

      ①、物資到公司后庫管員應會合采購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

      ②、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倉管員及時填寫一式二聯入庫單,一聯存根,一聯交

      出納做帳。

      ③、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并及

      時補填'入庫單'。

      2、物資保管

      ①、物資入庫后按不同類別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a)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 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②、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更

      ③、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

      可靠性。

      3、 物資的領發

      ①、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

      ②、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原則上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若有特殊情況

      經主管批準例外。

      ③、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告知總經理。

      ④、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

      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⑤、透明膠等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

      4、 物資退庫

      ①、由于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時,應及時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

      ②、廢品或是銷售退貨,庫管員進行查驗后入庫,并做好記錄標識。

      ③、安全事項: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

      財產的安全。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斷電及其它不安全隱患。

      5、廢品的管理

      ①、生產過程所產生的廢品(包括原料包裹層及紙筒芯等),倉管應及時將廢品整理

      好,分類放入廢品區。

      ②、廢品區的廢品堆積到一定數量時,應根據市場行情,以“價高者優先收購”的原

      則聯系廢品收購商,通知其前來取貨。

      ③、廢品處理時,由倉管和出納員一起和收購商過磅,清點數量,做好記錄,開具收

      款票據。

      第二篇: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之三

      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之三

      檢驗化驗制度、

      對飼料原料和產品營養成分及毒物的檢測,能為公司生產出營養價值高、質量穩定的飼料提供有力保障。為此,公司對進廠原料及飼料產品建立以下檢驗化驗制度。

      一、化驗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是規范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設備的使用條件。主要適用于實驗室管理。責任人為實驗室負責人、檢驗員。

      2、化驗室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保持良好通風。

      3、嚴禁在化驗室內吸煙、飲食、飲水、喧嘩、打鬧、娛樂。

      4、所有儀器、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改動。

      5、實驗室內試劑應有規范的標簽,按試劑要求的條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

      6、檢驗人員要嚴格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下班前要斷水、斷電、斷氣,做好安全檢查。

      二、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1、目的是規范取樣工作。主要適用于檢驗部門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取樣工作。責任者為質檢人員。

      2、取樣原則:要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

      3、取樣時間: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車間、倉庫的通知后,要及時采樣。

      4、取樣方法:固體原料、輔料用取樣釬,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液體原料、輔料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

      5、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于被抽物料的總件數。每批產品總件≤10時,每件都需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 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 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

      3件。

      6、取樣后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并貼上標簽,寫明品名、批號等信息。取樣完畢,在每件被取樣的包裝上貼上標志(已取樣)。

      7、采樣后應及時填寫采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采樣日期、采樣人、備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車間或成品庫中按批隨機采樣,采樣量由產量決定。

      8、采樣人員采樣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樣品污染。采樣工具或容器,在采樣完畢后,應清洗干凈,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三、樣品檢驗分析判定制度

      1、目的是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主要適用于本廠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責任人為品管部負責人、檢驗員、成品倉庫保管員、質監人員。

      2、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

      3、質檢員根據規定(請你收藏好 范 文,請便下次訪問www.haoword.com)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填寫抽樣記錄,及時送至化驗室。

      4、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

      5、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某種外界干擾(如停電等),必須立即中斷檢測,故障排除后,重新檢測。

      6、檢測原始記錄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毀。

      7、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是單位的技術秘密,不得泄漏。

      8、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檢一次,結果通知品管部。檢驗合格的原料,結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庫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寫“不合格原料通知單”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

      9、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設備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氣的安全。

      四、檢品復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1、目的是建立樣品復檢制度,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適用于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復檢。責任人為檢驗員、質檢員、復核人、檢驗負責人。

      2、樣品經檢驗不合格,或檢測平行樣結果不平行、須復檢或重做。

      3、復檢前要首先核對試劑、試液是否有異常,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之內,儀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人員操作是否正確,時間(加熱、恒溫、滅菌)限制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后,進行復檢,復檢結果有效。

      4、復檢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應再安排另一位檢驗員檢驗,如結果合格,才可判定為合格。

      5、若出現不合格,應報告質檢負責人,指定第二人復檢,如復檢結果與第一次一致,則報不合格;若第二人復檢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須報告質檢負責人,重新取樣復檢,批準后由質檢員重新取樣,檢驗員與復檢員一起復檢,若合格,判定為合格;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6、對于原料,如供貨方提出異議,并拿出“合格證明”,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后,雙方重新取樣一同檢驗,以后一次結果作為最終判定。如雙方檢驗結果不一致,可送權威部門仲裁檢驗。

      五、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1、目的是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范,結論準確。適用于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責任人為校核人、檢驗員。

      2、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并簽名的記錄仍處于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

      3、校核人根據檢驗項目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有:檢驗項目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

      4、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

      5、屬于校核內容范疇的項目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

      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六、飼料標簽簽發制度

      1、產品經檢驗(不一定經過檢測)合格才可允許出廠。

      2、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簽的數量。

      3、檢驗員要在飼料標簽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或有檢驗員標記的印記,這樣的標簽才是合格的標簽。

      七、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1、目的是確?;瘜W試劑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適用于化學試劑的存放與管理。責任人為檢驗負責人、檢驗人員。

      2、化學試劑應存放在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室內應陰涼避光,防止太陽光直射,使室溫偏高造成試劑揮發、變質、失效等。

      3、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器材完備。

      4、盛放化學試劑的櫥柜應防塵、耐腐蝕、避光,且取用方便。

      5、化學性質相抵觸的化學物品,嚴禁在同一柜內存放。

      6、毒品及危險品應單獨存放。

      7、配制好的各種化學試劑均應封口,貼好標簽,合理擺放。

      8、劇毒試劑應雙人雙鎖專柜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由檢驗負責人批準。

      八、儀器設備檢定和管理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儀器設備,使儀器正常運行,確保檢驗分析數據準確。適用于檢驗用儀器設備。責任人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2、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設備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

      3、檔案內容包括: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管理人、使用人、說明書、設備清單、安裝位置、維修保養記錄等。

      4、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項目、測試樣品、使用后儀器狀態、備注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保養、檢查,并做好記錄。

      5、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溫度、濕度、是否避光

      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性能,才能進行操作,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6、為保證測試數據準確可靠,每臺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對儀器進行拆卸。

      7、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存入儀器檔案。

      8、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后,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臺面整理干凈后方可離去。

      九、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數據準確。適用于檢驗用玻璃儀器。責任人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2、玻璃儀器要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檢驗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

      1、目的是規范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適用于檢驗記錄。責任人為檢驗負責人、檢驗員。

      2、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損角。

      3、有檢驗數據、計算公式。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

      4、字跡清楚,色調一致。書寫正確,無涂改。錯誤處用橫線劃去,并在改正處簽章。

      5、有判定依據,由檢驗結論,無漏項。質量檢驗記錄過樣品保存期一個月后,交品管部負責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應記錄。

      6、檢驗記錄應保存至樣品有效期滿后一年,無有效期的應保存三年,經品管負責人批準方可銷毀,并做記錄。

      第三篇: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

      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之二

      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采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采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后,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灲Y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份等。

      4、入庫后,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濕。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濕度,防止發生霉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它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并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設備的檢修,保證生產設備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里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后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煙。關于喝水、吸煙、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設備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準,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審核是否正確,并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通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后進行批量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之后,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范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并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并由生產科進行審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后保管員要定時查看,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并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松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用戶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通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并立檔備案。

      第四篇: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之五

      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制度之五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布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系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然等危險品,檢驗科應有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注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并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污染飼料物質,如煙蒂、繩頭、廢塑料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后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和帶入生活及其它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

      第五篇:某生產企業5s管理制度

      5s管理制度

      1、目的

      推進5s工作的有效開展、提升員工文明素養、以提升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暫適用于。

      3、檢查考核機構及職責

      組長:

      組員:

      職責:檢查小組負責對各區域的“5s管理”進行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統計,向責任單位提出改進意見,同時提出獎懲建議。

      4、檢查考核周期

      檢查考核活動按“日查、周檢”方式進行,檢查結果按《評分標準》進行打分。 每日由組長組織對各部門各區域進行不定時抽查,并記錄抽查結果; 每周星期一整理上周檢查考核評分結果,并公布。

      5、檢查考核辦法

      檢查小組同時負責“5s”推進工作計劃的制定以及進度的跟蹤,根據工作計劃表進行檢查,凡未按進度要求完成的,按獎懲條款進行處罰。特殊情況調整計劃必須提前報檢查小組組長批準。

      未按時完成5s推進工作計劃中所承擔的任務,每項次扣罰責任領導50元。 對每次檢查出的不符合項不及時進行整改者,對責任領導扣罰50元。 每月對各部門周檢查評分匯總平均后,得到該部門月綜合得分及排名,連續2個月排名最后的部門領導扣罰50元。

      檢查小組組長負責開據獎勵或處罰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落實獎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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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篇 汽修企業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文明生產是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創造一種良好的工作環境,便于保證產品質量的提高和安全生產的實施。為此,特做如下規定:

      一、廠容、廠貌實現美化、凈化

      1、廠容美化:廠區道路建筑要做到統一規劃、布局合理,道路平整、通暢,地面無垃圾、雜物、積水、污物,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環境凈化:搞好“三廢”治理,降低噪音,保護環境。

      二、生產現場要整齊潔凈

      1、辦公室、車間、庫房要明亮、舒暢、窗門清潔,地面干凈,光線充足,通風照明,除塵設備完好。

      2、生產場地走道通暢,標志明顯,各種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車輛擺放整齊,布局合理,有利于生產和運輸。

      3、生產秩序良好,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三、文明生產,文明操作,做到十不

      1、各種物品按規定地點堆放,不亂丟、亂擺。

      2、守紀律,堅持“三按”操作,不吹牛、談天。

      3、產品、半成品堆放整齊,不準正品和廢品混合堆放。

      4、不在車間道路上存放任何物品。

      5、凡不合格產品不傳遞下道工序。

      6、認真保養設備,不使設備有積污或帶病工作。

      7、所有機械設施上不得任意擺放工具和雜物。

      8、愛護環境衛生,在廠區內不得任意亂寫、亂畫,隨地吐痰。

      9、提高安全防火意識,在廠區內不得吸煙、玩火。

      10、下崗前不整理好周圍衛生,不離開工作崗位。

      全庫實行文明管理

      (1)庫房保管認真做到:

      兩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清:質量清、數量清、規格清;

      兩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四定:定區、定排、定架、定位;

      (2)科學管理物資,做到“十不”: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壞、不沉、不爆、不混。

      第3篇 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 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 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10]29號)

      第4篇 羅湖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 總則

      1.公司各職能部門經理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2.公司質安部經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經營部、財務部對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工程部對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負責;工程技術組對總工程師負責。

      3.安全生產是公司一項綜合性工作,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分管的職責范圍內,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國家、電力行業主管部門和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協調處理好部門之間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協作配合關系。

      二. 各職能部門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質安部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1) 負責質安部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的監 督。

      2) 負責組織制訂(含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經審定后監督執行。

      負責制訂公司制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審定后組織貫徹實施。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 負責審核各職能部門、生產班組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4) 負責審核或參加重大、高危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

      5) 負責組織落實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技術的交底制度的實施。

      6) 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狀況,發現“三違”現象或事故隱患下達安全文明生產整改通知書,并監督檢查整改。

      7)協助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8)負責組織制訂公司職業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計劃。

      9)負責公司施工機械(機具)、電氣設備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審查工程分包(合作)、租賃單位和設備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技術。

      11)負責組織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對新聘人員或臨聘人員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三級安全教育的落實。

      12)負責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

      13)參加或協助領導組織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做好事故統計,報告的歸檔管理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定上報。

      2. 經營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公司年度“防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簡稱兩措計 劃)編制年度“兩措計劃”資金計劃,保證公司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必須的資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2) 負責工程項目預算中所列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優先安排。

      3) 負責建立分包工程(含合作工程、設備租賃)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審查分包(含合作或租賃方)單位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嚴禁分包單位再轉包;必須簽訂書面的分包(合作或租賃)合同(協議),并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4) 參加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工作檢查。

      5) 參加事故(含嚴重未遞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 財務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兩措計劃”資金的撥付,并檢查、監督該資金的有效使用。

      2) 負責檢查、監督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有效使用,對違規使用或挪用安措費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 工程技術組組長

      1)負責技術質量部對公司安全技術工作的管理、參與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的編制和會審工作。

      2)負責組織或指導編制和審查包含安全文明技術措施在內的工程項目施工組織,對高、危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

      3)配合組織施工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4)配合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負責布置、檢查與指導工程部、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和交底工作。

      6) 參加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 工程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 參與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編制和會審工作,并根據本部門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本部門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和配套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按審批程序批準后貫徹執行。

      2)領導本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組織施工的同時,布置、安排和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負責“兩措計劃”的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3)組織編制具體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技術措施,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負責審查或參加會審,并負責組織落實,確保施工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4) 負責組織對重點項目或高、危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高、危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負責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三級交底和班組安全活動。

      6)負責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5篇 某建筑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一、建筑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應包括記錄、統計、報告、調查、處理、分析改進等工作內容。

      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上報,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企業負責上報。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 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有關單位名稱;

      2 事故的簡要經過;

      3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6 事故報告單位或報告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五、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檔案,事故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

      2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年統計表;

      3 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

      4 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傷殘鑒定、政府的事故處理批復資料及相關影像資料;

      5 其他有關的資料

      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6篇 公司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如爆破作業等。

      第七條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條公司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各生產車間或作業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十四條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各生產車間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六條各生產車間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各生產車間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一)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災;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各生產車間廠長、主管副總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定期向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揮職工的監督作用。公司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公司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公司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工會有權要求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公司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公司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公司領導后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八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各生產車間落實制定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安全保衛部參與督促檢查。

      第三十條公司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在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充分與所屬地政府和醫療機構合作。

      第三十一條公司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分配給各生產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會同財務部共同管理費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各生產車間要無條件接受政府安全生產堅督管理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督職責:

      (一)檢查礦山企業和管理企業的主管部門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三)檢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四)檢查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監督礦山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情況;

      (六)參加并監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公司任何礦山生產車間,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有危機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根據要求各礦山生產車間要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如發生礦山事故,公司各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和無條件地參與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如發生一般礦山事故,由公司負責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如發生重大礦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八條礦山事故發生后,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F場危險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四十二條公司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精神和物資獎勵。

      第四十三條公司每年年底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員工評比。評比結果作為發放獎金和其他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并將隨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7篇 某某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

      目錄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

      二、安全生產承諾書………………………………………………………..40

      三、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41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3

      五、風險評價控制程序……………………………………………………..46

      六、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53

      七、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56

      八、法律、法規識別與管理制度…………………………………………..59

      九、交接班制度……………………………………………………………..62

      十、消防管理制度…………………………………………………………..65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8

      十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72

      十三、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74

      十四、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78

      十五、工器具管理制度……………………………………………………..82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4

      十七、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7

      十八、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89

      十九、倉庫管理規定………………………………………………………..92

      二十、巡回檢查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96

      二十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00

      二十二、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103

      二十三、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06

      二十四、安全作業管理制度……………………………………………….108

      二十五、防塵、防毒管理制度…………………………………………….118

      二十六、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120

      二十七、禁火、禁煙管理制度…………………………………………….127

      二十八、防雷、防靜電管理規定………………………………………….129

      二十九、防跑料、串料管理規定………………………………………….131

      三十、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133

      三十一、供應商管理制度………………………………………………….136

      三十二、承包商管理制度………………………………………………….139

      三十三、變更管理制度…………………………………………………….141

      三十四、職業衛生及生產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144

      三十五、事故管理制度…………………………………………………….148

      三十六、防建、構筑物倒塌應急救援預案……………………………….151

      三十七、防汛、防臺風應急救援預案…………………………………….158

      三十八、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165

      三十九、文件控制程序…………………………………………………….194

      四十、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199

      四十一、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202

      四十二、績效考核制度…………………………………………………….204

      附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編.doc

      第8篇 某某軍工企業火工生產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 彈藥的生產、運輸和儲存,必須遵循本管理規定。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第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按照《火藥、炸藥、彈藥、引信及火工品公司設計安全規范(以下簡稱《安全規范》)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 要從設計、工藝、設備、操作、制度、勞動組織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燃燒爆炸事故,并限制燃燒爆炸事故的擴大蔓延。要貫徹危險品存量少,工房內定員少,危險作業工序少;非危險工房與危險工房隔離分開,非危險生產線與危險生產線隔離分開,非危險操作與危險操作隔離操作的原則(即三少三隔離),盡一切可能把事故災害的損失限制在最小程度。

      第四條 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改進工藝、設備和裝置,努力實現遙控化和自動化,提高本質安全程度,改善勞動條件,增強安全防護能力。

      第五條 直接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考核,并取得安全技術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別危險的關鍵崗位必須配備政治思想、技術、身體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嚴禁無操作合格證人員和臨時工上崗操作。嚴禁實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獎勵制度,如“計件獎”、“小承包”等。

      第六條 安全技術要求

      (一)開工

      1、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線,開工前由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專門的檢查驗收小組檢查,認為合格時,由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上級檢查驗收批準后方可投產。新改、擴建的工房,大修后以及較長時間停產后又要開工的生產線,須由總工程師或生產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經理批準簽發開工生產許可證。公司的安全技術、消防部門要白始至終參加上述檢查驗收。

      2、檢查驗收時符合下列要求方能批準開工生產:

      (1)建筑設施必須符合建筑安裝的有關規定和《安全規范》的規定。

      (2)各種設備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完整的試運行記錄。

      (3)室內通風、除塵,安全防護、消防等設施,必須完整有效。

      (4)對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開工教育,并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5)有完整的工藝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6)生產區域及工房內外達到整潔生產的要求。

      (7)工房必須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二)生產

      1、生產操作者和有關責任人員必須按規定做一次全面檢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方可開工生產。生產中各級安全責任人應嚴格按三級危險點巡回檢查規定按時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措施。

      2、要根據生產能力,組織均衡生產,嚴禁超負荷運行。

      3、特別危險的作業,如起爆藥制造、彈藥裝配等,禁止三班倒連續作業;兩班作業時.夜班不能超過零點。在狂風、暴雨,雷電、地震和惡劣氣候等直接威脅下,應停止生產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彈藥生產應制定能夠確保安全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違反;如需改變時,必須書面申明理由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5、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熟知產品性質、設備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識,能熟練地操作,正確地使用消防與安全設施,在發生事故苗頭時具有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6、凡進入易燃易爆工庫房的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嚴禁攜帶槍支、彈藥、煙火和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

      7、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操作中要做到嚴、細、穩、準輕拿輕放。

      8、各種設備、儀表、工具和計量儀器必須嚴格執行預檢預修和定期校驗制度。

      9、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必須有嚴格的供水和供電制度,不許輕易停水停電。消防用水不得低于規定壓力、水位,否則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事故停電時備用電源應立即自動投入運行。某些危險性大的與上下工序失去聯系容易發生事故的崗位,必須保證通訊設備暢通無阻。

      10、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所用原材料必須符合工藝要求。

      11、工房的溫濕度應符合有關規定。

      12、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直接排入下水道,下水道要定期檢查清理,地溝、沉淀池和檢查井內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清理,并進行安全處理,

      13、轉產時,應根據轉產前后兩種不同產品接觸發生危險的可能采取預防措施,抓好停工清洗、安全處理和開工檢查三個環節,符合開停工要求后方可轉產。

      (三)停工

      l、停工前應根據設備狀況、產品性質和停工時間制訂停工措施。

      2、長期停工時,工房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必須按規定分別送入庫房儲存。廢棄的易燃易爆物要進行妥善處理和銷毀,工房內外所有設備、罐槽、地溝、風筒及管線要進行徹底的清理和刷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停工。

      3、每日停工時,應按規定將作業環境及設備清理干凈,放好工具、儀器、量具)半成品儲存在指定地點,符合安全

      第七條設備與設施維護

      (一)生產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應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禁止超負荷和帶病運行。

      (二)接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管道應光滑,不應凹凸不平和帶有毛刺,結構要盡量簡單,不應有容易積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死角,管道應采用法蘭盤連接,禁止用螺紋連接。

      (三)易燃易爆工房使用的工具和設備零部件,應采用摩擦撞擊不產生火花并與產品不產生化學反應的材料制成。

      (四)要正確地選擇潤滑油。凡是接觸產品能引起危險的,必須采取防止潤滑油進入設備的隔離密封措施。

      (五)易燃易爆工房的設備應按規定安裝。機械傳動部位,如齒輪、鏈輪、皮帶輪等應有密

      封防護罩,噪聲超過規定的設備,應采取消音措旌。

      (六)對突然停止運轉有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要有兩套電源,并能自動切換同時發出危險報警訊號,否則必須設有方便工人的操作設施。

      (七)對于溫度、流量和液位的控制比較嚴格,控制不好容易發生危險的設備,應設有溫度、流量和液位自控裝置,并能和安全放料、停料、消防雨淋、雨幕或水斗等安全裝置聯動起來,這種安全裝置的開關,應有手動和自動兩套。

      (八>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作業應有隔離防護設備,其抗爆強度,應保證爆炸對操作人員安全。

      (九)未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許可,不得隨意拆除、移動和改裝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設施。

      (十)對容易發生液體飛濺并有灼傷、燙傷危險的部位,應設防護罩或采取其他防濺措施。

      (十一)帶有樓層的易燃易爆工房,樓上應設有安全橋、安全滑梯并符合有關規定,保證暢通無阻。

      第八條定員定量

      (一)易燃易爆工庫房及工作崗位,均應規定工庫房內總的定員定量及崗位定員定量。

      (二)確定工庫房的總定量,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規定,抗爆小室內爆炸物品的定量,應根據主要抗爆結構強度確定。

      (三)易燃易爆工庫房及操作崗位的定員定量,由車間根據上述原則提出初步意見,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總工程師批準。定員定量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如需改變,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九條整潔文明生產

      (一)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應制定出明確的整潔文明生產標準和制度。

      (二)凡進入易燃易爆工庫房的人員,均應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保持整潔。

      (三)工庫房內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定位存放,不準堵塞通道。生產用的計量儀器工具等必須放在指定地點,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不準堆放室內。

      (四)廢彈藥、廢火i品、易燃易爆的廢棄物,必須存放在指定地點,每天必須清除,并按規定及時處理或銷毀。易燃易爆工庫房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并應按規定進行綠化,定期清除樹葉雜草。

      (五)為生產所設置的地溝、地坑、沉淀池等應有蓋板或護欄。

      (六)易燃易爆工房除堅持每班清掃外,還應按周、月、季定期進行大清掃,保持窗明室凈,設備無灰無塵。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工庫房內儲存食物和進餐。供飲用的設備應采取密封措施,并與散發有害氣體粉塵的場所隔離。

      (八)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工作結束后,必須洗澡更衣,不準將接觸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防護用品帶出生產車間。

      第十條科研試驗和技術革新

      (一)不準在生產線上進行科研試驗和技術革新。確實需要時,應事先全面地收集掌握有關

      的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安全評價,制訂詳細的實驗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旌,經總工程師或主管安

      全的廠領導批準后執行。試驗工作中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二)有危險的試驗作業應采取遙控、遙測裝置,否則必須采取可靠的人身防護措施。

      (三)試驗用的設備、工具、計量儀器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試驗場所應符合整潔生產的要

      求。試驗中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妥善保管以備查考。

      (四)參加試驗的人員,必須了解實驗對象、產品性質、試驗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試驗和試生產開、停工應符合生產開、停工的要求。

      (六)如需改變試驗方案中某些條件和參數涉及安全時,必須經參加試驗的人員共同討論,

      并做出書面變更決定報總工程師批準。

      (七)科研和技術革新成果應用于正式生產前,必須經過技術鑒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

      總工程師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用于生產。

      第十一條 檢修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檢修前的準備

      1、易燃易爆車間的房屋維修和設備檢修前必須按停工要求,將所要維修的工房,檢修的設備、管道徹底清理刷洗,表面處理不凈和檢修中有危險的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化學處理或予燒處理。

      2、易燃易爆生產線局部設備檢修時,宜拆送機修車間(班組)進行,否則必須將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移出,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隔離措施。檢修中要有設備檢修記錄。

      3、檢修工作前必須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修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4、檢修機械傳動部分時,必須將電源切斷,并有人監護防止外人合閘。

      5、不準在帶有壓力的管線、容器上檢修或拆卸閥門等。

      (二)焊接與動火

      1、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并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焊接工作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2、固定的焊接動火地點與易燃易爆物品工房或場地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規范》的規定,周圍應無雜草和其它可燃物品。固定的焊接動火地點由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和生產單位共同研究確定,不得任意變動。

      3、在易燃易爆工庫房內外焊接與動火時,必須經安全技術、消防人員檢查并辦理許可證。

      4、生產期問,對接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及與其有金屬連接的一切設備進行焊接時,只準使用氣焊,不準使用電焊,如確因工藝需要不能拆卸而又必須使用電焊時,應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批準,并在被焊按的設備與其它設備之間采取可靠的絕緣或其它防止雜散電流擴散的措施。

      5、焊接動火工作開始前與結束時,必須對作業現場和設備內外詳細地進行檢查,以防引起后患。

      (三)廢舊危險物品的處理

      1、檢修中拆下來的廢舊物品,應責成專人進行清理和銷毀,清理后的物品表面、內部不準有易燃易爆物質存在。

      2、經過處理的廢舊危險物品和閑置設備要分別存放在固定地點,并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對送入廢舊危險物品和閑置設備要詳細檢查,未清理徹底的不予接受。

      3、公司購入或銷出金屬廢料時,應按勞動部頒發的(防止金屬廢料中危險物品爆炸辦法)執行。

      第9篇 生產企業設備管理制度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采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行。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第10篇 新能源企業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大唐集團人〔2004〕690號》文件精神,做好生產人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培訓管理,增強培訓工作的實效性,提高職工崗位技能和實際操作能力,將培訓工作抓緊、抓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人員的培訓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規劃,培訓工作的實施要適當超前于工程建設進度。第三條 進一步規范培訓標準,分級、分步實施培訓工作,在設備投運前實現培訓達標,持證上崗。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系統內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學習人員。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培訓管理機構組長:生產技術部部長副組長:生產技術部副部長、風廠專工組員:班長、技術員

      第六條 人員職責

      (一)組長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總體培訓方案,對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及考核,組長對培訓管理工作直接負責。

      2、按培訓成績和個人綜合素質參與確定工作崗位,對培訓成績真實性及確定崗位的公正性負責。

      3、負責組織新錄用人員入廠前的部門級安全教育。

      (二)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協調、聯系、確定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場所、培訓人員、培訓方式等事宜。

      2、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為人才的選拔提供依據。

      3、負責制定詳細培訓方案,落實培訓計劃,對培訓管理工作主要負責。

      4、風廠專工對本風廠培訓內容及質量負全責;負責做好風廠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

      5、風廠專工負責新錄用人員入廠前的風廠級安全教育。

      (三)組員職責

      1、班長是班組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做好班組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

      2、技術員負責協助生產技術部、風廠、班組做好培訓實施和培訓考評工作。

      第三章 培訓計劃

      第七條 培訓計劃制定的原則和標準

      (一)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系統各專業、各崗位的培訓計劃,各風廠根據本風廠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崗位、工種設置及生產實際情況,本著“缺啥補啥,急用先學,兼顧企業發展”的原則,制定詳細的年度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每年1月10日前報送公司領導。

      (二)培訓計劃應該圍繞培訓標準制定。根據公司制定的相應等級的培訓手冊和崗位要求,制定各崗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培訓標準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標準。實習(學習)人員、值班員達到初級標準,主值班員達到中級標準,值班長達到高級標準。

      (三)培訓計劃應按在崗人員、實習(學習)人員分類制定,內容主要以企業文化、安全規程、規章 制度、專業理論知識、本專業運行規程、設備說明書及設備維護細則為先導,按照公司中長期培訓規劃,分層次進行培訓。

      (四)特殊工種(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需外出進行技術培訓的人員,應在各單位的年度計劃中申報,或以書面的形式逐級申報,經批準后,由生產技術部統一安排,列入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五)對于設備的更新改造、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在實施過程中,各風廠必須編制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以使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達到掌握設備性能,具備使用或維護設備的相應技術水平。

      第八條 風廠負責制定運行人員年度、月培訓計劃,風廠應根據編制的培訓計劃,結合生產實際情況,積極組織本單位的培訓工作,完成月度、年度培訓計劃。各風廠年度培訓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于每年1月10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同時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查。月培訓計劃每月5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

      第四章 培訓實施

      第九條 職工培訓檔案

      (一)生產技術部和風廠應建立生產人員培訓檔案,將各階段培訓成績、培訓綜合考核成績等納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培訓結束后獎懲和競爭上崗的重要依據,職工培訓檔案需留檔至少一年。

      (二)職工培訓檔案包括職工自然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學歷、所學專業、有何特長、崗位記錄、考試成績記錄、民主評議、培訓記錄、獎懲記錄、年終鑒定等。

      第十條 員工培訓手冊

      (一)員工培訓手冊是指引員工學習和工作的綜合性手冊,它對不同工種、不同崗位的生產人員的培訓標準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使每位員工在入廠學習、學習崗位、值班員崗位、主值班員崗位等不同階段,明白自己應該學什么,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技能水平。通過對員工培訓手冊的學習,使生產人員的自身技能得到提高,勝任本職工作,更好的為本企業做出貢獻。

      (二)員工培訓包括待崗培訓、崗位培訓2部分內容。專業分為運行和維護2個專業,培訓標準分為初級、中級、高級3個級別。

      (三)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工作基礎培訓。企業文化培訓是使新進員工從思想認識上領會“賽罕壩精神”的真正含義,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繼續發揚。工作基礎培訓是對新進員工進行基礎性崗位知識培訓,為新進員工的工作和學習打好堅實的基礎。

      (四)崗位培訓包括安全規程、運行規程、實際技能、理論知識四部分內容。單位和個人的培訓計劃應參照崗位培訓標準制定。

      第十一條 培訓方式

      (一)風廠集中授課風廠或維護班組應組織技術骨干進行集中授課,講課人應提前準備好講義或教案,學員在學習的同時做好學習筆記。

      (二)簽訂師徒合同對于新進人員,由風廠按照《師徒合同管理辦法》規定選出符合條 件的師傅,上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簽訂師徒合同。生產系統師徒合同期限6個月。師傅制定具體的培訓內容,負責傳授徒弟技術知識及經驗,并對徒弟的技能水平負責。

      (三)實際技能培訓風廠和維護班組應結合崗位培訓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如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運行分析、缺陷分析、考問講解、集中授課、現場實際操作、作業前復述、現場作業、實際技能訓練、專題分析、互相討論、觀看教學片等方式,完成學習計劃內容,提高職工的崗位知識和實際技能水平。

      (四)職工自學職工應根據本崗位的實際及自身情況,參照學習計劃和培訓標準,積極開展自學,同時認真做好學習筆記。

      (五)內部培訓師講課逐步選拔和培養生產系統的內部培訓師,建立內部培訓師人才庫。生產技術部將定期組織內部培訓師進行有針對性的集中培訓講課。內部培訓講師的資質和講義經過嚴格審核后方可進行講課。

      (六)外部培訓師講課為提高員工基礎理論水平,公司將定期聘請外部培訓師進行講課。外部培訓講師的資質、講義、課時要經過嚴格審核后方可進行講課。

      (七)外委培

      訓對于需要外委培訓的工種或專業,由生產技術部提出計劃報請公司審核批準。和培訓單位簽訂培訓協議時,應對培訓內容、學時、參培人數、課程清單(培訓計劃)、培訓模式、培訓支持、每天培訓時間、培訓資料、考試、證書都作出詳細規定。每次外委培訓結束后,參訓人員根據培訓內容編寫培訓教材。

      (八)針對性培訓對本單位技術領域的薄弱環節或經常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制定相應措施,作為培訓內容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九)新技術培訓需外協設備的更新改造、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項目,在簽訂技術協議和合同時,應列入具體的培訓時間、內容、詳細資料、負責培訓的人員、應達到的程度等。

      (十)培訓題材庫充分利用教學光盤、教學視頻片、電子圖書庫、科技圖書庫等培訓方式調動職工學習的積極性。

      第十二條 培訓評價

      (一)基礎知識考試(二)技能考試(三)民主評議(四)風廠年終培訓考評

      第十三條 培訓總結

      (一)月總結各風廠應針對本單位上月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及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在每月5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

      (二)年度總結風廠年度培訓工作總結在次年的1月10日前報送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年度培訓總結在次年的1月10日報送公司領導。年度培訓總結應針對本年度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考核情況、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培訓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培訓工作還存在哪些不足進行總結。

      (三)個人積分培訓總結要建立個人培訓積分制度。個人培訓積分將作為競爭上崗、評選年終先進個人的依據之一。個人積分根據職工培訓檔案記錄情況進行考評。

      第六章 培訓考核

      第十四條 培訓考核是保證職工實際培訓效果的重要手段。公司負責對生產技術部的培訓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指導和考核,生產技術部負責對二級單位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風廠負責對班組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

      第十五條 風廠不按規定時間上報培訓計劃、總結,每次扣罰風廠責任人100-300元。

      第十六條 無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記錄簿,每少一項扣罰風廠負責人100-300元,員工培訓檔案不合格扣罰培訓負責人30元。

      第十七條 各風廠處理過的典型缺陷或事故處理,要及時進行分析、整理、歸檔、學習,其它風廠參照學習后也要制定出自己的事故處理預案。每少一次扣罰30元。

      第十八條 風廠未能及時組織對新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的培訓,扣罰風廠負責人300-500元。

      第十九條 風廠未按規定進行考試,每少一項扣罰風廠負責人100-300元,

      第二十條 運行分析、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和問答欄不合格扣罰責任班組20元,每少一次扣罰50元。

      第二十一條 沒有培訓筆記的,每缺少一個月的按月扣罰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二條 由生技部組織的抽查考試,每次成績不及格者扣罰責任人100

      第11篇 舟山市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黑名單制度

      第一條 為更好開展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嚴格落實企業安生產誠信管理“黑名單”,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未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造成安全生產誠信嚴重缺失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認定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別上報市、縣(區)安委辦審查確定,列入“黑名單”,并在新聞媒體上向全社會公布,進行重點監管。

      第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應列入“黑名單”:

      (一)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證件過期擅自生產經營的。

      (二)各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整治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三)規模以上且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等級為a級的企業,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含)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其他企業,發生死亡1人以上(含)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

      (四)一年內因同一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到2次以上(含)行政處罰的。

      (五)安全生產誠信管理 d級企業在評估確定級別后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整改完畢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

      第四條 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行“同步創建、同步推進、同步申報、同步考核、同步管理”,按照“一次考評兩個結果”的方法,確定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等級(a、b、c、d)。工礦商貿企業、建筑施工企業、民爆企業、道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分別由安監、住建、經信、交通、港航部門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行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等級(a、b、c、d)評定,評定標準可參照《舟山市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等級分類評估標準》(見附件),企業安全生產等級評定結果及時函告市安委辦。

      第五條 黑名單確定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通過事故調查、安全檢查、群眾舉報等途徑,采集嚴重不良行為的企業名稱、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對符合列入“黑名單”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企業,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企業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審查確定。對擬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將審定后的信息報市、縣(區)安委辦,由市、縣(區)安委辦按照上述第三條的內容進行審查確定,經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信息公布。經確定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市、縣(區)安委辦要定期通報給銀行、人力社保、財政、發改、經信、商務、國土資源、市場監管、電力等部門,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五)“黑名單”解除。因第三條第(一)、(二)、(五)項原因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消除不良行為后即可向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提出解除申請;因第三條第(三)、(四)項原因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事故發生當日起或第2次被處罰的當日起半年期滿,方可向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提出解除申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接到解除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審查;審查合格后,將結果報市、縣(區)安委辦,市、縣(區)安委辦在5個工作日內將其從“黑名單”上解除。解除情況應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并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黑名單”結果運用。對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還應取消其列入黑名單期間內的評先評優、申報 “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創建“文明單位”等各類有關企業榮譽資格,并對其主要負責人的各類評先評優以及勞模評選等實行一票否決。同時,對列入“黑名單”期間的企業,商業銀行要審慎發放貸款;財政部門停止發放財政資金補助和獎勵;發改部門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與審批;經信部門不得給予技改貼息等優惠政策;人力資源部門工傷保險費率應按規定提高;國土資源部門不得提供擴大再生產所需用地,同時嚴格限制辦理采礦權等相關業務;市場監管、供電等部門也要依照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舟山市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舟安監管發〔2010〕25號)同時廢止。

      第12篇 生產企業質量獎懲制度

      質量獎懲制度

      1.范圍:

      適應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2-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3.名詞定義:無

      4.作業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4-1-1.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并發放至采購科和品管科;采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訂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品管科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購到廠后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并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并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識;倉庫保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庫,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考核50~3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庫原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標識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識明確;入庫后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識清晰、完整,帳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執行先進先出;倉庫保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識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庫保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同時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考核50元;對入庫后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晰、帳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倉庫保管員50~200元。

      4-1-4.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后,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并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識,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須經品保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庫保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識并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識材料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過程控制

      4-2-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責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檢驗管理

      4-3-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考核直接檢驗員20~200元;

      4-3-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匯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并上報工廠長和品管科,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50元,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

      4-3-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責任人20元。

      4-3-7.對生產中由于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考核50~200元。

      4-4.現場控制

      4-4-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20元。

      4-4-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工廠長/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點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20元,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并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20元,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識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并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

      4-4-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者,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工廠檢驗員50~100元,考核工廠長100~200元。

      4-4-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識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識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畢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充,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周轉工具移入混煉膠貯存區進行停放,并做好標識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庫保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20元,不按規定存放或標識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庫保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識(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工廠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人20元,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

      4-4-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主任50元。

      4-4-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考核,考核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考核金額的2倍。

      4-4-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對本工廠進行考核,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考核金額最大不超過*元。

      4-4-15.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時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4-5-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

      4-5-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500元。

      4-5-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該班班長5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并獎勵該班組1000元。

      4-5-4.對當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1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連續3個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3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連續半年ppm值低于目標值 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并獎勵該工廠*元,同時獎勵工廠長1000元。

      4-6.辦事處質量管理

      4-6-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了解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4-6-2.對于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抱怨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責任業務員200元。

      4-6-4.對評審后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后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考核相關業務員500元。

      4-6-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戶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并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6.對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于客戶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采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考核200~500元。

      4-6-7.對于客戶索賠信息,業務員應于客戶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并采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并將信息在2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對反饋信息及時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考核相應業務員200~500元。

      5.流程

      5-1.質量處罰流程--品管科開據罰款單--責任人確認--主管領導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扣款

      5-2.質量獎勵流程---提出申請--單位主管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分管副總確認--報車間統計--報財務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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