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監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 監理方必須建立五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重點看其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其次看安全技術措施是否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也就是說是否根據裝飾裝修工程具體情況包括了防火、防塵、防雷擊、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對于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存在缺陷、漏項的技術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見。
2.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必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4.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執行法律法規與標準監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2篇 監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制度
為確保長江***工程一標段安全責任目標的落實,樹立各級監理人員“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思想,加強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提高監理部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及信謄,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小組人員組成
1、公司總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辦、綜合辦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監理部總監理工程擔任考核小組副組長,負責對本部人員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時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考核方式
1、總監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8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
安全監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7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
其他監理人員安:對法律、法規、制度熟悉、了解情況、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遵守安全制度情況、現場監管情況等考核4項。
三、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考核細則
1、總監理工程師:共考核16項,總分100分。
1.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8項,分值45分。其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對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10分;其余做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學習,并檢查督促執行等各項均5分。
1.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分值55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確保各類安全文明工地計劃創建目標的實現等各項均5分。
2、安全監理工程師:共考核14項,總分100分。
2.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0分;以上級及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為依據,檢查與督促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規定的落實10分;參加項目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整改措施。對各工種和班組要勤檢查、勤督促,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章作業要堅決制止,有權進行整改和處罰,并記錄和處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項均5分。
2.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等各項均5分。
3、其它監理人員:安全崗位工作職責共考核四項,總分100分。
3.1法律、法規、制度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不參加學習一次扣5分;考試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規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2對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日常工作常規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違章用電一次扣3分;施工現場違反有關安全規定一次扣3~5分。
3.4現場監管情況,分值40分。評分標準:未及時發現現場安全問題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監管標準一次扣5分;應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單位未執行領導指示不報告每次扣10分;監管現場出現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監理的工程項目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監理部所有人員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考評等級
對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監理人員的考核結論根據監理人員評分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
(1)優秀: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以下。
五、 獎罰規定
1、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由公司考核小組評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10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5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監理部安全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5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監理部其他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2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4、工程監理項目出現安全事故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進行處罰。
六、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公司總工辦。
七、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理人員考核評分表附后)
***監理公司項目監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3篇 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范本
6.1 安全生產監理的崗位職責(詳見本細則:3.監理機構及人員的職責)
6.1.1 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生產的監理職責
6.1.2 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的監理職責
6.1.3 現場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的職責
6.2 建立安全管理有關法律、規程的學習培訓制度
由項目總監組織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學習,以提高安全監理的工作水平與業務技能,強化安全管理意識。學習的內容除相關法律、法規等內容外還應及時傳達學習省、市有關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給合現場的安全狀況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信息,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第一時間發出整改指令。學習、培訓的內容要記載在監理日記中。
6.3 建立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項目監理部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制度性檢查外,每月由項目監理部組織建設、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實體檢查應安jgj59-99標準進行打分,予以客觀評價,將檢查的結果向施工單位通報,并留有書面記錄,對存在的隱患應下發工程隱患整改通知責令其整改。日常監理工作開展過程中應經常對現場的安全管理狀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記載在監理日記中,對存在的隱患應下發整改通知,并對整改結果予以跟蹤,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應書面向建設單位匯報,對于需要停工整改的應下發停工令,下發停工令時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將此記載在監理日記中,若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拒不整改,對于下發的停工指令拒不執行則應及時書面向安全監督站匯報,匯報的事項應記載在監理日記中,對于突發事件來不及書面匯報的,應以電話的形式匯報,但應將匯報的內容完整記載在監理日記中,必須包括時間、事項、通話人姓名、聽到電話匯報時的其它人員姓名等。
6.4 建立健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內容及專項安全防護方案的審查制度
明確需編制的內容即:基坑支護,降排水;土方開挖;模板工程包括地下室至6層每層的高支模專項方案對各層高支撐體系的支模方案逐一審查,或以最不利的層高為重點,其中大堂部分要有專項的支撐體系的設計;起重設備的安裝專項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工程;設備、腳手架高支模體系的拆除方案;幕墻、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臨時用電施工專項方案;鋼管柱的吊裝;沒有編制方案的施工內容應書面令施工單位編制,若沒有及時編制則應書面令其停止該分項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設單位和安全主管部門,所有通知,指令應留檔備案,所發的指令應采用《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的格式。
6.5 建立安全監理匯報制度
每月底項目監理部必須將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填寫'安全監理報告'書面向安全監督站匯報,送達的報告要有簽收,要在監理日記中記載清楚并附送給建設單位一份。'安全監理報告'中有關現場安全管理架構的組成、現場的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隱患必須如實填寫,同時要求附有當月監理下發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對于出現重大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填寫'安全監理快報'報送安全監督站。當出現安全事故時應于24小時內分別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建設單位、安全監督站匯報。對于安全監督站來工地檢查下發的整改通知、監理部應跟蹤整改落實的情況,并于整改時限期滿時第一時間將整改的實際結果向安監站匯報。
6.6 安全監理資料的歸檔整理制度
項目監理部應按'中山市在建工程監理工作質量檢查表'表五安全監理工作的十項內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理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項目總監每月要檢查資料的完整性及真實性,對于下發的有關安全內容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安監站的整改通知書、安全報告、快報、安全專題會議紀要等文件均應歸檔管理,不得散失。安全管理資料的歸檔應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要求建立。
6.7 不定期巡查制度
總公司將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檢,如發現不按制度要求監理的將按企業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處罰。
第4篇 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
監理工程師重點對以下內容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1、審核檢查基礎工程涉及地上障礙物、地下隱蔽物、相鄰建筑物、場區的排水防洪的保護措施;開挖基坑邊坡、四周的防護措施。
2、審核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執行。
3、審核檢查施工用腳手架、模板工程設計方案(計算書)、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審核檢查高處臨邊作業、懸空作業、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5、審核檢查起重機械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登記備案、檢測、安拆作業,以及安全使用的技術措施。
6、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設計,用電設備的使用及漏電保護系統;
7、督促施工單位對進場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及“三級”安全教育工作;
8、檢查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用具的檢測、正確使用;
9、按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主體和裝飾兩部分實施安全生產措施現場評價,監督施工單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審核檢查對各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等單位和相關人員資質、資格進行審查備案;
11、對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各種方式的巡視檢查,及時制止“三違”現象;
12、對建設工程施工的危險環節和關鍵工序等進行旁站監理;
1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并監督其執行;
14、對施工單位下達監理通知,檢查整改結果,并簽署復查意見;
15、對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工程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
16、將施工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況及時上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7、參加相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落實會議精神,組織召開監理會議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18、對建設項目做出竣工驗收安全生產評估報告
第5篇 安全生產監理崗位制度
1、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和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程和標準,制定本責任制度。
2、公司經理為公司安全監理業務負責人,負責審定公司安全監理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各項目監理部及相關人員貫徹執行,檢查考核落實情況。
3、安全監理部是公司負責安全監理業務的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監理業務的工作制度,檢查、考核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工作。
4、安全監理部負責收集、整理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技術資料,建立技術、信息檔案,組織安全監理人員開展安全監理業務學習。制定安全監管人員培訓計劃,定期安排內部業務學習,安排人員參加建設主管部門舉辦的培訓班。
5、項目監理部是公司負責安全監理業務的執行部門,負責公司的安全監理業務,落實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考核各項目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為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全面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組織安全綜合檢查,對違章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7、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應負責工程項目相關安全監理工作,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制定具有針對性、指導性的安全監理規劃及細則,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執行。
第6篇 安全生產監理審查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制度,強制性條文和上級相關規定。
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進行全面監控,駐地辦在開工前應認真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審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8、檢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進行開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9、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施工工藝,施工技術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10、檢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險物品防治措施,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1、檢查是否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12、審查施工單位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況。
13、審查施工總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置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4、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5、審查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第7篇 安全生產監理的臺帳制度
臺帳資料具有真實記錄和反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情況的作用,在臺帳資料的收集整理過程中,有助于本單位自我發現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進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也是自我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一項有效措施,并為責任追究提供有效憑據。
一、本單位必須建立監理安全臺帳,由安全監理人員負責當年所有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活動、檢查等資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對臺帳資料的記錄做到完整、及時、準確。
三、臺帳資料的整理按《關于安全生產管理臺帳資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處理,做到分類、按序、有目錄、有頁碼,便于查閱。
四、監理辦有業主布置的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的,應使用業主的臺帳,以便業主考評。其臺帳中有與本單位同一類內容的臺帳的,不再重復建立,未涉及到的,則仍需按規定建立。
第8篇 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
1、成立以駐地高級監理工程師為組長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段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理的管理工作,由副駐地高監擔任副組長,安全監理工程師、駐地工程師等擔任組員。
2、駐監辦實行駐地高監負責制,駐地高監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直接領導責任。
3駐監辦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對其監理的項目承擔安全生產監控責任。
4、駐監辦成立以駐地高監為組長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控領導小組,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擔任組員,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對其監理的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的監控。
5、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程序進行控制。
6、駐監辦有關監理人員應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特別是《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相關內容。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監控管理水平,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監控管理制度。
7、各級監理人員安全崗位職責(后附)
第9篇 安全生產監理的教育和培訓制度
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多途徑、多方式對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1、對駐地監理部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
2、擔任駐地、安全工程師的監理人員要經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關的安全資格證書。
3、駐地辦每月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1、本建設工程近期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所要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2、對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產方面的圖展、觀看錄像、知識教育;
(4、國家、上級部門、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規章、制度;
(5、各類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應簽到,教育活動內容要有書面紀要,并存臺帳。
第10篇 監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例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 監理方必須建立五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重點看其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其次看安全技術措施是否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也就是說是否根據裝飾裝修工程具體情況包括了防火、防塵、防雷擊、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對于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存在缺陷、漏項的技術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見。
2.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必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4.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執行法律法規與標準監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11篇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崗位職責:
1. 總監理工程師:
1.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1.2.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和審批項目部安全監理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 日常工作;
1.3. 審查總承包單位及各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1.4.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督促監理人員及時檢查安全隱患; 1.5.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監理機構文件和指令;
1.6. 組織監理人員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1.7. 審定施工單位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部分及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1.8. 主持或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
1.9. 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安全動態月報,并簽署意見。
2.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2.1. 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2. 按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 安全監理工程師:
3.1. 編制本項目安全監理細則;
3.2. 負責本工程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
3.3. 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安全監理工作;
3.4. 參與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方案、申請及隱患整改回執等,并向總監 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3.5. 檢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下發安全事故隱患 整改通知書;
3.6.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安全教育落 實情況,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3.7. 檢查進場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具、施工機械設備、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扣件、 臨時用電物品的質量和運行情況,合格時予以簽認同意使用;
3.8. 每日巡視現場安全現狀,對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時通知施工單位改正;
3.9.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項目安全監理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總 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3.10. 協助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或按總監理工程師要求組織監理人員定期對施工現場 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11. 對現場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進行整改;
3.12. 負責本項目安全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并及時歸檔;
4.各專業監理工程師:
4.1. 負責本專業安全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4.2. 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安全工作;
4.3. 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方案、申請及隱患整改回執等,并向總監理工 程師提出報告;
4.4. 負責本專業安全分項工作的檢查及相關隱蔽驗收;
4.5.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安全監理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 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4.6. 負責本專業安全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
4.7. 檢查進場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具、施工機械設備、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扣件、臨時用電物品的質量和運行情況,合格時予以簽認同意使用;
4.8. 參加監理人員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及時提出有關本專業的安全隱 患;
5. 監理員:
5.1. 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5.2. 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具、施工機械設備、起重機械、 腳手架和扣件、臨時用電物品的質量和運行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5.3. 參加監理人員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及時提出有關本專業的安全隱 患;并做好記錄。平時對現場進行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 理安全員匯報; 5.4. 做好監理日記及有關的監理記錄;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監理
本階段監理工程師的主要任務,就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可能影響到 施工安全的各種因素都考慮到。監督承包人從機械設備、材料管理、人員組織和技術管 理等方面,提出切實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組織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 可預見的和一些不可預見的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1. 對設計文件、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注意設計中采用的新結構、 新材料、新工藝和特種結構設計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 的措施建議;對設計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對防范生產安 全事故提出的指導意見監督施工單位實施。
2. 及時提醒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 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對有深基坑的工程應提供相鄰建筑物、構筑 物和地下工程的真實、準確、完整的有關資料。
3.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審核人是否簽字齊全,施工單位公司技術負責人是否已簽 字;
4. 審查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監督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工長、安全管理人員、特 種作業人員配備齊全持證上崗。安全員是否經過安全資格培訓。(本工程中特種作業人 員指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
5. 檢查安全制度健全情況:如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 審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若沒有,則及時補充;若有,則 審查方案中組織、人員、設備等是否到位,并應有應急救援演練計劃;
7. 雨季等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
8. 審查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要求;
9. 審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專項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監理
1. 經常檢查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人員到位情況及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并留下計錄;
2. 對進場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和電器設備,進行核查,包括:生產(制造)許可 證、產品合格證或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
3. 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等安裝完畢后自檢記錄并辦理驗收。
4. 監理人員加強全方位巡視檢查,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下發監理通知要求施 工單位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 監理人員安全巡視檢查的重點是:腳手架、 “三寶” “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及電梯等起重機械及施工 工具是否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強制性條款的要求;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 電梯井口、孔道口、基坑邊沿以及有害物質存放地等危險部位,是否設置明顯的 符合國家標準的警示標志;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是否實行封閉圍擋,且圍擋設施是否堅固穩定;從事拆除活動的承包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監理
1. 出現輕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單位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現或繼續惡化,并 總結經驗和教訓;
2. 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并與消防、醫療、主管部門等及時 聯系進行處理。
第12篇 監理員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1、監理員是在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負有職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工作中認真執行各項規定和操作程序,對安全生產工作經常檢查。發現違規現象,馬上糾正,問題嚴重時,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按請示意見處理解決,做好記錄。
3、熟悉施工現場環境和工程概況,了解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強制性標準要求,做好本職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內業資料,分類入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