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杜絕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出租汽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車公司經理或負責人按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實施。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對象及范圍應包括:出租汽車等機動車輛及相關裝置;管理制度、管理臺帳、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和消防設施;以及營運證件等。
三、列入安全檢查范圍的項目,有專項維護檢查規定的從其規定;無明確規定的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重點要害部位應制定相應的檢查規范及程序。
四、對檢查出的隱患,檢查人必須下達整改通知書,各項安全檢查及隱患的整改,實行責任人及受檢當事人簽字制度和隱患整改跟蹤排查制度。對自身無能力解決的隱患及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并作好隱患的跟蹤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車駕駛員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后,應主動向公司匯報,公司應收繳被吊銷駕駛員的營運證件并上交管理部門,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駕駛車輛。
六、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均應建立“安全生產基本工作臺帳”。各項安全檢查的基礎資料必須規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對違反本制度及違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2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管理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生產經營單位或業主,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煉鋼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煉鋼廠各生產單位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職能管理科室實施監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本制度所稱“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稱“五到位”是: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到位。
第四條 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安委會按照職責對各生產車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廠屬各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應立即向安委會辦公室或上級管理單位報告(報告形式見附件1)。
安委會辦公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生產車間或其它職能管理科室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單位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 生產車間的職責
第七條 生產車間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組織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組織活動。
第八條 生產車間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同時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建檔、監控等建立臺賬,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 煉鋼廠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 廠安委會、職能管理科室和生產車間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附件2、附件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附件4),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附件5)治理(附件6)。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煉鋼廠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 煉鋼廠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煉鋼廠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 生產車間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廠安全科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車間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車間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廠安委會,煉鋼廠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車間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廠安委會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 生產車間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生產車間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班組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十八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煉鋼廠安全科應當留存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堅持“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原則。 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隱患整改指令單》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廠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建檔。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指導、監督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 職能管理科室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二十二條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定期組織對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生產車間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下達隱患整改指令單(附件7),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廠安委會并對限時整改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制度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二、隱患排查未排查到位的;
三、隱患治理不執行“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的;
四、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第二十五條 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的罰款:
一、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
二、對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包括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等);
三、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治理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各車間可以根據本制度,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4篇 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檢查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在于加強管理,及時整改不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檢礦主要形式有:定期全面檢查、車間班組經常性檢查、專門安全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重點安全檢查。
一、定期組織全面檢查
全面安全檢查應包括:安全生產方針、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業務內容、安全設施、工作環境、防護用品、衛生條件、爆炸等危險品管理、運輸管理、火災預防、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等。對全面檢查的結果必須進行匯總分析,詳細探討所出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檢查都要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并存檔待查。
1、全礦每月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不定期組織選廠性安全檢查,季節性綜合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
2、選廠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不定期組織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和節假日安全檢查。
3、班組每班檢查一次。
4、崗位堅持班前檢查和班中巡查。
二、安全科要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
1、檢查各選廠是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討論、解決本選廠安全生產問題,各選廠領導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是否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逐級檢查生產人員,是否牢固地樹立起安全第一思想,遵章守紀是否成為每位職工的自覺行動。
3、檢查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實。
4、檢查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換崗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招用的民工、臨時工、輪換工的安全教育情況;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復審情況;檢查在崗職工的常規安全教育情況;檢查選廠檢查易燃、易爆 危險場所要害部位危險等級相對較高的設備、設施的防護情況;安礦志是否齊全得當;檢查班組安全建設情況;檢查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5、檢查生產作業現場、環境設備、設施等安全狀況及職工遵章守紀情況。
全礦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二級生產單位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三、選廠班組經常性檢查
選廠、班組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防患于未然。班組每日班前組織本班工人對工作環境的安全情況(浮石處理、頂板、邊幫狀況)、所使用操作的設備、設施、工具的情況和安全裝置選廠圍的安全設施等進行仔細檢查,并作為交接班的內容。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第5篇 危貨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 公司經理全面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專人,不定期深入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對營運車輛進行跟蹤監督檢查,把危險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檢查要有記錄,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三條 公司法人(即車輛經營人)、車輛安檢員、駕駛員、押運員,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全體從業人員一定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四條 責成專人負責公司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保證營運車輛不脫保,不漏保,技術狀況保持完好,從源頭上杜絕帶病車上路。
第五條 充分運用科學管理技術,利用北斗衛星定位應用系統,公司平臺對車輛進行24小時監控。監控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公司平臺監控人員職責,聚精會神,認真負責,及時處理各種違章現象。
第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鼓勵和發動從業人員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6篇 風電場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xxx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x風電場、x局安監〔2008〕461號文件《水電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
九、項目部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計分析報告,統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7篇 燃氣鍋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車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車間負責組織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爐司爐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負責,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均要向上級報告。
3、車間安全員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落實等。
二、事故隱患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本車間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二)、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本部門無能力解決,需要公司出面組織解決的隱患。
三、組織機構
組長:主任、主管 成員:安全員、技術員、班長、司爐工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組、崗位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班組或車間,由車間報公司,并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五、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1、班長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對隱患進行核實確認后,匯報給相關職能部門和整改部門,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車間書面提交安調科和技術科,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班組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檔案建立
車間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及時將隱患匯報給調度和檢修部門,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第8篇 酒店康樂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賓館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在保障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的同時,及時排查和有效控制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避免發生導致人身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賓館的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賓客及全體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北京市星級飯店安全生產規定》的要求,結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組織機構及各自職責
1.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領導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xxx
專職安全生產主管:xxx
成員:由部門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康體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領導工作。監督指導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實工作,定期對康體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情況進行分析,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負責審定對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及所在部門的處理意見。
2.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xxx
專職安全生產主管:xxx
成員:由部門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定期組織相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根據事故隱患排查情況做出結果分析報告,向康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領導機構匯報。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同時做好安全事故隱患產生原因的分析工作,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對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及所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賓館領導機構審定。
二、 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設施設備
(一) 特種設備及電動機械設備安裝場所及設備;
(二) 中心變電室、各分配電室及所有配電箱(柜);
(三) 桑拿中心及歌舞廳;
(四) 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庫房;
(五) 內部建筑裝修、改造施工現場。
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管理要求
為保證上述場所及設施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各有關部門應在場所及設備安全管理方面做好如下工作:
1. 部門管理人員應明確所管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設備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2. 根據設備使用情況,每季度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設備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人力進行檢修,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 組織設備相關人員定期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建檔,運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對所管設備進行危險辨識,負責監督對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定期檢測工作,經檢測確認不合格或已淘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及時更換、更新。
4.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繼續運行。
5.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排除和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故障設備。
6. 每年應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發生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負責人、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保證設備檢修保養工作的有效實施,消除設備潛在的安全事故隱患。
7. 設備維修保養及事故排查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及故障檔案記錄,做到心中有數。進行設備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時,應指定每臺設備的排查責任人,設備隱患排查結束后應將排查結果記錄備案,由設備責任人簽字確認。
8. 定期對設備狀況進行安全檢測,是保證設備安全性能,發現設備安全隱患的有效措施,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嚴格執行《友誼賓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設備安全狀態檢測工作。包括:特種設備年度安全技術檢測;重大設備定期檢測;電氣設備、避雷設備季節性檢測;安全防護設備用前檢測等。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檢測措施和工作程序,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禁止不經安全檢測的設備投入運行。
9. 變配電、水泵、中央空調等大型設備,應根據有關部門和賓館的要求,按規范定期進行安全檢測及不定期抽測,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隱患。因條件限制,暫時無法消除的隱患,必須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及賓館的正常經營工作。
10. 根據季節變化規律,對易發生漏電的設備進行絕緣檢測,保障設備的絕緣等級。對絕緣阻值不達標的設備,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新。
11. 安全防護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地安全檢測,禁止使用達不到安全等級標準的安全防護設備。
12. 設備維修分為應急故障維修和定期檢查維修,目的都是為了消除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保障設備的可靠運行。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建立行之有效的設備維修管理制度,并予以監督落實。
13. 當設備發生故障或在排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或隱患產生原因,并針對故障或隱患原因實施有效地檢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故障或隱患維修現場。
四、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分析和處理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全面的分析,屬于自然因素引發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應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明確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總結吸取經驗教訓,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及事故預防措施。
依據《北京xx賓館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有關條款,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機構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由賓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領導機構審定對責任人及所在部門的處理決定。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及時發現并消除企業內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007年第16號令)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安全生產檢查:是指上級機關或者生產單位對安全狀況進行實地查看、檢測、分析、評估等活動。其目的是為了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揭露和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從業人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避免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損失和財產損失,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4、職責
安全員(兼職):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存在的隱患進行登記,發現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負責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維修組:負責對設備維護保養、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檢查。
生產部:負責對作業過程的人員的作業行為的安全檢查。
財務部: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的投入。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類型
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職業病預防的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有關事故案例;企業的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根據本企業的規模和實際情況,將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巡查檢查、月度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質監局等上級部門的安全大檢查等五類。
安全檢查表一般包括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結果及整改期限等內容。
5.1.1日常安全生產巡查檢查每天一次,主要包括:班組長及工作崗位員工每日負責班前、班中檢查、完工檢查,對消防設施的每日巡查等內容。
安全員(兼職)對公司的作業現場、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安全巡查,采用檢查表的形式,主要對重點設施、部門進行巡查,使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表。
班組長及工作崗位采用常規檢查的方法對當班操作人員對崗位作業環境、工作環境狀況、設備設施狀況(設備是否帶病運轉、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是否齊全有效、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從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況(安全帽、防塵口罩和面罩、防噪聲耳塞和耳罩等)進行檢查,以上情況可以在設備點檢表、交接班記錄上予以體現。
日常檢查將檢查結果應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上,如發現問題當場及時處理,如暫時不能處理應采用適當的監護、防護和應對措施后,方可確認當班當日安全狀況,并把該情況及時上報分管安全經理直至總經理,由安全員(兼職)組織責任部門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
5.1.2月度定期綜合檢查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包括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采用安全檢查表法檢查。
企業組織的月度安全綜合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落實與更新,檢查設備設施、安全警示標志、電氣安全、作業環境、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等方面。
安全檢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實情況;
(二)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態,危險源控制狀態,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作業場所達到職業病防治要求情況;
(四)從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了解作業場所、工作崗位危險因素情況,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人員佩帶和使用情況;
(六)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情況,以及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發現和制止情況;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情況;
(八)其他應當檢查的安全生產事項。
5.1.3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專項安全生產檢查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電氣、專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消防等的安全檢查,每半年檢查一次,參加的人員包括安全員(兼職)、設備管理、職能部門安全員(兼職)等。采用安全檢查表形式。
5.1.4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進行季節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火和防解凍跑漏為重點;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防汛、防火為重點;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風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凍防凝、防滑、防火為重點。
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是針對節假日前存在常加班加點突擊生產、趕進度,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節假日前后出現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況,容易發生事故,因而進行針對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和節假日后復工的相關生產系統安全檢查。參加的人員有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
5.1.4迎接安監局、公安消防支隊等上級機關的安全大檢查
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記錄,留存檢查記錄信息以便落實整改。
5.2安全生產檢查結果處理和安全隱患治理
5.2.1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一般安全隱患能夠現場糾正或整改的現場整改完畢記錄在案即可,不能現場整改的一般隱患,檢查人員填寫一般隱患整改通知單,交至部門安全員(兼職)處,由部門安全員(兼職)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法及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組織有關責任人實施,每月上報給安全員(兼職)匯總。
5.2.2部門安全員(兼職)應對一般隱患的整改措施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和評價,直至安全隱患確定消除。
5.2.3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按照安全隱患的治理要求進行管理。
5.2.4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5.3重大安全隱患管理
5.3.1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按規定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5.3.2針對重大隱患成立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管理小組,對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安監局備案;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5.3.3重大隱患的整改
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結束后,應當將治理效果評估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4安全生產隱患預警系統
安全員(兼職)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安全員(兼職)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預警指數可以是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火災隱患、員工違章次數等,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安全預警系統,發現預警指數出現異常時認真分析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企業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編號:aqjl-08-01
6.2安全生產日常檢查表 編號:aqjl-08-02
6.3月度安全生產綜合檢查 編號:aqjl-08-03
6.4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編號:aqjl-08-04
6.5季節性檢查記錄 編號:aqjl-08-05
6.6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記錄 編號:aqjl-08-06
6.7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編號:aqjl-08-07
6.8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統計表 編號:aqjl-08-08
6.9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編號:aqjl-08-09
6.10安全預警指數系統統計表 無編號
7、附記
無
第10篇 風電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風電場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風電場、*局安監〔2008〕461號文件《水電*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
九、項目部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計分析報告,統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11篇 紡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和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及公司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委會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拉網式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排查分四個專業組分別排查。一是電氣組;二是設備組;三是消防組;四是現場組;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安全辦負責下達“公司安委會安全隱患整改指令書”,各單位在接到整改指令后必須按規定時間整改合格,公司安全辦負責復查,對不能按時整改的單位予以安全生產管理分月度考核和經濟處罰,由企管辦考核兌現。
二、公司安全辦職能人員堅持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規定每天對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對查出的一般性隱患,責承其單位立即整改;對一般性隱患要限期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要在公司統一安排下,按照整改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去認真整改,排除隱患直至治理整改合格達標。
三、按照“兩個體系”的條款的規定,公司級隱患排查每季度一次;分廠、車間級隱患排查每月一次;班組級隱患排查每周一次;月底各單位匯總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安全辦備案。
四、公司安全辦要對月度安全隱患大排查的整改治理復查情況建立登記臺賬,使安全隱患的治理達標合格,不發生重復性隱患的出現.
五、各車間分廠和班組對隱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四個表格去認真排查整改復查驗收,在規定時限內合格達標,形成閉環式排查治理整改。
六、關于隱患排查交叉問題的規定;
1、 保衛隊代表公司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公司級排查和管控.并將通知單[e表] 下發到被查出的責任單位.
2、特種設備有設備部負責排查, 對查出的隱患以通知單[e表] 形式下發到責任部門.
3、 車間班組級對特種設備所排查的隱患以[e表] 形式發到設備部.
4、 車間班組級針對電氣所排查出的隱患以[e表] 形式發到設備電氣.
七、各單位在日常生產和工作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勤巡回、勤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認真的徹底整改治理,不留后患,以切實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財產安全!使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長效的、閉環式的管理。
八、職業危害的隱患排查治理整改的頻次和管控層級規定如下:“低風險”和“一般風險”為班組級管控,每周排查一次;“較大風險”為車間級管控,每月排查一次。
第12篇 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 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組織機構及職責
1.1集團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
集團公司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其組織、實施及整改等要求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各單位應積極配合并落實有關要求。
1.2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
1.2.1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為每季度一次。
1.2.2公司成立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會主席、團委書記組成,聯絡員由安質部部長擔任。領導小組對大檢查的策劃、實施、總結分析、整改進行全過程控制。
1.2.3根據在建工程分布情況組成若干檢查組,組長由大檢查領導小組成員擔任,組員由安質部、工程部、設物部、公安分處和黨、工、團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各組由安質部派聯絡員一人。
1.2.4安質部擬制大檢查計劃,提出擬檢查工程項目、分組人員安排、檢查方法和檢查重點的建議,報主管領導批準。大檢查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三個月中旬。為了及時有效地溝通情況并督促整改,指揮部/經理部應派員參加并配合公司檢查組開展工作。
1.2.5公司未安排檢查的工點,由工程公司負責在同一時間組織檢查,項目經理負責在季度末前10天將自檢評價及問題整改情況書面(或電傳)報公司安質部。
1.3指揮部安全質量大檢查
指揮部/經理部對所轄工程項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
1.4 工程公司/項目安全質量檢查
工程公司/建設項目對所施工工程項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質量檢查,可每半月或每旬一次。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
2. 安全質量檢查程序
2.1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程序
2.1.1受檢單位第一管理者作本季度安全質量工作匯報,內容:工程概況;本季度施工情況(及剩余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質量工作重點及采取的技術或管理措施;措施實施情況;下季度安全質量工作計劃。
2.1.2受檢單位作自檢工作匯報,包括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2.1.3檢查組向受檢單位說明檢查的目的、重點和具體的方針、步驟、內容等。
2.1.4檢查組到施工現場檢查,查閱相關資料。
2.1.5檢查組召開內部會議,匯總檢查情況,并填寫“安全檢查評分表”、“質量檢查評分表”。
2.1.5檢查組通報安全質量檢查結果,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受檢單位第一管理者進行確認并作出整改承諾。
2.1.6檢查組和受檢單位座談,共同探討如何作好安全質量工作。
2.1.7對檢查組提出的問題,受檢單位在要求期限整改完成后,將整改報告報送安質部。
2.1.8對問題的整改效果在下次安全質量大檢查時進行驗證。
2.1.9在季度大檢查中由屬集團公司檢查或單位自檢的,由項目經理負責在季度末前10天將檢查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報至安質部。
2.2指揮部安全質量大檢查程序
參照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程序執行,結合實際情況可適當簡化。
2.3工程公司/建設項目安全質量檢查程序
可參照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程序執行,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可適當簡化,完成檢查、評分、整改程序即可。
3. 檢查內容和方法
安全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方法見《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安全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4. 檢查評分標準
為了對各單位進行量化考核,安全質量檢查實行評分制度,檢查組把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后,對照“安全檢查評分表”、“質量檢查評分表”的相應欄目進行扣分,得出評分結果。
5. 檢查總結
5.1公司安全質量大檢查總結
5.1.1各檢查組匯報
各檢查組完成所安排的檢查任務后,對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
(1)、在安全質量檢查中發現的成績、優點或好的管理方法。
(2)、在對各工點安全質量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和打分情況,存在的問題盡量量化。
(3)、各工點對安質委會議決議、以前安全質量大檢查提出問題的落實和整改情況,要形成結論性結果。
5.1.2匯總分析
由公司安質部會同各檢查組對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向各單位通報大檢查情況,并上報公司安質委。
5.2 指揮部安全質量大檢查總結
指揮部/經理部根據大檢查情況,結合所轄工程項目日常施工情況,對所轄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動態、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總結,以明確下步安全質量管理重點。
5.3 工程公司/建設項目安全質量檢查總結
工程公司/建設項目根據檢查情況,結合施工工程項目日常施工情況,對施工管理中的安全質量動態、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總結,以發現上個階段安全質量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環節,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同時對下步安全質量工作重點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