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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教育培訓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07 10:00:36 查看人數:79

      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教育培訓制度

      第1篇 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環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識、環境意識兩個方面的教育、各單位對新進場職工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教育考試合格方準許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者必須補讀、補考;

      2、安全環境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特別是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和新崗位和安全環境教育,未經過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3、項目工地在施工期間要堅持以黑板報、墻報的形式加強宣傳力度,或者組織職工觀看安全環境為內容的錄象片,使宣傳教育工作講究實效;

      4、入場教育,由項目負責對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員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環境教育,對項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工地危險區域及事故隱患,有毒有害作業的防治情況及安全環境規定,對工地的生產工藝過程,曾發生過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進行教育;

      5、崗位教育,主要由班組進行,對作業中的注意事項、存在的危害、設計到應急預安,事故處理程序進行教育,以實習為主;

      6、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的技術設備、制造新的產品或調換工人工作崗位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環境教育。

      安全環境教育內容

      1、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環境法律、法規、規范標準;

      2、總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規定;

      3、本崗位的職責及工作方法、業務技能。

      對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

      1、對于電器、器重、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中小型機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業等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對特殊作業人員主要是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特殊訓練,經地方勞動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2篇 混凝土攪拌站環境保護生產制度

      為了加強本站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產,結合本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站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設立環境保護小組,負責組織、落實、監督本站的環境保護工作。

      2、生產現場每天安排專人灑水降塵,防止塵土飛揚,污染大氣。

      3、站內垃圾采用容器盛裝,清理前應灑水降塵,禁止在生產區亂拋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運輸時要防止遺灑、飛揚,卸運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少揚塵。

      5、定期組織檢查,對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已整改。

      6、經常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保護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3篇 職業健康及環境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管理目標,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總公司、集團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規定,結合單位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單位實行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堅持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各自認真履行職責,有效地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生產過程中環境及職業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條 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負責人(含個別項目臨時指定負責人)是本部門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四條 單位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上對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負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五條 單位全體員工除應履行本規定所列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外,還應遵守國家、總公司,集團公司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

      第六條 本責任制由單位安全生產經理部監督執行。

      第二章 組織網絡

      第七條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明確專(兼)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員。

      第八條 層層把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控制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和獎懲辦法,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第三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九條 項目經理職責

      1. 項目經理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產經營日程。

      3.正確處理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與生產經營的關系。

      4.制訂并批準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管理的重大決定及獎懲辦法等。

      5.保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投入和有效實施。

      第十條 生產經理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開展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單位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分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3.定期組織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會議,聽取各部門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監督員的工作匯報,并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其處于受控狀態。

      4.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競賽活動。

      5.負責對職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教育,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工作。

      6.完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獎懲辦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檔案。

      7.主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 技術負責人職責

      1.協助主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的生產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組織技術人員完善改進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組織設計和相關措施。

      3.督促檢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項目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企業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會議記錄,做好宣傳及報道工作。

      2.搞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組織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4.積極開展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及時安排做好總結記錄。

      第十三條 各部門安全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2.傳達國家和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法規、指示和文件。

      3.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

      4.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針對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制訂的各種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5.接受上級及相關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生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分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項目領導負責,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阻止違反安全規定行為發生。

      2.負責對各種設備的環境因素,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記錄和控制。

      3.積極參與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措施的制定,對項目部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分類總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對新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和安全技術培訓。并協助辦公室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及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有關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檢查工作。

      6.協助領導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大檢查,監督,檢查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檢查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上報領導,發現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報告領導處理。

      7.按照單位的會議精神,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及個人整改。

      第十五條 職工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

      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使用,愛護公物。

      3.經常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盡量在第一時盡最大可能控制事態的嚴重化,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責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后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的要求,實施源頭控制,避免新投資項目形成新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改造、運用和調試項目。

      第三條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消防法》

      第四條定義

      三同時: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條職責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時”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三同時”工作的綜合組織和協調。參與投資項目“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依照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職業健康衛生、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三同時”手續;建立和保存“三同時”項目檔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衛處負責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投資項目消防安全“三同時”手續;負責組織消防安全“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并完備檔案技術資料。

      三、規劃發展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立項,負責投資項目“三同時”的申報,并向設計單位提供與“三同時”相關的方案、技術資料和數據。對工藝調整、設備定型、材料更換等技術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提出治理技術措施方案,列入項目整體實施計劃。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四、財務部門應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資金投入;對未進行“三同時”的投資項目不予立項、審核和結算付款;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五、設計單位根據項目主體設計方案和“三同時”評估意見,提出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設計方案。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六、施工單位應按照投資項目“三同時”設計方案,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申請驗收;確保“三同時”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參與“三同時”項目評估、審核和驗收,并根據驗收結論組織改進,達到設計標準。

      第六條 管理內容

      一、項目的申報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投資項目正式批準后,規劃發展部必須向制造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見附表一)

      (二)財務管理部在投資項目總額中,必須包含項目的“三同時”治理投資費用,若該項目無“三同時”投資必要的,必須在《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申報執行“三同時”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環境污染產生和排放的項目,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項目,必須辦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3、對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資項目必須辦理職業衛生“三同時”;

      4、特種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二、項目“三同時”方案評估、評價

      (一)制造管理部根據項目申報資料組織對該投資項目進行“三同時”評估和評價,可采用下列方式:

      1、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進行內部評估、評價;

      2、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二)組織評估、評價的單位應根據評估、評價結果,提出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三同時”的設計依據。

      三、項目“三同時”的設計

      (一)項目設計單位根據“三同時”可行性研究報告,將“三同時”設施納入主體項目設計方案;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的,可委托設計。

      (二)報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的“三同時”項目,其主體工程設計方案中必須設立“三同時”專篇文本資料。

      (三)設計工作結束后,設計單位將初設方案按審批流程和權限報批后,轉入施工程序。

      四、項目“三同時”的施工

      (一)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二)規劃發展部對“三同時”設施的施工過程進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對“三同時”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索取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

      五、項目“三同時”的驗收、運行

      (一)規劃發展部在投資項目完工后,主體工程驗收的同時,驗收“三同時”設施。并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見附表二)報制造管理部。

      (二)凡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視該項目未完工,財務管理部不予結算付款。

      (三)規劃發展部對驗收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制造管理部。

      (四)規劃發展部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五)申報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三同時”項目驗收,由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六、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

      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

      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塵、毒、害治理設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間的布局設計

      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

      通風、降噪、保暖設施

      物流安全設計

      消防安全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設計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

      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

      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

      電氣防爆設計

      環境保護類

      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

      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

      其他類

      防雷系統設施

      電氣安全設計

      防洪排水功能設施

      地質災害預防設計(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條 報告和記錄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

      《安全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八條 附則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企業生產環境保護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公司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 范圍

      2.1 ?本辦法規定了環境保護管理職能分工、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2 ?本辦法適用于????? (以下簡稱公司)。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015-1-1施行)

      3.2 《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 ?????????????????(2004-9-24施行)

      4. 總則

      4.1? 環境保護工作必須貫徹“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子孫”的精神。

      4.2? 搞好環境保護,要堅持“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解決在經濟建設的過程中,使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做到“經濟利益、社會效益,環境保護”三統一。

      4.3? 全公司職工都有責任搞好環境保護工作,必須遵守本制度,對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檢舉和揭發。各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4.4? 公司在生產發展中堅持貫徹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保護資源與控制損害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4.5 ?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進步治理生產廢水、以及生產廢水閉路循環、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污染、發展潔凈生產。

      4.6? 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享有在清潔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權力,也有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的義務。

      5. 基本原則

      5.1 ?公司環保工作由副總經理主管,搞好公司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總經理負責。

      5.2?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5.3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公司生產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5.4?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公司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5.5?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件的正常儲備量。

      5.6? 在下達公司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5.7?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6. 環境保護機構與管理職責

      6.1 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是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工作,安全環保科負責日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

      6.2 安全環保科(設在“總經辦”)。

      6.2.1 ?總經辦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環境保護的管理與考核。

      6.2.2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6.2.3 ?負責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的管理標準、制度、工作計劃,將指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對各部門貫徹執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情況進行監察。

      6.2.4 ?負責對公司環措項目的專業審查及年度計劃的提出,參與投資項目環保方面可行性論證;組織環措的功能性驗收。

      6.2.5 ?負責組織新建、擴建、改建項目以及其它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環保預評價及環保“三同時”驗收。

      6.2.6 ?對環保設施運行和完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2.7 ?負責環保統計與分析,辦理上報審批手續。

      6.2.8 ?負責對各部門兼職環保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6.2.9 ?負責全公司排污監察及非正常排污情況進行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繳納排污費的管理工作。協助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和事故分析。

      6.2.10 ?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廣大員工的環境意識和知識水平。

      6.3 ?總經辦

      6.3.1 ?負責環措項目工程量的核定和治理費用的預、決算審核。

      6.3.2 ?負責環措項目年度計劃的施工管理。

      6.3.3 ?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中環保工程項目、環措項目的竣工驗收。

      6.3.4 ?負責建設項目中環保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做到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竣工、試運行。

      6.3.5 ?負責管好用好各種環保設施,對各種環保設施的維護、檢修和設備泄漏、運行等情況進行監察。

      6.3.6? 配合安全環保科對非正常排污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6.3.7 ?負責建設項目中環保工程項目、環措項目年度計劃的立項管理。

      6.3.8 ?對總公司投資建設的項目中與主體工程配套的環保工程、污染治理、整治和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投資安排情況進行監察。

      6.3.9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建設項目中環保工程項目、環措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工藝技術可行性方面的審核。

      6.4 安全環保管理員的職責

      6.4.1? 掌握公司環境狀況,及時掌握和了解新的污染源,提出治理污染的措施,制定公司的治理計劃。

      6.4.2? 督促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工作,監督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6.4.3? 配合部門解決污染問題的糾紛。

      6.5? 人力資源科配合安全環保科做好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6.6? 財務科負責籌集、安排公司投資的環措項目資金。

      6.7? 各部門主要職責

      6.7.1 ?宣傳和貫徹執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標準及工作計劃。

      6.7.2 ?負責對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對本部門各類環保設施的運行記錄、維護與保養和設備泄漏以及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察。做好重點環保設施及重點污染隱患部位(點)的檢查及排污隱患源(點)排查分析工作,發現問題,研究防范與整改措施,并認真作好監察記錄。

      6.7.3 ?收集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科反饋信息。

      7. 管理內容與要求

      7.1 ?環保目標管理

      公司推行環境保護目標管理。各部門在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經營任務的同時,必須完成公司下達的環保年度考核指標計劃。具體指標按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管理計劃》執行。

      7.2? 基礎管理

      7.2.1 ?公司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的環保管理機構,具體事務由安全環保科(設在總經辦)執行,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確保環保制度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并在公司、各部門配備專(兼)職環保管理員。

      7.2.2 ?安全環保科應確保環保管理檔案、臺帳的健全和完整,各種環保報表數據要準確。當月數據在次月15日前完成臺帳登記;環保月報表應按時向相關部門報送。

      7.3 ?現場管理

      7.3.1 ?各類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備管理。運行制度、操作規程必須完善、齊全;設備維護、檢修要納入生產設備檢修計劃統一安排;各種備品、備件要滿足檢修需要,環保設備發生事故要及時組織搶修。

      7.3.2 ?各類環保設施設備完好,系統運行正常,周圍環境整潔,設備見本色。

      7.3.2.1 ?布袋除塵器必須布袋齊全、完好,無破損積灰等現象;反吹式除塵器必須反吹風量足;各除塵點罩口抽風效果好,無漏風、漏氣和冒灰現象,除塵效果好,無超標外排現象。

      7.3.2.2 ?廢水處理設施運行穩定,操作運行管理符合規程要求,池內無明顯雜物,污染物處理效果達到正常要求,外排水質正常不超標。

      7.3.2.3? 對機油、潤滑油和柴油、汽油等油類物質必須嚴格管理,對設備的動、靜密封點必須加強查漏、治漏工作,防止各種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禁止將油庫、泵房的含油廢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各種生產性廢油必須集中回收和處理,盛裝生產用油或廢油的油桶必須擺放在遠離外排水溝的地方,并有防泄漏措施。在裝卸油類物資過程中若造成了滴、漏問題,必須立即進行清理,禁止用水沖洗油桶和油庫地面。

      7.3.4? 嚴格生產現場的5s管理,嚴格控制水沖地坪和壓縮空氣吹掃帶來的廢水和粉塵污染。

      7.3.5 ?未經公司安全環保科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以節能為由擅自停運環保設施。

      7.3.6 ?公司安全環保科對查出的各種環境污染隱患,在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后,相關部門必須認真進行整改,并保證按期完成隱患整改任務,達到整改要求。

      7.4? 污染物管理

      7.4.1 ?各部門必須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處理效果,確保在正常生產時達標排放。凡因主體設備檢修需要臨時排污的,必須按規定提前三天申報,并經公司和環保部門同意后方可按規定要求排放,同時采取措施,縮短排放時間,盡力減少超標排污量。因突發性故障,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物超標外排時,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環保事故應急預案》。

      7.4.2 ?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嚴格控制國家限制排放的一類污染物質的排放。杜絕污染物質處理不當、操作控制不嚴和操作者失職造成的超標排放。

      7.4.3? 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其它原因,造成重大環保設施停運,必須及時向總經辦報告。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出現嚴重超標排放。

      7.4.4 ?環保設施報廢或拆除,必須征得總經辦的同意,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禁止擅自停運或拆除環保設施。

      7.5.5 ?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含粉塵)、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污染源,應采取措施予以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具體按公司《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噪聲管理辦法》執行。

      7.6 ?環境監測管理

      7.6.1 ?公司在生產車間主要煙氣管線上應安裝環保在線監測系統;

      7.6.2? 總經辦對環保在線監測系統實施維護和管理,監測所得的數據要及時上報公司和相關部門;

      7.6.3? 各部門一定要積極配合環保行政部門的臨時監測,為其提供一切盡可能的方便。

      7.6.4 ??對監測發現的不良環境危害因素,安全環保科應組織各有關部門予以消除。

      7.6.5? 各單位對檢測部門的工作積極配合,大力支持,不得弄虛作假和刁難。

      7.7. ?防治污染的管理規定

      7.7.1? 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有害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粉塵等污染源皆屬管理范圍。

      7.7.2? 認真貫徹“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各生產單位每年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防治工作,每年十一月份前安全環保科上報下一年的污染防治計劃的實施措施。

      7.7.3? 預防污染源的產生和積極治理污染源,要從加強管理、改革工藝、綜合利用入手,嚴格控制生產中的污染排放。

      7.7.4? 對塵、毒危害以煤塵、苯、一氧化碳為主,對這些工作崗位各單位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或采用無害、少害的工藝,減少對職工的身體危害。

      7.7.5? 對皮帶的轉折點污染要逐步整改計劃,采用密封作業、加強管理減少落差揚塵,改善職工的勞動環境。

      7.7.6? 對各種油料要加強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對環境的污染。

      7.7.7? 新建或原有的鍋爐要有消煙除塵裝置,運行要經過上級環保部門的認可,并辦理環保合格證。

      7.7.8?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環保設備。

      7.7.9? 凡從事粉塵、有毒的工作的職工要正確穿戴防護用品。

      7.7.10? 對噪聲嚴重超標的有關設備要安裝消音器或采用人和設備的隔離措施。

      7.7.11? 公司的廢渣按規定的地方處理或堆放,對于基建工程需要大量排渣時,應按指定地點傾倒。

      7.7.12? 切實加強清凈廢水、地表雨水的管理:

      7.7.12.1? 任何單位排放地表雨水、清凈廢水必須預先向公司環保部門匯報,合格后方可進行排放。

      7.7.12.2? 任何單位排放的地表雨水,清凈廢水、生活污水必須符合地面水ⅲ類水質標準。

      7.7.12.3? 排放的地表雨水、清凈下水、生活污水的單位必須承擔因其行為而發生的環境危害事件的責任。

      7.7.13? 加強對物料、半成品、成品貯罐、堆放場的巡檢,對于腐蝕性較強的貯罐,應定時進行測厚,防止泄露、發生重大污染事故。

      7.7.14? 各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環境保護規定,按申報、審批程序進行,超過國家排放標準的應主動上繳排污費。

      7.7.15? 加強對工業廢渣的管理,嚴格執行《工業“廢渣”管理條例》。

      7.8? 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7.8.1? 建設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或項目建議書)階段,必須由負責該階段工作的部門牽頭提出《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表》,報公司總經辦審定,呈報總經理審批,并報環保局審批,同時按要求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批手續。

      7.8.2 ?凡是有污染物產生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公司應要求設計單位必須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設計及初步設計中,設置“環境保護”專篇(章),列出污染治理的具體措施、環保設備選型、環保投資、環保設施功能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內容,并由總經辦審定。

      7.8.3? 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總經辦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施工單位要確保建設項目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設施同時施工、同時竣工、同時交工。對設計規定的環保設施,不得擅自削減。

      7.8.4 ?建設項目建成后,試生產期間環保設施沒有達到功能性要求,總經辦必須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完善,確保環保設施正常投入使用,并滿足竣工驗收條件要求。

      7.8.5 ?總經辦在安排設備大、中修和維檢項目時,必須同步安排對環保設施的檢修、更新和完善。具體按公司《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7.8.6 ?安全環保科必須經常性對環境危害因素進行識別,通過環境危害因素評價,確定重大環境危害因素,并進行治理。具體按公司《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序》及《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7.8.7 ?對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部門,需要對污染源進行治理時,按公司《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7.8.8? 凡因生產規模,主要產品方案、工藝技術等有重大改變,需修改環境影響報告時,必須報原審批機關同意。

      7.8.9? 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周圍環境。防止對廠容和綠化造成破壞,竣工后因適當休整在建設過程中收到破壞的環境。在施工中應防止和減輕粉塵、噪音、震動等對公司和周邊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7.8.10? 公司內大修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驗收中,也要遵守“三同時”的原則。

      7.8.11? 公司其它外協單位在公司內建設項目也要按上述規定,納入統一管理。

      7.9? 防治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7.9.1? 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部門,在可能或者已經發生污染事故或其它突發性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控制污染蔓延,減輕、消除事故影響。在重大事故或者突發性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應向公司安全環保辦報告,并接受調查、處理。

      7.9.2? 各車間負責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7.9.3? 產生固體廢物的部門,應當選擇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和設施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和其它防止污染的措施。對固體廢物不得隨意異置、堆放、傾倒。

      7.9.4? 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類、堿液、劇毒液的廢水,嚴格限制向水體排放、傾倒污染物,防止水體污染。

      7.9.5?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7.9.6? 設計、制造、購銷、安裝、使用鍋爐設備,必須執行國家或省有關鍋爐設備環境保護的規定。

      7.9.7? 金屬冶煉、一噸以上鍋爐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氣體的,必須配備脫硫設施或采取其它脫硫措施。運輸、貯存能夠散發有害有毒氣體或者粉塵的物質,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氣和環境。

      7.9.8? 嚴格控制噪聲,防治噪聲的污染,公司內各種噪聲大、震動大的機械設備、機動車輛,應當設消聲、防震設施。

      7.10? 環保設施管理規定

      7.10.1? 環保設備是生產設備的組成之一。凡有環保設備的車間應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7.10.2? 維修車間對環保設備應建立健全正常的維修、檢查和考核制度,計量部門應定期對環保計量設備進行檢修。

      7.10.3? 各部門對本部門配備的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設備同時運行、維修、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原始紀錄的建卡立擋。

      7.10.4? 任何部門不得任意停用損壞和拆遷環保設施。凡停止運行必須事先征得安全環保科的同意。環保設備本身問題或事故停車,應及時報告總經辦,并采取應急措施,抓緊及早修復。

      7.11? 污染事故管理

      7.11.1? 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職守,造成污染,危害人民健康,致人傷殘、死亡或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均成為污染事故。

      7.11.2? 環境污染事故的申報

      7.11.2.1? 可能或已經發生污染事故的單位應緊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或擴大,及時向總經辦報告。

      7.11.2.2? 公司職工和社會公民有義務在發現輸水、排水管道發生破裂時,立即向總經辦或其它生產部門報告。

      7.11.2.3?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原因,大小以及采取和將要采取的消除和減小環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

      7.11.2.4? 對于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公司環保管理部門在請示主管領導后,及時向市環保部門匯報。

      7.11.2.5? 對于一時難以確定環境污染事故性質的事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暫緩報告,待查清基本情況后,屬于重大污染事故應立即上報。

      7.11.2.6? 安全環保科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并填寫污染事故登記卡。

      7.11.2.7? 發生污染的責任部門應積極配合總經辦進行調查分析和技術鑒定,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經安全環保科審核后,向上級環保部門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并進行妥善處理。

      7.11.3? 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理

      7.11.3.1? 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單位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和個人賠償損失。對于公司范圍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一律通過當地政府、市環保部門、行政裁決的途徑進行處理。

      7.11.3.2? 公司環保管理部門在接到群眾舉報或污染事故單位的匯報后,立即向市環保部門匯報,進行現場初步調查和取證。

      7.11.3.3? 環境污染發生單位應主動申請國家法定監測單位為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監測數據,以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和名譽利益。

      7.11.3.4? 環境污染事故危害基本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由市環保部門牽頭進行協調或行政裁決,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的賠償金額。

      7.11.3.5? 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或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單位,如對市環保部門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十五日內向市環保部門申請復議,或向法院起訴。

      7.11.3.6? 環境污染事故的處罰按公司《事故處理及考核細則》處理。

      8. 獎勵與懲罰

      8.1? 全年未發生,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具有參加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比的資格。

      8.2? 因管理不善,發生了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參加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比資格。并在經濟責任制中予以考核。

      8.3? 發生了重大、特大環境污染,并且是屬于責任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外,并視情節輕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4? 環境污染事故根據程度分為:

      8.4.1?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8.4.2? 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8.4.2.1? 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

      8.4.2.2? 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8.4.2.3? 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8.4.3?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8.4.3.1? 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

      8.4.3.2? 多人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8.4.3.3? 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影響;

      8.4.3.4? 對環境造成大的危害:

      8.5? 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8.5.1? 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8.5.2? 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8.5.3? 人員中毒死亡;

      8.5.4? 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8.5.5? 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后果。

      8.6? 凡在環保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依據貢獻程度,給予50~1000元的獎勵:

      8.6.1? 積極治理“三廢”綜合利用資源作出突出成績者;

      8.6.2 ?在避免重大污染事故中有突出貢獻者。

      8.6.3? 能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在治理污染源和減少濃度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貢獻較大者。

      8.6.4? 積極植樹、在綠化、凈化、美化環境中有顯著成績者。

      8.6.5? 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8.6.6? 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8.7? 凡在環保工作中發生事故或違反本辦法的部門和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依據其所造成后果程度,給予50~2000元的處罰:

      8.7.1 ?故意推諉、刁難環保管理人員執行任務的;

      8.7.2 ?對于設置監測點、取樣設施任意移動及損壞的;

      8.7.3? 不認真執行“三同時”原則及購買不合格環保規定的技術、設備者;

      8.7.4 ?發生環保事故的;

      8.7.5 ?違反公司環保規章制度未造成事故的;

      8.7.6? 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8.7.7? 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8.7.8? 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8.7.9? 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處的;

      8.7.10? 環保工作開展不利,造成周圍居民上訪的;

      8.7.11? 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脫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8.7.12? 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著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8.7.13? 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8.8?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9. 附件:

      1、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制度

      2、環境保護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3、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制度

      4、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5、“三廢”管理制度

      6、“三廢”處理方案

      7、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9.1? 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制度

      9.1.1?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管理,鞏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9.1.2? 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部門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9.1.2.1? 經設施處理后的水質,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方可排放或循環使用。

      9.1.2.2? 設施必須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做好設施運行記錄、監測結果記錄。

      9.1.2.3? 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公司安全環保辦審查和批準:

      (1)需暫停運轉的;

      (2)需拆除或閑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9.1.2.4? 污水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廢水排放,并報總經辦。

      9.1.2.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進行批評,并寫出書面檢查:

      (1)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3)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處的;

      (4)拒報或謊報污水處理設施情況的。

      9.1.2.6? 公司內不許亂設排污口。

      9.2? 環境保護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9.2.1?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開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

      9.2.2? 堅持實事求是,上報的統計數據要做到真實可靠。

      9.2.3? 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環境保護的統計資料,正確反映本單位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

      9.2.4? 及時、準確地將環保情況提供給公司領導,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9.2.5 按時完成上級環保部門及公司安排的環保統計工作;每年對公司“三廢”排放量進行一次考核。

      9.2.6? 負責環保原始記錄管理,并積累、整理本專業統計數據資料,做好歸檔工作。

      9.2.7? 以上6條由安全環保科負責考核。

      9.3? 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制度

      9.3.1? 為加強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充分發揮環保檔案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環境保護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9.3.2? 環保檔案主要指公司在環境管理監測、科研、宣傳、教育等環境保護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9.3.3? 環保檔案工作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將其納入本單位的環保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中。

      9.3.4 為保證環保檔案完整、準確、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進技術,逐步實現環保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9.3.5? 檔案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執行檔案管理制度,鉆研業務,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確保環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9.3.6? 借用環保檔案者應負安全和保密責任,不得擅自轉借,不得折疊、剪貼、抽取和拆散檔案,嚴禁在環保檔案上勾畫、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9.3.7? 歸檔的環境保護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跡工整、圖像清晰、簽字手續完備。

      9.3.8? 科研課題、環保工程和其它任務等,承辦單位應將所形成的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歸檔。

      9.3.9? 環保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長期和短期的環保檔案歸安全環保辦管理,永久性的歸公司檔案室保管,安全環保辦保存永久檔案的復印件。

      9.3.10?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科負責執行,由公司安委員會負責考核。

      9.4? 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9.4.1? 為強化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9.4.2? 本制度所稱環保設施是指礦熱爐除塵設施、具有環保節能功能的工業窯爐、生產工藝粉塵處理設施、防止向大氣中排放污染物設施。

      9.4.3? 凡使用環保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

      9.4.3.1? 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

      9.4.3.2? 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杜絕“帶病”運行,確保設備完好;

      9.4.3.3? 加強管理,調整好配風系統,防止滴、漏,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9.4.3.4? 除塵設施運行效果實行年檢測試,要認真做好測試前的準備工作。

      9.4.3.5? 環保設施因發生故障不能運行的,要向公司環保處提交停機報告,報告中應說明環保設施故障、搶修措施、修復日期等。

      9.4.3.6? 安全環保辦將按規定對重點環保單位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及時通報單位,并將監測結果記錄存檔,每年填好環境保護設施檔案(單臺)。

      9.4.4?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進行獎勵或處罰:

      9.4.4.1? 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9.4.4.2? 有意造成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嚴重超標的;

      9.4.4.3? 更新、改造環保設施,引進、安裝不符合環保規定的技術設備,致使工程不能驗收的;

      9.4.4.4? 嚴格遵守本制度,成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9.4.5?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科負責考核。

      9.5? “三廢”管理制度

      9.5.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9.5.2? 總經辦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9.5.3? 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9.5.4 ??總經辦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9.5.5? ?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9.5.6 ??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9.5.7 ??廢水方面

      9.5.7.1 ??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9.5.7.2 ??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9.5.8? ?廢氣方面:生產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除塵處理。

      9.5.9 ??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硅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9.5.10 ?空調機、空壓機及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9.5.11 ?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9.6? 三廢處理方案

      9.6.1? 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可以通過排風設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后再排出。

      9.6.2? 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9.6.3? 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9.6.4? 廢料銷毀

      生產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有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9.6.4.1? 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9.6.4.2? 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9.6.4.3? 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9.6.4.4? 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9.6.4.5? 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9.6.4.6? 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

      9.6.4.7? 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9.6.4.8? 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9.6.4.9? 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措施。

      9.6.4.10? 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

      9.6.4.11? 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9.6.4.12? 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9.6.4.13? 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9.6.4.14? 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9.6.4.15? 食堂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

      9.6.4.16? 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9.6.4.17? 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9.6.4.18? 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10 附則

      10.1 ?本辦法由安全環保科(設在總經辦)負責解釋;

      10.2 ?本辦法由總經理簽發;

      10.3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6篇 職業健康環境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管理目標,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總公司、集團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規定,結合單位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單位實行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堅持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各自認真履行職責,有效地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生產過程中環境及職業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條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負責人(含個別項目臨時指定負責人)是本部門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四條單位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上對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負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五條單位全體員工除應履行本規定所列的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外,還應遵守國家、總公司,集團公司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

      第六條本責任制由單位安全生產經理部監督執行。

      第二章 組織網絡

      第七條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明確專(兼)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員。

      第八條層層把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控制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和獎懲辦法,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第三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九條項目經理職責

      1. 項目經理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產經營日程。

      3.正確處理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與生產經營的關系。

      4.制訂并批準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管理的重大決定及獎懲辦法等。

      5.保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投入和有效實施。

      第十條生產經理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開展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單位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實施分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3.定期組織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會議,聽取各部門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監督員的工作匯報,并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其處于受控狀態。

      4.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競賽活動。

      5.負責對職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教育,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工作。

      6.完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獎懲辦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檔案。

      7.主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一條技術負責人職責

      1.協助主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的生產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組織技術人員完善改進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組織設計和相關措施。

      3.督促檢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四章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項目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企業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會議記錄,做好宣傳及報道工作。

      2.搞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組織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4.積極開展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及時安排做好總結記錄。

      第十三條各部門安全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2.傳達國家和單位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法規、指示和文件。

      3.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

      4.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競賽活動,并針對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制訂的各種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5.接受上級及相關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生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分管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項目領導負責,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阻止違反安全規定行為發生。

      2.負責對各種設備的環境因素,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記錄和控制。

      3.積極參與項目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生產措施的制定,對項目部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分類總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對新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和安全技術培訓。并協助辦公室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及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有關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檢查工作。

      6.協助領導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大檢查,監督,檢查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檢查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上報領導,發現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報告領導處理。

      7.按照單位的會議精神,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及個人整改。

      第十五條職工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

      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使用,愛護公物。

      3.經常學習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盡量在第一時盡最大可能控制事態的嚴重化,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責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混凝土攪拌站環境保護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站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產,結合本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站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設立環境保護小組,負責組織、落實、監督本站的環境保護工作。

      2、生產現場每天安排專人灑水降塵,防止塵土飛揚,污染大氣。

      3、站內垃圾采用容器盛裝,清理前應灑水降塵,禁止在生產區亂拋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運輸時要防止遺灑、飛揚,卸運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少揚塵。

      5、定期組織檢查,對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已整改。

      6、經常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保護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8篇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陜西液化天然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專門領導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重大事項,研究提出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委會組成

      第三條安委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兩名,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

      第四條安委會委員由公司各部室負責人擔任。

      第五條安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選任及變更由公司研究決定,并由公司印發通知。

      第六條安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監察部,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安全與環境監察部負責人兼任。

      第三章 安委會主要職責

      第七條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第八條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方針、目標、政策和措施。

      第九條審核批準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第十條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重大工作事項。

      第十一條指導協調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中重大或突發事件的處置。

      第十二條完成上級單位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第四章 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十三條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第十四條督促檢查公司各部室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部署開展情況,并向安委會如實報告。

      第十五條定期匯總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形勢,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和意見,并向安委會報告。

      第十六條擬定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目標及考核獎懲辦法,并向安委會報審。

      第十七條承辦安委會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第十八條承辦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十九條安委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員會議。會議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條安委會主任認為必要時可召開全員會議或有關成員、有關部室參加的臨時會議、專題會議或擴大會議。

      第二十一條安委會會議議題原則上由安委會辦公室擬定,也可由各委員或各部室提議,會議議題需提前經會議主持人批準確定。

      第二十二條安委會會務工作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籌備,會議議題及安排應提前報知各委員。

      第二十三條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起草。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印發公司各部室,并報送安委會全體委員。

      第二十四條安委會委員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本部室其他負責人參加。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9篇 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制度名稱:郭家灣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電力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促進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履行企業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規、神華集團和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結合電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確了電廠環保管理的機構與職責、生產中環保技術監督管理、環保設備管理、環保設備運行管理、環保技改項目管理、技術指標管理、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環保設備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環保日常檢查與考核。

      第三條

      電廠的生產全過程必須依法保護環境,堅持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在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環保設施必須與電力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要堅持高標準、嚴格要求,使其能夠長期穩定有效地運轉。

      第四條

      環保設施包括電廠的脫硫、脫硝、除塵器、廢水處理裝置、灰場、煤場、煙囪和環保在線監測裝置等,完全納入環保管理和技術監督內容。

      第五條

      電廠的生產系統采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和科學的管理方法,使環保設施在良好狀態或允許的范圍內運行,防止超標排放及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電廠生產采用新技術實現環保設施達標排放,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制定和實施污染防治規劃,減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廠。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八條

      電廠環境保護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生產技術部,實行環境保護設備管理、環保運行管理和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考核制。生產技術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擬訂、分解與監督考核,技術改造工作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電廠的環保管理制度、技術標準;

      (三)負責制定環保污染治理項目的技術方案、可研初審、立項審批工作和參加設計審查工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技改項目的監管、實施、驗收工作;

      (五)參加新建工程項目的環保設施“三同時”環保驗收工作;

      (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協調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

      第九條

      電廠應成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明確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配備環保專職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上報并實施電廠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按時申報環境保護治理項目;

      (三)根據電廠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四)組織實施政府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污染治理項目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推廣項目;

      (五)負責完成電廠新建、改建、擴建電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案政府審批,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工作;

      (六)做好電廠的環境保護目標分解工作,組織開展環保技術監督,確保各類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七)做好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檢修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將脫硫、脫硝、除塵器等主要環保設施視為主設備對待;

      (八)落實環保治理項目資金,積極申請各級政府部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

      (九)做好電廠環境污染事件、糾紛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環保設施監測工作,定期開展設備安全性評價;

      (十一)按時報送各類統計及分析報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監督總結;每月按時填報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報表等內容;

      (十二)組織環保設施消缺、維護檢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項目計劃及技術方案編制;

      (十三)建立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臺帳、檢修技術記錄、環保減排臺賬以及各種原始技術資料、圖紙檔案等。

      第三章新建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條

      電力建設項目必須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寫完成后由公司組織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必須認真落實燃料品質分析的代表性,確保設計硫分、灰分等參數與實際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設計必須嚴格執行環保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設計標準不能低于可研、環評要求。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環保設施的選型和安裝要保證質量,符合工藝導則要求,使其性能達到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在設計和施工階段環境保護內容有重大變更時,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向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并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投產時應達到如下環保要求:

      序號

      項目要求

      環保設施與主設備三同時率

      監督檢查是否全部環保設施與主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三同時率100%

      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

      (1)監督工程項目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達到設計要求,如不能達到時要協助發電企業查找原因,提出解決措施

      (2)審查發電企業提出的解決方案并監督見證方案實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達標率100%

      除塵效率

      參與除塵器的選型,監督檢查除塵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煙塵排放達標,除塵效率不低于設計值,電場投運率不低于98%

      脫硫、脫硝設施效率

      參與脫硫脫硝設備的選型,監督檢查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達標,脫硫、脫硝效率符合設計要求,投運率大于96%

      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效率

      監督檢查廢水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廢水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污染物排放達標,廢水處理率100%,設施運轉率95%,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

      噪聲治理設施治理效率

      監督檢查噪聲處理效率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噪聲處理效率符合環評要求,各種噪聲排放達標,廠界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灰渣處理設施與綜合利用

      監督檢查灰渣處置和綜合利用符合設計和環評要求,灰渣輸送儲存符合設計要求,綜合利用率達到先進水平。

      8煤場防塵措施

      監督擋風抑塵網、水噴淋裝置安裝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前,要做好生產準備工作,組織環保設施運行、檢修培訓工作,確保環保設施調試、投運正常;通過168小時后立即向環評審批的環保管理部門(國家環保部)上報試生產報告。

      第十六條

      電力建設項目竣工時,各項環境保護性能指標達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單位要在3個月內組織環保竣工驗收的監測工作,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由建設單位向公司申請預驗收,提供執行環保“三同時”總結、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煙氣連續監測系統聯網證明等,公司組織對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預驗收,經公司預驗收通過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門提請驗收。

      第十七條

      電力建設項目對外談判、簽訂合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招標文件中應有明確的環境保護條款;環保管理人員參加審核招標文件。環境保護項目投資應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條

      重大技改項目涉及原工程環評重大變化的,要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可研報告和環評報告表(書),上報公司申請預審,預審通過后上報當地政府進行環評、可研審查。

      第四章生產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電力生產部年初下達環保設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環保設施運行檢修管理檢查,審批環保技改項目,跟蹤環保設備隱患治理;開展環保技術監督,調查污染事件;維護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

      第二十條

      電廠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落實環保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編制年度環保工作計劃,明確國家與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提出環保控制措施,確保環保設施運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環保任務與環保考核指標。

      第二十一條

      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一)環保改造項目納入公司技改項目中,公司做好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對環保技改項目做好技術把關,并組織重大環保技改項目可研報告預審工作;

      (二)電廠要做好環境保護治理項目申報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項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報告、項目建議書和論證工作,報公司立項審批。項目應明確負責人、完成時間、投資額和預期達到的環保效果;

      (三)對公司批復的環保技改項目應按時啟動,落實資金,及時開展招投標工作,跟蹤督導環保改造項目進展,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工期和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項目完成并正常投運后3個月內,由電廠向公司申請驗收,重大環保改造項目一般應在3個月內通過公司驗收或后評估驗收;

      (五)出現政府部門臨時提出的環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計劃中沒有項目計劃的,電廠要提供政府相關文件、增項申請報告和可研報告(脫硫、脫硝、灰場等大項目做環評報告)上報公司電力生產部,并履行可研審批、立項申請程序。

      (六)重大環保技改項目管理

      序號

      項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價

      (1)委托有可研資質的單位編制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公司組織專家進行可研報告預審查。報告修改后報公司或國網公司審查立項。

      (2)脫硫、脫硝、除塵器改造、廢水回收等大型環保技改項目要委托有環評資質的單位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程項目環評報告,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3)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報地方政府審批,取得項目備案證。

      1.4.2工程環境保護設計

      (1)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依據環境容量及影響評價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令、條例、標準和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工程設計。

      (2)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審核、修改,完成工程設計最終版。

      (3)監督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設計方案要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符合國標和地方標準。

      (4)監督各種污染物防治措施齊全,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對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復循環利用。

      (5)監督環保工程設備選型,符合節能環保要求。

      1.4.3環保設施的安裝調試

      (1)監督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同時安裝、同時調試

      (2)監督環保設施的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專業工程驗收規范,建立實施環保設備監造、檢驗、驗收的監督管理程序

      (3)調試前,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協助審查調試大綱和技術措施,監督調試過程的實施,各種設備運行效果符合環評要求、設計要求和出廠技術要求

      1.4.4竣工驗收

      (1)監督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建立環保設施聯動試運記錄和試運轉記錄

      (2)項目通過168小時后向批準環評報告的環保部門上報試生產申請報告。

      (3)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測試,驗收測試要求機組負荷大于額定負荷的80%,驗收測試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4)編制《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上報環保驗收部門。

      (5)編制上報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并組織環保部門、公司參加現場驗收

      第二十二條

      主要環保指標管理

      環保主要排放指標要做到廢水、廢氣各項污染物濃度達標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總量不超政府部門下達的總量要求;環保設施投運率、效率達到設計要求;灰渣綜合利用率逐年提高,達到公司下達的目標要求;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電廠主要環保指標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每月如實上報環保主要指標,對出現異常指標必須進行原因分析上報。

      主要環保監控指標:

      序號

      指標分類

      具體指標要求

      環保設備投運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環保設備與主設備同步投運

      (2)電除塵電場投運率>98%

      (3)脫硫設施投運率>97%

      (4)脫硝設施投運率>98%

      (5)廢水處理設施投運率≥95%

      (6)煙氣在線監測系統投運率99%

      (7)灰場設施完好,不應發生污染糾紛

      污染物排放指標監督

      監督檢查以下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煙氣污染物處理率100%

      (2)煙氣排放達標率100%

      (3)廢水處理率100%

      (4)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5)廠界及敏感點噪聲排放達標率100%

      (6)廢水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7)廢氣項目監測完成率100%

      (8)SO2、NO*、煙塵排放績效滿足環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處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達到上級要求

      (11)化學鍋爐清洗廢液排水的達標率100%

      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條

      電廠應明確環保管理和環保信息報送人員,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匯總環保上報數據和資料,及時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環保管理模塊填報各項環保信息和實時數據。

      第五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電廠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門及國神公司下達的環境保護考核目標的部門,進行通報、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后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的要求,實施源頭控制,避免新投資項目形成新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改造、運用和調試項目。

      第三條?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消防法》

      第四條?定義

      三同時: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條?職責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時”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三同時”工作的綜合組織和協調。參與投資項目“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依照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職業健康衛生、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三同時”手續;建立和保存“三同時”項目檔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衛處負責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投資項目消防安全“三同時”手續;負責組織消防安全“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并完備檔案技術資料。

      三、規劃發展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立項,負責投資項目“三同時”的申報,并向設計單位提供與“三同時”相關的方案、技術資料和數據。對工藝調整、設備定型、材料更換等技術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提出治理技術措施方案,列入項目整體實施計劃。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四、財務部門應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資金投入;對未進行“三同時”的投資項目不予立項、審核和結算付款;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五、設計單位根據項目主體設計方案和“三同時”評估意見,提出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設計方案。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六、施工單位應按照投資項目“三同時”設計方案,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申請驗收;確保“三同時”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參與“三同時”項目評估、審核和驗收,并根據驗收結論組織改進,達到設計標準。

      第六條? 管理內容

      一、項目的申報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投資項目正式批準后,規劃發展部必須向制造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見附表一)

      (二)財務管理部在投資項目總額中,必須包含項目的“三同時”治理投資費用,若該項目無“三同時”投資必要的,必須在《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申報執行“三同時”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環境污染產生和排放的項目,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項目,必須辦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3、對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資項目必須辦理職業衛生“三同時”;

      4、特種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二、項目“三同時”方案評估、評價

      (一)制造管理部根據項目申報資料組織對該投資項目進行“三同時”評估和評價,可采用下列方式:

      1、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進行內部評估、評價;

      2、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二)組織評估、評價的單位應根據評估、評價結果,提出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三同時”的設計依據。

      三、項目“三同時”的設計

      (一)項目設計單位根據“三同時”可行性研究報告,將“三同時”設施納入主體項目設計方案;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的,可委托設計。

      (二)報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的“三同時”項目,其主體工程設計方案中必須設立“三同時”專篇文本資料。

      (三)設計工作結束后,設計單位將初設方案按審批流程和權限報批后,轉入施工程序。

      四、項目“三同時”的施工

      (一)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二)規劃發展部對“三同時”設施的施工過程進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對“三同時”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索取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

      五、項目“三同時”的驗收、運行

      (一)規劃發展部在投資項目完工后,主體工程驗收的同時,驗收“三同時”設施。并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見附表二)報制造管理部。

      (二)凡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視該項目未完工,財務管理部不予結算付款。

      (三)規劃發展部對驗收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制造管理部。

      (四)規劃發展部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五)申報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三同時”項目驗收,由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六、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

      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

      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塵、毒、害治理設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間的布局設計

      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

      通風、降噪、保暖設施

      物流安全設計

      消防安全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設計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

      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

      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

      電氣防爆設計

      環境保護類

      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

      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

      其他類

      防雷系統設施

      電氣安全設計

      防洪排水功能設施

      地質災害預防設計(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條? 報告和記錄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

      《安全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八條? 附則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身傷亡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輕傷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重傷事故,肇事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報經營企管處,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10日內結案。

      3、各子(分)公司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肇事單位必須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報經營企管處,經營企管處接報后立即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各子(分)公司發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局交警隊組織調查處理。廠(礦)區內交通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進行調查處理。

      5、各子(分)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炸事故或火災事故,由肇事單位邀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6、各子(分)公司人身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必須遵照實事求是,準確及時,不許瞞報或托延不報。

      7、工傷認定標準和程序必須依照三政(1998)58號文件第二章第六條執行。

      二、設備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小、中(按行業劃分)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組織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大、特大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和經濟損失進行調查處理。

      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要達到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消除隱患,吸取教訓的目的進行,不能借機打擊報復。

      三、安全生產檢查

      1、每年至少組織兩次集團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各子(分)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

      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和職工自我保護意識的安全大檢查。

      3、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前十天對各子(分)公司過節(假)期間安全狀況進行抽查。

      4、 在汛前、汛期及森林防火期,要根據具體情況深入現場,對各子(分)公司進行檢查,避免和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5、每次檢查要對查出的隱患寫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并要有整改信息反饋。

      四、安全環保標準

      1、安全標準

      (1) 化機公司、機床公司、超硬材料分公司、制藥公司:

      ①年均死亡費<0.009%;

      ②重傷率<0.03%;

      ③塵毒監測合格率>85%;

      ④職業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金礦分公司

      ①年均死亡費<0.12%;

      ②重傷率<0.33%;

      ③塵毒監測合格率>85%;

      ④職業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環保標準

      (1)廢水排放標準

      ①金礦分公司:總汞≤0.05mg/l,ss≤70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

      ②制藥公司、機床公司、化機公司codcr≤100mg/l,bod5≤30mg/l, ss≤70mg/l。

      ③金渠醫院:大腸桿菌群≤500個/l。

      ④超硬材料分公司 ph值6—9

      (2)廢氣排放標準

      ①超硬材料分公司硫酸霧<70mg/m3;

      ②各子(分)公司鍋爐二氧化硫<1200mg/m3,林格曼黑度≤1.0,煙塵≤100mg/ m3。

      (3)噪聲:

      各子(分)公司廠界噪聲不準超標排放。

      (4)各種污染物不能造成污染事故。

      五、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各子(分)公司宣傳、學習、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制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各子(分)公司實際情況,監督其達標排放。

      3、認真組織各子(分)公司“三廢”治理的技術革新工作,達到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

      4、根據集團公司年度

      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協助各子(分)公司制訂其環境治理年度計劃和規劃。

      5、每年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環境保護知識競賽,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第12篇 施工生產現場環境文明衛生管理制度

      1、為搞好建筑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工作,保障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業人員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施工過程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各類疾病的發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開展施工生產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的內容,應納入本單位(本項目部)管理作目標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生產生活場地、文明生產、環境保護、防止大氣污染、水土污染、噪聲污染、環境衛生、季節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規定。按照《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5、建筑施工現場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立規格化的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制度牌、環境保護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衛制度牌和工場平面布置圖的五牌一圖;在現場要害地點和專業作業場所、部位設立明顯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標志。

      6、合理進行施工現場生產生活區域的布置,應劃分清晰,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做到整齊統-。宿舍、食堂、倉庫、油庫、料場、生產加工間、通訊、用電、用水等設施應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等規程要求,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7、按標準設立現場施工道路,必要時設置運輸碼頭。加強經常性和季節性的養護,保證安全暢通。生活區和其它設施的通道布局應滿足防火需要。

      8、施工現場的設備安全可靠,有專人操作和防護保養措施;材料、構件能按品種整齊集中堆放,無隨處散落現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并應及時清運出場,做到工完場清,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9、嚴格按規程布置電氣設施和用電線路,杜絕私拉亂接違章作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落實用電器具和電氣回路的安全保護裝置。

      10、全面規劃場區供排水設施,滿足防汛和生產、生活消防需求。飲用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污水設置過濾網,食堂應設置隔油池,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貫徹工業衛生標準。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溫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凍防滑工作。加強塵毒、煙霧、噪聲的測檢和控制。城區施工不擾民,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進行定期監測,并做好記錄。對確需夜間施工且超過噪聲標準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

      12、加強職業病防治和醫療保健工作。有條件的施工場地應設立急救、醫療保健站。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檢。對特種作業人員、廚房炊事人員應先體檢后上崗,無體檢記錄的不得上崗。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持健康證上崗。

      13、堅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場場容管理、生活區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制度,美化環境,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14、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紀律,正確使用“三寶一器”,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做好洞口臨邊防護。

      15、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決制和獎罰制度。加大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投入。努力做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硬軟件建設工作。

      16、各分公司、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制定更加詳細、具體的操作性能強的各項環境與文明衛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教育培訓制度(十二篇)

      安全教育形式1、安全環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識、環境意識兩個方面的教育、各單位對新進場職工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教育考試合格方準許進入生產崗位,不合格者必須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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