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實施范圍,包括全廠職工及管理人員的全廠所有人員。
二、安全生產的內容:
1、機械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備品備件是否齊全完好。
2、電器線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質保管是否符合廠部有關規(guī)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質管理范疇)。
4、生產車間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
5、勞動保護的佩戴。
三、責任
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須分清職責進行處理。
1、因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影響兩個小時到四個小時為一段事故,四小時以上為重大事故。
2、物質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廠規(guī)定的,發(fā)生兩次以內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3、生產車間的跑、冒、滴、漏屬于設備責任的按設備責任處理,不屬于設備責任的處理生產操作者。兩次經內的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4、勞動保護佩戴由班長負責日常管理,廠部值班人員總負責。每發(fā)生一次事故扣發(fā)安全生產獎金的10%,發(fā)生兩次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為重大事故。
四、安全獎發(fā)放原則
1、根據責任區(qū)分,發(fā)生一般事故均扣發(fā)工人及管理人員當月安全獎的30%,發(fā)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獎。
2、發(fā)生一般事故扣發(fā)班組長安全獎金40%,發(fā)生重大事故扣發(fā)全月安全獎。并根據發(fā)生事故實際情況,對該班組長的勝任能力進行考核,對不合格者給予撤職處理。
3、對主管生產安全的主要負責人的處理:全廠發(fā)生一次一般事故扣發(fā)安全獎金10%,發(fā)生一次重大事故扣發(fā)50%,發(fā)生兩次重大事故扣發(fā)全月安全獎金。
4、對所發(fā)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領導(包括班組長),不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導致連續(xù)發(fā)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獎的基礎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以及扣除全月獎金。
五、安全生產獎金的來源
安全生產獎金的來源,為全廠每月的實際獎金發(fā)放額的50%做為安全生產獎金。
六、特殊貢獻獎
對于能夠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并能及時采取積極措施處理,避免事故發(fā)生的班組及個人,由廠安全領導小組評價后報廠部批準,發(fā)一次性特殊貢獻獎金,特殊貢獻獎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產獎金內。
葫蘆島市益惠化工廠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2篇 安全生產獎懲細則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為了貫徹安全環(huán)保責任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環(huán)保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生產經營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標準。
1.2 公司各部室、工廠、車間必須遵守本辦法和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環(huán)保責任制度。
1.3 本細則適用于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相關部門。
2 獎勵
2.1 獎勵獎金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罰金中列支,其總量原則上不突破罰金的總體額度。
2.2 獎勵獎金用于對在安全環(huán)保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部門與個人的表彰獎勵。由公司安委會綜合考核進行分配。
2.3 符合下列條件者,對該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2.3.1 改善環(huán)保防護裝置,參加重大隱患整改取得顯著成效,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核實報總經理批準,給予集體或個人獎勵200~500元;單位領導50~100元;安全員20~50元。
2.3.2 發(fā)現并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制止突發(fā)事故的發(fā)生,在突發(fā)事故中,搶救有功,使企業(yè)和職工人身安全免受重大損失者。經總經理辦公室核實,報主管領導及公司常務會討論批準,給予一次性獎勵500~2000元。
2.3.4 對安全、環(huán)保工作嚴肅務實、鐵面無私,大膽制止、舉報違章,業(yè)績突出者,經總經理辦公室調查核實,一次獎勵100~300元。
2.3.5 在事故預防中,接受工作如期完成,主動消除事故隱患,經公司安全委員會調查核實,一次性獎勵單位或個人100~300元,單位領導50~100元,安全員20~50元。
2.3.6 上級安全標準化抽檢單位達安全一級或安全檢查中成績顯著的單位獎勵500~1000元;單位領導100~500元;安全員20~50元。
2.3.7 環(huán)境管理復審中,目標如期完成、各項指標控制得當、表現突出的單位,獎勵單位300~1000元;單位領導100~500元;安全員20~50元。
2.3.8 在資源、能源綜合利用中,修舊利廢、節(jié)約挖潛,為我公司節(jié)能做出突出貢獻者,獎勵個人50~100元;單位100~500元。
2.3.9 連續(xù)三年實現了事故頻次和傷害程度逐年下降的單位,獎勵單位300~1000元;單位領導100~500元;安全員20~50元。
2.3.10 積極研制開發(fā)和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控制或減少事故成效顯著者,獎勵單位或個人100~300元。
3 現場安全稽查與考核
堅持各工廠、部室以安全生產自查自改為主,公司日查與督查為輔的原則,嚴厲打擊違章,認真查改隱患。
凡在公司安全檢查的日查和督查中查出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即“三違”)行為和事故隱患,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3.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一般違章,按一人/項次,考核單位150元。(含單位領導50元;責任者70元;班長20元;安全員10元)。
3.1.1 不穿戴好勞保用品上崗;
3.1.2 長發(fā)女工上崗不戴工作帽,超頸根以下頭發(fā)未置于帽內;
3.1.3 操作天車、吊葫蘆不戴安全帽,違反起重作業(yè)“十不吊”規(guī)定;
3.1.4 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防護罩的而不戴;
3.1.5 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或有防護裝置不用;
3.1.6 工件不按規(guī)定位置擺放或超高。
3.1.7 隱患不在近期限整改或拒簽整改通知單;
3.1.8 叉車司機超高叉運料箱、架或毛坯成品;
3.1.9 機動車輛拐彎、進出大門不減速、不鳴笛、不打轉向燈;駕駛剎車、轉向不靈、無轉向燈、門窗不完整完好的車輛;
3.1.10 使用的鋼絲繩不符合安全標準,吊索具不點檢;
3.1.11 施工人員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在車間等工作場所接電、水、氣源;私自動用天車和啟用設備、設施;
3.1.12 操作旋轉機床設備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
3.1.13 在易燃 易爆、明火、高溫作業(yè)場所穿化纖服裝操作;
3.1.14 旋轉機床切削時戴手套操作;
3.1.15 用嘴吹、手拉機床上的金屬鐵屑;
3.1.16 工作時現場睡覺、看書報、追打戲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1.17 車輛未停穩(wěn)時攀上跳下;
3.1.18 高空作業(yè)時上下扔物件;
3.1.29 工作期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
3.1.20 帶電(檢修)作業(yè)或使用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qū)或在容器、構件內工作;
3.1.21 不帶絕緣手套或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行燈或照明;
3.1.22 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3.1.23 不按規(guī)定及時清掃作業(yè)現場廢料、垃圾,不在規(guī)定地點傾倒,物件任意擺放,堵塞通道的;
3.1.24 吊車開車前未進行檢查、未打鈴或設備不完好就開車;
3.1.25 廠內外機動車輛不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
3.1.26 用吊車或叉車充當活動腳手架使用;
3.1.27 在廠區(qū)吸煙。
3.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嚴重違章,按一人/項次:考核單位300元。(含單位領導80元;責任者140元,班長50元,安全員30元)。
3.2.1 設備設施旋轉部位螺釘、銷、鍵超長(超出主軸2mm);
3.2.2 主軸未停穩(wěn)裝卸工件,不停主軸更換刀具,排除設備故障不停機等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3 酒后上崗;
3.2.4 用壓縮空氣吹鐵屑、氧化皮、灰塵、焊渣不戴防護眼鏡;
3.2.5 重復隱患、重復違章;
3.2.6 二人以上作業(yè)無統(tǒng)一指揮或未明確現場安全負責人;
3.2.7 檢修帶電設備電器和高空線路時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無人監(jiān)護;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工作燈;設備帶負荷運行中斷開車間(或回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3.2.8 砂輪機不按時更換砂輪,兩邊不墊紙墊;
3.2.9 高空作業(yè)(兩米以上)不辦理危險作業(yè)證,不系安全帶,無監(jiān)護;
3.2.10 電氣、焊工工作時不穿絕緣鞋及其它防護用品,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使用不合格絕緣棒和絕緣手套;
3.2.11 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設備;
3.2.12 領導干部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
3.2.13 機動車輛保安件不完好,超速行駛(主干道不超過5公里/小時,車間內不超過3公里/小時)。把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3.2.14 無證或酒后駕駛車輛;
3.2.15 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
3.2.16 重點要害部位有閑雜人員,值班人員睡崗,不認真做好登記,檢查記錄及交接班;
3.2.17 在運轉的設備上跨越,傳遞物件;
3.2.18 無證操作設備或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
3.2.19 擅自拆除或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
3.2.20 特種作業(yè)無證上崗;
3.2.21 未經批準擅自牽引、使用臨時電源線路;
3.2.22 使用已失去額定負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種起吊設備和工具、吊索具;
3.2.23 不按規(guī)定儲運、收發(fā)、登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
3.2.24 氧氣、乙炔距明火之間距離不符合規(guī)定,無阻火器或壓力表無檢驗;
3.2.25 使用氧氣、乙炔后,未關閥門,軟管有老化、泄漏現象;
3.2.26 割焊未經過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的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窗口和管道;
3.2.27 新、改、擴建項目或采用有毒、有害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不執(zhí)行“三同時”;
3.2.28 非特種作業(yè)者從事特種作業(yè);
3.2.29 擅自開動已被查封或未經檢查、驗收、移交的設備;
3.2.30 電工帶電操作、帶負荷拉閘前未辦停送電手續(x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絲,使用不合格絕緣手套和靴鞋,非值班人員進入高壓室;
3.2.31 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
3.2.32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接電源時無插頭或未按規(guī)定使用絕緣鞋、手套;
3.2.33 使用的氣瓶有泄漏或靠近熱源及日光曝曬;
3.2.34 從事危險作業(yè)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及無人監(jiān)護,不執(zhí)行“危險作業(yè)申請單”所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
3.2.35 使用活動斜梯登高作業(yè),無人把扶梯子和監(jiān)護;
3.2.36 在生產作業(yè)區(qū)、倉庫、易燃易爆物品存入場所吸煙。
4 環(huán)境保護稽查與考核
執(zhí)行國家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司環(huán)保方針,節(jié)能增效,樹立博亞環(huán)保品牌。
4.1 在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一般污染事故考核責任單位150元。(含單位領導50元;責任者70元,班長20元,安全員10元)。
4.1.1 排放污染物不到總經理辦公室安環(huán)科辦理許可證的;
4.1.2 由于責任單位管理不到位導致排污口標志牌、流量計測流槽信號損壞的;
4.1.3 運行工不按操作堆積操作導致污染物超標排放的;
4.1.4 由于對環(huán)保設施管理不善,造成環(huán)保設備(設施)損壞或處理效率下降的;
4.1.5 對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不熟練、抽查不合格的;
4.1.6 當班者沒有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的;
4.1.7 擅自停用環(huán)保設備(設施)而造成污染的;
4.1.8 限期整改和完善環(huán)保設備(設施)過期未完成的;
4.1.9 對環(huán)保設備(設施)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4.1.10 沉淀池等設備不按時清理的;
4.1.11 過濾池、過濾罐不按要求反沖的;
4.1.12 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的其它行為;
4.1.13 環(huán)保設備(設施)帶病運行或停運不及時向總經理辦公室反饋信息的;
4.1.14 對有意向水井、明溝、隔油池和路面等亂扔、亂倒、亂排廢油、廢水、廢渣、垃圾等污染物的;
4.1.15 不按指定地點傾倒鐵屑、垃圾的;
4.1.16 油箱、油桶等容器在放置、使用、運輸時發(fā)生泄漏的;
4.1.17 隨意在工作場所清洗設備、車輛器具等行為;
4.1.18 停報設備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的;
4.1.19 未及時清理清運垃圾池(桶)內的垃圾;
4.1.20 施工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清運。
4.2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重大污染事故處理,扣單位1500元。(含單位領導300元,責任者200元,班組長100元;安全員100元)。
4.2.1建設項目沒按“三同時”執(zhí)行,除限期整改外,按重大污染事故考核;
4.2.2 由于工廠對環(huán)保設備(設施)管理不善或不按操作規(guī)程運行,導致設備停運或超標排放,受到上級部門處罰的;
4.2.5 有毒物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的;
4.2.6 擅自拆除、停運環(huán)保設備(設施)的行為。
4.3 未對各級人員組織環(huán)境保護培訓教育的,或組織了但未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培訓的考核單位100~200元;單位領導50~100元。要求相關單位或個人培訓而拒不參加、不配合,或者培訓過程中不遵守紀律,考核個人50~100元,單位領導50元;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必須補考。
4.4 未進行環(huán)境信息交流或交流不及時,但又未造成環(huán)保事故的,考核責任者30元,單位領導10元。
4.5 對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壓力容器等未按規(guī)定進行有效管理的,考核責任者50元,單位50~100元。
4.6 未對原輔料,能源及綜合利用進行有效管理,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考核責任者50元,單位領導50~100元,造成極大經濟浪費的,按經濟損失考核責任者100~500元,單位200~300元。
4.7 相關方行為對我公司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按污染程度追究責任:
4.7.1 一般污染,要求相關方進行整改,并拿出整改方案;
4.7.2 嚴重污染,追究相關方進行經濟賠償或終止合同。
4.8 對新產品由于設計原因在市場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影響我公司聲譽的,考核責任單位200~500元;由于工藝原因造成產品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huán)境污染,考核責任者50~200元,單位領導50~100元。
4.9 未對我公司環(huán)保設備(設施)按規(guī)定進行有效管理的,未造成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考核責任者20元,單位領導10元。
4.10 在實施環(huán)境體系管理工作中,未按要求進行記錄管理,或記錄不準確、不真實考核單位20~100元。
4.11 對公司重大污染隱患,未采取應急準備措施或發(fā)生污染事故未采取應急措施,考核責任者100~200元,單位50~100元。
4.12 由公司機動車輛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考核責任者50~100元,單位領導50元。
4.13 對公司環(huán)境管理體系發(fā)生不符合項,未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考核單位50~100元,單位領導50元。
4.14 對公司供應商未按規(guī)定進行環(huán)境資格評定,或評定弄虛作假,造成我廠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考核責任單位100~200元,并責成責任單位對供應商環(huán)境資格進行重新評定。
4.15 對環(huán)境管理評審、審核中抽檢單位未達標者,考核100~200元。
5 工傷及未遂事故考核
5.1 任何單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嚴格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對擅離職守、違章指揮、指示他人隱瞞事故或躲避逃匿的事故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300元處罰,觸犯刑律的依照程序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2公司各單位發(fā)生工傷事故后,總經理辦公室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5.2.1 死亡事故:對工廠廠長(或部長)處于3000元罰款;副職處于1000元罰款;對班組長處于500元罰款;兼職安全員處于500元罰款,安全辦主任處于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于1000元罰款。
5.2.2重傷事故:(醫(yī)療費大于1萬元) 對工廠廠長(或部長)處于500元罰款;副職處于300元罰款;(該單位全部)兼職安全員處于200元罰款;對安全辦主任處于400元罰款;對班組長處于2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于200元罰款。
5.2.3 輕傷事故:(醫(yī)療費大于2千元小于1萬元) 對工廠廠長(或部長)處于300元罰款;對副職處于200元罰款;(該單位全部)兼職安全員處于200元罰款;對班組長處于200元罰款;對安全辦主任處于2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于200元罰款。
5.2.3 未遂事故:(醫(yī)療費小于2千元) 對工廠廠長(或部長)處于200元罰款;對副職處于100元罰款;(該單位全部)兼職安全員處于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于100元罰款;對班組長處于100元罰款。
5.2.4遲報、瞞報事故 發(fā)生事故后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保護現場,超過4小時不報按嚴重違章考核單位;隱瞞不報一旦查實按重大未遂事故考核單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事故單位負責。
5.3 各單位要重視對未遂事故的管理,對存在分析不透、處理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等情況之一者,處于200元罰款。
5.4 對重復性、短期內連續(xù)發(fā)生的事故責任單位加大處罰力度,處于500元的罰款。
6 安全標準化與考核
6.1 各工廠、車間要堅持定期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價活動,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6.2 各工廠、車間要主動配合工廠每年一次的安全標準化復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公司安全委員會分解的安全標準化任務,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處于500元的罰款。
6.3 其他違規(guī)、違紀現象酌情處理,考核責任者或單位100~500元。
7 外來單位考核
7.1 外來單位車輛服從公司定置定位管理,不能任意停放。
7.2 外來施工隊,由于施工、安裝等原因造成公司員工傷害或設備設施嚴重損壞,由施工方賠償全部損失。
7.3 安排施工、安裝項目未經“三同時”審批,按嚴重違章考核該項目牽頭單位,按同等標準考核施工安裝隊。
7.4 進駐本公司的施工及安裝工程隊不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驗證手續(xù),不簽訂《安全環(huán)保管理風險抵押承包合同書》的,按嚴重違章考核聯系施工、安裝的牽頭單位,并責令停止施工項目。
7.5 外來單位進駐本公司適用本細則。
第3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第4篇 排水管理處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人為本”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確保排水管理處安全生產各項責任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教育與經濟懲處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懲處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 堅持獎懲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予以懲處;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加倍懲處。
第四條 排水管理處對所有職工安全生產獎懲實行百分制原則,即對職工采用打分的方式進行獎勵和懲處,所有職工每年初始分數為一百分,獎勵加分,懲處減分。對正式職工獎懲限制最高分為130分,最低分為0分,年終時對個人安全生產得分進行統(tǒng)計,實現安全生產得分與年底獎金掛鉤。勞務派遣用工每年安全生產得分80分以上者為合格,低于80分則予以辭退。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排水管理處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獎勵規(guī)定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對部門和個人實行獎勵:
(一)安全生產成績顯著,全年無死亡、重傷、輕傷、火災等事故。
(二)無未遂事故,無違章指揮現象。
(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裝置有重大改進,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難題,對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有突出成績者。
(四)在緊急情況下,由于采取了應急措施預防或避免了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及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五)發(fā)現重大隱患、事故苗頭,能夠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并積極主動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減輕事故嚴重程度。
(六)對發(fā)生的各種重大事故,能夠積極搶救,從而減輕了事故嚴重后果或避免事故擴大有較大貢獻。
(七)在安全生產方面有創(chuàng)新,改進重大安全因素,其成績突出者。
(八)堅持原則,勇于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不安全行為作斗爭,反違章成績顯著者。
對具備上述條件其中之一者,可根據成績和貢獻大小,按下列辦法獎勵:
(1)處安全生產大會通報表揚。
(2)象征性表獎,授予安全標兵稱號。
(3)嘉獎:對個人安全生產得分進行加分。
(4)可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部門。
第三章 懲處規(guī)定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對部門和個人實行懲處:
由于安全生產管理不善,規(guī)章制度貫徹執(zhí)行不嚴,發(fā)生輕傷、重傷或死亡事故和出現“三違現象”的部門或個人,按下列標準進行懲處。
(一)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含惡性斗毆),經安全生產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認定,部門負責人、班組長應負領導責任,處安委會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安全生產扣分,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造成非人身傷害的事故(工藝、設備事故等),經安全生產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認定,處安委會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主管負責人、班組長安全生產扣分,最終懲處按處安委會意見執(zhí)行。
(三)發(fā)生責任事故時,本著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除了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和間接責任者外,還要追究事故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最終懲處按處安委會意見執(zhí)行。
(四)對“三違”或犯有對安全生產不利的行為者,將視情節(jié)予以安全生產扣分,具體實施參照本制度附件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由處安委會討論懲處意見。
(五)經排水管理處年度績效考核,部門或個人的安全生產工作存在崗位責任制度不落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不徹底、發(fā)現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問題整改不到位、安全生產考核不及格、發(fā)生安全違章事件,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yōu)資格。
第五章 懲處細則
第八條?勞動紀律
1.?禁止在廠區(qū)內亂扔垃圾,違者扣除1分。
2.?嚴禁當班期間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項,違者扣除1分。
3.?嚴禁在工作區(q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扣除1分。
4.?未及時、認真、準確的填寫運行記錄及報表,每發(fā)現一次,扣除1分,由報表責任人承擔。
5.?各類會議、集體活動、培訓、考核、講座等,無特殊理由必須參加,如需請假必須提前,無故不參加的違者扣除1分。
6.?污水處理廠人員及各部門現場操作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正常可靠,通知或緊急事件必須隨叫隨到,如因通訊不正常導致的后果,對責任人扣除1分。
第5篇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榮成至文登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工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生產目標及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目標:
1、重大交通責任事故:0
2、重大火災責任事故:0
3、人員傷亡責任事故:0
4、“三違”施工造成的安全質量責任事故:0
5、重大用電事故:0
6、重大失竊事故:0
7、工傷事故死亡率:0
8、工傷事故重傷率:0
9、違法犯罪率:0
10、刑事案件發(fā)案率:0
11、打架斗毆及群毆事件發(fā)生率:0
12、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13、安全設施及勞保用品配備率:100%
14、安全生產專題教育:每月兩次以上
15、安全檢查次數:每月兩次以上
16、勞務合作隊伍安全生產責任狀簽定率:100%
二、員工在責任區(qū)段必須完成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路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按安全技術規(guī)程施工。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題和最大效益”的思想。
3、施工作業(yè)隊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配備齊全專(兼)職安全員,確保安全員數量的穩(wěn)定。
4、嚴格規(guī)范施工管理,狠抓工程質量,確保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yōu)良品率90%以上,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
5、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標語口號醒目,安全設施齊全,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6、重點部門和要害部門(如財務室),認真抓好“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電、防破壞)、“五大傷害”(高空墜落、觸電、坍塌、物體傷害、機械傷害)和“三期”(進場期、大干期、收尾期)的安全工作,確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
7、強化機械設備及車輛的管理工作,杜絕設備、車輛帶病運行引發(fā)的安全責任事故。
8、保證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100%,特殊隱患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率100%,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及時、徹底、不留后患。
9、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生產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杜絕“三違”作業(yè)引起的塌方,支架倒塌等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10、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隊的安全常識教育,特殊工種(電工、起重工、電器焊工、機械操作手、駕駛員、爆破手)作業(yè)人員培訓率達到100%,持證率達到100%。
11、采用有效的衛(wèi)生防范措施,保持現場、生活區(qū)及食堂的整潔衛(wèi)生,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預防食物中毒等現象的發(fā)生,酷暑高溫情況下,應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做到定崗定員,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露工作。
13、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技術交底時要交待安全工作,部署工作時要部署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要檢查安全工作,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施工,在大體積砼澆筑時,必須按規(guī)定有專人負責支架、模版等的觀測工作,并做好突發(fā)事故的應急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堅決杜絕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4、嚴格執(zhí)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開工報告未獲批準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單項工程和分項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一律不準進行施工,堅決杜絕違規(guī)施工現象的發(fā)生。
15、各工種、各班組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決貫徹執(zhí)行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工作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一分一秒也不放松,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厭倦情緒,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工作。
16、各工作班組安全工作要做到“六有”和“六無”。即:安全有目標、管理有規(guī)章、檢查有記錄、班組有安全員和生產無事故、作業(yè)無“三違”、設備無缺陷、環(huán)境無隱患、制度無缺陷、教育無一漏。
17、堅持日常檢查制度,做到“一日三檢”,全過程控制,即要檢查現象隱患,也要檢查隱性隱患,對查出的問題確保整改率100%。
18、抓好安全計劃的制定工作和各種安全資料的整理工作,計劃要科學合理,資料要準確、內容要真實、目錄要清晰。
19、如發(fā)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必須立即上報項目經理部,一班安全質量事故,必須在四小時內將事故詳情及處理結果書面報項目經理部。
三、獎懲措施:
1、每發(fā)生一次瞞報、漏報安全事故,罰款200元。
2、一般事故發(fā)現一處未按要求整改的,罰款200元,每發(fā)現一處特殊隱患未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的,罰款500元。
3、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其部分年終獎金,同時在年度評優(yōu)、晉級、提升等方面一票否決,情節(jié)嚴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出現較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給項目部構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嚴重,罰款500-1000元。
5、施工期間由于員工未對負責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發(fā)生與此有關的人員傷亡、罰款、索賠、損失補償、訴訟費用及其他一切責任均有員工自行負責,造成重大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6、年終經檢查考核,綜合評價分低于60分,從年終獎金中扣除1000元;60-70分的(不含70分),扣除600元;70-80分的(不含80分),扣除400元;80-90分的(不含90分),扣除200元;綜合評價得分90-95分的(不含95分),項目部獎勵500元;95-100分的,項目部獎勵1000元。
第6篇 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原則
企業(yè)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 考核與責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對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一并納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責任:
3.2.1? 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涉及由政府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嚴格按其責任追究。
3.2.2? 政府相關部門未予追究的責任,但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產考評辦法處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安委會報公司另定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措施。
3.2.3? 各單位對其所轄的違規(guī)責任單位或職員的處置由各單位按公司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
4? 獎懲及辦法
4.1獎勵的范圍
4.1.1?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4.1.2?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4.1.3?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有突出成績者;
4.1.4? 對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4.1.5? 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4.1.6?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4.1.7?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4.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yōu)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4.3懲罰辦法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公司安委會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7篇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加油站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加油站范圍內各級管理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與獎懲管理。
3 職責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加油站年度綜合考核,并根據情況填寫考核記錄表。
3.2 站長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
4 考核標準
4.1 獎則
4.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全年未發(fā)生安全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整改及時;獎勵安全領導小組1000-3000元,獎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3000元,獎勵主要負責人2000元。
4.1.2各班組完成本班組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獎勵班組長1000元,獎勵每個班組成員500~1000元;
4.1.3 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進行表彰獎勵1000-2000元。
4.14 對在生產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的;發(fā)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者安全領導小組,獎勵50-200元/次。
4.1.5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獎勵責任人50-200元,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1.6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獎勵相關單位或個人50-200元。
4.2 懲罰
4.2.1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未完成、全年發(fā)生了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一般隱患未及時整改;加油站視情況對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2 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未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加油站視情況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3 安全生產管理臺賬不齊全,記錄不準確的,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2.4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0元罰款;對安全管理人員處以1500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對第一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
4.2.5發(fā)生因工重傷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大小分別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6發(fā)生輕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7未曾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一人未簽,對責任組織或責任人罰款100元。
4.2.8未按照《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aqbzh-zd/5-1)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處罰責任組織或責任人200元/人次。
4.2.9未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aqbzh-zd/11-2)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或未作記錄的,罰款責任人或責任組織500元/次。
4.2.10未按照《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的規(guī)定,未進行隱患治理,事故隱患處理記錄不全的,每缺一項罰責任人100元。
4.2.11 未按照《風險評價管理制度》(aqbzh-zd/3-1)的規(guī)定時機、范圍、頻次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未組織宣傳培訓,罰款風險評價小組500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00元;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評審,罰款責任組織或個人500元。
4.2.12發(fā)生各類事故或未遂事故,根據《事故管理制度》(aqbzh-zd/10-1)的規(guī)定,未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建檔的,每缺一項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
4.2.13操作人員未按照崗位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的,每發(fā)現一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
4.2.14因管理不到位,出現疏漏而引發(fā)事故的,按責任大小給予相關管理人員100-2000元處罰。
4.2.15及時傳達加油站的文件精神,未及時傳達的,罰責任人200元。
4.2.16加油站劃分的重點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每次處責任人或責任單位1000-2000元不等的處罰,如果情節(jié)嚴重,觸犯國家有關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破壞安全設施,視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以50-1000元罰款。
4.2.17 對事故責任人員除給與經濟處罰外,可另處6個月以下試崗或待崗。
4.2.18違反加油站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引起安全事故,對人員、財產、環(huán)境、加油站名譽等造成影響的組織或個人,加油站將視情況進行處罰、降級或者解雇。
5 考核頻次和方法
5.1 每年12月份,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全加油站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考核活動,填寫《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5.2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上述的考核標準對各組織和個人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匯總報加油站經理(站長),并根據考核結果,填寫《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根據獎懲記錄對被考核部門或個人進行扣除或獎勵,財務人員憑考核記錄具體執(zhí)行。
6 相關文件
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7.1《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7.2《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
第8篇 注塑生產車間獎懲制度
一、制定條例的目的:
為穩(wěn)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提高產品質量,強化員工的質量意識、嚴肅工藝紀律,嚴肅廠紀廠規(guī),營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促進本企業(yè)的發(fā)展。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tài)度和業(yè)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fā)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條例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yè)精神、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guī)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tài)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工作積極性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實施細則
采用積分制,面向車間各崗位,針對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規(guī)范、操作難易程度,環(huán)境因素,物料機器因素等進行積分考評制度。每月每人設100積分,每周每人設25個積分。按照生產員工工作職責、工作規(guī)范、工作表現進行評分。個人工作職責占50分,工作規(guī)范占20分,工作表現占20分,管理人員評分占10分。
其中每周的25分積分其中工作職責占13分,工作表現占5分,工作規(guī)范占5分,管理人員評分占2分。每周每人累計積分,至月底共累計積分,以每分值計人民幣5元為準核算當月應得獎勵。
考核辦法則依據公司所制定的《考勤制度》和《員工行為準則》為準繩,對沒有違返以上條例的員工保留其分值進行每月累計,對違返上述條例的員工則扣除相應的分值后再進行累計。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計分周期,在一個計分周期內的平均積分最后的二名員工將不會得到公司的獎勵,連續(xù)四個計分周期都在前二名的員工將會得到公司的額外獎勵。
獎勵發(fā)放時間:在一個計分周期結束后當月工資發(fā)放時同時發(fā)放獎勵。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劃分與獎懲制度
1、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本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實現,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簽訂勞務承包合同人為該施工隊安全責任人,承擔該施工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但不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
3、本項目部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時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責任方,未講明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責任方的,由項目部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4、各施工隊進場施工前,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測試和安全技術交底,設置兼職安全員積極協助項目安全員進行安全管理,否則無權結算工程款。
5、各施工隊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必須有項目安全負責人的簽字,項目安全負責人拒絕簽字時,必須扣除工程款月計量支付的5%作為風險抵押金,在全部達到下列三個條件時返回:(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6、各施工隊必須貫徹落實國家、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和《安全技術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違反,項目部在施工隊第一次違反時進行口頭批評指正,第二次違反時進行口頭警告或書面通知整改,第三次違反時給予經濟處罰,對個人處罰金額為每人每次罰款50~200元,對集體處罰金額為每項每次1000~5000元,具體處罰金額按照下表標準執(zhí)行:
個人違章行為 | 每次處罰金額 | 集體違章行為 | 每項處罰金額 |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煙、用火 | 200元 | 未按期整改安全隱患 或整改不到位 | 1000元 |
不戴安全帽作業(yè)、 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 | 50元 | 危險性作業(yè)未按要求 派人維護現場秩序 | 2000元 |
未參加安全培訓、未在 安全技術交底表上簽名 | 50元 | 未按要求設置安全防護帶、交通引導牌、安全警示牌 | 1000元 |
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 50元 | 無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 | 1000元 |
專業(yè)設備、特種設備作業(yè) 無證操作 | 100元 | 發(fā)生3人及以上集體 違章作業(yè) | 3000元 |
無電工證拆、裝、 維修電氣設備 | 100元 | 未按照項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資料 | 1000元 |
不服從上級領導 安全管理 | 200元 | 違章指揮 | 3000元 |
損壞安全防護、警示、 安全文明宣傳設施 | 200元 | 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項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 | 5000元 |
經濟處罰由項目安全負責人主持,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審核后執(zhí)行,罰款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扣除,作為安全專項資金單獨列賬,用于項目部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罰款時應書面通知被處罰的施工隊負責人,寫明罰款原因、金額和整改要求,無須被處罰人簽字確認,但應盡可能提供圖片證據。安全隱患整改費用按照第3條的規(guī)定支出,項目部對3次處罰后仍然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施工隊有權清退出場而無違約責任。
施工隊違反項目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受到任何處罰均由施工隊全責負擔。
7、對于積極配合項目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施工隊,并達到:(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經項目安全負責人提名,各施工隊評比,項目經理核實,項目部在工程結算時對施工隊進行獎勵,獎勵資金從安全生產獎勵基金中全額列支。
8、本制度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2023年10月6日起實施,監(jiān)督電話:......。
第10篇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榮成至文登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工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生產目標及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目標:
1、重大交通責任事故:0
2、重大火災責任事故:0
3、人員傷亡責任事故:0
4、“三違”施工造成的安全質量責任事故:0
5、重大用電事故:0
6、重大失竊事故:0
7、工傷事故死亡率:0
8、工傷事故重傷率:0
9、違法犯罪率:0
10、刑事案件發(fā)案率:0
11、打架斗毆及群毆事件發(fā)生率:0
12、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13、安全設施及勞保用品配備率:100%
14、安全生產專題教育:每月兩次以上
15、安全檢查次數:每月兩次以上
16、勞務合作隊伍安全生產責任狀簽定率:100%
二、員工在責任區(qū)段必須完成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路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按安全技術規(guī)程施工。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題和最大效益”的思想。
3、施工作業(yè)隊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配備齊全專(兼)職安全員,確保安全員數量的穩(wěn)定。
4、嚴格規(guī)范施工管理,狠抓工程質量,確保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yōu)良品率90%以上,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
5、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標語口號醒目,安全設施齊全,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6、重點部門和要害部門(如財務室),認真抓好“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電、防破壞)、“五大傷害”(高空墜落、觸電、坍塌、物體傷害、機械傷害)和“三期”(進場期、大干期、收尾期)的安全工作,確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
7、強化機械設備及車輛的管理工作,杜絕設備、車輛帶病運行引發(fā)的安全責任事故。
8、保證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100%,特殊隱患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率100%,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及時、徹底、不留后患。
9、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生產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杜絕“三違”作業(yè)引起的塌方,支架倒塌等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10、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隊的安全常識教育,特殊工種(電工、起重工、電器焊工、機械操作手、駕駛員、爆破手)作業(yè)人員培訓率達到100%,持證率達到100%。
11、采用有效的衛(wèi)生防范措施,保持現場、生活區(qū)及食堂的整潔衛(wèi)生,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預防食物中毒等現象的發(fā)生,酷暑高溫情況下,應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做到定崗定員,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露工作。
13、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技術交底時要交待安全工作,部署工作時要部署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要檢查安全工作,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施工,在大體積砼澆筑時,必須按規(guī)定有專人負責支架、模版等的觀測工作,并做好突發(fā)事故的應急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堅決杜絕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4、嚴格執(zhí)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開工報告未獲批準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單項工程和分項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一律不準進行施工,堅決杜絕違規(guī)施工現象的發(fā)生。
15、各工種、各班組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決貫徹執(zhí)行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工作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一分一秒也不放松,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厭倦情緒,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工作。
16、各工作班組安全工作要做到“六有”和“六無”。即:安全有目標、管理有規(guī)章、檢查有記錄、班組有安全員和生產無事故、作業(yè)無“三違”、設備無缺陷、環(huán)境無隱患、制度無缺陷、教育無一漏。
17、堅持日常檢查制度,做到“一日三檢”,全過程控制,即要檢查現象隱患,也要檢查隱性隱患,對查出的問題確保整改率100%。
18、抓好安全計劃的制定工作和各種安全資料的整理工作,計劃要科學合理,資料要準確、內容要真實、目錄要清晰。
19、如發(fā)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必須立即上報項目經理部,一班安全質量事故,必須在四小時內將事故詳情及處理結果書面報項目經理部。
三、獎懲措施:
1、每發(fā)生一次瞞報、漏報安全事故,罰款200元。
2、一般事故發(fā)現一處未按要求整改的,罰款200元,每發(fā)現一處特殊隱患未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的,罰款500元。
3、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其部分年終獎金,同時在年度評優(yōu)、晉級、提升等方面一票否決,情節(jié)嚴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出現較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給項目部構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嚴重,罰款500-1000元。
5、施工期間由于員工未對負責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發(fā)生與此有關的人員傷亡、罰款、索賠、損失補償、訴訟費用及其他一切責任均有員工自行負責,造成重大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6、年終經檢查考核,綜合評價分低于60分,從年終獎金中扣除1000元;60-70分的(不含70分),扣除600元;70-80分的(不含80分),扣除400元;80-90分的(不含90分),扣除200元;綜合評價得分90-95分的(不含95分),項目部獎勵500元;95-100分的,項目部獎勵1000元。
第11篇 安全檢查與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fā)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持機組連續(xù)穩(wěn)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fā)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chuàng)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者進行獎勵。
第12篇 安全生產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
為加強本廠的安全管理,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防范意識,確保工廠生產經營任務的順利完成,按照積極引導、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獎勵
1. 及時發(fā)現隱患,并積極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使企業(yè)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
2. 在事故處理中,能夠正確判斷和指揮,使事故得到及時控制或消除,減少企業(yè)財產損失的。
3. 在火災、爆炸、泄漏等生產事故中,能夠奮不顧身,沖鋒在前,不顧個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
4. 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議和技改技措建議,得到采納并取得成效的。
5.對職工的獎勵分為:記功、授予部門、公司先進生產等榮譽稱號,并根據貢獻大小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6. 獎勵的申報辦法:以生產崗位為單位,書面形式報生產主管,由生產主管核實后,上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第二條:懲處
1.在生產車間發(fā)現非生產用電爐、家用電器等,除沒收其物品外,罰款50 元。
2.在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
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視情節(jié)給予100—200元罰款。
3. 對限期內沒有完成整改任務又無防范措施的崗位,視情節(jié)給予50 一 300 元罰款。
4. 對未完成“安全檢查制度”內容的崗位,每少檢查一次,罰款50 元,以臺帳記錄為考核依據,生產主管每月檢查一次。
5. 對違反“安全動火管理制度”的崗位,按其作業(yè)等級進行處罰。
第三條:責任追究制度
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追究責任;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車間(室)負責人及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外,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