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1、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任職資格后,方可任職,并持證上崗。
2、對項目經理部屬職工及招用的臨時工(農民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其具有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3、在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和掌握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后,方可進行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過專門的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未取得相關資格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2篇 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及制度
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業教訓教育。其具體內容如下:
1. 公司新聘用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和崗位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
2. 各崗位新聘人員要經過現場學習、培訓,并經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 新聘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現場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現場見習和跟班操作等培訓步驟。
2) 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3. 在崗生產人員的培訓:
1)在崗生產人員應按規定進行有針對性的現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
2)公司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一個月及以上的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學習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 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集中進行安全知識學習的次數不少于兩次/年,并且在學習完成后即進行考試,對不合格者進行補考及重新培訓。確保各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有關氣體事故現場急救、緊急救護、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方法。
5. 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培訓,應有安全方面的課程內容。新任命的生產部領導,應經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6. 對違反規程制度造成事故、設備故障和嚴重未遂事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對當事人應停工進行安全教育。
7. 對于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操作訓練,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8. 公司建立安全活動日和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認真填寫各種安全管理臺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和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9. 在采用新技術、新生產方法、新設備前,要按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核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10、安全職責
①各級領導安全職責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的領導責任。貫徹國家、行業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對項目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措施負直接責任。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施工隊隊長:對本專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上級的有關規定;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在施工中認真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并
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紀律教育;發生重大事故及時上報,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落實。
工 長: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教育并帶領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按章作業;每天上班前開好安全生產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對本班組成員思想或身體狀態反常,采取相應對策或調離危險作業部位;在組織施工生產的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中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隱患立即處理;發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②企業職工安全職責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企業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嚴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點去做。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沒有搭設跳板或平臺時,系好安全帶。
非專業電氣和機械的操作人員不使用或亂動機電設備。各種電動機械設備,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
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技術部門: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編制安全設計措施;對于企業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機械電力部門: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早檢查、早預防、
機械不帶病作業,汽車不“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材料部門:保證安全生產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并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
勞資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基層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3篇 煅燒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為加強和規范車間班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安全素質,防范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班組級崗前教育培訓內容:
1.班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與崗位安全責任制;
2.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各崗位生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險源點的辨識與防范措施;
4.本崗位的典型違章行為、典型違章行為引發的事故案例;
5.緊急自救、互救知識、應急處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職業危害與個人安全防護等;
三、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一)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
1.班組新進員工在經過車間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要進行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的,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2.對于由其它單位調入的員工在經車間轉崗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分配至班組的,按新進員工進行培訓教育考試,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對于離崗一月以上人員回到崗位后,必須重新進行本崗位的相關安全規程的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對于違章人員必須進行待崗培訓,經過重新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24學時。
(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
1.班組每月對所有員工進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考試。
2.班組每年對所有員工進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崗位前安全培訓教育內容的培訓教育考試。
3.臨時從事非本工種作業,要由指派人進行臨時工種的安全教育,但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4.規章制度、工藝、設備、技術發生變更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對班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教育。
四、班組安全培訓的組織與實施
1.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或班組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
2.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可演練、筆試、現場操作、問答等靈活多樣的形式。
3.班組應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班組年度工作計劃,于每年1月10前將本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車間審核備案,以保證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系統性。
4.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安全培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試情況。
5.各類培訓考試試卷必須注明受培訓人員屬性。
第4篇 油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油庫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素質和崗位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油庫管理永恒的主題,必須堅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并重”的原則,扎實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訓工作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一標準、考核發證”的原則,對油庫員工進行有計劃的培訓和經常性的教育。
第三條 油庫員工培訓工作由主管培訓工作的領導負責并將其納入公司公司年度培訓內容;培訓主管領導負責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油庫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并責成專人逐月組織實施。
第四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學習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會報火警、會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與技能。
2、了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學習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五條 根據公司規定要求,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上崗操作證書》制度。油庫員工只有經過培訓具備本工種(崗位)的安全水平,達到應知應會標準操作要求,同時有牢固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考核成績合格才可以取得《上崗操作證書》。凡沒有取得《上崗操作證書》者,一律不準上崗。
第六條 辦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展覽,對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經常性、群眾性、普及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第5篇 電力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總則
1、為規范全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必須結合本單位情況開展形式多樣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入廠教育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部室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部、生產技術部等部門參加。安全教育應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公司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部室級安全教育由部室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本部室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4)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如何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5)新員工應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特殊工種教育
(1)從事起重、電火焊、帶電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2)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門應經常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使員工自覺地遵紀守法,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單位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并利用網絡、電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教育。
(3)對危險性作業,作業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具體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并采取預控措施。
4、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必須進行相應的部室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現場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生產一線人員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第6篇 工程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
工程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七)
一、三級安全教育
工程開工前,應由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進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并履行簽字手續。公司級教育由安全處負責,項目部教育由項目經理與安全員負責,班組教育由班組長與兼職安全員負責。
(2)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a.公司級: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當前安全生產情況,易發生事故案例及預防等。
b.項目部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紀律,安全技術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況及必須遵守的事項:施工用化工產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氣中毒)等知識
c.班組教育:本班組生產情況、工作性質及必要的安全知識;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機具設備性能及安全防護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對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機械工、起重工、場內機動車司機、電工、電氣焊工等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市勞動部門規定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并經考核合格由勞動部門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持證方可上崗作業。
三、經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過程中應經常采取板報、標語、漫畫等多種多樣的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如防觸電及觸電后急救,腳手架、吊籃使用,防塵、防毒、防電光傷眼知識,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組織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可利用班前班后進行教育。
(4)糾正違章教育,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糾正教育,并以現身說法的形式進行教育。
四、適時安全教育
(1)季節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節假日加班加點職工的安全教育。
(3)突擊施工任務情況下的安全教育。
第7篇 物業管理項目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教育培訓的目的:
通過對從事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使其能夠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確保物業公司發展戰略的實施和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性法規教育
(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
(2)行業安全生產法規;
(3)企業安全生產規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2)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識教育
(1)本項目一般生產技術知識;
(2)一般安全技術知識;
(3)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紀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圍:
適用于所有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有關的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入職員工三級安全教育
新入職員工都必須進行公司、項目(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2、特殊工種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機械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高處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等特種作業。這些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4、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
5、職業健康教育
6、員工應知應會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實施
1、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物業管理處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門經理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2、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員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5、教育培訓時間:
1、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
2、特殊工種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項目現場的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4、轉崗及復工安全性教育時間不少于4學時。
5、專業性安全教育:物業管理處領導的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6、職業健康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
第8篇 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 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 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3.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4.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條 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三條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第四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 發生事故時,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條 油庫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有明確制度。單位領導和安全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條 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不應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油庫安全活動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三條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應無故缺席,有事須經油庫領導批準。
第四條 公司領導每季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油庫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五條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六條 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油庫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四章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一條 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條 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內容為油庫的有關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章 組 織 管 理
第一條 直屬企業的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安全、人事、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編制安全教育大綱、教材和班組安全學習材料。
第二條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應保證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第三條 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 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 對未按本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單位進行處罰,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9篇 特種設備作業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過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重要意義,在特種設備的使用中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利用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給社會、給企業、給家庭造成的損失,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2、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知識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主要包括:a.危險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b.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c.生產、使用現場消防制度和規定;d.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e.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f.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和自救技術措施、辦法等。
②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專業技術知識培訓教育。包括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使用技術操作規程知識教育,以及在特種設備使用中經常出現或可能發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識教育。
③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能培訓教育。包括作業技能、熟練掌握作業安全裝置設施的技能,以及在應急情況下進行妥善處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過實際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紹,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現實后果,對認識事故的發生規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生起著較大的作用。
第10篇 快遞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培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 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1)車隊長的培訓。各車隊長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停車場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業務部負責。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
(3) 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調離本工作崗位。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各車隊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公司負責,并委托專業培訓機構實施。車隊長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車隊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安檢員的培訓。各車隊的安檢員應參加過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各車隊每年應對安檢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車隊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檢修業務知識。
3、 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
4、 維修人員的培訓。公司的維修人員應參加過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公司每年應對維修人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維修業務知識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參加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作崗位或辭退。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2.新聘司機上崗前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員工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11篇 x礦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煤礦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要緊密圍繞煤礦安全生產以及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全員的綜合素質,以堅持服務施工生產經營為中心,以全面提高員工素質為宗旨;以不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確保企業經營生產持續發展為目的,拓寬培訓渠道,全面啟動培訓工程。本著創建一支高素質、高技能的員工隊伍,做好年度員工培訓工作。
1、我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我礦的教育培訓總體由礦長負責,礦長必須要確保教育培訓資金的落實到位。培訓具體工作由礦安全科組織,培訓地點在礦會議室。
3、必須在年初制定好完善的教育培訓計劃,明確本礦的教育、培訓的教師。對于新招入礦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4、我礦必須隨時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制定應變措施,及時與培訓中心聯系培訓事宜。必須作到全部人員持證上崗。
5、職工的日常培訓每年不少于20個學時,必須按職工的培訓、教育計劃嚴格執行。
6、采取多形式、多樣化、全方位宣傳教育。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大力宣傳各種安全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護的相關知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素質,保證安全生產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7、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項 培訓管理,提高專業技能。
8、將教育培訓向生產過程延伸、滲透在班前會開展理論業務知識培訓,在每天的班前會上對每個職工在上一個班的生產過程中,安全質量及操作上存在的問題,一一提出進行培訓,讓職工以理論知識指導生產實踐。
第12篇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必須堅持“管理、培訓、裝備并重”的原則,安全培訓必須堅持“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一標準、考核發證”的規定,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第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監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編制安全技術培訓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協同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安監部對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每年按規定提取培訓費用,按時向集團公司教培中心撥款,保證各種培訓正常進行。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安排認真搞好培訓工作,除完成集團公司下達任務外,還負責各類小型設備、專用設備運轉與維修人員,新工人和地面機電各工種人員的培訓考核,以及井下一般技術工種的培訓考核;各基層單位根據公司安排,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承擔技術工種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師資隊伍實行專兼結合,兼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師,必須是各單位主管技術員或具備中級以上技術服務人員,兼職教師以聘書形式聘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 ?加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管理和組織管理。任課教師上課必須有教案,學員學習必須有教材和講義。各級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班必須達到規定的學習時間,安監部對培訓時間,培訓教學質量實現全過程監督檢查,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予考核發證。學員學習期間,嚴格執行學員考勤制度,學員病事假累計超過總培訓課時五分之一的,必須重新學習。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按公司培訓計劃安排,選送學員進行培訓和本單位按計劃進行培訓,少選送一人對單位罰款1000元,本單位培訓達不到培訓天數的,按培訓總數每人每天罰款50元,達不到規定課時的,每少一課罰款20元。以上由人力資源部和安監部監督檢查。
第八條 ?嚴格培訓后考核制度。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結束后必須進行嚴格的考試和考核,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卷面成績的80%以上計為合格,達不到者重新參加培訓。考試試卷保留兩年。
第九條 ?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井下工作人員和因工作需要臨時入井人員,地面各類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與維修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經培訓并考核合格,達到本崗位安全技術要求,方可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無證人員不許上崗操作,不許指揮生產。班組長、區部長必須做到先培訓,后任職,持證上崗。
第十條 ?集團公司教培中心培訓的對象由集團公司教培中心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試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放;公司和區部培訓的對象由各培訓單位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核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安監部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放。
第十一條 ?嚴格控制兼職崗位證書的發放。一般技術工種不得兼特殊技術工種崗位的操作,兼職崗位除基本工種外,最多不超過三個兼職崗位,兼職崗位證書不另行發放,但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班組長、區部長崗位不得兼任。各級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兩年后重新參加復訓與考核,對原有證書審核驗印。
第十二條 ?各崗位工人有權拒絕安排的無證崗位的工作,凡接受安排的按無證處罰,對安排無證或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人員上崗的,要追究安排者或分配者的責任,并處以罰款。
第十三條 ?各單位和人力資源部都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規定組織培訓和教學,凡不按規定組織教學,不認真備課和講課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罰款。對兼職教師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要求的,給予兼職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