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街道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街道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寓教于樂的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廣播、黑板報、科普畫廓、文藝活動、舉辦講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對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加強社區消防安全網絡建設,廣泛招募和聘請“消防志愿者”和“義務消防監督員”為社區居民服務。
三、每年兩次對社區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教育、培訓,同時,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實戰演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2篇 某街道社區婦女兒童委員會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婦女兒童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一、教育婦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女性,建立健全婦女、兒童工作網絡。
二、開展“巾幗建功”、文明家庭創建和擁軍優屬活動。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好風尚,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動員組織婦女因地制宜開展便民服務,促進家務勞動社會化,社區服務網絡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女工再就業工作。
四、普及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教育婦女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等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與虐待殘害、遺棄婦女兒童等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普及婦幼保健知識,宣傳優生、優育、優教。配合家庭、學校與社會青少年進行教育。
六、代表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中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發揮其作用,向黨和政府反映婦女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第3篇 某街道社區文教體育委員會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文教體育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一、通過多種形式,利用多種載體,對社區成員進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樹立文明向上的社區精神風貌。
二、深入扎實地組織開展模范社區、文明樓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創建評比活動,不斷提高社區文明程度。
三、利用社區資源,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文化體育活動,提高廣大社區居民的文化素質,營造溫馨祥和的社區氛圍。
四、協助管理好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利用好社區文體活動場所,保證其作用的發揮。
五、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開展擁軍優屬、鄰里互助、尊老愛幼、勤儉持家等活動教育居民自覺抵制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第4篇 某街道社區義工服務站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義工服務站工作制度及職責
一、**社區義工服務站以市橋街義務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章程作指導,在轄內開展義工服務活動。
二、**社區義工服務站的任務和性質:為需要幫助的人提供無償服務,并在活動的過程中有意識地培養義工骨干人才。
三、義工的招募對象:常年招募,條件不限,歡迎各界熱心士自愿參加。
四、社區義工服務活動主題:真誠奉獻、服務社群、提升自我、傳播文明!
五、義工開展服務實行彈性工作制,配合社區居委會工作需要,以及居民所需服務為工作導向,服務形式、項目不限。
六、義工應該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無私奉獻。
七、義工應該尊重服務對象,對服務對象不能抱著施予恩惠的心理,應本著互相幫助的理念,熱情友善地提供優質服務。
八、義工不能濫用與服務對象的關系以獲取個人私利,不能在服務機構及服務時間內謀取與義務工作無關的私利。
九、義工之間要互相團結,互相合作。
十、義工參加義工服務時要準時,并聽從該服務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需提前向負責人請假。
十一、義工參加義工服務活動時要佩帶義工證。
十二、義工應該注意個人儀表要端莊,并自覺維護義工形象。
第5篇 某街道社區治安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治安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一、負責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結合治安防范管理的實際制訂工作計劃,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組建社區治安巡邏隊和群眾義務看護網,配合戶籍民警開展工作,形成專群結合的防控網絡,落實居民樓院的看護。
三、動員居民和社區單位落實技防措施,協助物業公司抓好小區大門、圍墻、門衛室、單元電子對講門、住宅防盜門、樓道亮化等硬件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
四、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小區和安全文明單位(門點)活動,使社區“三類”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的扼制。
五、開展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蓋面。抓好民事糾紛的調解,防止出現矛盾激化事件。
六、組織落實對違劣青少年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使重新犯罪和新生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
七、落實社區內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政策。配合戶籍民警搞好暫住人員的教育、出租房屋的管理登記。
第6篇 街道社區環境衛生委員會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環境衛生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1.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教育社區成員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組織發動群眾,搞好社區環境衛生,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保持樓院內外的環境整潔,采取綜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3.組織居民開展各類綠化活動,帶領居民植樹養花,綠化社區環境。
4.加強居民開展各類綠化活動,帶領居民環保觀念,防治環境污染。配合專業管理人員督促社區居民按位停放機動和非機動車輛。
5.經常檢查居民區衛生,協助專業部門整治社區環境,搞好社區內永久性公益設施的維護工作,保持其清潔美觀。
6.配合駐社區醫療單位的工作,保證社區醫療保健場所為社區居民提供就醫服務,使社區居民一般性醫療不出社區。
7.加強與物業公司的溝通聯系,及時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
第7篇 社區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考勤制度
根據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特點和《勞動法》相關規定,制定《新區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所(站)工作時間管理辦法》.
一、嚴格遵守規定的上下班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所(站)工作人員(包括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服從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所(站)長和街道辦事處的調派,要積極、主動、創造性地工作,在工作中不準相互推諉。
二、建立嚴格的層層考勤和請假制度.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請病假、事假3天以下向所在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站長請假,請假3天以上15天以下的需由站長報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批準。15天以上需由勞動保障事務所報街道主管領導批準。街道勞動保障工作人員請病假、事假、臨時假5天以下向勞動保障所所長請假,5天以上需向街道主管領導請假。
三、街道社區所有勞動保障人員請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學習等)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和制度,辦好工作交接,以便工作的正常銜接。
四、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以曠工論處.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有曠工紀錄的,三天以內,不發相應天數工資并扣罰相應天數工資;四天至七天,除不發相應天數工資外還要雙倍扣罰相應天數工資;無故曠工七天以上的由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報區就業服務局予以解聘。
本制度從2023年12月8日開始執行。
第8篇 某街道社區居民會議制度
街道社區居民會議制度
社區居民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社區居民會議由18周歲以上的居民或每戶派一名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代表2至3人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向居民會議負責。社區居民會議在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原則下行使下列職權:
1、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聽取并審議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2、討論決定本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發展和規則。
3、討論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約。
4、選舉、撤換和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
5、變更和撤換社區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6、討論決定涉及本社區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9篇 j街道社區公開制度
第一條為全面提升社區黨建工作水平,不斷增強社區黨組織的戰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將區委及街道黨工委下撥的社區黨建專項工作經費使用好,根據區紀委實施黨務公開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黨建專項工作經費是黨建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各黨總支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第三條黨建專項工作經費用于黨總支開展黨建專項工作,主要包括表彰優秀黨員和黨支部,走訪慰問生活困難的黨員,黨務工作者培訓,購買黨員教育管理的圖書資料,組織黨員開展文娛活動、慶祝黨的生日以及開展組織生活等活動。
第四條 各黨總支應建立黨建專項工作經費獨立賬簿,每筆開支應有正規發票,須有書記、副書記和經手人簽字。
第五條黨建專項工作經費由街道黨工委統一管理,實行額度內實報實銷制度。年度內如有結余,自然轉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六條 各黨總支應在每年一月中旬前將上年度的專項賬冊上交街道黨工委,由街道收齊后交到檔案室統一保管、備案。
第七條各黨總支每半年應向街道黨工委報告所在黨總支黨建專項工作經費使用情況。年終,利用黨員大會,向黨員公開報告黨建專項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八條 街道紀工委將不定期對各社區黨總支工作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
第九條 本制度由街道紀工委負責解釋。
第10篇 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管理制度
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1、開展社區服務必須堅持從本社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同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合理利用社區資源,開辟合適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形式。
2、以維護和保障社區特殊困難群眾和大多數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為出發點,強調基社會福利性堅持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
3、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以社會籌資興辦為主、政府資助為輔,充分重視社會非政府組織和社區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養、自我的發展,以“實業養服務”。
5、開展社區服務,加強對基層社區的管理,促進街道與社區居委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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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黨建責任制度
1、樹立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黨工委班子成員和辦事處黨員、領導、干部人人有責的觀念。
2、實行街道社區黨建“三個責任人”制度。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黨工委黨群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黨工委組宣委員為具體責任人。
3、社區黨支部書記是所在社區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工作全面負責。
4、簽訂街道社區黨建責任狀。街道第一責任人與直接責任人、街道第一責任人與社區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與具體責任人之間要分別簽訂街道社區黨建責任狀,形成一級對一級考核、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
5、建立街道社區黨建責任工作平臺。黨工委委員、包片的機關黨員干部、社區黨支部委員必須承擔黨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標任務;社區全體黨員都要根據個人不同情況,通過多種方式承擔不同的崗位責任,為社區黨建工作盡責盡力。
6、落實按崗定責、量責考核。街道黨工委對各責任人、責任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和交叉考評,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要列入各黨組織、黨員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礎上按績獎懲。
7、街道黨工委對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區黨支部對社區黨員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黨工委每半年進行一次黨建工作總結,實現街道社區黨建考核管理的規范化和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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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黨總支、黨支部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市區及街道黨工委下發的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及落實。
二、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做好社區全年黨建工作目標的制定和實施。
三、黨總支、黨支部實行例會制度,每月召開1-2次黨總支、支部委員會議,特殊情況需要開會時,可有黨總支、支部書記決定。
四、黨總支、支部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反復協商,集中和采納的正確意見,凡屬重大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
五、每季度召開一次社區黨建聯席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
六、黨總支、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七、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總支、支部每年召開兩次民主生活會,總結工作實際,尋找差距,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八、黨總支、支部要認真組織黨員參加社區各項活動,按照黨員參加志愿者協會的服務內容,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黨員教育管理
第一條,為了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使之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依據《黨章》和《準則》,針對社區黨員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內各項制度,強化黨員的意識,繼續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三條,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履行黨員義務,享受黨員權利,必須編入所在居民區的黨支部,按時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按期交納黨費,接受黨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黨員外出探親訪友或其他原因長期外出影響參加正常組織生活的,應事先向黨組織請假,說明去向、聯系辦法;外出時間在兩個月以內的,可回來后向黨組織匯報;兩個月以上的,每個季度至少向黨組織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一次;未請假外出,又不與黨組織聯系,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均應作自行*處理。五第五條條黨總支、支部每季度對黨員情況進行一次分析,對年老體弱不能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落實專人聯系,定期家訪,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一些困難,并向他們傳達黨內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動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條,本規定在實施中需繼續修改和完善,不斷總結健全適合社區黨員特點的教育管理制度。
黨員組織生活管理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所在社區的黨組織,按時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接受黨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黨的組織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動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準備,黨員要積極參加支部活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三、建立簽到制度,黨員每次參加活動要簽到,因病、因事不能參加組織生活,要提前口頭或書面向黨支部或當小組長請假。凡不請假的,黨支部或黨小組長要查明原因,連續兩次無故不到者,要進行批評。
四、建立登門家訪制度。黨員患重病及癱瘓、臥床不起、行動困難的,經征求本人意見和黨總支、支部討論,通過后可免去參加組織活動,但支部或黨小組要指定專人與他們聯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通報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總支工作,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解決一些困難。
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一、黨組織要加強與群眾的聯系,切實做好群眾工作,發動每個黨員聯系一至二名群眾,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黨員聯系群眾手冊。
二、黨員要關心群眾的生活,經常注意群眾的情緒和要求,根據群眾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關心他們,讓群眾真正感受到黨的關懷和溫暖。
三、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組織工作的批評和意見。
四、妥善處理群眾中的矛盾,發現苗頭及時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
五、黨員要將自己聯系群眾的情況認真記錄在'黨員聯系群眾手冊'上,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情況。
五必訪制度
1、對新轉來的黨員進行家訪,了解家庭生活等情況,使黨總支、支部進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況。
2、對重病黨員登門慰問,定期將街道黨工委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和上級文件向重病黨員做介紹。
3、對存在各種困難的黨員,要上門了解詳情,協助解決具體問題。
4、對產生某種思想問題的黨員,要及時家訪談心,幫助解決思想問題。
5、對未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無正當理由的要及時家訪,弄清情況,進行幫助。
'三會一課'制度
一、'三會一課'即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定期開展黨課教育。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組織一次全街性的黨課,采取街道黨政領導、街道工委成員聘請黨校教員輪流講課,搞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
二、主要內容
1、黨員大會是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主要是定期聽取黨總支的工作報告,對黨總支、支部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決定黨總支、支部的重大問題,選舉黨總支、支部委員和出席上級黨代表會的代表。
2、支委會是全體委員參加的會議。主要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按照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的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總結工作,研究組織生活,政治學習的內容、形式、具體安排以及黨總支、支部自身建設等重大問題;決定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事項及對黨員的表彰、獎勵、處分,發展新黨員等重大事宜;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確定黨總支、支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等。
3、黨小組會是以過組織生活為主要內容的黨小組活動。
4、黨課是黨組織緊密結合本單位情況和黨員事跡,采取集中講授的方法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思想、理論教育的重要形式。
年老、重病黨員管理制度
1、凡正式關系在本街道且年滿八十歲的黨員,經本人申請,由黨總支、支部會向黨員大會通報后,可免于參加黨內集體活動。
2、雖未滿八十歲,但因病癱瘓或嚴重疾病起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本人提出申請,由黨總支、支部會討論后并經黨員大會同意,可免去其參加黨內集體活動。
3、免于參加黨內集體活動的老黨員,必須按時交納黨費,確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請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黨員必須接受黨組織的關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黨員可以不參加黨總支、支部組織的黨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責任區和黨內評選等活動。
6、黨總支、支部對重病年老黨員要有專人分工負責,要定期走訪,每月至少一次,了解關心其思想、生活等情況,并向其介紹黨組織活動的有關內容。
7、黨總支、支部關心走訪年老、重病黨員要形成網絡化,做到分工清楚、職責明確。
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一、請假報告制度
黨員到外省、市、區工作、探親訪友或居住地臨時動遷的,要將所去工作單位、探親訪友或臨時居住地的詳細名稱、地點、聯系辦法、電話等向黨組織逐項登記,填寫流動黨員表。外出三至六個月的,應轉出臨時組織關系;外出超過六個月的應轉出正式組織關系。
二、書信聯系制度
對長期在外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建立書信聯系制度,黨組織要定期給他們寫信,黨員也要定期回信,回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黨組織每半年要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登門走訪制度
外出黨員回家團聚期間,黨組織要到黨員家中走訪,做一次認真談話,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力所能及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提要求、交任務,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四、定期匯報制度
轉出臨時組織關系的黨員,每季度要向原所在黨組織口頭或書面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
在職黨員管理辦法
一、建立在職黨員花名冊,對于變化情況及時記載,半年向黨總支通報一次。
二、在職黨員要積極參加社區建設,定期參加黨組織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在職黨員聯絡站定期收集在職黨員活動情況,一季度向黨總支反饋一次。
四、對在職黨員表現情況,在職黨員聯絡站負責向所屬單位反饋,一年一次。
五、對于有思想情緒或表現差的在職黨員,黨組織要進行家訪,并進行幫助教育,對經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響的黨員,要將情況及時向所屬單位反饋,雙方共同研究解決辦法。
新轉入黨員登記談話制度
一、黨組織要對黨員本人的基本情況了解清楚,并將其姓名、性別、年齡、入黨時間、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單位的任職情況、家庭住址等項進行登記。
二、黨組織要想黨員本人介紹本街黨建工作概況,基層支部活動要求,黨員交納黨費的有關規定。
三、黨組織向黨員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參加支部活動,按時交納黨費。
2、有病有事不能參加支部活動,要做提前請假。
3、外出探親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記。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1、為擴大入黨申請人隊伍,對居民區骨干定期進行啟蒙教育,以學習輔導黨的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進行培訓,一年一次。
2、為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對入黨申請人培訓一年一次。
3、堅持對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談話制度,一季度一次。
4、堅持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匯報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堅持培養人、培養聯系人定期匯報培養、考察情況制度,半年匯報一次。
6、為保證發展黨員工作質量,定期向有關人員征求意見,一年兩次。
7、堅持培養聯系人定期培養考查記實制度,一季度一次。
8、堅持對預備黨員定期考察并如實記載,一季度一次。
'在職黨員聯絡站'管理制度
1、聯絡站要建立在職黨員花名冊,對在職黨員的基本情況要及時記載。
2、聯絡站每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
3、召開在職黨員大會每年一次。
4、加強在職黨員思想教育,增強其愛護、建設社區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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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民防工作站職責、制度
街道社區民防工作站職責
一、開展民防宣傳教育活動。
二、組織推薦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關部門的專業培訓,組織防災救災演練。
四、平時預防災害事故,并參加應急救援活動。
五、戰時負責社區防空襲斗爭。
街道社區民防志愿者職責
一、參加民防宣傳教育活動,接受有關專業培訓。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災及時報警。
三、根據需要,參加相應的民防組織,參與消除空襲后果和災害事故救援等活動。
街道社區民防志愿者活動制度
學習制度:學習防空、防災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每年1-2次。
培訓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專業培訓。
交流制度:通過實踐、研討和交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11篇 s街道社區管理制度
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1、開展社區服務必須堅持從本社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同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合理利用社區資源,開辟合適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形式。
2、以維護和保障社區特殊困難群眾和大多數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為出發點,強調基社會福利性堅持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
3、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以社會籌資興辦為主、政府資助為輔,充分重視社會非政府組織和社區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養、自我的發展,以“實業養服務”。
5、開展社區服務,加強對基層社區的管理,促進街道與社區居委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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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黨建責任制度
1、樹立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黨工委班子成員和辦事處黨員、領導、干部人人有責的觀念。
2、實行街道社區黨建“三個責任人”制度。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黨工委黨群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黨工委組宣委員為具體責任人。
3、社區黨支部書記是所在社區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工作全面負責。
4、簽訂街道社區黨建責任狀。街道第一責任人與直接責任人、街道第一責任人與社區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與具體責任人之間要分別簽訂街道社區黨建責任狀,形成一級對一級考核、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
5、建立街道社區黨建責任工作平臺。黨工委委員、包片的機關黨員干部、社區黨支部委員必須承擔黨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標任務;社區全體黨員都要根據個人不同情況,通過多種方式承擔不同的崗位責任,為社區黨建工作盡責盡力。
6、落實按崗定責、量責考核。街道黨工委對各責任人、責任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和交叉考評,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要列入各黨組織、黨員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礎上按績獎懲。
7、街道黨工委對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區黨支部對社區黨員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黨工委每半年進行一次黨建工作總結,實現街道社區黨建考核管理的規范化和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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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黨總支、黨支部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市區及街道黨工委下發的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及落實。
二、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做好社區全年黨建工作目標的制定和實施。
三、黨總支、黨支部實行例會制度,每月召開1-2次黨總支、支部委員會議,特殊情況需要開會時,可有黨總支、支部書記決定。
四、黨總支、支部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反復協商,集中和采納的正確意見,凡屬重大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
五、每季度召開一次社區黨建聯席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
六、黨總支、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七、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總支、支部每年召開兩次民主生活會,總結工作實際,尋找差距,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八、黨總支、支部要認真組織黨員參加社區各項活動,按照黨員參加志愿者協會的服務內容,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黨員教育管理
第一條,為了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使之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依據《黨章》和《準則》,針對社區黨員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內各項制度,強化黨員的意識,繼續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三條,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履行黨員義務,享受黨員權利,必須編入所在居民區的黨支部,按時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按期交納黨費,接受黨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黨員外出探親訪友或其他原因長期外出影響參加正常組織生活的,應事先向黨組織請假,說明去向、聯系辦法;外出時間在兩個月以內的,可回來后向黨組織匯報;兩個月以上的,每個季度至少向黨組織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一次;未請假外出,又不與黨組織聯系,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均應作自行*處理。五第五條條黨總支、支部每季度對黨員情況進行一次分析,對年老體弱不能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落實專人聯系,定期家訪,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一些困難,并向他們傳達黨內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動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條,本規定在實施中需繼續修改和完善,不斷總結健全適合社區黨員特點的教育管理制度。
黨員組織生活管理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所在社區的黨組織,按時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接受黨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
任務。
二、黨的組織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動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準備,黨員要積極參加支部活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三、建立簽到制度,黨員每次參加活動要簽到,因病、因事不能參加組織生活,要提前口頭或書面向黨支部或當小組長請假。凡不請假的,黨支部或黨小組長要查明原因,連續兩次無故不到者,要進行批評。
四、建立登門家訪制度。黨員患重病及癱瘓、臥床不起、行動困難的,經征求本人意見和黨總支、支部討論,通過后可免去參加組織活動,但支部或黨小組要指定專人與他們聯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通報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總支工作,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解決一些困難。
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一、黨組織要加強與群眾的聯系,切實做好群眾工作,發動每個黨員聯系一至二名群眾,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黨員聯系群眾手冊。
二、黨員要關心群眾的生活,經常注意群眾的情緒和要求,根據群眾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關心他們,讓群眾真正感受到黨的關懷和溫暖。
三、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組織工作的批評和意見。
四、妥善處理群眾中的矛盾,發現苗頭及時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
五、黨員要將自己聯系群眾的情況認真記錄在'黨員聯系群眾手冊'上,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情況。
五必訪制度
1、對新轉來的黨員進行家訪,了解家庭生活等情況,使黨總支、支部進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況。
2、對重病黨員登門慰問,定期將街道黨工委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和上級文件向重病黨員做介紹。
3、對存在各種困難的黨員,要上門了解詳情,協助解決具體問題。
4、對產生某種思想問題的黨員,要及時家訪談心,幫助解決思想問題。
5、對未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無正當理由的要及時家訪,弄清情況,進行幫助。
'三會一課'制度
一、'三會一課'即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定期開展黨課教育。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組織一次全街性的黨課,采取街道黨政領導、街道工委成員聘請黨校教員輪流講課,搞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
二、主要內容
1、黨員大會是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主要是定期聽取黨總支的工作報告,對黨總支、支部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決定黨總支、支部的重大問題,選舉黨總支、支部委員和出席上級黨代表會的代表。
2、支委會是全體委員參加的會議。主要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按照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的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總結工作,研究組織生活,政治學習的內容、形式、具體安排以及黨總支、支部自身建設等重大問題;決定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事項及對黨員的表彰、獎勵、處分,發展新黨員等重大事宜;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確定黨總支、支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等。
3、黨小組會是以過組織生活為主要內容的黨小組活動。
4、黨課是黨組織緊密結合本單位情況和黨員事跡,采取集中講授的方法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思想、理論教育的重要形式。
年老、重病黨員管理制度
1、凡正式關系在本街道且年滿八十歲的黨員,經本人申請,由黨總支、支部會向黨員大會通報后,可免于參加黨內集體活動。
2、雖未滿八十歲,但因病癱瘓或嚴重疾病起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本人提出申請,由黨總支、支部會討論后并經黨員大會同意,可免去其參加黨內集體活動。
3、免于參加黨內集體活動的老黨員,必須按時交納黨費,確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請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黨員必須接受黨組織的關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黨員可以不參加黨總支、支部組織的黨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責任區和黨內評選等活動。
6、黨總支、支部對重病年老黨員要有專人分工負責,要定期走訪,每月至少一次,了解關心其思想、生活等情況,并向其介紹黨組織活動的有關內容。
7、黨總支、支部關心走訪年老、重病黨員要形成網絡化,做到分工清楚、職責明確。
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一、請假報告制度
黨員到外省、市、區工作、探親訪友或居住地臨時動遷的,要將所去工作單位、探親訪友或臨時居住地的詳細名稱、地點、聯系辦法、電話等向黨組織逐項登記,填寫流動黨員表。外出三至六個月的,應轉出臨時組織關系;外出超過六個月的應轉出正式組織關系。
二、書信聯系制度
對長期在外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建立書信聯系制度,黨組織要定期給他們寫信,黨員也要定期回信,回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黨組織每半年要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登門走訪制度
外出黨員回家團聚期間,黨組織要到黨員家中走訪,做一次認真談話,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力所能及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提要求、交任務,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四、定期匯報制度
轉出臨時組織關系的黨員,每季度要向原所在黨組織口頭或書面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
在職黨員管理辦法
一、建立在職黨員花名冊,對于變化情況及時記載,半年向黨總支通報一次。
二、在職黨員要積極參加社區建設,定期參加黨組織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在職黨員聯絡站定期收集在職黨員活動情況,一季度向黨總支反饋一次。
四、對在職黨員表現情況,在職黨員聯絡站負責向所屬單位反饋,一年一次。
五、對于有思想情緒或表現差的在職黨員,黨組織要進行家訪,并進行幫助教育,對經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響的黨員,要將情況及時向所屬單位反饋,雙方共同研究解決辦法。
新轉入黨員登記談話制度
一、黨組織要對黨員本人的基本情況了解清楚,并將其姓名、性別、年齡、入黨時間、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單位的任職情況、家庭住址等項進行登記。
二、黨組織要想黨員本人介紹本街黨建工作概況,基層支部活動要求,黨員交納黨費的有關規定。
三、黨組織向黨員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參加支部活動,按時交納黨費。
2、有病有事不能參加支部活動,要做提前請假。
3、外出探親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記。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1、為擴大入黨申請人隊伍,對居民區骨干定期進行啟蒙教育,以學習輔導黨的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進行培訓,一年一次。
2、為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對入黨申請人培訓一年一次。
3、堅持對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談話制度,一季度一次。
4、堅持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匯報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堅持培養人、培養聯系人定期匯報培養、考察情況制度,半年匯報一次。
6、為保證發展黨員工作質量,定期向有關人員征求意見,一年兩次。
7、堅持培養聯系人定期培養考查記實制度,一季度一次。
8、堅持對預備黨員定期考察并如實記載,一季度一次。
'在職黨員聯絡站'管理制度
1、聯絡站要建立在職黨員花名冊,對在職黨員的基本情況要及時記載。
2、聯絡站每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
3、召開在職黨員大會每年一次。
4、加強在職黨員思想教育,增強其愛護、建設社區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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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區民防工作站職責、制度
街道社區民防工作站職責
一、開展民防宣傳教育活動。
二、組織推薦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關部門的專業培訓,組織防災救災演練。
四、平時預防災害事故,并參加應急救援活動。
五、戰時負責社區防空襲斗爭。
街道社區民防志愿者職責
一、參加民防宣傳教育活動,接受有關專業培訓。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災及時報警。
三、根據需要,參加相應的民防組織,參與消除空襲后果和災害事故救援等活動。
街道社區民防志愿者活動制度
學習制度:學習防空、防災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每年1-2次。
培訓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專業培訓。
交流制度:通過實踐、研討和交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12篇 街道z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街道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的管理,進一步規范集體資源的發包、集體資產的出租出售、建設工程招投標、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等涉及社區基層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的發生,結合社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充分體現“管理集中、分級負責、監管到位、規范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加強e資產管理,實行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分類管理,維護社區各類資產的安全和完整,規范資產處置程序,提高資產價值和經營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建立健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把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2.堅持“三個公開”的原則。即公開發布信息、公開中標結果、公開協議和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動使社區基層權力運行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陽光”操作。
3.堅持服務群眾的原則。把維護群眾根本利益作為規范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4.堅持責任追究的原則。對違反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規定的,將視情節和后果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內容
(一)社區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轉讓、出借等)。
1.集體所有的門面、住房等資產的發包。
2.其他相關集體資產的發包。
(二)社區小型工程的發包。
1.道路、土建工程的發包。
2.綠化、裝潢工程的發包。
3.其他小型工程的發包。
(三)社區財務管理的公開。
(四)社區物資采購。
四、操作程序
(一)社區集體資產(資源)及小型工程發包的程序
1、社區集體資產及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在征得開發區預審同意后,必須事先由社區討論通過,授權居民代表會議討論票決同意,相關會議記錄應書面留存;并報開發區紀工委備案。社區資產的轉讓必須先進行評估,并按有關規定報批,未經批準處置屬違規違紀行為。
2、社區集體資產、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必須在該社區會的主持下公開進行競爭性發包(競價、競爭性談判等)。
3、社區會對集體資產和小型工程發包的,必須在正式發包前10天內發布相應的公告并在社區固定的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必須存檔。
4、公告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擬發包的集體資產、小型工程的基本情況;
(2)承、發包的標的,交、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的資格條件;
(4)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地點、截止時間;
(5)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截止日期;
(6)發包的時間、地點;
(7)發包的方式;
(8)社居委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5、社居委更改公告內容的,應當在承包、承租、轉讓申請截止日5個工作日前作出相應的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各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人。
6、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并領取申請書及有關文件材料。
7、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在申請截止日前遞交申請書,并提交相應的資格證明。
8、社區委員會對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統一的應價牌。
9、申請截止日期后,經審查符 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3家(含3家)以上,否則應重新發布公告,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仍未達到3家(含3家)以上的,可在有關單位監督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進行談判競價,確定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0、社居委按照公告的時間、地點組織發包活動;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進場投標。公開開標前應事先報告開發區紀檢組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有必要,將派員到場監督。
11、社居委派出的主持人在確定有效投標在3家(含3家)以上的前提下,按照對收益性的項目按“應價者最高者得”的原則,對支出性的項目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應價者最低者得”的原則,當場宣布最終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2、社居委與確定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當場簽訂確認書,并在三日內簽訂正式協議。應繳款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三日內將應繳款項繳至社區委員會集體帳戶。
13、社區委員會在一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固定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同時社區應當在兩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報開發區紀檢組備案。
(二)社區財務公開
1、社區集體資源和集體資產的收益和支出情況,要列入居務公開內容,按居務公開要求將社區的收益、支出逐項逐筆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2、居民征地、拆遷賠償明細,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3、扶貧款物和各類捐贈的收受和使用須按居務公開要求將收受、使用情況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4、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協作費的使用,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并具體到補貼對象、補貼金額、協作費每筆的具體用途和對象。
5、涉及其他財務往來的,必須按上級的的要求進行公開。
五、保障制度
1、社區黨總支主要負責同志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措施。
2、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兩委干部的年度考核內容。
3、社區兩委將建立檢查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對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情況組織檢查、抽查,對各種違規行為,將深入調查,嚴肅查處,并報開發區黨工委處理。對違反本意見的規定引起居民集體訪、越級訪、異常訪的,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