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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范例(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25 15:25:27 查看人數:30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范例

      第1篇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范例

      人事管理就是一個公司的方針,想要知道這一間公司的效率是否有看這個即可,下面是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接著;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

      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系;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六則福利

      :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第2篇 人事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1、辭職或被辭職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3、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5、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三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素數的人才流動服務就(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 跨地區流動的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由其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人證做好與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受。

      第十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管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定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的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在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的內容。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偽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名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派*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制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 監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4、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對前款所列情形負有責任的單位或直接責任者,要視情節的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3篇 某貿易商城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

      貿易商城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人事部部門職能:

      (一)人力規劃;

      (二)人員招聘;

      (三)教育培訓;

      (四)崗位分析和評估;

      (五)績效考核和薪資管理;

      (六)勞動關系的處理。

      第二章、人事部部門職責:

      (一)編寫、執行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制定公司人事政策及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系,了解分析各部門人員變動情況,掌握人員需求;

      (三)制定薪酬、晉升政策、組織提薪、晉升評審;

      (四)草擬和修訂《員工手冊》、《人員編制》、《工資方案》、《勞動合同》、《年度計劃》、《年度預算》;

      (五)負責工資與福利的咨詢、核實及發放并處理勞資糾紛;

      (六)處理員工的違紀和犯規行為及調查報告;

      (七)負責草擬、修改并執行有關人事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建立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體系,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綜合考核。每月寫出考核報告,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印發;

      (九)制定福利政策、辦理社會保障福利;

      (十)負責公司各級員工的培訓工作,建立培訓體系,制定各項培訓計劃;

      (十一)負責招聘、篩選、考評、培養、調動、解雇、處分所有員工;

      (十二)負責建立人事檔案資料庫。

      第三章、人事部各崗位職責:

      一、人事部部長職責:

      (一)負責在公司內部推行全面勞動工資管理,負責公司員工招募工作,對部門缺員進行推薦;

      (二)負責編制年度勞動計劃、工資基金計劃和季、月度工資基金調整計劃,報上級部門審批后實施;

      (三)制定招聘程序,組織招聘、安排面試、綜合素質測試;

      (四)負責辦理職工調動,以及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負責職工晉級、工資調整和新進人員轉正定級工作;

      (六)制定崗位定員和勞動定額,完善勞動組合,提高勞動生產率;

      (七)負責辦理員工的社會保險工作;

      (八)落實員工薪資核發及福利金、獎金等的正確發放;

      (九)確保有關人事規定遵循政府有關部門的勞動法規;

      (十)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并按規定辦理接轉、閱檔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員工對實施公司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十二)籌劃并舉辦各類大型員工活動;

      (十三)協助公司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內部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十四)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培訓主管職責:

      (一)在部長領導下,負責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與教育工作;

      (二)負責編制員工教育和崗位培訓的長遠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對公司的各種培訓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

      (四)負責舉辦各崗位的培訓班;

      (五)組織收集、篩選、編寫、翻譯、審校各類培訓教材和資料;

      (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職稱管理;

      (七)負責外出培訓、進修和脫產學習的管理工作;

      (八)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4篇 人事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干部服務的。

      第三條 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歷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 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 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干部

      第五條 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 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鑒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 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 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范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 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干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文件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范圍見附件。

      第九條 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干事、組織干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于歸檔范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后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 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屬于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具有保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 不屬于檔案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鑒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準,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 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第四章 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 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并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于上述范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 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 根據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柜。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濕度。

      第十六條 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干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里泄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 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 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并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 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 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 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 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后,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 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干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干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后,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附件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范圍

      1、員工調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登記表(如職工履歷表、登記表),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鑒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離退休審批表,軍隊轉業部門審批表等。

      2、錄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政審材料,續聘審批表,退職材料。

      3、出國出鏡人員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外表現情況的鑒定材料。

      4、人代會、政協會議的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的代表登記表和委員的簡歷表、政績材料。

      5、辦理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和審批材料。

      6、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

      7、員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入黨入團時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表,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復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8、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入黨志愿書(1-2份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優秀黨員事跡及審批材料。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審批材料,*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入團志愿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

      9、干部審查工作中形成的調查報告、結論、上級批復、個人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旁證材料;甄別復查結論、調查報告、批復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10、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審批表、先進模范事跡。

      11、各種處分決定、調查報告、上級批復、本人交待及旁證材料、刑事判決書。

      12、員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13、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14、辦理喪事活動中形成的悼詞、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

      15、高等教育、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進修、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登記表、畢業登記表,授于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鑒定材料。

      16、學生學籍變動記錄材料。

      17、學生在校期間每學年的思想品德評定表。

      18、畢業學生體檢表。

      19、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5篇 y醫院人事科規章管理制度

      1、在院長領導下,根據上級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建立健全醫院各種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各科室編制,提出調整、培養和使用各類各級人員的意見,承辦人事工作的各項手續。

      3、做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晉升,協助業務科室搞好聘任工作,并做好年終考核及材料歸檔工作。

      4、會同各主管部門做好各類各級人員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5、承辦職工的勞動工資,做好各種津貼的審核和住院職工慰問等工作。

      6、做好人事統計分析,及時填報各類人員報表和有關表格。

      7、認真做好考勤和請銷假工作,協助分配辦做好獎金發放工作。

      8、負責辦理職工的退離休工作,并做好退離休人員生活福利工作。

      9、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檔案和檔案的整理、查閱、轉遞及提供政審材料、接待外調中、出國政審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業務人員技術檔案,做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11、會同工會分配職工福利費,檢查使用情況。

      12、辦理因公致傷、致殘及職業病的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死亡職工喪事及死亡職工遺屬補助等工作。

      13、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14、負責管理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15、完成上級和院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任務。

      16、堅持黨性原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誠老實,襟懷坦白,遵守紀律,廉潔自律,實事求是,秉公辦事,銳意進取,謁誠服務,互通信息,協調工作。

      第6篇 企業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規章

      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用人理念,用人原則。對于人事的管理,什么樣的管理制度才是最有說服力,最合理的呢可參考以下的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規章制度:

      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長”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則:薦舉人才“唯才是舉”;使用人才“用當其才,才能人盡其用”;吸引人才“給人才提供一個自我價值展現的環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為本:人才是公司的靈魂,崇尚個人目標與企業目標共同發展,建一流企業、一流用人機制與制度。

      4、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認為有必要的時候),由行政人事部門制定人力資源計劃、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擇人條件提出用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招聘。

      5、新員工招聘程序:

      5.1行政人事部在各類人才大市場、大專院校組織人才招聘(或用人單位推薦)。

      5.2行政人事部先進行材料初審,確定面試人員。初審材料包括簡歷、學歷證、身份證和其它能說明應聘人員能力的有效證明。

      5.3安排初選合格人員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將考試/考核成績優秀者安排面試,面試由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負責,重要崗位招聘由總經理面試。

      5.4根據考試/考核成績和面試評估成績由主管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經理初步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5.5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錄用人員及公司聘用意向,被錄用人員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帶齊相關證件辦理報到手續。

      6、新員工錄用報到程序:

      6.1新錄用人員在行政人事部認真、仔細

      第7篇 某酒店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公司宗旨的精神為維持公司的秩序,并促進業務運營的圓滑起見,凡有關從業人員規定及待遇基準以及其他必要事項暨管理,悉依本規則訂定。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從業人員,系指依照第六條訂定的手續錄用而從事公司業務的人員而言。

      第三條 從業員應遵守本規則及附帶各種規定,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維持職場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協助誠實執行職務。

      第四條 本規則如有與法令抵觸事項及本規則未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五條 本規則所稱的職位,職種其定義如下:

      (一)職位:分派與一個從業員之工作。

      (二)職種:工作種類相同或類似職務的集合,其區別如下:

      (1)事務職

      (2)營業職

      (3)生產職

      □ 人事

      第六條 公司就希望就職人員中經考試或甄選合格并經辦妥規定手續者錄用為從業員。

      第七條 (一)新進從業員應訂立試用契約為試用從業員。

      (二)試用期間訂為40天,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以正式從業員登記錄用。

      (三)試用期間如認為不適合時,得予解除試用。

      第八條 新進臨時從業員應訂立臨時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間訂為三個月以內。

      第九條 (一)希望于公司就職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親筆履歷表。

      (2)從業員調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薦介紹者,即其書狀。

      (5)必要時考試或甄選及格證書、服務證明書、學業成績證明書、畢業證明書。

      (二)決定錄用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保證書。

      (2)志愿書。

      (3)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4)健康診斷書。

      (5)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書表。

      (三)前項各款規定繳交的書表,如其記載事項有變動時,應隨時報備。

      第十條 公司為業務上必要時,得命派外出,長期出差暨職務或職場的變更。

      第十一條 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予停職:

      (一)因非業務上的傷病繼續請假達一年者。

      (二)因事繼續請假達30天者。

      (三)由公司調派從事于他公司的業務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認為應予停職比較妥當者。

      第十二條 前條規定的停職期間訂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職期間得酌予延長。

      (一)合乎前條第一項者,繼續工作未滿三年者六個月,滿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結核病患不拘年數,停職期間為二年)

      (二)合乎前條第二項者三個月。

      (三)合乎前條第三項第四項者,視必要期間。

      第十三條 停職期間內,停職原因消滅時,應予復職。

      停職期間屆滿而停職原因尚未消滅時,依照下列辦理:

      (一)合乎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者免職。

      (二)合乎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者,再命必要期間的停職。

      第十四條 停職期間的薪津均不給付,但依第十一條第三項的原因而停職者,如其服務機構所給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時,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給付。停職期間的年資不予計算,但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的停職人員,公司認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 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業務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時。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勝任業務者。

      (三)工作成績或效率顯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項有不得已的原因時。

      第十六條 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準予退職:

      (一)死亡者。

      (二)屆退休年齡者。

      (三)經申請辭職獲準者。

      (四)超過停職期間而未能復職者。

      (五)雇用期間有定期,其期間屆滿者。

      第十七條 從業員希望辭職者,應于辭職前30日提出申請,但公司認為有其不得已的特別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8篇 x物業公司人事規章制度

      1.人事記錄

      1.1公司聘用的員工入職前應將身份證復印件、勞務證、就業證(外來人員)、畢業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應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時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個人一寸近照4張及個人體檢表或健康證交辦公室備案。

      1.2特定工種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并報辦公室備案。

      1.3員工以上資料如有欠缺或虛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員工自行負責。公司保留追究責任并作出處理的權力。

      2.基本儀容儀表規定

      2.1頭發男性不宜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前不遮眉、側不蓋耳和后不觸衣領為準,應梳理整齊;女性應將長發束起,頭發要保持清潔及嚴禁染發(染黑色除外)

      2.2面部無論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潔,男員工不應留胡子,保持牙齒清潔。女員工不宜濃妝艷抹。

      2.3制服所有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美觀,不得有臟污點。對公司制服要愛護珍惜,妥善保管,洗燙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應經常更換清洗干凈,特別領頭袖口等。

      2.4所有員工不應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女員工涂指甲宜用淺紅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3.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

      ②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3.2接待業主/來賓應熱誠、有禮,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

      3.4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3.5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3.6每天工作完畢后,應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3.7愛護公物,節約能源,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3.8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3.9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隱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3.10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3.11嚴禁打架斗毆。

      3.12嚴禁聚眾賭博。

      3.13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4.工作紀律

      4.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鐘之內計算)給予口頭警告,3次以上,從第四次開始每次扣工資20元。當月累計6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2需外出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公務還是私事),否則按曠工處理,當月曠工1次者給予記小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0%;當月曠工2次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50%。連續曠工3次以上者,給予解聘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3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4.4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4.5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6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4.7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室或指定場所。

      4.8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4.10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見。

      4.11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4.12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4.14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備),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4.15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4.16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4.17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4.18不得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譽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關系,從事與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

      4.19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的事業。

      4.20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4.21愛護企業的生產、安全、環保、綠化等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或采摘樹木花果。

      5.獎勵

      每年公司將根據每一位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給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價,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優秀員工除可獲'優秀員工'稱號外,并獲得一次性現金獎勵。

      6.過失處分

      以下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下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任何公司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a、甲類過失

      (1)當值時未穿著整潔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環境清潔和設備清潔,造成公共設施污損。

      (4)忘記或不適當佩戴工作證。

      (5)言語或動作不雅。

      (6)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或違反安全守則。

      (7)當班時間經常閑談。

      (8)不愛護環境衛生,隨地吐痰或丟垃圾。

      (9)未經批準私自休假或調動。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各崗位守則。

      (11)更改個人資料而有知會公司。

      (12)拒絕主管的檢查和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

      犯甲類過失者,部門經理將會發出口頭警告;重犯者,書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b、乙類過失

      (1)討論或公開個人資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絕執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進度。

      (4)故意污損公共設備和公物。

      (5)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6)使用辦公設備(如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當班時吸煙、喝酒。

      (8)無故拒絕加班。

      (9)將工卡收藏或亂放置。

      (10)一個月遲到超過六十分鐘。

      (11)工作時間睡覺。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輕微損失。

      (13)不愛異公司財產,浪費水、電煤氣等資源,破壞公司、宿舍財產。

      (14)擅自帶圖紙或資料外出。

      (15)拒絕值班警衛檢查。

      犯乙類過失者,將獲書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罰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c、丙類過失

      (1)工作時間中途離開而不通知部門經理(擅離職守)

      (2)在外作兼職而影響工作。

      (3)冒認他人名義以獲得個人利益。

      (4)對部門經理隱瞞工作上之錯誤,造成意外、損壞、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或制造同事間不融合氣氛。

      (6)不服從部門經理工作之調派,斤斤計較,對主管人員斥罵。

      (7)未經批準,擅自帶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關公司競爭及機密的情況或其它公司認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資料。

      (9)參與或煽動他人罷工、停工、怠工或離職。

      (10)于公司范圍內賭博或在外財博,影響惡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對工作造成影響。

      (13)有危險性之惡作劇。

      (14)擅自張貼及涂改各類通告。

      (15)攜帶或擁有違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槍枝、毒品等)。

      (16)虛假人事資料。

      (17)造謠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或損害公司聲譽。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設備或人力而獲得個人利益。

      (19)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公司資料上網。

      (20)疏忽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公司嚴重損失。

      (21)未經公司批準而接受任何商戶、承辦商或公事有關之人士的禮物、金錢、支票、利益。

      (2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23)挪用或盜竊或毀壞公司財物。

      (24)未經許可集資、募捐等活動。

      (25)違反國家刑事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條例。

      犯丙類過失者,將被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外,并視乎情節嚴重而送交公安機關處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賠償給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

      第9篇 hd地產人事規章制度

      恒大地產人事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聘用

      入司須知:

      1、提供個人資料:

      人力資源中心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續的職能部門。報到時,須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并留存復印件:(1)身份證;(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3)職稱證書和資格證書; (4) 勞動手冊或失業證(廣州市戶口者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5)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紅底),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6)人力資源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及調查從業背景的權利,如有虛假,將立即終止試用并解除勞動合同。

      3、報到流程

      ①在錄用通知中的指定日期內到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報到→②接受證件審核→③填寫新員工入職登記表→④錄入考勤打卡指紋→⑤到所聘部門報到上崗→⑥到總裁辦辦理住宿手續(符合住宿條件者)→⑦按期參加入職培訓。

      以上須知安排,如有調整以集團總部通告為準。

      入職指引:

      1、工作證辦理

      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每月集中辦理上月入職員工工作證,屆時將通知各部門派專人領取。工作證業務咨詢:人力資源中心人事專員(分機2813)。

      2、考勤

      在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在所在樓層的考勤機上打卡,特殊情況可在指定考勤機上打卡。考勤業務咨詢: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分機2826)。

      3、辦公用具

      電腦、電話、辦公桌椅等的申領,由所在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安排,資產管理業務咨詢:總裁辦資產管理員(分機2842)。部門統一申購辦公用品,每月每人定額申領一次,辦公用品業務咨詢:總裁辦后勤主管(分機2902)。

      4、名片

      員工填寫名片申請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后,于公司23樓前臺處辦理。名片業

      務咨詢:23樓前臺(分機2793)。

      5、oa系統

      oa系統登陸賬號為**加員工號(如員工號為**8,賬號則為g**8),請及時更改初始密碼(**6)。oa系統操作業務咨詢:總裁辦應用系統管理員(分機2820)。

      6、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中心集中統一組織安排。培訓業務咨詢:人力資源中心培訓師(分機2770)。

      7、用餐

      公司免費提供工作午餐,員工憑ic卡到三樓餐廳用餐。ic卡掛失或更換業務咨詢:總裁辦行政主管(分機2861)。

      8、班車

      公司為員工提供金碧花園至天倫大廈的往返班車。上班發車時間為7:15;

      下班發車時間為18:00、21:40(夜班)。

      9、住宿

      公司為家不在廣州的單身員工或配偶不在廣州的員工免費提供宿舍。住宿業務咨詢:總裁辦后勤主管(分機2902)。

      10、社保、住房公積金辦理

      員工入職后,社保由公司統一辦理,社保業務咨詢:人力資源中心勞動保障專員(分機2*0);住房公積金須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后(員工入職前已購買的,還須辦理原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由公司統一辦理,公積金業務咨詢:人力資源中心勞動保障專員(分機2*81)。

      11、員工俱樂部

      公司在三樓建立了員工俱樂部,業余時間員工可憑工作證免費使用乒乓球、臺球、閱覽室、棋牌、網吧等娛樂健身設施。

      以上指引安排,如有調整以集團總部通告為準。

      勞動合同:

      員工加入公司后,為了明確和公司和員工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版本根據公司所在地區勞動部門最新標準版本確定。

      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是公司與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而訂立的協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簽訂保密協議。

      試用期與轉正:

      公司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按勞動法規定原則上為3~6個月。新入職員工有4次轉正考核評定機會(滿三個月、滿四個月、滿五個月、滿六個月),在通過新入職員工試用期考核后,根據試用期表現每次按公司規定比例進行轉正定級。

      第二節 薪酬與福利

      薪酬構成:

      1、員工收入包括固定工資、個人獎金兩部分,均以稅前值計算。固定工資部分包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綜合補貼三部分,個人獎金部分包含月浮動獎金和月額外獎金(員工轉正后按月度獎金考核規定享有)組成,根據所在部門主要經營計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個人業績情況計發。

      2、按政府規定,公司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從每月薪資中扣除。

      3、個人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原則上每月5日發放固定工資部分薪資、每月8日發放個人獎金部分薪資。員工憑公司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相關銀行卡到銀行領取。如有變動,以公司通知為準。

      薪資調整機制:

      每年集團公司根據行業薪酬變化和個人綜合業績原則上進行一次薪資調整,調整分晉級、不予晉級、降級三種情況,具體時間及調整辦法由公司發文通知。

      社會保障:

      1、公司根據廣東省和廣州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2、為廣州市城鎮戶籍員工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基本醫療、重大疾病、補充醫療七項社會保險。

      3、為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員工辦理養老、失業、工傷、基本醫療、重大疾病、補充醫療六項社會保險。

      4、員工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政府及公司相關文件規定辦理。

      5、員工發生社會保險賠付范圍內的情況時,可按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辦理社會保險待遇領用手續。

      6、社會保險費繳費手續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為員工代辦,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從員工薪資中代扣代繳。

      住房公積金:

      1、員工按規定完成住房公積金申請表的填報工作,由員工所在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事宜。

      2、繳存比例

      2.1公司繳存比例:8%;

      2.2個人繳存比例:分為10%、20%兩檔,由員工自由選擇。

      3、月繳存額

      公司月繳存額由公司支付,個人月繳存額由公司從員工薪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月繳存額和個人月繳存額均為員工個人所有。

      4、員工個人繳存比例擬在下一年度變動的,須于每年6月20日前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5、原在廣州市已有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員工,需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團公司方可辦理繳存手續。

      6、住房公積金提取按照廣州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及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休假:

      法定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三天)、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等帶薪假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旅游假:

      集團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度享受一次帶薪旅游假期,相關事宜以集團公司統一安排為準。

      其它福利:

      1、員工公寓免費住宿:單身員工或家不在廣州的外地員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員工公寓免費住宿待遇。

      2、飲食: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工作午餐。

      3、班車:公司為員工提供金碧花園至天倫大廈的往返上下班交通車。

      4、健康體檢: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5、員工俱樂部:公司為豐富員工業余生活,建立了員工俱樂部,員工可免費使用乒乓球、臺球、閱覽室、棋牌、網吧等娛樂健身設施器材。

      6、節日禮品:每逢三八、中秋等重要佳節,公司為過節員工派發節日禮品。

      第三節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

      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報備: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

      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考勤打卡地點: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簽到: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考勤管理處理:

      1、遲到、早退的扣減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扣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

      1、請假或出差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副職、助理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正職及以上須經集團董事局主管領導審批。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董事局主管領導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請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理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出差手續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加班: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1、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董事局主席審批。

      2、新員工入職培訓: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未參加入職培訓者不予轉正。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必須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特殊請假事項: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四節 考核激勵機制

      一、全員綜合考評機制

      考評時間

      全員綜合考評以季度為考評周期,即于每年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完成上一季度全員綜合考評工作。

      考評內容及分值界定

      在綜合考評內容構成上,按照集團公司對中層干部及普通員工崗位的不同要求,從綜合素質、精神作風、工作業績三大方面分別進行全方位考察,其中綜合素質占20%、精神作風占40%、工作業績占40%,總分為100分。

      考評方式及計算辦法

      全體中層干部和普通員工須參加全員綜合考評,被考評中層干部由主管領導綜合評議、部門中層民主評議及部門員工民主評議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被考評普通員工由部門領導綜合評議、部門中層民主評議及部門員工民主評議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最終考評結果采取加權平均的計算方式,將三種打分按照4:3:3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

      評分及結果匯總要求

      1、對被考評人的評分主要考慮其上一季度的工作表現,考評人無須對自己評分;評分務必獨立完成,杜絕相互交流,不允許出現漏人、漏項、漏簽。

      2、全員綜合考評結果將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各員工得分按中層干部、普通員工、試用員工三類進行排序并發文公布;

      3、全員綜合考評結果將納入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檔案,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所有考評原始資料、信息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采取查詢、透露、窺探等方式泄密,一經查實,將直接予以開除處理。

      人事管理特別規定

      1、全員綜合考評排名位列本部門全體員工最后一位的試用員工當月不得申請轉正;試用期內,兩次位列本部門全體員工最后一位,則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重要依據;

      2、每年度,全員綜合考評排名位列本部門最后一位兩次及以上的正式員工,則作為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重要依據,可列入崗位調整人員范圍;經崗位調整后,排名仍位列本部門最后一位,作為再次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重要依據,列入淘汰人員范圍;

      3、申請提拔晉升的員工須位列全年全員綜合考評排名的前20%;

      4、全員綜合考評結果將與月度獎金、年終獎金個人系數掛鉤,具體以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二、集團員工獎勵制度

      獎勵條件: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業績突出、表現優秀,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員工,公司予以獎勵:

      1、對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2、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3、為公司贏得特殊榮譽;

      4、完成公司重要指令性任務;

      5、在完善公司制度、理順管理流程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

      6、對公司節能降耗做出重要貢獻或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7、在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中發揮主要作用,有效維護公司社會聲譽;

      8、日常工作中,業績突出、工作高效、勤于思考、積極主動、勇挑重擔、樂于助人,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9、積極溝通,對其它部門工作開展發揮有效協助作用;

      10、公司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其它情況。

      獎勵方式:授予榮譽稱號(勞動模范獎、優秀經理獎、優秀員工獎),職務晉級,薪資晉升

      ,一次性獎金獎勵,通報表揚,其他獎勵方式。根據受獎員工具體貢獻,以上獎勵方式可合并執行。

      三、集團員工失職問責制度

      失職問責:本辦法所稱的'失職問責',是指各單位、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依據'三不放過'管理原則,對應予問責事項主動開展自查、自糾,分析原因,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三不放過:本辦法所稱的'三不放過'管理原則,是指各單位、各部門日常工作中出現工作失職事項后:一是沒有查清原因不放過;二是沒有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不放過;三是沒有做出處理不放過。

      失職問責處理標準:對失職行為責任人的處理標準,最低應該給予批評的行政處分并至少扣罰個人當月獎金的20%(未轉正員工最低扣罰100元);失職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或責任人屢次出現失職行為的,應給予警告、降職(調崗)、撤職(待崗)、開除等處分;失職行為觸犯刑律的,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問責時,具體方式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并遵循統一的檔級標準。行政處分檔級標準分為:批評、警告、降職(調崗)、撤職(待崗)、開除。

      經濟處罰檔級標準分為:

      第一檔:扣罰當月20%的獎金;

      第二檔:扣罰當月30%-60%的獎金;

      第三檔:扣罰當月70%-100%的獎金;

      第四檔:扣罰當月全部獎金并至少降1級工資;

      第五檔:扣罰當月全部獎金并至少降2級工資。

      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合并處罰的標準為:

      第一檔行政處分給予第一至第五檔的經濟處罰;

      第二檔行政處分給予第二至第五檔的經濟處罰;

      第三檔行政處分給予第三至第五檔的經濟處罰;

      第四檔行政處分給予第四至第五檔的經濟處罰。

      給予開除處分的,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依法支付賠償金。

      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問責所適用的處分方式:

      (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開除處分:

      1、索賄、受賄、挪用、侵占公司財產的;

      2、散布有損公司或公司領導聲譽的言論,破壞公司形象的;

      3、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組織、煽動、參與怠工或罷工的;

      5、威脅、謾罵、企圖要挾上級領導的;

      6、涉嫌犯罪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撤職(待崗)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1、擅離崗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公司損失的;

      2、工作中徇私舞弊,指使、授意、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

      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從事經營活動的;

      5、越權逾矩擅自對外發表言論,影響公司工作正常開展的;

      6、在其他公司以任何形式兼職的。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職(調崗)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待崗)的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1、工作缺乏責任心,能力水平低下影響工作開展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統一調配管理(包括拒不移交工作及相關資料)的;

      3、缺乏精品意識,造成工作返工并造成公司損失的;

      4、未經批準采取各種方式竊取、收集公司機密信息及資料的;

      5、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用人失察、失誤的;

      6、對公司調查事項隱瞞真相、出具偽證,影響或不配合調查工作的。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調崗)或撤職(待崗)的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1、未按照公司規定流程、權限操作,造成工作錯誤或工作進度延緩、延誤的;

      2、發表、傳播不實消息的;

      3、在不恰當場合擅自談論、泄露公司內部工作機密及資料的;

      4、對突發性事件及有損公司權益事件未能及時有效處理或瞞報、謊報、遲報的;

      5、領導干部違反通訊工具暢通管理規定,影響工作開展的;

      6、采用不實理由請假,影響工作的。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或警告的行政處分;多次發生或情節較重的,給予降職(調崗)和撤職(待崗)的行政處分;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1、工作時間擅離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2、在勞動紀律檢查中違反勞動紀律的;

      3、因個人原因致工作錯誤或工作進度延緩、延誤的;

      4、未經批準不參加公司統一安排活動、會議的;

      5、浪費、損壞公司資產的;

      6、不服從上級主管對于出差、工作任務內部調配等工作安排的;

      7、工作當中有推諉扯皮、推脫責任行為的;

      8、工作態度不積極主動,影響部門工作正常開展的;

      9、工作虛于應付,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10、因工作態度、能力、方式等原因招致其他部門、員工或外部單位、客戶投訴的;

      11、工作場合喧嘩、吵鬧、制造事端糾紛,影響辦公秩序的;

      12、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管理制度有規定的。

      失職問責處理程序:

      1、出現失職行為時,由單位或部門負責人負責查找原因、明確責任、落實補救措施并對失職行為責任人做出處理,并向本單位或部門全體員工進行通報。

      2、扣減責任人當月獎金的,由各單位在評定、上報獎金系數時予以落實。

      3、可能給予降薪、降職、免職、辭退、開除等處分的,各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應責令失職行為責任人寫出書面檢討,視其認識的深刻程度提出處理意見,再按集團規定審批權限,上報有審批權的領導審批。

      集團本部各部門,應將有審批權領導審批結果連同責任人書面檢討一并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發文執行;地區公司各部門,應將有審批權領導審批結果連同責任人書面檢討一并報本單位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發文執行。

      第五節 員工培訓與發展

      公司建立了系統的培訓體系,為員工提供有針對性的各項培訓,有效地幫助個人不斷提升綜合素質,完善職業規劃。

      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是使新入職員工盡快熟悉公司企業文化,了解公司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培訓包括社會在職人員入職培訓和入職培訓,均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統一集中組織安排,其中:

      社會在職人員入職培訓原則上每兩個月一次,時間統一安排在當月前兩周周末(周六、周日),共四天;主要由'企業文化統一宣貫'及'管理制度強化培訓'兩部分內容組成,每部分培訓兩天。

      入職培訓原則上安排在每年7月,為期2周。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集團發展歷程、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員工禮儀、業務介紹、所在部門職責、工作流程、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崗位操作技能等。

      新入職員工須參加入職培訓,不得請假;未參加入職培訓的,不得申請轉正。入職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給予安排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者予以勸退處理。

      全員業務培訓:

      全員業務培訓的目的是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部門業務培訓由集團總部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自行組織實施,業務培訓對象為集團系統各業務口員工;部門業務培訓時間原則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部門業務培訓授課課時每次不得少于2小時。

      領導干部培訓:

      領導干部培訓的目的是提升集團領導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培訓對象為各地區公司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和部門核心骨干。

      培訓時間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培訓授課課時每次不得少于2小時。培訓由集團各職能中心按業務口分別組織實施,培訓均圍繞本業務口最新規范制度流程、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研討、管理經驗分享交流、相關業務知識強化學習等主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具體培訓課程安排表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每季度統一下發。

      專業學位深造:

      集團公司與武漢科技大學管理學院聯合舉辦項目管理工程碩士研究生班,為集團培養從事項目決策、計劃、實施、評估等項目全壽命期管理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高級工程管理人才。

      培養方式采取進校不離崗,專項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方式學習。課程教學以面授為主,在公司集中授課。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學位論文實行'導師'負責制,由校內具有工程實踐經驗的導師進行指導。

      第六節 溝通與交流

      >

      1、公司網站

      公司的網站(***)是對外展示恒大風采、傳遞信息的重要平臺,可以查閱公司最新的新聞報道、各地項目的動態、品牌傳播與推廣、企業文化建設等內容。公司已建立內部局域網,為員工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交流提供良好的平臺。

      2、公司協同辦公系統(oa平臺)

      為打造現代化、信息化企業組織,推動無紙化辦公,恒大建立了公司協同辦公系統,極大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人為失誤,為公司高層領導提供了輔助決策的有效信息,為員工提供了互動交流平臺。

      3、恒大報

      恒大報以'傳承超越價值和諧'為辦報理念,是公司企業文化的重要陣地,也是員工溝通交流的重要平臺,員工可就公司的經營管理發表自己的建議和意見,廣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辦好《恒大報》,集團系統各單位、各分公司相繼建立并不斷完善了相關通訊員工作機制,以保障《恒大報》組稿的全面性、豐富性及文稿質量。

      4、恒大學習報

      恒大學習報是公司創建學習型企業的重要陣地,反映集團戰略思想、決策者最新思索以及國內國外最新管理思維,為全員學習、提升素質、交流經驗提供廣闊平臺。

      員工組織:

      1、黨委

      *廣州恒大實業集團委員會(簡稱恒大黨委),是廣州市第一家民營企業黨委,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每年恒大黨委都組織黨員進行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和民主生活會。

      2、工會

      恒大集團工會是廣州第一家由廣州市總工會直接領導的民營企業工會。其基本職責是代表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組織員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心員工的生活,幫助員工解決困難。

      3、恒大文體之家

      恒大文體之家建立各類業余愛好、志趣協會和文體組織,如讀書會、乒乓球協會、羽毛球協會、網球協會、足球協會、登山協會等,倡導健康豐盛的人生。

      合理化建議:

      公司設有合理化建議箱,鼓勵員工提出建議。公司將設定專人負責對建議進行整理并上報集團領導或董事局。意見一經采納,公司將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員工活動:

      公司不定期舉辦多種有利于員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比賽,如演講比賽、征文比賽、舞會、歌詠會、運動會等,增進團隊凝聚力,促進公司和諧發展。

      第七節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擅自離職。具體情況如下:

      辭職: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已轉正員工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員工應提前三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交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辭職員工須在兩個工作日內辦訖離職手續。

      辭退: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列以下情形之一,或者因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由公司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因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終止,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擅自離職:

      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或未辦理完畢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人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將書面通知財務中心,暫緩發放該員工尚未發出的一切薪金;同時立即停辦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人力資源中心在員工沒有辦妥離職手續之前,不出具一切證明材料及不辦理檔案的轉移和戶口的遷移等事宜,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支付賠償金。

      退休:公司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

      離職手續的辦理:

      1、不論何種原因離職的員工,均須按集團相關規定辦理離職移交手續:(1)交接工作;(2)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卡及其他公物;(3)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4)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5)如果與公司簽有其

      他協議,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2、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前,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3、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公司在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向員工支付最后結算工資。

      4、重大工作責任人、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高層管理人員離職時,公司將進行離任審計。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10篇 行政人事規章制度范本

      入職手續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準聘雇應依下之規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復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

      4.個人計劃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并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后,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于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并存檔保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后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可變更)。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期。

      離職手續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系。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準后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并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后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審核并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準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后在門衛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后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

      對節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人員、揭發腐朽行為者.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后,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并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定、就餐規定、門禁制度、安全衛生守則、玩忽職守者,視情節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據《勞動法》之規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加班計時,作息時間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為開始加班時間。

      3.公司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依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

      4.上班時間起至三分鐘內(含)打卡視為正常出勤,超過三分鐘則以遲到論處,遲到半小時內給予扣款10元處理,遲到半個小時以上以曠工處理,每月遲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視為曠工半日,以礦工半日處理.曠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資處罰。

      5.有事請假須提前向部門主管請示并經主管批準將請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未經請假或主管未批準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論處,有突發急病或者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假,但須立即通知所在部門主管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

      6.各部門主管每日必須將人員出勤異常情況及時報備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護,否則一律負連帶責任從重處罰。

      7.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曠工半日處理。

      8.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四天者以自動離職處理(未按離職規定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廠者也視為自動離職),不發薪資及補償金,自動離職者需承擔違約責任,因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虛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經查獲予以除名處理。

      10.如果因卡機故障未打卡者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卡,否則做未出勤處理.

      11.人事部將不定期對工卡進行查核,對違規者進行相應的處理。

      第11篇 餐飲業人事管理制度規章

      餐飲業人事管理規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員工調查表二份。

      c)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保證書一份。

      1.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有犯罪行為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保證

      第十六條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條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

      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工資

      第五十二條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獎懲

      第五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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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業人事管理規章

      >

      第五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績

      第六十九條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八條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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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篇 某某服裝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2

      某服裝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二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降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六)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辦公區、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消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消。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消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消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 考核

      第三十八條 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職員3個月,作業員40天)由試用部門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核準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時考核:

      1. 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作嚴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 人事單位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以為辦理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第三十九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甲、乙、丙、丁五種。

      第四十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直屬單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一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貽誤。

      * 加班

      第四十二條 本公司如因生產或業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故經主管核準者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人員領導論處。

      第四十三條 作業員加班,事先由單位主管代為申請,呈該部門主管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 加班費計算,作業員依平日加班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8小時,按比例加給工資。

      第四十五條 作業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發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四十六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管理單位按月統計備查。

      * 出

      第四十七條 員工出差分'長程出差'與'短程出差'二種,凡當天能往返者,稱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稱為'長程出差'。

      第四十八條 長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辦法另訂)。

      * 訓練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應舉辦各種教育訓練,被指定參加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條 員工訓練分為:

      (一)職前訓練: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訓練,由人事單位統籌辦理,內容為:

      1. 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 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 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二)在職訓練: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三)專業訓練:視生產或業務需要,遴選優秀干部至各職業訓練機構相關班次,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學術技能,使利于任務的完成。

      * 遷調

      第五十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務上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二條 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三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單位主管應于7日內,一般員工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四條 員工調職,如駐地遠者,可比照出差規定支給差旅費,其隨行直系眷屬,可憑乘車證明支給交通費。

      第五十五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遣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職員暫行代理。

      * 留職停薪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簽請留職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請核準者。

      第五十七條 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但經公司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第五十八條 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計,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九條 留職停薪期滿后未辦理復職者,視為離職。

      第六十條 員工于留職停薪期間擅就他職經查明屬實者,予以免職。

      * 福利

      第六十一條 員工婚喪、住院,致贈禮金、奠儀或慰問金,其給與標準另訂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給員工年終獎金,員工在同一年度內所有功過經抵消后,增減其年終獎金。

      * 保險

      第六十三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雇用時由人事單位辦理。

      第六十四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 撫恤

      第六十五條 員工因公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始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輔助事宜悉依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 退休

      第六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工基準法工人退休規則及有關規定辦理(辦法另訂)。

      * 資遣

      第六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資遣:

      (一)停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八條 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二)曾受懲誡者較未受懲誡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六十九條 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條 員工接到前條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未能依照前條規定通知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依前條規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經預告,發給預告期間工資。

      第七十一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第七十二條 員工資遣,依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者,發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予,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 安全與衛生

      第七十三條 本公司各單位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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