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規章制度
安全 防火 規章制度
安 全 保 衛 制 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局安全工作,維護全局辦公秩序,確保局內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加強“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設專職保衛干事,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
五、加強與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聯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六、值班、值宿人員要按值班、值宿規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職,因失職造成后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機關內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辦公樓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財務部門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資料等要指定專人保管,明確責任以防被盜。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未經批準的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住宿。
十二、辦公樓內如發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值班、值宿人員要做好保護現場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三、大風、暴雨(雪)天,領導上崗值班,對重點部位落實責任,死看死守。
辦公樓防火制度
一、各科對干部職工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用電、防火教育,對重點防火部位每季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器材要擺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員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三、辦公樓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個人物品,辦公樓內走廊、樓梯口不準擺放物品,以保證樓梯暢通。
四、不準隨地扔煙頭、火柴桿,下班前關閉電源。
五、不準私接電源和擅自使用電爐子、電暖氣、電水壺等電器設備,如發現電器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維修。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按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內的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爐灶等有火種的設備,要有專人加強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角閥是否漏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禁止用明火檢查帶氣設備。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先點火,后開氣,氣瓶與爐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離。
三、做油炸食品時,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溫不得過高或跑油,看管人員不得離開爐灶。
四、所有電氣設備,應做防潮處理,保持良好絕緣,開關、閘刀、保險器應裝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員要熟悉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員離開伙房時,應熄火,切斷不使用電源,關窗,鎖門。
七、每天工作完畢后,要確定專人負責查驗水、電、氣及安全事項落實情況。
檔案室、計算機室防火制度
一、檔案室與工作辦公室要分設。
二、檔案室、計算機室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三、嚴禁吸煙,不準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準使用電熱器具。
四、保持過道暢通,文件柜之間保持一定距離,過道門廳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內所有電線、電閘、電燈等要與資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離。
六、室內要保持清潔,廢紙要隨時清理,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員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銷毀資料按規定進行,禁止在室內用明火銷毀資料。
第2篇 某學校后勤物業安全防火制度
學校后勤物業安全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根據電氣設備的特點,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值班人員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能采取應急措施。
2、非火險,任何人不得動用消防設施及物品。
3、站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
4、隊本站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保養,檢查有失效的器材應及時上報領導。
5、不準在站內生火、做飯、飲酒、搞娛樂活動。
6、要搞好設備的排風降溫。
7、站內值班人員必須達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的措施,懂撲救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兆事故,會報火警。
8、堅守崗位,加強責任心,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警(火警119)并積極采取撲救措施。
第3篇 幼兒園安全防火制度3
幼兒園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幼兒園的全體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安全防火知識,學會消防栓、滅火器操作。
二、幼兒園安全檢查小組每月檢查一次幼兒園電路、電器、防火設備情況,做好記錄,消除隱患。
三、幼兒園的所有電器在用完后,馬上拔出插頭并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四、各班臥室、活動室之間的通道要保持暢通,孩子在室內時,不準上鎖,發生火災事故時,教師、保育員要沉著鎮靜,迅速從安全通道疏散幼兒。
五、經常對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兒懂得不能玩電插頭,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家長。
第4篇 生產區域、重點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1、應在重點部位防火部位設置醒目的 “嚴禁煙火”等警示牌;禁止吸煙,不準任何人攜帶火種進入。
2、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和嚴格的消防防范措施,并認真落實。
3、工作人員要穿防靜電工作服,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關閉手機后方可進入易燃易爆區。
4、車輛進入禁火區必須戴防火罩。
5、動火或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和技術措施。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6、禁火區內使用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具有防爆性能,所有電線不得有裸露部分。禁火區內嚴禁私自動火和私拉亂接電線,臨時用電,按動火許可進行管理。
7、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易燃的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嚴禁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器具;嚴禁設備,管道無靜電接地和跨接裝置;嚴禁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同倉或同室存放;嚴禁易燃物料日光曝曬。
8、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要按規定配置,定期維修換藥,使之處于完好狀態,維護保養責任到人。
9、對火災隱患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10、職工要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11、義務消防隊要經常組織學習活動,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12、發生初期火災要積極撲救,并及時向“119”報警。
13、交接班時,值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區域內的安全情況,確保本區域內的安全。
第5篇 公司倉庫安全防火制度
1 .為加強施工現場消防防火工作,確保建設工程正常順利進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邯鄲市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等有關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5 .在施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 ,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6篇 美術教室防火防盜安全制度
一、每個美術室要設一名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各級領導亦要支持安全員的工作。
二、電器或電源線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接電線。
三、上課完畢后,應整理好儀器,離開美術室要檢查水龍頭、門窗、電燈、電源是否關好,把儀器放回原處。
四、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等忽視安全而造成的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美術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習哦啊和教育局報告。
五、健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護措施,各種安全措施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而自行其是,學校有權停止其美術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并作為教學事故記錄在案。
第7篇 ss醫院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加強對醫院防火安全管理,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現對醫院三級防火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各級防火責任人應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消防檢查和自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
2、各級防火責任人要有高度責任心和責任感,時刻牢記火險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對各種事故隱患,應積極給予排除,并向有關部門匯報,建立事故隱患檔案。
3、對存在的危險隱患不作處理、不報告的部門或人員,各級責任人應嚴肅指出批評,情節嚴重者,提交院部處理。
4、嚴肅查處各種違章消防安全操作,采用各種非法手段偷電、接電的行為。
5、積極宣傳消防安全條例,努力提高廣大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6、熟悉消防工作,對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要會熟練使用。
7、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帶領周圍群眾做好消防工作。
第8篇 木場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制度
一.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二.場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作業,生產用火必須辦理動火證手續,並要采取相應措施。
三.各種電器設備,必須保持完好,不準亂拉電源線路,電工要經常檢查。
四.及時清除作業場所四周的可燃物。
五.要嚴格執行防火“六不準”以及其它防火安全規定。
六.加強對火爐的管理,不準漏煙漏火,煙筒穿過的窗戶和屋頂用不可燃的材料隔好。
七.火點有專人負責,做到用火不超量,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五級以上風天,停止生火。
八、要按規定配備足夠的防火工具,不準隨意挪用。
2、防火檢查制度
為將防火工作落到實處,將火災徹底消滅,要認真執行《消防法》《實施細則》等方針政策,落實四級檢查制。
二、防火負責人和干部要經常深入現場,組織職工和義務消防員進行實戰訓練,進行專業知識教育,要求每旬檢查一次,義務消防員每年要搞二次以上訓練。
三、在防火檢查中,要注意各要害部位的隱患檢查,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四、對火災隱患要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下發《整改通知書》。
五、各崗位應勤檢查,勤巡視,勤督促。
六、要害部門上崗前要檢查,下班時要交清楚。
七、做好要害部門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工作。
3、崗位工節日八不準
一、不準打更,值班人員在崗期間睡覺。
二、不準班中或上崗前喝酒,不準脫崗。
三、不準班中聚眾賭博或變相賭博。
四、不準在工作崗位上看熱鬧或燃放鞭炮。
五、不準隨便讓外來人員逗留崗位或干其它事。
六、不準在防火區域內動火或倒爐灰。
七、不準亂接亂拉各種電器線路。
八、不準在室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9篇 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公司財產和職工財產安全,保障幕墻加工廠、辦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幕墻公司加工廠各部門。
3、職責
質安部負責編制《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4、工作內容:
4.1總則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辦公、生產、現場工作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4.2防火災安全技術措施
火災原因往往是復雜的,突發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傷事故的后果嚴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傷亡事故和特大傷亡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企業造成巨大損失,給人的生命,周圍環境和生態造成巨大危害。
4.2.1防止火災的基本技術措施:
4.2.2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則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上,生產現場如有可燃物質。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氣,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預防火災的發生。
4.2.3控制可燃物:對于生產中的容易燃燒的可燃物應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對各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應專門采取有效措施,分別存放,嚴格管理各存放點之間要加以隔離,距離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4.2.4隔離空氣:將可燃物與周圍的空氣隔開就能馬上使燃燒停止,如不同的滅火劑,濕被,黃沙等,都能達到滅火的目的。
4.2.5冷卻:將燃燒物的溫度降至著火點以下,燃燒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澆和干冰進行降溫滅火。
4.2.6隔絕火源與可燃物:采取措施將火源和可燃物隔離開來,防止產生新的燃燒條件,阻止火災的擴大。
4.3防火安全措施:
4.3.1生產場所應根據工程情況成立消防機構,配備消防器材,在生產作業場所防火負責人和安全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4.3.2建立防火工作檔案,定期組織防火工作檢查,每年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識,使用防火器材。
4.3.3生產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3.4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及其他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在作業前要向作業人員認真交底。
4.4清洗用有機溶劑(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
4.4.1清洗用有機溶劑屬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特別是打膠時所用溶劑比較頻繁,人員比較多,并且對直接接觸液體的皮膚有一定的傷害。接觸到高溫或明火時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災,要消除或減少可能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火災、人體傷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4.4.1.1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在操作過程中使用防護手套、口罩、戴防護鏡、穿防護服等。
4.4.1.2易燃有機溶劑在儲存時,應存放在化學品庫內,化學品庫要求通風、防火、防潮、防雷、防滲漏等,并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其符合安全運行要求。現場無專用化學品庫的,應與其它材料隔離存放,并配備滅火器或黃沙。
4.4.1.3易燃有機溶劑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劑應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員不易接觸或碰撞的地方。
4.4.1.4使用易燃有機溶劑的房間,應按相關標準和要求配備滅火器或黃沙,以防發生火災。
4.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機溶劑的場所,必須嚴禁明火、高溫、劇烈碰撞,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4.5焊接作業(電焊、氣焊、氣割)
4.5.1嚴格遵守“十不燒”規程操作,從事焊接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必須申請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安全部門審批、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操作。
4.5.2用火應采取定時、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辦法,若部位變動或超過規定時間仍須繼續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規定時間操作人員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5.3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時間交叉作業,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行焊割作業。電焊機的弧火花墮落點必須控制,與易燃品的距離不少于10米,與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少于20米,并有隔離防護措施。
4.5.4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4.5.5工作前應檢查用具壓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及減壓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不得傾倒和受熱。
4.5.6在遇有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業。
4.5.7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檢查現場確認無火情隱患及火險時,方可離去。發生火災要先切斷電源、氣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救生物進行撲救。
4.5.8氧氣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曬措施,氧氣瓶禁止粘污油脂,氧氣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種氣瓶應有標識。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點的距離不得少于10 m,并有隔離措施,禁止氣瓶平放。
4.5.9進行焊割作業時,必須配備滅火器、黃沙等滅火裝置和監護人員。
4.5.10氧氣瓶,乙炔瓶應輕拿輕放,不得碰撞,不得從車上往下扔、滾,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氣瓶,必須兩抬或用專用小車運送,瓶身應有兩個膠皮圈和瓶帽。
4.5.11所有的氣焊工具、設備,包括氧氣瓶、乙炔瓶、膠皮等均應按不同要求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電氣火災安全措施:
4.6.1正確設計和選擇導線截面和設備的保護裝置,以應線路長期在超負荷條件下工作,當熔斷器或自動開關用于保護某段線路時,被保護電路可能出現的最小短路電流,應不小于熔絲額定電流的4倍,或自動開關瞬時脫扣電流的1.5倍。
4.6.2加強電氣線路和設備運行情況的巡視和檢查,尤其是大電流通過的接頭處,可用變色漆或示溫蠟片等觀察,監視如發現接頭松動或過熱應及時處理,開關觸頭等應經常檢查,發現氧化,燒蝕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6.3各種電器應絕緣良好,保證通風散熱,開關及熔電器的選擇應大于熔絲電流,功率大于1kw的電動機應有熱繼電器作過載保護。
4.6.4電器線路、設備、開關和電墊、照明器具等與可燃物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以防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危險場所,應按規定要求架設電氣線路和采用防爆電器設備。
4.7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10篇 電腦室防火防盜安全制度
1、計算機教師是相關計算機室安全負責人,要定期檢查計算機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計算機室布局須安全、規范,定位要合理,間距要適當,用電要安全,不得超負荷用電,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3、計算機室應保持門窗的鎖、插銷完好,有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基本設施和措施。
4、計算機室鑰匙應專人妥善保管,不能轉借或私配。內一切設備和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出室外。
5、工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檢查水源、電源、火源,負責關閉門窗。
6、進入計算機工作和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第11篇 企業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防爆工作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組織,嚴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強對壓力容器設備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 車輛和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油罐區及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裝置區。夜間值班人員進入有易燃氣體的裝置區,其照明工具必須防爆。 3、 有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物品、設備、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確保安全。 4、 熱管道必須保溫,并在保溫層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沖壞和驟冷爆脫,打掉的保溫層檢修后補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觸而起火。 5、 在生產貯存易燃氣體和液體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區域,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 所有電器設備(包括避雷等靜電保護和電器保護裝置)和電氣線路不準超使用,并應定期進行檢測、修理和維護。 7、 在易燃氣體、液體裝置區內施工,一律不得安裝臨時照明線路和臨時動力線路,如確需要應事先征得安全部門的同意,開據《臨時施工申請證》并按規定進行檢測,修理和維護。 8、 發現設備、容器和管線發生泄漏時,立即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 9、 凡使用天然氣作燃料的地點(如食堂、加熱爐),火嘴之后的管線上必須加裝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 禁止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不齊全的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裝置失靈或損壞應及時修復和調校。 11、 禁止設備在超過設計的壓力和溫度下進行試驗,必要時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無問題后方可進行。 12、 高壓氣瓶禁止拋、摔、撞擊,不得沾染油污和亂存放。在儲存和搬運時,應帶好安全帽,沒有安全帽和防護圈的氣瓶禁止運輸。氧氣瓶禁止肩扛和腳蹬滾動,不允許抓著氣閥手柄拖著走,運輸時要特別防止跌落。 13、 高壓氣瓶只準盛裝同一種氣體,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熱源附近的地方,以免發生爆炸。 14、 盛裝各種危險氣體的氣瓶,嚴禁混合儲存和運輸,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災的用火房內和建筑物內及設備下邊。 15、 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及其危險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產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應分開儲存和運輸。 16、 危險品的運輸,除應按公司機關的規定執行外,并應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專人負責監護。 (2) 禁止性質不同的危險品混裝。 (3) 運輸車輛行駛必須平穩,防止碰擊和震動。 (4) 運載量不得超過車輛定額運載量的三分之二。 (5) 車內禁止吸煙和接近明火。 (6) 必須配備定量的滅火器。 17、 車輛符合安全條件,保證不發生交通事故。為防止靜電集聚起火、引爆,下列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 (1) 輕質油輸送管線。 (2) 輕質油儲罐。 (3) 汽車槽車。 (4) 輕質油抽注設備。 (5) 灌桶設備。 (6) 原油槽車。 (7) 汽油和原油儲罐。 18、 凡設置在各單位所在區域之內的消防設備,由各單位負責保管,并負責日常的檢查,使之處于良好狀態,連續生產的單位,應列為交班檢查事項之一。各單位負責保管的消防設備、設施、器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和損壞需及時報告安全科。 19、 消防設施設備如需要移動,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須向安全科提出報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則,視其情況給予適當的處理。 20、 發生火災時,必須保證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其他裝置是否停水氣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防止因消防水用于生產而導致事故擴大和其他事故發生。 21、 裝置所設通風設備,不但是為了通風換氣,降低有害氣體的濃度和防暑降溫,同時也是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驅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員應正確的充分利用。正常情況下,通排風設備非經安全科領導和專職安全員同意不得任意搬運,并應和工藝設備一樣進行使用、維護、檢查和交接。 22、 通排風設備應作好預檢修工作,保證經常處于正常完好狀態。第12篇 高低壓配電室安全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崗位安全責任制,部門的主要責任人是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學習掌握相關的消防業務知識及安全操作規程。
3﹑所有員工要熟知兩知三會。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協助救援、會自救逃生。
4﹑配電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遵守明火作業安全防火制度。
5﹑配電室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因公務進入需登記)。室內保持清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附近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安裝、維修電器線路設備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
7﹑對機房內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并有專人看管,以防發生意外。定期對變壓器開關進行清掃,防止因污物造成短路.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清洗擦試設備,不得違章作業。
8﹑值班人員不準擅離職守,不準飲酒、睡覺、要加強巡視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9﹑室內不得存放食物,門窗密閉性需好,電纜溝、出線管、溝應進行封堵。避免小動物(如老鼠)進入電器設備中,引起短路發生火災。
10﹑高壓變電室所管設備及電纜線,每年要進行一致二次清掃、檢修。低壓配電室的設備及電纜,每年清掃、檢修一至二次。各種電機設備要根據需要每年檢修、擦洗一至二次。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修,搖測兩次。搖測標準,均按供電局的規定進行。
11﹑熟悉滅火器存放位置,并熟練地掌握滅火器材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保持滅火器材的清潔。滅火器材存放的位置不能隨意移動。
12﹑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