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單位工作生產等場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為保證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因外來因素安全收到威脅和損傷,特制訂以下規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在生產勞動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
第二條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三條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條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改裝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確認絕緣可靠,并配用漏電保護器。
第五條各班組崗位應設安全員和防火責任人,并將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懸掛張貼。
第六條在易燃、易爆等場所應在所在的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告、提示標志,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置使用安全防爆電器,不準隨意拆除警告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滅火工具不準隨便動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無關物品。
第七條變、配電室、乙炔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第八條職工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責任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
第九條 發生人身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立即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損害,可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第2篇 某事業單位機要工作制度
事業單位機要工作制度
一、自覺遵守黨的保密紀律和國家保密法規。
二、認真執行黨的密碼工作方針、密碼編用原則和各項機要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和程序使用密碼和密碼機,杜絕一切失、泄密事故的發生。
三、密碼、密碼機、密碼電報以及機要業務文件、資料、圖紙等密件,做到詳細登記、分門別類、專人保管。遞送密碼、密碼機,必須兩人同行,專車專用。
四、作廢的密碼、密碼電報、機要業務文件等密件,應按規定及時銷毀,不得私自留存。銷毀時,應2人登記簽名監毀,不留片紙只字。
五、密碼、密碼機失控或發現有泄密跡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況上報,不得隱情不報或拖延不報。
六、絕密級文電不得復印;機密級文電復印,須經保密部門同意;其他文電復印,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個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制度,保證機要通信暢通和設備安全。
八、堅守工作崗位。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待安排機要人員代班后方可離開。
九、保密及時準確地做好當班各項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匯報。
十、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室內外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十二、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機要室。
第3篇 在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在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在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同志們:這次會議主要的任務是,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總結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經驗,研究部署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剛才,會英同志傳達了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批轉的《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希望大家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下面,我代表縣委、縣政府講三點意見。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形成了國家辦事業、國家管事業、國家養事業。
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各項事業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現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當前客觀形勢的需要,甚至阻礙著專業技術人員的創造精神和積極性的發揮,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特別是黨政機關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的今天,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顯得更為必要和緊迫。
第一,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xx7:月,中央印發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相適應的干部人事制度,為建設一支符合****要求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制度保證。
隨后,中組部、人事部又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基本要求。20xx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在事業單位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省里也提出20xx年全省聘用制改革覆蓋面達到80以上,20xx年達到100目前,我縣企業改制已基本完成,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逐步落實,企業用人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積極的進展,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下崗分流已取得明顯成效。
以全面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為核心內容的黨政機關人事制度改革,已經入軌運行。近年來,在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們也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在衛生系統開展了競爭上崗、全員聘用,特別是20xx年以來,我縣在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中實行了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加快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范化、社會化、法制化步伐,初步形成了點、線、面結合,整體配套、立體推進的改革態勢。
由于機制和體制的問題,很多單位未能邁出關鍵性的一步,也迫切需要縣委和政府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從方向上加以指導,從政策上加以規范,以求改革到位。這就要求事業單位的機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進一步轉變用人觀念,破除大鍋飯和終身制,強化激勵競爭機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潛能,推動縣域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
第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業單位自身發展的現實需要。我縣事業單位現行的人事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原有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斷暴露出來。
一是由國家興辦的事業單位規模過大,增長速度過快,供養人員過多,財政負擔過重。截止20xx年,全縣共有各類事業單位640個,職工16129人,是全縣國家公務員隊伍的近10倍;二是在管理體制上政事不分,機構設置重復,既增加了財政負擔又造成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三是在人事管理中實行身份管理和終身制度,難以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機制;四是實行國家大一統的用人制度,單位普遍缺乏用人自主權,使事業單位難以通過人事運作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五是形成了人才部門所有、單位所有,使各類人才選擇單位和崗位的自主權受到限制,難以形成人才的優化配置;六是管理方法單一,分配實行平均主義,缺乏激勵機制,既不符合事業單位的自我發展特點,又遏制了各類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嚴重地束縛了各類人才才華的施展,阻礙著事業的發展和科技成果的轉化;七是事業單位門類繁多,布局結構失調,社會化程度低。
從社會職能上分,有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社會公益型的事業單位,有創收盈利型事業單位;從管理體制上分,有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院長負責制;從行業上分,有教育、衛生、文化、農、林、水等;從經費來源上分,有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有自收自支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從隸屬關系上分,有隸屬各級政府機關的,有隸屬黨群部門的事業單位。有些事業單位已失去了事業單位的應有作用,其性質、職責、服務對象是典型的企業,而經費、人員又由政府承擔,增加了財政支出。
要解決這些弊端,就必須通過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管理機制。只有這樣,事業單位才能充滿活力,各類人才才能脫穎而出,各項事業的發展才能開創新的局面。
第三,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設全省經濟強縣、率先步入小康社會的現實選擇。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早日實現建設全省經濟強縣、率先步入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一方面要創新理念, 堅定不移地實施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毫不松懈地抓緊抓好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另一方面,要調動全縣上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事業單位是各類人才的主要集中地,僅教育、衛生及城建系統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就占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可以說,是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的重要陣地。為此,我們必須通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營造能夠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充分發揮人盡其才的用人制度和良好的用人環境,為郾城參與競爭提供人才支持。
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況復雜,必須確定目標,分類指導,講究方法這次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繼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對于吃了幾十年事業飯,捧了幾十年鐵飯碗的事業單位職工來說無疑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要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基本思路,把推行聘用制、實行評聘分開、搞活內部分配作為制度建設的重點,把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作為隊伍建設重點,把未聘人員分流作為工作的難點和重點。
在具體工作中,要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是對終身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改革,意味著要搬掉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鐵交椅,打破干部職工的鐵身份。
各事業單位要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程序訂立聘用合同,可以直接聘到崗位,也可先簽聘用合同,后簽崗位合同;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實施,但必須按照縣里確定的時間表進行,五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后,事業單位補充新的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嚴格按照要求,實行考試、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要加強聘后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和評價方法,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聘期考核。人事部門要加強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妥善處理人事爭議,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為事業單位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要建立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工作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用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在人事管理的各個環節徹底改變過去身份管理的方式,在用人、統計、計劃、調配等方面取消身份區別,建立適應崗位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一要合理設置專業技術崗位,逐步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與崗位聘用的統一。對責任重大、社會通用性強、事關公共利益、必須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水平才能勝任的崗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執業資格制度,實行崗位準入控制;要深化職稱改革,積極穩妥地搞好評聘分離和以聘代評改革試點。
實行評聘分離的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總量控制前提下,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與職務聘任相分離,任職資格代表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某一職務所達到的學術、技術水平,不與工資待遇掛鉤。用人單位在核定的結構比例限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根據崗位需要,通過公開競爭上崗的方式,在取得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中自主確定聘用人員。
二要合理設置管理崗位,要建立體現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的等級序列,推行職員制度。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也要引入競爭機制,可區別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和考任。
聘任、選任、委任的領導人員,按干部管理的權限和程序報有關部門批準。三要合理設置工勤崗位,建立崗位等級規范,規范工勤人員進、管、出等環節的管理辦法。
另外,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用人辦法。第三,要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要貫徹按勞分配與生產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逐步建立起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一方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管理辦法。
對轉制為企業的,實行企業的分配制度;對經費主要靠國家財政撥款的,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逐步擴大內部分配自主權;對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試行工資總額包干制度,積極探索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另一方面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搞活事業內部分配。
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一定要搞活,要拉開檔次,有條件的單位可采取內部按崗位分配的辦法,對關鍵崗位要給予適當傾斜。允許事業單位經批準,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實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
第四,要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宏觀管理和監督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在政事分開、下放管理權限的同時,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宏觀調控,認真解決機構臃腫、人員膨脹等問題。
一是要轉變政府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弱化微觀管理職能,強化宏觀管理職能,該下放的權力,要落到實處;該管住的,要真正管住。對各類事業單位的發展,尤其是對國家財政撥款和定額補貼的事業單位,在機構、編制、人員等方面進行控制和指導。
堅決防止和糾正借改革之機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及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二是要加強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性指導和監督。
人事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履行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進行指導、檢查、服務和監督及綜合協調的職能第五,要妥善安置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未聘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由于編制、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自身素質等原因,會出現一些未聘人員,我們一定要采取多種方式、拓寬渠道進行妥善安置。
在安置過程中,要堅持三條原則,從六個渠道予以妥善安置。三條原則即:一要堅持精簡機構、保持穩定、增強活力的原則。
不允許通過增設機構和突破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來安置人員。二要堅持單位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
未聘人員要在本單位、本系統內部自行消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跨系統、跨行業調劑安置。
原則上不能把未聘人員簡單地推向社會,也不能盲目分流。三要堅持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則。
各單位、各部門要在改革實施前,開辟未聘人員安置的多種途徑,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置措施和辦法,不能造成車到山前再找路的被動局面。希望大家謹慎對待,把握好環節,執行好政策,扎扎實實地做好思想工作,多渠道進行安置,防止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第六,要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營造人才輩出的機制和環境。事業單位是人才集中的地方,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要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
正確處理好改革與引進高層次的關系,進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通過改革建立優秀人才引得進、留得住、并充分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要建立吸引人才綠色通道,對進入我縣本科以上高層次人才,簡化調入手續,不受編制限制。
要盡快制訂重獎科技功臣辦法,真正貢獻突出的,可以給予重獎,激發各類人才不斷學習、不斷進取的自覺性,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
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務艱巨,必須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嚴肅紀律,狠抓落實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思想觀念、工作方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全面創新,關系到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涉及到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牽涉面廣,任務繁重。對此,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確保改革任務的順利推進。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組織人事部門要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加強宏觀指導,及時溝通信息,主動通報和反饋情況,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檢查,有責任落實,確保改革的深入開展。
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要按照改革的總體部署和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對本鄉鎮、本單位的改革作出規劃,理清思路,大膽探索。在改革方案設計和實施中,要先易后難,遞次推進;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同時,要及時摸清干部職工的思想動向,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順情緒,化解矛盾,保證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積極爭取全社會對這項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減小改革阻力,形成有利的社會氛圍,充分調動廣大事業單位職工參與改革的主動性、積極性。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充分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
要通過按口、按部門召開座談會或深入基層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對改革的意見,真正使這項重大改革更加穩妥,更加符合我縣的實際。
(三)嚴肅組織紀律,嚴格執行政策。各鄉鎮和縣直各有關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有關改革政策,在制定改革方案、簽訂聘用合同、處理人事爭議等方面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辦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在執行政策上打折扣,不允許自行其事,隨意變更。
對有爭議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絕不能擅做主張、隨意處理。要嚴肅干部人事紀律,嚴禁借改革之機搞任人唯親,打擊報復。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亂紀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真正做到執行政策不走樣,嚴守紀律不徇私。
同志們,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關系到整個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希望大家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和具體要求,精心組織,扎實工作,穩步推進,確保事業單位人事改革圓滿成功,為建設全省經濟強縣、率先步入小康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謝謝大家!
第4篇 施工外來單位工作票管理規定
1. 生產現場的設備檢修工作外委給外來施工單位進行時,外來施工單位除了嚴格執行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外,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來檢修單位的工作票開具應由工藝車間工作負責人填寫,工藝車間的車間主任負責對需要與運行系統隔離的措施進行補充,凡需要與運行系統進行隔離的安全措施由責任車間運行人員進行布置落實,工作負責人監督措施落實情況,并簽字認可;其他與運行系統無聯系的安全措施由檢修單位自行布置落實(工作票中應注明檢修自理)。工藝車間的車間主任和承包方認定的具有簽發工作票資格的負責人進行雙簽發。
3. 對于邊基建邊投產的現場的檢修或交接試驗等工作也應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執行過程中的分工可以參照生產現場設備外委檢修的情況執行。
4. 工作票有關外委單位的若干規定均適用于檢修車間在工藝車間的各項檢修工作,這些檢修工作應由本工藝車間具備資質的人員擔任該項工作的負責人。
5. 對于檢修車間在工藝車間進行檢修工作造成的各類不安全情況,屬于工藝車間措施執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藝車間承擔相應責任,屬于檢修車間工作人員在檢修現場工作時造成的由檢修車間承擔相應責任,屬于兩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責任劃分由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5篇 單位督查督辦工作制度
**單位督查督辦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機關工作效率,確保上級和本級機關重要決定、決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貫徹落實,根據**規定,結合分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督查督辦工作以*理論、黨的基本路線以及 “****”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點,抓好督促檢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監督機制,確保政令暢通,使上級和分局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實。
第三條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上級機關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上級及分局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標、重要會議的精神和重要決定的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
(四)對基層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議和措施。
(五)其他事項的查辦。
第四條組織領導。按照“統一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建立以辦公室為主、其他職能部門為輔的督查工作體系。
(一)建立分局領導負責分管工作目標督查制度,分局領導每年不定期對分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1-2次督查。
(二)分局辦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門,設立督查崗位,配備專門人員,具體負責督查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本局電子督查系統的代碼維護工作。
第五條督查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對上級國稅機關和省、市、區黨委、政府領導同志關于稅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辦、督查工作。
(二)負責分局黨支部會議、局長辦公會議重要決定以及局領導有關指示及批辦事項的分辦、督查工作。
(三)負責督促分局各部門建立健全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四)負責對分局的全局工作計劃、目標管理實行督辦。
(五)負責對上級和分局領導有關人民來信來訪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協提案的分辦、督查工作。
(六)負責將分局貫徹上級國稅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及重要工作情況和上級機關要求反饋的其它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第六條分局其他職能部門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崗位責任制,按各自職責和分局領導的要求,負責專項督查工作。
第七條分局通過電子督查系統進行日常督查督辦工作。
第二章權限管理
第八條用戶權限。用戶權限分為分局領導權限、督查員權限、部門領導權限、部門內勤權限和一般干部權限五個級次。
第九條分局領導權限。分局領導擁有分局督查事項批示權、延期事項審批權、辦理結果復審權(包括退辦權、完成核銷權和報上級機關審核權)、全部事項跟蹤查詢權。
第十條督查員權限。督查員是分局系統的管理責任人,負責管理分局所有用戶的信息和權限,包括建立用戶賬號、設置用戶初始登錄口令和權限級次等。具體包括:系統維護權、督查事項立項權、延期事項審核權、辦理結果初審權(包括不需要領導復審事項的退辦權、核銷權和報上級機關審核權)、催辦權、全部事項的跟蹤查詢權、督查通報(督查專報)上傳權、考核結果的審核、調整、公示權。
第十一條部門領導和部門內勤權限。
(一)本部門承辦事項批示權、辦理結果的審核上報權、延期申請的審批和審核上報權、部門承辦事項的跟蹤查詢權。
(二)部門領導直接承辦事項的延期申請權和辦理結果反饋權。
(三)本部門分管工作的考核權和考核結果錄入上報權。
第十二條一般干部權限。本人承辦事項的延期申請權、辦理結果反饋權和閱讀查詢權。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條工作程序。督查督辦工作包括:督查立項、領導批示、分辦、承辦、延期、催辦、反饋、審核、退辦、歸檔等程序。
第十四條督查事項立項。督查事項立項由辦公室統一扎口管理,立項時要注明公開或不公開,對公開事項所有人員均可通過分局內網“督查督辦”模塊瀏覽該事項的基本情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對非公開的事項只能由事項流經的人員閱讀查詢。督查事項立項的主要范圍:
(一)上級國稅機關和分局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奮斗目標。
(三)上級及分局領導批示和交辦、督辦事項。
(四)分局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黨支部會議等重要會議確定的重要工作事項。
(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六)人民來信來訪辦理情況和基層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
第十五條領導批示。分局辦公室對需列入督查督辦的工作,應在電子督查系統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項內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項部門等,報經分局領導批準后,下發承辦單位實施。對需要會簽的督查事項,可同時轉報多個領導批示,領導會簽后,督查員可根據領導批示意見修改具體工作要求。
第十六條立項分辦。辦公室根據分局領導的要求和督查內容,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定期擬出督查事項進行分類立項,分解下達給有關部門辦理。對涉及幾個部門的綜合性督查事項,要分別注明主辦和協辦部門,明確責任范圍;對涉及全局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必要時由辦公室報請分局領導批準成立督查小組開展督查。
第十七條承辦。有關單位接受督查任務后,應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結。督查督辦事項的部門承辦完成時限為督查員或分局領導批示中指定的時間,而非整個事項的最終完成時間。一般承辦單位的完成時限為整個事項最終完成時限前三個工作日,有特殊情況的在具體事項督辦要求中另行說明。對時限緊迫、內容重要的上級決定、指示應隨到、隨辦;對一些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落實難度大的督查事項,要實施不間斷地跟蹤督查;對未能如期辦結的事項,要及時報告原因和進展情況。對非本單位職責范圍的督查任務,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及時報告并由分局進行協調。
第十八條督查事項辦理。各承辦單位接到督查事項后,要及時組織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同時反饋辦理結果,形成專題報告,經承辦單位領導審簽后上報。辦理情況報告要實事求是,結論準確、完整,對需要整改的問題,須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項形成的文件、資料必須齊全,對需上報的報表、表格等材料應以附件形式上傳,并在反饋結論欄中寫明所上傳附件的名稱。
第十九條延期處理。對情況特殊需要延長辦理時間的督查事項,承辦單位必須在事項到期前,通過電子督查系統辦理延期申請。延期申請應寫明申請延期的原因和預計完成時間,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經承辦單位領導審核同意后,報督查員初審,督查員初審后根據具體情況批復申請人或轉報主管領導審批。對承辦單位報送的延期申請,主管領導或督查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批復申請人,在批復申請人時,應明確具體完成時間。
第二十條督辦。督查事項由負責督查的部門按照職責和分局領導的要求進行督辦。督查員應定期通過電子督查系統的“事項跟蹤”功能,及時了解進展情況,檢查督查事項的完成情況,加快辦理速度,對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項進行催辦,督促承辦單位及時辦理。
第二十一條反饋。承辦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反饋督查事項的辦理情況和辦理結果,辦公室要及時將承辦單位的反饋情況向分局領導匯報。督查事項辦結后,承辦單位要整理辦結報告,報送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審結,一般情況下,年度工作情況,每季反饋一次;分局奮斗目標,半年反饋一次;有具體時限要求的,按規定時限反饋。
第二十二條審核。分局對承辦單位報送的督查事項按下例程序進行審核。
(一)由督查員進行初審,督查員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權限,對承辦單位報送的辦理結果做出退辦、核銷存檔或轉報主管領導審核等處理。
(二)主管領導對督查員轉報的辦理結果應簽署審核意見,對完成合格的事項應在系統內核銷存檔,對完成不合格的事項應在系統內進行退辦,退回承辦單位重新辦理。
(三)對退辦的事項,主管領導或督查員應寫明退辦的原因和退辦完成期限。
(四)對承辦單位送報的辦理結果,主管領導或督查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并簽署意見。
第二十三條歸檔。凡列入電子督查系統的督查事項,系統自動記錄督查事項全過程的各項數據,形成電子檔案,督查員應根據規定,定期做好數據備份和數據清理工作,確保系統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查詢利用。電子督查系統提供了綜合查詢和統計查詢功能供用戶查詢操作。
(一)用戶可通過系統的綜合查詢功能,跟蹤查詢自己有權查閱督查事項的詳細情況。
(二)凡列入電子督查系統的督查事項,系統自動統計各承辦單位的辦理情況,所有用戶均可通過該功能查詢各單位的完成情況,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統提供的“督查通報”欄,用于督查工作經驗交流,供用戶瀏覽借鑒。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使用電子督查系統,應設置自己的登錄口令。登錄口令由個人負責保密,按有關設置規則進行設置,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換。工作人員發現自己的登錄口令有被盜用的情況要及時報告,由有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使用電子督查系統應嚴格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對屬于本人辦理的非公開事項,要注意防止泄密,嚴禁擅自拷貝、打印或給無關人員閱讀,違反規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關紀律規定處理。
第五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局將督查工作列入二級崗考。考核內容分兩個方面,一是督查工作運行情況,包括部門領導重視、專人負責、工作程序規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質量,即督查事項辦理落實的時效性、落實內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報告質量。
第二十八條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報》的形式,在督查督辦系統中對督查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對在考核中成績顯著的,或上報督查材料積極,反映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且有較高的參考價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級崗考中給予加分,加分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對未按時辦結的、被退辦的、辦理質量不高的,在二級崗考中給予扣分,扣分辦法另行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二○○五年三月十日
第6篇 單位會務工作制度-范本
單位會務工作制度
會議是各級領導貫徹政策、布置任務、溝通信息、協調行動的有效方法,做好會務工作是辦公綜合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本規范所指會議包括基層單位的黨務會議、行政和業務工作會議等,會議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努力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
一、辦會要求
加強會務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做好本單位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會議服務質量,做到周到、嚴密、高效、得體。
二、辦會程序
(一)會前準備工作
1.擬訂方案。各××分局辦公室應根據領導指示和有關文件要求擬訂會議方案報有關領導審批。會議方案應考慮: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日程、議程、參會人員范圍和人數、會議經費預算等。
2.會議通知。主辦單位起草會議通知報有關領導審定下發。對于時間緊迫、來不及下發通知的,可電話通知有關單位的綜合部門或直接通知參會人員,并講清楚會議時間、地點和主要內容、要求。
3.材料準備。由主辦單位或相關部門根據會議需要準備會議有關材料,包括領導講話參考材料、會議事項的相關材料等,根據參會人數印制分裝。必要時,主辦單位應將有關材料先行下發與會人員醞釀、準備意見或建議。
4.會場布置。
(1)桌椅擺放。根據會議具體情況和領導要求,在沒有固定桌椅的會議場所擺放桌椅。如果有設主席臺,需要了解在主席臺就坐的領導人數并據此擺放,主席臺下桌椅的擺放根據具體會議人數而定。不設主席臺的座談會等會議形式,桌椅擺放成“口”字形,如果人數較多,可在領導席的兩面和對面增設2-3行桌椅。
(2)制作臺卡。各單位可參照目前使用l形透明有機玻璃臺卡制作臺卡,根據具體會議要求,制作人名臺卡或單位名稱臺卡。制作時一般使用紅色打印紙雙面打印,切割成卡面大小插入臺卡。以臺卡內容居于卡面正中為美觀。
(3)座位安排。擺放臺卡,做好主席臺座次安排和與會人員座位安排。與會人員座位安排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順序,按居中、先左后右進行排序。有固定桌椅的會議室的座位安排參照以上做法。
主辦單位需要事先了解應參會人員中實際能夠參會的人數,并據此合理安排好座位、擺放臺卡,盡量避免開會時會場出現空席。
(4)重大會議經領導同意后,可擺放花木,布置橫幅會標,橫幅一般為紅底白字。
(5)調試好會場的話筒、音響、錄音、投影等設備,如果有參會人員在會議期間需要使用筆記本電腦,還需布置好電插座。
(6)事先搞好會場衛生,落實衛生清理工作。
(二)會中服務工作
1.做好攝影攝像工作。必要時聯系辦公室落實專業人員進行此項工作。
2.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進行錄音。在有錄音設備的會議場所應使用錄音設備進行錄音,在沒有錄音設備的會議場所可使用錄音筆進行錄音。
3.落實服務人員,做好茶水供應工作。根據會議具體要求和參會人數,確定供應飲料或熱茶。在人數較多的情況下,一般供應飲料,并事先放置在每個座位上。如有供應熱茶,應每半小時加1次熱茶。
(三)會后整理工作
1.清理會場,主要包括撤下會標橫幅、收走臺卡等用品、通知有關部門清掃場地等。
2.起草會議紀要、整理領導講話、編發信息等,根據要求及時制發文件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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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企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企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 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 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 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 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 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 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 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 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 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 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 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 已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接電線者;
3、 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 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 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
6、 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 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 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 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8篇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為切實加強機關管理,轉變干部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提高辦事效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機關良好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xx鄉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xx鄉委員會 xx鄉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xx鄉政府機關管理制度
一、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為中心學習組、全體鄉干部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習研究活動日。
第二條 堅持會議、學習簽到考核制度。簽到冊由會議主持人收集并交紀委書記保存,一月一結算。學習、會議每遲到、中出、早退一次懲扣5元,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并懲扣40元。
第三條 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筆記、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每次懲扣5元。
第四條 辦公室每月出《xx信息》2期,《中心學習信息》1期以上,每次黨委會、黨政干部辦公會必須撰寫《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呈報,否則一次懲扣20元。
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財政全額負擔的事業單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條 因事請假的,必須書面向書記、鄉長寫出請假條,書記在家由書記批,書記不在家由鄉長批,獲準后方可離開。請假條交黨政辦,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七條 開會、學習或出差辦事必須有上級(含主管部門)或黨政主要領導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認可,黨政辦公室必須有專門的記錄,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對未經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每天懲扣40元;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的,按《公務員法》規定在年終考核中直接考核為不稱職。
第九條 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包括下村期間)嚴禁參與各種打牌等娛樂、賭博活動和其他與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動,每發現一次懲扣50元。
三、首問責任制
第十條 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十一條 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第十二條 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時限,不允許出現故意拖延不辦。
第十三條 不屬責任人職責范圍內但屬其它人員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經辦人辦公室。經辦人不在時,應告知聯系電話,
四、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鄉政府所用辦公用品和物資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采購。需在店內賒欠的物資,由辦公室人員憑政府打印的專用資金賒欠單填寫好貨物品名、數量、金額、事由,同時簽好字。機關工作人員辦公用品一律由個人負責購買,不得到辦公室領取。
第十五條 差旅費報銷。鄉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因工出差、學習考察,其住宿、車船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財政部門的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并憑黨政辦出據的差旅證明單到財政報銷。出差標準為:途中補助縣城每天10元;出差(培訓、學習、會議除外)誤餐補助縣內每天20元,縣外市內每天30元,市外省內每天40元;短期培訓、學習的縣內每天補助5元,縣外的每天10元;凡在縣城有住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在縣城無住房而會議也沒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費不得超過80元。宣漢至xx車費每次30元。
第十六條 來客需招待的,由黨政辦上報鄉長、書記同意后,黨政辦統一安排在食堂內(特殊情況確需在飯店就餐的需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就餐標準: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況需提高標準,必須經鄉長、書記同意。來客原則不上包包煙,如需上包包煙,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經辦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各部門來客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一切費用由部門負擔。
第十七條 租車管理,原則上不準租車、包車,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包車、租車的必須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標準為xx至宣漢20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先由用車人自行支付,本人憑票簽字報銷,不允許賒欠車費。
第十八條 宣傳報道獎勵。凡在國家級報刊上登載,獎現金500元;在省級報刊登載的,獎現金300元;在市級報刊、電視臺登載或報道的,獎現金100元;被縣委、縣政府、縣電視臺登載或采用的,獎現金30元,被縣級其他部門登載的,獎現金20元。
第十九條 經費會簽制度。所有開支票據必須在當月內送領導簽字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月初簽字報銷),超時不予報銷。所有開支由經辦人注明事由交鄉長審簽后,送書記會簽方能支付入帳。重大資金支出,原則上由黨政班子成員事前集體研究預定或事后集體研究審定。事業單位發生的費用,由分管領導審簽后,送鄉長會簽后方能支付入帳。
第二十條 嚴格審計報銷制度。開支經費堅持一事一報銷制度,嚴禁一事分開報銷經費。凡不按經費審批程序報銷的,單位出納不得支付任何款項。所有經費收支由鄉財政所每月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交1份收支明細帳表。
第二十一條 帳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會計記帳,出納報帳。會計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報表。并堅持帳目公開制度。每半年在黨委會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帳目。
五、報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林業、國土、城建、計生、民政等項目的審批及上報,由各部門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再由黨政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蓋章上報或審批,堅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內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機關所有財產、物資一律由財政所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并根據工作需要在機關內調配使用。不準轉讓或自行處理,不得化公為私。
第二十四條 凡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機關,應到辦公室辦理有關財物手續,方能辦理調離手續。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值班(雙休日)由黨政辦負責,年終累計補助xx元,五一、十一、春節由政府另行安排,補助40元/人、天,并備好記錄本,值班人員對來電、來訪要做好詳細記錄,對確需辦理事宜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值班結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條 加強檔案管理。檔案必須做到專人專柜管理并登記上鎖。查閱檔案必須由管理人員查找,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第二十七條 文件收發時必須及時登記,分類處理。對傳閱和交辦的重要文件要追蹤去向,對交辦文件各分管領導要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水電管理。各辦公室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鎖好門窗,若發現“長明燈”,罰相關責任人10元/次。機關住宿同志用電實行電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實際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在其補助中扣除。黨政領導辦公室每月核定用電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 衛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使用雜工,每次大掃除(包括會議室及禮堂)由黨政辦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參加者每次懲扣10元,遲到、早退者懲扣5元。平時清潔打掃區域分為:院壩由黨政辦公室排班打掃,各樓層由各樓層負責打掃。凡打掃不清潔,懲扣責任人10元并限期打掃。
第三十條 各類文件經主要領導簽發,打印樣稿后,由撰稿人負責校對,主要領導審稿,準確無誤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確需打印、復印經分管領導核準簽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復印。
第三十一條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蓋黨委或政府公章,需經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辦理重要事項需將印章帶離單位的,填寫好用章批準單,交主要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帶離鄉政府。加蓋部門公章,需經分管領導同意。
第三十二條 微機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機室打印主要是為黨委政府服務,部門需在微機室打印的材料,由黨政辦主任審核把關,簽字后方可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無簽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員工資50元。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9篇 市直機關各單位黨組領導機關黨建和指導機關黨組織工作有關制度
一、定期交流黨組領導抓機關黨建工作制度
為加強市直機關各單位黨組和基層黨組織之間的聯系,及時總結交流黨組領導機關黨建(含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下同)和指導機關黨組織工作的做法、經驗,研究和解決機關黨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面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特制訂本制度:
(一)交流的內容
1.機關黨建工作階段性做法體會。
2.機關黨建專項工作做法經驗。
3.機關黨建工作的先進典型。
4.試點單位的做法經驗。
5.機關黨建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
(二)交流的方式
1.每季度召開一次匯報會。主要是由兼任市直黨工委書記的市委領導直接聽取有關單位黨組抓機關黨建工作的情況匯報。
2.每年召開一次情況交流會。分為若干片交流機關黨建工作的做法,研討機關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分類指導。
3.每年召開一次黨組指導機關黨組織工作經驗交流會,宣傳典型,推廣經驗。
4.市委組織部、市直黨工委每年開展1-2次調研,適時召集存在共性問題的單位黨組領導座談,專題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和辦法。
二、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列席黨組有關會議的制度
為有助于機關黨組織及時了解和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了解本單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決定、決策,使機關黨的工作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服從、服務于大局,更好地發揮機關黨組織的保證監督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黨組有關會議的范圍
1.傳達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會議精神的會議。
2.討論研究機關黨的建設、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會議。
3.討論研究業務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和季、月工作安排的會議。
4.討論研究有關機關干部人事工作的會議。
5.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6.黨組(黨委)認為需要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列席的會議。
(二)注意事項
1.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要根據會議議題,在會前做好充分準備。
2.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列席會議要向黨組實事求是地反映機關黨員干部的意見和建議。
3.嚴格組織紀律,嚴守機密,不得擅自將會議內容外傳。
三、黨組定期討論機關黨建工作的議事制度
實行黨組定期討論機關黨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為了加強黨組對機關黨建的領導和對機關黨組織工作的指導,把機關黨的工作擺上黨組的議事日程,使機關黨建與各單位的中心工作、經濟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并使之規范化、制度化。
(一)黨組定期討論機關黨建工作的內容
1.根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關加強黨的建設精神,圍繞經濟建設中心,討論并提出有關加強黨的建設目標和任務,以及階段性工作意見。
2.討論機關黨組織提請研究的工作。
3.適時總結機關黨建工作經驗,研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二)黨組定期討論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辦法
1.每年召開一次總結部署機關黨建工作的會議。
2.黨組根據本機關黨建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經常性的調查研究,具體指導機關黨組織工作。
3.每年至少兩次專題聽取機關黨組織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4.會議可吸收本單位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協助做好會議的有關準備工作。
5.會議決定的事項由黨組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和反饋。
四、黨組定期檢查機關黨建工作的督查制度
(一)督促檢查的目的和原則
實行黨組對機關黨建工作的定期檢查,目的是推動工作,促進和保證機關黨建各項任務
的落實。黨組對機關黨建工作的督查應該遵循如下原則:
1.實事求是,全面了解情況,特別要注意檢查薄弱環節,督促抓好整改。
2.突出重點,檢查機關黨組織圍繞中心工作開展的重大活動任務落實情況。
3.注重實效,推動機關黨組織貫徹落實黨建各項工作部署,扎扎實實地開展工作。
(二)督促檢查的主要內容
1.機關黨組織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員思想政治教育,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的情況。
2.機關黨組織執行黨組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
3.機關黨組織的組織、作風建設,尤其是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情況。
4.機關黨組織圍繞黨組的中心工作,協助搞好組織、發動、協調工作的情況。
5.黨員領導干部實行“一崗雙責”,堅持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一起抓的情況。
6.黨組有關機關黨建工作抓落實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三)督促檢查的具體方法
1.黨組要經常聽取機關黨組織的工作匯報,實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黨組要把指導機關黨組織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與經濟、業務工作一并分解、立項,一起檢查、落實。同時把黨員領導干部實行“一崗雙責”的情況作為考核評優的依據。
3.黨組在討論研究年度機關黨建工作時,應對黨組領導機關黨建工作有關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五、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的指導制度
建立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的指導制度,保證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嚴格遵守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按期換屆選舉,確保新一屆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人選質量。
(一)機關黨組織的任期。根據黨章和有關規定,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二年。各單位機關黨組織不得任意提前或延遲換屆選舉。
(二)書記(副書記)候選人的素質。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應是黨性強、作風正、有較強組織領導能力,熱心黨的工作的同志擔任。市直黨工委對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的人選要嚴格把關,堅持“三個不批”原則,即素質不具備的不批,職級不到位的不批,年齡不能任滿一屆的不批。
(三)委員候選人的結構。委員候選人的提名,應堅持德才兼備和班子整體結構合理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委員候選人的梯次年齡結構、文化知識結構和男女比例,既要有黨組和主要業務部門的領導,又要有工、青、婦的代表,使委員會班子成員達到整體優化組合。
(四)機關黨組織任屆期滿,黨組應及時聽取機關黨組織關于換屆選舉準備工作的專題匯報,在時間、人員、經費等方面保證換屆選舉工作按時進行。
(五)提前或延期換屆選舉的機關基層黨組織要按以下規定承辦:
1.必須按《黨章》和《暫行條例》規定,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2.要求延期進行換屆選舉的單位黨組織要確定具體延長期,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3.上級黨組織正式批復同意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選舉后,單位黨組織應將上級黨組織關于提前或延期換屆的決定,通知全體黨員。
六、機關黨務干部崗位交流制度
(一)黨務干部的崗位交流,是指黨務干部與行政、業務管理干部的雙向交流,以及黨務干部在系統內不同崗位之間的交流。黨務干部的崗位交流要有利于優化隊伍結構,必須符合擬任職務所要求的任職條件,堅持相對穩定、合理流動、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時,擔任機關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三年以上、專職黨務干部五年以上,且忠于職守、積極工作、成效顯著的,應優先考慮。
(三)各單位要建立黨務后備干部隊伍,拓寬渠道,有計劃地推選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業務骨干到黨務工作崗位進行鍛煉。
(四)各單位黨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關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重視做好黨務干部的培訓,在工作和生活上關心他們。
七、機關黨建工作經費保障制度
(一)經費保障的范圍
1.機關黨組織根據上級黨組織的部署而開展工作、組織活動的經費。
2.機關黨組織開展黨員教育,購買學習材料,添置必要電教設備的經費。
3.機關黨組織表彰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干部、優秀紀檢干部、先進黨組織的經費。
4.黨務干部必要的學習、培訓、考察費用。
5.機關黨組織調查舉報、信訪和查辦違紀案件的經費。
6.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配合黨的中心工作開展活動所需的經費。
(二)保障措施
1.各單位要把黨建經費列入行政預算,逐年增加投入。
2.機關黨組織必須根據黨建工作安排結合實際提出新的一年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經本單位財務審核后,報單位領導批準執行。
3.開展重大黨建活動,應及時向黨組報告計劃和專項經費預算,經批準后執行。
4.機關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建經費的管理,合理使用經費,每年年終要在黨內適當的范圍公布一次經費收支情況,主動接受廣大黨員的監督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
八、機關干部考核調動任免征求機關黨組織意見的制度
(一)目的和內容
機關干部考核調動任免獎懲征求機關黨組織的意見,是進一步落實黨管干部原則的具體體現,其目的是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監督作用,維護黨規黨紀,選好用好干部,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
機關干部考核調動任免征求機關黨組織意見的主要內容范圍是: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態度、組織紀律、生活作風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二)實施辦法
1.吸收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參與本單位的干部考核工作。
2.在對機關干部進行調整任免的醞釀階段,機關黨組織應根據本單位黨組的要求認真提出意見和建議。
3.吸收機關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列席黨組研究機關干部人事工作的會議,聽取機關黨組織對干部考核、任免、調動、獎懲的意見和建議。
4.機關黨組織通過機關黨的日常工作及干部職工的反映,了解掌握機關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積極向黨組推薦優秀后備干部人選。
(三)注意事項
1.機關黨組織要本著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意見。
2.增強組織觀念,確保人事機密,切實做到不跑風漏氣。
第10篇 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這次會議主要的任務是,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總結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經驗,研究部署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剛才,會英同志傳達了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批轉的《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希望大家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代表縣委、縣政府講三點意見。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形成了國家辦事業、國家管事業、國家養事業。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各項事業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現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當前客觀形勢的需要,甚至阻礙著專業技術人員的創造精神和積極性的發揮,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特別是黨政機關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的今天,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顯得更為必要和緊迫。
第一,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0 7:月,中央印發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相適應的干部人事制度,為建設一支符合'****'要求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制度保證。隨后,中組部、人事部又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基本要求。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在事業單位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省里也提出2003年全省聘用制改革覆蓋面達到80%以上, 2023年達到100%目前,我縣企業改制已基本完成,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和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逐步落實,企業用人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積極的進展,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下崗分流已取得明顯成效。以全面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為核心內容的黨政機關人事制度改革,已經入軌運行。近年來,在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們也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在衛生系統開展了競爭上崗、全員聘用,特別是2000年以來,我縣在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中實行了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加快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范化、社會化、法制化步伐,初步形成了點、線、面結合,整體配套、立體推進的改革態勢。由于機制和體制的問題,很多單位未能邁出關鍵性的一步,也迫切需要縣委和政府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從方向上加以指導,從政策上加以規范,以求改革到位。這就要求事業單位的機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必須進行相應的改革,進一步轉變用人觀念,破除大鍋飯和終身制,強化激勵競爭機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潛能,推動縣域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
第二,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業單位自身發展的現實需要。我縣事業單位現行的人事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原有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不斷暴露出來。一是由國家興辦的事業單位規模過大,增長速度過快,供養人員過多,財政負擔過重。截止2003年,全縣共有各類事業單位640個,職工16129人,是全縣國家公務員隊伍的近10倍;二是在管理體制上政事不分,機構設置重復,既增加了財政負擔又造成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三是在人事管理中實行身份管理和終身制度,難以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機制;四是實行國家大一統的用人制度,單位普遍缺乏用人自主權,使事業單位難以通過人事運作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五是形成了人才部門所有、單位所有,使各類人才選擇單位和崗位的自主權受到限制,難以形成人才的優化配置;六是管理方法單一,分配實行平均主義,缺乏激勵機制,既不符合事業單位的自我發展特點,又遏制了各類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嚴重地束縛了各類人才才華的施展,阻礙著事業的發展和科技成果的轉化;七是事業單位門類繁多,布局結構失調,社會化程度低。從社會職能上分,有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社會公益型的事業單位,有創收盈利型事業單位;從管理體制上分,有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院長負責制;從行業上分,有教育、衛生、文化、農、林、水等;從經費來源上分,有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有自收自支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從隸屬關系上分,有隸屬各級政府機關的,有隸屬黨群部門的事業單位。有些事業單位已失去了事業單位的應有作用,其性質、職責、服務對象是典型的企業,而經費、人員又由政府承擔,增加了財政支出。要解決這些弊端,就必須通過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管理機制。只有這樣,事業單位才能充滿活力,各類人才才能脫穎而出,各項事業的發展才能開創新的局面。
第三,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設全省經濟強縣、率先步入小康社會的現實選擇。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早日實現建設全省經濟強縣、率先步入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一方面要創新理念,堅定不移地實施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毫不松懈地抓緊抓好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另一方面,要調動全縣上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事業單位是各類人才的主要集中地,僅教育、衛生及城建系統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就占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可以說,是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的重要陣地。為此,我們必須通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營造能夠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充分發揮人盡其才的用人制度和良好的用人環境,為郾城參與競爭提供人才支持。
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況復雜,必須確定目標,分類指導,講究方法
這次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繼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對于吃了幾十年'事業飯',捧了幾十年'鐵飯碗'的事業單位職工來說無疑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要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基本思路,把推行聘用制、實行評聘分開、搞活內部分配作為制度建設的重點,把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作為隊伍建設重點,把未聘人員分流作為工作的難點和重點。在具體工作中,要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是對終身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改革,意味著要搬掉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鐵交椅',打破干部職工的'鐵身份'。各事業單位要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程序訂立聘用合同,可以直接聘到崗位,也可先簽聘用合同,后簽崗位合同;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實施,但必須按照縣里確定的時間表進行,五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后,事業單位補充新的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嚴格按照要求,實行考試、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要加強聘后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和評價方法,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聘期考核。人事部門要加強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妥善處理人事爭議,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為事業單位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 要建立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工作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用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在人事管理的各個環節徹底改變過去身份管理的方式,在用人、統計、計劃、調配等方面取消身份區別,建立適應崗位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一要合理設置專業技術崗位,逐步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與崗位聘用的統一。對責任重大、社會通用性強、事關公共利益、必須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水平才能勝任的崗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執業資格制度,實行崗位準入控制;要深化職稱改革,積極穩妥地搞好'評聘分離'和'以聘代評'改革試點。實行'評聘分離'的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總量控制前提下,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與職務聘任相分離,任職資格代表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某一職務所達到的學術、技術水平,不與工資待遇掛鉤。用人單位在核定的結構比例限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根據崗位需要,通過公開競爭上崗的方式,在取得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中自主確定聘用人員。二要合理設置管理崗位,要建立體現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的等級序列,推行職員制度。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也要引入競爭機制,可區別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和考任。聘任、選任、委任的領導人員,按干部管理的權限和程序報有關部門批準。三要合理設置工勤崗位,建立崗位等級規范,規范工勤人員'進、管、出'等環節的管理辦法。另外,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用人辦法。
第三, 要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要貫徹按勞分配與生產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擴大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逐步建立起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一方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管理辦法。對轉制為企業的,實行企業的分配制度;對經費主要靠國家財政撥款的,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逐步擴大內部分配自主權;對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試行工資總額包干制度,積極探索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另一方面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搞活事業內部分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一定要搞活,要拉開檔次,有條件的單位可采取內部按崗位分配的辦法,對關鍵崗位要給予適當傾斜。允許事業單位經批準,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實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
第四,要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宏觀管理和監督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在政事分開、下放管理權限的同時,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宏觀調控,認真解決機構臃腫、人員膨脹等問題。一是要轉變政府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弱化微觀管理職能,強化宏觀管理職能,該下放的權力,要落到實處;該管住的,要真正管住。對各類事業單位的發展,尤其是對國家財政撥款和定額補貼的事業單位,在機構、編制、人員等方面進行控制和指導。堅決防止和糾正借改革之機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及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二是要加強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性指導和監督。人事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履行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進行指導、檢查、服務和監督及綜合協調的職能
第五, 要妥善安置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未聘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由于編制、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自身素質等原因,會出現一些未聘人員,我們一定要采取多種方式、拓寬渠道進行妥善安置。在安置過程中,要堅持'三條原則',從六個渠道予以妥善安置。'三條原則'即:一要堅持精簡機構、保持穩定、增強活力的原則。不允許通過增設機構和突破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來安置人員。二要堅持單位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未聘人員要在本單位、本系統內部自行消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跨系統、跨行業調劑安置。原則上不能把未聘人員簡單地推向社會,也不能盲目分流。三要堅持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則。各單位、各部門要在改革實施前,開辟未聘人員安置的多種途徑,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置措施和辦法,不能造成'車到山前再找路'的被動局面。希望大家謹慎對待,把握好環節,執行好政策,扎扎實實地做好思想工作,多渠道進行安置,防止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第六,要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營造人才輩出的機制和環境。事業單位是人才集中的地方,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要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正確處理好改革與引進高層次的關系,進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通過改革建立優秀人才引得進、留得住、并充分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要建立吸引人才'綠色通道',對進入我縣本科以上高層次人才,簡化調入手續,不受編制限制。要盡快制訂重獎科技功臣辦法,真正貢獻突出的,可以給予重獎,激發各類人才不斷學習、不斷進取的自覺性,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
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務艱巨,必須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嚴肅紀律,狠抓落實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思想觀念、工作方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全面創新,關系到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涉及到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牽涉面廣,任務繁重。對此,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確保改革任務的順利推進。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組織人事部門要把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加強宏觀指導,及時溝通信息,主動通報和反饋情況,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檢查,有責任落實,確保改革的深入開展。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要按照改革的總體部署和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對本鄉鎮、本單位的改革作出規劃,理清思路,大膽探索。在改革方案設計和實施中,要先易后難,遞次推進;分步實施,逐步到位。同時,要及時摸清干部職工的思想動向,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順情緒,化解矛盾,保證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第11篇 某事業單位秘書科工作制度
事業單位秘書科工作制度
一、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工作時間內不脫人,迅速、準確、及時地做好上情下達,確保政令暢通。
二、加強印信的保管和使用,嚴格印信使用手續,認真審閱登記用印內容。
三、及時、準確地做好文電收發、登記、傳閱、催辦、整理和歸檔工作,做到保密、快速、準確。
四、管理機關和辦公室的行文,嚴格行文規范,遵循辦文程序,控制不必要的行文,維護機關行文的嚴肅性,堅持辦文標準,嚴格審核,確保公文質量。
五、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妥善處理信訪事項,既熱情周到,有效控制勢態發展,又堅持原則,維護好單位的形象。
六、本著熱情、周到和節約的原則,認真做好公務接待工作,努力為來賓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七、加強書記室、主任室、常委會議室、南二樓會議室的衛生、安全管理,保持整潔、衛生的工作環境。
八、負責辦公室內部事務、財務經費管理,辦公用品添置、保管,報刊征訂,各種報表填寫上報等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物品領用登記手續。
九、負責辦公室會議記錄和辦公室的服務工作,按時編排黨委和辦公室當月工作安排。
第12篇 單位工作生產等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因外來因素安全收到威脅和損傷,特制訂以下規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在生產勞動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第二條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三條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條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改裝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確認絕緣可靠,并配用漏電保護器。
第五條各班組崗位應設安全員和防火責任人,并將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懸掛張貼。
第六條在易燃、易爆等場所應在所在的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告、提示標志,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置使用安全防爆電器,不準隨意拆除警告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滅火工具不準隨便動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無關物品。
第七條變、配電室、乙炔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第八條職工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責任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
第九條 發生人身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立即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損害,可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