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鄉村工作掛片包組制度
鄉村工作掛片包組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區、鎮黨委、政府關于建設“平安泉港”、“平安峰尾”的工作方案和要求,促進平安建設的全面協調發展。同時,也是為了我村建設“平安**”各項工作的開展,根據我村社會治安的狀況和區域分部的情況,經支部、村委會同意,決定建立綜治人員掛點聯系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體現如下:
一、聯系分工:
z負責:**村第一小組
z負責:**村第二小組
z負責:**村第三小組
z負責:**村第四小組
z負責:**村第五小組
二、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片區聯系點的綜治、平安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2、加強指導,促進綜治、平安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
3、掌握了解本轄區的民情、社會動態,引導創設培育典型,及時總結推廣;
4、指導開展經常情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幫助協調解決平安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5、做好情況反饋和聯系溝通,促進綜治平安建設工作全面協調發展。
三、要求:
1、每個月至少1次對本掛鉤聯系片區工和進行回顧和提出下個月工作總結。
2、每年力爭為聯系點辦幾件實事、好事。
3、抓好示范,創新工作特色,及時向平安辦反饋聯系掛鉤工作的經驗和做法。
第2篇 某鄉村兩委工作制度
鄉村兩委工作制度
為了嚴格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我村的各項工作,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村兩委每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上班,如有征地拆遷任務或特殊情況則另行通知。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30分,超過20分鐘視為遲到,11:30前無特殊原因離崗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不予出勤補貼。無故缺勤一天,每天反扣5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缺勤三次的扣除當月出勤補貼。
二、村兩委平時應保持聯系暢通,有事外出須請假,二天以內須經村主要領導同意,二天以上須經工作片長同意,否則視為缺勤。無特殊情況的全年累計缺勤20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情況嚴重的報鎮黨委處理。
三、緊急任務和搶險、救災、突發事件等重要工作的,村兩委成員須全部到位。一次不到位的扣當月村委會工資補貼,兩委會議需全部到會參加,如二次或二次以上不參加的扣當月村委會工資補貼。
四、實行每星期一工作例會制度,村兩委匯報上周工作落實情況和部署本周工作計劃。根據分工在積極主動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完成中心工作和黨支部安排的任務,沒有完成任務的,又沒有特殊原因的視為“失職”。上級的各項檢查由分管的村干部牽頭,村兩委盡力配合,不配合或虛以應付的視為“失職”。被視為失職的村兩委給予通報批評,并在年終獎金中給予扣分,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使集體名譽遭受損失的,取消年終獎金,并報鎮黨委處理。
五、村兩委之間工作應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事項應及時報告村主要領導,并積極落實處理。如因沒有及時報告而延誤造成工作失誤的扣發當月出勤獎。并在年終獎金中扣分。
六、出勤補貼每天拾元。
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起實行。
第3篇 x鄉村工作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對象
鎮機關公務員、事業人員、工勤人員、大學生村官(以下簡稱工作干部)。
二、考核分值
1、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日常工作40分、本職工作30分、駐村工作30分。
2、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之和+年終考核得分+加分扣分。
三、評分標準
(一)日常工作(40分)
1、執行機關干部管理辦法。工作干部違反了機關干部管理規定的,按照大委發〔2022〕65號相應條款進行處理。
2、規范干部文明工作行為。辦公室干凈整潔,辦公用品擺放規范有序;接待群眾要文明禮貌,熱情服務,做到不推卸責任、不辱罵群眾。發現違反規定的,每次扣目標分0.5分。
3、嚴格執行工作保密制度。鎮干部不得泄漏保密會議精神及研究、討論的有關事項;無關人員不得翻閱正在打印的機密文件、資料和材料,帶機密性的殘缺材料要及時銷毀。鎮內各種統計數據未經鎮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同意的不得上報和外用。違反規定的,每次扣目標分0.5分。
4、積極撰寫報送工作信息。各部門負責人和副科職以下(或50歲以下)工作干部要積極報送信息,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篇信息,年度內所報送信息未經上級部門采用5篇以上的,每少一篇扣目標分0.5分。
5、實行工作加分扣分制度。某項工作獲得省、市、縣表彰的,其部門加目標分1.5分、1分、0.5分;個人獲得省級、市級、縣級或縣級各部門表彰的,每次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對積極正面宣傳,被中、省、市主流媒體采用的文稿,分別加3分、2分、1分,并分別獎勵1500元、800元、300元;因個人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誤,導致鎮黨委、政府工作受省、市、縣通報批評的,每次扣目標分5分、3分、2分,個人受縣級各部門或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或處理的,每次扣目標分0.5分,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扣同樣分值目標分。
獲得表彰獎勵或通報批評,一律以文件或獎牌為準。同一工作加扣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扣分,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6、實行招商引資獎勵制度
對引資發展農業產業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進行獎勵,即每引進100萬元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以引資當年引資企業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正規發票為準。鎮及以上政府部門項目支撐的產業除外。
(二)駐村工作(30分)
工作干部要按要求到所駐村開展工作,并協調所駐村按要求完成黨委政府的各項工作任務。
1、農業農村經濟發展(5分)。按要求完成產業發展(4分)和其他任務(1分)的,駐村干部得5分;未完成任務的但完成任務的比例在50%以上的,按照完成任務的比例得分;完成比例在50%以下的,該項工作為零分。
2、基礎設施建設(5分)。組織村兩委加快交通、水利及其它基礎設施建設,按時按質完成任務的得3分,因組織不力導致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扣2分;按照要求管護村內基礎設施的得2分,未按照要求管護的扣2分。
3、鎮村環境治理(4分)。主要道路通暢整潔、無成堆的生活垃圾、沿途兩側農戶房前物品擺放有序、庭院干凈衛生的得2分,未達到要求的,發現一次扣0.5分。居民按照規劃和要求建房的得2分,出現亂搭亂建現象的,每處扣1分。
4、社會事業發展(7分)。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得5分,按政策和要求開展征兵、低保、五保、優撫、救助、保險等工作的得2分;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誤的,出現一次扣1分。
5、農村財務管理(2分)。收支清晰、票據規范、按時做賬的得2分,未達到要求的,出現一次扣0.5分。
6、信訪維穩安全(2分)。無越級*事件、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社會治安良好的得2分,出現一次但未造成重大影響的扣1分,造成重大影響的該項工作不得分,年終個人不得參與評優評先;
7、村級班子建設(2分)。兩委運轉正常的得2分,推諉扯皮、運轉不力的,出現一次扣1分。
8、臨時交辦工作(3分)。按照要求和標準完成黨委政府臨時交辦工作的得3分,未按照要求完成臨時交辦工作、達不到工作標準的,出現一次扣1分。
9、引導村民自主發展。充分調動村民的積極性籌資籌勞自行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優美示范院落治理的,每項加3分。鎮及以上項目資金支撐的項目除外。
引導村民籌資籌勞發展產業,集中種植業面積50畝以上或養殖業規模100頭或1000只以上的,加3分。
引導村民籌資籌勞建設村內社內公益事業,如塘、堰整治的或村、社道路硬化,投資在10萬元以上的加3分。
引導居民籌資開展庭院美化,建設環境優美示范院落,集中整治戶規模在15戶以上、總投資在10萬元以上的加3分。
(三)崗位工作(30分)
1、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業務工作不被上級主管部門扣分的得5分;被上級主管部門扣分的,出現一次扣1分。
2、工作干部要堅決服從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的得10分;工作上推諉、扯皮、不服從安排的,出現一次扣5分;因工作失誤或工作不力造成各項目標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的,出現一次扣5分,
3、部門干部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政策法規,服從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的得15分;不服從、不執行分管領導工作安排的,出現一次扣5分。
四、考核方式
1、常規工作按季度進行考核,階段性工作年終進行考核,由其考核結果為年度考核依據。
2、前三季度考核分值60分,第四季度分值40分。
五、結果運用
(一)與待崗學習掛鉤。年終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給予待崗三個月處理,中層干部予以免職;在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并接受上崗培訓。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待崗人員的,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予以處理。
(二)與評優評先掛鉤??己朔衷?0分以下的評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為稱職(合格);考核分在80分以上的,按得分高低確定優秀人員。
(三)與績效分配掛鉤。以工作干部工作性津補貼全浮動進行考核,即工作干部個人年終績效工資=工作干部績效考核金總額÷工作干部目標考核總分×工作干部個人目標考核得分。大學生村官浮動1500元工作補貼進行績效考核。
(四)與部門評優掛鉤。按照部門工作干部平均得分高低評選一、二、三獎各一名,分別獎勵工作經費4000、3000、2000元。
六、組織實施
鎮成立目標考核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和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班子其他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督察目標績效辦公室負責人任主任,負目標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本辦法由鎮督查目標績效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黨委會討論決定為準。
第4篇 x鄉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鄉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報告制度
各村綜治服務站要充分發揮包組村干部、綜治協管員(專職調解員)、平安中心戶長、綜治工作協會會員和反*協會會員深入群眾的優勢,及時向他們收集轄區社情動態,對本轄區發生的重要情況,在采取針對性措施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鎮綜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
二、綜治工作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綜治工作例會,認真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和相關部署,總結前期綜治維穩工作,深入分析治安形勢和不穩定因素,商討調處疑難矛盾糾紛和解決突出治安問題,具體布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2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及4次的民情分析會(綜治例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及民情分析會可結合召開),及時排查掌握轄區矛盾糾紛動態信息,針對當前熱難點問題研究部署對策,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繳”。原則上明確提請鎮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和相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書面申請;有村調委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調處意見;有村調委會確實難以解決的理由。
四、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及輕微違法青少年幫教制度
摸清本轄區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和輕微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逐人建立檔案,因人制宜,組織幫教力量,結對幫扶,開展幫教工作。在做好法制教育的同時,要盡可能地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力爭使每位幫教對象棄惡從善、回歸社會,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五、依法治理和綜治平安普法宣傳制度
積極開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設各項工作,不斷完善規范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規民約,扎實推進“四民主、兩公開”(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選舉、民主監督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提高村自管理水平;建立法制宣傳欄、村民法校、法制宣傳員、法律圖書角、村級廣播等綜治平安普法宣傳教育陣地,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群眾喜聞樂見的綜治平安普法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綜治平安意識。
六、治安防控和安全防范制度
加強治保會、護村隊、民兵義務巡邏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認真研究每階段的治安形勢和發案規律,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治安巡查防控,積極參與警、企、村、校、店、戶等多種形式的聯防互動,大力實施“亮燈工程”,推廣現代技防手段,不斷提高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和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七、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制度
依托綜治服務站,自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的規范化建設,配齊配強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定期開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專項排查活動,全面掌握本轄區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情況,認真做好登記辦證、檔案錄入、匯總上報、服務維權等工作,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八、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制訂和完善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遇有突發性事件發生,村主干和綜治干部必須及時趕到現場,采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并即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遇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財產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災害的,要按規定保護現場,積極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政法機關盡快偵破案件,及時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九、檔案管理制度
認真按照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建立綜治維穩工作臺帳制度,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作信息、工作部署、會議情況、糾紛調處、安全防范、安置幫教、國家安全、鐵路護路、反*斗爭、突發性事件處置、依法治理、宣傳教育、社區矯正、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等綜治平安建設工作文件資料和活動情況,及時歸檔,實行規范化管理。
第5篇 某鄉村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
鄉村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會制度。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季度由議事監督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并主持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其議題應由議事監督委員會主任或成員確定,也可由社區村委會提出,遇有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可臨時決定召開。根據會議議題可邀請社區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議事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
二、討論表決制度。對社區內服務性機構(包括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及涉及社區公眾整體利益的有關事務及時進行討論、表決,半數以上通過可形成決議或決定,討論表決前應廣泛征求社區成員意見,表決結果應向全體社區成員進行通報。對服務質量較差、群眾意見較大的社區內服務性機構(包括物業公司),議事監督委員會經過表決有權代表社區居民拒絕其提供服務,同時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予以撤換。
三、審議修改制度。年終議事監督委員會應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和審議社區村委會年度工作報告,并對下一年度社區發展規劃提出修改意見。根據年度工作報告和群眾滿意情況對社區居委會全年工作進行綜合評定。
四、分片負責制度。議事監督委員會成員應按樓房或單位片負責,定期聯系片區群眾。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擔片區群眾的意見,同時負責向社區村委會轉達片區群眾的需求和意愿,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片區群眾。
五、學習培訓制度。議事監督委員會應結合季度例會學習相關務知識和有關政策法規。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每年組織一次對議事監督委員會培圳。
六、民主評議制度。社區成員和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對議事監督委員會進行民主評議。對屢次未參加會議,發揮作用較差,群眾滿意率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辭職的議事監督委員會成員,由議事監督委員會表決后,建議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重新進行選舉增補。
第6篇 鄉村農業 工作目標考核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快推進我街道的農業發展、不斷提升發展水平,根據市、區下達2023年度差別化、現代化兩項考核指標,以及市、區“特色發展,錯位進爭,差別化考核”的工作要求,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依據
按照市分類考核、區現代化指標體系的要求,以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確定的工作目標為考核依據。
二、考核對象
村(居)街道管理的領導班子。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街道分解下達的動植物疫病防治、水稻機插秧、農產品質量安全、林業工作、種植業無公害產量認證以及農業招商等工作目標。
四、考核分值及辦法
1、考核分值
采用百分制考核辦法;
2、考核辦法
①植物病蟲害防治(分值5分):及時、準確地將農業部門發布的病蟲草害情報宣傳到位;對宣傳不到位的,出現病蟲草害大爆發的一次扣3分;對清理死松、楊舟蛾防治、稻麥油病蟲草害防治以及一枝黃花等防治不力的,扣3分。
②機插秧任務(分值20分):驗收面積必須連片種植不低于100畝,各村居按指標任務完成的得滿分;在任務的基礎上增加200畝及以上的,加5分;增加1000畝及以上的,加10分;增加2000畝及以上的,加20分。
③農產品質量安全(分值20分):配合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做好日常監管檢測及信息報送工作,配合不力的,扣5分;全年沒發生一例安全事故的得滿分;發生一例的,扣20分。
④森林火災(分值10分):全年沒有發生一起火災事故得滿分;每發生一次火災過火面積1.2公頃以下、遲報瞞報的,扣5分;發生火災過火面積較大的,區森林警察大隊或消防隊出警,扣10分;申請報備組織燒隔離帶的不扣分。
⑤無證砍伐(分值10分):全年森林資源巡查月報表不及時上報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扣5分;一次不報的,扣10分;發生一起林業行政案件的,扣5分;一起林業刑事案件的,扣10分;轄區內發生林政違法案件不及時上報的,扣5分;以上對應分值扣完為止。
⑥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分值10分):配合街道獸醫站做好畜禽防疫工作,防控率達100%的,得滿分;防控率低于100%的,扣5分;因村居工作不到位,導致疫病發生的,扣10分。
⑦無公害油料產量認證(分值10分):按要求及時配合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本村(居)油菜籽無公害申報工作的,得滿分;材料遲報、少報、漏報的,不得分。
⑧引進農業企業(分值10分):當年引進注冊的得滿分,沒完成的不得分。
⑨新增家庭農場(分值5分):完成1戶的,得1分;完成2戶的,得3分;完成3戶的,得5分。
五、有關事項
1、對街道農業工作實行在村(居)干部年度報酬考核中予以掛鉤考核的辦法;
2、考核工作由街道農服中心、經管辦、紀委監察室負責實施,實行平時單項檢查驗收和年終綜合考評相結合,由街道農服中心負責匯總、整理,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專題會議審定。
第7篇 z鄉村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
鄉村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全面落實,深化“平安**”建設,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根據上級文件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一、責任對象
(一)責任組
1、村各責任小組;
2、村綜治辦
3、村各相關辦公室
(二)責任人
1、村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治保、調委會主任,綜治協管員;
2、各責任組成員,邊防所下片民警;
3、綜治辦工作人員;
4、村各相關辦公室負責人、相關人員;
5、平安中心戶長;
二、責任內容
(一)責任組的責任內容
根據鎮黨委、政府年初對我村下達的《黨政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重點考評: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黨支部、村委會對社會治安工作的重視率等“三率”;刑事發案特別是盜搶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侵財型案件的打擊制止;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事件化解。
(二)村對相關單位的責任內容
村綜治辦年初向各單位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以及省、市、區、鎮對“平安**”滾動管理驗收的責任內容。
(三)村相關辦公室的責任內容
履行辦公室相關職責的責任內容。
三、考評辦法
實行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和公眾安全感調查測評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訪等綜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同時作為村今后對各責任組、個人進行效能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一)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鎮綜治委每半年組織對我村考評1次;省、市、區綜治委每年組織考評1-2次。
(二)“三率”調查測評。鎮綜治委每季度開展測評1次,必要時依上級要求適時組織測評,測評內容包括社會治安滿意率(群眾對當地社會治安的滿意程度)、平安建設知曉率(群眾對當地平安建設的知曉率)、黨政重視率(黨支部、村委會對社會治安工作的重視程度)。
(三)發案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每季度對我村治安刑事發案特別是盜搶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侵財型案件情況進行通報。
(四)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每個月對我村范圍內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處置情況及信訪動態進行通報。
(五)相關職能履行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根據上級的檢查、督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責任查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任組負責人向村委會作深刻檢查,并限期整改: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治安滿意率未達到92%,平安知曉率未達到78%,單位重視率未達到88%;
2、對職責范圍內的矛盾糾紛排查不及時,推諉扯皮,導致惡性事件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
3、村綜治辦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影響全村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給予綜治黃牌警告,主要負責人、分管綜治、治保、調解主任、綜治聯絡員、綜治協管員取消當年度綜治評先評優資格,并視情況予以扣發獎金: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一年內連續兩次治安滿意率未達到92%,平安知曉率未達78%,單位重視率未達到88%的;
2、在上級綜治委組織的測評中,影響到全村“三率”達標,不滿意樣本最多的組;
3、在鎮級的綜治檢查考評中,考評總分低于750分(總分1000分)且居全鎮末位的,鎮直單位考評總分低于85分的(總分100分);
4、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在省、市、區、鎮造成重大影響的,被省、市、區、鎮通報的;
5、在省、市、區、鎮組織開展的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中,因工作責任不落實,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全村整體水平的,在對上級考評中該項內容被扣分值1/2(含1/2)以上的;
6、在省、市、區、鎮組織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影響全村綜治考評、績效考評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給予綜治“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度各種評先評優資格,主要負責人,依干部管理權限給予效能告誡直至黨政紀處分,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予以降職使用,治保、調解主任、綜治協管員予以降職使用、撤職、辭聘,并視情扣發當年度獎金: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連續兩次不滿意樣本最多的,且在年終測評中,位居全村末位;
2、在綜治檢查考評中,村級連續兩次(半年、全年)總分低于750分,鎮直單位低于85分的,或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嚴重影響全鎮工作績效考評的;
3、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惡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在省、市、區、鎮造成重大影響的或被中央通報、被省、市、區、鎮查究責任的;
4、刑事案件特別是盜搶等侵財型案件多發,影響群眾的安全感和對社會治安滿意的,或矛盾糾紛多發,排查化解不及時,導致發生惡性事件,造成重大影響的;
5、在省、市、區、鎮開展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被鎮以上綜治部門列為重點整治未能實現整治目標,影響全村績效考評的。
四、此規定由村綜治辦負責解釋。
五、此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