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生產等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內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機械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在生產勞動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第二條 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
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三條 新進廠、臨時參加勞動(實習、代培)、變換工種、復工的人員以及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工、起重、沖壓(剪)等特種作業人員,均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外來參觀學習人員,亦應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關人員帶領。
第四條 職工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本工種崗位所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或用具。要把過長(拖過頸部)的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指及腳跟外露的涼鞋、拖鞋;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第五條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聯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第六條 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七條 凡運轉的設備,不準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作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護罩,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八條 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或進行工作前,必須在動力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動力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誤后方準合閘。
第九條 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改裝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確認絕緣可靠,并配用漏電保護器;行燈和機床應配備隔離變壓器,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十條 在生產車間或生產場地行走,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嚴禁在吊物、吊裝設備下通過和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志,夜間設紅標燈。
第十一條 各班組崗位應設安全員和防火責任人,并將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懸掛張貼。
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 在易燃、易爆等場所應在所在的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告、提示標志,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置使用安全防爆電器,不準隨意拆除警告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滅火工具不準隨便動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無關物品。
第十三條 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要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購買、入庫、領取、發放、使用、銷毀等手續。要執行“雙人保管、雙人雙鎖、雙人雙帳、雙人發貨、雙人領取”的五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變、配電室、乙炔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第十五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責任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生產現場的工件與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要保持廠區、車間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第十六條 生產過程發生有害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動防護裝置、設施,確認運轉有效方能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 新安裝或經過大修以及經過改造的設施、設備,需經安全驗收合格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第十八條 嚴格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排除并記入值班記錄;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水、電、汽閥門;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第十九條 發生人身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立即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 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損害,可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第2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變化管理工作制度
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的管理,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真正把變化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著重從人員、時段、“三工”、 系統和環境四個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構建透明、簡潔、高效的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變化
(一)、新工人入礦
1、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由單位組織學習相關規程措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施工作業。
3、簽訂師徒協議,在師傅帶領和指導下進行作業,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調人員
1、本專業內借調人員,由借用單位組織學習規程、措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跨專業借調人員,必須由職工學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離崗返崗人員
1、離崗返崗人員是指“六假”、外出培訓、旅游等離崗一周及以上人員。
2、離崗返崗人員上崗前,單位必須重新傳達學習措施,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3、單位值班領導或負責分工的班組長必須向其交待本班組施工現場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
二、時段變化
(一)、季節變化
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制定針對性措施,并嚴格執行。
(二)、重要節假日(雙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確保安全關鍵不失控。
2、各基層單位要有干部在現場帶班作業,指揮安全生產,并做好安全關鍵把關。井下采掘及輔助單位黨政主管必須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產班關鍵時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時間,現場跟班干部、班組長、驗收員、瓦安員“四員”要加強檢查驗收,把住安全、質量關。
三、“三工”變化
(一)、工藝變化
生產現場工藝變化,由分管礦長牽頭,組織安全生產部門及所在單位技術主管召開現場會,并形成紀要。單位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
(二)、工序變化
生產現場工序變化,由單位行政主管親自安排,做好工序調整工作。
(三)、工具變化
現場使用的工具變化,必須由供應部門向使用單位提供質量合格的生產工具,及時調換質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員必須按使用說明正確使用,有權拒絕使用質量不合格工具。
(四)、“三工”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四、系統和環境變化
(一)、施工地點變化
1、由總工程師牽頭召開現場會,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主管、技術主管參加,并形成會議紀要。單位技術主管根據會議紀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單位進入施工地點施工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并在現場掛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運行許可證。
3、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職工進行新的規程、措施學習和考試,并傳達相關措施。
4、施工前,各工種崗位必須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正常生產的第一個班次,必須有隊級及以上管理干部帶班作業。
(二)、地質條件變化
1、掘進工作面出現地質變化時,現場跟班干部向礦調度室和單位值班領導匯報,單位要及時向職能管理部門匯報。
2、職能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分管副總工程師匯報,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技術人員召開現場會,研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形成紀要。
3、單位技術主管根據現場會紀要,編制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
4、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參加施工人員學習措施,并進行簽名確認。
5、職能管理部門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并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兌現,確保地質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
(三)、單項工程施工
1、單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由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牽頭,安全生產部門及施工單位參加,對其進行會審,并形成會議紀要。
2、施工單位技術主管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會審批準。
3、施工單位技術主管負責組織所有參加單項工程施工的人員進行學習,并簽名確認。
4、施工單位向安全生產部門提交開工申請報告,并經審查批準。
5、施工現場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6、安全生產部門加強現場監管,堅決執行“四不干”原則,確保所有單項工程安全可控。
(四)、應急性工作
現場出現應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門人員到現場協調,現場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組長負責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管。
(五)、系統和環境變化由礦專業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單位行政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根據職責權限負責。
五、考核
對各類變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職責權限,對相關責任人按不盡職直至嚴重不履職考核,并處100~300元的罰款。
第3篇 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上報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上報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我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工作效能,切實解決監管工作中的情況不掌握、監管不及時、重點不明確、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問題,根據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關內容
1、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包括周、月計劃、階段、年度計劃)、措施及工作職責分工。
2、職責內監管工作具體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包括周、月計劃、階段、年度)。
4、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5、重要工作情況(包括重點檢查、督查,會議,工作部署,事故隱患查處,事故調查處理等)。
6、領導交辦事項的具體落實情況。
二、工作信息上報程序
信息上報一般應按照逐級上報的程序進行,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直接上報。
1、科室人員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工作信息。
2、科室負責人向主管局長報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長向局長報告工作信息。
4、辦公室負責對工作信息定期匯總。
三、工作信息上報方法及要求
1、除正在進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臨時性工作信息可以口頭上報外,其它均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上報。
2、上報情況要及時。注重時限性,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措施、工作職責分工和職責內監管工作落實情況,應按照局領導要求,及時上報;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及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照周、月、階段、年度時間要求,進行匯總上報;對重要工作情況,必須要隨時上報;對領導交辦事項的具體落實情況,要按領導要求搞好上報。
3、上報情況要真實。上報情況中說明或反映的內容一定要符合實際,必須是上報人確實了解或親自掌握的;尤其上報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必須經過上報人調查、核實,真實有據。杜絕使用聽說、可能、或許、好象、差不多等詞語。
4、上報情況要全面。應按照各種上報的具體要求將工作或問題概況、時間、過程、進度、分析、結果或結論等一一詳細說明,涉及數字或能夠用數字的盡可能用數字說明,必要時應舉出典型事例進行說明。
5、因上報不及時或不真實、不完整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上報人負責。
第4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現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第一條? 凡發生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事故的,事故發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必須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要求逐級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單位、部門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第二條?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首先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事故報告值班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
第三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消防部門應當在向政府報告的同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要對信息要素進行審核,對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關地區和單位跟蹤、查核,并及時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和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調度,及時續報,直至事故搶救工作結束。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與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等單位的事故信息溝通機制,在事故接報后,做到及時通知和反饋。
第六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事故線索舉報制度。經對舉報核查,確屬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必須立即開展調查處理,并可以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獎勵。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部門在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時,應當按照《條例》規定的要求,做到客觀、準確、全面。除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機構外,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對事故原因、事故性質作出定論或推論,更不得擅自向社會公眾披露。
二、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
(一)關于事故調查授權
第八條? 本市范圍內發生的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授權本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市屬、駐揚生產經營單位以及未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市政府派出機構管轄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其中,重傷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報告必須及時上報至實施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年內重復發生事故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委托,應當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九條? 死亡5人以下或者重傷2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下的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傷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的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十條? 在本市轄區內,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派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事故發生地在本市管轄范圍內,但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不屬本市管轄范圍的,由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向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出《事故協查函》。對《事故協查函》未答復或明示不派人參加的,不影響對事故的調查。
(二)關于事故調查組
第十一條? 事故調查工作由事故調查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在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下開展工作,事故調查組所有人員應當服從調查組統一分工和安排。
第十二條? 根據事故等級不同,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或由被授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工會等部門派人組成。根據事故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可以通知其他相關部門參加,接到通知的部門應當派人參加。事故調查均應以書面形式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是否參加,由人民檢察院自行決定。
第十三條? 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出現《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的,除按照《條例》應當追究相關責任外,事故調查組組長有權勒令其停止參與調查,并要求派出單位及時更換人員。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應當回避的,應當主動要求退出事故調查;不主動退出的,事故調查組組長有權讓其停止參與調查,并要求派出單位及時更換人員。
(三)關于開展事故調查和調查報告
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切實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查明事故發生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
第十五條? 為確保事故調查順利進行,事故調查組可以根據需要提請相關部門予以協助,相關部門應當配合。對干預或者阻擾事故調查并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單位或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事故基本情況調查清楚后,由事故調查組組長指定相關人員根據事故調查組形成的意見撰寫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形成后,事故調查組應當召開會議,就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充分討論,并由事故調查組成員最終簽字確認。
三、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
第十七條? 事故調查報告形成后,由被授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附上專門請示,報送本級人民政府。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其中,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調查的一般事故的批復,由市政府辦公室請示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代表市政府作出。政府批復主送被授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抄送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
第十八條? 對市人民政府直接組織事故調查形成的事故調查報告,由事故調查組組長提交市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政府批復直接批至有關部門,抄送事故發生單位。
第十九條? 政府批復對事故調查報告中關于事故性質、事故責任以及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等內容進行審查確認,依法決定應由人民政府決定的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同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等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有關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或處分決定后應當在15日內將相關法律文書抄送給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監察部門。
第二十條? 事故發生單位按照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同時在15日內將處理結果報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公布制度,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代表政府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以及調查處理情況,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應當及時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有關部門依據政府批復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據《行政復議法》向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級主管部門提起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意見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二十五條? 本意見中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省對事故調查處理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意見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5篇 安全生產委員會推廣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方案
安全生產委員會推廣“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方案
為在全區各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審核備案工作,推廣試點單位經驗,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推廣“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務
通過按行業全面推廣“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讓全區各企事業單位學習、交流和借鑒試點單位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幫助、督促企事業單位建立、完善、審核、備案“三項制度”,并通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實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具體步驟
全區“三項制度”審核備案推廣工作,從4月初開始至6月底結束,按照制定推廣方案、成立審核機構、召開推廣現場會、制定完善審核備案“三項制度”的步驟開展實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廣方案。4月10日前,由區安委辦制定全區“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方案,各鎮(辦)和區安監局、教育局、衛生局、文體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負責單位和行業的推廣方案,并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第二步:建立“三項制度”審核備案組織機構。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分別設立制度審核備案組和安全操作規程審核專家組,制度審核備案組重點審核責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專家組重點審核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第三步:召開推廣現場會。4月25日前,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組織召開行業“三項制度”推廣現場會,讓其它單位學習借鑒試點單位開展“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的經驗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審核備案“三項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所轄企事業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全面展開制定完善審核備案“三項制度”工作。規定動作一:制定完善“三項制度”。各單位在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頒發的《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進行,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以定職、定崗、定責為重點,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企事業內部車間、班組和從業人員要層層簽訂責任書,責任和義務要具體明確。要針對不同情況,發揮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蓋各工序、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制度,要按照國家制定的行業企業安全標準進行;有些行業企業安全標準不全或標準已過時,甚至沒有安全標準,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依靠專家、企業管理部門和科研單位,學習借鑒國內外有關安全管理標準,修改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安全規章。規定動作二:運行 “三項制度”。各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組、專家組要對“三項制度”制定后的執行情況進行運行調研,在此基礎上,根據運行情況,分別召開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生產一線職工代表三個座談會,征求各個方面和崗位人員意見后,再進一步充實完善。規定動作三:審核“三項制度”。經制度審核備案組和安全操作規程審核專家組最終審定后,由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簽字,方可備案。在企事業單位內部“三項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要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簽名;安全操作規程要有單位主管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及具體工作人員簽名。規定動作四:備案“三項制度”。各單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門或行業備案“三項制毒”。全區各企事業單位由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成立的制度審核組和操作規程專家組審核,在區、鎮(辦)兩級安監機構備案。規定動作五:上報“三項制度”。上報“三項制度”備案,必須統一錄入微機管理,形成電子版文本上報各備案主管部門,再由主管部門統一報區綜合制定“三項制度”審核備案辦公室歸檔備案。規定動作六:張掛“三項制度”。凡備案后的“三項制度”,要張貼、懸掛、擺放在各個工作崗位上,讓所有職工隨時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區組織驗收“三項制度”審核備案推廣工作。第一步:由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任務對所轄推廣單位逐一組織驗收;第二步:由區審核備案辦公室對各鎮(辦)和區直有關部門所轄推廣單位進行抽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組織。“三項制度”審核備案工作能否推廣是檢驗這項工作成敗的標準,希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三項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親自組織力量,專門研究,周密謀劃,認真部署,統籌安排,切實按照“三項制度”推廣方案落實工作。
2、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推廣工作的核心是審核,重點是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先重點后一般,抓重點帶一般的原則,按照分工審核組重點審核責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專家組重點審核安全操作規程制度;各組成員根據行業特點進行。通過推廣工作,使各單位的安全工作基礎得到全面加強,各項重大隱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產水平有質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齊抓共管,狠抓落實。通過推廣工作,使單位的法人代表切實履行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使安全生產投入、職工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落到實處,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得到全面加強;各項安全制度、責任、管理嚴格落實,操作規程安全規范;完善事故責任臺帳,制定切實可行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同時做到常抓不懈。
4、協調一致,重在實效。各部門在方案推廣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協調聯動,互通情況,交流做法。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教育、衛生、建筑等行業和領域要根據各自特點,有針對性地抓好“三項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抽出專門人員,負責承辦此項工作,以確保全區推廣工作順利進行。
第6篇 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為加強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營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依照市公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線路維護中心具體情況,制定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小組
組長:苑憲卿
副組長:張帥、張松江、張寶群、王波、劉輝
中心電纜維護部安全員:鄒玉國
中心光纜維護部安全員:馮志宏
會戰光電纜維護部安全員:張松江
會戰設備維護部安全員:劉振東
一、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小組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統籌、指導、督促中心安全生產工作,研究、分析、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二、中心各部設安全員(兼職),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和班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組織職責
1、掌握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向中心主任、運行維護部反映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2、統籌安排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協調并指導線路維護中心各班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完善中心、各班組、維護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各班組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做到“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維護人員對班組長負責,班組長對各維護部主任負責,各部主任對中心經理負責。
4、倡導文明、安全、健康的安全文化,推動線路維護中心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營造安全文化氛圍。
5、督促中心各班組執行國家和省、市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6、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組織全體會議,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生產目標,負責制定、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考核辦法和獎懲標準按照市公司《安全工作責任書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生產責任狀考核標準實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線路維護中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線路維護中心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執行市公司關于生產中心各崗位的職責。
生產中心經理(安全小組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中心對本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負責全公司范圍內所維護設備的安全。
2、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中心貫徹執行,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組織制訂并實施中心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中心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組織全中心的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逃生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對本中心發生的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負責本中心動火的申請、審批,組織并落實好安全措施。
9、建立本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充分發揮中心和班組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10、建立健全中心的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生產中心副經理及各維護部主任(安全小組副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中心的安全生產負責。
2、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負責組織中心范圍內的安全檢查。
6、負責落實中心維修及臨時搶修施工時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監護人員。
7、負責對中心干部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新入公司人員的中心級安全教育工作。
生產中心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中心安全員在中心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保衛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保衛部匯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中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中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中心領導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公司人員的中心級安全教育,指導并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參加中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操作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設備維修、停用、運行的安全措施。
7、負責中心安技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逃生器具的管理。
8、深入崗位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操作,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中心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保衛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市公司和中心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分公司、中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逃生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負責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工作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
班組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接受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3、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臨時工)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4、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5、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生產維護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操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維護,嚴格執行規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工 作 制 度
中心安全生產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與協調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探討通信安全生產發展趨勢,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遇有特殊情況或根據工作需要,安委會主任可臨時決定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或部分委員會議。
中心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未發現安全隱患不填寫安全檢查隱患及整改情況記錄,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匯報,同時必須填寫安全檢查隱患及整改情況記錄,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中心安全員的檢查內容:
1、滅火器的安全檢查。
2、生產工具的安全檢查。
3、生產車輛的安全檢查。
4、防火防盜的安全檢查。
5、用水用電的安全檢查。
班組安全制度
1、堅持每天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2、堅持每月進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技術學習制度。
第7篇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一、安委會會議
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確定并主持。會議內容:聽到安全部門工作情況匯報會,總結本季度各部門安全生產情況;研究、部署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及有關活動;解決全局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參加會議人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資料和會務工作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
二、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成員工作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主持。會議內容:總結上一個月安全生產進行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作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對有關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加會議人員: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成員。
三、全公司系統安全工作例會
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長或副組長確定并主持。會議內容: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部署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對有關安全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屬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及安全生產部門責任人。
第8篇 工作面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1.及時抽排兩巷水窩內的積水,杜絕長5米,深0.1米的積水存在;
2.及時清理工作面和兩巷中的浮煤、淤泥、矸石及其它雜物;
3.及時清理工作面和兩巷設備上的粉塵和設備附近的雜物;
4.兩巷中的備用物料、設備必須在超前以外碼放整齊,進行掛牌管理;
5.工作面回收的物料及時上交相關職能部門;
6.兩巷文明生產檢修班有勤雜組長負責管理,班工長負責監督,一次不合格罰款50元,生產班由工長全面負責;
7.兩巷的超前內不允許存放任何設備、材料,每件考核20元/天;
8.兩巷使用的注液槍,使用后存放在工具箱,注液槍管要懸掛起來,管頭用堵頭堵好,不按規定存放,每次考核20元;
9.工作面、超前范圍、支架間不得存放任何配件、工具、材料,發現一次考核責任人10元;支架備用膠管下班后及時回收;
10.兩巷積水超過規定,每處考核10分,并罰款20元;
11.兩巷材料碼放不規范,每處考核10分;
12.兩巷有浮渣、雜物,每處考核10分;
13.運輸順槽超前支柱數量不足,按每根10分進行考核;
14.支設的單體支柱柱帽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根;
15. 支設的單體支柱不綁防倒繩或綁扎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根;
16.端頭支架與1#支架間的支護不符合規定,考核5分/次;
17.皮帶下的浮煤沒有清理干凈,每處扣5分;
18.皮帶h架傾斜,造成灑煤的每處扣2分;
19.井下工作面上下巷道電纜必須按機電管理標準進行認真吊掛,必須將電纜懸掛整齊,弧度一致,全部使用電纜鉤;
20.要定期對工作面兩巷道電纜上的煤塵進行全面清掃,確保電纜清潔衛生;
21.領用電纜要建立臺帳,井下回收的電纜要及時交回動力科,以防電纜丟失;
22.要在使用中妥善保護好電纜,不應人為的將電纜損壞。
第9篇 安全生產工作工地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駐地監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召開。
2、工作例會每月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會議。
3、例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關于綜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匯報交流綜合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綜治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階段綜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由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級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出書面意見后報單位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發貫徹執行。
5、安全生產例會由本級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項目部安全分管領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第10篇 如何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制度
摘要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就是要求在抓落實上繼續下功夫。落實“兩個負責制”重在實行“一崗雙責”。其一,有助于落實領導責任,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標體系,堅持正確的政績觀;其三,有助于突出責任重點,有效地實現“關口前移”;其四,有助于加大監管效力,實施有效監管;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機制,使責、權、利有機統一。
胡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指出,“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產,領導重視是關鍵。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加強領導,轉變作風,狠抓落實。今年,國家安監總局提出的安全生產“落實年”,就是要求在抓落實上繼續狠下功夫。把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講話精神,把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做出的決策部署,已經明確的方針原則,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見到成效。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保證安全生產中促發展,在加快發展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實現經濟增長與安全生產的同步協調,探索一條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互促共進的新路。當前,各級黨政組織的一把手已經站在第一線,形成共識,高度關注安全生產,有力推動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指出,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要堅持以“兩個主體”和“兩個負責制”為內容的安全生產工作基本制度,積極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一票否決制”。強化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有助于處理好安全發展與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的關系,的確是一種創造和創新,值得為此鼓與呼。落實“兩個負責制”重在實行“一崗雙責”。筆者從五個方面發表拙見:
其一,有助于落實領導責任。實行“一崗雙責”,就是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實際工作中強化兩個主體,即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落實兩個責任制,即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兩個負責制的責任制度。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安全責任是安全生產的靈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沒有人負責不行,關鍵是人的責任心。溫家寶總理在20xx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指出,對政府來說,要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省、市、縣、鄉鎮各級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者,安全生產守土有責,重大問題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對轄區內的各類安全生產監管負責,重大隱患要胸中有數,確保一方平安;對企業而言,直接掌握決策權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負起責任,嚴格企業安全管理,自覺接受政府的有效監管,行業部門的有效指導和社會的有效監督。落實兩個責任制,這就體現在各級領導干部政治上與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能否不折不扣地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特點和實際抓落實,而不是照本宣科,繼續下決心解決“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頑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產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在布置經濟工作時一定檢查考核安全工作,每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按分工條線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檢查,督查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由過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一人抓的局面,變成黨政組織領導集體抓,各位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都能主動部署、主動督查、主動協調,有力推動領導責任的落實到位。
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標體系。實行“一崗雙責”,就是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嚴格考核,真正把責任制建立起來。考核就要有指標,因此,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重要的在于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倡導和樹立安全生產政績觀。發展經濟,提高效益是政績業績;搞好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是政績,更是難得的政績業績。把安全生產工作績效納入政府政績、企業業績,作為評價工作,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將有力促進兩個負責制的落實。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建議》提出的“十一五”期間要使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的奮斗目標。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35%、工礦商貿企業十萬從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25%與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已列入國家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公報,將責任和指標層層分解,建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確保安全生產與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到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同時,依據安全形勢的發展,及時調整和壓降控制指標,力促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起初社會上有人不理解,認為死亡人數怎能下指標其實經 濟和社會發展指標一般有兩大類:一類是增長性指標,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如經濟增長速度、利潤、gdp等;一類是控制性指標,越低越好,越小越好,不要突破控制。如人口增長率、案件發生率等,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屬于后者。這也是一個積極的指標,不是一個消極的指標,這是國務院第116次常務會議確定的12項治本之策之一。指標的核心在于“控制”,實質在于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在最可能低的范圍內,充分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也是落實安全發展的最基礎環節。
其三,有助于突出責任重點。實行“一崗雙責”,就是要有效地實現“關口前移”。必須十分重視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治,確定隱患查處重于事故查處的理念。事故源于隱患。重特大事故往往是重大隱患長期存在、惡性發作的結果。現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把“綜合治理”充實到安全生產方針當中,始于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建議》,安全生產方針的這一發展和完善,是我國長期實踐經驗的總結,也反映了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規律認識的深化。堅持安全第一,必須以預防為主,實施綜合治理;只有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實處。綜合治理是安全方針的基石,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各級領導必須把工作基點放在綜合治理上,實現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工作精力轉移到治理隱患、防范事故、減少死亡上來,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權。綜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途徑,就是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地區和行業發展規劃中體現安全“三同時”。安全發展,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保障和前提,規劃要體現安全,一是要有目標;二是有項目。包括基礎設施項目、隱患治理項目、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等;三要有資金投入和資金保證;四要有措施;五要有支撐。突出責任工作重點,就是領導對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生產現狀要做到心中有數。集中精力研究部分重點行業或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對重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力求做到每抓一家就規范一家、完善一家,在整治的基礎上形成長效管理的機制措施。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梳理分類,明確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定期公布整改進度,對整改不力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其四,有助于加大監管效力。實行“一崗雙責”,就是要實施有效監管。建立推動工作落實機制,對重點工作實施交辦,對落實過程中實行跟蹤督辦,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實行查辦。責任的本能驅使領導創新工作手段,提高監管水平。積極采用安全執法科技手段,保障必要的裝備和經費;加強事故分析預測,為工作決策提供科學準確的依據;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整合社會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資源,建立事故隱患評估體系,以提高監管服務的技術水平;堅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亂,建立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嚴肅事故查處各類事故,強化責任追究,嚴懲事故背后的腐敗和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依照《刑法正案(六)》,高法,高檢的司法解釋,國務院《特別規定》和《條例》,以及中紀委、監察部關于安全生產違法違紀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特別是負領導責任的要從嚴查處,切實解決安全執法中的“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并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機制。實行“一崗雙責”,就是要使責、權、利有機統一。建立控制指標考核機制,真正把安全規劃和控制考核指標落到實處,對于強化地方政府安全責任,調動各級干部抓安全工作積極性很有作用。嚴格考核,獎懲兌現,把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情況與單位及個人利益掛起鉤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通過逐級簽訂責任狀,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市、縣、鄉鎮和企業,實現有效的壓力傳遞。既要突出對重點工作的考核,又要注意對事故指標控制的考核,既要看工作過程,更要看工作效果。把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緊密結合起來,對指標超控單位及時預警,加強監督。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并加大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領導的懲處力度,對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其行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主要責任者,一年內職務不得晉升,工資不得升級。在抓好責任目標的同時,努力構建安全生產的激勵機制,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未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地區和單位予以表彰,并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獎勵,賞罰分明。
第11篇 甲烷安全生產勞動檢查工作制度
一、組織原則
1、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由公司工會和安監科、勞人科、公司醫院及各分會共同組織成立。各分會設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各班組設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
2、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組織受同級工會領導,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中的成員可兼任安全員。
3、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工會副主席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安監部主任、人力資源部主任擔任,委員由公司工會生產干事、人力資源部勞動保護干事、醫務所所長、各分會主席擔任。
4、各分場和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主任由分會主席擔任,委員若干人由分會委員會確認,報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班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由工會小組長擔任。
二、工作制度
每月由各班組檢查本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執行情況,每季向分會上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檢查員季度報表;分場由各委員參加,每月對本分場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監督檢查一次,每季度向公司工會報告本季度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情況;每季全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全體成員對全公司勞動保護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三、工作任務
1、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科技知識,增強職工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防范意識,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定期按制度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發現的重大事項和問題。
3、建立起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檔案,負責制定相關工作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隱患通知書制度,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制度化,并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督促解決。
4、負責進行職工工傷及職工職業病的健康程度鑒定工作,參加職工傷亡事故調查組,并參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向上一級工會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5、監督和協助改善從事有毒有害工作崗位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適當照顧她們的工作,做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6、監督檢查和協助行政加強勞動保護設施的維護使用和保養,保證各種勞動保護設施完善有效。
7、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經費的提取和正確使用,參加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查驗收。
四、工作權力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有直接監督檢查的責任,隨時進行監督。
2、對各級行政領導疏忽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問題,要及時給予建議,并監督及時改進。
3、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和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強迫職工冒險作業,有權不執行或組織職工拒絕操作;如發現機器設備,生產設施存在重大隱患,對有毒有害特別嚴重,有條件改善而不改善的生產環境,職工有權不在這種環境下工作,并有權建議進行限期整改。對企業發生重大事故后,險情尚未解除,也未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權拒絕工作。
4、在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沒有實行“三同時”原則的,有權不進行審查驗收,并建議必須進行完善后才能驗收。
5、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成員,在工作現場發現有違反“二票三制”行為,工作人員有情緒不穩,不符合上崗條件的,酒后進入工作現場,操作無監護人等影響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情況,有權停止其工作。
6、監督行政合理安排生產,防止過多加班加點,及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7、參加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有權代表職工和家屬對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責任人提出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8、對半年進行一次的推選優秀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的工作分會必須簽置意見,分會委員會成員名額比例不少于30%。
五、工作職責
(一)分場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
1、向職工宣傳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企業勞動保護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職工教育。
2、監督和協助企業行政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有關安全和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生產環境和勞動條件。
3、經常檢查勞動保護設施完好狀況,督促與行政協商在落實經濟責任制的同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責任制。
4、督促企業行政按國家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制止無為的加班加點行為。
5、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執行國家有關保護女職工的規定,切實做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6、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查清事故原因,及時上報上級工會組織,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杜絕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7、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危害職工生命和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時,應立即撤離或組織職工停止工作,并向上級工會及時客觀反映真實情況。
(二)班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組織職工加強對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條例的學習,督促職工提高勞動保護工作意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2、在每周的安全活動學習中,強調勞動保護工作。
3、發生傷亡或傷害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報告上級工會組織。
4、做好班組女職工“四期”保護工作。
5、發現生產設備、作業環境有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應立即組織職工撤離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6、因堅持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規定,受到責難和打擊時,向分會或直接向公司工會報告,由工會進行妥善處理。
第12篇 某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隱患排查治理分級制度
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級建立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責任。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整改。
各級人民政府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管主體,安監部門依法實施綜合監管,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監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鎮、寧海縣安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和職能部門監督整改;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根據規定上報至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辦監督整改。
(三)隱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和領域每周確定一個重點實施排查。
鎮安監站和有關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對重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隱患排查“零申報”單位進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四)隱患申報與零申報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申報。沒有發現事故隱患的,也要進行“零申報”。一般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每月報至寧海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隱患后,應迅速組織專家評估,確定級別,會商方案,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預案,同時逐級上報至監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有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生產經營單位申報資料應經主要負責人簽字。
鎮安監站于每月月底前將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報至縣安監局備案。報告內容應有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五)隱患排查治理舉報制度、公示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舉報電話:3963504。事故隱患應分級公示。一般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在企業內醒目場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寧海縣人民政府、寧海縣安委會和縣有關部門每季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市安委會通過報紙、電視或網絡等形式每半年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二、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公示內容為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主要問題、整治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審查意見和核銷批準等。
(六)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分行業的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由聯合執法協調組辦公室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和處室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部門責任,落實整改內容,溝通工作進展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制定階段性工作措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和協調工作。
(七)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結合聯合執法開展,每月不少于一次,鎮督查組檢查重點是隱患“責任、措施、經費、時間和預案”的落實情況,責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治理所需經費的落實情況,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隱患治理中停工、關閉和復工落實情況。
檢查督辦以實地察看為主,并定期在聯席會議上通報。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督辦需召開專門會議時,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成員單位視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