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個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哪些內容如果您正在愁不知如何制定考勤制定,可以閱讀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提供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樣文,僅供參考。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給假的考勤管理樣本
第2篇 房地產經紀公司銷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產經紀公司項目銷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正常上班時間:9:00am 下班時間:5:30pm。
2、值班人員當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銷售人員上下班(上班需在著工服后)必須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
對未在上班時著工服打卡,按遲到處理,委托、替代別人打卡處罰雙方當事人50 元/次。
4、銷售人員應相互提醒,以免忘記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當日曠工處理。
5、銷售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銷售人員如需臨時換班、換休須提前報請副總監批準,副總監將當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時通知內勤。
6、銷售人員比正?;蛞幎〞r間晚到視為遲到一次(因公司班車原因除外)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每月三次遲到辭退處理。
7、銷售人員如遇休息日參加公司會議,應嚴格按開會時間到場,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
8、病假:(1)臨時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時電話申請經副總監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醫院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9、事假:事假須向副總監提前一天請假,超過三天需書面報告銷售總監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資額的50%,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11、曠工:無故不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100 元,累計3 天開除處理。
12、考勤卡是統計出勤的依據,除銷售總監或內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內勤負責。
13、員工當班過程中如需外出辦事(因公),須向副總監請示,填寫《人員外出登記表》經批準后方能外出。
14、內勤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并負責更換下月考勤卡。
人員外出登記表
第3篇 建材城商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裝飾城商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作息時間
第二條 每周40小時工作制,原則上每周休息二天(視各崗位實際情況)。
第三條 總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 9:00~12:00,下午 1:00~6:00,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第四條 商場管理部員工周二至周六正常上班,上午 9:00~12:00,下午 1:00~6:00,周日、周一休息。
第五條 商場工人工作時間結合商場具體情況,由商場管理部另行規定。
第六條 商場財務人員作息時間參照總部作息時間執行。
第三章 考勤辦法
第七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南門商場全體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并由各部門(商場)經理予以監督,其余商場在實行打卡后,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八條 西門、太升、新時代商場員工(含招商人員和質檢員)由商場專人進行考勤記錄(未實行打卡前),商場經理負責考勤監督;
第九條 各商場(副)經理必須于每天早上9:05分前,向人事行政部電話通報當天早上的考勤情況。
第四章 考勤權責
第十條 各考勤、責任人有權對所轄員工考勤記錄質疑、詢問,考勤人須依據公司要求每月定時統計上報考勤并就缺勤情況及時報人事行政部;
第十一條 全體員工須及時就各自考勤疑問向考勤人作出解釋并按相關規定請上級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考勤、責任人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若發現有不履行考勤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考勤負責人罰款20元、監督人:50元)
第五章 考勤督促
第十三條 人事行政部、商場管理部將定時(每日早9:05、晚5:55)或不定時對各部(商場)進行現場、電話考勤抽查,對于違紀者將即時嚴肅處理。未履行監督職責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對責任人處以200元處罰。
第六章 考勤實施
第十四條 原則上全體員工每日上、下班須親自考勤,對于特殊崗位、特殊情況,相關員工須請上級領導在考勤記錄上簽字確認;
第十五條 嚴禁出現代打考勤現象,若有發現,一經查處,除追究相關責任外,被代打考勤者將予以50元罰款,代打考勤者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章 考勤記錄
第十六條 考勤員應每日查對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反映考勤異常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總部員工考勤每月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當月匯總;下屬商場員工考勤每月由辦公室進行當月匯總、存檔,以備總部查閱。
第八章 考勤類別
第十八條 事 假
1、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兩天以上事假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因事請假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來不及請假,應電話通知,經同意后方可請假,事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請假,返回工作崗位時,必須到人事部銷假,否則人事部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九條 病 假
1、員工因病需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按請假時間計扣工資。
2、員工請3天以上病假須開具縣(區)級醫院以上證明,經人事行部審核批準方能有效。
3、員工因突發性疾病或病重無法上班,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因病(工傷、產假除外)不能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全月病假在7天以內(含7天),按實際病假天數計發工資(工資總額的60%),7天以上,按實際天數計扣工資(全額),病假期不享受誤餐補助。(產假、工傷除外)。
第二十條 工傷假
1、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人為原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傷害。發生事故后,員工必須按有關程序迅速上報公司人事行政部,經公司認定后,方可作為工傷。
2、工傷假期內員工享受基本工資,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治療費用及撫恤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法定假
國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
第二十二條 喪假
遇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辭世,公司批準員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內公司支付全額工資,喪辦費用不予報銷,原則上員工應出示與死者關系的相關證明,謊報者處罰吊唁假雙倍工資。
第二十三條 婚假
員工婚假定為7天,如男女雙方晚婚(男方25歲,女方23歲)可延長假期為10天,同時員工享受全額工資。
第二十四條 產假:
公司正式女員工申請產假時,須呈交醫院證明證明材料及政府相關批準文件,經公司核準后,按有關規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內支付基本工資)。
第二十五條 年 假
1、工作不足六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30%,其余天數不計發工資。
2、工作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50%,其余天數不計發工資。
3、工作滿十二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100% 。
4、員工享受有薪年假后,年假帶薪工資在一個季度后計發,期間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合同到期)的員工,不計發年假帶薪工資。
第二十六條 公 出
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須準確填寫公出單,經部門經理批準方可外出,并需將清單交于考勤員,員工因私外出按事假計。
2、部門經理因公外出,須報經分管總監批準后,須如實填寫公出單方可外出。(總部)
3、 總監因公外出,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后,須如實填寫公出單方可外出。
4、因公務需要,于次日無法打卡或簽到的,應于公務發生的前一天報經相關領導批準,并提前填報公出單,違反規定者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七條 遲 到
1、延遲規定上班打卡時間到崗,延遲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
2、遲到一次扣罰20元。
3、累計三次,按事假1天處理。
第二十八條 早
退
1、提前規定下班打卡時間離崗,提前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
2、早退一次扣罰20元。
3、累計三次,按事假1天處理。
第二十九條 曠 工
1、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計,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1天計。
2、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擅自休假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未續假者。
3、曠工者扣發雙倍全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日者,只計發基本工資,并作自動除名處理,一年內曠工累計7天者,作開除處理。
第九章 請、休假程序及批準
第三十條 原則上,員工請、休假須在不影響本職工作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情況下辦理;
第三十一條 程序: 填寫相關假條上級主管領導審批交相關考勤負責人登記 報人事行政部存檔
第三十二條 批準
1、除特殊情況外,員工請、休假均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上報,遇緊急事件,員工除電話通知上級領導、考勤人外,事后須及時補假條并在三日內到考勤負責人處銷假;
2、三天內假:員工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辦理、部門經理須經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并報總經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檔辦理;三天以上(含三天)假:全體員工均須經分管領導審核,經理級人員報總經理并交人事行政部歸檔后方可休假;一周以上(含一周)假: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必須上報總經理批準。
3、員工在回公司到崗上班后第一天須即時向考勤人銷假,如超過三天不履行手續者,考勤人有權拒絕辦理。
第十章 加班及補休
第三十三條 因部門工作急需,在額定工作時間外完成的工作,時間在半日以上,屬正常加班;屬員工個人本職工作任務未完成而加班的不在確認范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 凡正常加班需部門負責人簽字,并認真填寫加班登記表,注明加班起止時間、事項、人員、地點等,并須于次日報公司人事部備檔。凡未及時報人事部登記備檔的加班,公司不予核準補休。
第三十五條 備檔的程序:西門、新時代和太升商場須將填妥的加班表傳真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簽字后回傳一份,南門商場則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辦理。
第三十六條 補休報批程序:部門職員補休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總監補休由總經理簽字。
第三十七條 補休原則上在加班之日起的一個月內予以安排,凡超越時間或未履行補休程序均不能補休。
第三十八條 加班工資
1、職員平時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按30元/天計發加班工資;法定假日按50元/天計發。
2、本職工作或部門工作未及時完成,必須自動安排加班,保證工作按時完成,但不計發加班工資。一旦發現虛假加班,當事人處虛報加班金額的2倍處罰,部門經理給予承擔虛報加班金額處罰。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未盡事項,按公司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制度解釋、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第4篇 百貨商場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百貨(商場)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為嚴肅考勤、考紀程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三、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五、內容: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轉正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3、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但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申請批準),
4、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必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5、凡無故擅自曠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6、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7、胸卡與考勤卡
⑴、胸卡為公司員工之標志,必須隨身佩戴,凡不按規定佩戴者,一律按員工獎懲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補辦一次應收取工本費10元,
⑵、考勤卡為公司員工考勤之記錄憑證,打完卡后應放于卡鐘旁,不得帶走,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
8、作息時間:
⑴、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制,每月可調休4天,(個別部門除外)具體作息時間如下:
采購部、辦公室職員、行政部,電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裝組員工,倉庫員工,司機,、實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當天工作完成止。
⑶、財務部、服務臺、收銀組人員、自營部、商場經理、商場主管、營業員、文化部、清潔部、保安部、實行每天9小時,每月調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節假日由部門主安排上、下班時間。
店上、下班時間如下:
8:30------17:30
9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1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請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2、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3、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按月工資÷21.75÷2×曠工時間(半天)×300% 予以處罰。
14、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經理請假時,須在總經理秘書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總經理負責對普通員工7日(含)以上,部門主管3日(含)以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日的請假審批。
15、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六、員工假期種類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除病、事假、喪假、工傷假外)其他帶薪假均具備規定條件方可享受。
1、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所申請的假期
⑴、事假不計發工資,
⑵、員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會保險費用正常繳納外,員工全月無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計發,
⑵、單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須附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書及病假條,單次病假或一月內累計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二級(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條,
⑶、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由本人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公司不予報銷任何或給予補償。
3、婚假:員工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所享受的帶薪假期
⑴、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假三個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滿25周歲以上初婚,女年滿23歲初婚)可享受七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⑵、員工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須將結婚證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進行核驗,相關審核通過后則將復印件與請假單交行政部予以備案,
⑶、員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產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因生育、流產或引產而申請的休假
⑴、女員工在懷孕三個月后須主動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及醫療機構出具的預產證明登記,并由公司代為辦理生育險產前備案等相關手續,員工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并予以積極配合,
⑵、休產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正常生育產假時間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1個子女)可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女員工懷孕4個月(含)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⑷、發員工因未婚懷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或引產的,不享受產假及相關待遇,經醫療機構證明確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
⑸、產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5、陪產假:男員工配偶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下生產,在分娩期間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
6、哺乳假:憑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自嬰兒出生到一周歲,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薪哺乳假(不得累計使用)
7、喪假:員工因親屬身故需要前往料理喪事而申
請的假期
⑴、員工三代內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喪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8、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傷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⑵、工傷員工須積極、主動進行工傷治療和配合辦理有關工傷認定、鑒定手續,因員工原因發生延誤的,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⑶、工傷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9、年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員工須為全日制在崗員工,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以上者
⑵、員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為:累計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婚喪假、產假、工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起滿一年的次年開始起休,且須在本人第二個工齡年內申請休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休假的,當年應休年休假時將自動作廢,公司不給任何補償;如本人已申請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導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將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⑸、公司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據經營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員工工資的,可以視為年休假。
⑹、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0、⑴、請假單使用實行一人一單制,不得涂改,一經涂改,視為無效,
⑵、請假單存根所在部門內勤處,并作為部門考勤依據,行政部負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漏報及錯報,對部門考勤責任人進行20元/次罰款,部門領導進行50元/次罰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因當日計劃未完成而延長工時均不視為加班),
⑵、加班時間以半小時起計,
第5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6篇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休假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
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
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
的依據。
七、考勤監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第7篇 某房地產公司員工手冊考勤制度
z房地產公司員工手冊--考勤制度
一、工時時間
1、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周工作不超過六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工作的天數和每天工作的起止時間,可由公司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來確定和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員工正常的工作時間如下:
(一)六天工作制: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于正常工作,不另計加班。(經批準的除外)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至中午12:00時
下午14:30至下午 17:30時
中午12:00―14:30為午休時間。
2、其他崗位:需輪班的人員工作 班次時間可由本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考勤范圍
員工每個工作日必須打上班卡和下班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為8:30以前、中午下班打卡時間為12:00以后,下午上班打卡時間為14:30以前、下午下班打卡時間為17:30以后。
8:30―9:00打卡視為遲到,17:00―17:30打卡視為早退。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情形外,上、下班一律實行打卡登記制度。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級別以上崗位員工;(人力資源部門確定,所屬副總經理批準)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公司有關領導核準者;
(三)經核準給假者;
(四)總經理批準者;
員工脫離工作崗位,事前未請假,事后未補假,視為曠工,其中:
(一)上午9:00―12:00打上午上班卡且下午正常上下班,視為曠工半天,否則視為曠工一天;上午正常上下班且15:00-17:30打下午上班卡或18:00以后打下午下班卡,視為曠工半天,否則視為曠工一天;8:00以前打上午上班卡且8:30―12:00打上午下班卡,下午正常上下班視為曠工半天,否則視為曠工一天;上午正常上下班且14:30―17:00打下午下班卡,視為曠工半天;
二)只打上班卡不打下班卡,或者不打上班卡只打下班卡,或者不打上班卡也不下班卡,為曠工1天。
(三)如果因工作延時打下班卡,須部門第一負責人在卡上簽名確認,方為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在月底匯總考勤時說明情況: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部門經理或以上崗位由所屬副總經理簽字確認。
(一)事實上出勤,但上、下班忘記打卡者;
(二)臨時有事并電話告知直接上司、人力資源部經理,事后說明理由,經上司、人力資源部經理核準者;
(三)特殊情況外出辦理業務并電話告知領導,而不能準時打卡者;
(四) 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直接外出辦理業務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必須簽字確認,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同時,要在外出登記表上進行往返登記。
三、考勤辦法
1、遲到和早退的處罰:
(一)員工上、下班都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此規定者,代替人和被代替人均罰款100元/次。
(二)早上上班給予10分鐘的彈性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10(不含)―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處理,每月根據遲到和早退次數,每次扣罰日工資額的3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十次(包括十次)納入月度獎金考核;
(三)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公司的前臺《外出登記表》登記往返時間并簽字,否則按事假處理。
(四) 季度累計遲到和早退達到6次,不超過8次(含),扣罰季度獎的30%;超過8次,扣罰全額季度獎;
(五) 年累計遲到和早退達到10次,不超過15次(含),扣罰年終獎的30%;超過15次,扣罰全額年終獎。
3、假期管理
本公司休假分為: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生育假、護理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等,休假的最小單位為半天。其中:年休假、、喪假(含路程假)、護理假和哺乳假均為全額帶薪休假。
第十四條 本公司享受如下公休假:
周日為休息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⑴元旦一天(1月1日)
⑵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二、三)
⑶三八婦女節(3月8日半天限女性)
⑷清明節放假一天(4月4日)
⑸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
⑹端午節放假一天(農歷5月5日)
⑺中秋節放假一天(農歷8月15日)
⑻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
1)請事假權限:
(一) 員工休假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休假須經分管所領導和總經理批準;
(二)1天(含1天)以內的假,由部門經理批準,1――3 天(含3天)須人力資源經理批準,超過三天(不含3天)至七天(含七天)須副總經理批準,七天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2天(含2天)須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兩天須總經理批準;總監或副總經理請假須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三十天(含30天),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 事假:員工如有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
(一)事假須先填寫《請假單》,由直接上司按權責批準后送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實方能生效。特殊原因事后兩天內,辦理補假手續。
(二) 事假期間,薪資發放標準如下:
1. 按事假天數停發日工資額;
2. 季度事假天數累計超過5天的,停發季度獎。
2)病假:員工因病須治療或負傷、休養者可請病假。
(一)病假須填寫《請假單》由公司領導按權限批準后送人力資源部核實方能生效。因病不能到班,可打電話或托人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二)病假必須提供市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處。
(三)每年病假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者公司可解除勞動關系。
(四)病假期間,薪資發放標準如下:
1. 當月病假按工作日數發放日工資額的70%;
2. 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從第2個月起,按工作日發放日工資額的60%;
3. 連續病假超過3個月,從第4個月起,按工作日發放日工資額的50%;
4. 連續病假超過1年,從第2年起,按工作日發放日工資額的30%;
5. 季度獎按除病假的實際工作日發放。
(五)病假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3) 婚假
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請婚假,并且須出示結婚證書。
(二)婚假期限從結婚登記日起一年內有效,員工可自由選擇婚假日期。
(三)員工本人婚假5天,員工子女結婚可享受1天的全薪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婚假在原來基礎上增加3天,共計8天。(公司跟據員工實際情況,給一定路途假,路途假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四)婚假不可分段休假,如遇公休日,不另行補假。
(五)婚假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4)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一)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才可申請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二)女員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包括公休假),男員工配偶分娩者給假三天(包括公休假)。
(三)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1胎的為晚育,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0天,共計100天;難產者另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
(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準生證,生育第2胎的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待遇;
(五)產假期間工資按產假前的基本工資發放。不包括崗位補貼、月考核獎金。
(六)產假期滿經區以上醫院鑒定不能上班者,持醫院證明請病假(病假不得超過30天);
(七)產假期間提前到公司上班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方可上班。
(八)計劃生育手術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十)員工休產假期間,薪資標準如下:
1. 發放日工資額的60%;
2. 停發休假天數較多的季度的全額季度獎;
3. 扣發休假天數較多年度年終獎的50%;
(十一)、計劃生育假參照《廣東省z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z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執行。
5)喪假
(一)員工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假7天;祖父母、兄弟姐妹或直接供養的其它親屬死亡者給喪假3天。
(二)喪假享受全薪,超期請假按事假處理,如工作時間去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地點料理喪事,可適當給予路程假。(公司跟據員工實際情況,給一定路途假,路途假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決定,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一般員工申請喪假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申請喪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6)年休假:
員工的有薪年假按工齡計算,此假期不包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員工的有薪年假,如果在本年度全部未休或部分未休,都不得累計到下一年,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最多可分3次使用。
(一)工齡的確定:員工的工齡核定,原則上以在本公司的服務年限為準;特殊情況需總經理批準。
假期的確定:
在每年12月31日滿一年工齡者,可在次年享受下列假期:
凡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根據工齡長短可享受年休假,具體標準如下:
工齡年休假
滿1年未滿5年休5天
滿5年未滿10年休10天
滿10年未滿20年休15天
滿20年及以上休20天
假期的確定:
在每年12月31日滿一年工齡者,可在次年享受下列假期:
凡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根據工齡長短可享受年休假,具體標準如下:
工齡年休假
滿1年未滿5年休5天
滿5年未滿10年休10天
滿10年未滿20年休15天
滿20年及以上休20天
休年假必須提前十天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如上級未同意而不回公司上班按事假處理。如同一部門多人在同一時期申請休年假時,部門經理應合理調節和安排,以工齡長者優先安排為原則。
(四)員工休有薪年假時,必須在10月31日前休完,過期作廢。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 年度病假和事假累計超過30天;
2. 脫產培訓3個月(含)以上;
3. 當年已休探親假;
7) 探親假
凡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配偶或父母在本市以外的地區居住,由本人提出申請并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可享受探親假。具體標準如下:
已婚:探父母3年1次15天
探配偶1年1次15天
未婚:探父母1年1次3天
探親假不能跨年度和分期使用,每年只能休一次探親假;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
1. 年度病假和事假累計超過30天;
2. 脫產培訓3個月(含)以上;
3. 當年已休年休假。
(四)探親假待遇如下:
1. 探親的往返路費由公司報銷;
2. 季度獎按除探親假的實際工作日發放。
8)護理假
男員工妻子生育,可享受3天護理假。
9)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后,嬰兒不滿1周歲的,每日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假。
10)工傷假
(一)因工受傷,經區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住院治療或休息的,由本人或部門經理代提交書面申請工傷假,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或副總經理批準 ,特大工傷事故的工傷假須總經理簽批。
(二)工傷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請工傷假,須提交事故報告、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或休養證明等。
除病假、工傷外,所有給假員工都必須辦妥工作交接后才能享受假期。
員工請假單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勞資管理專員,一份自存用來消假,到期未及時消假者以事假處理
加班與調休管理
范圍:
節假日
、星期日、平時加班(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
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員工加班,及時安排員工調休。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查考勤時間。匯總出勤天數、加班時間及可調休的時間,并通知安排調休。
加班申請:
(一)加班每月計算一次,加班時間應以考勤數據為依據,
(二)任何加班都必須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加班,
(三)加班單必須說明加班內容,加班時間,并在加班前送人力資源部,逾期不作加班處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四)加班時間應由部門經理核實。
(五)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天。
考勤錄入:
(一)星期日、平時加班的考勤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使用《補考單》無效。
(二)不符合要求的《加班申請單》及時退回,或移交到人力資源部處理。
(三)考勤數據統一由人力資源部錄入有效,不允許直接報送到財務部。
加班匯總:
(一)人力資源部整理考勤和加班記錄.
(二)人力資源部定期審查加班單,有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和溝通。
調休安排:
(一)當月加班時間,應安排在當月調休,確實不能調休的,安排在本季度內調休。
(二)人力資源部每月匯總各部門的‘加班時間’,可調休時間通知到各部門經理.
(三)各部經理要及時安排本部門員工的調休。
加班工資結算:
(一)由于工作繁忙,不能調休的加班時間,可計算加班工資。(計算的標準以半天為單位)
(二)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月薪制員工,綜合計時工作制的月薪制員工,星期日、平時加班,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執行不定時工資制的員工,不計加班工資。
(四)法定節假日加班一律支付加班工資。
(五) 加班工資的計算按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六)加班工資在當月隨工資同時發放。
第8篇 某服裝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的存在是為了讓員工們按時考勤而制訂的一系列條例,下面是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提供的服裝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1、目的規范公司管理員工上下班。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管理人員考勤。3、職責3.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工作時間
4.1.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一周小時工作制,每周天,周至周,每天小時,周每天小時。夏季:上午::-:下午::-:周六: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周六:上午::-:下午::-:
4.1.2公司采用ic卡刷卡考勤辦法,上班一次,下班一次,若因機器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ic卡機無法使用時,改用簽到考勤辦法。
4.1.3除總經理以外,員工上下班必須由本人親自考勤;因公外出忘記打卡但準時上班者,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申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其他原因均視為遲到或早退。忘記打卡但準時出勤時,若未填寫《考勤異常申報單》,以曠工計。
4.1.4由于受傷、疾病或其他客觀的意外原因遲到、早退或缺勤者,需當面或以電話向公司請假報備。
4.1.5員工由他人代刷卡扣罰元/次,員工遲到、早退分鐘以內扣罰元/次,超過分鐘應向相關負責人電話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準批的,按未出勤實際時間計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次,按曠工天處理,以后遲到每增加次,順延計曠工天;曠工天扣發200%日工資。
4.1.6考勤是計發薪資與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行政人事部每月依照考勤機器的記錄及《考勤異常申報單》匯總考勤結果。
4.2假期管理
4.2.1請假程序
4.2.1.1所有人員請假必須按要求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員工請假申請單》在行政人事部領取,按審批程序批準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請假外出者應保持通訊暢通。
4.2.1.2原則上,請假應提前申請,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的,需以電話形式告之行政部,返回公司后須補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說明原因,否則以曠工論處。曠工月累計天、年累計天的公司可無條件解聘。
4.2.2請假的審批員工請假在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天的,由總經理批準。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崗的按曠工處理。員工假期內提前返崗上班的,應到行政人事部辦理銷假手續。
4.2.3事假
4.2.3.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因個人緊急事務準許請事假。
4.2.3.2員工事假按事假時間扣發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事假月累計或跨月連續超過10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4.2.3.3事假期間,遇周末休息日或法定假日,作事假處理。
4.2.4病假
4.2.4.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可請病假。請病假超過天者,必須持有醫院的病假證明。
4.2.4.2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病假月累計或跨月連續超過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4.2.4.3病假期間,遇周末休息日或法定假日,作病假處理。
4.3工傷假
4.3.1員工因公負傷或符合工傷管理規定之其他情形,根據國家勞動法相關條例及醫院鑒定證明,可休工傷假。
4.3.2員工工傷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4.3.3工傷假到期未愈者,憑醫院證明可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4婚假
4.4.1員工結婚可休婚假,憑結婚證到行政人事部辦理休假手續。
4.4.2員工婚假可休假天,晚婚可休假天。
4.4.3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視情況給與路程假,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4.5喪假
4.5.1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可休天,家在外地的另給予路程假。
4.5.2員工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4.6產假
4.6.1女員工臨近生產前一個月可憑醫院證明請產假90天,如難產延長10天。
4.6.2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休產假須在正式休假前一個月辦理請批手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第9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范文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但具體公司的制度有所區別,僅供大家參考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第10篇 某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對于員工的考勤跟中小企業有哪些不同呢在字義上理解,集團公司的員工考勤會更加正規,以下則整理了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集團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集團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條集團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領導負責,辦公室負責考勤機管理。
第四條部門須指定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本部門考勤員,負責記錄考勤信息,定期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考勤時間規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為遲到;下午16:30前離崗為早退;
第六條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早退十一分鐘至二十分鐘,均列為曠工半日;遲到超過一小時,早退超過二十一分鐘,均列為曠工一日。
第七條當月第一次遲到可不計,第二次遲到列為事假半日,第三次遲到列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遲到均列為曠工半日;因遲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曠工超過半日,均扣除相應的薪資。
第八條考勤記錄符號如表1.1所示。
表1.1考勤記錄符號表
名稱出勤事假病假曠工婚假喪假產假公休
符號√○△×+—*⊕
第九條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由本部門考勤員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條上午8:10前使用指紋考勤機,或因集團班車原因遲到視為正常時間上班。
第十一條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指紋考勤機考勤者,應書面說明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連續出差2日以上的,需經集團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到崗上班者;
·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和偽造請假證明者;
·不服從工作安排、崗位調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十四條曠工期間扣除全部薪資。曠工1日(含)以上者不得參加集團年度各類獎勵性評比活動。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十五條集團提倡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完成固定工作任務,超時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計加班費;確因工作量太大、時間要求緊的工作任務,經集團領導批準后部門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條加班情況由各部門考勤人員負責統計。員工加班到達及離開公司時須進行指紋考勤;加班的員工無考勤記錄或與考勤記錄不一致的不視為加班。規律性加班的部門如口岸處理中心、業務部、財務部、運輸部按集團規定的人數安排加班。特殊情況增加的加班人員應按本規定第十五條執行。
第十七條集團給予加班員工一定的補助,補助范圍和金額根據崗位、工作難度、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確定。
第十八條部門主管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安排補休。
第十九條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二十條值班時間為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
第二十一條值班人員安排實行由中層領導帶班,中層以下工作人員輪流值班。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部門負責人需在節假日前7天將本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表》報至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由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各部門值班安排,并上報集團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通知各部門節日期間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條未經集團領導批準的值班計劃,不計入工資計算范圍。
第二十四條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需報辦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員。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按正常上班時間值班,到達公司及離開公司時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計入工資計算范圍。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帶非集團人員在公司內活動,無故不出勤的,按曠工對待。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離崗,發生緊急情況及時跟帶班領導匯報,同時認真做好應急處理,帶班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第二十七條值班人員下班前要跟帶班領導匯報值班情況并做好值班情況登記,分清值班責任,責任不清時雙方共同承擔。
第二十八條值班人員下班時需保證人走窗關、燈滅、門閉,存放好帳簿、票證、財物等。
第五章事病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因私事需工作日辦理者,應事先請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請假,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
第三十條員工事假需報相關領導審批:
⑴普通員工請假2日以內,由其部門(分支機構)主持工作領導審批,2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普通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的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⑵中層管理員工(集團總監以下、部門主管(含)以上員工)請假3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3日至5日以內由集團分管領導報集團總經理審批;中層管理員工請假5日以上、離開大連市的請假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但限10日(含)以內。
第三十一條凡在集團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過1日事假可不扣薪資,須在考勤表上記錄,其他事假期間不發薪資。
第三十二條因病治療或休養者,需憑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和診斷病歷申請病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2日以內病假須其部門領導審批;3日至5日(含)以內病假須集團分管領導審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門主管(含)以上人員的病假,須集團總經理審批;連續30日和一個年度內累積達50日(含)以上病假,須集團決定另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超過10日需報人力資源部申請,經集團總經理審批,請假期間停發薪資。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返崗者,需提供相關材料證明,由集團總經理討論后決定,但事假時間以5個月為限,病假時間以1年為限,否則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以上員工準假后,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婚產假
第三十六條員工婚假須持法定結婚證書,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條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女員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產假。
第三十九條符合晚育年齡(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產假60日,即享受150日產假(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第四十條男方護理假為15日。
第四十一條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日,7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
·施行輸卵管結扎術的,休假21日,產假期間結扎的,產假順延;
·施行輸精管結扎術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產術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產術的,休假30日;
·經批準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21日,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日。
第11篇 f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廠部宣
第12篇 正規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為了規范員工的考勤制度,指定了正規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員工能遵守考勤制度。
一、 日常作息時間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周工作制制度。 年10月24日不上班, 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后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不享受當季獎金(項目獎金除外);
(6) 住院性治療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一個月超過15天(含節假日,含15天)者,只發放當月基本工資,同時不享受當月補助和當季獎金(項目獎金除外)。
(7) 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計算。
六、 加班
1. 任何員工如需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條》。
2. 每標準小時加班工資為:月基本工資/176 __
2.3. 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長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員工、獎金與銷售業績掛鉤的銷售人員、市場部、銷售部、渠道部、管理咨詢部)無加班工資。員工出差期間不支付加班工資。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如確實超負荷加班,公司將通過其它方法予以補償。
七、 本工作規范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八、 本工作規范從 年10月21日公示,23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