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防火制度
第1條 各項目部應認真做好所轄施工區域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間距。
第2條 堅持三級防火管理巡查制度,做到班前有部署,班后有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發現火情及時組織撲救并向有關部門報警。
第3條 因工作需要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向部門防火責任人提出書面用火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作業,作業中應帶消防滅火器材并采取嚴格的監控措施。
第4條 從事電、氧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并做好必要的防護。
第5條 配電室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吸煙和將火種帶入,對所配備的滅火器材做到勤檢查、保養,保證數量齊全、狀態良好。熟知防火、滅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練操作所配的消防器材。
第6條 施工工地,應按規定的消防器材配置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民工住所電線路不得私拉亂接,禁止使用明火、電爐。施工現場廢舊物品嚴禁亂推亂放,以確保道路暢通。員工、民工應熟知防火、滅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練使用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能撲救初起火災。
第2篇 公司領導防火責任制度
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貫徹執行。
3、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5、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6、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采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證以后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8、負責按有關規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第3篇 電子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電子有限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應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的內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對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的狀態。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2.4、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2.5、發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取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2.6、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的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2.7、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篇 物流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物流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一、為落實總經理辦公會議關于安全工作指示,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防火制度及細則,把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防止一切火災事故的發生。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應及時將各項制度完善落實到責任人。
二、本公司生產廠區內,全部列為禁煙區,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值班室。車間、倉庫、冷凍機房、罐區等確需動火時,要履行手續,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備開關,除車間、工序專人管理,部門領導負責定期檢查,定期維修和清理,以防事故發生。
四、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性能,學習操作規程,技術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全部門作出安全評價并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定后,方能投產。
五、具有爆炸、火災危險的車間、工段,應通風良好,電器設備要防爆、防潮、防止靜電。
六、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水龍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堆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七、保持公司內及各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第5篇 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7
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七)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歸口職能部門負責內組織各部門進行。
消防安全重點車間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生產分廠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配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消防安全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是否在崗;
6、營業結束或下班后,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糾正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6篇 化工氣體有限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理的,應立即報告。發現火災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營業結束或下班后,消防煙火、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六、消防檢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5、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門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第7篇 燃料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爆炸、有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范圍:公司所轄范圍內。
3職責:
3.1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日常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檢查工作。
3.2生產部負責生產區域的安全操作。
3.3各部門負責人應對本部門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4相關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責,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內容:
4.1人員培訓:
4.1.1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管理、職業健康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1.2 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管理、職業健康培訓教育,具體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執行。
4.2設施設備符合要求:
4.2.1庫內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避雷和靜電導除設施,每年進行兩次測試。
4.2.2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電氣設備的配置必須與區域的危險等級配置要求相匹配。
4.2.3 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建立臺賬,并定期校驗。
4.2.4生產設備與裝置必須按國家規定設置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校驗。
4.3對重點部位、關鍵裝置的管理:
4.3.1對危險化學品倉儲場所要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4.4操作安全管理:
4.4.1裝卸作業前,應了解貨物的理化性質、防護方法和裝卸操作注意事項,并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4.4.2裝卸前,要首先接好靜電接地線,車輛發動機要熄火,雷雨天氣應停止裝卸貨物。
4.4.3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應掌握操作程序和防火、防爆、防毒要求,精心操作,防止貨物滲漏、外溢。
4.4.4裝卸時,應根據貨物的性質,控制貨物流速,以防止因流速快而造成靜電荷積聚,產生靜電火花。
4.4.5任何不按操作規程的操作將受到嚴肅處理。
4.5施工管理:
4.5.1所有作業人員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不得攜帶火種、手機、bp機等違禁品,不準穿帶鐵釘的工作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
4.5.2所有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和制度和規定,如有違犯,按規定進行處理。
4.5.3對重點施工作業,應制定《施工安全方案》,進行重點監護,做到監護人員、消防器材、安全措施“三落實”。
4.6車輛管理:
4.6.1車輛進入庫區,必須佩戴防火帽,安裝靜電導除裝置,并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準堵塞消防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裝車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火,切斷電源。
4.6.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對入庫車輛進行檢查和抽查,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6.3生產管理部人員在車輛裝卸前應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單。
4.7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管理:
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管理應按《消防設備管理程序》執行。
4.8監視、監測和勞動保護:
4.8.1在火災危險性大、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安全報警系統、安全監視系統。
4.8.2應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毒氣監測,并進行公布。
4.8.3在作業現場應設置必要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警示標識。
4.8.4對作業現場的員工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對接觸劇毒或長期暴露于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的員工應根據所接觸化學品種類,增加檢查項目。
4.8.5公司應配備必要的防毒器材、裝備,并對員工定期進行防毒培訓和防毒演練。
4.9安全檢查:
檢查工作一般分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三種。日常檢查是指作業人員在工作前與工作結束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巡查人員按的事務局巡查方式巡查;定期檢查是公司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成員、部門管理人員應以周或月對倉庫和車間進行重點檢查;臨時檢查是指風雨前后、高溫或惡劣天氣前后、重大節日前,各級管理人員應有針對性的檢查。
第8篇 工程公司食堂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食堂防火制度
食堂是重點防火部位,為了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每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
二、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三、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項目部防火領導小組每月作出一次防火大檢查。
四、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一定數量和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第9篇 某油脂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我公司漫出法制油使用的是易燃、易爆的有機溶劑,必須高度重視安全防火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方針制定如下防火制度:
1、 嚴禁在車間、廠區內吸煙弄火,違者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罰款或行政處理。
2、 嚴格檢查進入淳江車間的人員,禁止攜帶火種,穿化纖服裝,鐵釘鞋,手機必須關機者入內。
3、 廠區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管理,專物專用,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始終保持器材完整,設備運轉正常。以保證一旦發生火險能有效進行撲救。
4、 防火雷電明火,對高層建筑,浸出車間,溶劑車,配電車間等需安裝避雷設施,并定期檢查,以保證其能有效導電,防止雷電損壞設備,造成事故。
5、 浸出車間在開、停車時必須高度注意,如果一旦發生危險,火險、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但不能斷水源)閥門,設備管路;要用涼水降溫,避免溶劑受熱爆炸,釀成大事故。
6、 一旦發生溶劑油與溶劑氣體燃燒爆炸,要使用干粉滅火器,砂子和石棉被撲救,不準用水撲救。
7、 各明火點清楚爐灰時,先用水浸滅,確認不能復燃后方可倒向指定地點。
8、 公司所有員工都是義務消防員,要定期參加消防培訓,已掌握消防知識,熟練各種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性能,以保證一旦發生火險,人人都能滅火和有效自救。
第10篇 物流公司電氣焊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氣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第11篇 物業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檢查制度8
物業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八)
1檢查方式
a.定期檢查
根據**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每年進行二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質檢部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有關記錄,填寫《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b.突擊檢查
突擊檢查住宅區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2檢查內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b.消防設施包括自動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統、消防水泵及氣體滅火系統等是否正常運行。
c.用火用電方面?;鹪吹目刂魄闆r,電氣設備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負荷現象等。
3火險隱患的整改
a.若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檢查負責人應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派發到受檢單位。
b.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接規定時限完成。
c.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記錄復查結果。
第12篇 某公司防火巡查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加強保證本單位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本單位消防巡查隊和各部門消防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或負責人組織進行;
二、防火巡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部門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
三、防火巡查人員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防火巡查應填寫記錄;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存檔備查。
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六、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3、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5、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等情況。
6、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員工上班前、下班后防火檢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