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建筑公司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1.目的
對施工質量檢查工作進行控制,保證施工檢查有效實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工程施工質量檢查。
3.相關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執行文件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
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實施工質量檢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檢驗和日常檢驗:
定期檢驗:針對施工中的薄弱環節和質量通病,找出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日常檢驗:質量檢查人員對日常的施工質量情況隨時進行檢查和指導,并按要求做好記錄,檢查范圍,工序檢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檢查。
6.1工程部每季度對所屬項目部進行1次定期質量大檢查,由公司組織檢查小組,檢查前進行策劃并下發通知,檢查過程中做好記錄,檢查后下發通報。項目部根據需要可以開展不定期檢查及季節性檢查。
6.2項目部每月進行2-3次定期質量大檢查,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小組,檢查過程中做好記錄,檢查后進行總結分析,并形成記錄。
6.3 項目經理每天組織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并形成檢查記錄。
6.4 項目質檢員及其他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適時巡查,及時糾偏,確保過程能力,并形成檢查記錄。
6.5班組之間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并做好相關手續,確保工序質量。
6.6項目部定期檢查時,對工程實物質量、工程資料、管理資料等進行全面檢查。不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視主題確定檢查內容。
6.7項目部日常檢查時,主要對工程實物質量、施工組織、工藝流程、工序質量等進行檢查。
6.8 項目部組織的各類檢查以實測為主,目測為輔,并檢查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6.10班組之間的自檢、互檢、交接檢為全數實測。
6.11 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般性質量隱患或質量問題時,檢查組(人)開具整改通知單,并要求受檢人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檢查人進行驗證。
6.12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質量隱患時,檢查組(人)有權開具停工整改單,并視情況嚴重程度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13凡在檢查過程中不服從管理、不配合檢查時,檢查組(人)有權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2篇 建筑公司經營資料及信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經營資料及信息管理制度
1、預算員必須負責對各類工程合同、預結算書、計算式及施工圖紙等資料的最后歸檔工作。
2、招投標文件等資料必須建立檔案,資料要完備,歸檔要及時。
3、預算員要對接收和發出的資料做好收發文記錄。
4、工程預結算及分包核算等資料必須在經營部留一份存檔,并附相關結算依據和資料說明。
5、經營部負責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招投標等有關信息的收集工作。
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場發布的信息、各種傳媒刊登的項目信息、個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對好的工程項目信息應立即跟蹤,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將工程情況、具體要求、資金情況、承包條件及競爭對手情況等,整理形成書面文件,及時上報給公司經理進行決策。
7、經營部應掌握同行業中常見結構形式工程的常規承包方式、造價指標。
8、經營部應定期對建筑材料的價格狀況進行調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價格信息等,為工程結算和材料的對比使用提供依據。
9、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關資料及時進行收集整理。
第3篇 建筑公司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制度
施工企業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加強工作責任心,履行職責,做到:堅守崗位、提高警惕、主動熱情、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照章辦事。
2、門衛值班人員必須自覺地遵守紀律、廉潔奉公,形象良好的辦好各種交接班手續。
3、進出工地大門機動車一律慢行,非本工程施工的外來人員必須辦登記手續。
4、門衛值班人員工作時間不準飲酒、睡崗,非門衛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門衛室閑談,坐留和其它有礙工作狀況。
5、門衛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加強巡視,特別是夜間必須按規定做好防護守衛工作,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外雇人員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外雇人員管理制度
1、項目部所有外雇人員本著適用、經濟、少量的原則進行雇用。
2、各部門所需外雇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經理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雇用。
3、各部門所有外雇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由項目經理部統一制定、統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合格后和項目部簽訂外部人員雇傭合同。
5、所有外雇人員及用人部門應服從項目部對人員崗位的調整,否則項目部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6、各部門外雇人員的考勤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記錄,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
7、對于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和項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員應及時解聘,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主管經理審批后交財務,解除勞動關系。
8、所有外雇人員出現安全、質量等事故,項目部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外雇人員承擔其相應責任。
第5篇 建筑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稅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并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后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稅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稅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并向公司負責人匯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于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匯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并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復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6.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范,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簽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后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周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并在各賬戶最后一筆余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第6篇 建筑公司現場出入規章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現場出入規章制度
凡屬本公司工作的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該項目工程規定的條例。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二、現場工作人員憑工作胸卡出入,未佩帶胸卡者給予處罰。
三、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及老、弱、病、殘、小孩不得進入施工場地。
四、若發現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給予值班人員處罰。
五、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在場職工不準拿走工地任何材料,如有違者按情節輕重罰款。
六、嚴格執行以上條例,檢查發現違反一條處以10-200元罰款。
第7篇 建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 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范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 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
第五條 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后,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
第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 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聲明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 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 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建筑公司綜合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綜合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公司正常、有效地經營,并提高公司的社會知名度,加強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規范企業制度的需要,特制定綜合部管理制度。
1.綜合部主要職責
1.1負責督促、檢查、指導管理體系的運行。
1.2負責組織管理體系內、外審核工作。
1.3負責對竣工工程檔案的整理歸檔保存。
1.4負責公司資質的年檢及升級有關工作。
1.5負責與公司有關的協會、組織團體及職能部門的溝通與落實。
1.6負責收集與企業相關的信息。
1.7負責公司榮譽及員工獎項的辦理。
1.8負責公司業績材料的管理。
1.9負責公司招投標業績材料的編審。
1.10 負責配合企業文化的策劃與宣傳。
1.11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12 負責人員崗位證件的管理。
1.13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相關手續。
2.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2.1公司總經理對管理體系負總責,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體系運行工作,綜合部負責全公司管理體系運行工作,各部及項目部負責相關的管理體系運行工作。
2.2在工程開工前由綜合部下發《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關體系表格。
2.3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部管理體系運行,建立健全項目管理保證體系,使其正常運行,落實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體系相關的工作內容,并將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上報綜合部。管理人員認真做好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記錄,違者罰款50元/次。
2.4管理方針及管理目標實施掛牌制,項目部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實行上墻制。
2.5每月一次組織各部門對各項目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落實、驗收。
2.6如果管理體系通過運行出現有缺陷部位應將相關信息資料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經總經理審批后,作為修正內容及時下發到各部室、項目部。
2.7組織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制定內部審核計劃;組織內審員編制審核內容;召開首次會議;組織內審人員對公司、項目部進行內部審核;召開末次會議;制定管理體系評審報告,對內審中提出的不合格項進行限期封閉。
2.8組織管理體系外部審核工作,及時傳達審核組檢查內容,公司各部及項目部積極做好準備工作。
2.9項目部在參加內(外)審核前,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自檢工作,做好自檢記錄,違者罰款100元。
2.10 工程竣工驗收后十日內,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組織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記錄收集、整理、裝訂后同竣工資料一起上交綜合部,存檔三年。違者罰款100元/天。
2.11 每年年初組織各部門對程序文件進行一次修訂。
3.崗位證件管理
3.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記入冊。
3.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3.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3.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3.6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4.企業業績管理
4.1及時按有關文件要求辦理企業獎項及個人獎項。
4.2所獲獎項要辦理登記、存檔(含電子版)。
4.3企業獎項借用時要經負責人審批,并填寫借用登記表。
4.4年終對本企業所獲獎項要匯總,并上報總經理。
4.5制作企業業績宣傳材料,及時更新改版。
5.工程開、竣工手續管理
負責將項目部上報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竣工備案材料(原件)、竣工備案證(復印件)和消防驗收合格單(復印件)存檔備案。
第9篇 某建筑分公司車輛保養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車輛保養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保證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的出勤率,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起動前的準備:
(1)檢查車輛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連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現象(剎車、轉向等)。
(2)檢查車輛冷卻液,添加機油,到規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潤滑點是否已注油。
(3)檢查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正常,蓄電池充電是否充足。
(4)檢查車輛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轉向燈、大燈等)。
(5)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應及時排除故障。
2、起動后的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針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機油壓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靈活,行程是否符合規定。
(3)發動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
(4)檢查機器各部有無異常響動和異常振動。
(5)起動時不得使起動機持續工作30秒以上,否則就會燒壞起動機。
(6)起動后,發動機不要立即加負荷開車或行走運行,根據天氣情況怠速3-10分鐘。溫度達到60度以上,以保證良好的潤滑。再允許起步行走。
(7)起動時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應停止啟動,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動時不能使冷發動機以高速運轉,防止拉缸等事故的發生。
(9)新設備不允許一開始就全負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負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寫運轉記錄本,按實際運行公里數或小時填寫。
(11)每個操作手,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濾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駛車輛及施工機械過路口和村莊時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安全行駛,保證無安全機械事故。
(13)設備進入冬季后,注意防凍,車輛設備必須加注合格的防凍液。未加防凍液的車輛設備,必須每天放水,水未放凈,人員不得離開設備。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動制度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動制度
1、各班組及分包單位每日堅持班前講話,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班組以及各工種作業人員就當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點、安全行為、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作業特點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2、對班前活動開展得不認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記錄的班組,應加強教育加深他們對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的認識和理解其重要性。
3、對不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的班組,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或處以罰款。
4、每日工作開展完畢后都要進行講評,對工作開展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對開展不利的班組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做出次日的工作的總體安排。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以及各分包單位。
2、安全教育培訓分領導層教育培訓、項目負責人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及監督人員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操作人員教育培訓、新入廠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安全活動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操作技能;
(3)危險源辨識評價與預防措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關安全方面的內容。
4、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由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計劃中安全培訓費列支,??顚S?。
5、各種類型的安全教育培訓
(1)項目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培訓,并且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2)項目部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安全培訓,保留培訓記錄。
(3)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項目部或班組自行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換季安全教育等,并保留培訓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a、凡從事電氣、焊接、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b、新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由項目部申報,經公司安全、勞資管理部門審核后,外送相關部門培訓取證。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在規定有效期前,參加相關部門的復審培訓。
c、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操作證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按無證違章操作嚴肅處理,出現后果由分包單位自己負責。
(5)新進場員工實行“二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a、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其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a)項目部施工特點及施工生產安全基本知識;
(b)項目部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c)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d)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e)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f)明確生產任務,各種設備的特點、危險點源分布情況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b、班組長組織其進行安全教育:
(a)班組作業特點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b)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c)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及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d)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
(6)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日程,經常、及時、深入地宣傳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班,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月活動、安全日活動,班前班后會,張貼安全生產宣傳畫、安全標語及安全標志等。
6、項目部兩級安全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核,造冊登記。班組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由班組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經驗豐富人員講解。
7、脫離操作崗位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調換工種或調動工作崗位的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投產前主管部門編制出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9、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事故的員工進行糾正違章教育,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教育。
10、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在開工前由分包單位負責人組織,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對分包隊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并保存教育培訓記錄備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對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
第12篇 建筑勞務公司質量安全管理評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學評價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情況,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檢查評價工作的標準化. 規范化. 特制訂本標準。
2. 本標準采用安全系統工程管理,結合道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事故規律,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編制。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評分制度的原則
評優罰劣;評勤罰懶;鼓勵進取;鞭策后進
四處罰
依情節輕重分為分為一般工作失誤貨違規視具體情況予以扣分;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在對違規者扣分的同時,可采取公司內通報批評,待崗培訓,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手段。
五處罰細則
(一)工作紀律:
1 .無正當理由遲到10分鐘以內的扣50分;遲到10-30分鐘扣100分;遲到30-60分鐘的扣150分遲到60分鐘以上的當日按曠工處理(均以到崗時間為準)。
2.工間休息或用餐后未按規定時間回崗的按遲到處理。、
3.早退5分鐘以內扣50分;早退5-15分鐘扣100分;早退15-30分鐘扣150分;早退30分鐘以上的當日按曠工處理(均以離崗時間為準)
4.上崗時間睡覺.打瞌睡扣100-400分;安全重點崗位睡覺.打瞌睡扣800分。
5.工作時間聚堆聊天,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50-200分;工作時間追逐.嬉戲.打鬧扣50-100分。
6.未經允許私拿私用公司物品,價值100元以內的扣500分,價值100元以上的由個人賠償,情節嚴重的待崗培訓-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干私活扣100-400分。
7未經允許在班前.班中飲酒或帶酒意上崗扣400-800分。
8.未按規定填寫和保管好工作記錄.報表等造成工作混亂,資料丟失扣100分。
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分配和管理,拒絕接受工作任務的扣500分。
10.接受正常管理時推諉.對抗或變相推諉.對抗拒絕接受管理的扣200-400分。
11.接受正常管理時態度惡劣,無理取鬧,糾纏管理者扣500分。
12.弄虛作假.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對嚴重違紀者(在崗位上打架斗毆造成傷害,偷竊公司財物等)包庇縱容扣800分。
13.私自向外界提供公司有關資料泄露公司機密的扣800分并解除合同。
14.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和事故的,損失在2000元以內扣1000分,損失在2000元以上由自己賠償損失,待崗培訓。
15.禁止拉幫結派,挑撥是非,一經發現扣400分。
(二)施工安全違章處罰
1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發現每人次扣100分。
2 施工現場堅持實行專職安檢人員值班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察,無值班者扣100分。
3發生事故未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扣200分,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4發現有“三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作業者扣100分,情節嚴重或不聽勸者,視情況加重處罰。
5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扣50分,不系帽帶扣50分,將安全帽用在不應該用的地方扣100分。
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措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扣200分。
7起重,搬運,起吊,運輸作業中違反“安規”者扣200分。
8高處作業嚴禁向上向下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違者扣200分。
9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赤腳,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短褲,背心,違者扣100分。
10管理人員必須佩帶標明身份的胸卡,違者扣50分。
11臨時電源開關箱上鎖,閘開關不得有破損熔絲,不得用銅絲代替,配電柜,控制盤,電焊機未接地,接地電阻超過規定值得扣200分。
12易燃,易爆物品應該按規定存放,重點防火區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在規定范圍內嚴禁吸煙與動火,違者扣100分。
13所有高壓電設備無專業人員不可亂動,專業人員嚴格按照電業“安規”進行操作,違者扣100分。
14防火設施不齊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設施扣100分。
15無證或酒后操作施工機械或駕駛車輛,大型機械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扣100分。
16高壓配電室,變電所不關門上鎖,造成他人進入或受傷的責任人扣200分。
17凡不服從安全人員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檢查人員實施打擊報復者扣800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
18施工班組每天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并做好安全記錄,項目部安全員特定期或不定期進檢,發現違規者扣100分。
19安監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現除本處罰規定范圍內和處罰對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為和現象,有權作出處罰決定。
20各生產施工區域的施工負責人,施工員,工長,對本區域的安全生產附帶連帶責任。
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