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房地產公司門衛接待制度
房地產公司門衛接待制度
1、為加強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應遵守本制度,由保安人員負責管理。
3、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應穿著規定服裝,配掛胸卡于胸處,以便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著拖鞋。
■員工出入公司,如果攜有物品,應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發現依考勤管理規定處分。
■凡進出公司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掛胸卡,未按規定佩掛者,依有關規定處分。
4、公司外人員出入管理。
■凡公司外人員來訪者,應先填簽“來賓登記表”,保安人員負責引領前臺接待。
■離開公司時,應攜 “準入證”交還“保安室”,并由保安人員簽注離開公司時間。
■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進入公司,發現或接獲他人舉報,應由辦公室查明責任歸屬,如因保安人員管理不嚴,公司給予當值人員20元處罰。
第2篇 房地產公司前臺接待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前臺接待制度
1、 總臺或各樓層值班人員,統稱前臺接待。
2、 前臺接待上班須著工作裝、化淡妝。
3、 前臺接待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檢查打卡機,開空調機(夏天);8:20,站立迎候員工上班;8:30收卡。由公司派車接送上班的員工,因堵車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不能準時上班的,不以遲到論,但要注明原因。工程部常駐工地人員,應有工程部經理說明原因,前臺進行登記。
4、 前臺接待對待員工或其他客人,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對來訪客高層領導的客人,要問清事先有無預約,并主動通知被找領導;客人到領導辦公室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茶杯。
5、 各樓層的文員,應視本樓層的具體情況,參照總臺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前臺接待要保持會議室的整潔,早晚各檢查一次。會議結束后,立即清理會議室。
6、 前臺接待應推遲10分鐘下班,各樓層接待下班前應先關好空調整機并檢查各辦公室,發現里面沒有人時,應鎖門關燈,做到人離燈滅。如有員工確因工作需要須加班時,要告知其離開時的注意事項。
7、 前臺接待違反本制度或其他與其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制度的,視情節給予其批評,或處于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屢教不改的,扣除當月獎金直至給予辭退處理。
第3篇 f房地產公司福利制度
一、餐費補貼
為解決員工工作午餐的費用,公司為每位員工每月發放餐費補貼。每月底,由人力資源部將此筆補貼計入工資總額中,并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節日補貼
按照我國的民族習慣,公司在節日為正式員工發放過節費,以寄同樂之情。發放標準根據公司的發展業績調整。
三、住房公積金
1.根據國家相關法令,為解決員工住房問題。公司正式員工均繳納住房公積金,員工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總額的_____%繳納,高于上一年_____市職工平均工資____%以上部分不做為基數。人力資源部發工資時在稅前代扣代繳,同時公司支付等額的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的年度期限為上年_____月至下年_____月,每年_____月起住房公積金的金額進行調整。住房公積金實行個人帳戶,并支付活期利息。
3.住房公積金使用辦法:租房,能提供正式收據報銷;符合住房公積金中心的手續的貸款;房屋大修。
4.住房公積金提取:員工離退休、調離本市或出國定居時可辦理銷戶;手續完備的買房貨款償還。
第4篇 房地產公司營銷中心輪訪輪電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輪訪、輪電制度
第一條、銷售員按簽到時間先后,由外到里坐在柜臺輪流排備接待客戶,二備、三備銷售員須站在門口立剛,不得坐在柜臺內。一備則坐在前臺做好接待客戶的準備。
第二條、一備、二備、三備為即將服務人員,原則因集中極力等待客戶,不得離崗或作其他事情。如果因公必須離崗,應聯系銷售組長或主管安排其他人接崗后,方可離崗。四備人員做好隨時接崗的準備。
第三條、如輪到的銷售員因在接待其他客戶、接聽電話或其他公務離開前臺,則跳過,以后再補。若輪到的銷售員因私事不在現場(如去洗手間、臨時外出)則自動跳過,但算已接待一個客戶名額,不另行補回。
第四條、銷售員在接待完客戶后需于簽到表上簽字確認,并按順序輪流接聽電話,接聽電話的銷售員必須在前臺接聽登記好每一個來電,直至下一位下來的最后一備來接替。
第五條、銷售員不按順序接待客戶,核實之后,第一次給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書面批評,罰款10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罰款200,寫出書面檢查。
第六條、銷售主管責監督調整銷售員輪流接待秩序,并保證每個客戶能及時得到銷售員的主動接待。
第七條、每個銷售員均須按簽到順序接待客戶,不得挑客戶、搶客戶。若銷售員正在接待客戶,登記過的老客戶來訪則,由排在最后的銷售員接待,不視為接待名額。
第八條、銷售員在接待第一次見面的客戶必須委婉的詢問客戶以下兩個問題:(1)詢問客戶是否來過或電話聯系過(2)是哪一位銷售員聯系過
第九條、銷售員不得挑選客戶,不得令客戶受冷遇,不論客戶的外表、來訪動機銷售員都要全力接待。
第十條、銷售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客戶,而轉接其他客戶(客人多時候,只能兼顧)。若因服務態度問題遭客戶書面投訴,立即辭退。
第十一條、銷售員不得在客戶面前爭搶客戶,不該在客戶面前說的話決不允許說。銷售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在客戶面前發生爭執,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銷售員之間發生爭執而向客戶查核當時成交或登記情況。一經發現,將視清潔輕重處罰,第一次給予肇事方罰款100元,并給予書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開除。
第十二條、因服務態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戶投訴,現場主管查實后給予該銷售員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雷擊三次經部門經理同意該銷售員下崗。
第十三條、銷售員不得在其他銷售員接待客戶的時候,主動插話或幫助介紹,除非得到邀請。若遭到其他銷售員投訴,影響成交,主管查實后給予該銷售員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接待其他同時客戶時不得主動遞送名片,除非得到該銷售員的同意。若客戶主動要求,事后必須及時知會原銷售員。
第十五條、每個銷售員都有義務幫助其他銷售員促成交易,在某銷售員不在或繁忙的情況下,其他銷售員必須協助接待。
第十六條、銷售員接待客戶完畢后,須送客戶出售樓處,不得于客戶背后談論、辱罵或取笑客戶。
第十七條、每個接待完客戶的銷售人員應立到前臺進行電話接聽進行登記,并鼓勵客戶來訪售樓處,除非客戶到售樓處后主動提出找某銷售員,否則仍然以輪流到的銷售員作為客戶接待。
第十八條、銷售員原則上不得預留房號,以先付定金者為準,有特殊情況可請示現場銷售經理。
第十九條、銷售員收取定金之前必須先確定該房確為空號,如有成交,應立即通知本組組長,組長應立即與銷售秘書取得聯系,避免賣重。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
第5篇 房地產公司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更好地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規范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嚴肅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遵章守紀,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各部門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考核組織
1、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人擔負對公司各部門的安全責任考核。
2、負責制訂安全責任考核辦法,考核標準,實施考核的具體工作,協助解決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3、安全小組負責事故管理的具體考核。
第四條 考核原則
1、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考慮貢獻的基礎上兼顧公平、公正。
2、量化考核與管理考核相關結合的原則,量化考核重點指標,同時考慮專業的管理效果。
3、簡單、優化、科學、適用的原則,考核過程簡單規范,便于操作。
4、部門績效與專業管理效果掛鉤的原則。辦公室每月對安全考核結果進行匯總。
5、嚴格執行事故管理制度,發生事故按規定程序和時間報告。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6、建立規范的事故檔案和臺賬。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險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積極處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7、事故發生以后,事故單位必須按照事故等級,規定程序和時間及其他要求,進行上報,超過報告時限的,扣罰責任人五百元。
8、各類事故的性質,責任,直接經濟損失,由公司主管部門確定后進行考核。
第五條獎勵
1、在生產經營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發現和排除事隱患,糾正違章,提出合理化的建議,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積極投入事故搶險,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員工,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激勵制度》給予獎勵。
2、公司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獎金、晉升工資等形式。
第六條安全事故的處罰
安全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對事故責任人給予如下處理:
1、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按損失5~20%對事故責任人給予處罰;超過1萬元按損失10%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2、因違章操作等原因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傷亡或公司財產損失的,可同時給予適當的處分。
3、由于責任人自身過錯造成安全事故發生,因事故受傷或死亡的酌情減輕或免除經濟處罰,可同時給予適當處分。
4、故意裝病或隱瞞事實真相騙取工傷待遇的,按騙取所得收入的1~5倍進行處罰,并給予停工或辭退處分。
第七條
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并在執行中逐步完善。
第6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掌握和利用信息,使信息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為*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依據,并使公司內部管理和溝通順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信息管理,是指與公司經營管理有密切聯系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有效利用。
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信息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內容與原則
第五條 信息收集的種類
(一)法律法規和各類重大政策;
(二)與本行業相關的市場信息;
(三)直接影響公司發展的金融、土地、人才等信息;
(四)公司本部經營管理中的各類信息;
(五)各單位及分、子公司工作進展狀況;
(六)分、子公司經營管理中形成的各類信息;
(七)其它各類信息。
第六條信息報送的內容、范圍和渠道
(一)新出臺的全國性、地區性、行業性的法律法規和各類重大政策;
(二)同行業中出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經驗;
(三)為領導或公司決策而提供的多方面意見和建議;
(四)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對公司推行政策的反饋、執行情況;
(五)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工作進展狀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六)影響全局的傾向性、苗頭性、預測性信息;
(七)公司各個層面在溝通交流中產生的信息;
(八)員工思想動態以及員工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九)公司指定的各種調研信息;
(十)其它信息。
第七條信息報送原則
(一)及時、準確、全面;
(二)突出重點、提高質量、適用對路;
(三)超前性、預見性;
(四)實事求是、不回避問題信息。
第八條信息報送的質量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應真實可靠、有根有據;重大事件上報前,應認真核實;
(二)信息中的事例、數字、單位應準確無誤;
(三)急事:要事和突發事件應迅速報送,必要時應連續報送;
(四)調研信息要突出“短、平、快’’的特點,題目集中、目的性強、講究時效;
(五)報憂信息既要說明問題也要說明正在采取的相關措施,或者其他類似問題的處理經驗,并及時形成系列反饋;
(六)實事求是,喜憂兼報,防止以偏概全。對尚未統一意見的問題性、建議性信息,可將不同意見一并報送;
(七)主題鮮明,言簡意賅,力求用簡煉的文字和數據說明情況;
(八)反映問題要有一定的廣度和深度,注重反饋各部門、各地區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思路;盡量做到有分析、有預測、有建議。
第三章采編與利用
第九條 信息采編渠道
(一)政府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下發的各類文件資料;
(二)報紙、雜志;
(三)互聯網和公司系統網絡;
(四)口頭傳遞;
(五)總經理信箱;
(六)其它渠道。
第十條信息編制方式
(一)《一周要情》
《一周要情》是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徑,采編內容為公務信息,主要是及時有效地反映公司各部門和各分、子公司業務進展、管理動態、項目當地的政策或市場情況等內容。
各部門和各分、子公司的一周信息必須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傳真或電郵至綜合管理部。各單位(部門)不得借故推諉延遲信息的報送。
(二)內部報紙、報刊
內部報紙、報刊是編制除公務信息以外公司內部信息的主要途徑,反映公司主要業績、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存在問題、員工思想動態等內容。
(三)剪報
報紙、報刊的剪輯是公司詳細了解外部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根據工作性質和特點收集與公司相關的報紙、報刊信息資料,并將其分類整理成冊。剪報上應標明出處和具體日期。每年5月底之前整理后交綜合管理部歸檔保存。
第十一條 信息的利用
(一)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及時有效地掌握、了解各種政策法規、市場行情、行業發展態勢、難點熱點等,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并不斷調整戰略目標;
(二)公司應及時了解行業新動態,學習同行中的優秀經驗,不斷自我完善;
(三)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有效利用各類信息,加強各個層面的溝通,以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第十二條 信息的管理
(一)信息采編人員
l、公司應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每周信息的采編。
2、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各部門和各分、子公司催收一周信息,并負責公司所有信息的整理與匯編;同時信息采編人員負責定期收集網上相關信息,匯編并交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核后,提供領導參考。
3、信息采編人員素質
(1)工作認真負責,具有一定的洞察力和敏捷的思維;
(2)對信息工作有一定的敏感度,了解政策情況和市場動態;
(3)熟悉公司發展目標,領會公司領導在工作中的想法和意圖;
(4)善于進入角色,站在公司發展的高度觀察分析問題。
(二)系統網絡與技術設備
公司系統網絡是公司員工了解各類信息的窗口,公司各部門應及時在系統網絡上公布相關業務動態,及時更新信息。綜合管理部應指定人員負責系統網絡的建設與維護,保證網絡的暢通安全,并根據不同層級設置安全措施,保證公司各級管理人員隨時查閱、掌握相關信息。
公司系統網絡的建設是實現公司無紙化辦公的必要條件,也是公司領導迅速有效地掌握公司發展情況的重要途徑,公司應加強系統網絡的建設,不斷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總經理信箱
總經理信箱是保證上下溝通順暢的主要渠道,也是真實反映員工思想、情緒、工作狀態的重要途徑。公司應分別在辦公場所和系統網絡上設立總經理信箱,方便員工反映意見與建議。
第十三條 信息考核
信息管理工作應納入各部門和分、子公司的績效考核范疇,公司不走期地開展檢查,表揚先進、鞭策后進。
第四章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7篇 房地產公司保密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保密制度
一、秘密分類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損害。
二、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企業戰略、發展方向、以及業務項目和決策;
3、公司領導層的內部決策、相關資料和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5、公司尚未公布的人事任免決定,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等收入及相關資料;
6、被托管企業的有關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保密的事項;
三、會議保密工作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會議主持人要向與會人員明確保密紀律,要求與會人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文件。
4、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文書保密工作
1、非經主管部門經理以上領導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須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8篇 房地產開發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總則
房地產開發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總則
為了公司檔案管理的統一性、完整性、規范性和安全性,充分發揮檔案的有效作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防止檔案丟失、損壞、被盜、受潮、蛀蝕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二)《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三)《**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規劃》
(四)《**企業網、機關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
二、總則
(一)公司檔案是指各職能部門及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中所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查考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檔案是公司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包括行政管理、營銷策劃、工程開發建設、財務審計、人事勞資、設備等。
(三)檔案是公司的寶貴財富,必須堅持集中統一管理,按照《檔案法》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將應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
(四)公司檔案由公司總工程師分管,行政隸屬總經辦。
(五)公司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各施工、監理單位應遵照本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第9篇 正大房地產公司規章制度怎么寫
河口房地產公司規章制度基本制度1.公司員工進入辦公室必須衣帽整潔。
2. 辦公室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3. 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4. 不得利用辦公室會客、聚會、不得在辦公室吃飯。
5.各部門務必及時、認真遞交下個月的工作計劃和上一月的工作總結。
6. 辦公室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全面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7、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會議制度1.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
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后方有效。
2. 參會時,務必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安排和布置工作。
3. 每次例會后,各部須交書面報告和工作計劃。
4. 各項會議制度應充分堅持民主、認真、廣泛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
辦公室文件收發規定
1、文件形成后,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
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3、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
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4、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5、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
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辦公室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2、打印正式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
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
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
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第10篇 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怎么寫
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
(一)
第一條 公司定期舉行例會,原則上每周舉行一次,初定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點在公司綜合辦公室
( 5012室 ),其他地點需提前通知。出席者為公司董事、經理層及各 部 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公司擴大會議。
第二條 董事長可根據需要召集臨時會議,或由董事會、股東提議,經董事長批準召集臨時會議。董事會不設例會,由董事長根據需要召集董事會議。董事會根據工作的需要增加的會議,需提前向各 部 發出通知。
第三條 會議由 辦公室 負責會議簽到、會場布置及會場管理等。
第四條 例會主要內容為: 公司各部門 對所做工作的匯報和總結;擬定下一步的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困難問題的討論解決。參會人員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參會人員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向 部室 成員傳達并落實會議精神。
第五條 會議期間保持會場安靜,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振動。
第六條 會議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七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八條 會議期間,由 辦公室 安排負責記錄會議的主要內容,并做出會議筆錄,整理后存檔。
第九條 參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到會的,提前一小時向公司副總經理或 行政部門的人事負責人 請假, 由部門其他 人員代為出席, 并 向例會報告工作內容,代為接受會議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員出席,視為無故缺席。不能及時請假及請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會在下次例會上提出批評,并要求改正。
第十條 每半年對例會遲到、早退者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凡例會每半年請假累計達6次者,內部通報批評;請假累計達12次者,根據情況處內部警告直至撤銷職務。
第十二條 有關處分在正式下發前一周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可以在一周內向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訴,由董事會做出最后裁決。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申訴,視為放棄權利、承認處分。
第十三條 各職能 部門 例會根據需要舉行,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主要討論 部門 近期的工作進展,下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各 部門 對會議內容應做詳細的記錄,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 門經理 報送分管副總經理。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修改權屬公司董事會,解釋權屬為綜合部。
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
(二)
1、 負責所管物業區域內的日巡檢和協調違章及投訴的處理工作。
2、 參與樓宇的竣工驗收和接管工作,準備業主入住資料、辦理裝修驗收手續并陪同業主看房。
3、 辦理業主裝修審批手續,負責裝修巡視,并辦理裝修驗收手續。
4、 對所管區域內房屋現狀進行檢查,并按規定上報管理中心匯總制定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5、 熱情接待來訪業主,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對業主的建議或投訴要及時登記并處理。
6、 負責管理費和各項費用的催繳工作。
7、 在部長的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8、 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9、 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10、 負責物業服務中心內部資料,業主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11、 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
(三)
1、 全面負責對所管轄的物業實施一體化綜合管理,完成與公司簽訂的年度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2、 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前期樓宇的接管驗收,業主入住資料準備。協調違章和投訴的處理工作,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3、 協調本部門與供水、供電、工商等和物業管理有關部門的關系,以便于開展各項工作。
4、 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5、 負責物業管理部的崗位確定和編制人員招聘計劃,協助辦公室做好物業服務中心人員的招聘、考核、錄用及人員調整工作。
6、 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工作所需的物品采購計劃,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并負責所購物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7、 負責制定物業服務中心工作計劃,并保證計劃的貫徹執行。
8、 全面負責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保證物業服務中心管理范圍內的工作質量,為住戶提供良好的管理與服務。
9、 負責制定、貫徹、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10、 負責指導、監督、檢查物業服務中心各項工作及基層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
11、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11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規定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 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有據可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規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在公司內普遍適用的、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的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起草并審核公司各類規章制度草案,負責組織修訂各類規章制度;各職能部門負責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四條 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必須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并結合公司實際,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
第五條 本公司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 制度計劃的編制
第六條 公司制定規章制度應編制《年度規章制度訂立計劃》。對于條件尚未成熟而又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規范的事項,可列入制定規章制度的調研計劃。
第七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制定制度的,應在每年年末訂立計劃并提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上報的計劃進行匯總,編制年度規章制度制定計劃的草案,逐級上報,經公司領導審定后實施。
第八條 承擔制度起草任務的公司各職能部門必須按照年度計劃要求完成起草任務,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的,必須向綜合管理部作出書面說明。
第九條 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計劃的,由綜合管理部在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定后組織落實。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十條 規章制度的草案應當由提出計劃的相關部門負責起草;內容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應當由提出計劃的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起草;綜合性的制度由綜合管理部組織有關部門起草。
第十一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可以組織專門小組,也可指定專人。綜合管理部法務人員對起草工作及時進行指導。
第十二條 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起草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
(二) 起草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發展情況,切實可行;
(三) 起草的規章制度應結構規范、條文清晰、邏輯嚴密、概念準確、語言精練。
第十三條 制度起草過程中,起草部門應當充分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內容,應在上報制度草案時予以說明。
第十四條 制度草案擬定后,各起草部門應寫出草案的起草說明。起草說明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定的必要性。主要說明某方面的管理現狀、存在問題,制定這方面管理規范所要達到的目的。
(二)制定的依據。主要說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公司現行的相關制度、規范等。
(三)起草的過程。主要說明起草過程中征求意見、調查研究和溝通協調的情況。
(四) 主要內容說明。
(五) 相關部門意見。
第十五條各職能部門所起草的制度草案,須經本部門分管領導審閱后,交綜合管理部統一審核。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送審
第十六條 綜合管理部收到制度草案后,應及時審核、修改并征求有關部門和領導的意見;對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制度草案應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規定重新起草。
第十七條 對在意見征詢中無原則性分歧意見的制度草案,綜合管理部經審核修改后,報請公司制度評審小組(參見《評審會議管理制度》);對存在原則性分歧意見,協調后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綜合管理部應提出審核意見的說明,報請制度評審小組審議。
第四章 制度草案的評審
第十八條 制度草案須經公司制度評審小組會議評審,會議評審時,由起草部門負責人或起草人員作起草說明;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審核人員作審核意見的說明。
第十九條 經評審小組會議原則通過,尚需做進一步修改的,由起草人與審核人按會議提出的要求進行修改。
第二十條 制度草案經修改后逐級上報,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類的(與董事會職權相對應的管理制度),須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長簽發;其他制度由總經理簽發。
第五章發與生效制度的印
第二十一條經評審小組會議通過,并經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的規章制度,須由綜合管理部印發。
第二十二條制度文本應根據制度的適用范圍隨公司通知性文件印發至年相關單位和人員,文件的領導簽發之日即為制度的正式印發之日。
第二十三條尚待進一步補充、完善的規章制度,可采用“暫行”或“試 行”方式印發,其效力與其他制度等同。
第二十四條制度的生效日期應在制度附則中予以明確。
第六章制度修訂與廢止
第二十五條 制度印發后,負責起草并組織實施的部門應當每年依照法
律、法規、政策以及公司實際情況進行一次清理,如與現行的規定不符,應提出修改或廢止的意見并報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 “暫行”或“試行”制度印發后,負責起草并組織實施的部門應根據制度實際運行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第二十七條 規章制度的修訂或廢止應按制度制定程序辦理;綜合管理部應每年一次對公司增訂和修訂的規章制度進行匯編。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房地產公司安全保衛制度范文-4
房地產開發公司安全保衛制度范文4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