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有限公司工資審核及發放制度
某有限公司工資審核及發放制度(修訂)
一、目的
規范工資核算、審核、發放的日常行為,使工資的發放責任落實到位。
二、范圍
公司全體計件與非計件和管理員工工資。
三、核算、審核、發放原則
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主管將各部門上月的考勤記錄交總經辦,在每月的7日由總經辦,統計各部門的考核情況(考勤、違規違紀、獎懲等)匯總上墻公示。
3.2、每月10日前由各部門主管計算、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工資增減部份(除基本工資外),在每月10日將部門員工工資明細及非計件和管理人員的工資名單報總經辦初審。
3.3、每月12日總經辦將審核后的員工工資明細報財務復審,每月18日由財務部,將復審后的計件與非計件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報總經理審批。
3.4、每月20日發放員工的工資,不能準時發放需總經理特批可順延,遇節假日可提前或延后。
四、規定
4.1、上述流程,各部門均應嚴格按時完成,延誤者將以50元/天對其責任人和主管考核。
4.2、以上工作由總經辦監督執行。
五、工資保密規定
5.1、員工之間不允許相互議論相互攀比。
5.2、各部門工資編制人員不允許泄漏其他人員的工資標準。
凡泄漏其他人員的工資標準者,當月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情節嚴重的可作辭退處理。
六、本制度于二o**年八月一日開始執行。
總 經 辦
二o**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2篇 股份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公司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基本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其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及其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
第四條各分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分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五條公司辦理有關貨幣資金的調度、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六條公司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與本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財務部是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公司的現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均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按本制度的規定保留和使用的備用金以外,禁止其它部門受理現金收支業務。
第八條會計、出納人員應嚴格職責分工,出納人員的資格由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審查認可,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除備用金以外,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九條現金收入要當天入帳,當天聯系存入銀行,禁止坐支。郵寄、郵匯的收、付款應有專門登記簿登記,記錄匯款來源及匯款方向,經濟業務事項、金額、轉交和簽收的事項。
第十條現金收入須由會計人員開出收據或發票,及時編制收款憑證,出納清點現金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后方可入賬。
第十一條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經會計復核、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后入賬。現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第十二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的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它支付;
(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六)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農民支付的各種補償費用;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三條為了認真執行有關庫存現金限額的規定,并保證公司費用開支、公出借款和醫藥費報銷等業務使用現金。凡一次借款或報銷在2000元以上的,應提前一天告知財務部出納人員,以便出納籌款備付。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凡因公需要借用現金,借款人應先填寫'借款單',經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其用途等嚴格審批后,交財務經理簽字,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付款手續。
(一)部門負責人是指各部門的處長、副處長(或經理、副經理)。如負責人外出不在公司駐地時,可由主要負責人指定臨時負責人審批,在外出前,應將指定的臨時負責人通報財務部。
(二)財務部門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五條公司應該按不同的幣種,設現金日記賬,出納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款相符,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金,庫存現金限額需要變動時,必須報經開戶銀行批準,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
第十七條在節假日、公休日期間,嚴禁存放大量現金,出納人員應作好保險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提取一萬元以上的現金時,財務部門應有兩人以上同往,應使用本單位車輛。本單位車輛管理部門應保證財務部門提取現金使用車輛,提取現金在五萬元以上時,應有保衛部門派員同往。
第十九條本制度禁止下列行為: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三)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四)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五)與其它單位間相互借用貨幣資金;
(六)利用帳戶替其它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七)將公司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八)設立'小金庫'或保留帳外公款;
(九)分公司超過公司總部規定的貨幣資金限額保留貨幣資金。
第三章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條為了適當簡化工程報帳手續,保證工程建設用資金,不在分公司所在地施工的工程項目,經工程處申請,報經財務經理批準,可以使用定額備用金。
第二十一條備用金的金額由分公司財務部根據工程定額成本核定,原則上不得超過工程定額成本的10%。在項目開工之前,項目經理提出申請,報經工程處處長核準后,由財務經理根據項目大小、工地遠近等實際情況批準,在中途交回報銷憑證時,財務部予以報銷并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備用金只允許用于工程輔助材料購置、小額賠償、工程招待等支出,具體用途由各分公司財務部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報公司總部財務部批準后實施,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條由工程處處長在工程項目小組內指定項目內勤會計,經財務處同意后,負責備用金的保管,項目內勤會計不得由項目經理兼任,財務部對項目內勤會計的工作應該進行必要的指導。
第二十四條備用金的開支,必須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項目經理對備用金開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負責,會計處在報帳時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第二十五條項目內勤會計必須妥善保管支付備用金的有關報銷憑證,并設置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備用金的領用、中途報銷和開支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內勤會計必須在工程項目現場工作結束五個工作日內,交回備用金開支憑證及剩余資金,財務處
據之注銷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原則上,工程款不得直接從甲方匯至工程現場。特殊情況下,公司總部承攬的工程,經過公司和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分公司承攬的工程,經過分公司財務經理同意,可以直接匯至工程現場,視同備用金管理。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它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必須加強銀行帳戶的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只供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二)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總部應當定期檢查、清理分公司的銀行賬戶開設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財務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三十條對外支付的大額款項,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付款程序,經各級負責人逐級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三十一條出納人員應該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第三十二條銀行存款發生收支業務時,對各項原始憑證,如發票、合同、協議和其他結算憑證等,必須由經辦人簽字和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財會人員復核填制收付款憑證,財務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收付結算。
第三十三條建立健全支票領用登記制度。財務部必須設置支票領用登記簿,登記支票領用的日期、領用人、用途、金額、限額、批準人、簽發人等事項。
第三十四條對于確實無法填寫支票金額的,在簽發支票時,除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外,必須注明日期、用途和以大寫金額書寫的限額,以防止超限額使用或銀行賬戶出現透支。同時還必須在簽發支票時填寫收款單位,個別確實無法填寫收款單位的小額支票除外。
第三十五條支票領用后,應在5天之內報銷,以便財務人員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支票如在5天之內沒有使用,應及時將未使用支票交回財務部。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第五章資金調度
第三十七條為了在各分公司之間實現資金的一體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總部對分公司資金堅持'定額使用、有償調劑'的管理原則。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對目前的銀行帳戶進行清理,清理以后,只允許在兩家銀行各開設一個帳戶,并將帳戶有關資料報公司總部備案。公司總部開設一個資金歸集戶,用于歸集分公司上劃的資金和向分公司下劃貸款。
第三十九條工程現場所開臨時銀行帳戶,作為備用金帳戶管理,在工程現場工作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必須注銷,禁止各分公司將資金超限額、超期限留存于臨時帳戶。
第四十條分公司的資金收入存入分公司銀行帳戶,分公司的資金支出從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中列支。
第四十一條分公司的資金余額標準原則上等于分公司年初資產×6% + 年度預算收入×7%,上下浮動10%作為控制區間,具體標準及上下區間在年初由公司總部財務部核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包括已下撥到工程現場的資金和備用金,下同)余額超過控制上限時,由分公司將超過資金余額標準的部分上劃到公司總部,利率略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具體數值由公司總部財務部在年初確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三條當分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不足控制下限時,分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總部回撥分公司已經上劃到公司總部的資金,不再計息。回撥后仍然不能達到資金余額標準的,分公司可以向公司總部申請內部貸款,直至達到資金余額標準,利率等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第四十四條分公司目前的銀行貸款,通過內部往來全部上劃到公司總部,作為分公司在公司總部的內部貸款,分公司不得再籌集新的銀行貸款。
第四十五條分公司大的工程項目隨時上報公司總部,小的工程項目按月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禁止分公司私攬工程、收入轉存、私設小金庫、超額下撥備用金等,公司總部審計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檢查。發現問題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追究分公司經理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公司總部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公司總部市場部負責,授權分公司簽約的項目,其款項的回收由分公司市場部和工程處負責。
第四十七條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樹立為分公司服務的思想,滿足分公司的業務資金需求。
第六章資金報告與監督
第四十八條分公司財務部每天向分公司經理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周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資金流量簡報,每月向公司總部財務部上報本月資金流量及下月資金需求狀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總部財務部每周將分公司的資金流量簡報匯總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每月編制資金平?調度計劃。
第五十條公司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由公司總部審計部對各分公司遵守與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方案,并上報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解釋、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第3篇 cb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促進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獨立法人單位(各公司)的公司內部和外部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三條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所涉及公司內部相關單位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內部設立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二、成立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1、組成
主任:主管經營副總裁
副主任:市場總部總經理
成員:市場總部、技術管理部、經營財務部、總裁辦
辦事機構:設在市場總部
2、職責:
⑴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經濟合同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⑵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發生拖欠的有關資金劃撥的裁決(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發出通知);
⑶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糾紛時進行仲裁;
⑷負責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⑸負責處理外部經濟合同糾紛;
三、合同管理部門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4、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見;
6、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7、參與處理對外合同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8、負責合同報表的統計、綜合分析和報送工作;
9、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四、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2、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3、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證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按時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6、負責本部門合同檔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
1、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學習并推廣其它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收集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資料,提高經濟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門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度;
4、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和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條合同的審批
一、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應在總裁辦、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等部門進行必要的專業審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門審查核定,由主管總裁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二、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是:
1、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
2、合同條款內容的完備性、合法性;
3、合同應履行的審查手續。
三、總公司財務部門監察、檢查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
四、'合同評審'是iso9000系列標準中規定的質量體系要素之關于'合同評審程序'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中另行規定。
第五條合同的簽訂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簽訂,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本公司有關人員代理簽訂。簽訂合同應由簽約人簽字,注名日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發并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二、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后,方可簽訂合同。
1、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2、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3、我方能否承諾對方的要約;
4、對市場進行預測和調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對資信不明或資信狀況不好,又無可靠擔保單位的,不得與之簽約。
四、合同簽定時,應驗證對方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對方交驗的證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項目要認真填寫齊全、明確,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字跡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產品對外銷售所簽訂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復印件、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七、本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時,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八、合同蓋章時需雙方同時進行,因特殊情況與對方不能同時蓋章時,需在對方蓋章后,并查對無誤的情況下我方方可蓋章。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公司認為需要公證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手續。
第六條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簽訂后,本公司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現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爭取對方的同意和諒解,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經濟合同的履約率應達到95%以上(合同執行中如有問題應征得對方同意和諒解)。履約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額與應完成合同金額的比率。
第七條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規定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統一使用由工商局監制或批準印制的合同文本,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書。
二、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也要簽訂經濟合同。內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統一、規范,由合同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內部具體情況進行設計、印制。
三、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一編號、發放。使用單位須專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對本公司未出臺的相應標準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應經市場
總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合同歸檔
一、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二、合同簽定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評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糾紛仲裁結果、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合同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
三、對已執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歸檔。
四、建立健全合同臺帳。
五、建立合同檔案、臺帳借閱手續。
六、經濟合同文本為長期保存。
第九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內部合同發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應積極配合。若協調無效,由本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仲裁。
二、對外簽訂合同的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等材料須經主管副總裁審閱同意。
四、合同糾紛解決后,應將發生糾紛的原因、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體措施寫成書面報告存入檔案,對于關系重大的,通過各種方式在本公司內公告。
第十條合同承辦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業務知識。
合同承辦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維護國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條獎勵與懲罰
一、本公司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或一定獎勵。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在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本公司利益的,應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第十二條常規合同與特殊合同
一、常規合同系指:同時滿足以下內容的合同。
1、本公司現有的生產能力能滿足合同的技術質量要求;
2、正常的供貨周期能滿足合同的供貨期要求;
3、結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4、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內或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并且最終產品只由本公司內部一個部門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規合同內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4篇 有限公司車輛工作制度
每一種類型的公司,對于行政車輛的管理都有著嚴格的管理制度,并都有著制定的管理目的。以下是某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本標準規定了****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5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費用核算制度
內部費用核算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為推進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做好內部核算基礎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規定適用于辦公費用、耗材費用、電話傳真費用、郵寄費用等可確認使用范圍
的費用結算工作;2管理組織2.1各部門根據費用要求,對本部門成本進行控制;2.2行政部負責各種費用的核算及分攤。
3. 管理內容3.1電話、傳真費用核算3.
1.1行政部按部門對電話費用進行匯總分攤。
3.1.2行政部根據《長途電話、傳真登記表》( 1),按撥打時間核算,費用分
攤到各個部門。
3. 2辦公用品、耗材費用核算:具體見《辦公用品管理制度》;3.3郵寄費用管理:具體見《郵件管理制度》3.4移動通訊費用核算:據體見《移動通訊管理規定》;3.5辦公用品、耗材、郵寄等費用根據領用、登記情況,費用全部分攤到各部門后,
行政部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公司內部各部門費用核算表》( 3)3.6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物品分解原則為“誰領用誰負責”。
3. 7各部門應根據《()公司內部各部門費用核算表》有計劃、有針對性的控制本
部門費用。
4
4.1《()公司內部各部門費用核算表》
第6篇 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版次:第1版)
e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安全會議的管理。
3職責
3.1安全環保辦公室:組織公司安全會議。
3.2各部門:組織本部門安全會議,并傳達落實上級安全會議要求。
4管理要求
4.1安全會議種類
4.1.1公司安委會會議:每季度至一次。
4.1.2安全環保辦公室組織的安全會議:每月至少一次。
4.1.3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安全會議:每周至少一次。
4.2安全生產會議內容
4.2.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安全文件及會議精神。
4.2.2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
4.2.3宣傳、學習相關的安全知識等。
4.2.4總結、表彰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4.2.5部署、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4.3安全生產會議組織
4.3.1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3.2被通知需要到會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向召集人說明情況或請他人代替,并得到允許。
4.3.3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3.4開會當中應保持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來回走動。
4.3.5應做好會議記錄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重點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3.6會議上決定的事項應及時傳達和落實。
5相關文件記錄
安全會議記錄
第7篇 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規劃方法適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目的。
人力資源規劃是公司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公司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依據。其目的是根據公司戰略發展目標要求,科學地預測、分析公司在變化環境中的人力資源的供給和需求情況,制訂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以確保公司在需要的時間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需要的人才。
第三條 范圍。
公司高層領導、人力資源部和其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 原則。
(1)可行性。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要注意實施條件的限制,應該在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結合研究和尋求動態平衡的基礎上來制訂。影響人力資源規劃的因素來自兩個方面,即外來因素與內在因素。外來因素包括法律變更、政策改變、經濟轉型、新科技發明等,內在因素包括組織變革、改變經營策略、工序改善、員工職業生涯改變等。
(2)一致性。人力資源規劃具有外部一致性和內部一致性。外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公司的戰略計劃、經營計劃、年度計劃相配合;內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所有其他人力資源管理活動,如招聘、培訓、工作分析、薪酬等計劃相一致。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
第五條 人力資源規劃的層次。
人力資源規劃包括兩個層次,即總體規劃及各項業務計劃。人力資源的總體計劃是有關計劃期內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總目標、總政策、實施步驟及總的預算安排;各項業務計劃包括配備計劃、退休解聘計劃、補充計劃、使用計劃、培訓開發計劃、職業計劃、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勞動關系計劃。
配備計劃是指中長期內,不同職務、部門或工作類型的人員的分布狀況;退休解聘計劃是指因各種原因離職的人員情況及所在崗位情況;補充計劃是指需要補充人員的崗位、數量和對人員的要求;使用計劃是指人員晉升政策和時間,輪換工作的崗位情況、人員情況、輪換時間;培訓開發計劃是指有關培訓對象、目的、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師資等;職業計劃是指骨干人員的使用和培養方案;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是指有關個人及部門的績效標準、?量方法,也反映薪酬結構、工資總額、工資關系、福利項目以及績效與薪酬的對應關系;勞動關系計劃是指減少和預防勞動爭議,改進勞動關系的目標和措施。
第六條 人力資源規劃的期限。
人力資源規劃期限是短期(1年)、中期(2~5年)還是長期(5~10年),一般來說要與公司總體規模相一致。它主要取決于公司所處環境的確定性、穩定性以及對人力素質的要求。通常,經營環境不確定、不穩定,或人力素質要求低,從而隨時可以從勞動力市場上補充時,可以以短期規劃為主;相反,若經營環境相對確定和穩定,而對人力素質要求較高,補充比較困難時,就應當制訂中長期規劃。人力資源規劃期限與經營環境的關系參見下表。
人力資源規劃期限與經營環境的關系
短期規劃――不確定/不穩定
長期規劃――確定/穩定
出現許多新的競爭者
很強的競爭地位
社會、經濟、技術條件飛速變化
漸進的社會、政治、技術變化
不穩定的產品/服務需求
穩定的需求
組織規模較小
很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統
惡化的管理實踐
強有力的管理實踐
第三章人力資源規劃的編制
第七條 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步驟。
公司要有一套科學的人力資源規劃,就必須遵循編制人力資源規劃的程序與方法。人力資源規劃的制訂有下列七個步驟:
第一步,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
第二步,預測人力資源需求。
第三步,預測人力資源供給。
第四步,確定人員凈需求。
第五步,確定人力資源規劃的目標。
第六步,人力資源方案的制訂。
第七步,對人力資源計劃的審核與評估。
第八條 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
收集、分析有關信息資料是人力資源規劃的基礎,對人力資源規劃工作影響很大。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信息資料包括企業的經營戰略和目標、組織結構的檢查與分析、職務說明書、核查現有人力資源(現有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結構及分布狀況等)。
分析人力資源環境:
(1)公司人力資源部正式制訂人力資源規劃前,必須向各職能部門索要公司整體戰略規劃數據、企業組織結構數據、財務規劃數據、市場營銷規劃數據、生產規劃數據、新項目規劃數據、各部門年度規劃數據信息,整理企業人力資源政策數據、公司文化特征數據、公司行為模型特征數據、薪酬福利水平數據、培訓開發水平數據、績效考核數據、公司人力資源人事信息數據、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開發數據。人力資源規劃專職人員負責從以上數據中提煉出所有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數據信息,并且整理編報,為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本數據。
(2)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獲取以上數據的基礎上,組織內部討論,將人力資源規劃系統劃分為環境層次、數量層次、部門層次。每一個層次設定一個標準,再由這些不同的標準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資源規劃活動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制訂《××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報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公司總裁審批后,告知全體員工。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經營戰略計劃和目標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下發“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申報表”,在限定工作日內由各部門職員填寫后收回。
(4)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階段需要完成“人力資源流動成本分析表”、“人力資源職位結構分類工具”、“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職位―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部門―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部門―專業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職位―專業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職位―數量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部門―數量維度)、“教育程度與人力資源成本分析工具”的填寫工作,并且將以上表格工具獲取的數據制作整理為excel數據或其他電子數據庫形式。
(5)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收集完所有數據之后,安排專職人員對以上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描述統計報告》,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小組完成環境分析的審核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審核小組成員構成:各部門負責人、人
力資源部環境分析專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6)公司人力資源應將審核無誤的《××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描述統計報告》報請公司總裁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7)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進行期間,各職能部門應該根據部門的業務需要和實際情況,在人力資源規劃活動中及時、全面地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和人力資源有關的信息數據。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吸收接納各職能部門傳遞的環境信息。
第九條 預測人力資源需求。
主要是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和本公司的內外條件選擇預測技術,然后對人力需求的結構和數量進行預測。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分為現實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未來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未來流失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三部分,其具體步驟如下:
(1)根據職務分析的結果,來確定職務編制和人員配置。
(2)進行人力資源盤點,統計出人員的缺編、超編以及是否符合任職資格要求。
(3)將上述統計結論與部門管理者進行討論,修正統計結論。
(4)根據企業發展規劃,確定各部門的工作量。
(5)根據工作量的增長情況,確定各部門還需增加的職務及人數,并進行匯總統計。
(6)對預測期內退休的人員進行統計。
(7)根據歷史數據,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離職情況進行預測。
(8)將統計和預測結果進行匯總,得出未來流失后人力資源需求。
(9)將現實人力資源需求、未來人力資源需求和未來流失人力資源需求匯總,即得到企業整體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第十條 預測人力資源供給。
供給預測包括兩方面:一是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即根據現有人力資源及其未來變動情況,預測出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的人員擁有量;另一方面是外部供給量預測,即確定在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得的各類人員的數量。一般情況下,內部人員擁有量是比較透明的,預測的準確度較高;而外部人力資源的供給則有較高的不確定性。公司在進行人力資源供給預測時,應把重點放在內部人員擁有量的預測上,外部供給量的預測則應側重于關鍵人員,如各類高級人員、技術骨干人員等,其具體步驟如下:
(1)進行人力資源盤點,了解公司員工現狀。
(2)分析公司的職務調整政策和員工調整歷史數據,統計出員工調整的比例。
(3)向各部門經理了解可能出現的人事調整情況。
(4)將(2)、(3)項的情況匯總,得出企業內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5)分析影響外部人力資源供給的地域性因素,包括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整體現狀、有效人力資源的供給現狀、對人才的吸引程度、公司能夠提供的各種福利對人才的吸引程度。
(6)分析影響外部人力資源供給的全國性因素,包括全國相關專業的大學生畢業人數及分配情況、國家關于就業的法規和政策、企業所從事行業全國范圍的人才供需狀況;全國范圍內從業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差異。
(7)根據(5)、(6)的分析,得出公司外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8)將企業內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和企業外部人力資源供給預測匯總,得出企業人力資源供給預測。
第十一條 確定人員凈需求。
人員需求和供給預測完成后,就可以將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的預測數與在同期內公司內部可供給的人力資源數進行對比分析,得出各類人員的凈需求數。這個凈需求數如果是正的,則表明公司需要招聘新的員工或對現有的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這個需求數如果是負的,則表明公司這方面的人員是過剩的,應精簡或對人員進行調配。這個“凈需求”既包括人員數量,又包括人員結構、人員要求,既要確定“需要多少人”,又要確定“需要什么人”。
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供需平?決策。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批準《××年度人力資源規劃需求趨勢預測報告》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之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
(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成員構成:公司高級管理層、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與相關工作人員。
(2)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會議安排:
實施a: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和人力資源規劃供需預測報告會議。
實施b:人力資源規劃供需決策會議。
(3)制訂人力資源規劃書:
①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工作日程之后,制訂專員完成會議決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訂《××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制訂時間安排計劃》。
②公司人力資源部召開制訂人力資源規劃的專項工作會議,會議內容如下:
議程1:傳達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決策工作組會議決策。
議程2:描述公司人力資源總規劃。
議程3:商討人力資源總規劃,形成《人力資源總規劃》(草案)。
議程4:商討人力資源配備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配備計劃》(草案)。
議程5:商討人力資源補充計劃,形成《人力資源補充計劃》(草案)。
議程6:商討人力資源使用計劃,形成《人力資源使用計劃》(草案)。
議程7:商討人力資源退休解聘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退休解聘計劃》(草案)。
議程8:商討人力資源培訓計劃,形成《人力資源培訓計劃》(草案)。
議程9:商討人力資源接班人計劃,形成《人力資源接班人計劃》(草案)。
議程10:商討人力資源績效管理計劃,形成《人力資源績效管理計劃》(草案)。
議程11:商討人力資源薪酬福利計劃,形成《人力資源薪酬福利計劃》(草案)。
議程12:商討人力資源勞動關系計劃,形成《人力資源勞動關系計劃》(草案)。
議程13:評審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決策公司人力資源部戰略方向。
議程14:商討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改進計劃,形成《人力資源部職能水平改進計劃》(草案)。
議程15:分配人力資源規劃各個具體項目的實施單位或工作人員。
③公司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匯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具體項目計劃,編制《××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全體職員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裁批準。
④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職員溝通活動,保障全體職員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⑤公司人力資源部應該
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并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確定人力資源規劃的目標。
人力資源計劃的目標是公司所處的環境、公司戰略、組織結構與員工工作行為的變化而不斷改變的,可以依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在摸清公司的人力資源需求與供給的情況下來制訂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目標,具體是指有關計劃期內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總目標、總政策、實施步驟及總的預算安排。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方案的制訂。
人力資源方案包括制訂配備計劃、退休解聘計劃、補充計劃、使用計劃、培訓開發計劃、職業計劃、績效與薪酬福利計劃、勞動關系計劃。各項計劃中既要有指導性、原則性的政策,又要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對人力資源計劃的審核與評估。
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審核和評估,調整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項目及其預算。公司應成立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以及若干專家和員工代表組成,主要負責定期檢查各項人力資源政策的執行情況,并對政策的修訂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六條 審核評估的方法。
可以采用目標對照審核法,即以原定的目標為標準進行逐項的審核評估;也可廣泛地收集并分析研究有關的數據,如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行政事務人員、營銷人員之間的比例關系,在某一時期內各種人員的變動情況,員工的跳槽、曠工、遲到、員工的報酬和福利、工傷與抱怨等方面的情況等等。通過定期與非定期的人力資源計劃審核工作,能及時地引起公司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使有關的政策和措施得以及時改進并落實,有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效益。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規劃配備表格。
人力資源規劃配備表格包括“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人力資源職位結構分類工具”、“人力資源流動成本分析表”、“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部門―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年齡結構分析工具”(職位―年齡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部門―專業維度)、“人力資源專業能力分析工具”(職位―專業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職位―數量維度)、“人力資源數量分析工具”(部門―數量維度)、“教育程度與人力資源成本分析工具”、“管理人員接續計劃數據表單”。
第十八條 人力資源規劃支持文件。
人力資源規劃支持文件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操作流程圖示》、《標準人力資源規劃――總體規劃操作辦法》、《人力資源規劃系統基礎建設》、《人力資源規劃操作基礎數據清單》、《編寫人力資源計劃的步驟》。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8篇 宣鋼有限公司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貴航特鋼有限公司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
3、術語
3.1職業危害因素: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3.3有害作業崗位:是指員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其它職業活動中,接觸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
3.4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
3.5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檢測:監測是指用人單位通過運用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是否影響勞動者健康及其動態變化予以測定;檢測是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等進行的測定,并出具職業病危害檢測報告,作為行政執法的事實依據。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公司經理任組長,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各分公司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生產安環部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生產安環部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負責組織開展對作業場所及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與評價工作,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公司職業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2.5負責組織對公司新、改、擴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在初步設計階段對職業衛生專篇進行審查。
5.2.6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管理工作。
5.2.7負責對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材料的審核、確認工作。
5.2.8負責組織開展對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嚴重的作業場所及崗位治理方案的調研和治理工作。
5.3綜合辦職責
5.3.1負責對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體檢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3.3負責組織每兩年一次的職工健康體檢和接害職工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5.4設備技術部
5.4.1負責組織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相關的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
5.4.2配合生產安環部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等工作。
5.5各單位職責
5.5.1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5.5.2協助生產安環部做好職業健康檔案的歸檔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生產安環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或者因建設項目、改變生產工藝或原材料等可能產生新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公司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職工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2.1預防措施
7.2.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其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并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7.2.1.2生產安環部組織并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總廠新、改、擴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以及評審工作。
7.2.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7.2.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2.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7.2.2.1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2.2.2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7.2.2.3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7.2.2.4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7.2.2.5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6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2.2.7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7.2.2.8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2.3職業衛生管理
7.2.3.1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7.2.3.2接害作業崗位的職工應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7.2.3.3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衛生防護知識培訓的員工、職業禁忌癥者,從事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作業。
7.2.3.4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和檢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及時進行公布。根據要求對崗位粉塵、噪聲、高溫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每年監測一次。
7.2.3.5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生產安環部和綜合辦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7.2.3.6對接觸塵毒噪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束后相關管理人員要將檢查結果與所在崗位的職業危害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一并存入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2.3.7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責任單位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并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全保衛處。
7.2.3.8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7.2.3.9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7.2.3.10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8、職業病診斷與上報
8.1生產安環部將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材料備齊后交政府安監部門。
8.2其余事項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9檢查與考核
生產安環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第9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郵寄管理制度
郵寄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為規范郵件收發管理,確保公司郵件收發及時、準確;
1.2適用于分公司各種郵件的收發管理;
2管理組織:行政部負責郵件的管理。
3管理內容
3.1行政部為郵件收發管理部門,行政助理為具體執行崗位,負責公司所有郵件的收
發;
3.2郵件分類:普通、快遞、包裹
3.3收件管理:行政助理收到郵件后應及時揀閱分類,在《收件登記臺帳》中列出,
并通知有關員工領取、簽收;
3.4發件管理:
3.4.1各部門將本部門要發送的普通郵件,送交行政助理,填寫發件登記臺帳,行
政助理根據要求進行寄發;
3.4.2需要快遞的緊急文件、資料、物品等,應填寫“快遞申請表”,綜合服務部
門由行政總監審核、商務管理部由商務總監審核,同意后行政助理負責發送;
3.4.3包裹的發運,發運部門應提前將物品打包完成,交行政助理郵寄;
3.5行政部月底統計各部門郵寄費用;
3.6嚴禁利用公司之便寄送私人信函,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50--200元的處罰。
4附件
4.1《發件登記臺帳》
4.2《收件登記臺帳》
4.3《快遞申請表》
第10篇 -人有限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_____》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章、總則
1、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_____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2、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3、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4、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5、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6、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7、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按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8、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2、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3、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5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9、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_____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1、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12、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4、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2、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3、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4、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5、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_____: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_____3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_____
1、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_____福利待遇。
2、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3、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4、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5、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6、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7、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并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8、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9、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10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11、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2、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13、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_____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_____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14、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15、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_____,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_____待遇。
第11篇 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深圳 ***x 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 dzhr0406007
版 次: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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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1. 目的 規范公司工資管理,融洽勞資關系,激勵員工士氣,有利于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以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特參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2. 薪資方案說明
2 . 1 薪資管理原則
2 . 1 . 1 業績優先
在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要貫徹“業績優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 1 )對于結構工資,應加強其中績效工資的比重,以加強績效工資的調節力度。
( 2 )對于計件工資或類似的銷售工資,應認真核定計件單價,計件工資可考慮在工程維護和施工崗位推行。
( 3 )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
( 4 )對工資水平固定的計時工資(月薪),在工作者優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后,結合公司效益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上述績效工資及獎勵,人力資源部計劃在結構工資中確定一定比例作為績效考核工資,并和績效獎金一起發放。有關規定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 . 1 . 2 分享利益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發展的部分利益。這體現為獎金發放、年終發紅、工資升級等方面。應當認識到,這種“分享”的支出,會換取員工很大的工作動力,可能帶來相當高的經濟回報,尤其是優異地完成經營目標任務,對公司做出杰出貢獻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和營銷精英,更應當獲得一定的利潤分享,其對象及分享形式與水平,由董事會審核、批準,人力資源部具體實施。
2 . 1 . 3 目標管理
目標管理主要體現在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年薪制業績目標和分部門經營管理者的工作任務承包上。其實質是管理人員對企業經營的責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經濟回報,從而調動經營者創造效益的才能,達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2 . 1 . 4 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
2 . 2 工資要素的內容
根據工資的基本作用,并從工資制度目標和薪酬原則的角度出發,可以將工資劃分以下要素:
( 1 )工作能力要素:這是員工任不同職別、獲得不同工資的前提條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從學歷、職業資歷、創造力、影響力等方面來考慮,其反映形式為基本工資。
(2)職務要素:這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包括監督管理的目標和跨度、解決問題的難度和承擔的風險、工作的復雜程度和困難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職務工資上。
(3)勞動條件要素:這主要是指工作場所的物質環境因素。該要素在薪酬體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資和相關福利(話費、降溫費、工傷保險費等)上。
(4)個人貢獻要素:這也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該要素反映在績效工資獎金以及公司工齡工資。前者反映員工個人現在對公司的貢獻,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員工個人過去對公司的貢獻。公司福利的一些項目,也具有對個人貢獻的回報和激勵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員工工資水平高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反映了工資的保障作用,福利項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補貼、有薪假等。
2.3工資的基本結構
上述工資要素可以歸結為基準內、基準外兩個部分:
個人工資額=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
這種結構在一般等級維工資制度中,是最常見的工資結構。在有些情況下,這兩個部分可能不作區分而混在一起,如計件工資和銷售提成工資。
2.3.1基準內工資:
基準內工資為公司薪資標準表中的各個項目,每一項目又分為若干等級,單位為每月**元。
(1)職等和級次。依公司組織結構設計的職務分8個職等,每一職等分為10個級次或級別,依現行的各崗位起薪點為依據確定了各級次的具體標準,以保證工資改革后各崗位與薪資標準的對應關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資晉級和職務升等的實際操作。
(2)基本工資。即基礎工資或底薪。為了將“死工資”變成“活工資”,從強化員工工作績效出發,這部分工資將實行部分浮動的形式發放。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及其責任輕重來設定。職務不同反映在職等及職務工資中其標準也不一樣。但在同一個職等內職務工資基本是一樣的,即在職務未升的情況下,職務工資也不升。
(4)加班工資。為了保障工資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設定標準時按基本工資的40%設定了加班工資,約高于法定2個百分點。
(5)工齡工資。以十足工齡計算,每年50元。
(6)計件工資。對個人勞動付出與工作績效有緊密聯系的崗位實行計件工資制。人力資源部擬在工程崗位設定計件工資,具體方案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擬定。
(7)提成工資。對市場開發崗位員工實行與其銷售業績相聯系的工資形式。具體方案由業務部門擬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3.2基準外工資。
基準外工資是公司等級表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獎金。其他獎勵、各種補貼和其他一些福利,具體見《福利項目》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3.3工資開支渠道
基準內工資和基準外工資中的部分項目如福利費、補貼等項目是屬于經常性開支的生產費用,因此作為生產成本開支項目。而年終獎金等項目因與企業的整個盈利情況相關聯,應從稅前利潤中開支,具體操作由財務部門把握。
2.3.4幾個具體問題
(1)為激勵員工士氣,調動其積極性,并結合物價上漲等因素,員工的基本工資部分可在一定時期后按級次晉級。
(2)公司對業績優秀、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管理人員為其交納個人所得稅。
(3)公司對有重大貢獻的員工,可根據各自的工作特點與需要和個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務考察、培訓、參加研討會、旅游等。
(4)公司設立合理化建議獎和技術創新獎,對于在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進意見的員工給予一定獎勵。
3.實施內容
3.1本公司員工工資的基本類別,分為結構工資制、計件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
基本工資
職務工資
加班工資
工齡工資
計件工資
提成工資
績效獎金
單項獎金
福利費
其他
基準內工資
基準外工資
工資 3.2結構工資分為基準內工資與基準外工資兩個部分,包括若干項目,以職務等級為中心。結構工資的項目結構為:
上述工資的內容詳見《薪資標準》、《福利項目》、《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計件工資實行方案》、《業務人員銷售提成方案》。
3.3員工工資晉升
3.3.1員工職務升等(升職)。依該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其對公司所做的貢獻和公司崗位需要,經過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準后職務升等的,其工資晉級標準為:在現工資總額與升職后相對應的工資總額最接近的工資等級基礎上上升一個等級。
3.3.2年度調薪
(1)調薪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
b.所請各假不得超過30天(含30天);
c.經考核合格;
d.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其他條件。
(2)調薪時間:每年三月份、九月份。10-3月份年限屆滿的在3月份調薪,4-9月份年限屆滿的在9月份調薪。
(3)調薪標準:符合條件的調薪者,按現行工資總額所對應的職等和級次上調一個級次,原則上從第1級次往上調。但對現行工資總額在本制度規定的“薪資標準”第3級次以上人員的調薪,由部門申報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監/副總簽意見,總經理批準后納入調薪范圍。否則不能參加當年度的調薪。
(4)調薪程序。符合基本條件的調薪人員名單→部門申報→
(3月8日前或9月8日前)→人力資源部復核→組織考核→確定調薪者及級次
(3月20日前或9月20日前)→副總/總監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實施。
(5)調薪計算時間:從年度屆滿后的次月計算。
(6)凡調薪者,在職務未升(升職)的情況下,一年內只能調薪一次(含試用期滿轉正)。
3.3試用期工資。7職等以上試用的人員工資按本制度薪資標準所對應的級資工資總額的80%支付,轉正后100%支付。
3.4保底工資。業務人員沒有銷售額的月份,或者銷售提成或計件工資不足500元時,由公司墊支,按500元發放當月工資。
3.5假期工資。在公司規定的休假期內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資部分,其他假期一律無工資。
3.6加班工資。由于本制度在工資結構中已設定了加班工資,因此員工在節假日加班的,由部門安排換休,特殊情況部門報請加班工資,由總監/副總批準后,按本制度2.3.1條4款計算。
3.7福利費
3.7.1福利費是公司給予員工的勞動報酬之外的收入。它與工資一起發放,并作為企業的經營成本,因此也放在工資范圍內。具體項目見公司《福利項目》。
3.7.2本公司規定的福利項目中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如所請事假當月超過15天或曠工半天以上的,取消享受該福利資格。
3.8獎金。分為單項獎、月獎、年終獎。
3.8.1單項獎是根據專項內容設定(如合理公建設獎、創新獎等)。
3.8.2月獎(績效獎金),年終獎由公司依據效益達成情況,在稅前利潤中20-30%的范圍內確定。獎金分配時一是要結合部門業績及個人工作業績,在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指導下進行考核后進行;二是要拉開檔次,量化各考核指標,便于實際操作。(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3.9扣除項目
3.9.1員工未達到預定的業績指標,未完成本職工作者,所扣除的工資數額;
3.9.2違反規章制度或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扣發工資或罰報數額;
3.9.3個人收入所得稅(按國家規定標準代扣代繳);
3.9.4員工社會保險項目中個人應當交納部分;
3.9.5遲到、缺勤、曠工等扣除的工資數額;
3.9.6公司制度規定其他應當扣除的款項。
3.10工資支付時間。工資于每月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如5日為節假日則在4日發放,遇節假日不順延。
4.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5.本制度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于二oo四年四月一日實施。
第12篇 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切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和各級單位的責任,以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單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
3 控制程序
3.1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項工作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第一位,實行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制。
3.2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從業人員都必須在各自工作崗位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3 各級領導在各自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認真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 安全職責
4.1 總經理安全職責:
a.?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b.?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
c.?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d.?審定、頒發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e.?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確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f.?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
g.?審定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
h.?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負責制定保證從業人員安全、健康的措施。
i.?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j.?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4.2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a.?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和綜合監督管理領導責任。
b.?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督促各相關部門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規程。
c.?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總經理不在公司時,代替總經理主持安全生產例會工作。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d.?主持制訂、修訂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e.?在負責組織實施完成生產計劃的同時,負責組織實施、完成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環境保護等措施計劃,主持編制、修訂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
f.?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g.?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風險管理,主持年度風險控制效果評審工作。
h.?負責組織各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或向總經理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報告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i.?對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確定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審查上報《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j.?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k.?保障公司安全措施所需物資及勞動保護用品。對因生產指揮失誤或違章指揮而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l.?對全公司的動力、機械、電氣、計量檢測、壓力容器、各種傳動設備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m.?主持制定、修訂設備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n.?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公司設備大修計劃,對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o.?保證防塵防毒設備設施與其他設備和設施同等管理與維修。
p.?參加重大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領導分管部門做好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評審、選用、續用、表現評價等工作,并進行風險識別。
q.?組織相關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專業技術的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
r.?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應立即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提出搶險措施、方法,按規定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3 人事財務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a.?對公司人事、后勤、保衛系統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b.?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分管系統的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
c.?將安全工作作為考核各級管理人員的重要依據,對負有重大事故責任的有關領導提出處罰建議。
d.?積極參與公司安全文化建設。
e. 在審批建設工程項目時,應將安全措施經費列入財務計劃。
f. 負責按相關規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經費,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g. 對各項安全生產經費的支出進行審查,監督各項安全經費的合理使用。
對因未及時籌措安全經費,而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負領導責任。
4.4經營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a.?對公司銷售、供應、儲運、運輸系統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b.?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中所需物資的供應、儲備、調配、運輸。
c.?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所管系統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d.?監督供應部門做好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器材的采購、供應工作,儲運部門的倉庫防火和危險化學品、氣瓶的管理工作,以及運輸部門對于車輛行駛安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運輸的管理工作。
e.?組織解決重大原材料及產品質量事故的分析,做好與供方、顧客的協調工作,領導分管部門做好供應商、外包隊伍的資格評審、續用、選用、表現評價等工作,并進行風險識別。
f.?將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對于承包的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監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貯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用戶進行安全交底。
4.5 安全科安全職責
a.?負責宣傳、部署、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或修訂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并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b.?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并進行考核,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制定公司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對各級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及從業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c.?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或者監督相關部門實施;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管理辦法。
d.?組織開展風險評價工作,開展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情況緊急的,責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有關責任人予以處理。
e.?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項目設計計劃,參加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f.?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g.?負責安全、環保設施、設備的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管理,做好登記和換證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h.?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正常運行。
i.?綜合分析公司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j.?負責對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教育和處罰,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
k.?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危及生產作業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立即停止生產或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對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單位或個人有權進行處理和處罰。
l.?組織編制、修訂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定期組織全公司的預案演練。督促檢查各車間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落實應急預案賦予的職責。
m.?開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設。
n.?組織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公司職業健康檔案,每月公布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o.?負責組織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有關會議和活動,監督檢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和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落實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工作。
4.6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a.?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b.?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相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環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工作計劃、規劃,并督促檢查其在各職能部門、分廠的執行情況。
c.?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推進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正常進行。
d.?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組織開展公司風險評價工作,深入生產作業現場,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e.?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f.?負責管理公司安全、職業危害防護、環保設備設施,督促公司消防設施管理工作。
g.?負責對公司危化品生產過程的安全監督。
h.?參與公司管理人員和其它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全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i.?加強對企業工傷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教育和處罰。
j.?負責處理“三違”單位或個人。
k.?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宣傳工作,參與公司勞動競賽委員會開展的安全生產競賽等,對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個人予以表彰,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
l.?組織編制、修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定期組織全公司預案演練;督促、檢查分廠定期進行預案演練。
m.?列支公司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費用。
n.?落實應急預案賦予的職責。
o.?積極參與公司安全文化建設。
p.?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職業健康檔案。
q.?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
r.?負責督促新、改、擴建項目安全“三同時”工作。
s.?負責公司安委會有關會議和活動,監督檢查公司安委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和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4.7 公司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配合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安全監察,對分廠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參加編制、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并檢查落實。
協助各單位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分廠、班組(崗位)的二、三級安全教育。
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消防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廠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深入現場檢查,對違章作業勸說不服者,可直接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主管領導處理。檢查落實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安全。
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每月公布一次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積極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有效實施。
積極參與公司安全文化建設。
4.8設備科安全職責
a.?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和修改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