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五)
為提高辦公效率,為使車輛使用合理化,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公司支持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購車,對公司車輛及自購車輛制定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車輛:
1、公司車輛實行'集中使用、統一調度'的原則,'長安之星'面包車由家裝部蘇暢負責管理,'松花江'面包車用于南門質檢工作和急需公務用車,各部門急需用車要提前半天與行政辦公室聯系,以便協調安排用車。
2、用車人應填寫用車事由、地點、時間及預計返回的時間,任務完成后用車人簽字(按公司統一制定的派車單填寫)。
3、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防交通事故和車輛配件損壞及被盜事件的發生。愛護好各自駕駛的車輛,不準將車交給他人或私下讓他人代辦執行任務。
4、車輛的維修:凡車輛需要進行大、小維修,由家裝部管理汽車負責人寫出修車申請報告,送行政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方能進行修理,凡個人購買的零配件由個人結算,除保險公司賠付外,都不得報銷。
5、車輛若發生碰撞,除保險公司賠付外,超過部分由個人負擔。
6、把好油耖關:做好行駛里程、油料消耗的登記工作(按100公里9升汽油的標準),按有效的行駛里程和耗油標準報銷。
7、嚴禁私自用車、酒后駕車、非駕駛員開車。
二、自購車輛:
1、自行購車者外出公務,取消行政配車,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給予費用補足。
2、公司對自行購車者在工作期間報銷車輛養路費、保險費,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肖華祥)統一定購辦理。
3、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油耗等費用實行按月補給政策,依級別化分為:經理級人員:300元/月;主管級人員:200元/月
4、車輛使用者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由車輛使用者各自承擔。公司可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除此之外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5、本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人事行政部
第2篇 某外企公司廠區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強廠區機動車輛安全管理,防止廠區內發生交通運輸事故。
2.0 適用范圍
廠區內行駛、作業及停放的機動車輛。
3.0 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的行駛、停放管理(包括外來車輛)。
3.2 生產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行駛、作業的安全管理。
4.0 內容
4.1 機動車輛必須由上海市公安部門或交通監理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方可行駛。
4.2 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4.3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數量,車輛載物高度、寬度和長度應按公安、交通部門的規定執行。
4.4 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按規定進行驗車(包括外來車輛),合格后方能行駛。
4.4.1 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包括限于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
4.4.2 機動車輛司機嚴禁酒后駕車,不得在行駛時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事情。
4.4.3 機動車輛在廠區主干道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轉彎或進出車間、倉庫,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車間、倉庫內行駛或倒車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4.5 機動車輛在廠房、倉庫、窄路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一側指揮。
4.6 機動車輛司機在廠區內行駛應自覺遵守各種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準亂停車輛,特別是廠區十字路口,車間倉庫門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處,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區域。
4.7 外來機動車輛停放應聽從門衛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廠區內車輛停放滿位的情況下,外來機動車輛應在門衛的協調下停放在廠區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門口禁止停車。
4.8 運送化學品等危險品的車輛,門衛應核對車輛的“危險品運輸證”和駕駛員的
“危險用品駕駛員證”以及押運員的“危險品押運員證” ,若無上述證明材料,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廠區,應通知倉庫相關人員到場外卸貨。
4.9 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應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5.0 相關文件
6.0 相關記錄
7.0 實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編制:生產部 審核: 批準
第3篇 企業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第4篇 某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某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車輛和運輸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各項運輸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人員。
3 職責
3.1儲運部是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檢查、清潔、保養、維修和年檢工作;
3.2公司各部門及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使用車輛。
4 管理辦法
4.1 車輛管理
4.1.1各部門的常規性工作用車,必須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及記錄單》通知儲運部,若當時無法遞交《用車申請及記錄單》,應電話通知,并在第二天將《用車申請及記錄單》補交,儲運部對不交 《用車申請及記錄單》的情況記錄下來,將在相關部門的月度考核中扣分。
4.1.2零星原料、接送客戶用車,由需求部門填寫《用車申請及記錄單》,提前一天交儲運部統籌安排。
4.1.3公司員工因私用車必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簽批。
4.1.4持有駕駛證的員工因公要使用車輛,出市區報主管副總簽字,出省報總經理簽字。
4.1.5公司員工出差、回杭需用車接送的, 原則上只送至交通中轉地(民航中轉站或蔣村公交中心站),但可順路送往車站(需與其它用車單相對應)。
4.1.6中層干部或員工攜帶大量物品、貴重物品,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可送至車站或機場。
4.1.7周一至周五,廠車按規定線路和時間接送員工上下班,過時不候。
4.1.8周六,全順車按規定線路接送員工上下班,但需在周五下班前將由部門將乘車人員名單報至儲運部負責人處。
4.1.9當天填單當天用車的,需要用車部門的分管副總以上的公司領導審批簽字。
4.1.10違反上述規定的用車申請,儲運部拒絕出車。若違反規定出車,經查實的行車里程工資不計(沒有準確記錄的,當天該車里程視情況扣除),同時對儲運部進行處罰,用車單位也相應處罰。
4.1.11因公個人借車違反交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的,參照駕駛員處理。因私用車造成車輛損壞的,個人負擔經濟損失的100%。
4.1.12當造成車輛損壞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數額較大或影響到正式用車時,除按上述比例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外,還將給予行政處分。
4.1.13公司的車輛使用必須填寫行車日志,準確記錄行車任務、車輛使用狀況、行駛里程等內容,行車日志由駕駛員填寫。
4.1.14儲運部負責人根據車輛的行車日志審核車輛的使用情況,包括行車路線、里程的合理性等內容,行車日志按月裝訂成冊,作為原始記錄由儲運部負責人保存,便于今后的核查工作。駕駛員應主動配合門衛做好里程和計駛人登記工作。
4.1.15儲運部負責人統計各車輛每月的行駛里程,編制成月報表后報送財務部審核。
4.1.16車輛日常衛生清潔由儲運部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包干完成,門衛值班人員負責對車輛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按要求記錄檢查情況。特別對于接送客戶用車,駕駛員出車前一定要對車況及衛生進行檢查。
4.2駕駛員管理
4.2.1公司的專職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并嚴格執行責任書的所有條款。
4.2.2駕駛員要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增強安全意識,規范安全駕駛。
4.2.3駕駛員違反《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的要求,需承擔全部責任。不在杭州市區的工作用車,因不熟悉路況而導致的交通違規,可酌情處理。
4.2.4駕駛員對交辦的工作(如送拿支票/發票、購買車票/物品等)要仔細核對,不清楚的及時與交辦人聯系確認。財務部門去銀行存取現金,駕駛員負有安全保衛責任,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發生。
4.2.5駕駛員在市內違反交規未造成車輛損壞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時,罰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市區以外的處罰依據實際情況由用車單位和個人分攤。
4.2.6駕駛員違反交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的,視情況個人負擔一定(10%~50%)的經濟損失。
擬稿:zz審核:zz批準:zz
第5篇 公司車輛使用調派制度
第1條 車輛運行統一由辦公室調派,司機持路單按時間、地點、要求執行任務,司機接到行車任務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出車,影響正常調派車秩序,不許刁難用戶,協助用戶完成好任務。
第2條 不出車司機例保好車輛后,在司機值班室待命,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學習或搞些正當的娛樂活動,保證有事隨叫隨到。
第3條 科室用車由科室長統一報車,急特殊情況例外,由辦公室統籌安排,防止重復派車,增加不安全因素和浪費原材料,使有限車輛發揮更大的生產效用。
第4條節假日、雙休日值班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開據節假日、雙休日值路單,持值班路單的司機可按規定的時間動用車輛執行任務。
第5條 司機有事提前請假或打召呼,由辦公室統籌安排酌情處理,安排或處理不了的要樹立整體觀念,以工作為重,不許以此睹氣開車,更不許刁難用戶,用比較平和的心態來對待工作。
第6篇 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 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 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現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并督促司機嚴格執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 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 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 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 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 、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 行駛中檢查,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 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或維修。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第7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申請及開車前后應辦的手續,如檢查、保養、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規的違規和車輛損害處理等。
三、 本公司的所有車輛統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專職司機駕駛并負責保養。
四、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派車單》,經本部門經理核準后交行政部統一調派。行政部經理簽字同意后交專職司機,司機必須按單行車,用車人不按派車單行駛,司機有權拒絕,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行政部。
五、 用車原則:
1、 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可申請用車;
2、 公司其他員工因工作急需用車者,需由部門經理核準,方可申請用車。
六、 公司非公用派車:
1、 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因私人性事務用車,需填寫申請單后,經報總經理審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據公司用車情況進行調派。經呈準的私人性事務用車,申請人應該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及過路橋費停車費及專職司機的誤餐補助等其它相關費用。原則上,公司私人性事務用車應由公司指定的專職司機或者有駕駛執照的公司員工(需經行政部及總經理同意)駕駛,非公司員工不得駕駛本公司車輛。
七、 車輛的維修及保養
1、 車輛需隨時保持整潔,保證性能良好。車輛專任司機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 車輛的有關證照及保險資料統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統一建立汽車檔案,并負責按時進行車輛的保養、年檢及過橋費、養路費等定期費用的繳納。
3、 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原則上在公司指定廠家進行。如需大修要與廠家簽定協議,車輛維修完畢需當場進行驗車,確保維修質量,要求廠家出具修車費用決算單交回公司以便與廠方結算時對帳。
八、 車輛安全
1、 為保障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應注意休息并不得飲酒;
2、 每次出車前應檢查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等,如發現損壞或其它問題應及時報告行政部.
3、 節假日或夜間,公司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如遇特殊情況需停放在外,駕駛人應報告行政部。駕駛人應保障車輛的安全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 違規和事故的處理:
1、 超速、超載、任意停放及違反交通規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指定駕駛人如把車隨便交由其他人駕駛而發生違規,車損等之罰款或損修全由指定駕駛人負責賠償;
2、 無照駕駛發生車禍全部賠償由駕駛人自行負責;有照駕駛如系本身操作不當發生車禍全部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第8篇 b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f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一、車輛任務
1.1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1.2生產需要用車。
1.3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車。
1.5副總以上人員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人資行政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派車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派車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人資行政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生產用車(檢品、取送貨)優先;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人資行政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派車申請單》乘車,司機按《派車申請單》的內容出車,并將里程表歸零,任務完成后用車人確認里程并簽字后,請司機填寫其有關內容。司機應及時將《派車申請單》行政留存部分交給人資行政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人資行政部,且事后補辦《派車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部長及總經理批準,并填寫《派車申請單》。
4.2未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長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5.1人資行政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人資行政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經理批準,事前來不及申請的,次日應及時補辦。
七、補充說明
此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資行政所有,如有變更人資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車輛管理員必須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匯總一次傳人資行政部部長及財務部各一份。
附:車輛使用流程圖
填寫派車申請并請部門領導審批
人資行政部審批并進行車輛調配
zz服裝有限公司人資行政部
第9篇 企業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 功能檢修及維修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 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 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 維修費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 罰款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 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 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 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范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 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 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 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 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 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 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 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 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 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 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1) 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2) 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3) 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4) 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1) 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2) 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3) 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 附則《公務車輛管理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制定、解釋和實施。
第10篇 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詳見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6. 附錄
附件一:《車輛使用申請表》(另附);
附件二:《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另附);
附件三:《出車情況登記表》(另附);
附件四:《車輛檢查登記表》(另附);
附件五:《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另附);
附件六:《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另附);
附件七:《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另附)。
第11篇 a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h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
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zhíshuì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第12篇 投資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日常管理
(一)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根據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申請單》,報請部門經理審核,再交行政部審核。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
(二)主管副總批準后,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出車前要進行出車登記,登記時間,出車路線,嚴格按照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三)駕駛員在使用途中,必須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四)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經部門長審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車前進行例行檢查: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對公里數;4、替車時,加油量計入被替車輛油耗。
(六)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七)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八)嚴禁私人用車。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九)保持車內清潔,禁止吸煙。
(十)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十一)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十二)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十三)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第三條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二)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四)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五)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七)交通事故的處理。
a)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政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使用者與公司共同負擔,使用者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八)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a)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b)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c)經批準的私事用車。
(九)車輛發生損壞時,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a)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b)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c)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
第四條維修管理
(一)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二)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油料管理
(一)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三)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六條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a)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b)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c)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d)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e)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f)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g)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第七條個人用車
(一)如公司使用員工車輛外出,員工可向公司申請報銷油費等相關事項。
(二)員工因個人需要外出拜訪客人等情況,公司不予報銷個人油費。
第八條附則
(一)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