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團建設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
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
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為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干部違反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第2篇 建設集團公司職工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職工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凡時進入施工現場作業的任何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崗作業。
二、施工人員上崗操作前先必須檢查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可靠后才可進行上崗作業。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四、特種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可上崗作業,凡無證或操作證已失效的人員禁止從事特種作業施工工作。
五、施工人員施工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要求進作業,禁止違章操人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發生。
六、施工人員的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七、凡未滿18周歲或已滿60周歲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上崗作業。
八、施工人員進入項目部后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項經部和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
九、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人作必須身體健康,禁止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癥或經醫生檢查認為不能夠從事建筑業工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3篇 建設集團安全生產群防群治制度
建設集團安全生產群防群治制度
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盡可能減少傷亡事故發生,單靠有限的管理人員和安全監督員是不夠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預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為此,有必要地建立安全生產群防群治制度。
一、每位職工在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項目部安全監督管理員控制后的同時,自己必須參與安全生產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議,獻計獻策,要關心現場的作業環境隱患整改。
二、及時組織群眾交流經驗,取長補短,推動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開展。廣泛深入發動群眾查隱患、揭險情、訂措施、堵漏洞,堅持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每位職工在生產過程中要多參與治理安全生產工作,發生隱患問題,立即報告項目部有關安全監督員,積極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四、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人人有責任,時時刻刻整個環節安全生產狀況,不能只顧自己的工作,忽視周圍環境,設施和設備等安全狀況,免被他人及設備傷害。
五、項目部各班組每日上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檢查。每周進行事故隱患分析和講評安全狀況。定期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群策群力,找事故苗子,查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六、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群眾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停工解決的建議。
七、積極組織群眾開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生產。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和管理人員要進行獎勵對不遵守安全生產記錄違章作業者進行教育,處罰,形成一個群防群治的良好環節。
上述制度需要大家齊心協力,人人參與,人人有責,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4篇 建設集團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綜合治理由集團公司經營處歸口管理。
二、項目部應將綜合治理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之一,應建立領導小組和組織網絡,并開展工作。
三、綜合治理以搞好項目工程的場容場貌,衛生防疫、安全保衛、材料管理、防火防盜和社會治安為宗旨,以利于保持社會穩定、安定團結。
四、項目部應做好七牌二圖宣傳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名單和電話及其組織網絡。
五、項目部應做好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值勤人員應穿制服,門衛室應有管理制度和值班名單,并配備聯系電話,所有進入人員必須登記在冊。遇有情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六、項目部應在施工場地周圍做好圍檔,實行封閉文明施工。
七、項目部應做好物料庫的保管發放工作,做好帳、物、卡相符。
八、項目部應做好生活區的管理:宿舍要有專人負責,門前張貼管理制度和住宿人員名單及床號,保持宿舍內部整潔。
九、項目部應做好工地食堂管理,設專人負責,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炊事人員健康證,三白到位,生熟分開,設置滅蠅滅鼠設施,堅持消毒,熟菜留樣,防止食品中毒。
十、項目部應做好工地浴室和廁所的衛生管理工作,設專人負責,經常沖洗,避免污垢。
十一、工地應在適當的位置設置茶水桶和垃圾箱,茶水桶應保持清潔并加鎖,垃圾箱應加蓋,防止蚊蠅孳生。
十二、項目部應做好防火消防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訓練和活動,做到防患于未然。
十三、所有項目部工程均應達到創安要求,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浙江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5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為準,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定處理;項目發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6篇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第7篇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8篇 建設集團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條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工作辦公場所。
(2)必須選好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當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隊伍。最低配備標準為1個總監,2個專業監理工程師,2個專業監理員。分公司為監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包括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2、分公司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后,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批準。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股東大會討論批準。
(3)凡在紹興地區(除紹興縣及紹興市區外)內設立分公司一律以市、縣為分公司區域范圍,其他地區一律以地級市為區域范圍,一個區域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規定交納承包保證金和用印保證金。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注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注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項目監理部管理制度可參照執行。
第9篇 建設集團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一、集團公司每月檢查應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
二、檢查人員由專業性知識的人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織全方面的檢查。
三、每次檢查必須出具整改通知單。
四、項目部每次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按'三定'原則(定人定、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把整改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送交上級部門。
五、有關部門對每次開出的整改通知單必須進行復檢,確認整改符合要求以后才可繼續施工下一道工序。
六、針對夏季、冬季、雨季、臺風、汛期等季節性、災害性特點必須詳細逐一細仔檢查。
七、各種檢查、整改情況應建立完整記錄,并做好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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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建設集團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一、項目工程部應不定期的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召開安全生產方面情況的會議,以及傳達上級部門的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文件。
二、每次會議參加人員必須簽到,明確會議內容,并要留有記錄存檔備案。
三、對上級部門發放的安全緊急文件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用教育方式進行傳達,并及時落實相關人員布置實施。
四、每次組織會議,氣氛應濃列,采用探討,通氣、匯報、交流的方式。
五、會議時間應適當控制,不要無為過長或過短,也不能流于開式專樣。
六、對新頒發的標準、條例、規范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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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為準,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定處理;項目發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12篇 集團建設公司機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機務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機務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服務于養護工作,提高經濟效益,改善勞動條件,必須實行有計劃、有措施的目標管理方法。使各項工作能得到落實,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段實際情況,制定本機務管理制度,由機務股實施。希各站、中隊參照執行。
一、機具設備的管理
1、根據省局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機具設備一律建立一機一檔。
2、對新增機具設備進行嚴格驗收和檢查,保證新增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做到資料齊全。
3、做好各級列保和大修工作,保證機具設備的技術狀況處于良好,完好率和利用率達到要求。
4、嚴格做好機具設備的更新和報廢工作,根據規定提取拆舊費和大修理費。
5、機具外借,應辦理好租用手續,領導簽字,后由機務股按有關規定收取臺班費。
嚴格遵照規定,操機人員必須做好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做到按規范操作,不得無證上崗或駕駛。
二、機具設備的調配和安全工作
1、全段機具由機務股進行統一調配。(已簽定合同的遵照合同)段設立調度員,負責調度工作。
2、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指揮,未經調度私自出車者,一切后果自負。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3、全段機駕人員每月18~20日把行車路單以及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報送股室統計員,做到及時、準確。
4、每位機駕人員每月二十五日要到段部參加安全日活動,互相交流經驗,分析問題,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并積極參加每年的行車百日賽,每年進行一次評比,表彰先進。
5、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事故及時上報,事后要組織駕駛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分析、討論事故的原因,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
三、機務統計和材料的管理
1、機務統計應認真做好單車核算工作,及時反映情況。及時收集各班組報表,匯總上報市處機務科。并把各種數據填入各種圖表上。
2、材料員要根據制度每月和財務進行核對,做到帳目清楚,帳帳相符;每月和倉管員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按時報送材料收、發、存的數量明細表。
3、物資入庫,倉管員應做好清點,核對工作,嚴守質量關,不收不合格或質次的物資。
4、倉庫物資應做到堆放整齊。分類存放,做到'四定號''三勤'工作。
5、領發物資應嚴格辦理出、入庫的手續,嚴禁無單發料。
6、每年倉庫在十月份做好一起清倉查庫工作,及時提供倉庫積壓或短缺的情況,說明原因以及情況,上報段部處理。
7、采購員應根據機務股編報的計劃(已經領導批準)進行采購,并嚴格遵守采購員的崗位責任制。不得盲目采購。
四、機務管理機構置設備要經過各級經濟技術論證,要慎重造型,凡是單位出資或以單位名義的購置大中型及主要機械設備,必須由段部各級主管領導審批簽署意見后上報市處機務安全科和縣局,做到合理選型,擇優造購。
五、在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時,均應向市處、縣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
六、段部在報送公路機械設備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明確,財務與機務帳帳相符。
七、在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過程中,必須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定操作規程的'三定'制度,同時及時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設備完好率。
八、本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施工養護工作的前提下,將設備等非經營性資產以出租、聯營、投資等方式轉為經營性資產時,應堅持有償轉讓,使用原則,以達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但對轉為聯營,投資等轉讓形式進行經營使用的,必須上報上級機關審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