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 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2篇 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擺在公司的第一位,所以安全管理是相當重要的,下面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了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請備位閱讀下文,僅供參閱。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18、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19、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0、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1、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2、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23、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斗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24、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25、報警后,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26、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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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脫硫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為確保一方平安,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在政治穩定中推進改革、發展,在改革發展中保持社會穩定,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定團結的局面,特制定脫硫分公司部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脫硫分公司消防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錢 俊
副組長:顏興發
組 員:張愛民 高韶華 居 進 戎 彪 譚德君 趙 冬
義務消防員:王根群 樊 勇 朱 立 李 偉 顧萬年 秦愛軍
2、完善脫硫分公司消防網絡(見網絡圖)。
3、每年初與公司人保部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包責任書,針對上一年治安綜合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采取對策,改進工作。
4、根據公司下發的節日安全措施,及時組織人員學習、遵守。
5、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有關消防工作的政策、規定,平時注重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警發生。
6、積極學習消防法、消防知識,維護好本部門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動用后立即向人保部申報。
第4篇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各位安全、行政管理人員可就本文作適當參考,從中可以掌握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明白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5篇 z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生產作業安全進行,
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 1.1 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三級防火機構,
并明確各責任人的職責。
1.2 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
消防安全組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1.3 項目副經理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
負責項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4 各施工班組負責人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
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暢通; 5.3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5.4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5 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
值班人員脫崗的; 5.6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6篇 建筑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錄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
黑龍江宏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7篇 典當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第8篇 x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國家、重慶市相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五條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門經理、主管、組長擔任。
第六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企業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七條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八條各級消防責任人須嚴格執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責任書的相關職責要求,恪盡職守,認真落實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條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第十一條公司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第十二條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第十三條電焊、氣焊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
第十四條部門、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自實際工作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第十五條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防火巡查檢查
第十六條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每天對各管轄領域進行防火檢查,綜合部每月進行全面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第十八條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第二十條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范圍內的各辦公室、車間、倉庫、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第二十二條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第二十三條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第二十四條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各級主管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綜合部專人管理,管理員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第二十七條管理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二十八條管理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第二十九條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第三十條各部門要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七、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綜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的消防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
第三十八條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或持有資質的相關單位負責{`
第三十九條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四十二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出入庫必須進行登記。
第四十四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第四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條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
第四十七條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第四十八條儲存燃氣的班組,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第四十九條綜合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第五十條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五十一條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
第五十二條公司定期檢查評比防火安全工作,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五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五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十六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十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9篇 電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電子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一、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抓好以防火安全工作為重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使全體員工能夠自覺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施救的能力。
二、堅持每月安全學習制度。組織學習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
三、根據《消防條列》的規定和要求,針對單位不同崗位的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做到位置固定,設置顯目,取用方便。
四、加強防火安全工作的檢查,各崗位工種堅持每日檢查,安全科每月組織對部門崗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對重大問題和隱患,應落實臨時措施,并按級書面上報。
五、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部門、班組、員工“三級”管理,責任帶人,管理到位,誰主管、誰負責。責任人應每月對消防滅火器材進行一次質量檢查,以防失效。
六、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各類事故和重大事故苗頭及時查原因、查責任、嚴肅處理。
第10篇 精品資源:紡織公司消防基礎設施管理制度
紡織公司消防基礎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1.1為了進一步規范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設,保障本單位的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消防基礎設施的檢查與使用管理和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3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內各部門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
2總則
2.1消防基礎設施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
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
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2.2消防設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礎。任何人在沒有火情的情況下,未經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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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工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目的:為了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和職責 2.1 公司、部門、車間的消防責任人,分別為總經理、部門經理、車間主任。
責任人作為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計劃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制訂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辦法,以保證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
2.2 保安隊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執行部門。
保安隊的主要消防職責是: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開展各種消防活動,組織消防演練,參加消防救援;
布置廠區消防設施并實施監督管理;
在防火重點部位落實定人負責管理;
消防檢查;
記錄公司防火檔案。
2.3 公司義務消防隊是執行公司消防任務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是:模范遵守和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崗位的消防職責;
加強消防訓練,努力提高本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積極配合各部門宣傳消防知識;
檢查和監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實;
發生火警時,及時撲救、報警,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現場介紹火場情況,服從指揮,維護好火場秩序,滅火后要協助有關部門查明起火原因。
義務消防隊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三 嚴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產作業或維修設備需要臨時用火時,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圍的易燃可燃雜物,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險程度較大的,應報經總經理批準。
用火時,部門消防負責人、消防隊員和用火審批人,要對現場監督,一旦發現違章作業或異常情況,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時,要立即停止用火。
用火后,要確認無問題無隱患后才能離開現場。
3.2 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管理。
工業氣體放置應貼附危險品標簽,不得靠近發電機組、配電室或油源。
氣源用后必須及時 閥門。
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制度,嚴格管理電焊機和氣焊,不允許非電焊工進行電焊或氣焊。
氣焊工操作時,氣源必須距離熱源
1.5米以外,并確認周圍無膠水等易燃物資。
3.3 各生產和辦公場所、物資倉庫、宿舍等區域內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品倉庫。
四 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4.1 使用電氣操作規范化,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禁止非電工人員擅自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及其線路。
4.2 電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變壓器配電房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3 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鐵絲牽拉,電閘刀要保持完好,不準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 電熱器具,如電爐、電茶壺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生產設備電源以及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復印機、飲水機等)電源,下班后要及時 切斷。
未經許可職工集體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或電茶壺等電加熱器具。
五. 強化消防安全基礎工作
5.1 各車間、物資倉庫、過道、宿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滅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
滅火器應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溫場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管理,定時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5.2 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毀壞防火標志,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積累各種防火、滅火資料,記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情況,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當頭有備無患。
六開展群眾性防火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6.1 采取多種形式,強化全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干部職工認識到同火災作斗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絕大多數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義務消防隊員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還要以較多的精力用于滅火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滅火,做到常抓不懈,廣大職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識,如怎樣報警,怎樣使用滅火器等。
七消防檢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責任人每天要對本部門管轄的區域進行消防檢查,崗位操作人員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時、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夜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對廠區進行巡邏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各部門值班落實情況,火源、電源,并注意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節假日期間落實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據某些生產和專用設備、器材存在的問題,組織以專業職能部門為主的有關單位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消防器材等進行專項檢查,對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組織予以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采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不出問題,然后制定整改計劃組織實施。
7.3 以下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未造成損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資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私拉、亂接電源。
(2)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3)下班不關電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資。
(5)在禁煙區吸煙。
(6)擅自拆移消防設施。
(7)非電工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等。
7.4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公司或員工財產損失的,追究必要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12篇 某物業公司消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
物業公司消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
1.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2.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公司內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5.油庫的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6.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
7.消防加壓、送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8.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9.公司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10.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
11.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器裝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12.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升~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13.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