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保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以文件形式下發、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文件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文件
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安全會議記錄
第2篇 供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公司及所屬企業各級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公司、**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無重、特大火災責任事故;無重、特大設備事故;無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第四條 公司的行政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支部、工會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群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群傷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
(五)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第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持證運行率100%,設備完好率80%,各級檢查合格率100%。
第七條 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八條 目標的考核與獎勵辦法
(一)班組考核,每季度由下屬工程建設部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結束后,由公司安監部進行考核,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和《工程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進行獎懲。
(三)工程隊考核,年終由公司安生部進行考核,依據《**供電公司三項責任制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 公司成立以經理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 小組,領導所屬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結合自身業務的特點,設 置相應的安監部,安監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
上職稱。安監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 從事電力檢修,安裝的施工單位,其規模在50人以上的 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5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二條 公司的各基層建安單位、班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網絡,開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事故調查、分析、統計、報告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分布的《安全生產法》、國家電力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搞好事故的調查、統計、報告;
按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上報統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第十四條 公司發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兩人以上的重傷事故,重大火災及重大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安全機構,同時以最快方式報告省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日期報出書面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應做好公司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定期向領導匯報和向職工公布事故發生的類別、原因、責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 公司發生生產事故,構成電力生產事故的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執行,其他事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安全工作要實行重獎重罰。公司對施工部門應建立有明確的安全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明令公布;公司應設立 安全獎勵基金,專項使用。
第十八條 對為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消除重大隱患,防止、避免生產事故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貢獻顯著者給予重獎。
第十九條 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者應根據情 況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惡劣的應給予重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相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的各級領導、安全管理負責人及各管理人員應參加上級安全機構組織的每年一次的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考試。
第二條 新招收錄用的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公司、部門)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的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新轉換崗位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以上培訓、考試由公司負責。
第三條 按國家規定屬于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檔案,其中包括入廠前體檢 的健康情況、定期體檢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歷次安全規程考試成績、安全獎懲記錄等。
第五條 公司應每年召開生產、經營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自查、互查,不斷提高公司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條 公司對定期召開的安全工作會、月度例會、事故分析會和安全日活動(三會一活動)要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條 公司每年要制訂以“五無”為內容的安全生產目標,做好目標的層層分解,并同每一位員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針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生產部門和安監部應分別制訂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公布實施。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反措、安措”計劃應有定期檢查和考評辦法。
第八條 公司應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全員安全活動,要通 過學安規、憶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考安規、 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等,強化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公司要根據行業特點、季節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章 施工作業隊(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條 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現場作業隊長(班組長)和安全員負責,主要對現場管理人員包括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干部、領工員、工班長、施工現場帶班人員、現場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看護員等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教育,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崗位職責、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對全體現場事故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時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計不少于40學時。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部施工生產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崗位的主要職責、潛在的風險、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等。
5、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6、冬雨季、汛期、節假日前后、工種轉換等專題安全教育。
7、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應用時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8、與本崗位有關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訓總體要求
第十一條 安全培訓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訓和分散學習兩種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報項目分管安全領導審批后按計劃實施,培訓教材可選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專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自行編制培訓教材,選用或自編教材應涵蓋主要培訓內容。每次培訓均形成《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培訓教材、考核試卷和培訓人員成績單,上述記錄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保留備案。
1、各作業(班組)要認真開展班前安全講話等活動,活動內容要有針對性,并做好教育記錄。
2、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經理應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于2小時。
(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環境發生了變化。
3、認真開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堅持經常化、形式多樣化(如板報、宣傳欄、錄像、講座、知識競賽等),講究實際效果。
4、項目必須建立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堅持全體人員(包括外協勞務隊伍人員)的安全繼續教育,確保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持證上崗。
**縣**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3篇 某公司安全聯合檢查制度
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工作,提高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工作效能,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制。
(一)聯合檢查工作的重點。元旦、春節、“兩會”、“五一”、安全生產月、國慶等重要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生產經營活動任務緊張繁忙時段;防洪、防凍等季節性變化時期;高危行業和事故多發領域。
(二)聯合檢查工作的組織。聯合檢查工作由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部署。在實施聯合檢查工作前應組織召開聯合檢查協調會,確定檢查的時間、范圍、方式、重點和內容,劃分聯合檢查組,確定牽頭單位,制定聯合檢查總體工作方案,及時匯總上報檢查情況工作總結、信息等。
(三)聯合檢查工作的實施。各檢查組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本組檢查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本組檢查方案(并在正式檢查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確定檢查對象、檢查路線,組織落實檢查人員和車輛。
(四)專項聯合檢查的組織實施。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組織的專項督查,需要其他單位、部門配合的,由該監管部門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及安全生產屬地管理部門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工作由該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和實施。
(五)聯合檢查及專項聯合檢查的牽頭單位在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檢查工作總結、檢查工作中各監管部門開具的執法文書復印件和信息等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第4篇 x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六)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5篇 公司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獲取、更新、識別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為體系的運行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本于公司獲取、更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并建立臺帳。
3.職責
3.1安全環保科負責獲取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并建立臺帳,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確認其適用性,并追蹤新的法律、標準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環保科負責向各部門單位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3.4各部門單位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
3.5各部門單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應及時傳遞到安全環保科。
3.6安全環保科負責編寫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7各部門單位負責編寫本部門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3.8安全環保科負責法律、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4.程序
4.1獲取途徑
4.1.1由安全環保科通過標準化信息網、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形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1.2上級部門的通知、公報等由綜合辦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安全環保科進行識別和確認并備案。
4.2登記與識別
4.2.1根據公司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所有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2.2根據本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環保科組織有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并編制《適用法律法規清單》。
4.3更新
4.3.1當現行的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4.3.2安全環保科每年進行一次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3.3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識別。
4.4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4.4.1安全環保科及時將適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并下發到相關部門單位。
4.4.2各部門單位要組織學習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各部門單位培訓學習情況記錄與安全例會臺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于班組活動記錄中。
4.4.3安全環保科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安全環保科建立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4.5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4.5.1安全環保科負責編寫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下發到部門、單位及班組,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
4.5.2各部門單位應根據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班組,崗位人員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6評審和修訂
4.6.1安全環保科每年一次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頒發的制度文件進行評審,對不適宜性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4.6.2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各部門單位應及時對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訂時應填寫《文件更改審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內容,經安全副總批準后進行修訂。
4.6.4新修訂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應及時發放到崗位,保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統一作廢。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三)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為確保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促進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參照《建筑施工現場處罰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精神,特制訂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請各級各部門、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關于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一、施工生產設備缺少防護設施及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時,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責任者,對隨意確定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存有重大事故隱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隱患,且接到'停工通知書'逾期不解決的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對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銷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新產品的生產轉移,發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按本款1~5項規定,若被罰者違反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罰款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分公司處室及公司領導罰款5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工長和技術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項規定,違反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含受害人)罰當月公資10%~30%,免發當日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罰款,如他人違章,處以本人月工資10%~30%的罰款,并在1~6個月內免發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破壞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于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并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項按10元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再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對于拒絕執行整改的有關責任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3)違反消防法規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兩次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給予合并處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
,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可免予罰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1.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評分獲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工地經濟獎勵(工地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本地建設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建設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廠,獎勵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全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故事發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4.職工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部門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定另行計提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7篇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讓安全生產工作滲透到本企業各個部門、各個層次和各個崗位,使安全生產工作從組織上、領導上統一起來,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制度上固定下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安全生產責任貫穿本企業各個部門、各個層次和各個崗位。
三、職責
總經理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六點要求,全面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企業安全委員會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協助其他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各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要求
1.總經理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并將目標分解到各部門,與各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部門安全工作規劃”,并與部門從業人員簽訂“崗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3.各崗位根據“崗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崗位安全工作規劃和計劃。
4.各級管理人員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對下屬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標的達成,并根據考核結果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給予員工相應的獎懲。
5.為建立、健全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管理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教訓,按照不同人員、不同崗位和生產活動情況,明確規定其具體的職責范圍。
五、附件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部門(崗位)安全工作規劃》
第8篇 某煤礦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下達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第9篇 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決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則和依據
1.2.1基本原則
1、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2、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1.2.2依據
1、國家頒布的勞動保護法令和產業部頒布的勞動保護指示、標準。
2、安全大檢查中所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3、預防火災、爆炸,對引起工傷、職業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術措施。
4、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
5、穩定和發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職責
2.1總裁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2.2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2.3安委會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2.4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2.5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2.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2.7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團規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營業額的0.15%作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產費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產費用預算時應切實考慮重大或重要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匯總,生產安全督察部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檢查實施情況,并在年終工作總結中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總結。
3.4安委會應確保采購的安全設施、安全物資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要求。
3.5各部門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應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資產財務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圍
4.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危險源整改資金、職業衛生工程資金、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設施的改造資金。
4.1.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健康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機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4.1.2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資金。
4.1.4安全工程項目建設和安全工程項目維護保養的人員、時間投入。
4.1.5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如壓力容器、機動車輛等。
4.2勞動防護與保健投入
為了保障生產過程中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以及職工保健的費用。
4.2.1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手套、防護眼罩、防塵、防毒口罩等)費用。
4.2.2保健費的發放:保健費(個人) = 職工體檢費用 + 職業病預防費用 + 消暑飲料費用。
4.3應急救援投入
為了有效控制突發事故而預先計劃的應急救援系統的費用。
4.3.1應急救援設施(如防火墻、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絡器材、搶險救災車輛、圍堤、回收裝置等)、設備、用具或用品等費用。
4.3.2應急救援組織辦公費用。
4.3.3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
4.3.4應急救援裝配配備的費用。
4.4安全宣傳教育投入
4.4.1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包括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上崗培訓、安全知識講座等)的費用(教材費、講課費等)。
4.4.2安全生產例會、安全活動費用。
4.4.3安全專題板報(或報紙)、宣傳欄、安全宣傳稿件、傳單等費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應包括安全員(兼職和專職)人數、安全員的工資、津貼和辦公支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oshms)建立及運行維護費用。
4.6保險投入
可根據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來調整保險費率。
4.6.1財產保險投入。
4.6.2車輛保險投入。
4.6.3職工工傷保險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發事故發生后,企業為了控制事故擴散、減少損失、處理事故而不得不進行的花費。
4.7.1事故處理活動費用。
4.7.2對傷亡職工的救治與賠償費用。
4.7.3環境污染處罰與治理費用。
4.7.4事故發生導致企業停產的損失。
4.7.5企業價值損失和時間上的投入(企業價值損失指企業信譽的降低、形象的破壞,是一種負投入,是對前期用于提高企業形象、信譽的投入的損失。時間上的投入包括處理事故花費的工時、員工轉崗或培訓新員工的工時損失)。
4.8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8.1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費用。
4.8.2安全評價、職業危害評價費用。
4.9安全獎勵基金投入
安全獎勵基金應分為安全先進集體和安全先進個人的獎勵,對其進行定期獎勵。對突發事件的先進集體或個人可單獨進行獎勵。
4.10安全標志及標識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投入
4.10.1相關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看板、安全宣傳畫、安全活動等費用。
4.11職業健康管控投入
4.11.1職業健康危害因素檢測、檢測費用。
4.11.2職業健康人員體檢費用。
4.12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實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
5.2安委會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使用范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相關安全項目投資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由公司財務部負責)。
5.3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5.4公司財務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5.5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相關單位應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預算表。由公司安委會審核,財務部確認(需有關領導審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材料,在領用時領用部門開具材料領用單,到安委會加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后,到采購部倉儲科辦理領用手續。采購部倉儲科要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出庫材料單獨建帳,并每月向財務部提供一份《安全生產投入材料出庫明細表》。對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規定范圍內的材料,如未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采購部倉儲科嚴禁出庫。
5.7財務部建立'安全費用'科目,按時入帳,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每月進行記錄。安全費用當年結余,可轉入下年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6檢查
6.1公司領導、安委會負責人每季度必須檢查一次,并在專題會議總結執行情況。
6.2安委會要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月向公司領導匯報執行情況。
6.3 重大安全措施項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以公司名義匯報執行情況。
文件評審記錄
評審時間: 2023年1月20日
參加人員:郭維世、徐新、薛梅、鄭培青、王新福、王洪連、王應遠、曹興成、張林、郝風團
評審內容:
1、文件內容符合標準、規范的規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規定;
3、文件適宜,可操作;
4、文件名稱:
《臨沂新程金鑼肉制品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文件發放范圍
1)存檔1份 紙張版
2)各部門1份 紙張版
第10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切實保證施工安全,督促每個現場班組長及職工樹立'安全檢查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特訂立下列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
(1)、根據公司每月檢查一次的精神,項目部每個月的1日、15日對工地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
(2)、本工地安全生產檢查內容為:
腳手架、塔吊、施工用電、'三寶四口'、施工機具等硬件是否完整有效,以及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資料記錄等軟件設施,有否完善。
(3)、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組織,施工員、各工種班組長必須參加,根據實際情況,抽調特殊工種人員參加各項目檢查。
(4)、檢查中發現隱患必須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由安全員落實并做好復查工作。
(5)、及時做好分公司、項目部組織的定期檢查記錄,同時對各級部門檢查整改通知書,以及所的整改結果,也作如實記錄。
第11篇 宣鋼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提高檢查效能,及時發現、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各部室、車間組織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1.3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
2、職責
2.1主要部門職責
2.1.1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產檢查、抽查、巡查和相關專項安全檢查工作;
2.1.2公司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管理職能負責組織各專業(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2.1.3各部室、車間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自查工作。
2.2檢查人員職責
2.2.1公司、部門、車間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都必須由相應領導帶隊,有相關的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
2.2.2檢查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人員要嚴格對照檢查表的內容如實記錄,應對檢查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2.2.3檢查人員應不斷學習相關專業知識和檢查技巧,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效能。
3、檢查內容
公司、車間應分別制定出安全生產檢查表。
公司檢查內容具體見附件一《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表》。
4、檢查方式
4.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組織進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專業(專項)等安全生產檢查;
4.2檢修修項目指揮部和基建技改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對作業現場安全生產實行檢查和督查;并對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工作的開展情況,實行全過程安全監督和檢查。
5、檢查頻次
5.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普查,時間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個季度的第一個月進行;公司季度安全檢查與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時間重疊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環保部分區域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5.3專業(專項)檢查、自我評價與公司安全生產檢查時間重疊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車間每月、工段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車間檢查組人員不得少于五人,檢查時間一般安排在當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內進行。
5.5公司安全環保部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每個工作日對分管區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查,車間安全員每個工作日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重點部位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自查。
6、檢查記錄
6.1公司、部門、車間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形成正式的紙質檢查記錄,或者在公司統一制定的安全檢查記錄本進行記錄;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檢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電子版)進行記錄;
6.2記錄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參加檢查人員簽名、具體內容(作業現場、機電設備或文件記錄的名稱等)和相應的檢查結果;
6.3檢查記錄表上檢查內容和檢查結果必須一一對應,不得出現有檢查內容而未填寫檢查結果的現象;
6.4各類檢查記錄要有專人進行妥善保管,確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保管公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每周安全生產檢查的記錄,公司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本專業(專項)檢查記錄,車間安全員負責保管車間級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7、隱患(問題)反饋
7.1對現場違章作業的問題,應指出違章的具體時間、地點、人數、作業內容和具體違章行為;
7.2對設備、環境、物體存在的事故隱患,應指明隱患(問題)具體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應有具體數據作為依據;
7.3對違章、違規問題的判定,應有明確的法規、文件、制度或規程、標準做為依據,避免主觀隨意性。
7.4公司各類檢查情況通報中對隱患(問題)的描述要準確、清晰、具體。
7.5組織檢查單位,發現的各類隱患(問題),必須確定責任單位或者整改單位;對于外單位在公司檢修、施工等作業中存在各類隱患(問題),必須確定屬地單位。
8隱患整改
8.1責任(整改)單位,對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隱患(問題),在每次檢查情況通報下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2責任(整改)單位,對公司安全環保部每周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隱患(問題),在當月檢查結束后次月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3各單位在銷案時,將已完成整改的隱患(問題)填寫在附件二表中;對正在或計劃整改隱患(問題)填寫在附件三表中;
8.4對所有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責任(整改)單位應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對一時不具備條件,難以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制定整改計劃。一旦完成整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5公司安全環保部對安全生產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驗證,督促隱患(問題)整改,直至隱患(問題)消除;跟蹤驗證工作應留有相應記錄。車間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情況臺帳;
8.6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特種設備、環境保護等專項隱患(問題)整改工作;
8.7隱患(問題)整改臺帳分公司、車間二級管理,公司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必須實行閉環。
9、附則
9.1各類安全檢查涉及到責任(整改)單位,有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問題;或隱患(問題)未按照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的,將與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掛鉤,并作為年終評比安全生產考核內容之一;
9.2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3相關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
第12篇 公司安全環保檔案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范圍及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內容。其目的是為了規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管理。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領導工作。
2.2設備安全課負責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術部負責指導、監督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內容
3.1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a)共設置三個一級類目。編號用漢語拼音音節表示。
一級類目分類編號順序如下:
代 號 名 稱
aq 安全類檔案
hb 環保類檔案
zw 職業衛生類檔案
b)二級類目按檔案管理內容進行編號,編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凡設及人員檔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類檔案包括:上級安全法規文件、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險源管理資料、年度計劃及總結資料、教育培訓資料、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演練、日常檢測檢驗結果、事故隱患排查資料、日常檢查記錄(含各類專項檢查)、隱患整改資料、新建項目安全性評價及驗收資料、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獎勵與處罰資料、安全有關會議紀要、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事故檔案(含職業病事故)等。
3.3環保類檔案包括:上級環保法規文件、公司內部環保管理性文件、環境因素管理資料、年度計劃及總結資料、“三廢”檢測檢驗結果、環保設施日常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資料、新建項目環保評價及驗收資料、危險廢物“五聯單”、環境年報、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環保事故檔案等。
3.4職業衛生類檔案包括:上級職業衛生法規文件、公司內部職業衛生管理性文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資料、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病防護設施檢查記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資料、新建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及驗收資料等。
3.5檔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類檔案: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事故檔案、新建項目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5.2環保類檔案:環保事故檔案、新建項目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5.3職業衛生類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新建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歸檔資料必須分類裝訂成冊。
3.6.2需復印事故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