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0 總則
1.1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2.0 會議分類及組織
2.1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2.1.1 公司會議:主要包括公司領導(擴大)會,公司干部會、公司職工大會、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辦公室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1.2 專業會議:系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施工項目分析會、銷售分析會及項目策劃分析會等),由分管副總批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2.1.3 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如開的工作會(如工程部、銷售部每周的工作例會),由各部門經理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2.3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外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客戶座談會等)一切由公司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3.0 會議安排
3.1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3.1.1 行政技術會議:
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公司經營、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總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經營及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安全生產工作會:
匯報總結前委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項目策劃分析會:
匯報總結項目的研發、新產品的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3.2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匯總,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3.3 辦公室每周六應將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3.4 凡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5 對于準備不充分、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3.6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3.7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務從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務整體的原則。
4.0 會議的準備
4.1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2篇 v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歡。
會議管理制度
1、目 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 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 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 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 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 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 3 會議準備。
5.3.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 會議組織。
5.4.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 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 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 會議記錄。
5.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 會議跟進。
5.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 獎懲。
5.7.1 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 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 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3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董事會會議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 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會議(以下簡稱會議)的工作效率和決策科學,保證董事會議程和決議的合法化,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常設的執行機構,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賦予的職權。
第三條 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包括安排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組織安排會議召開,以及會議決議、紀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董事會,所屬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可根據本公司章程參照執行。
第二章 會議召開事項
第五條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應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第六條 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1 至2 次,每次會議應于1 0 天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監事和總經理。臨時會議根據需要在開會前3 天通知召開。
第七條 會議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等。
第八條 董事會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電話會議形式、傳真形式或借助能使所有董事進行交流的其他通信形式進行,并作出決議,由與會董事簽字。
第九條 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如未出席某次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應當視作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表決權。
第十條監事和總經理可列席會議。
第三章會議行使職權范圍
第十一條 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議,研究決定召集股東會的方案、工作報告及有關文件,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貫徹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研究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訂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或確定提交股東會審議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研究決定公司對外擔保項目、對外捐贈事項;
(十三)研究決定對董事長、總經理等的授權;
(十四)根據董事長提名,委派和更換直屬公司董事或董事長候選人;
(十五)向股東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六)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以及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會議表決事項
第十二條 董事會就前款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 參加會議的董事每人有一票表決權,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多投一票的權利。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召開會議,以書面形式召開會議時,事會秘書應將議案派發給全體董事,簽字同意的董事達到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規定的作出決定所需人數的,相關議案即構成董事會決議。
第十五條 議案的提出
(一)有關公司經營管理議案,原則上由分管董事提出,非分管董事亦可就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提出議案;
(二)人事任免議案由董事長、總經理按照權限分別提出;
(三)公司管理機構設置及分支機構設置由總經理提出;
(四)各項議案于會議召開前 5 天送交董事會秘書,由董事會秘書制作成文件,提前3 天送交與會董事審閱;
(五)董事會臨時會議的議案可在會前3 天內提出。
第十六條 議案的表決
(一)出席會議的董事對各項議案須有明確的表決意見,并在決議和董事會記錄上簽字;
(二)董事若與議案有利益上的關聯關系,則關聯董事不參與表決,亦不計入法定人數。
第十七條表決資格
(一)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履行職責的董事在被股東會撤換之前,不具有對各項議案的表決資格;
(二)依法自動失去資格的董事,不具有表決資格。
第五章 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 會議應就會議議案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記載議事過程和表決結果。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會議的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會議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
第十九條 每次會議的記錄應盡快提供全體董事審閱,要求對記錄作出修訂補充或要求在記錄上對其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的董事,應在收到會議記錄 3 天內將修改意見書面呈報董事長。會議記錄(在會議當天或定稿期內)定稿后,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董事會秘書(記錄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年終時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歸檔。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相應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決議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六章 會議決議的落實
第二十條 董事會決議一經形成即由分管董事和總經理組織實施,董事會有權就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予以督促。
第二十一條 每次召開董事會,可由董事長或分管董事就其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秘書應及時向董事長匯報決議執行情況,并將董事長的意見如實傳達給有關董事和其他相關人員。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4篇 裝飾公司工程管理會議制度
裝飾公司工程管理會議制度
1.目的:
為保證項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運作,加強項目部內部的協調和溝通,確保各項目的實現,制定項目部工程管理會議制度。
2 使用范圍
適應于本企業所承建的建筑裝修工程的項目部工程管理會議的管理。
3 引用標準、術語
3.1 引用標準
3.1.1 gb/t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3.1.2 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3.2 術語
4 職責
4.1 工程安全、技術、質量、生產進度及計劃協調會議由項目部組織;
4.2 工程物資會議由項目部物資部組織;
4.3 資金分配專題會和盈虧分析會議由項目部組織;
4.4 工程安全、質量專題會議由項目部組織
4.5 工程會議紀要由項目部編號、印發。
5 會議內容:
5.1 工地實行班前安全、技術、質量交底'站班會':① 項目部站班會一周三次,時間為上午上班前,參加人員為項目部領導、技術主管、安全員及各分部主管。② 項目分部站班會由項目安全員主持,各班組必須在每天上午上班前實施,全體施工人員參加并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5.2 施工高峰期每天下午下班前在工地召開生產碰頭會,各分部安排可以行使調度權力的負責人員參加,由項目部總調度主持。
5.3 以下會議每周召開一次:① 安全例會,要求各單位提供周安全工作計劃、總結的書面材料,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及安全員參加;② 生產協調會,由各項目主管及生產負責人參加,要求各項目主管提供有關形象進度、完成產值及勞動力情況的書面材料,以上會議由項目部組織。記錄資料(電子版)于會議后一天送交工程部匯總。
5.4 每月召開一次月生產進度及計劃協調會(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總結本月工程進度存在問題,公司領導和工程部經理、材設部經理、內業部經理、預算部門派員參加。各專業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書面的工程形象進度、完成產值情況及月勞動力報表。
5.5 每月底召開一次項目部資金分配專題會,項目經理召集有關部門參加。專業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書面的下月資金使用計劃表,以便項目部統一安排資金。
5.6 每月底召開一次項目部內部各項目分部的盈虧分析會,項目部經理召集有關部門和分管管理人員參加。
5.7 每月由項目部經理主持召開一次質量、技術專題會,項目部技術和質量管理體制網絡的全體人員參加。
5.8 每月一次由項目部經理主持月安全大檢查,要求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及安全員到位參加,檢查工地后在項目部會議室集中總結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5.9 工程其他會議依據工程現場情況召開。
6 工程會議管理要求:
6.1 為保證各專題會議內容的落實,各專題會議(涉及施工生產內容的大、中型有關管理、工程、經濟、物資)應做出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以備查核。會議紀要的印發由工程部經理審批,行政部核稿、編號、印發和存檔。
6.2 建立會議內容跟蹤反饋制度。對于會議提出的問題,涉及的部門為第一負責人,負責落實執行;同時項目經理作為第二負責人對其情況跟蹤了解,并定期向工程部領導反饋。
第5篇 某公司會議室管理制度
公司會議室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辦公樓三樓、四樓、五樓、六樓及(車庫二樓)等會議室的管理職責、會議內容、會議主持人、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及參加人員。
本標準適用于吉林新力熱電有限公司會議室的管理。
2 管理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職責
2.1.1 負責例會的通知、會議室的安排及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2.1.2 負責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各部門之間在落實例會上所決定問題方面的協調工作。
2.1.3 負責經理辦公會議及經理辦公擴大會議的議程安排、會議記錄(含會議紀要的起草印發),對會議決定的事宜進行督查督辦,并做好督查督辦情況的反饋工作。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會議類別:公司會議根據會議性質不同分為經理辦公會、經理辦公擴大會、工作計劃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議、經濟活動分析會、員工大會。
3.2經理辦公會議
3.2.1會議內容:公司內部管理中重大事項的研究與處理。
3.2.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
3.2.3會議時間:因需而定
3.2.4會議地點: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3.2.5參加人員: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及工程總指揮
3.2.6會議組織和記錄:綜合管理部部長
3.3 經理辦公擴大會議
3.3.1會議內容:公司日常工作、行政事務、重大活動安排。
3.3.2會議主持人: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的公司其他領導
3.3.3會議時間:因需而定
3.6.2.5參加人員:總經理、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生產策劃部部長、運行部部長及助理、燃料部部長、維修部部長、物資部部長及助理、綜合管理部部長、保衛主管、生產策劃部安監主管、生產策劃部安培專工、運行部安培專工、燃料部安培專工、維修部安培專工。
3.6.2.6會議組織和記錄:生產策劃部安監主管(本文由文書幫小編編輯提供閱讀)
3.7 員工大會
3.7.1會議內容:涉及全體員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宜,如工資、住房、保險等;涉及公司生產與發展需向全體員工說明形勢或進行動員時。
3.7.2會議主持人: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的公司其他領導
3.7.3會議時間:因需而定
3.7.4會議地點:
3.7.5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
3.7.6會議組織和記錄:綜合管理部文字秘書
4 會議要求
4.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開會時要做到有始有終,嚴禁私自中途退場,有事要向有關領導請假。
4.2與會者要做好會議記錄。有傳達任務的事項,參加者要及時、準確地傳達下去,并認真執行會議所確定的各項任務。
4.3與會人員開會期間應將手機關掉或將響鈴設置成振動位置。
5 檢查與考核
由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執行本標準情況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第6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第7篇 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內部會議管理。
(各項目內部會議管理規范由項目自定,報總經辦審批后執行)3、管理權責: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 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4、會議分類:
序號
類別
會議名稱
主題 / 特點
時間安排
參加人
1
公司
公司例會
固定時間、固定匯報程序, 盡量解決即席提出的問題。
每月兩次,每月15日和30日,遇節假日順延
各項目/職能部門負責人2
公司
動員會
發言固定、沒有討論程序
臨時
相關員工
3.公司
研討會
對某一課題或問題切磋、探 討,不一定有結果
臨時
相關員工
4
公司
鑒定 / 評審會
對某事物的價值、性能,質 量鑒別,必須有結論
臨時
相關員工
5公司
專題會
為某一專題而開,必須有結 論
臨時
相關員工
6
公司
評比會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動 結束后召開
臨時
相關員工
7
公司
總結會
總結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階段工作
臨時
相關員工
8
公司
匯報會
下級向上級或有關人員匯報 工作情況 公司臨時
臨時
相關員工
9
公司
調度會
任務安排,人員派遣,設備 物資情況的調動
臨時
相關員工
10
項目
項目行政例會
各項目,固定匯報程序
每周一次,按時間表執行
項目經理,項目部門負責人
備注:如公司會議需提前或延遲等特殊情況,總辦將提前通知。
5.會議要求:
5.1、做好會議記錄。
公司會議記錄要做到專人記錄和管理,會議記錄人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并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
::必要時應按照會議主持人的要求形成會議紀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執行。
每月底總經辦檢查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并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
職能部門專題會議也要指定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用以備忘。
5.2、講究會議質量。
各類會議主持人會前應與參會人員充分溝通,做到心中有數。
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并對此負責。
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用數據說話,部署的工作做沒做,做到什么程度,沒做或沒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確具體可量化的答復,防止和杜絕空洞無物或泛泛而論。
5.3、力求會議實效。
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負責人要按照落實要求,層層進行傳達貫徹,務必使直接執行人明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對經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力求使每次會議都有具體的成果。
5.4、嚴格會議紀律。
會議管理是保證會議質量的一項措施。
與會人員應有機的安排工作,認真準備、準時參會。
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會議主持人決定、會議記錄人會前通知。
與會人員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履行職責。
6、管理內容:
6.1 會議計劃與統籌
6.1.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項目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項目例會,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項目/職能部門負責人。
6.1.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項目例會,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例會時,項目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
6.1.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會議、項目例會、項目臨時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6.2 會議準備
6.2.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 、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項目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2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6.2.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2、會所根據會議提擬部門要求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組織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各項目/職能部門在公司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提前向會議室管理部門(會所)提出工作聯系單,由會議室管理部門(會所)統籌安排。
6.3 會議組織。
6.3.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6.3.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
5 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
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
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6.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無聲,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 、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7、會議決議事項,與會人員應在會后立即執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8、各職能部門/項目要把每次會議精神傳達到基層員工,也可根據自己部門/項目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部門/項目級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6.4.4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6.5 會議記錄:
6.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6.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
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項目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項目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總經辦文員負責會議記錄工作,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總經理指定。
6.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6.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 、公司各類行政會議;2 、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6.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
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各項目下對口部門的會議紀要及各項目每周行政例會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6.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 、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應作為機要檔案每季度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 、各職能部門內部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6.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
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6.6 會議跟進
6.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6.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6.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7、獎懲
7.1 獎罰:計入員工績效考核制度體現
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
5 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
5 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8、附則。
8.1 本制度由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8.2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切實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傳達落實上級對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及時掌握成員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集團公司實際,依據《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集團公司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會議。
第一章會議類別和時間
第三條安全生產會議分為:
(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二)安全生產例會。
(三)特殊情況下召開的安委會臨時會議及安全辦臨時會議。
第四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別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開。
第五條安全生產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于每年的單數月召開。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產例會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合并召開。
第六條臨時會議的時間事前口頭通知。
第二章會議參加人員
第七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參會人員包括集團公司安委會成員、各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人員包括各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九條臨時會議的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題確定。
第三章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一)成員企業交流、匯報年度、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
(二)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通報成員企業上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
(三)集團公司總結年度、半年度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見;
(四)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經驗介紹;
(五)其他需要在會議上通報的事項;
(六)集團公司領導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例會主要內容:
(一)成員企業交流、匯報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上次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調解決的事項;
(二)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例會和有關會議、文件精神;
(三)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四)需要在例會上研究解決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例會實行會前學習制度,即在正式會議開始前組織全體參會人員學習國家新頒布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或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條安委會臨時會議和安全辦臨時會議的會議內容分別由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安全辦主任確定。
第四章?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會議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十五條除臨時會議外,安全生產會議需在會議召開前二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或傳真)到各成員企業。
第十六條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第十七條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及會議材料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
第十八條會議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經集團公司安全辦主任審閱后,于會后二個工作日內,下發各成員企業及相關人員。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會議形成的資料應歸檔管理,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會議紀律
第二十條參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并由本人簽到。
第二十一條會議開始時,會議工作人員收回簽到表。會后,工作人員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第二十二條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席的,應提前向集團公司安全辦請假并委托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二十四條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二十五條會議發言一律使用普通話,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
第二十六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注意傾聽他人發言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六章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對安全會議布置事項的督辦工作,定期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會議確定的事項和提出的要求,各責任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并在下次安全例會上匯報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成員企業參加安全會議人員的到會情況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列入其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各成員企業應當參照本制度,結合實際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會議名稱或主要議題 | ||||
姓?名 | 單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備 注 |
請假人員(已委托參加): 請假人員(無委托參加): 缺席人員: |
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簡要匯報
單位名稱:
匯報期間:
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事故發生情況): 上次集團安全例會布置工作完成情況: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調解決的事項: |
備注:本表由集團成員企業每2個月匯報一次,在參加集團安全生產例會時上報。
第9篇 企業公司會議制度范本
企業(公司)會議制度范本
第1條會議主要包括例會、季會、年會及臨時會議,辦公室是公司各項會議的管理機構,負責會議通知與會場安排,部門內會議由該部門自行安排;
第2條行政部應及時發出會議通知,明確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討論的議題等內容。有關材料可在通知時印發并做好會場安排;
第3條與會人員要在會前圍繞議題做好充分的準備,有些重大問題可以在會前交換意見,統一認識,會議中正式討論決定;
第4條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特殊情況必須向公司領導說明。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遲到超5分鐘將罰款二十元,未到罰款五十元,該款項由財務部在月底發放工資時扣除;
第5條會議主持人應引導發言者在預定時間內做出結論。
第6條會議禁忌事項
1、不可一直緘默;
2、發言時不可長篇大論,要注意掌握時間;
3、引用資料應注意準確、恰當;
4、發言要有針對性,言之有物;
5、不得隨意打斷別人的發言,不得對發言者進行人身攻擊;
6、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隨意中途離開。
第7條會議記錄
1、會議由行政部制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記載會議所議事項。
2、會后要及時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必須準確、清楚,充分表達會議討論的情況;
3、會議紀要的結論經與會人員確認無誤,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由行政部存檔備案;
第8條議定事項的催辦和反饋
1、會議議定事項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將議定事項文件復印后分發各部門辦理;
2、各部門辦理事項后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重要事項可分多次反饋,使領導及時了解辦理情況。
第9條:會議文件的管理
1、會議紀要及有關文件,有一定的保密性,必須妥善保管,建立嚴格的管理及查檔制度;
2、各部門員工不得隨意查閱會議紀錄,查閱會議記錄需經副申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第10篇 公司機關工會會議制度范本
公司機關工會會議制度
為確保公司機關工會各種會議的順利召開,保證會議的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結合公司機關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機關工會委員會會議由機關工會主席主持召開,全體機關工會委員參加。
二、公司機關工會委員會主要研究以下事項:
1、研究機關工會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各項工作;
2、貫徹落實公司工會的工作安排及重大工作部署,傳達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工作匯報;
3、研究機關工會主席認為應提交機關工會委員會研究的其他事項。
三、公司機關工會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機關工會主席認為必要,可以臨時召開。
四、公司機關工會委員會會議參加者應遵守保密紀律,屬保密范圍的事項不得外傳。
五、公司機關工會委員會會議由組織生活委員記錄,對會議形成的重要決議由機關工會主席簽署后,以機關工會的名義向所屬各工會小組正式發文。
六、公司機關工會小組長會議制度
1、公司機關工會小組長會議由機關工會主席主持召開,機關工會所屬各工會小組長參加。
2、公司機關工會小組長會議主要研究以下事項:
a、貫徹落實公司工會的階段性工作安排及重大工作部署,傳達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
b、研究基層工會小組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各項工作。
七、公司機關工會會議由組織生活委員負責會前通知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協調參會人員、會議時間、地點、議程、準備會議材料及參會人員登記等事項。
第11篇 財富公司會議紀錄制度
財富管理公司會議紀錄制度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組織討論本部門內部工作的會議。
1.周會議:每周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經營班子共同參與討論周工作總結和周工作總結的會議。
2.月度會議:每月月末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經營班子共同參與討論月度工作總結和月度工作總結的會議。
3.季度會議:每季度季末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經營班子共同參與討論季度工作總結和季度工作總結的會議。
4.其他會議:根據實際情況而提報的會議。
會議時間安排
1.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2.周會議由行政部主持,時間安排在周六上午9:30開始。
3.月度會議由行政部主持,時間安排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下午5:00,如果和周會議重疊,可以雙會合開,如月度會議和周會議兩者相隔不超過2天,也可以雙會合開。如超過2天者則在每月的最后一天。
4.季度會議由行政部主持,時間安排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星期內,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5.其他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會議主導部門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6.會議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由行政部進行調整,經批準后實施。
會議內容
1.部門會議內容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
2.周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
3.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傳達公司重大決策或變革。
4.上周工作總結及績效考核內容的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報在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總經理或各部門協調的問題。
(a)下周工作計劃,并提報下周工作中的重大需求。
(b)在公司各項工作開展中其他待解決的重大事項的討論。
月度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
(a)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傳達月度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b)本月工作總結及績效考核內容的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報在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總經理或各部門協調的問題。
(c)討論決定下月工作計劃及績效考核內容的確立。
(d)各部門提報下月工作中的重大需求。
(e)在公司其他各項工作開展中待解決的重大事項的討論。
季度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
(a)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傳達季度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b)本月工作總結及績效考核內容的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報在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總經理或各部門協調的問題。
(c)討論決定下月工作計劃及績效考核內容的確立。
(d)各部門提報下月工作中的重大需求。
(e)在公司其他各項工作開展中待解決的重大事項的討論。
會議準備
1.凡已列入本規定計劃的會議不再另行通知,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合并召開及其他情況者,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其他會議通知應提前一天進行通知,對會議時間、參會人、會議主題等進行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議程;正常例會將不再公布相關議題。
3.多個部門參加的會議原則上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總經理授權,會議議程可由行政部安排。
4.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5.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做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6.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會議紀律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位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5.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6.公司各項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會議記錄及紀要
1.總經理參加或主持的會議原則上由總經理助理負責會議記錄工作,總經理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人負責。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a)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b)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c)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不得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d)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歸檔、保管工作。
(e)會議紀要的下發由行政部負責實施,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綜合部一份存檔備查。
(f)各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該部門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
(g)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
2.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并將跟進情況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
3.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落實,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總經理指定。
4.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相同性質的例會需對上次例會中形成的決議事項的進展情況給予簡單總結,并將相關情況給予公布。
處罰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10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10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會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會者,計為缺席。
4.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20元的罰款。
5.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50元的罰款。
6.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
第12篇 集團公司視頻會議管理制度
為規范視頻會議的使用,保證視頻會議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會議申請流程及標準
1、各職能部門召開的接口人視頻會議需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見附件一),分管(副)總裁簽字后交至集團it部留檔,并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視頻會議后如需要本部門以外的相關部門進行協助或者需要運營督導部進行督導的,請抄送相關部門。
2、集團總監級以上、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或全國全員視頻會議均需提前兩個工作日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提交至總裁辦主任處,經總裁辦主任批準同意后,方可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并將該申請單交至集團it部留檔。
3、總裁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國(全員)視頻會議;
4、集團各職能中心所召開的全國總監級以上視頻會議應由集團總裁辦主任或運營督導總監或培訓總監出席,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國全員伙伴視頻會議應由集團培訓中心召集,集團總裁辦主任以上領導主持,并由集團、地方公司it負責人負責設備的通暢。
二、會議設備及網絡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須準備相應設備,如:攝像頭、音箱、話筒(或者耳麥),如有缺失或運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當地自行采購并調試,確保設備可用。
2、會議期間必須保證網絡通暢,開會使用的電腦帶寬需在4m以上,即實際下載速度需保證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會議開始之前需檢查當地分公司的網絡狀況,必要時限制其他伙伴的網絡帶寬或直接斷開網絡。
3、集團it部應提前建立好會議,以保證各分公司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可以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
4、各分公司必須根據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上線,it接口人需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調試完畢(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沒有專職it,如沒有把握在30分鐘內調試完成,請提前更多的時間進行調試,如有問題可詢問集團it部,務必保證在規定時間會議系統能正常使用)。
三、獎懲措施
以上事項請各分公司提前做好準備,如在會議進行中發現缺少硬件(沒有話筒、沒有視頻),或者沒有準時上線的以及由于網絡狀況導致時常斷線或帶寬不夠的,一律作為缺席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分公司it、集團it將承擔三級連帶責任,各成長50元。若由于集團it部延遲建立會議導致各分公司無法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集團it成長100元。
本制度經總裁辦審核批準后下發執行集團it部二?一二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