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
e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是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從總經理到崗位人員以及各部門的安全責任。為確保將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做到責任分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對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嚴格考核。
1、考核職責
(1)各部門及公司領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
(2)部門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部門負責,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2、考核形式
安全生產責任制按分工職責考核,實行月考核、年終總評的辦法,每月五日前上報相應主管部門。
3、考核標準
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逐項做好落實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因責任制不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在責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責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逐條評分,各條得分合計為總分,總分95分以上的為優秀,85-94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
4、獎懲
各級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及從業人員的責任制考核結果,每月通報,年終進行總評,考評優秀的由公司研究給予獎勵,考評不合格的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
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而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會研究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對有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篇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 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 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 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 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 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 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 課件 ]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 、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 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二)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 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三條 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并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 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 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 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 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 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范圍和方法,經總經理審核后,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采購。
第十一條 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并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于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并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條 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三)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 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 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 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 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第3篇 公司工廠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工廠)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范圍
1、本標準規定了文明生產管理的總則、內容及要求。
2、本標準適用于全廠各崗位的文明生產管理。
二、總則
文明生產是正確協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生產活動。它可使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從而為企業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內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同志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二)開展“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守則活動。
1、不用的物品不擺放在現場,做到所需物品隨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潔,現場環境整潔。
3、做到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并進行檢查與考核。
(三)環境文明
1、職工著裝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2、生產現場干凈、整潔,努力創造舒適的生產環境。
(四)操作文明
嚴格操作規程,執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揮。
(五)儲運文明
采用適當的器具和運輸工具進行儲運,防止出現損失和破壞,便于生產統計管理和質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圖,并組織實施。
2、使生產現場井然有序,保持生產均?。
(七)安全生產
1、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執行國家、部、省及公司規定的有關安全方針政策。
2、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安全標語、警示牌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鐘長鳴。
3、嚴格安全規程,執行安全操作程序,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
4、員工持證上崗,穿戴好勞保用品和安全帽。
第4篇 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確保污水處理生產工藝的正常運行,保證出水水質、污泥處理效果、最終實現達標排放,特制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運行、技術人員(包括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
2. 生產調度制度
2.1. 污水處理的一切工藝生產活動均以調度指令為依據,任何人不得違背調度指令,擅自進行設備開關,改變參數等工藝調節行為。
2.2. 生產調度必須對本公司的生產調度工作切實負責(調度室設在生產技術科)。調度員應以中控室、化驗室、運行科提供的運行數據和生產信息為依據,不準許出現因高度失誤而導致出水水質不正常的現象。
2.3. 生產調度在提出指令前必須詢問清楚設備的運轉情況,保證指令的正確。
2.4. 生產調度發出生產調度指令后,運行科、中控室操作人員必須在15分鐘內完成該指令。
2.5. 涉及到停水進水、開關鼓風機等重大情況,調度室下達指令前必須報請分管領導批準。
2.6. 中控室在設備故障15分鐘內必須通知調度室和運行科,操作人員應在15分鐘內做出反應,并將排除故障結果告知調度室和中控室。
2.7. 各崗位技術負責人和運行值班人員在發覺調度指令存在錯誤時,應立即報告調度進行更正。
2.8. 夜班和節假日期間遇到工藝、設備不正常情況,可以請示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做出決定。
2.9. 調度員和值班人員遇到不能解決的情況,必須在15分鐘內通知分管經理。
3. 生產報表制度
3.1. 污水處理生產報表是污水處理公司生產結果的書面體現,它為公司的生產調度、工藝調整、設備維修保養提供依據,是各生產的重要工作之一。
3.2. 報表內容有設備運行數據、工藝運行數據。
3.3. 當班人員詳細真實地按表格填寫設備運行數據、工藝運行數據。
3.4. 填制表格完畢后,制表人簽名,報送生產技術科。
3.5. 下夜班人員交完報表后方可離崗(白班委托夜班代交,并交待抄表情況)。
4. 構筑物維護保養制度
4.1. 每季度對污水處理所有構筑物全面檢查一次,其他時間,隨時發現問題隨時上報生產技術科。
4.2. 生產技術科發現構筑物結構受到損害后,應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制訂相應的維修措施,及時進行維修。
4.3. 對墻磚及表皮脫落的構筑物隨時發現隨時修復。
4.4. 每月對污水處理各車間門窗檢查一次,對損壞的門窗及玻璃及時修補。
4.5. 構筑物內的照明設備由使用部門負責,隨時發現,隨時維修;進水、排水管道每季度全面檢修一次。
4.6. 雨季來臨之前(五月)檢查各車間房屋是否漏雨,并及時修復。
4.7. 以上工作由生產技術科牽頭負責。
5. 設備管理制度
5.1. 固定資產的管理
5.1.1. 凡單臺機電設備原購置價值(包括設備的出廠價值、運雜費、安裝費等)在5,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產。
5.1.2. 凡列為固定資產的設備,設備技術員按《設備統一分類及編號目錄》,統一進行分類編號,并建立設備臺帳。
5.1.3. 在已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中,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將直接影響正常生產的大型設備作為公司的主要生產設備。
5.1.4. 新增設備和自制專機安裝驗收后,需填寫“新增設備驗收鑒定移交單”,財務部門提供設備購置原價,方能列入設備固定資產臺帳。
5.1.5. 設備材料的臺賬,每年應與財務部門的設備資產臺帳核對一次;每年對公司生產設備進行一次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帳統一。
5.1.6. 設備檔案內容包括:出廠合格證、裝箱單、開箱驗收單、驗收鑒定移交單、事故報告單、封存啟封單、大修記錄、定期保養單、改裝、改造技術資料、設備移裝單、設備完好普查記錄單、精度檢驗單等。
5.1.7. 凡屬設備上的一切附屬部件、附件、工具、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拆除移用和改裝。材料員負責建立工具附件卡,一份歸檔,一份由操作者負責保存。操作者變動時,辦理工具附件的交接手續。
5.2. 新增設備的開箱驗收及移交生產
5.2.1. 新到設備開箱驗收,由生產技術科會同安裝、使用部門共同參加。按設備裝箱單逐一清點主機、輔機、隨機附件、工具、技術文件等,并填寫“設備開箱驗收單”。若驗收不合格,運行科科負責查詢。
5.2.2. 開箱清點后,隨機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門的操作者保管,隨機備件由備件庫負責保管,技術文件由運行科統一整理歸檔,使用說明書由檔案室負責保管。
5.2.3. 新設備的安裝,原則上由運行科負責。制訂安裝方案后,組織進行調試,空運轉試驗,負荷試驗及精度復驗。調試合格后,填寫“新增設備驗收鑒定移交單”,辦理移交手續。
5.2.3. 未經驗收移交的新增設備不得投入使用。移交投產使用的設備應收集整理初期使用階段情況,并進行分析總結,作好信息反饋。設計、制度缺陷及質量問題,由運行科負責與制造單位聯系解決,安裝中存在問題由運行科解決。
5.2.4. “開箱驗收單”、“驗收鑒定移交單”應填寫清楚整齊,有關人員的簽證齊全,主要生產設備的驗收移交工作,除有關部門參加外,應有分管設備領導參加。
5.3. 設備事故的處理及分析
5.3.1. 凡設備因非正常損壞,而造成停產或降低效能或精度者,均為設備事故。修復費用在500-1萬元以內,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公司供電中斷10-30分鐘為一般設備事故;修復費用1萬元以上或因設備事故使公司電力供應中斷30分鐘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修復費用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停產三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為特大設備事故。
5.3.2. 凡因人為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維護保養不當等原因致使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者屬責任事故;凡因設備制造質量不良,或檢修、安裝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者屬質量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災害致使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者屬自然事故。
5.3.3. 設備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切斷電源,嚴格保護現場,逐級上報。
5.3.4. 一般設備事故由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進行調查分析,在二日內發生事故部門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報送運行科簽署意見,由分管領導批示后歸檔。
5.3.5. 主要生產設備的事故及重大設備事故發生后,使用部門應立即報告運行科和分管領導,由設備使用部門主持,會同分管領導、運行科、各有關科室人員一起參加事故分析,作出處理決定。凡屬重大事故,運行科應在一日內報告分管領導,并在十日內寫出事故情況及分析報告,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所填“設備事故報告單”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備查。
5.3.6. 對事故責任者,根據事故情節,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5.4. 設備的改裝和改造
5.4.1. 設備的改裝,由使用部門或運行科填寫“設備改裝申請書”,并附改裝、改造方案和圖紙,經運行科、生產技術科審查,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5.4.2. 設備的改裝設計制造、結合大修進行的技術改造由運行科負責。改裝或技術改造后,由改裝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試車驗收,一切技術文件由運行科負責歸檔。
5.4.3. 結合大修的技術改造,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后實施。
5.4.4. 運行科負責的技術改造,并提出論證分析。
5.4.5. 設備改裝后性能、用途發生改變時,設備的分、編號應隨之改變,并重新調整帳卡。
5.5. 設備的報廢、更新、購置
5.5.1. 列入固定資產的生產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申請報廢:
5.5.1.1. 超過使用期或經過三次大修,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而且不能改裝和修復,設備效能已達不到最低工作要求的設備。
5.5.1.2. 未到使用年限但不能遷移的設備。因建筑物改造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毀者。
5.5.1.3. 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到嚴懲損壞且無修復價值者。
5.5.1.4. 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
5.5.1.5. 腐蝕過甚,繼續使用 發生危險且無修復者。
5.5.2. 設備報廢審批通訊權限
5.5.2.1. 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運行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5.2.2. 設備未經正式批準報廢前,不得拆卸、挪用零部件和自行處理,經正式批準報廢后,可做外調或將可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后,作為原材料廢料處理,處理或外調所得價款用于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費用。
5.5.2.3. 設備經正式批準報廢后,注銷該設備的卡片和在設備臺帳中的編號以及其它有關資料,并轉財務注銷資產。
5.5.3. 設備更新的原則
5.5.3.1. 已到或超過使用役齡的;
5.5.3.2. 大修過三次以上的;
5.5.3.3. 精度、性能難以恢復,修復又不經濟的,結構簡單,技術落后,制造質量差,效率低的;
5.5.3.4. 能耗高,又有新的型號可代替的,故障較多其它方面原因。
5.5.3.5. 更新時由本部門提出申請,報運行科。運行科根據歷史普查資料和工藝上的要求,提出更新設備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納入年度技術更新改造計劃中執行。
5.5.3.6. 更新設備到貨,安裝、移交等手續與新增設備同。
5.5.4. 設備選型的原則
5.5.4.1. 考慮現有機型的統一,備件供應方便;
5.5.4.2. 設備技術先進、可靠、維修性好、價格合理;耗能低;質量好,制造廠家就近。
5.5.4.3. 設備選型前,先進行市場調查,收集信息,然后根據上述原則進行對比分析,由運行科決定后報分管領導批準,由材料員統一采購。
5.6. 主要生產設備管理
5.6.1. 操作工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生產工人,并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6.2. 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做到定人定機,實行使用維護保養責任制,對多人操作的設備(或機組),建立機長負責制,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協同操作。
5.6.3. 技術操作規程、檢修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則準確全面。
5.6.4. 設備潤滑必須嚴格實行“五定”。如采用代用油或新用品油時必須化驗后,經設備技術員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后再予使用。
5.6.5. 嚴格按規程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規范使用設備。發生意外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運行科和生產技術科,以便妥善處理。
5.6.6. 必須正確使用安全限位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或不用。
5.6.7. 維護保養應以操作工作為主,維修人員配合要遵照說明書的規定,不得隨意拆卸部件,以避免影響設備的精度和性能。
5.6.8. 對違反操作規程、超負荷運轉的任何指令,設備操作者有權拒絕,并及時報告運行科處理。
5.6.9. 在日常維護保養中,除可拆零件外,一般不應拆卸零件,當必須拆卸時,由專業的修理人員進行。
5.6.10. 擦拭材料和清洗劑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規定,不得隨意代用。只準使用潤滑卡上規定的并經化驗合格的油料和冷卻液,用前須經過濾。
5.6.11. 設備的附件和專用工具應用柜架擱置,保持清潔,防止碰傷,不得外借或作其它用途。
5.6.12. 加強(二保)(二定)保養,設備預檢和預防性維修工作,有計劃地進行強制性預檢預修,對于不能維持到下一個修理周期的零件,對于可換可不換的零件,一定要修換,盡量減少突發故障,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5.6.13. 認真進行故障分析,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5.6.14. 備件齊全,定儲備范圍,定儲備定額,保持最低儲備量。隨機附件完整,妥善保管,不用的應合理存放,同樣要保管維護好。
5.6.15. 主要生產設備確定后,隨著生產任務、工藝的改進、設備精度、事故等情況的發生,以及更新改造和工序質量管理點的變動主要生產設備也隨之改變,運行科要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重新確定。
5.7. 設備故障管理
5.7.1. 對主要生產設備實行維護保養制度,通過巡回檢查,定期檢查、精度檢查和調整完好狀態檢查等方法,掌握易發生故障的機件部位,有目的地進行維護保養,以控制和防止故障的發生。
5.7.2 加強故障管理基礎資料工作,做好設備故障記錄,認真填寫設備故障維修記錄單和原因分析,及時匯總上報歸檔。
5.7.3. 設備技術員應每月填寫設備故障維修記錄單,統計故障情況,列出明細,設備技術員負責按重復故障清單及記錄內容進行分析,找出規律,提出對策,并填寫故障處理報告單。
5.7.4. 設備技術員針對設備故障,安排檢修計劃,由設備維修人員按處理意見實施,處理完畢后要填寫維修記錄,經設備技術員驗收,同時運行科存檔。
5.7.5. 通過對多發生性故障或設備缺陷進行檢驗分析,摸清故障發生的原因,報出規律和對策,對設備進行改裝和改善修理工作。
5.8. 設備維修通知單、回執單管理制度
5.8.1. 設備維修通知單由設備技術員填寫。
5.8.2. 設備維修通知單應認真填寫,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不得用鉛筆,字跡要工整。
5.8.3. 填寫內容應齊全,包括設備名稱、故障發生時間、故障發現人、故障內容、填表人和負責人簽字等。
5.8.4. 故障內容填寫語言應簡練、規范,盡可能詳細地描述設備故障發生的具體情況。
5.8.5.
5.8.6. 設備維修通知單都應在設備發生故障后半天內送至運行科。
5.8.7. 回執單由維修運行科填寫,一式二份、運行科、生產技術科各一份。
5.8.8. 對回執單的修后遺留問題及建議一欄,運行科應認真填寫,以便于指導生產。
5.8.9. 為了便于運行科對資料進行統計整理,回執單的設備名稱應與設備維修通知單的設備名稱相一致。
5.9.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5.9.1. 根據技術鑒定、可行性分析、設備履歷資料、生產需要等情況,制訂設備維修計劃。
5.9.2. 準備工作
5.9.2.1. 擬定維修方案及維修措施;
5.9.2.2. 核對、核準更換零部件圖紙并確定修理尺寸;
5.9.2.3. 提請修理、更換件特殊材料、型號、規格;
5.9.2.4. 修理更換零、部件的加工或外協件準備;
5.9.2.5. 確定修理時間,落實更換件或外協件是否齊全。
5.9.3. 維修時間
5.9.3.1. 組織修理具體操作人員;
5.9.3.2. 明確修理要求、修理方案、維修部位、更換零部件等情況;
5.9.3.3. 合理安排修理順序與進度;
5.9.3.4. 落實減少主材料、輔助材料消耗的措施,降低維修成本;
5.9.3.5. 修理完工后交接驗收;
5.9.3.6. 做好原始記錄及統計工作。
5.9.4. 統計結算工作
5.9.4.1 維修占用時間、實用工時、帶料工時、消耗材料、費用核算;
5.9.4.2. 修理工作總結與經濟活動分析,研究提高及改進措施。
6. 動力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6.1. 運行值班人員要做好配電室的日常巡視工作,確保安全用電,合理用電。
6.2. 運行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巡視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6.3. 對公司的供電線路、控制線路、電纜溝要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正常。
6.4. 設備的維修應按照《設備維修通知單、回執單管理制度》和《設備維修管理制度》執行。
6.5. 設備維修好后,應做詳細記錄,存入設備檔案。
7. 中控室生產管理制度
7.1. 值班人員必須隨時瀏覽監視器各畫面中顯示的工藝、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值班人員進行處理,重大問題及時通知分管領導,并隨時觀察和了解問題處理情況。
7.2. 嚴密監視全廠設備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報警信號,及時通知有關操作人員,重大設備故障通知有關領導,不得延誤。
7.3. 安生產調度及時調整有關運行參數,使污水處理各工藝流程協調運行保證出水水質。
7.4. 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錄設備故障及其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工藝運行異常情況以及調整措施和調整效果。
7.5. 按時打印日報、月報、年報表,及時報送各有關科室和分管領導。
7.6. 嚴格按《中控室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禁止進行監控無關的操作,以免對系統造成損壞。
7.7. 搞好硬件、軟件的管理,由專人負責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潔和維護。嚴禁外部軟盤、光盤插入中控室微機中,以免帶入病毒。
7.8.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應將本班及上一班中的工藝、設備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應采用的調整措施,詳細交待給接班人。以保持中控室監控工作的連續性。
7.9. 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生產調度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8. 水區生產管理制度
8.1. 值班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設備運行記錄、報表和工具等。
8.2. 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的巡視工作若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排除,當不能排除時,應上報運行負責人。
8.3. 要定期對設備做好保養工作,包括投加潤滑脂、更換、檢查齒輪箱油和螺絲、螺栓的緊固工作。
8.4. 要定期對設備做好檢修工作,要及時解除設備故障,一些大的設備故障要及時上報生產技術科。
8.5. 要按《生產調度制度》進行工藝調整,各設備的運行要符合工藝運行要求。
8.6. 對工藝參數要定期檢測,并做好微生物相的鏡檢工作,及掌握進出水情況。
9. 泥區生產管理制度
9.1. 值班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好設備運行情況。
9.2. 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的巡視工作若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報告運行負責人。
9.3. 要定期對設備做好保養工作,包括投加潤滑脂、更換、檢查齒輪箱油和螺絲、螺栓的緊固工作。
9.4. 要定期對設備做好保養工作,要將設備故障及時上報設備科。
9.5. 要按《生產調度制度》進行工藝調整,各設備的運行要符合工藝運行要求。
10.配電室交接班
10.生產交接班管理制度
10.1. 值班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進行交接班。
10.2. 接班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確屬有病或家中有事,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安排其它人員替班。
10.3.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下班,待部門領導安排頂班人員,辦理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下班。
10.4. 交接班的內容
10.4.1. 設備運轉及安全裝置完好情況;
10.4.2. 公司指示或新更改的信號指令情況;
10.4.3. 工具物品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無損;
10.4.4. 交待下一班需完成的領料和維修任務。
10.5. 交接班時應做到全面交接,對口檢查。
10.6. 交接完畢后,雙方在交接班薄上簽字。
11. 附則
11.1. 本制度解釋權歸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 以上各條款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按上級文件執行。
11.3. 本制度從2023年5月1日起執行。
第5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第6篇 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 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 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10]29號)
第7篇 某某模具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為加強宏達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本辦法適用于宏達模具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一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部門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活動,。各生產車間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各車間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督辦,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第五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自查分析,并分別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表格和文字說明材料整理成書面隱患排查治理自查報告向黃驊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送。報告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規定的內容及時向丹陽市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報黃驊市安監局備案。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和公司財產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各級責任人為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者,將視情節給予經濟、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的,給予單位負責人50--100元罰款。
第十一條 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給予單位負責人50--100元處罰,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人,將視情節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單位或個人處10--100元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視情節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 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將根據情況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附則: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第8篇 客運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按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條 根據財政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規定,我公司應按規定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三條 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財務預算。安全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并建立安全經費投入臺賬。
第四條 我公司按上年度實際營業額為依據按1.5%的標準計提安全生產費用。
第五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應高于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用自提自用,公司財務審計監管,確保需要,注重實效,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設施設備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設施設備附屬安全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
3、配備、維護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支出。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8、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9、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企業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九條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專戶核算、使用由財務科單獨分類統計,每年報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第十條 財務科對安全生產費用實行集中管理。提取的安全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第十一條 使用安全生產資金時應編制計劃,及時報單位負責人審批,審批權限及資金限額按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由公司經理負總責,分管安全副經理直接負責,安全科具體實施。財務科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進行統計、跟蹤、監督,明確項目責任人、項目名稱、投入金額,保證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真正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投入臺賬歸檔保存。
第9篇 地質工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為保證工傷事故及時報告,順利調查,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根據建設部第三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傷事故是指四級以上和以下的因工傷亡事故。
三、因工傷亡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向總公司報告,10小時之內向總公司提交傷亡事故的快報,主要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公司必須在24小時之內(四級以上重大事故)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四、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為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和錄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凡屬四級以下的因工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公司主管領導、工會、安全、技術等部門人員構成。其主要職責:
1.組織技術鑒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
5.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屬四級以上的重大事故調查,公司和事故單位積極配合協助上級調查組工作,做到事故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組工作。
六、事故單位按規定,填寫事故報表并及時報總公司安全科。事故處理完畢后,總公司將事故處理報告,按規定上報。
七、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的,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詢問和提供事故情況的,公司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公司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0篇 化工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獲取管理制度
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獲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使企業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
三、責任
1.安全部負責收集所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
2.安全主任負責對法律、法規的適用條款進行識別,并按照適用部門、單位進行發放。
3.文件管理員負責法律、法規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規標識
所有法律、法規、標準收集后需經文件管理員統一編號(包括文件編號,版本號)。
五、法律、法規的標識、下發、保存、更新
1.編號及標識方法
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編號為:aq-w-f-o1
其中:aq---為a化工w---外來文件
f---法律法規o1---文件順序號
2.法律、法規文件由安全主任確定分發部門,文件管理員根據《文件一覽表》中規定的部門予以發放,發放時使用部門在《文件收/發登記表》上簽收。
3.法律、法規文件的修訂與更新
(1)根據國家對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負責收集、整理并在《文件發行/更改審批表》上注明修訂、更新的大概內容,修訂部門及生效日期。對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體加粗或其他標志方式進行區分,起到提示和標識作用。
(2)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現狀和條件與法律、法規逐條進行條款識別,以改進現狀與標準的相適應性。
4.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
(1)所有作廢或過期的法律、法規標準,由文件管理員負責回收并銷毀,原版文件注明'作廢',文件管理員登記于《作廢文件清單》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門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廢法律、法規的,文件管理員予以注明'作廢',并于《作廢文件清單》上注明,文件管理員應每年對作廢文件檢查清理,當原版作廢文件無保存價值,需要銷毀時,文件管理員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經安全主任批準后予以銷毀。
(2)法律、法規、標準的保存。各使用部門應保持法律、法規及標準的清晰
若有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文件管理員更換、補發。文件(包括安全技術參考書籍,標準、國標及所有重要技術資料、法律、法規等)的保存,均先交文件管理員編號:編制《法律、法規文件一覽表》,由安全主任審查文件的適用性后發放登記,如某些內容有必要下發時將轉化為內部文件,按內部文件管理予以審批、發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規日常管理
(1)文件管理員應定期對法律、法規進行清查,確保法律、法規的完整性、有效性。
(2)法律法規的借閱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從安全部借閱文件時必須進行登記手續后方可借出。
(3)各部門應做好部門使用的法律、法規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規的保管應便于查閱、存取,注意防潮、防盜和防損壞。
六、相關記錄
《文件發行/更改審批表》aq-ab-b01
《文件收/發登記表》aq-ab-b02
《重要文件一覽表》aq-ab-b03
《文件補發申請單》aq-ab-b04
《文件銷毀申請單》aq-ab-b05
《作廢文件清單》aq-ab-b06
七、附件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
第11篇 企業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
企業(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年終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者,除年終可評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獎勵外,還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議獎規定給予獎勵。
3、對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主動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或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4、對分公司、職能部門各個安全生產責任承包單位,年內實現安全目標,全年無事故,安全管理成績顯著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敢于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防止工傷事故發生或使財產免受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發生死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從重處罰。
7、發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
8、發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9、對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10、對在生產作業中,不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11、在生產作業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12、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13、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可參照上述規定酌情處罰。
14、各種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地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指示信號裝置要齊全、有效、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15、對各種安全裝置(如壓力表、安全閥等)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的,要酌情給予處罰。
16、經檢查認定為事故隱患,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對在限期內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而不制訂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提出申報而未提出申報的單位,要酌情給予處罰。
17、公司年終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由基層推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18、經濟處罰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會同財務部門執行。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依據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責任主體所應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國務院1963年發布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簡稱'五項'規定)中就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做了明確規定,確立了政府、生產經營單位或者負責管理公共設施及場所的單位、生產經營設備或者材料制造和供應者、業主負責人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并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均規定包括以下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入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從業人員要履行義務《安全生產法》第六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4、政府的責任是領導責任和協調、解決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安全生產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5、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7、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在各目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9、中介機構的責任是對自己提供的服務負責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