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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6(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3-12-31 19:10:10 查看人數:40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6

      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6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六)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衛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檢查實質也是一次群眾性的安全教育。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學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生產檢查,了解安全生產狀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通過檢查可以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有利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為此本公司制訂如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付諸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一)安全檢查站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氣候、環境等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應急救援預案、傷亡事故的處理等。

      安全檢查有經常性、定期性、突擊性、專業性、季節性等多種形式;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應根據檢查的目的、內容由公司項目部班組制訂。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依據國家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和特別安全檢查等。

      1.定期安全檢查

      ①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分公司經理或分管經理、總工程師帶隊,安全設備科、工會、技術質量科、項目部經理、專職安全員等共同參加。依據jgj59-99打分,在《安全簡報》上公布,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②項目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由項目經理帶隊,工長、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兼職安全員共同參加。

      ③各工程項目由項目經理負責,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兼職安全員、各班組長共同參加。

      ④班組每天進行一次自查,由班組長負責。

      ⑤所有檢查都必須要有記錄,所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根據'三定'原則進行整改。

      2.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應由企業安全設備科、技術科有關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壓力容器、防塵防毒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這類檢查專業性強,也可以結合安裝單位等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檢查的人員,主要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人參加。

      3.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通常有:

      ①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②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③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4.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①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②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可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③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或合格,方能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井字架與龍門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

      5.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可能對施工生產帶來的危害,公司項目部特別是公司動力設備安全科要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①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等各項措施為主要內容。

      ②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洪措施、臨時用電及電氣設備是否達到安全規程要求,架子是否下沉倒塌,道路、場地排水是否通暢,避雷是否達到要求等。

      ③暑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露天作業人員作息時間是否調整,防暑勞保用品是否按規定發放及使用,防暑降溫措施是否落實等。

      ④四季安全檢查:主要查臨時電氣線路、井字架、腳手架等是否加固,特別是臺風到來時禁止一切高空作業。

      ⑤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檢查應由單位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節日加班,更要重視對加班。

      6.特別安全檢查

      ①對特殊作業要求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時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檢查時還要察看工作地點及周圍環境,必要時可劃出一塊禁區,有專人看護警戒。

      ②對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要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都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以保證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和要求

      安全檢查要講科學、講效果。因此,安全檢查方法很重要。安全檢查都必須采用安全檢查表和實測實量的檢測手段,進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

      不論何種類型的安全檢查,應做到以下幾點:

      1.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安全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檢查,并進行分工,明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

      2.要有明確的目的。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重點、關鍵部位(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大面積或數量多的相同內容的項目可采取系統的觀感和一定數量的實測相結合的檢查方法。檢查時盡量采用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的安全素質。

      3.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詳細,特別是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

      4.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哪些檢查項目已達標,哪些檢查項目雖然基本達標,但具體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行完善,哪些項目沒有達標,存在哪些問題需要整改。受檢單位(即使本單位自檢也需要安全評價)根據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5.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銷案。

      二、對檢查出來的隱患的處理

      1.檢查中發

      現的隱患應該進行登記,不僅是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時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如:各單位或多數單位(工地)安全檢查都發現同類型隱患,說明是'通病'。若某單位多次安全檢查中經常發現相同隱患,說明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形成'頑固癥'。根據隱患記錄的信息流,可以制定出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2.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進行登記外,還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引起整改單位重視。對凡是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3.對于違章操作、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并根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規定作出經濟處罰。

      4.被檢查單位領導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五)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詳見附表)

      八、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五)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活動的安全,按我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定:'公司按年生產總值的8‰,設立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用于配備工人勞保用品、舉辦安全教育培訓、更新生產場所安全設施、改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產獎勵、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安全生產保證的開支。為了確保專款專用,公司對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提取與使用做如下規定,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一、資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按公司產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與比例:安全勞動防護用品40%;安全教育培訓25%;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25%,其他10%。

      4.公司決算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需確保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定期劃撥、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領導責任。

      5.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6.安全教育培訓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監督管理,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不定期抽查,發現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以及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并現令限期整改。

      8.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9.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細目,明確計劃經費預算款額。

      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規定

      1.規定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資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預算中專門立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預算計劃,納入經營成本預算管理。

      安全部門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表,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執行。

      項目經理部按工程標的總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表,總額由經理部控制,須按比例分解到勞務分包,并監督使用。

      公司建立搶險救災應急專項費用用于搶險救災和應急。

      2.加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既要堅持科學、實用、低耗,又要保證執行法規、規范,確保措施的可靠性。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費用投入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實現,要對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起到保證作用。

      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由總包負責。

      用于安全防護的產品性能,質量達標并檢測合格。

      3.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項目目錄表。

      項目目錄表包括:基坑、溝槽防護;結構工程防護;臨時用電;裝修施工;集料平臺;個人防護等。

      三、本制度從修訂后發布日期起開始執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年十二月一日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7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七)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逐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地遵守國家發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有關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必須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工作,使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技術知識,牢固樹立安全每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開展生產活動,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特制訂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業全員培訓的對象、時間和內容

      1.本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性的安全培訓。

      ①總經理(法人代表)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②公司安全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③公司其它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④公司的特殊工種在取得相應的上崗操作證及接受上級安監、勞動部門的規定年審培訓外,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⑤公司其它職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訓不少于15學時。

      ⑥公司的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⑦對于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職工必須相應的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一般參加本公司項目施工達3個月以上時必須接受專業性的教育培訓。

      ⑧嚴格執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訓后開工制度,實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制度。

      2.具體培訓內容:

      ①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條例、制度及省市建設安監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規定。

      ②安全知識教育: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主要施工方法、危險區、危險源的識別、各類不安全因素、勞動衛生、職業病的防治等有關安全生產的基本防護知識方面開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促使廣大員工熟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各種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產的法制教育:認真學習'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條例分析中吸取教訓,明確安全事故發生的危害性,以激發人們自覺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⑤安全教育要體現'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成效性;發展性;及經常性。并結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二、新工人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50學時。

      1.公司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一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

      ②企業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現場工傷事故發生后的急救、處理常識和應急措施、公司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的一般措施及規定。

      2.項目部的安全培訓教育(二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現場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②各工種及有關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③防護用品用具發放標準及使用知識與方法。

      ④常用施工機具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常識及有關使用規定。

      ⑤工傷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及項目部制訂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示例。

      3.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三級),時間不少于20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活動要求。

      ②本班組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操作規程。

      ③個人的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維護知識。

      ④針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特點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組曾經發生事故的條例分析及教訓,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急處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試考核合格,填寫三級教育卡,在項目部作留存,項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監部門存檔。

      三、對采用'四新'作業及有危害性作業工人的培訓

      1.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施工和變換工種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的相應的操作規程培訓和新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學時。

      2.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培訓,一般不少于10學時,并應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四、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1.公司主要負責人(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具體由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并應組織參加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特殊工種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由市、區建設行政主管及勞動、安監部門組織實施,并參加本企業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4.公司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從事施工作業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于即日起實施。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五)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逐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地遵守國家發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有關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必須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工作,使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技術知識,牢固樹立安全每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開展生產活動,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特制訂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業全員培訓的對象、時間和內容

      1.本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性的安全培訓。

      ①總經理(法人代表)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②公司安全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③公司其它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④公司的特殊工種在取得相應的上崗操作證及接受上級安監、勞動部門的規定年審培訓外,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⑤公司其它職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訓不少于15學時。

      ⑥公司的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⑦對于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職工必須相應的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一般參加本公司項目施工達3個月以上時必須接受專業性的教育培訓。

      ⑧嚴格執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訓后開工制度,實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制度。

      2.具體培訓內容:

      ①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條例、制度及省市建設安監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規定。

      ②安全知識教育: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主要施工方法、危險區、危險源的識別、各類不安全因素、勞動衛生、職業病的防治等有關安全生產的基本防護知識方面開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促使廣大員工熟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各種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產的法制教育:認真學習'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條例分析中吸取教訓,明確安全事故發生的危害性,以激發人們自覺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⑤安全教育要體現'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成效性;發展性;及經常性。并結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二、新工人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50學時。

      1.公司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一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

      ②企業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現場工傷事故發生后的急救、處理常識和應急措施、公司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的一般措施及規定。

      2.項目部的安全培訓教育(二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現場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②各工種及有關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③防護用品用具發放標準及使用知識與方法。

      ④常用施工機具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常識及有關使用規定。

      ⑤工傷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及項目部制訂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示例。

      3.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三級),時間不少于20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活動要求。

      ②本班組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操作規程。

      ③個人的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維護知識。

      ④針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特點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組曾經發生事故的條例分析及教訓,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急處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試考核合格,填寫三級教育卡,在項目部作留存,項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監部門存檔。

      三、對采用'四新'作業及有危害性作業工人的培訓

      1.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施工和變換工種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的相應的操作規程培訓和新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學時。

      2.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培訓,一般不少于10學時,并應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四、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1.公司主要負責人(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具體由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并應組織參加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特殊工種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由市、區建設行政主管及勞動、安監部門組織實施,并參加本企業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4.公司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從事施工作業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于即日起實施。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3、傷亡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事故報告

      1、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建委、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企業主管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4、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的調查

      1、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區縣建委、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九十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1、施工企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系統工程原理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編制有針對性的、詳細的施工安全設計文件,以及指導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活動,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在開工前與施工組織設計同時進行,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人員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人員必須密切配合,互相溝通。施工安全技術由項目主管安全技術的負責人編制,并報各機構主管安全的領導批準實施。對特殊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的措施編制,各項目部,各施工單位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特別對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編制單項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裝、沉箱、水下鉆孔樁、挖孔樁,各種特殊架設作業,高層腳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

      3、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根據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方法和不同的施工人員、不同的機械設備、材料、施工方法等,編制不同的施工措施。

      4、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根據施工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修改,修訂后上報審批。

      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

      ⑴腳手架:搭設和拆除方法,以及工藝要求、挑梁、吊架、吊籃等的設計計算,安全技術措施。

      ⑵垂直運輸設施:自制龍門架的設計計算,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基礎,安裝拆除,拉接要求,施工步驟以及地垅支撐安全技術措施。

      ⑶電力保護:尤其是高壓線路防護的技術措施,低壓線路的架設方案,施工照明的安全技術措施。

      ⑷基坑防護: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挖土方的深度和土壤種類,選擇土方開挖方法,同時確定設邊坡的坡度或采用固壁支撐時,要確定是采用連續支撐,還是不連續支撐,以防止土方塌方。

      ⑸大型臨時操作平臺、梁板、現澆板支撐的設計及計算、搭設及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⑹環境防護:主要是指施工過程中對周圍建筑物,居民和行人的安全防護。

      ⑺冬季防凍、防滑,夏季防暑、防雨、防雷擊的安全技術措施。

      ⑻臨邊、“四口”防護以及交叉作業的隔離安全措施。

      ⑼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有害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法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第10篇 建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 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 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后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 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 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處理

      1.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 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 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6. 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詳見附表)

      八、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的手段,為確保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本著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現狀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檢查內容

      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為依據,檢查各專業工種班組在施工現場安全作業、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使用”及“四口保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和施工機具,劃分優良(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個等級,作為評價各專業工種班組的施工現場安全操作。重要項目的檢查,各對應專業班組在基坑支護、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物料提升機安裝和各種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要經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和專職安全員的檢查驗收,再經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準移交使用,并辦理改簽證手續,確保安全責任。公司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檢查:1.一月份著重對施工現場的機械維護保養和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情況進行檢查。2.四月份著重對施工現場腳手架、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況進行檢查。 3.七月份著重檢查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安全防護措施。4.十一月份著重檢查工地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并結合全年任務指標進行驗收評比。

      二、各項目部應每月根據自己的施工現場、駐地及不同季節的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及早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業班組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每旬檢查一次的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難于治理的應及時上報。

      四、各項目部在機械設備進場時應加強檢查驗收力度,以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行。

      五、公司根據季節和上級要求將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小組由總工室、安全部、工程部、勞動人事部等組成。

      六、安全檢查中查出中的隱患要進行登記,并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給責任人,引起整改人員重視。對有即發生事危險的隱患,安全員應責令停工,被檢查班組必須立即整改。對于班組長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工地專職安全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對性質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必要時給予行政處分及罰款。被檢查的班組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項目部,由工地專職安全員復查,經復查驗收認定隱患消除后,此事方為結束.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6(十二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六)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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