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財務公開制度2
小區財務公開制度(二)
一、年度預算編報的規定:
1、每年度的財務預算編報,必須遵循'量出而入,以支定收;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則。
2、年度預算中的費用支出特定項目的變動程度,如員工薪金增減變動幅度,須先征業
主委員會同意,方可列入預算。
3、年度預算報表中每一項目應附有詳細的注釋及說明。
4、年度預算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收費標準公開化:
1、管理處所有的收費標準均應公開。同時,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按公開的收費標準統一尺度收費。
2、管理處收費標準須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并報當地物價局備案。收費標準的明細項目表張貼在小區宣傳欄內。
3、管理處對客戶有償服務收費標準,在執行前,應先咨詢業主委員會或行文通知客戶,且收費標準結構只能為材料費與適當耗工費(即合理的工料費)。
三、費用支出公開化:
1、年度的各項費用支出必須控制在年度預算內。
2、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及重大的樓宇工程對外承包,應通過招標方式公平競爭,擇優選擇承包商,最后報業主委員會審批。
3、各項費用支出務必堅持專款專用,不可挪作他用。
四、經營狀況與財務報表公開化:
1、定期公開財務報表(主要是管理費收支表),在小區宣傳欄內公布,以便客戶監督。
2、每年度至少一次向全體業主匯報公司的經營效果及財務狀況。特殊情況根據業主委員會提議而定(例如,公司財務收支赤字)。
第2篇 物業小區財務公開監督制度-5
物業小區財務公開監督制度(5)
**家園管理處是在廣大業主的監督指導下,負責小區住戶日常管理費用收取、合理正常使用及其它業務等經濟核算、統計的合法部門。為了有效合理的使用資金,加強對管理費的監督管理,使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制定以下財務公開監督制度。
一、**家園管理處是負責住戶管理費收繳及合理使用的部門,負責**家園的正常收支業務及財務核算、統計工作。
二、管理處必須配備專業財務人員,對小區的管理費收支情況及其它經濟業務進行準確核算,并設立及登記專項帳目。根據有關法規條例,每季度將小區收支情況及財務經營情況書面提交業委會審核,并負責財務帳目的裝訂歸檔及妥善保存。
三、小區管理費收取標準的制定、調整及重大維修項目工程須由管理處向全體業主布欄張榜公布。小區管理費標準須上報物價局審查備案。
四、根據小區的管理特點及有關法規規定,管理處必須每季度將管理費收支情況于小區公布欄張榜公布,以接受小區業主住戶的監督。
五、管理處關于小區管理費收支情況及經營狀況隨時接受業主、管委會、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工商、物價、稅務)的檢查監督。
六、本制度參照《深圳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制定。
第3篇 某小區物業財務公開監管制度
小區物業財務公開監管制度
一、公司財務人員在小區投入管理運行之前,必須進行綜合服務費和押金的核算,并接受委托單位的審查管理。
二、制訂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項目和標準時,應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的實際需求,參照北京市物價主管部門的收費指導標準審議確定后,報委托單位批準執行。
三、各管理服務中心財務管理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統一代管,分別設帳,獨立核算。各管理服務中心只設收費員一名。
四、公司主管會計于每年年初,在保證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基礎上,根據實際管理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財務開支預算。預算提交委托單位討論審核并通過,在執行中接受委托單位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管理中心收費員向住戶收取費用時應嚴守公司相關收費制度,向住戶公布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得擅自加收其它費用。
六、管理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向住戶預收當年物業管理服務費(住戶個人交納部分),并于收費結束時統計當年費用收繳率連同住戶欠費備忘錄報告公司財務部。
七、管理服務中心維修組負責制訂零星維修收費標準,經委托單位批準,公開執行。
八、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自行審核支付日常維修費用,大、中修工程項目須按相關規定向委托單位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九、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由委托單位和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蓋公章后,每半年張榜公布一次,接受住戶監督并作好相關記錄。
十、每年的管理費總收入減除應繳稅費、小區基本開支及公司管理成本后的結余部分,為公司管理基本收入。
十一、小區住戶對公布的帳目可以提出質詢。管理服務中心應在收到質詢后七天內予以答復。
第4篇 新城小區物業財務管理制度
新城小區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指導,在客戶服務中心設專人負責收費和會計工作。按國家規定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設立帳目。客戶服務中心于每年年初對當年的財務收支情況作預算,預算內容包括:
收入:
序號 項 目備注
1物業管理費按當年管理合同約定及相應空房率作出預算
2停車費依場地實際情況,按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收費
支出:
序號 項 目備注
1人員工資按相應管理規模配備人員預算工資總額
2人員相關福利費用按國家規定三金標準計提,工作人員工作制服、勞保費用核算
3日常工程維保費用按公共機電、設施、設備日常維保以及維護、更換工程易耗品費用核算
4保潔費用按日常保潔消耗品、定期消殺費用、日常垃圾清運、化糞池清運費
5保安費用對講機、巡更機以及日常工作消耗費用
6綠化費用按盆擺、綠地養護費用核算
7辦公費用辦公用品、通訊費用、交通費用等
8固定資產折舊對投入管理的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9稅費以預算收入按**市相關規定計提
10保險費用為物業共享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管理公眾責任投保費用
●決算:
次年一月份對上年度實際管理收支情況計算,并與預算作總結對比,作出決算,同時再提出新的一年的財務預算。
3.11.2物業管理費、代收、代繳費用收取方式與方法
物業管理費可按業主的意愿采取每半年或三個月一期收費,代收代繳的水、電費用按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同期抄表收費時間收取。每期收費一周前,由財務人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告知每戶業主本期應繳管理費、水費、電費、公攤水電費明細。為方便業主繳費,客戶服務中心采取周一至周六有專人負責收費(可電話預約上門收費),以及征得業戶同意后還可為業戶辦理委托銀行代扣費用等多種收費方法。
3.11.3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
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我司將嚴格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以執行。該規定中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基字[1998]7號)的規定,專項用于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項資金在物業管理的最初幾年因房屋、設備在保修期內,故較少使用。在此后的管理年度,我司每年會結合房屋年度維修計劃作出預算,報開發商或業委會認可使用。如有突發的較大維修事項,我司將在一周內向開發商或業委會提交維修方案,報批后組織實施。
3.11.4針對**市場能源費單獨收取現狀的說明
收繳辦法及收費依據,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的第二條規定:
a、公共水電費是小區、樓宇的消防和對講系統、公共場所照明、清洗和綠化、電梯、空調、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所發生的電費和其它公共用電、用水的費用開支。
b、多層、小高層商住樓、別墅的綜合管理服務費中不含公共水電費,物業管理單位應每月向所有業主(住戶)公布上月使用公共水電的度數、單價和總額及分攤辦法。公共水電費可由物業管理單位會同業主委員會確定具體分攤辦法,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公共水電費分攤辦法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對公共場所照明、消防和對講系統、衛生保潔和綠化等用水、用電費用,按戶合理分攤。
電梯電費由物業產權人,按房屋的樓層分段按戶合理分攤。
水泵用電按用水量為系數合理分攤。
變壓器損耗按業主用電量為系數合理分攤。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發生的水電供應、機電、消防設備、公共供排水系統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費用在公共維修金中開支;大額維修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5篇 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4
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4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財務現金借用(含各小區收費員)必須由經理簽字批準,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對各類費用報銷,由出納督促,事后七日內必須報銷,原則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區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第6篇 某高檔小區財務管理公開制度
高檔小區財務管理公開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運作,加強群眾監督,依照《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深圳市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規定》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特制訂本制度:
一、管理處需定期向全部業主公布的財務帳包括:管理服務費和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稱本體基金)、電梯、智能系統運行費的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管理服務費的收入包括部分商業用房租金、向業主收取的管理服務費、有償維修費等其他合法收入;管理服務費的支出包括公用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的日常管理、維修、養護費用、管理處人員津貼、福利及辦公費用、公用設施、設備必要的保險費、稅費、社區文化活動費用。
三、本體基金的收入參照深圳市指導標準按0.25元/平方米向全體業主收繳;其支出用于房屋共用部分的維修養護,本體基金3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零星小修,其余70%用于房屋本體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維護工程;用于中修以上維護工程時須經業主管委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
四、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帳管理,并設立專用帳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五、管理服務費、本體基金的收支項目,由財務人員依照帳本的實際情況每三個月公布一次,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和咨詢。
六、財務管理公開采用定期在花園宣傳欄內張榜公布,過期到管理處查詢的形式。
七、如有重大事項或認為有必要須提前或推后公布財務帳目,須向全體業主書面說明。
八、如有關部門或業主對所公布的帳目有質疑,請到管理處查詢。如需對帳目進行說明或必要的更正,須另行在宣傳欄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