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請示報告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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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一協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鎮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系工作或發布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范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第2篇 某公司請示報告制度
請示報告制度
目的: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進一步規范公司的辦事程序,提高工作和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請示或報告工作應堅持逐級請示報告的原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示或報告工作。
2、請示工作可采取發送《簽報單》及口頭請示兩種形式進行,重大、重要工作的請示,必須報送《簽報單》。
3、《簽報單》的報送,需經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再報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審批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工作日,緊急工作事宜,需及時簽署審核、審批意見。
4、請示的工作事項辦畢后,承辦部門負責人(承辦人)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辦理情況,便于領導統籌安排下一步工作。
5、涉及費用支出的事項,未經請示不得擅自決定,否則,其費用由有關責任人自理。
6、本規定也適用使用電子辦公系統的請示與報告。
第3篇 一中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一中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一、每位干部應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做好: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
二、每位成員應維護黨總支的集體領導,維護“校長負責制”,遇有重大情況需請示、匯報,不擅自作主。
三、學校決定重大問題,嚴格按照上級規定進行研究、討論,實施之前報告上級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學校發生重大問題,如時間允許,一定要先請示呈報,待上級指示后再進行處理;如情況緊急,也應邊處理邊報告,并在事后向上級說明情況;不得隱瞞不報,也不得拖延遲報。
第4篇 s人民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第四人民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逐級向有關部門及院領導請示報告。
1、遇有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患者時。
2、凡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床應用時。
3、緊急手術而患者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4、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或嚴重并發癥時。
5、丟失或損壞貴重器材、藥品和劇毒藥品時。
6、發現成批藥品失效或變質時。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及存在爭議或不能確診的患者時。
8、重大經濟開支。
9、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10、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11、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業務進修人員時。
12、發生患者逃跑、傷人、自殺以及有自殺跡象的患者時。
13、丟失重要機密文件時。
14、職工發生打架斗毆或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15、發現失竅、火災、爆炸或搬遷消防器材。
16、各科高級職務醫技人員、科主任(含副主任、主任助理)、護長、科長外出參觀學習、開會、因病住院、休假等壹天以上者。
第5篇 建康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第三人民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1. 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時;
2. 凡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床應用時;
3. 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4. 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6. 購買貴重醫療器械及重大經濟開支報批時;
7. 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8. 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參加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9. 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等。
10. 國內、外學者來院訪問、交流、開展臨床診療活動。
第6篇 區中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中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一)黨委、黨支部換屆選舉時的候選人名單、選舉方式、選舉結果。
(二)黨委、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情況。
(三)黨員的民主評議和黨員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情況。
(四)黨員思想狀況分析。
(五)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考察情況。
(六)創先爭優評選及獎懲情況。
(七)黨委、黨支部工作中其他需要請示報告的重大問題。
第7篇 化龍物業公司請示報告制度
雅園物業公司請示報告制度
為了正確地貫徹執行各項工作方針,全面掌握工作情況,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正確指導工作,對請示報告制度做如下規定:
(一)凡屬下列事宜必須向公司領導寫出書面請示報告:
1、年度、月度的工作計劃和總結;
2、改變公司對本部門的經營方針和總結;
3、意向書、協議書、合同書等;
4、應國外單位聘請擔任董事、顧問等;
5、應邀外出學習、培訓或探親等;
6、組織各種大型演出、展覽、招待會、慶祝會和重要的工作會議等;
7、重要的信息、資料、情況等。
一、文電方面:
1、向上級機關或領導的請示和報告;
2、以公司名義向外的單位或個人發出的公文、函件、電傳、傳真稿、電話稿;
3、復印中央、國務院文件及公司經營情況和機密報表;
4、凡需用公司印章聯系特殊工作的。
二、人事方面:
1、員工的選調;
2、部門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的內部調動及聘任;
3、對員工晉升工資及對主管以上人員的除名處分;
4、員工的泄密及違法亂紀行為。
三、財務方面:
1、年度的經費預算和上年的經費決算;
2、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營業情況;
3、購買超過1000元以上的物品;
4、為福利事業等社會活動捐款;
5、超標準的高水平宴請;
6、節日贈送禮品;
7、500元以上的預算外開支。
四、其它需要報告的重要事項和特殊問題。
(二)凡屬下列情況,工作人員應向本部門領導請示報告。
一、應邀參加外事活動(正常業務洽談、宴請等),應事先請示,事后報告。
二、投訴、表揚等來訪電話,接洽之后要作記錄,并作匯報。
三、接受禮品,按規定報告并上繳。
四、遇有第一條所規定的各種工作時。
(三)凡報領導的請示或報告,須經本部門領導核稿簽字后,先送交行政辦公室文件管理員登記編號,再根據內容分送主管領導審稿,然后按批示意見交有關部門承辦。
第8篇 某某大學醫院醫療請示報告制度
某大學醫院醫療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1、嚴重工傷、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傳染病以及病危病人等;
2、新入院的外賓、校級領導、老紅軍;
3、大手術、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技術、新療法;
4、緊急手術而病人單位的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5、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過期或變質時;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7、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8、工作人員因公外出、校外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9、參加院外學習,接受來院實習、進修人員等。
第9篇 醫院請示報告制度3
醫院請示報告制度(三)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院管理工作,確保醫療信息暢通,建立溝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報告的內容
1.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請示報告:
1)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時國;
2)凡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每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床應用時;
3)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家屬不在時;
4)醫療工作或醫療秩序受到嚴重破壞而影響病人就醫時;
5)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時;
6)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或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8)經費預算、決算及超過本職權限范圍的財務開支計劃;
9)各科室需采購物資、購置或維修設備及其他經濟開支計劃時;
10)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11)參加院外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或接受院外任務時;
12)丟失重要機密文件;
13)職工打架斗毆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14)需要報告的其他重要事項。
2.發生下列事件時,在向院領導報告的同時,必須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請示報告:
1)發生如爆炸受傷、重大火災、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集體受傷事件等;
2)遇有高干或外賓住院時,接診科室應逐級向院領導報告,未經區保健辦安排的特診任務,應同時向區保健辦報告;
3)醫療工作或醫療秩序受到嚴重破壞而影響病人就醫時,必須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
4)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報告的重要事項。
二、請示報告的要求
1.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要各司其職,認真落實。
2.請示報告的內容需包含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報告人聯系方式等。
3.凡需請示報告的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宜事前報告,不能事前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事件必須第一時間(10分鐘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報告(2小時內);可先電話口頭報告請示,然后再補文字報告,也可根據事態發展進行續報。
第10篇 醫院請示報告制度-8
醫院請示報告制度8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一)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時。
(二)凡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床應用時。
(三)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四)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六)重大經濟開支報批時。
(七)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八)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參加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九)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等。
第11篇 離退休干部辦公室請示報告制度會議制度范本
離退休干部辦公室請示報告制度會議制度
為了進一步明確職責、搞好協調,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報告制度
(一)下列問題必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1、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規定的實施意見;
2、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計劃和工作總結;
3、老干部經費的申請;
4、離退辦機構的設置和調整;
5、離退辦設施的擴建和車輛的更新;
6、離退休干部中的重要情況及組織的重大活動;
7、主持工作的主任外出;
8、其它需請示、報告的問題。
(二)各處、室涉及下列問題必須向本辦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1、主管工作中涉及政策性規定和常規處理方法的變更;
2、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總結;
3、經費使用、生活福利安排的重要情況;
4、組織老干部開展的重要活動和召開的重要會議;
5、老干部個人及工作人員的重要情況;
6、本辦領導交辦工作的辦理情況;
7、處長的外出及請假;
8、其它需請示、報告的問題。
(三)請示報告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真實、準確、及時,請示報告著重于大事、要事,在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中要注意保持上級、下級的一致性,發揮各處室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二、會議制度
召開會議要有專人記錄,重大問題要形成紀要,便于貫徹執行。
(一)辦務會議
1、辦務會議是研究、協調工作的行政例會,一般情況下應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開。會議由辦領導主持,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擴大有關人員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方針、政策、會議精神,研究本辦貫徹實施辦法;討論議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老干部工作計劃和安排的變更;協調各處、室工作;其它需要辦務會討論、審定的重要事項。
3、辦務會議的具體內容由辦領導確定。處、室需要辦務會議討論的事項,應事先報請辦領導審定。會議內容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做好會前準備。
(二)主任辦公會議
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內容是: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重要指示;討論、研究、部署工作中一些重大問題;通報情況;協調各處工作。主任辦公會議的議題和參加人員由主持會議的辦領導確定。
(三)全辦工作人員會議
全辦工作人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辦領導主持。會議內容:通報重大工作安排和傳達重要文件、會議精神;需由全辦工作人員討論或共同完成的某些重要工作;安排、總結工作,表彰獎勵活動。
(四)處(室)務會
會議內容是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安排、總結處(室)工作,通報工作情況,研究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第12篇 附五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第五醫院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有關科室必須及時向醫院領導或有關職能部門請示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醫院必須在6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及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一、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病員時。
二、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自制藥品首次投入臨床使用。
三、知名人士或外賓住院、手術及特殊檢查。
四、緊急手術而病員家屬、單位領導均不在場。
五、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含行政、后勤部門的事故和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發現貴重藥品丟失或成批藥品變質。
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
七、報批數額較大的經濟開支,簽訂重要的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
八、嚴重違反醫德醫風和嚴重違反法紀的人和事。
九、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
十、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加院外會診,接受院外任務,請院外會診。
十一、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進修學習人員。
十二、新聞機構來院采訪或攝錄音像資料等。
十三、涉外事項。
十四、本院職工因病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