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氣站安全監察管理制度
一、氣體充裝,氣體經銷等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的對象;
二、所有充裝場地、廠房及銷售的場所隨時接受安全監察或安全檢查;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和干涉安全監察或安全檢查;
四、對職能部門下達的檢查意見通知書或監察意見告知書不得拒答拒收;
五、對職能部門安全監察或安全檢查有異意時,在規定的時限內,可以行政訴訟和上訴。
第2篇 加氣站加氣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作業時,每臺加氣機應有一名工作人員,但一人不能同時工作兩把加氣槍作業。
(2)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面引導車輛進站,汽車應停在有明顯標識的指定位置,保持與加氣機lm以上距離。
(3)汽車停穩后,工作員應監督司機拉緊手剎,引擎熄火,取下鑰匙,離開駕駛室。夜間應關閉車燈。
(4)加氣前,工作員應對車輛的儲氣瓶儀表、閥門管道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內。
(5)潛液泵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的閥門全部打開后,方可啟動。潛液泵旁通管路上的調節閥(或安全回流閥)不得關閉。
(6)作業時加氣膠(軟)管不得交叉或饒過其他設備。
(7)lpg儲氣瓶內部壓力過高無法加氣時,應連接氣相回流管泄壓,不得現場放空排氣;cng放空時,槍口嚴禁對準人。
(8)加氣過程中,應注意監視加氣機計量儀表及車輛的儲氣瓶的液位或壓力是否正常。
(9)加氣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嚴禁讓非工作人員代為工作,嚴禁非工作人員自己主動充裝。
(10)加氣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如車輛或設備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
(11)加氣結束,關閉加氣槍、車輛儲氣瓶閥、加氣管閥,卸下加氣槍,蓋好加氣口保護蓋,核準加氣數量,并確認無漏氣現象后,方可容許司機啟動車輛。
(12)接卸氣、加氣作業期間,安全員應定時巡檢儲氣罐的運行參數,儲氣罐液位低于20%時應停止潛液泵的運行并停止加氣作業。
(13)加氣站嚴禁為無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證的汽車儲氣瓶加氣;嚴禁為汽車儲氣瓶以外的任何燃氣裝置、氣瓶加氣。
第3篇 液化氣站安全防火制度
1、灌裝充裝區域為禁火區,嚴禁帶火種和穿釘子的鞋進入充裝區,維修用的設備工具應采用不發火花的上具,機動車輛一般不得進入充裝區,充裝區消防器材應齊全完好,并要定期檢查更換。
2、各種設施,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各種防護措施的性能。
3、充裝臺通風設備和液化石油氣濃度報警器應保證良好,液化石油氣管道和設備如有泄漏,應及時處理,遇大量漏液時應停止生產,進行搶修,禁止人為的將液化石油氣排沒在車間內。
4、充裝車間或周圍進行危險作業或需要動火時,必須經上級主管安全部門批準,并在派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作業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5、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充裝區,更不得亂動設備和閥門,參觀人員須有專人帶領。
第4篇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和制度保證cng加氣站安全穩定生產運營現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xxx天然氣公司cng加氣站。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運行部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二章工作組織
第四條公司和cng加氣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專職安全員明確對應的安全工作職責。
第五條通過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專項報告制度、專項教育培訓制度、專項檢查制度、搶險工作制度等將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記錄到位、責任到位、檢查到位。
第三章安全檢修
第六條加氣站內所有設備設施檢修作業中站內能獨立完成的檢修作業由站長或當班班長指派任務并組織落實其它檢修作業由公司組織落實加氣站做好協助配合。
第七條在檢修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除指定檢修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參與檢修作業。第八條電力、焊接等特殊工種作業必須由持上崗證的電工、焊工進行其他人員不得進行作業。
第九條對加氣站壓力容器或管道進行檢修作業時不得帶壓進行必須待卸壓后進行作業。
第十條對加氣站高溫設備、設施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待設施降至40°c以下方能進行作業。
第十一條在施工中作業人員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員安全并注意設備設施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安全檢查包括公司檢查、站內檢查、班組檢查等層次可采取定期檢查、抽查、專項檢查等不同形式。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內容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工作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是否做到領導重視把安全生產擺在議事日程是否做到整體工作有序、職工認識明確對安全生產有功人員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
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二)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安全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遵章守紀、各項安全和運行工作記錄是否齊全完整是否按規定著裝有無穿高跟鞋、拖鞋、釘子鞋上崗現象;
(三)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到位情況是否遵章守紀有無違章作業現象防爆設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良好。
(四)隱患整改和防范情況是否開展了危險源普查;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運轉是否正常;站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設備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況;不能及時治理的安全隱患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設施。
第十四條應做到如下要求
(一)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加氣站每周不少于一次;
生產班組當班檢查不少于一次生產崗位每班必須進行一次檢查;
(二)根據季節、節假日安排和生產工作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公司和各加氣站均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包括消防);
(三)公司建立領導干部安全工作聯系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四)要按標準、規范進行安全檢查不斷完善安全檢查手段配備檢查儀器完善檢查內容;
(五)進行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問題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六)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進行懲罰處理;
第5篇 cng加氣站cng氣瓶安全充裝檢查制度
為了加強cng氣瓶安全監察工作,保證cng氣瓶安全充裝和使用,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公司成立cng氣瓶安全檢查小組,全面負責cng氣瓶充裝前后的安全檢查工作,并隨時向公司匯報情況,做好相關記錄。
二、嚴格執行相關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嚴格按照cng安全技術規范及有關國家標準規定,負責做好充裝前后的檢查和充裝記錄,并對cng氣瓶的充裝安全負責。
四、負責對充裝作業人員和充裝前后檢查人員進行有關氣體性質、氣瓶基礎知識,潛在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進行培訓。
五、負責向cng氣瓶使用者宣傳使用知識和危險性警示。
六、應對cng氣瓶充裝進行登記,并負責粘貼充裝站標志,氣瓶編號和打充裝站標志鋼印。
七、cng氣瓶充裝單位工作人員應相對穩定。
八、應經常性對cng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進行崗前的培訓和教育,并持證上崗。
第6篇 液化氣站充裝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氣站充裝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1、充裝車間內、外嚴禁煙火,禁止攜帶任何火種,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進入車間。
2、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灌瓶車間時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外來參觀人員要由廠內專人陪同參觀。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著防靜電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監守崗位,不得隨便離崗,因故必須離開時,應安排好替崗人員。
5、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灌裝質量,對超重瓶、漏氣瓶要及時處理,不得交給下班或過夜,不準在車間內存放。
6、車間通風設備要保持良好,生產前應首先打開通風設備降低車間內液化石油氣的濃度;在生產中,要定時對灌瓶車間的液化氣濃度進行檢測。當液化氣的濃度達到規定值(爆炸下限的40%)時,應停止灌裝,查找漏氣原因并及時排除。
7、車間內應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車間內的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在規定值以下。
8、車間內嚴禁摔、砸、滾鋼瓶,嚴禁用鐵器互相敲打、碰,防止產生火花。鋼瓶灌裝前應進行嚴格檢查,不合格鋼瓶不得進行灌裝。
9、車間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7篇 液化氣站安全保衛和清潔衛生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和清潔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經營活動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門衛出入制度。
2、站內嚴禁吸煙,嚴禁私人使用電爐燒水、做飯。
3、嚴格看管好門戶、水電、各種氣瓶,下班前應檢查儀器電源是否關閉,關好窗戶,鎖好門。
4、站辦及辦公室室各房間的指定負責人要定期檢查儀器設備和線路,及時保養,排除儀器故障,消除隱患,嚴禁儀器帶故障工作,嚴防損毀儀器設備,確保儀器處于良好工作狀態,如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站長匯報,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大型儀器設備應責任到人。
5、氣站預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指派專人負責與管理,管理人員均應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安全消防的培訓。
6、防盜是全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人人必須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視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非本單位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充裝臺和貯罐區;未經允許本氣站工作人員也不得帶非本站工作人員進入充裝臺和貯罐區。
8、如遇緊急情況:水災,應及時關閉本站辦公室室總水伐;火災,應及時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同時打'119'電話向消防部門報警。
9、下班或節假日,氣站和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火源、關窗、鎖門。并留專人值班。節假日加班的人員,必須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并明確加班期間的水、電、火、盜等安全責任,做好安全記錄。
10、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做到臺面、室內整潔衛生。
11、如有違犯上述規定,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應追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第8篇 某加氣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變電、配電設備、動力設施、照明電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擅自移動或挪做它用,如確因生產檢修等原因需改動或改變用途,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門提出,經研究批準后方可進行。
2.電工作業須持有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電氣維修安裝工作;電氣維修安裝作業應有二名以上電工配合工作,電氣維修安裝作業不準單人單獨進行。
3.各部門因生產需要所配置的變壓器、配電柜、電動機及帶金屬外殼的電力開關等電氣設施,應具備良好的保護措施,接地線應按規定設置,接地保護線需單獨設置,嚴禁將接地線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設備上。
4.電工承擔全公司的電氣設備維修任務,對生產區域內的動力設備及照明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并經常檢查各配電柜、開關柜和電機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生產區域是易燃易爆場所,所有的電氣設備防爆問題對安全生產有著重大意義,電機、電纜、配電及照明等均可能因過負荷、絕緣損壞、接觸不良等原因成為混合性易燃易爆氣體的引發火源,造成嚴重后果,因此應嚴格按要求正確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6.加氣站電器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用電區域防爆等級要求。
7.加氣站須認真執行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8.電氣設備及電線、電纜嚴禁超負荷工作。
9.用電警示標志須醒目,防護用具要完好、有效。
10.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參照有關規程做好適時修理和報廢。
11.要定期檢查、測試設備、管線的導靜電接地裝置并保證完好有效。
12.在停電狀態下,應使用防爆安全電筒。
13.對加氣站內的電氣密封要定期檢查,如發現密封不良必須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復或更換。
14.每季度做一次設備有效性檢驗,做好檢驗記錄并入檔保存。
15.電氣設備附近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強閃電和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氣,必要時須切斷電源,待雷擊過后,再正常加氣。
17.設備運行過程中,若發現異味、變音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反映給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9篇 氣站罐區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指對液化氣站的安全檢查內容、目的、方法、要求和評比等而制定的規定。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安全檢查能正常有效地進行,為安全工作提供約束力。液化氣站應切實執行安全檢查,不能為了應付檢查而檢查,要堅持檢查和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
一、日常巡檢
日常檢查是以液化氣站員工為主體的檢查形式,是各班班長或安全員督促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和檢查離班前的交接收整工作。督促本班員工執行安全制度的崗位責任制,遵守操作規程。站長應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組織有關部門解決。
檢查內容:
重點對儲罐區、加氣區、消防器材、配電間等作業現場、設備狀況進行詳細檢查。
1、液化氣站必須堅持每天對口交接,現場共同進行交接班安全檢查,做到嚴細認真。
2、每天巡檢情況必須及時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同時要及時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并及時進行整改,本站無力整改或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
二、周檢查
周檢是由液化氣站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加油站進行的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
加氣設備、儲罐、電氣設備、消防器材、交接班記錄。
1、液化氣站必須嚴格執行每周安全檢查制度。
2、每月四次安全周檢情況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如遇到上級公司安全檢查可以與周檢結合在一起進行檢查和記錄。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加油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三、月度檢查
月度檢查由液化氣站負責組織,主要液化氣站站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以便發現問題,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把整改措施具體落實到部門、具體人和整改時限,總結講評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教育。
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1、月度安全大檢查由辦公室組織進行,對液化氣站進行全面檢查,液化氣站配合做好檢查工作。
2、在安排月度安全大檢查的那一周,液化氣站可以把周檢與月檢結合在一起,并把檢查情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液化氣站在檢查時要如實向單位領導反映站內自檢中所發現的安全問題或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第10篇 天然氣站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天然氣站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場站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培養安全意識,減少職業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場站應積極采取各種途徑,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條
站長和安全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四條
應堅持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轉崗員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
第五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記錄備案。
第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進行復審。
第七條
場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前,要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八條
場站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通過反復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11篇 沼氣站安全生產制度
1、沼氣站必須對新進站的人員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并建立定期的安全學習制度。
2、沼氣站應在明顯位置配備消防器材和防護救生器具及用品。
3、應制定火警、易燃及有害氣體泄漏、爆炸、自然災害等意外突發事件的緊急預案。應在主要設施醒目位置設立禁火標志,嚴禁煙火。
4、運行管理人員和安全監督人員必須熟悉沼氣站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和由于操作不當所帶來的危害。
5、各崗位操作人員上崗時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做好安全衛生工作。
6、對產生、輸送、貯存沼氣的設施應做好安全防護,嚴禁沼氣泄漏或空氣進入厭氧消化器及沼氣貯氣、配氣系統;嚴禁違章明火作業;貯氣柜蓄水池內的水嚴禁隨意排放,冬季防凍,以防罐內產生負壓損壞罐體。當水封的水ph小于6時及時換水。外表注意防銹。
7、厭氧發酵罐溢流管必須保持通暢,應保證厭氧發酵罐水封高度,冬季應每日檢查。環境溫度低于0°c時,應防止水封結冰。
8、凡在對具有有害氣體或可燃氣體的構筑物或容器進行放空清理和維修時,應打開人孔與頂蓋,采用強制通風措施24小時,采用活體小動物進行有害氣體檢測無誤后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池外必須有人進行安全保護,防止意外發生。
9、電源電壓波幅大于額定電壓5%時,不宜啟動電機。電器設備必須可靠接地。操作電器開關,應按電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進行。信號電源必須采用36v安全電壓以下。
10、沼氣站嚴禁煙火,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嚴禁違章明火作業,動火操作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經過安全部門審批;禁止石器、鐵器過激碰撞。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并會使用滅火器。
11、各種設備維修時必須斷電,并應在開關處懸掛維修標牌后,方可操作。
12、上下爬梯,在構筑物上以及敞開池、井邊巡視和操作時,應注意安全,防止滑倒或墮落,雨天或冰雪天氣應特別注意防滑。
13、清理機電設備及周圍環境衛生時,嚴禁開機擦拭設備運轉,沖洗水不得濺到電纜頭和電機帶電部位及潤滑部位。
14、嚴禁非專業人員啟閉有關的機電設備。
15、具有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氣體、異味、粉塵和環境潮濕的地點,必須通風良好。
16、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按設備說明書進行。
17、避雷針每年應在雷雨季節前保養一次。
第12篇 加氣站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及時傳達上級安全會議及文件精神,切實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保加氣站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氣站站長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本站所有員工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傳達上級安全會議及文件精神,分析本站安全形勢,總結本站安全生產經驗,剖析加氣站安全事故,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加氣站安全生產責任制,本站安全注意事項,人身安全注意事項,安排本站日常安全管理事項等。
二、重大節假日前,加氣站必須結合本站以及周圍治安環境等因素,召集全體員工召開安全會議,傳達上級安全會議及文件精神,分析社會治安情況,布置做好加氣站防搶防盜以及人身安全工作,安排好節日期間領導帶班與人員輪流值班等。
三、季節變化時,加氣站要召開季節變化安全生產會議,根據不同季節氣候特點,對加氣站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季節變化特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四、加氣站安全會議必須由站長主持,會議內容及時記錄到《加氣站安全例會記錄本》中或制作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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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