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安全檢查制度范本
篇一:
一、 公司對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整改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切實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并上報公司進行復查。公司復查后出具安全整改回復單,并做好記錄。
二、 項目部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根據實際情況搞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并定期搞好各類專項檢查,全面及時地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問題,并做好記錄。
三、 對井架、腳手架由安全員、機修負責人,架子工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 對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每星期由機械負責人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五、 消防器材每一個月檢查一次,對失效的內藥及時更換。
六、 檢查要有重點,講究實效,不要流于形式。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整改要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實施。屬經常性、系統性的隱患由項目工程師或項目副經理編制糾正預防措施。對整改項目,要進行復查,對較大事故隱患,自身不能決的,要及時與建設單位聯系,共同研究解決。
篇二:
各項目工地都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應常抓不懈,同時應加強工地的安全動態檢查工作,落實職責分工,做到人人齊抓共管、職責分明、措施落實。
1、 項目經理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 施工班組應進行崗前自檢,由班組長負責組織,針對本崗位的作業環境防護和人身自保措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進行整改。班組長負責填寫《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班組每周安全活動日記錄》。
3、 項目工地的質安員、電監員、機電員、材料員、后勤員及班組長每周對本項目進行周檢,并建立周檢例會制度,填寫《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記錄表》,周檢發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專人督促檢查整改情況。
4、 設備使用人員應按機械設備使用制度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和日常維護保養,并填寫《機械設備運行和保養情況記錄表》、《物料提升機每日班前安全檢查、運行記錄表》、《塔式起重機使用、維修保養、檢查記錄表》。
5、 項目工地項目經理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照建設部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檢查標準》對所屬工地檢查評分,填寫有關的內容,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措施專人負責整改落實。
6、 項目工地應建立工傷事故登記表,每月填寫。出現工傷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
7、 加強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重點抓好樁基礎工程、深基坑防護、安全用電、防火、機械設備使用、“三寶”、“四口”防護、天面圍蔽、高支頂模板體系、腳手架的安全措施,還有季節性的防護措施、周圍高壓線的防護、危房的觀測等。對檢查發現問題用《工作檢查記錄表》做好記錄,督促有關人員及時進行整改。
篇三:
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危害,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1、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危險;為了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各違章作業,以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落實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組、項目部自查,公司質安科監督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的安全檢查網絡,以確保安全生產。
3、定期檢查
① 各項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檢,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機修員、電工及班組負責人對工地進行檢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訓、機械設備、操作行為、安全設施、勞保用品使用為主,并由安全員記錄。
② 公司質安科每月一次對工地進行安全例檢,并根據評分表進行打分、評定,對存在問題,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工地及時整改并回執、復查。
③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工作或總工帶隊,質安、工會、動力設備、保衛等部門派員參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在全公司范圍內對照檢查、記錄、打分、匯總、評定優劣、實行獎罰、通報全公司,受檢項目有關負責人必須到場參加會檢。
4、經常性檢查
① 班組上崗前,班組長或班組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完工后對施工機具、施工場地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并協同工地安全員、機修員搞好機械器具例行保養檢查工作。
② 公司質安科專職安全員經常性下工地巡回檢查工地安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并消除隱患。
③ 工地專兼職安全員巡回檢查,查出問題,出具整改單,責令整改,并及時回復。
④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協助安全員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檢查的重點: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塔吊、生活設施和現場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夏季施工(雨季、臺風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給施工現場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是前后為防止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進行的安全檢查。
7、安全檢查中,對施工現場有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停工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經教育不聽勸阻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等處罰。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三)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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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工地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通過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法制教育四個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所有新工人都必須經過公司(工程處)、項目經理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所有上崗工人都經過勞動部門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領取了《勞動安全衛生培訓合格證》或經廣州市建委培訓點培訓,經考核合格領取了《勞務工人安全培訓合格證》。
第五條:工地現場每月組織兩次經常性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2小時,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警鐘長鳴。
第六條:安全員做好安全教育資料記錄,要求有教育內容、參加人員簽名、主講人簽名。
第七條:對于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項目經理部有權終止其勞動合同,其已完成的工作量按80%結算退場。
第4篇 安全工地例會制度
1、工地例會由監理部組織或主持,每月定期召開一~二次。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包括計劃、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現場協調會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由業主或監理部組織不定期召開,主要研究解決單項、局部、特殊問題,有的放矢,變并形成會議紀要。
2、參加單位及人員:
2.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監理部主要成員;
2.2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及其它有關人員;
2.3業主/項目管理單位代表;
2.4設計代表;
2.5物資代表;
2.6需要時還可邀請其它有關單位人員參加。
3、會議主要議題
3.1檢查上次會議紀要的落實執行情況;
3.2與會各單位書面向會議匯報上階段工程進展情況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包括施工、設計、物資供應、監理等);
3.3制定有關措施,協調處理各單位提出的問題;
3.4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及要求;
3.5其它未盡事宜;
4、會議紀要與簽發
會議紀要由監理部整理形成,經與會各方認可,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簽發,分發給有關單位,發文要有記錄。會議紀要主要內容:
4.1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姓名;
4.2參加單位及人員;
4.3會議討論的主要內容;
4.4決議事項。
第5篇 某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是我們施工過程中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環。為了讓廣大員工提高和加強在施工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公司各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和公司要求,特作如下規定,望各項目經理部自覺遵照執行: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場必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由項目經理上報公司登記。
2、項目經理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定。(2)安全管理規定。(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4)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5)塵毒危害的防護。(6)執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進場施工。
3、特殊工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
4、在施工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主要施工人員。如需換人,須上報公司工程部。 二、施工過程中安全教育
1、經過項目經理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入場施工時,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能力。 2、項目經理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生之前。
3、項目經理每天對本項目部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著重交待當天任務范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范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安全交待記錄。4、項目經理部每月初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并召開全體員工會議進行教育和宣傳。督促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責任感。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約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穿工作服,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2、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梯上作業必須有人扶梯。
3、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4、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5、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6、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7、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8、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章制度,按照作息規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9、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約用水和用電。
深圳市**智能系統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第6篇 工地安全制度范本
1.安全教育
⑴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普及安全基本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性安全技術交底。
⑵新派入施工現場的人必須由項目部安全員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各專業公司及施工單位派往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過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各專業公司及施工單位要向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提供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的復印件。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對特種作業未持證者應制止其作業。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配合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對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的檢查。
3.安全標志牌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隨時注意工地現場安全環境的變化。迅速確定需要設置安全標志牌的地方和懸掛的位置。
確定安全標志牌的內容和規格。
及時把領回的標志牌懸掛,做到牢固、醒目。
4.安全技術措施
了解工程施工的內容和要求。
深入勘查工地。
研究分析工程現場特點。
確定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形成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驗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
5.防護措施
⑴ 進駐現場前必須做好防護措施計劃,落實防護措施施工人 員、材料和工期。
⑵ 實施防護措施
⑶ 安全員隨時注意現場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增設防護措 施。
6.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⑴ 人員定編中設置兩名'臨電工'.
⑵ 臨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工程。
⑶ 項目經理部進入現場安裝施工前,項目經理應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勘查,與土建單位取得聯系,注意本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工程與土建單位臨時用電工程總平面圖的接口。
⑷ 現場需要用電時,必須由項目經理部與現場有關管理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后由臨電工進行接引,并設人監護。
⑸ 臨電工、安全員、施工員都有責任巡檢現場施工臨電的安全使用。
7.施工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和檢測
⑴ 現場質安員掌握現場設備安全規定,掌握檢查、檢測的方法。
⑵ 準備好檢測儀器,儀器儀表保持有效。
⑶ 按周期由安全員和設備管理員檢查、檢測設備。
⑷ 做好檢查檢測記錄。
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要及時整改或撤出。
8.安全檢查
⑴ 現場工地處于隨時隨地接受安全檢查的狀態。
⑵ 項目部制訂定期組織巡場的制度。
⑶ 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對工地隨時檢查。
⑷ 發現安全隱患一定發出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⑸ 項目經理部指定人員針對整改通知單在期限內整改好。
⑹ 項目經理部指定人員跟蹤驗證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⑺ 對整改情況和跟蹤驗證情況予以記錄。
第7篇 工地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的分類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3、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5、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6、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報
1、發生工傷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項目部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立即報至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領導。2、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按照有關規定向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如實報告事故情況。
三、事故的調查
1、事故調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擬定改進措施,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情況和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2、發生事故后首先要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的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或有詳細記錄。對事故現場的處理,必須經過當地勞動、公安、安監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3、按照事故類型分級進行處理
(1)輕傷事故:由工程部領導指定人員進行調查。(2)重傷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3)發生死亡事故,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4、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的調查處理中認真落實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不清不放過;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責任者沒有嚴格審查、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破壞性事故;
(1)責任事故: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責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領域的技術而引起的事故;(3)破壞性事故;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調查的程序:組織調查組、明確任務與分工;調查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前生產情況和事故經過;進行必要的技術鑒定和試驗;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責任分析;提出事故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填寫調查報告書;結案存檔。
7、通過事故調查,查明下列事項:
(1)事故發生的時間、(年、月、日、班次、時、分)和具體地點;(2)受傷害的人數、傷害部位、性質和程度;(3)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構筑物、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物質、材料、貨物、環境、氣象等),與被傷害人直接接觸造成傷害的危險物以及事故類別;(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經濟損失;(5)發生事故時,受傷害人的作業名稱及其工作內容、共同作業人員的任務及其分工、相互的聯系和聯絡、作業時工藝條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參數(如壓力、溫度)、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無異常反應和征兆、發生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6)受傷害人和與事故直接有關人員的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級別、工齡、本工種工齡、受過何種技術培訓與安全教育等。(7)安全管理方面:有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情況;有無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辦法等;(8)施工、檢修有無安全注意事項、工程項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設計方案中有無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檢修是否有計劃安排。有無技術交底等。
8、事故發生后,所在項目部門必須做到:
(1)盡一切可能搶救人員和財產,制止事故發展和擴大;(2)重傷及以上事故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不得人為的破壞和隨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級有關部門許可前,不得恢復現場。
四、分析事故原因
發生工傷事故后首先要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工傷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復雜,涉及面廣,總的來說是由于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常識,不懂操作技術知識和缺乏識別事故隱患征兆的能力;3、身體上、精神上的缺陷或處于過度疲勞、思想不集中的狀態下工作;4、 工作環境惡劣、勞動條件差(如邊坡不穩、未處理浮石、施工梯不符合要求等);5、作業方法不安全、勞動組織不合理;6、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制度不健全;7、防護、保險、信號等安全裝置缺乏或失靈;8、設備及其附件陳舊、破損、處于不安全狀態運轉;9、個體防衛用品缺乏和使用不當;10、安全檢查制度不嚴,對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學技術發展水平和檢測手段所限,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然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五、事故責任分析
在查清工傷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對事故發生的責任人在以教育為主的同時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指對事故的發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情節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處分意見確定后,向上級部門呈報,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1、確定事故責任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形成嚴重后果的,由工藝條件和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4)因施工、檢修大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針對性、可靠性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組織者負責;(5)因官僚主義錯誤決定、瞎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揮者負責;(6)已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由有關領導負責;(7)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項工作的人員和生產組織者負責;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操作安全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8)指派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9)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和設備管理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決定拆除者負責;缺少安全防護設施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10)對已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班組能夠解決但未及時解決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組長負責;班組無力解決但已呈報有關部門,仍未解決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誤部門負責。
3、凡是發生下述工傷事故的應首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工人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發生工傷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規程不健全造成工傷的。(3)安全設施、安全信號、安全標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齊、不潔造成工傷事故的;(4)設備嚴重失修、嚴重超負荷,造成工傷事故的;(5)在施工,檢修項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就下令開工造成工傷事故的;(6)對事故熟視無睹,不認真采取措施重復發生同類傷亡事故的;(7)違章指揮,強令或親自冒險操作造成工傷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追究肇事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
(1)由于違章指揮或違章、冒險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2)由于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的;(3)發現有發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或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減輕工傷事故的;(4)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器設備造成的工傷事故的;(5)超越各種警示標志造成工傷事故的,不執行操作證、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嚴處罰:
(1)在發生工傷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他人的;(3)事故發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4)發生事故后,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5)違反已制定制度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6)事故發生后,故意破壞現場或改動現場物品位置的。
六、事故的建檔與統計
1、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發生事故的部門制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經過批準后事故可以結案。
2、結案后應將事故資料全部歸入安全科檔案,并填寫目錄以備查考。檔案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4)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詳細資料;(5)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6)物證、人證調查資料;(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8)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10)受處分人員的檢查資料;(11)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錄;(12)有關本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3、質安部對所發生的工傷事故運用科學統計分析方法進行事故統計,建立詳細的事故統計分析檔案材料。
第8篇 工地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企業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一、明確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通常從加強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進行。
2、安全知識教育:工程項目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域、危險部位、各種不安全因素等級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
3、安全技能教育:結合本工種或專業特別,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
4、事故實例教育:在安全生產教育中,結合典型的事故教訓,進行案例教育,從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防止今后類假事故的發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發生。
二、項目經理必須先受教育:
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其思想認識提高了,就能將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群眾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項目經理要自覺學習安全法規、技術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水平。
三、堅持三級教育:
新工人入場和作業人員調換工種必須進行公司、工程項目部和班組三級教育,這是施工現場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經三級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進入工作崗位,并建立三級教育卡歸檔備查。
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安全紀律、事故案例,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
2、工程項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識,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隱患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及高處作業安全基本知識;防毒、防塵、防火、防爆、緊急情況安全技術和安全疏散知識;防護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識。
3、班組教育:本班組作業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對策;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同時要參加按規定時間進行復審。
五、管理人員年度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每年要進行安全培訓,專職安全員每天參加集中培訓,經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六、開展經常性教育
1、經常性教育內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文件;各部門、職工的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職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教訓,安全技術先進經驗。
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班組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活動內容要有針對性,要記錄歸檔。
4、適時安全教育:工程突擊趕任務,工種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響;節假日前后;要抓緊教育,使之警鐘長鳴。
5、糾正違章教育,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而導致重大險情或已遂事故的責任者,進行違章糾正教育,對于情節嚴重的違章事件,除教育責任者外,還應通過適當的形式現身說法擴大教育方面。
七、安全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因地制宜,采取舉辦學習班,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黑板報、墻報、簡報等多種形式,避免枯燥無味,流于形式,并堅持經常化、制度化,講究實效。
項目經理: 中交·王府景二期一標段第二分部
2023年11月9日
第9篇 建筑工程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9
建筑工程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9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
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事件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10篇 施工工地安全檢查制度范本
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危害,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1、安全檢查的目的是,預知危險、消除危險;為了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各違章作業,以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落實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組、項目部自查,公司質安科監督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的安全檢查網絡,以確保安全生產。
3、定期檢查
① 各項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檢,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機修員、電工及班組負責人對工地進行檢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訓、機械設備、操作行為、安全設施、勞保用品使用為主,并由安全員記錄。
② 公司質安科每月一次對工地進行安全例檢,并根據評分表進行打分、評定,對存在問題,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工地及時整改并回執、復查。
③ 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工作或總工帶隊,質安、工會、動力設備、保衛等部門派員參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在全公司范圍內對照檢查、記錄、打分、匯總、評定優劣、實行獎罰、通報全公司,受檢項目有關負責人必須到場參加會檢。
4、經常性檢查
① 班組上崗前,班組長或班組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完工后對施工機具、施工場地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并協同工地安全員、機修員搞好機械器具例行保養檢查工作。
② 公司質安科專職安全員經常性下工地巡回檢查工地安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并消除隱患。
③ 工地專兼職安全員巡回檢查,查出問題,出具整改單,責令整改,并及時回復。
④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協助安全員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檢查的重點: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塔吊、生活設施和現場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檢查外,還要進行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夏季施工(雨季、臺風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給施工現場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是前后為防止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進行的安全檢查。
7、安全檢查中,對施工現場有重大事故隱患和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停工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經教育不聽勸阻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等處罰。
第11篇 工地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購置(租賃)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規定不準再使用的機械設備。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二、安裝(拆除)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鑒定。
2、不得安裝屬于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建筑施工企業采購的二手機械設備,必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質量安全技術檢測報告,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質量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
4、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4)安裝操作規程;(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7)其他注意事項
5、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活動。
6、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單位,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及本規定的要求,進行安裝、拆除活動,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對其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安裝質量負責。
7、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建筑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三、驗收檢測
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四、使用
1、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 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機械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
3、 非機具工操作要追查責任者,并按公司規定處理。
五、保養
1、定期保養的目的:機械設備正確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時的維修保養,其目的在于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 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
六、維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許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周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設備故障, 恢復設備的性能,外表美觀。
七、報廢的規定和要求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
第12篇 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創安計劃中的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消防器材設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四)泡沫滅火機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五)崗位職工在作業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