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充裝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車載氣瓶充裝前后的檢查制度。如實填寫檢查記錄,應及時歸檔并妥善保存。
2每班充裝前,當班操作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充裝設備處于安全、穩定狀態。
3充裝員、檢驗員、復檢員、安全員必須熟悉車載氣瓶的性能、結構和操作規程。
4所有操作人員都必須定期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有關氣體的性質、車載氣瓶的基本知識、潛在危險及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5安全員需不定期在充裝現場抽查操作員操作情況。
6充裝中,嚴禁違章操作,發現異常,應緊急停止充裝,待妥善處理合格后,方可繼續充裝。
7在充裝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儲罐及車載氣瓶的溫度、壓力等參數變化,以便隨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8嚴禁對車載氣瓶超量充裝,若發現超量充裝,嚴禁出站,應將超裝部分抽出。
9嚴禁對不合格的車載氣瓶及沒有車輛行駛證的車輛予以充裝。
10在充裝過程中,做好車輛的靜電接地工作,嚴禁用扳手等金屬器具敲擊瓶閥和管道。
11在充裝過程中,氣瓶充裝員不得離開現場并做好駕乘人員的安全宣傳工作。
12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充裝,嚴格控制充裝壓力、溫度、速度、充裝量,充裝過程中對自動報警裝置的靈敏度和安全性能進行關注,杜絕過量充裝。
13做好充裝記錄。
14下列車載氣瓶禁止充裝:
a.未經充裝前檢查的車載氣瓶。
b.未經注冊的車載氣瓶。
c.充裝前檢查記錄不合格、不正確、不真實和未經簽字確認的車載氣瓶。
15充裝后檢查:壓力、附件、泄漏、變形、外觀、充量重量。
16充裝操作完成后,根據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
17出現下列情況應做天然氣回收處理
a.過量充裝的車載氣瓶。
b.車載氣瓶瓶體冒汗、結霜、變形的氣瓶。
c.超壓充裝的車載氣瓶。
第2篇 液化氣充裝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規則,懸掛整齊、位置適當并認真貫徹執行,有人員要熟悉會用;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安全教育,使氣站人員要做到:
1. 人人熟悉消防知識;
2. 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3. 人人關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安全檢查一般每周不少于兩次,并認真做好登記;
四、按規定配齊消防設備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消除外部泥土、灰塵和油污,滅火機藥劑要定期更換。換裝日期要及時填寫登記簿。
五、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級要求,安裝工藝安全規范。
六、充裝站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七、充裝站進出口、充裝臺設置“嚴禁煙火”、“禁打手機”“顧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標識,充裝臺區清潔整齊、無易燃物、無拋灑油痕跡。
八、使用和維修各種設備器材,要嚴守操作規程,并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防止損壞機件、設備或發生事故。
第3篇 液化氣站充裝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氣站充裝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1、充裝車間內、外嚴禁煙火,禁止攜帶任何火種,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進入車間。
2、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灌瓶車間時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外來參觀人員要由廠內專人陪同參觀。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著防靜電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監守崗位,不得隨便離崗,因故必須離開時,應安排好替崗人員。
5、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灌裝質量,對超重瓶、漏氣瓶要及時處理,不得交給下班或過夜,不準在車間內存放。
6、車間通風設備要保持良好,生產前應首先打開通風設備降低車間內液化石油氣的濃度;在生產中,要定時對灌瓶車間的液化氣濃度進行檢測。當液化氣的濃度達到規定值(爆炸下限的40%)時,應停止灌裝,查找漏氣原因并及時排除。
7、車間內應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車間內的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在規定值以下。
8、車間內嚴禁摔、砸、滾鋼瓶,嚴禁用鐵器互相敲打、碰,防止產生火花。鋼瓶灌裝前應進行嚴格檢查,不合格鋼瓶不得進行灌裝。
9、車間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4篇 甲醇充裝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甲醇充裝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甲醇充裝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甲醇產品的發貨、充裝、登記環節的安全管理。
3 相關文件及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勞部發(1994)262號)
《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2004)
《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編號:qg/****10.23-2010)
4 職責
4.1安環質監部負責甲醇充裝環節的監督管理。
4.2銷售部負責與具有《危險化學品準運證》的運輸單位簽訂承運委托協議書。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并對甲醇充裝過程中安全負責;負責將危險化學品槽罐車的車輛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有關信息和充裝情況及時準確錄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信息系統。
4.3生產部負責對甲醇充裝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檢測。
5 工作程序
5.1銷售部負責甲醇的銷售人員在開具提貨單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六項資質和要求:
5.1.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5.1.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單位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外省籍專用車輛在本市駐點經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業務的應當持有《外省(市)貨運車輛駐浙經營登記證》,非本市駐點經營的外省籍專用車輛在本市起運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持有《外省(市)專用車輛在浙承運危險貨物備案證》;
5.1.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1)機動車輛行駛證;(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質量相一致;
5.1.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
資格》;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1.5安全警示標志、標訊。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易燃”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5.1.6專用車輛衛星定位儀配備情況。沒有配備衛星定位儀的,應當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記服務點接受衛星定位儀免費借用服務。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5.2運輸甲醇的的車輛駕駛人員應按甲醇充裝作業的有關安全規定駛人充裝作業區,停放在充裝作業區劃定的黃線內,不準堵塞安全通道。停靠充裝臺時,應聽從甲醇充裝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指揮,車輛與充裝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充裝的車輛與充裝中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5. 3車輛停穩后,駕駛員應將車輛手剎制動,關閉發動機熄火。駕駛員應主動將車輛的鑰匙拔下交灌裝人員負責將保管至灌裝結束。灌裝人員應墊好三角木,防止灌裝車輛滑動。未經充裝站人員同意不得私自開關甲醇閥門進行灌裝。
5.4進人甲醇充裝作業區相關人員應:
a)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b) 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c) 嚴禁吸煙;
d) 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e) 規范戴好安全帽。
5.5進人甲醇充裝站的車輛應符合以下條件:
5.5.1運輸甲醇的車輛的罐體材料應使用碳素鋼或低合金鋼。閥門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銅或不銹鋼材質。
5.5.2運輸甲醇的車輛應配備不少于2個滅火器,且滅火器整潔、完好有效。
5.5.3發動機排氣裝置應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氣口加裝排氣火花熄滅器,且排氣管出口應安裝到車身前部,排氣火花熄滅器應符合gb13365的規定。
5.5.4罐體及其附加設備的防靜電要求應符合gb20300的有關規定。
5.5.5甲醇車輛的罐體與底盤連接應可靠、牢固。
5.5.6運輸甲醇的槽罐車應設置呼吸閥和緊急泄放裝置,緊急泄放裝置的開啟壓力應不小于罐體設計壓力的1.05倍~1.1倍,且不小于0.02mpa。呼吸閥應具有阻火功能。
5.5.7甲醇罐車安全泄放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導靜電裝置、液位計、溫度計和壓力表相關安全附件和承壓原件(裝卸閥門、快裝接頭)應符合國家相應標準或行業標準。
5.5.8甲醇罐體安全排放裝置應有清晰、永久的標志。
5.5.9槽罐車靜電接地裝置完好按規范接好導除靜電裝置。
5.5.10甲醇罐體底部裝卸口應設置三道相互獨立,且串聯的關閉裝置,第一道閥門應為緊急切斷裝置,第二道為外部卸料閥,第三道為在卸料口處設置的盲法蘭或類似的裝置,且有能意外打開的功能。
5.5.10甲醇罐車扶梯及操作平臺護欄應牢固、可靠。
5.5.11甲醇槽車漆色、字樣應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的規定。
灌裝前甲醇充裝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對甲醇槽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缺陷,方可充裝。有不符合上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充裝。
5.6甲醇槽罐車充裝過程中的檢查和確認
5.6.1充裝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兩人進行操作。對新投用的充裝設備,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其他人員必須遠離充裝點。
5.6.2甲醇充裝時,應對鶴管(充裝臂)、密封件,快速切斷閥門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泄漏。禁止使用軟管充裝。現場充裝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開關閥門應緩慢進行。
5.6.3甲醇充裝時,充裝操作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相關人員必須在現場,堅守崗位。
5.6.4充裝時隨時檢查罐槽外觀有無鼓包、泄漏、壓力、溫度急劇變化及其它異常現象。嚴禁超裝、混裝。液氨裝卸時,應注意儲罐和槽罐的裝載程度,不得超過其核定載質量。嚴禁超量、超溫、超壓。
5.6.5甲醇罐車充裝時過程中裝卸現場、罐車附近15米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5.6.6罐車充裝時,每次都要填寫充裝記錄,內容包括:使用單位、充裝日期、允許充裝量、實際充裝量、復稱記錄,并有充裝者、復驗者、押運員的簽名。卸車記錄主要包括生產單位、運輸單位,實際載量、運輸車輛核定載量。
5.6.7充裝過程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停止充裝:
⑴ 雷雨天氣或附近有明火。
⑵ 發生罐車部件或充裝管道泄漏時。
⑶ 罐車內壓力異常。
⑷ 其他不安全因素。
5.7甲醇槽罐車裝卸完畢后,應靜置15分鐘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駕駛員必須親自確定汽車罐車與裝卸裝置的所有連接件已經妥善分離,得到充裝崗位人員同意后才準啟動車體。如有超裝,必須立即妥善處理,否則嚴禁駛出充裝站。
5.8注意事項
5.8.1甲醇罐汽車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槽車開蓋接入鶴管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封閉罐蓋以后進行。靜電接地線應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口處。
5.8.2遵循先搭接線后接管,作業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線的原則;裝車鶴位應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處。甲醇充裝始末,管道內流速不得超過1m /s,正常作業流速不宜超過3m/s。
5.8.3罐車裝醇作業前后,插入和提起鶴管均應靜置2min以上,鶴管應輕提輕放
5.8.4嚴禁穿帶釘子的鞋進入罐區和到貯罐、槽車上去操作。
5.8.5甲醇充裝站人員應對進入裝卸區域的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安全教育,向運輸單位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6 處罰
6.1違反甲醇充裝環節任何一項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5.2.8條執行。
6.2發生事故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7 記錄
7.1危險化學品槽罐車查驗記錄
第5篇 氣瓶充裝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定。
2、凡高壓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低壓閘刀不能帶負荷合閘和拉閘,在操作前,必須與用電部門聯系。
4、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禁止合閘”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嚴禁帶電修理。
5、電器設備如果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6、電器設備的所有連接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7、臨時照明,動力線必須架空,不準與其它工具設備等互相碰撞、摩擦,用完后必須立即拆除。
8、室外夜間作業,照明燈不準安裝在帶氣作業的正上方。電線絕緣要良好,接頭要牢固,燈口與燈泡接觸要牢固。避免發生火花。
9、各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但在一個供電系統,不得同時接地和接零。
10、電器設備漏電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嚴禁用水或其它液體滅火機潑澆,以免發生危險。
11、電器設備的接地,應按規定進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水管等做接地線,電器部分不得有漏電現象。
第6篇 氣瓶充裝安全防火制度
1、充裝站內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各種閥門操作,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
2、加強對電源的管理,站內應用防爆裝置。
3、嚴禁外來人員帶火種進入站內,嚴格登記手續。
4、站內動用明火作業,要請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穩妥措施防范。
5、凡是違反防火安全制度,不聽從勸告者給予罰款,情節嚴重要者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氣瓶充裝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員上崗都應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包括設備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識,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內容。
2、消防安全人員應經專業的消防安全培訓,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消防安全部門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和消防、安全人員作業證書。
3、制訂安全教育計劃,工作人員每人每年應獲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訓教育。
4、根據公司情況,適時安排消防滅火演習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學習。
二、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1、培訓教育對象
安全生產培訓:全體員工
操作技術培訓:全體操作人員
專業技術培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2、培訓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設備操作技能教育與培訓。
從業人員職業資料教育與培訓。
3、培訓教育計劃安排:
(1)根據公司安全工作重點和應急預演要求;
(2)根據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有效期計劃安排人員培訓、考核;
(3)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4、培訓教育計劃執行:由技術負責人負責培訓計劃制定和實施。
5、各種培訓結果均應有記錄,執業資格證書應歸檔管理。
三、安全巡回檢查
1、每日巡回檢查,值班人員、安全員必須對充裝設備、焊接鋼瓶、相關機器、管道、充裝間、實瓶庫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火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違章行為。
2、每周巡回檢查,安全員必須對生產區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備數量是否滿足要求。
檢查過程中:一經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不積患成災,一時難以整改的,應向總經理報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
1、外來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和操作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充裝間等關鍵部位。
2、啟動設備要告知有關人員,不準靠近和逗留在轉動設備旁邊。
3、因設備檢修需要動火時要經總經理批準,編制安全方案,落實安全措施,開具動火證后才能動火。
4、各崗位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第8篇 充裝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執行標準,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2.上崗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合格才能上崗,徒工和實習生不準單獨操作設備。
3.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配備消防器材設施,確保站內安全設施有效、靈敏、可靠、完好。
4.嚴禁在生產工作現場吸煙、明火、焊接,因生產需要動火必須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方可動火施工,違者處罰2000元。
5.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線路是否完好無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保生產安全。
6.設備檢修應按《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7.消防器材、壓力表、安全閥、靜電測試等要送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單位更換和校對,并備案存檔。
8.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反事故演習,提高消防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9.停車場車輛應停放整齊。。
二、安全教育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特制定訂本制度。
1.按照對國家充裝站的規范要求結合本充裝站實際情況,制訂《員工培訓計劃》。
2.定期對員工組織安全培訓、學習和宣傳有關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貫徹執行國家標準、法規。
3.學徒工(含實習生)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方可進入崗位輔工和學習,在指定師傅的指導下從事相應工作,決不允許單獨操作設備進行充裝。
4.生產班組每周要組織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活動,針對現場工作情況,并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5.每半年組織全員進行一次事故演習,定期進行安全培訓考核。
三、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設備長周期運轉,及時發現生產中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主要查現場和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制度的執行情況。
2.安全綜合大檢查每月一次,并作好現場記錄。
3.日常安全檢查由安全員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記錄,重點查辦現場人員的各種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況。
4.站內安全設施包括壓力表、安全閥、消防器材等由安全員歸口負責落實完好。
5.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下發督辦,限時逐一落實,對不按時完成進行處罰。
6.發現重大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并上報公司負責人及時處理。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了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充裝站站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充裝站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副站長和安全員協助站長直接抓安全工作,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4.加強員工管理,增強安全責任感,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章守紀。
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6.違反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直接與經濟責任制掛鉤考核,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
7.組織開展安全學習、安全培訓,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8.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狀況,督促 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追究有關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和行為,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
五、充裝過程關鍵點控制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天然氣充裝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治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天然氣充裝安全,制定本制度。
2.職責
(1)檢查人員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資質的檢查和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2)充裝人員負責對整個充裝過程的監護。
(3)安全員負責負責對充裝過程的監督檢查。
3.關鍵點的控制辦法
(1)關鍵點一充裝前控制辦法
a.充裝前檢查檢查人員檢查車輛、人員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不全者不予充裝。
b.充裝前認真檢查加氣機和加氣槍是否完好,運輸車輛是否接地。
c.充裝人員熟練掌握充裝過程中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 關鍵點二充裝過程中控制辦法
a.充裝過程中充裝充裝人員不得脫離崗位,當班沒有充裝完或有特殊情況,需交下一班繼續充裝,交接班必須記錄,交接清楚。
b.作業中不許吃東西,作業人員要時刻關注壓力變化,對車輛進行巡視,觀察罐體的變化情況。
c.安全員要監督檢查充裝過程中充裝人員的在崗情況和充裝車輛壓力和罐體情況。
(3) 關鍵點三充裝完畢后控制辦法
a.充裝完畢后應檢查充裝車輛的壓力,觀察是否超裝。
b.車輛的車門是否關好。墊木是否移走。
六、人員崗位責任制
1、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方針和目標,并發布頒布令。
b.負責組織制定、修改工藝操作規程,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本站督促充裝站嚴格按質量體系文件和相關規程的要求操作,嚴格按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生產。
d. 教育員工“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質量觀念,努力提高職工質量意識。
e.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經營宗旨,年度質量目標。
(2)職權
a.有權對充裝站的管理人員進行任免,對充裝站的的業績進行考評。
b.對工作失職或違章導致產品質量事故或質量失控行為,承擔和管理經濟責任。
c.有權組織調度安排生產與經營指揮權。
2、站長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貫徹落實公司質量方針和目標,對充裝站充裝氣體質量和充裝質量負全部責任。
b.參與制定、修改工藝規程,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監督本站員工嚴格按質量體系文件和相關規程的要求操作,嚴格按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生產。
d. 培養員工“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質量觀念,努力提高職工質量意識。
e.負責本站的現場質量管理工作,動態監控本站設備運行狀態。負責廠房設施、動能設施、安全裝置、過程設備的控制與管理。
f.督促并協助有關人員加強本站范圍內的關鍵設備、儀器的管理。
(2)職權
a.有權對違反質量體系的要求和指揮進行抵制并報告主管領導,有權處理本站職工違反質量體系文件規定和要求的人和事。
b.對工作失職或違章導致產品質量事故或質量失控行為,承擔經濟責任。
c.有權組織調度安排生產與經營指揮權。
3、副站長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依據用氣單位要求,制定供氣進度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實施。
b. 負責現場生產管理工作,協調充裝站與用氣單位之間關系,解決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c.定期組織生產調度會,向班組下達任務書,落實會議決議,排除生產障礙,保證供氣計劃順利進行。
d.、正確處理送氣計劃與質量、送氣計劃與安全生產的辨證關系;堅持質量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e.、根據送氣計劃、質量計劃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充裝過程中出現的難題,克服薄弱環節,促進人力、物資的綜合平?,保證供氣任務保質保量快速完成。
(2)職權
a.有權對違反質量體系的要求和指揮進行抵制并報告主管領導,有權處理本站職工違反質量體系文件規定和要求的人和事。
b.有權組織調度安排生產與經營指揮權。
c.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的員工做出處罰
d.有權對本站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4、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配合氣體充裝站站長,全面負責充裝站的技術管理工作。
c.制定長管拖車充裝工藝流程和質量控制體系,并對關鍵控制點的制定進行特別說明。
d.對充裝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e.制定相關的技術文件及新購置新進長管拖車的技術要求。
f.參加充裝事故分析會,并提出處理意見。
g.定時檢查現場充氣操作和記錄。
h.分析充裝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i.取得相關安全管理證書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職權
a.督促在充裝操作過程中的技術執行情況。
b.培訓充裝站充裝前檢查、充裝后檢查、充裝中檢查和分析人員,并對其進行考核
c.定期檢查質量控制體系和工藝流程的合理性,如有不符合實際的情況,第一時間將其更新。
5、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并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b.定期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c.協助領導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經常進行自檢或抽檢,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險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報告領導。
d.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或修改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參加對全體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并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f.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具)、防暑防寒用品,并對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督促。
g.執行經理部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領導下達的其它任務。
(2)權限
a.有權制止不符合安全有關規定操作。
b.有權對槽車、氣瓶相關安全手續進行檢查。。
c.有權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進行處罰
d.有權對違反充氣站安全規定車輛處罰。
6、操作班長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按照國家標準及專業技術標準和設備工藝、安全操作規程,實施產品的壓縮與充裝工作。
b.負責全班人員的作業分工、質量考核及協調工作。
c.負責工藝設備保養及定檢工作。組織處理設備故障及修理,合理調配崗位人員。
d.充裝班長是質保第一責任人,班長因故不在當班時,由班長指派其他人員負責質保工作。
e.認真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及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態。
f.負責組織完成公司領導及站長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2)權限
a.對工作中的違章操作者,有權勸阻和制止,勸阻無效者,責令其停止操作。
b.對不符合充裝技術條件的槽車、氣瓶有權拒絕充裝。
c.有權對班組員工進行處罰并報公司領導及站長批準。
7、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職責
a.正確操作壓縮機及其附屬裝置,嚴格遵守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b.正確操作壓縮機冷卻循環水系統設備,經常巡視冷卻水及泵運轉情況。
c.設備運轉中要監控各部位溫度、壓力、聲音振動情況,勤巡視勤檢查。
d.、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要及時準確。
e.做好設備潤滑工作,檢查油溫和潤滑狀況。
f.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并配合做好設備的檢修工作。
g.合理調節設備技術參數,做到安全經濟運行。
h.設備上的儀表、安全閥等器具,使用中發現不準確和超壓不起跳、過期使用應及時報告班長、站長,及時送檢。
i.認真進行交接班,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j.搞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2)職權
a.對設備狀態不符合設備啟動及規程要求,操作者有權拒絕開機。
b.、對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者,操作工有權制止和抵制。
8、氣體分析崗位質保責任制(公司分析人員)
(1)職責:
a.定期進行產品純度分析.
b.認真填寫分析檢測報告單,對檢測數據負責。
c.要嚴格遵守儀器操作要點,正確使用分析儀器設備。
d.、負責儀器的使用保養,保持儀器清潔衛生。
e.對充裝前氣體檢測情況應及時報告班組長或站長,負責充裝過程中的質量監控。
(2)職權
a.有權制止他人動用分析儀器設備,因操作或其他損壞要承擔經濟責任。
b.儀器使用出現問題或分析結果不準確有權上報班長或站長,提出解決辦法。
c.有權越級反映產品質量問題,制止不合格產品出站。
9、維修鉗工質保責任制(公司維修工)
(1)職責:
a.接到充裝站要求,及時對充裝站機械,設備的修理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性能良好。
b.指導和督促充裝站操作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
(2)職權
a.對違返設備檢修的指揮有權拒絕。
b.對設備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報上級主管領導。
七、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為了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進一步提高遵章守紀自覺性,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公司統一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辦理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復審及變更手續。
2、特種作業操作證統一交公司集中管理,需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應在單位工作半年以上,送省、市參加培訓取證事宜。要求文化知識水平及身體狀況與其工作崗位要求相適應。
3、取得危險崗位操作證的工作人員,每年要進行安全知識再教育,按期復審證件。在中途狀況不適應經核實調離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連續半年以上未從事本工種的特種作業人員,要履行考核單位確認方可上崗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單位統一安排經費,考試不及格本人承擔50%費用。5、危險作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精心操作設備,不準上崗離崗、脫崗串崗現象發生,一經查實處罰200元,情節嚴重的調離本崗位,造成事故還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八、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罐車的技術檔案
(1)《使用登記證》及電子記錄卡;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3)罐車出廠時,廠家提供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4)罐車定期檢驗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5)罐車維修和改造的方案、設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技術文件和資料;
(6)罐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與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年度檢查報告;
(7)安全附件、裝卸附件(如果有)的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8)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2、充裝軟管的文本檔案
(1)倉庫庫存充裝軟管的出廠合格證,壓力測試報告。
(2)已使用充裝軟管的使用起始日期、使用有效期、公稱工作壓力。
(3)罐車充裝軟管使用半年以上的,需有水壓測試報告。
(4)罐車的充裝軟管使用記錄。
九、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和定期檢驗制度(包括充裝軟管)
1、嚴禁提高緩沖罐等壓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壓力。
2、壓力管道及容器的維修都必須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3、嚴禁將重物放在壓力管道和壓力容器上。
4、罐車定期檢驗
5、有專職人員管理所有罐車的檢驗,一到檢驗日期,專職人員即安排到期的長管拖車送到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6、檢驗必須在經過認證的有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檢驗。
7、罐車的檢驗周期要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8、對于到期而又無法檢驗的罐車,禁止充裝。
9、罐車的維護保養
10、外觀檢查內容包括車輛牌照、油漆、車燈、logo、告示牌、反光帶、管束抱箍、外觀等是否有變形、嚴重劃痕、部件松動、缺失等情況;
11、輪胎檢查的內容為輪胎花紋深度不得低于3mm;輪胎無異常磨損。
12、掛車氣囊檢查底盤氣囊是否有漏氣現象;
13、掛車鋼板是否有斷裂現象;
14、上裝鎖扣檢查掛車平板與罐體框架鎖扣是否都已鎖好;
15、支撐腳檢查內容為兩只支腿垂直外表無變形、無脫焊現象,支撐架螺絲齊全無松動無變形現象;
16、滅火器的檢查內容為鉛封是否完好、壓力情況及有效期,外表完好無損;
17、檢查靜電帶無斷裂,并能有效接地
18、各閥門的外觀以及手柄完好,檢查是否有外漏和內漏現象;
19、壓力表和溫度表的檢查方法為外觀檢查及有效期;
20、防拖曳裝置的檢查方法為打開防開關,讓車輛起步,如能起步即為不合格;
21、緊急切斷閥的檢查方法為打開緊急切斷閥看5秒鐘內能否到位;
22、罐車箱門封扣完好無損;
23、充裝軟管與充裝容器連接可靠
24、有防止充裝軟管拉脫得安全保護裝置
25、所選用的充裝軟管的材料與充裝介質相容
26、罐車的充裝軟管的公稱壓力不得小于充裝系統工作壓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壓力大于4倍的公稱壓力
27、罐車的充裝軟管必須每半年進行1次送第三方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充裝軟管公稱壓力的1.5倍,第三方給工廠出軟管檢測報告
十、特種設備安全附件、承壓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定期校驗、檢修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附件、承壓附件、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在校驗,確保所有在線儀器、儀表、安全附件在校驗有效期內,詳細內容見《特種設備管理制度alsh-p-jy-020》
2、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需按工廠維修計劃要求,定期進行聯鎖測試,確保所有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有效性、可靠性,詳細內容見《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alsh-p-jy-021》
十一、設備潤滑制度
1、正確組織開展設備潤滑工作,合理使用潤滑材料,減少設備磨損,防止事故發生,保證設備正常運行,達到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為目的。
2、根據設備說明書要求,選擇正確牌號的潤滑油,按規定數量進行更換,需添加至合理位置。
3、設備維修人員應定期將設備潤滑情況報告主管站長,由站長安排計劃報公司主管審批潤滑材料購置事宜,并記錄在冊。
4、設備操作人員要定時對設備潤滑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設備維修人員報告進行處理。
5、設備專用潤滑油應在指定資質單位進行采購,經化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設備交接班制度
1、站內所屬設備,特別是壓縮機要嚴格按公司“兩定”規定(定機、定人)進行管理設備。
2、設備交按班記錄附在設備運行欄內,應認真進行交接簽字手續。
3、在交接班前,交接人應對設備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符合交接班條件方可進行交接手續,交接后若發現問題由接班人負責任。
4、交接班原則上要求當日交接清楚,如遇交班人不在場,接班人認為設備狀況與記錄不符合,應及時向站長反映,妥善處理。
5、設備運行臺時及檢修臺時,按表格要求進行統計上報。
十三、設備購置、安裝、驗收制度
1、設備購置:
(1)充裝站所有設備、配件及輔助設備配件,由班長、站長、申報公司主管設備領導申請計劃購置。
(2)購置計劃內配件,必須符合工藝參數及材質特殊要求,而且必須是定點廠家具備資質單位進行采購,整體設備購置應按合同審批程序進行。
2、設備安裝:
(1)由專業人員根據充裝站設備特點,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安裝。
(2)安裝施工單位必須是具備國家認可的具備安裝資質等級要求,才能簽定設備安裝合同并施工安裝。
3、設備驗收
(1)設備進廠后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驗收,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附件、合格證、證明書齊全。
(2)安裝施工單位安裝完畢后應將原始資料、安全技術資料、試車運行記錄整理歸檔。
(3)凡驗收不合格項目,由施工單位負責返工,直到符合規定要求才允許竣工以及竣工原始資料交使用方存檔。
十四、計量管理制度
1、副站長負責全站的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計量制度的落實。
2、對本站計量儀器、儀表、量卡具等必須按國家計量管理法規,按時送去質監部門進行校對,未經校驗或不合格的計量設施不得使用。
3、經校對合格的計量設施在其上面粘有合格標簽并印有下次檢驗日期。
4、做好各計量儀器、儀表、量具、卡具的維護保養工作。
十五、充裝資料保管制度
1、設備圖紙、資料、設備使用說明書,各運行設備記錄、維修記錄,充裝前檢查記錄、充裝記錄,由副站長統一呈報公司專人負責歸檔管理。
2、所有技術資料統一編號,分類建立臺帳,做到整齊有序,方便查閱。
3、所有資料未經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對外傳借,任意涂改和私自復印。
4、資料應有專人妥善保管,應采取防火、防盜、防鼠、防蟲、防潮等防范措施。
5、必須借閱的,應辦理借閱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出,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十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充裝站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充裝站為充裝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
2、充裝站應制定作業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保護用品,對充裝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3、 充裝人員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4、充裝人員嚴格執行充裝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5、充裝人員上班時隨身攜帶證件。
6、 充裝人員上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站長報告。
7、 充裝人員操作證應定期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對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予以注銷。
8、 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堅決不能上崗。。
十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制度
1、制訂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安全事故包括泄露、爆炸等。
2、對危險物品的監控也要制定相關的應急救護預案。
3、各預案的制定要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站內的實際情況,做到責任明確,具體有效,要公示,要送屬地公安消防、安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要召開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專題會議,各應急救援預案要據實情每半年至少演習一次。
十八、用戶宣傳教育及服務制度
1、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思想,經常走訪用戶征求對所售商品使用后存在質量問題的意見。
2、各有關人員,應積極捕捉各類信息,并認真填寫“信息反饋處理單”特別是站外信息,應迅速、有效。
3、站長負責處理用戶的來信來訪。
4、對用戶提出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做好記錄。
5、及時召開站長、技術人員參加的質量分析會,分析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找出產生質量問題的原因并制訂改進措施。
6、對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要認真答復。
十九、事故上報管理制度
為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事故的發生后,要及時上報。特制定本制度。
1、發生事故,當事人或在場人,應立即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搶救傷員,按事故應急預案執行。
2、站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人員,進行搶險,如不能處理立即上報公司,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
3、站長負責勘查事故現場,查明原因,并組織當班人員及班組成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事故當事人,應實事求是寫出事故經過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及經過等。
5、根據事故輕重程度,采取科學態度、實事求是進行分析處理,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6、對事故發生后,隱瞞真相或故意拖延不報或遲報,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7、對預防、搶救事故有功的人員,應報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接受安全監察制度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監察機構的檢查。
2、嚴格按照規定,取證后,才能充裝。
3、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許可證,到期前6個月向總經理匯報,公司應及時向換證機關提出申請。
4、所有職工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并及時復審換證。
5、對監察機構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認真學習和總結,及時上報文件和資料。
二十一、質量信息反饋處理制度
1、堅持信息處理、落實質量責任制,確保質保體系運轉正常。
2、信息來源由操作工、維修工,銷售人員,用戶直接反映。由站長負責收集整理,每條必須作出回答解決辦法。
3、認真填寫信息反饋處理表格,逐級落實解決。
4、信息涉及到產品質量、生產安全,應立即上報站長及公司主管領導,召集有關人員落實解決辦理與措施,并由公司主管負責歸口管理。
二十二、槽車、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槽車、氣瓶經質監部門合格,編檔注冊編號后方可使用使用。
2、槽車、氣瓶實行本站統一管理,車體、瓶體注明單位代碼。
3、運輸時,要旋緊瓶閥、槽車進氣閥,嚴禁撞擊等。夏季時,車上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車上嚴禁推放其他易燃品,助燃品。
4、槽車、氣瓶在充裝過程中,禁止敲擊、碰撞。
5、實瓶和槽車存放應旋緊閥門,放置整齊,車體之間留有通道,周圍應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二十三、安全獎懲制度
為有效預防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2、違章行為一經查實,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后果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3、班組每周末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經查實每缺一次處罰200元。
4、班組對違章行為不制止,不糾正,違章行為不落實整改、糾正者每發現一次扣款200元。
5、班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隱患事故及時糾正和處理適當,經核實每次獎勵200元,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避免重大事故,有功人員獎勵200-500元。
二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避免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1、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效預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2、定期開展對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安全裝置齊全完好。嚴禁任何人損壞、移動和挪用消防設備,一經查實嚴厲處罰,每次200元。
3、要經常檢查電氣線路及電器設施安全狀況,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重大問題上報站長處理。
4、嚴禁隨意堵塞安全通道,隨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隨意焚燒廢舊物品,嚴禁吸煙明火,一經發現每次處罰2000元。
5、嚴禁擅自接線、使用未核定的電爐、電熱水壺等電器設施,一經查實,處罰500-1000元。
二十五、安全員檢查制度
為了增強安全責任心,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負責人在安排日常工作時,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2、安全員經常進行設備、人員操作的現場檢查,及時掌握安全環境與安全動態。
3、安全員要督促員工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違章現象及時指出糾正,并處罰200元/次。
4、查公司消防器材、壓力表、安全閥、報警裝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記錄,落實整改。
5、晚上和節假日應安排安全值班人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站房。
二十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實施,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和人身財產的安全、可靠,建立健全操作人員管理檔案。
2、定期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宣傳國家行業標準,自覺遵守各項工藝操作規程。
3、每半年組織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一次事故演習,將考核成績記入管理檔案。
4、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應與本崗位職責范圍相適應,不允許從事其他特殊崗位的工作,違者嚴厲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并處罰200元,屢教重犯作下崗處理并處罰500元,造成事故者從重處罰。
6、持證人員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半年以上,要重新考核上崗,證件要定期年審有效,過期證件取消上崗資格。
二十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設備檢修安全,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危險,特制訂本制度
1、設備檢修應按設備檢修程序及相關安全規定進行,安全員必須制訂檢修過程中的可能發生事故預防措施。
2、檢修人員應熟悉和了解設備性能及壓縮氣體的化學性質,在檢修前要詳細檢查使用的工具、設備,保持其安全完好。
3、參加檢修人員應嚴格遵守設備檢修規程、操作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4、在檢修前需動火應先辦理動火證,需斷電斷水應先辦理相關手續,經副站長同意方可動工修理。
5、檢修人員生產主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防止職業危害發生。
6、電器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設備設施停止運轉,應懸掛明顯的安全標志,開關閥門應處正確位置,合電閘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在檢修貯氣罐時,必須將罐內管道內氣體充分置換,待化驗合格后方可進入貯氣罐內,必須保持良好通風,應使用24伏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并有專人監護,防止事故發生。
二十八、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制度
為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和使用管理,做到合理發放和正確使用,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根據不同工種要求,制訂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凡實行統一制服的工種不再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2、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指定生產廠家生產,具備資質的企業和商家手續應齊全,嚴禁采購“三無”產品,杜絕因防護不當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3、勞保用品必須附帶檢驗合格證,特殊產品還必須出示說明書及檢測報告,入庫進行驗收登記。
4、勞保用品穿戴使用要實行跟蹤管理,若發現在穿戴使用中存在問題要及時申報,及時糾正處理。
5、勞保用品實行計劃申報管理制,對不同工種的特殊要求進行特別采購,按規定年限發放。
二十九、槽車充裝制度
1、槽車、氣瓶在前裝前,應逐只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a.是否是具有槽車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
b.外表面的顏色標記是否與所裝氣體的規定標記相符;
c.外表面有無裂紋、嚴重腐蝕、明顯變形及其他嚴重外部損傷缺陷;
d.是否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
e.的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2、發現下列情況不準進行充裝:
a.不具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
b.槽車超過檢驗有效期的;
c.顏色和標記不符合規定的;
d.新槽車、氣瓶未進行抽空的及非法生產的;
e.編號不清晰的;
f.用火烤過的;
g.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3、充裝完成后要嚴格檢查,發現下列情況的不準外運,并及時進行處理:a.氣體泄漏的;
b.編號不清的;
c.護罩、底座不牢固的;
d.充裝量不合格;
e.檢驗不合格的。
三十、不合格槽車、氣瓶處理制度
1、對于在充裝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超過檢驗周期等問題的槽車,應及時送往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2、對于檢驗報廢的槽車進行全部回收,并作報廢處理,堅決防止報廢槽車、氣瓶再次進行充裝使用。
3、將相關資料上交辦公室進行存檔。
三十一、氣體分析制度
1、充裝工藝所包括的容器、管道、設備在啟動前(含檢修)初次應對管內含氧量進行檢測,用氮氣充分置換合格或抽真空防范。
2、分析檢測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表,將質量問題說明表達準確。
3、若發現檢測數據異常或超標應立即報告主管站長,由站長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果斷措施,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
4、正確使用分析儀器,按期校對儀器的準確度(精確度),經常維護保養,使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5、分析人員應對檢測數據簽字負責,不允許降低標準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造成后果應承擔責任。
三十二、充裝站準入制度
1、凡進站工作人員,非工作人員一律嚴禁攜帶火種、手機等易產生火花、靜電的物品入內。站內嚴禁吸煙。
2、非本站工作人員因公需進站,須經當班人員許可,須持有介紹信或提貨手冊,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內。
3、非本站工作人員入內,嚴禁進入壓縮及充裝現場,不得亂動設備及一切設施。
4、凡違反上述規定不聽勸阻的,將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9篇 液氨經營充裝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液氨經營充裝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經營充裝液氨,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生產經營充裝資質-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并按規定及時年審,確保資質在有效期內。公司領導負責相關資質辦理組織領導工作;生技科相關人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和換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辦、復審、換證;辦公室具體負責營業執照年檢審核。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證照也應及時申辦。
二、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完善充裝設施,按照《公司設備管理制度》要求加強管理,認真維護保養檢驗檢修,確保安全可靠。
1、液氨充裝應配備專用輸氨管線、回收管線、液相管線,設置具備現場和遠程緊急切斷功能閥門,配備電子衡器進行計量,罐車上方配置水噴淋裝置,周圍設置回收圍堰、回收管道、回收池,崗位配備防護面具、呼吸器等個體防護器材,有防止車輛滑動設施。管線、閥件、儀表、防護器材設置應符合壓力容器管道設計規范,符合安全、環保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雙包機工每班至少巡回檢查兩次以上,定時、定點、定線檢查管線、閥件、儀表,檢查其是否完好,發現缺陷隱患及時消除,嚴
-1-
禁管線、閥件、儀表帶病運行。
3、維修車間建立完善儀器、儀表、設備臺帳,并按規定校驗,對充裝用管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管道、閥件應進行在線檢驗,水壓試驗和在線檢驗應有試驗結果記錄和實驗檢驗人員簽字,填入設備管理擋案。
4、維修車間電器儀表維修人員應經常檢查泄漏監測儀器、現場監控探頭,防雷防靜電設施,保證靈敏可靠。
5、一車間應保管好現場配置的個體防護器材和消防設施,不得挪用損壞,應經常清掃擦拭,保持干凈清潔。生技科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定期檢查,確保完好處于備用狀態。
三、保持充裝場地和車輛進出道路暢通,路面平整,地面程度能夠承受車輛重量。
四、公司配備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熟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工藝流程控制業務,取得主管機關頒發的任職資格證書,壓力容器管理及充裝人員應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對管理人員、充裝人員應按公司教育培訓制度要求經常進行教育培訓,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熟悉安全技能。
五、公司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銷售液氨,供銷科聯系業務時,經辦人員應檢查客戶經營資質、運輸許可證、罐車使用證、罐體和鋼瓶檢驗合格證、駕駛員和押運員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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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齊全方可安排開票員開票,通知生產車間充裝。供銷科應將資質檢查情況登記備案,嚴禁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車鋼瓶進入現場充裝。
六、公司經營銷售液氨應向客戶提供液氨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標明液氨性質、危害特性,發生意外應急措施,生技科負責編制,生產車間充裝后負責向客戶提供。
七、液氨分析取樣由生技科質檢人員負責,取樣向輪班調度通報,調度派人配合,取樣人員監護取樣儀器,配合人員監護取樣閥門,取樣操作應戴橡皮手套,橡皮圍裙,應戴防毒面具,液氨樣品的處理應在良好的通風櫥柜或通風良好的條件下進行。
八、生產車間負責液氨充裝,每次充裝操作工應不少于2人,充裝過程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以下關鍵控制:
1、充裝前充裝人員應對鋼瓶或罐車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禁規程》、《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禁規程》相關規定認真進行檢查,檢查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檢查外觀有無缺陷變形損傷,檢查容器允許承受壓力,檢查殘留介質,嚴禁氧或氯氣鋼瓶一切含銅容器充裝液氨,嚴禁殘留介質不祥容器充裝,嚴禁工作壓力小于16kg/㎝2容器充裝。
2、罐車進入現場前應檢查有無防火帽,無防火帽車輛應戴好防火帽進入充裝現場,要求駕駛員按照指定路線在指定地點停放,監督駕駛員拉住剎車,車輛熄火,拔出鑰匙,充裝人員在車后輪下方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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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塊支住,防止車輛滑動,嚴禁除駕駛員、押運員外其他人員進入充裝場地。
3、允許重量充裝系數不超過0.52kg/l,充裝過程應認真檢查氨罐和罐車液位變化,嚴禁過量充裝。
4、2名充裝工一人負責管線閥件聯接,一人負責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充裝,充裝人員和駕駛員必須堅守崗位,無駕駛員在場不得充裝,充裝時要求駕駛員監控罐車接管、閥件、各密封面和罐體液位,充裝人員應監控充裝管線、閥件、罐車接管、各密封面和液位。
5、遇到雷雨天氣,管道設備出現異常工況為危險情況,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充裝期間附近不得有產生火星和靜電的作業,不得使用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
6、充裝過程遇管線泄漏,充裝人員、駕駛員應迅速切斷氨罐充裝調節閥,罐體進出口閥,打開噴淋裝置噴淋。出現持續泄漏,應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液氨泄漏應急處理辦法進行搶險。
編制:審核: 批準:
第10篇 氣瓶充裝作業安全生產制度
1、從事氣瓶充裝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進行氣瓶充裝作業,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2、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一律著棉布工作服,嚴禁在化纖服裝外套棉布工作服,防止磨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3、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應穿對強電電阻高對靜電電阻低的膠底鞋,以便隨時排放人體上的靜電。嚴禁穿帶鐵釘等易產生火花的鞋。
4、充裝站內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防爆電氣設施設備及燈具。
5、充裝站內嚴禁一切煙火,不準攜帶火種和戴老光眼鏡進入。
6、凡進入充裝站內的機動車輛,發動機排氣管的出口處必須帶阻火器,嚴禁拖拉機,電瓶車進站。
7、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和充瓶區。
8、裝卸氣瓶時,嚴禁拖、滾、撞。
9、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儲存站區內不準有雜草,易燃雜物。
10、各種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擺放在固定位置并完好有效。值班室內應設火警報警電話。
11、各項安全制度齊全,上墻張掛整齊。
第11篇 氣瓶充裝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充裝站內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各種閥門操作,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
2、加強對電源的管理,站內應用防爆裝置。
3、嚴禁外來人員帶火種進入站內,嚴格登記手續。
4、站內動用明火作業,要請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穩妥措施防范。
5、凡是違反防火安全制度,不聽從勸告者給予罰款,情節嚴重要者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12篇 充裝間安全制度
一、充裝間是充裝氣瓶的現場,是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要害部位,非充裝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二、工作人員必須穿帶防靜電工作服,不準帶火種、穿釘子鞋進入充裝間。
三、充裝的氣瓶必須經充裝前檢查合格的氣瓶,嚴禁充裝不合格氣瓶。
四、嚴格按規定充裝,不準超裝。標準如下:
ysp—10型氣瓶,最大充裝量不得超過10公斤;
ysp—15型氣瓶,最大充裝量不得超過15公斤;
ysp—50型氣瓶,最大充裝量不得超過50公斤。
五、氣瓶充裝后,必須經兩次檢斤和充裝后檢查,防止超裝和泄漏。
六、充裝間不準儲存“實瓶”,“實瓶”應及時運送到庫房。
七、充裝間的設備、管道、閥門、膠管等必須完好,充裝人員隨時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