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隨著********水閘基礎的開工建設,施工人員增多,為了加強工地內的有效管理,杜絕各類事件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安保人員值班實行24小時輪值制度,嚴格執行人員、車輛、物質的出入管理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
2、尊敬領導、團結同志、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秉公執法;
3、按時上下崗,嚴格落實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職責無關的事情。
4、對出入人員、車輛及物質,做到人、物、證相符,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5、愛護公共財物,無故尋損壞照價賠償,發現情況立即上報。
6、所有物質出入一律由工地負責人同意后才可放行。
7、外包工程隊進入施工,所帶工具及非消耗品,施工完畢,由倉庫管理員負責點驗。
8、夜間值班管理:
①夜間值班時間責任界定:以值班時間為責任時間,即當日正常下班以后至次日上班的全時間段
②值班管理要求:
a. 保證通訊系統暢通;
b. 防止財物失竊;
c. 及時排除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區現場火災、漏水事故;
d. 監查下班后工地施工人員出入情況;
e. 巡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安全情況;
f. 檢查電源開關情況;
g. 處理下班后的突發、緊急事件并及時上報;
h. 值班人員接待來賓要記錄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③值班人員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替班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在辦公室逗留或做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④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打牌、看電視、瞌睡、不給壞人可乘之機。
9、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強巡視,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大風大雨天及時組織人員對材料進行保護,確保項目財產不受損失。
10、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事情,應及時地向上級部門、公司領導匯報和請示。
11、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12、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13、值班者負責室內衛生,禁止在公司大聲喧嘩。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14、如因值班人員的個人原因導致公司財產受損者,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警告。
第2篇 工地安全制度范本
1.安全教育
⑴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普及安全基本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性安全技術交底。
⑵新派入施工現場的人必須由項目部安全員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各專業公司及施工單位派往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過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各專業公司及施工單位要向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提供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的復印件。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對特種作業未持證者應制止其作業。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配合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對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的檢查。
3.安全標志牌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隨時注意工地現場安全環境的變化。迅速確定需要設置安全標志牌的地方和懸掛的位置。
確定安全標志牌的內容和規格。
及時把領回的標志牌懸掛,做到牢固、醒目。
4.安全技術措施
了解工程施工的內容和要求。
深入勘查工地。
研究分析工程現場特點。
確定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形成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驗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
5.防護措施
⑴ 進駐現場前必須做好防護措施計劃,落實防護措施施工人 員、材料和工期。
⑵ 實施防護措施
⑶ 安全員隨時注意現場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增設防護措 施。
6.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⑴ 人員定編中設置兩名'臨電工'.
⑵ 臨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工程。
⑶ 項目經理部進入現場安裝施工前,項目經理應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勘查,與土建單位取得聯系,注意本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工程與土建單位臨時用電工程總平面圖的接口。
⑷ 現場需要用電時,必須由項目經理部與現場有關管理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后由臨電工進行接引,并設人監護。
⑸ 臨電工、安全員、施工員都有責任巡檢現場施工臨電的安全使用。
7.施工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和檢測
⑴ 現場質安員掌握現場設備安全規定,掌握檢查、檢測的方法。
⑵ 準備好檢測儀器,儀器儀表保持有效。
⑶ 按周期由安全員和設備管理員檢查、檢測設備。
⑷ 做好檢查檢測記錄。
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要及時整改或撤出。
8.安全檢查
⑴ 現場工地處于隨時隨地接受安全檢查的狀態。
⑵ 項目部制訂定期組織巡場的制度。
⑶ 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對工地隨時檢查。
⑷ 發現安全隱患一定發出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⑸ 項目經理部指定人員針對整改通知單在期限內整改好。
⑹ 項目經理部指定人員跟蹤驗證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⑺ 對整改情況和跟蹤驗證情況予以記錄。
第3篇 建筑工程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9
建筑工程工地現場防火安全制度9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戴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物,保持道理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定
l、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暢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燈泡照明。
6、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住宿。嚴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窗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過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路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保持完好有效。
12)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管理,特制訂如下作業審批制度:
一、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嚴密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動火作業均屬一級動火。
2.
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證,并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二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無證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證,經主管施工員審核批準,簽發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四、動火升級制度
1.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動火作業,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動火的,應事先申請,在原動火級別的基礎上提高一個等級辦理審批手續,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
2.在重大社會活動、事件期間動火作業,按上級規定時間實施動火升級,審批手續參照節日審批制度。
13)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部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于萌芽狀態。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災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4篇 安全生產工作工地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駐地監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召開。
2、工作例會每月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會議。
3、例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關于綜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匯報交流綜合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綜治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階段綜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由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級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出書面意見后報單位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發貫徹執行。
5、安全生產例會由本級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項目部安全分管領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第5篇 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其組織者名單及職責附后。
二、 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1、 定期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記錄。
2、 定期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滿足消防要求,否則應調換或增加,并做記錄。
3、 消防器具專人管理,施工現場、木工棚、鋼筋棚等由各班班組長負責。
4、 工地嚴禁動用明火,必須動用時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
三、 用電方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用電線路、設備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好的配電箱和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 一切用于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電線必須用電纜線。
3、 配電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電器設備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在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5、 下班時,電工應對電器設備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6、 在總配電箱旁的顯眼處應設置滅火裝置。
四、 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
五、 在木工棚嚴禁有明火,否則按《工地管理制度》對違反者進行處理。
六、 食堂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與堆柴處的距離,不得使柴火遺落在易燃材料處,工作完后必須把火熄滅,方可離開。
七、 屋面瀝青溶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派專人管理。
八、 預防火災方面:
1、 在現場應設置消防豎管,其可與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層必須設置出水口及消防軟管。
2、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設置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準移作他用。
3、 在高層用火作業時(如電焊),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飛濺。
4、 木工棚內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須清理干凈,堆放到指定地點,上班期,在棚內嚴禁吸煙。
5、 在施工現場及宿舍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否則按《工地治安規定》處理。
6、 易發熱或操作時可能有火星的機具不得放在有刨花、瀝青紙等易燃材料處施工,如施工處有易燃等材料,必須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 一切機械所用電線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鎢燈等明顯燈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內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第6篇 弱電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項目的安全,順利的施實,保證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司的財產。
二、范圍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與施工現場密切相關的電、安裝、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等內容。
三、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 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并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 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并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 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 安全管理措施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并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采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后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后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所用材料要平穩堆放,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擲物件。
13、 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五、 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后現場清理干凈。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后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6、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第7篇 某學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于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用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施工車輛必須按要求規范操作,校園區域內要減速慢行,以免發生校園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在非施工現場及其他場所逗留徘徊。
保衛處
20**年7月
第8篇 安全工地例會制度
1、工地例會由監理部組織或主持,每月定期召開一~二次。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包括計劃、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現場協調會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由業主或監理部組織不定期召開,主要研究解決單項、局部、特殊問題,有的放矢,變并形成會議紀要。
2、參加單位及人員:
2.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監理部主要成員;
2.2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及其它有關人員;
2.3業主/項目管理單位代表;
2.4設計代表;
2.5物資代表;
2.6需要時還可邀請其它有關單位人員參加。
3、會議主要議題
3.1檢查上次會議紀要的落實執行情況;
3.2與會各單位書面向會議匯報上階段工程進展情況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包括施工、設計、物資供應、監理等);
3.3制定有關措施,協調處理各單位提出的問題;
3.4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及要求;
3.5其它未盡事宜;
4、會議紀要與簽發
會議紀要由監理部整理形成,經與會各方認可,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簽發,分發給有關單位,發文要有記錄。會議紀要主要內容:
4.1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姓名;
4.2參加單位及人員;
4.3會議討論的主要內容;
4.4決議事項。
第9篇 工地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把安全事故徹底消滅,以減少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制定工地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每旬底為工地的定期安全檢查日。
2、安全檢查參加人員有工程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材料員、機電工等。
3、檢查內容:
①工地的各種安全制度是否有落實。
②工地的班組安全記錄。
③工地班組使用的勞力是否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是否有勞務證。
④特種工種是否持證上崗。
⑤工地用電是否有亂拉亂搭現象。
⑥工地的施工機械設備是否完好齊全,制動的是否靈敏。
⑦各安全設施是否按工程進度及時搭設并且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4、隱患整改:對定期檢查的隱患由施工員負責提出隱患整改措施安全組織落實,工程負責人提供資金和勞動保證,定時間限期完成并做好整改記錄。
第10篇 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工地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試驗室工作人員要對進入本室開展試驗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
二、工地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制。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試驗室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不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造成安全隱患久拖不改,以至養患成災的個人和領導,將追究當事人和領導的責任。
三、工地試驗室要建立健全本試驗室的安全制度,試驗室每個房間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到專人管理,責任到人。項目部同工地試驗室簽訂安全責任書,工地試驗室要與每個崗位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下級對上級負責。
四、應根據試驗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試驗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必須遵守試驗室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試驗室內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臺帳和維修保養臺帳,當使用設備時,必須按規程操作,使用及維修保養并按照臺帳要求填寫和簽名。
1.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維修保養有專人負責,技術資料齊全,履歷書記錄完整。
2.精密儀器設備除專人任何人不得調試,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搬動儀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維修。
3.儀器設備運行中,人員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離開。
4.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要追究責任,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儀器設備需配置防塵罩,操作人員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
五、必須將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與試驗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總結、同評比。工地試驗室要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相關部門。
1.試驗室是工作場所,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吃東西、禁止吸煙和大聲喧嘩,禁止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外來人員、新職員、實習人員,在未熟悉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隨意動用儀器設備。禁止無關的外面閑雜人進入試驗室。
2.試驗室操作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須身著工作服,并將拉鏈拉好,袖口扣緊,長頭發的人員必須戴工作帽,并將長發盤好塞進帽內。
3.室內設備及常用工具應擺放整齊,使用過后要物歸原處并且做好清潔衛生。
4.試驗室內消防設備,滅火器應經常檢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動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試驗室要加強水、電的管理,不超負荷用電,未經相關管理部門允許,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接、亂拉電線和隨意在線路上增加用電設備,電源、電閘下禁止擺放易燃物品,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出現問題要及時斷開電源。
6.試驗室內的日常工作結束后要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防止發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報告。
7.測試中斷處理辦法
(1)在測試過程中如出現停電情況,應及時通知配電室,立即查找原因。
(2)測試人員應將停電原因、時間、處理經過等書面記錄,附于試驗記錄后。
(3)如停電不能立即恢復供電,應通知配電室啟動備用電源。
(4)測試過程中,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測試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向主任匯報。
(5)測試中斷后,根據不同項目按其操作規程對試樣做適當處理。
(6)測試人員應將設備故障原因、處理措施等記入檔案。
8.儀器設備嚴禁“帶病”使用。試驗中若發現儀器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切斷電源、水源,進行檢修,及時排除故障。
六、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按規定程序存放的劇毒品須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嚴格執行“四雙”制度,定期清理核對庫存數量。
七、工地試驗室對化學性質不穩定的化學品,要經常檢查,及時通風。
八、工地試驗室人員應具備簡單的救助知識,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積極組織人員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時上報。
九、在搬遷時必須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等進行專門的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保證此類物品在搬遷過程中的絕對安全。
第11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三)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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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工地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部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試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樹立以預防為主,杜絕操作事故的發生。
2、嚴禁將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帶入工作室。
3、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操作室,禁止在操作室、辦公區域內打鬧和吸煙。
4、儀器設備工作前須檢查電源,接頭及地線是否連接可靠,然后試運行,正常后方能開始工作。5、試驗完成后立即切斷電源、水源,下班后關好所有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