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臨時用電線路設置符合安全要求,設置在施工人員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時采取架空或埋地處理,線型選擇宜選擇絕緣橡膠軟銅線;
2、臨時用電要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原則,即每個用電設備必須有一個獨立的電源控制開關,控制開關要用漏電保護功能,漏電開關的選擇原則為:控制單臺用電設備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院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3、電動機具、配電箱外殼要進行接地保護(電動機具包括電焊機、發電機、切割機等);
4、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單相電源線要求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外殼具有接零保護。
5、焊接作業要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電焊手套和防護面罩,穿膠底鞋,不能在潮濕環境下直接進行焊接作業。
6、電源接入要從正規配電箱處接入,接線采用壓接或將電源插頭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剝開低壓街碼線或直接將導線插入插孔進行取電。
第2篇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 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 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 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 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 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 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 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 電箱管理規定
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
2 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電焊工
2.1.1 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 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 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 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 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更換保險裝置時。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2.1.11 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2.1.13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2.1.14 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 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 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 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 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
2.2.4 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 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 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 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 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的漏電開關
3.4 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第3篇 工程施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項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每一個接線口只準接搭一組線路。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第4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
?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
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更換保險裝置時。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第5篇 井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防爆開關。
3、臨時用電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吊掛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鉆機及其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7、井下電氣設備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
第6篇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進行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分部分項且按進度進行,不準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設有監護人的場所,必須在作業前對全體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對電氣設備的試驗、檢測、調試前、檢修前及檢修后的通電試驗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4)對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前,檢查后的整改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5)交底項目必須齊全,包括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及工具,有關法規內容,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內容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以及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和注意事項等。
(6)填寫交底記錄要層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負責人必須分別簽字,并準確注明交底時間。
2、施工現場用電檢查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2)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定期測試,對現場所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并做好書面記錄。
(4)發現使用磺鎢燈和家用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任等情況,責令停止使用,按供電局規定處以50-500元罰款,該費用在各班組中扣除。
(5)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應及時制止、切斷,違者要進行罰款。
(6)夜間施工須有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7)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上述內容由現場電工、機修工履行并檢查監督。
(8)各職工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9)為確保安全嚴禁在使用電線路段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第八條處罰。
(10)嚴禁用銅絲、鉛絲替代保險絲,一經發現,違者處以10-50元的罰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第7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注意事項制度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有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審批。
2.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并做好記錄,電工必須有電工操作證。
3.纜必須使用五芯電纜線。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失和介質腐蝕。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4.力線路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的設置必須符合技術規范。
5.電箱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一機﹑一閘﹑一箱”的要求,同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6.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經過監理人員組織驗收,并由監理人員簽發準許使用意見。
第8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其布置。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復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第9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
工地辦公室、安全員、電工負責人等,每周進行一次全場安全用電檢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電工班長每天必須對現場電力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生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
每個月有辦公室總負責,組織有關班組長,進行一次全場大檢查,并對用電工作進行研討。
每次檢查應到位的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到者要嚴肅批評。
安全用電必須上下齊抓共管,做到人人重視。對那些思想麻皮,工作馬虎而造成用電事故的要給予嚴懲。
編制人: 審批人:
*** 公司第二項目經理部
年 月 日
第10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規定及公司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開工前必須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其主要內容有:
⑴現場勘察地理情況;
⑵確定電源進出線和變電所、配電室、總配室、總配電箱、配電箱、末級電箱等裝設位置及線路走向;
⑶負荷計算及線徑的選擇;
⑷繪制電器平面、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⑸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技術措施及電器防火措施。
2、加強臨時用電的技術管理工作。按照“規范”的規定,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必須由電氣技術人員編制公司,主管技術部門批準后實施。同時施工現場要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其主要有: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安全檢測記錄;
⑷電工維修記錄資料。
3、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指導、監督工作,是保證臨時用電生產安全運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觸電傷害事故的重要環節。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規范”、“標準”。各單位機電管理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定期學習“規范”。電氣作業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認真按部頒“規范”搞好現場臨時用電搭設。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監督檢查。
4、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實行三相五線制(使用合格的五芯電纜)、三級供電、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末級開關箱)全部要實行鐵制配電箱,嚴禁使用木制配電箱。配電箱內必須設置在任何情況下能夠分斷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配電箱內所有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專控。開關箱與用電設備之間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防止“一閘多機”帶來的意外傷害事故。
5、加強電器材料管理,對于減少或杜絕電氣傷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嚴禁使用無產品許可證、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址、無地名的偽劣產品。購買電器材料必須要到省建委推薦的有生產許可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廠家或直銷部購買,嚴禁在市場采購。
第11篇 企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制度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6、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7、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8、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采用tn系統作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
9、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其絕緣顏色分別為黃、綠、紅、n線為淡藍色,pe線為黃綠色。pe線不做供電用線。
10、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11、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12、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鋁線。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五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14、施工用電必須是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5、施工現場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室內照明應設有閘刀開關及漏電保護器。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時,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
16、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方可上崗工作。
17、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8、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第12篇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制度
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具體規定。
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