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發展黨員制度模版
發展黨員制度
一、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每個黨員至少聯系培養一名入黨積極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三、對沒有聯系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黨組織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系人,黨支部至少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五、對發展對象,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
六、發展對象須經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七、發展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團組織推薦。
八、發展新黨員以婦女和35周歲以下青年為重點,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發展。私營企業主不得發展為黨員。
九、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十、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反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第2篇 s縣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黨員發展工作程序,保證黨員發展質量,改善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發展黨員工作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指導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切實保證新黨員質量。
2、申請人經黨小組推薦,支委會研究同意,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可被列入重點培養對象并及時安排參加上級黨組織的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班。未經上級黨組織統一培訓或培訓課時不足、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不予發展。要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經常與其談話教育,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努力方向。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考察材料等。建立完善入黨積極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黨組織作思想匯報的制度,密切黨組織與入黨積極分子的聯系。
3、實行共青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辦法。凡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應經過團組織推薦。然后向其所在黨支部推薦。“推優”工作在黨組織領導下進行。條件成熟的可確定為發展對象,需進一步培養的可作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黨支部對列入發展計劃的團員,要及時提請團組織討論推薦。如多數團員持反對意見的,暫不列入發展計劃。推薦對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黨,團組織認為符合條件的,下一年可繼續推薦,但不得超過兩年。
4、確定發展對象時,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則,黨小組醞釀提名,經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后上報上級黨委。
5、各黨支部每年要研究上報下年度的發展計劃。沒有列入發展計劃的,不得發展,中途也不得補定發展計劃。凡是列入下年度發展計劃的對象,必須是當年度已列入重點考察、并完整填寫考察登記表一年以上、培養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沒有達到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發展計劃。擬定發展計劃時,要正確處理質量與數量的關系,堅持質量第一。發展計劃要根據所在部門(單位)現有黨員數、非黨員數以及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全面進行衡量,不單純追求數量。沒有培養成熟的堅決不能發展,真正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6、認真指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入黨介紹人要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要求其填寫時實事求是,符合規范,字跡工整、清楚,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并認真填寫介紹人的意見,向支部大會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7、積極做好討論接收預備黨員準備工作。討論前要召開群眾座談會,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并將原始記錄與《入黨志愿書》一并上報;要召開黨小組會,進行醞釀討論;支部委員會要嚴格審查《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為其符合條件和手續完備,方可擬出支部決議,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討論前,應將支委會意見和發展新黨員公示等準備情況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
8、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預備黨員預備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延長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黨介紹人負責,并及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轉正時隨同《入黨志愿書》一同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預備期滿,預備黨員應提交書面轉正報告,黨支部要按規定進行公示并及時研究,以決定按期轉正或延長預備期(不超過一年)、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
(2)考察期間,預備黨員應編入所在單位的黨小組過組織生活,按照規定按時交納黨費。除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在行使黨員的其它權利和義務方面,與正式黨員一樣。
(3)轉正后的黨員材料,一律報上級黨組織。
第3篇 發展黨員制度
發展黨員制度
一、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每個黨員至少聯系培養一名入黨積極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三、對沒有聯系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黨組織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系人,黨支部至少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五、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
六、發展對象須經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七、發展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團組織推薦。
八、發展新黨員以婦女和35周歲以下青年為重點,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發展。私營企業主不得發展為黨員。
九、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十、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反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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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發展黨員工作三全四嚴五公開六不批制度
貴德縣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實行
“三全、四嚴、五公開、六不批”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黨組織發展壯大工作的監督機制,切實維護發展黨員工作的嚴肅性和連續性,嚴格各項工作程序,嚴把黨員“入口關”,保證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貴德縣從而*年起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實行“三全、四嚴、五公開、六不批”制度,收到了明顯成效。
一是發展黨員工作中,各黨總支、黨支部在上報材料和黨委在審批過程中做到“三全”、堅持“四嚴”。
“三全”,即:①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 要求轉正的申請等個人材料齊全;②組織考察、政審、 (總)支部同意吸收預備黨員和預備轉正式黨員等黨組織的材料齊全;③上級黨組織談話意見、批準文件等黨委的材料齊全。
“四嚴”,即:①嚴格審查支部大會的決議, 看是否按規定程序吸收;②嚴格審查考察材料, 看被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③嚴格審查培養人意見,了解組織對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情況;④嚴格審查各項手續,看各種材料的填寫及應履行的各項手續是否完備。
二是各黨總支部、黨支部和黨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分別堅持做到“五公開”。
黨總支、黨支部堅持做到:①對要求入黨人員的名單公開;②對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培養教育考察情況公開;③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意見公開;④被培養對象的培養人和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公開;⑤支委或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的名單及意見公開。
黨委堅持做到:①黨委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意見公開;②審批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結果公開;③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公開;④處理結果公開。即把黨員、群眾所反映的問題及調查處理的結果及時向黨內外公開;⑤舉報電話公開。
三是黨委在討論審批預備黨員時,做到“六不批”,即:①未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不批;②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期不夠一年的不批;③沒有經過政審和政審材料不全的不批;④入黨前未經過談話的不批;⑤入黨手續不全的不批;⑥干部群眾反映的意見、問題未查證的不批。
第5篇 推薦優秀團員作黨員發展對象制度
1、團支部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是在基層中發揮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團結教育青年的一項重要工作。
2、團支部要做好推薦前的教育,確定推薦對象,向同級黨組織提出推薦意見,協助同級黨組織做好培養考察等工作。
3、團支部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要按照有關程序,嚴格把關,保證質量。
4、團支部要加強與同級黨支部的聯系,定期匯報情況,在同級黨支部的領導下,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工作。
第6篇 學生黨員發展規范規定制度范本
學生黨員發展規范規定
一、學生入黨條件規定
1、符合黨章規定的入黨條件。
2、列為發展對象考察期要有一年。(寫入黨申請書時間到入黨時間要有一年)。
3、必須經過院黨校普及班、骨干班學習并結業。
4、符合黨員發展質量監控體系指標。(即在一年考察期內,符合一名入黨積極分子要求。成績班上排名中等以上。大三、大四原則上要求過四級,大二英語55分以上,大一必須非常突出且沒有談戀愛現象。必須經過團支部、下班黨員、班主任、年級主任、社區主任五個方面的推薦認可)
5、思想匯報在一年考察期內不少于10篇。
6、考察期內必須有責任崗位且工作負責有實效。
7、言行文明,沒有受到通報批評等以上的處分。
二、學生入黨材料規范
1、入黨申請書(一年期)。
2、入黨校申請書及黨校結業證書(普及、骨干)。
3、思想匯報(10篇以上)。
4、團支部推優表(60%以上)。
5、班主任意見表(必須是下班黨員或支部派人去找辦主任填寫,禁止發展對象找班主任填寫)。
6、入黨志愿書(字跡工整、鋼筆碳素墨水填寫、內容與時間規范)
7、函調及政審相關材料。
8、群眾意見調查材料。
9、支部發展大會討論材料(支部應到人數,實到人數,表決情況)。
10、其他附加材料。
三、學生黨員發展大會規范
1、由支部書記把關,將符合發展條件的對象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凡材料不齊者,不能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2、大會由支部副書記主持,支部成員必須參加,由組織委員做好會議記錄。
3、討論程序:
(1)發展對象向支部大會提出申請,首先宣讀自己的入黨志愿(包括自己的志愿,自己對黨的認識,自己的成長歷程,自己大學里所取得的成績,自己先進性的體現,自己的優點、缺點及自己對組織吸收發展的態度)。
(2)入黨介紹人介紹相關情況并發表意見(介紹人為支部委派的培養聯絡人,一般為下班黨員、年級主任、班主任或相關老師)。
(3)支部的群眾意見調查。
(4)支部根據其情況提問(其理論、思想、缺點等)。
(5)熟悉情況的黨員發言(同班同年級同專業了解者發言,主要談對象的缺點及努力方向)。
(6)發展對象對支部及黨員意見申述及表態。
(7)支部表決以無記名投票方式。
4、支部將發展對象選材料與情況向總支報告,并安排總支及兼職組織員、黨務干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與發展對象談話(內容為入黨動機、政治修養、優點、缺點、先進性等)
5、支部將發展黨員的材料報總支批準,并在規定時間內報學校組織部備案。
第7篇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范本一
一、遵循'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總要求,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街黨工委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黨建重要基礎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開一次黨員審批會,每年舉辦一期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班。
三、黨支部認真抓好發展黨員工作落實。年初由支委會研究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每半年要研究一次發展黨員工作,年底向黨工委匯報發展黨員工作情況。支部書記是發展黨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由組織委員負責落實。
四、黨支部要在一個月內派人與申請人進行正式談話,每年要進行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入黨積極分子,指定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系人。黨支部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考察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報街黨工委預審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
七、發展對象須經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個學時的短期集中培訓,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八、新發展的黨員,應按要求實行公示制和票決制。
九、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十、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反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黨支部要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范本二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方針原則
1、發展新黨員要堅持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
2、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黨組織要始終堅持把保證新黨員質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數量,忽視質量。從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開始,通過加強培訓教育工作,塑造合格黨員。要嚴把入口關,要把質量第一原則貫穿于入黨全過程。
3、堅持黨員標準。正確、全面、科學的把握黨員標準,切忌簡單化、單一化和片面化,不準降低標準和脫離黨章規定另立標準。
4、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要按照黨員標準逐個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并且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出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5、堅持入黨自愿原則。對一些尚無入黨條件的,無論聲望多高,能力多強,貢獻多大,都不能強迫他們入黨,不允許把沒有入黨要求的人拉入黨內。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1、入黨積極分子要在自愿入黨者中挑選。必須經黨小組討論提名,支部委員會審查通過,向支部全體黨員公布。
2、入黨積極分子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積極要求進步,在思想、工作、學習上表現好;作風正派,團結同志,有群眾威信。
3、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后,黨支部應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對其進行經常性的幫助。培養人應擔負起下列責任:向積極分子解釋黨的綱領和章程,說明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了解積極分子對黨的認識及入黨動機、政治歷史、思想品德、現實表現、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情況;經常找其談心,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定期匯報積極分子的進步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成熟后,向黨組織建議將其列為發展對象。
4、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支部組織的有關活動,交給他們一定的任務,使他們在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提高。
5、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的責任。要采取各種方法,對其進行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的理論教育;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進行專業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等方面的教育,使入黨積極分子了解和掌握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使其提高素質,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
6、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認真的考察和寫實。黨委和總支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分析,黨支部每季度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察。考察要按照黨員標準,在找本人談話、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著重了解其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德、工作學習情況及社會活動表現的基礎上,召開會議集體評議,由培養人將評議結果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表》上。重點培養對象每季度寫實一次,一般培養對象每半年寫實一次。寫實要突出個人特點,既有概括內容,又有具體事例,既寫優點,又要寫明缺點。
7、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歷史經歷、政治表現、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進行了解和審查,形成政審綜合材料。在檔案中已有說明的,可不再查證,無說明的,要進行函調或派人外調,取得政審材料。
8、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黨支部應將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登記表、政審、申請書、思想匯報、自傳等相關材料,列入積極分子檔案。
9、對入黨積極分子實行動態管理。黨委、總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進行一次整頓,把符合條件的同志補充進來,把不符合條件的調整出去,并將名單報上級黨組織。
三、發展黨員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1、黨支部每年年末在調整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同時,制定第二年的發展計劃,并將發展計劃連同擬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一同報上級黨組織。列入發展計劃的擬發展對象必須是經過重點培養考察一年以上,政治歷史清白,基本符合黨員入黨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
2、黨總支對支部提出的發展計劃和檔案材料,嚴格審查把關,集體討論審議后,提出發展計劃和發展時間安排,連同擬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一同上報校黨委工作部。校黨委組織部本著“十六字方針”,根據發展對象的成熟情況確定發展指標。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將本季度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入黨志愿書、思想匯報、自傳、《積極分子考察寫實表》、政審材料、培訓材料、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原始記錄、支委會醞釀討論記錄、支部綜合審查報告、黨委組織員考核意見材料等)上報校黨委工作部,經組織員審查通過后,下發《入黨志愿書》。
4、發展黨員首先由介紹人和黨小組提出發展意見,并向黨支部推薦,黨支部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征求意見,形成記錄,然后召開支委會確定對象,經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報上級黨委批準。
5、發展新黨員必須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對手續不完備或違反程序的,應視情況補辦手續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支部不得列為當年發展對象:
(1)未經黨組織一年以上時間系統培養考察,并按規定寫實的;
(2)沒有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
(3)沒有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或群眾中無威信的;
(4)沒有經過黨組織集中培訓的;
(5)對發展對象的問題尚未查清的;
(6)現實表現不突出,不具備黨員條件的;
7、嚴肅認真填寫《入黨志愿書》。黨支部負責同志和入黨介紹人要認真指導入黨者按要求填寫《入黨志愿書》,兩名介紹人要將自己的意見認真負責的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然后由黨支部審閱。
四、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
1、召開吸收預備黨員大會,全體黨員都應該參加。如果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不超過應到會黨員的三分之二,黨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
2、申請入黨人和介紹人必須始終參加大會。如申請人因故不能參加,大會應改期召開。介紹人有一人不能出席,應在大會前向黨支部認真負責的介紹情況,支部大會可以召開。
3、要充分發揚民主,讓與會黨員都能充分發表意見。討論時,對黨員提出的有關問題,支部、介紹人和申請入黨人應予以解答。
4、表決在正式黨員中進行。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會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
5、黨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6、黨支部填寫“黨支部決議”。決議要寫清入黨人的基本情況、黨支部大會對其的基本評價、表決情況(支部黨員數、到會黨員數、其中有表決權的黨員數、表決時同意人數、不同意人數和棄權人數及表決結果)、支部名稱、通過表決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蓋章。然后報上級黨委審議批準。
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后,在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前,由黨總支組織員對其進行談話。
六、預備黨員的管理和轉正
1、申請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黨組織應及時將其編入所在黨支部,繼續加強教育和考察。黨支部要及時與其進行談話,指出努力方向。黨支部每季度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評議,由入黨介紹人負責對其進行季度考察寫實。預備黨員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
2、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宣誓由黨委或支部組織進行。一般未經宣誓的預備黨員不能辦理轉正手續。
3、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出現問題或發現其入黨前有重要問題對組織隱瞞,支部應及時向黨委進行匯報,以便進行妥善處理。
4、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黨支部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預備黨員的轉正意見,并將其做為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召開支委會研究分析,提出意見并交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決議,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5、對預備期滿的黨員,黨組織必須按照黨員標準全面衡量,具備黨員條件的,可按期轉為正式黨員;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還需進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期不能少于半年,長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8篇 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組織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發展黨員工作,包括對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推選、培養、教育和考察,履行入黨手續,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一、發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
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明確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并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2、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必須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列為重點培養對象,并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可列為發展對象。
3、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沒有經過政審的不能發展入黨。政審的內容:(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2)本人政治歷史情況;(3)“文化大革命”期間的表現;(4)一九八九年北京發生政治風波期間的表現;(5)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審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本人檔案;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必要的函調外調。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
4、對發展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沒有經過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培訓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5、發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要經過團組織推薦。“推優”工作的具體步驟是:(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2)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報上一級團組織審定。(3)上級團組織考察審核后,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團支部(總支部)書記和基層團委書記根據上一級團組織在認真聽取團員青年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黨組織對被推薦的優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展對象,需要進一步培養、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6、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在支部委員會討論發展對象的入黨問題之前,先在黨小組內進行認真討論,統一認識,及時向支部委員會匯報。采取召開座談會或個別了解等方式,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7、進行吸收預備黨員公示。黨支部將經上級黨委審查同意的發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在召開支部大會前15天,采取張榜公布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群眾反映的情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審核、調查,并在5天內形成審理意見。黨支部要將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黨組織審核、調查情況向支委會、支部大會通報,作為被反映對象能否成為預備黨員的重要依據。黨支部將公示內容和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匯總整理歸檔,并將處理結果進行公示。
三、發展黨員必須履行的入黨手續
1、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要求入黨的人必須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其主要內容包括:(1)個人政治歷史情況、家庭主要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情況;(2)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對待入黨的態度;(3)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風等方面的主要表現和優缺點,以及自己怎樣努力做到從思想上入黨。本人的政治歷史問題或受過獎勵、處分,都必須如實寫清楚,有不清楚的問題,要向黨組織提供線索,幫助黨組織查證。
2、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在填寫《入黨志愿書》前,應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忠誠老實的教育,將《入黨志愿書》的各個項目及其包括的內容解釋清楚,并由入黨介紹人進行具體指導。《入黨志愿書》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并貼轄諞淮緱夤諳嗥br>; 3、正式黨員兩人負責介紹。入黨介紹人,一般應由負責培養的聯系人擔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黨員擔任。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受處分期間,不能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可以由入黨申請人在對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黨支部指定,并通知入黨申請人。入黨介紹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紹人的歷史和現狀;做好被介紹人的培養教育工作;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在志愿書中填寫自己意見;在支部大會討論時,負責介紹被介紹人的有關情況;被介紹人成為預備黨員以后,介紹人仍要繼續進行教育幫助。
4、支部大會討論。接收新黨員,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作出決議。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開會。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支部大會程序:(1)入黨申請人匯
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學習黨章的體會、入黨動機、需要說明的問題、本人主要優缺點等。(2)介紹人介紹入黨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及提出自己的意見。(3)入黨申請人所在單位黨小組介紹培養、教育、考察情況。(4)支部委員會對入黨申請人是否具備入黨條件提出意見。(5)到會的黨員對入黨申請人是否具備入黨條件充分發表意見。(6)入黨申請人談自己對大家所提意見的看法及今后的決心。(7)出席會議的全體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表決時,入黨申請人不必退場。
支部大會通過了吸收申請人入黨的決議后,支部委員會應將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決議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入黨申請人的主要優缺點,支部大會對入黨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本支部黨員人數,應到和實到黨員人數,其中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表決時贊成、不贊成、棄權的人(票)數各多少,通過決議的日期,并由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5、上級黨組織批準
支部大會作出同意吸收申請人入黨的決議后,要將《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報上級黨組織審批。黨組織審批前,要派專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審批的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吸收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超過六個月黨委尚未審批的,應退回支部,由支部黨員大會復議后再報黨委審批。未經復議,黨委不能審批。預備期從支部黨員大會復議之日算起。
四、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組織應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參加黨的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
2、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程序是:唱《國際歌》;黨組織負責人致開會詞;宣誓人宣誓;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黨員代表講話;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決心。
3、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和程序
(1)本人申請。預備期滿時,應由本人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其內容:第一部分簡況。說明自己是什么時候被批準入黨的,什么時候預備期滿,并正式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第二部分寫自己在預備期的表現。第三部分寫今后的努力方向。
(2)預備黨員轉正公示。(程序與吸收預備黨員同)
(3)黨小組討論。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進行討論,提出對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
(4)支部委員會審查。綜合分析該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形成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5)支部大會討論。程序:預備黨員匯報在預備期的表現;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的表現情況;支部委員會提出能否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全體黨員進行討論;支部大會表決,表決辦法同討論吸收新黨員的支部大會表決辦法相同。支部大會決議內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對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黨員出席會議的情況、表決情況、時間。
(5)上級黨組織審批。支部大會結束后,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審批后,黨支部書記或支委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齡從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級黨組織保存。
第9篇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范文
范本一
一、遵循'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總要求,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街黨工委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黨建重要基礎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開一次黨員審批會,每年舉辦一期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班。
三、黨支部認真抓好發展黨員工作落實。年初由支委會研究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每半年要研究一次發展黨員工作,年底向黨工委匯報發展黨員工作情況。支部書記是發展黨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由組織委員負責落實。
四、黨支部要在一個月內派人與申請人進行正式談話,每年要進行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入黨積極分子,指定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系人。黨支部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考察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報街黨工委預審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
七、發展對象須經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個學時的短期集中培訓,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八、新發展的黨員,應按要求實行公示制和票決制。
九、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十、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反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黨支部要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范本二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方針原則
1、發展新黨員要堅持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
2、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黨組織要始終堅持把保證新黨員質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數量,忽視質量。從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開始,通過加強培訓教育工作,塑造合格黨員。要嚴把入口關,要把質量第一原則貫穿于入黨全過程。
3、堅持黨員標準。正確、全面、科學的把握黨員標準,切忌簡單化、單一化和片面化,不準降低標準和脫離黨章規定另立標準。
4、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要按照黨員標準逐個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并且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出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5、堅持入黨自愿原則。對一些尚無入黨條件的,無論聲望多高,能力多強,貢獻多大,都不能強迫他們入黨,不允許把沒有入黨要求的人拉入黨內。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1、入黨積極分子要在自愿入黨者中挑選。必須經黨小組討論提名,支部委員會審查通過,向支部全體黨員公布。
2、入黨積極分子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積極要求進步,在思想、工作、學習上表現好;作風正派,團結同志,有群眾威信。
3、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后,黨支部應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對其進行經常性的幫助。培養人應擔負起下列責任:向積極分子解釋黨的綱領和章程,說明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了解積極分子對黨的認識及入黨動機、政治歷史、思想品德、現實表現、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情況;經常找其談心,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定期匯報積極分子的進步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成熟后,向黨組織建議將其列為發展對象。
4、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支部組織的有關活動,交給他們一定的任務,使他們在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提高。
5、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的責任。要采取各種方法,對其進行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的理論教育;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進行專業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等方面的教育,使入黨積極分子了解和掌握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使其提高素質,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
6、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認真的考察和寫實。黨委和總支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分析,黨支部每季度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察。考察要按照黨員標準,在找本人談話、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著重了解其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德、工作學習情況及社會活動表現的基礎上,召開會議集體評議,由培養人將評議結果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表》上。重點培養對象每季度寫實一次,一般培養對象每半年寫實一次。寫實要突出個人特點,既有概括內容,又有具體事例,既寫優點,又要寫明缺點。
7、黨組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歷史經歷、政治表現、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進行了解和審查,形成政審綜合材料。在檔案中已有說明的,可不再查證,無說明的,要進行函調或派人外調,取得政審材料。
8、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黨支部應將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登記表、政審、申請書、思想匯報、自傳等相關材料,列入積極分子檔案。
9、對入黨積極分子實行動態管理。黨委、總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進行一次整頓,把符合條件的同志補充進來,把不符合條件的調整出去,并將名單報上級黨組織。
三、發展黨員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1、黨支部每年年末在調整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同時,制定第二年的發展計劃,并將發展計劃連同擬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一同報上級黨組織。列入發展計劃的擬發展對象必須是經過重點培養考察一年以上,政治歷史清白,基本符合黨員入黨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
2、黨總支對支部提出的發展計劃和檔案材料,嚴格審查把關,集體討論審議后,提出發展計劃和發展時間安排,連同擬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一同上報校黨委工作部。校黨委組織部本著“十六字方針”,根據發展對象的成熟情況確定發展指標。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將本季度發展對象的檔案材料(入黨志愿書、思想匯報、自傳、《積極分子考察寫實表》、政審材料、培訓材料、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原始記錄、支委會醞釀討論記錄、支部綜合審查報告、黨委組織員考核意見材料等)上報校黨委工作部,經組織員審查通過后,下發《入黨志愿書》。
4、發展黨員首先由介紹人和黨小組提出發展意見,并向黨支部推薦,黨支部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征求意見,形成記錄,然后召開支委會確定對象,經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報上級黨委批準。
5、發展新黨員必須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對手續不完備或違反程序的,應視情況補辦手續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支部不得列為當年發展對象:
(1)未經黨組織一年以上時間系統培養考察,并按規定寫實的;
(2)沒有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
(3)沒有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或群眾中無威信的;
(4)沒有經過黨組織集中培訓的;
(5)對發展對象的問題尚未查清的;
(6)現實表現不突出,不具備黨員條件的;
7、嚴肅認真填寫《入黨志愿書》。黨支部負責同志和入黨介紹人要認真指導入黨者按要求填寫《入黨志愿書》,兩名介紹人要將自己的意見認真負責的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然后由黨支部審閱。
四、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
1、召開吸收預備黨員大會,全體黨員都應該參加。如果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不超過應到會黨員的三分之二,黨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
2、申請入黨人和介紹人必須始終參加大會。如申請人因故不能參加,大會應改期召開。介紹人有一人不能出席,應在大會前向黨支部認真負責的介紹情況,支部大會可以召開。
3、要充分發揚民主,讓與會黨員都能充分發表意見。討論時,對黨員提出的有關問題,支部、介紹人和申請入黨人應予以解答。
4、表決在正式黨員中進行。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會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
5、黨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6、黨支部填寫“黨支部決議”。決議要寫清入黨人的基本情況、黨支部大會對其的基本評價、表決情況(支部黨員數、到會黨員數、其中有表決權的黨員數、表決時同意人數、不同意人數和棄權人數及表決結果)、支部名稱、通過表決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蓋章。然后報上級黨委審議批準。
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后,在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前,由黨總支組織員對其進行談話。
六、預備黨員的管理和轉正
1、申請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黨組織應及時將其編入所在黨支部,繼續加強教育和考察。黨支部要及時與其進行談話,指出努力方向。黨支部每季度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評議,由入黨介紹人負責對其進行季度考察寫實。預備黨員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
2、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宣誓由黨委或支部組織進行。一般未經宣誓的預備黨員不能辦理轉正手續。
3、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出現問題或發現其入黨前有重要問題對組織隱瞞,支部應及時向黨委進行匯報,以便進行妥善處理。
4、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黨支部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預備黨員的轉正意見,并將其做為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召開支委會研究分析,提出意見并交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決議,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5、對預備期滿的黨員,黨組織必須按照黨員標準全面衡量,具備黨員條件的,可按期轉為正式黨員;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還需進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期不能少于半年,長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10篇 黨員發展制度
一、為滿足建設系統干部職工在政治上求得進步的要求,吸納優秀人員加入黨的組織,壯大黨的隊伍,保證入黨程序合乎組織規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發展黨員方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三、對入黨積極份子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等,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
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黨員作為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并吸收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采取定期培訓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五、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為發展對象,支部要嚴格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六、接收預備黨員必須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需經上級黨組織同意、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七、支部發展預備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人數應超過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八、預備黨員預備期過后,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
第11篇 一中委員會黨員發展制度
湘潭一中委員會黨員發展制度
發展黨員是黨的基層組織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積極而又慎重地做好這項工作、壯大黨員隊伍,是保持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證。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指導思想
第一條 發展黨員工作,要認真貫徹“嚴格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要注重在教學、管理、服務等第一線的教職工和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
第二條 發展黨員必須堅持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嚴格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認真落實發展黨員“公示制、審查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新黨員質量。既要防止片面追求數量和突擊發展,又要反對關門主義。
第三條 各級黨組織及其黨務工作者要深入調查研究,不斷加強黨員發展工作的計劃性。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方法,使發展黨員工作始終體現時代要求。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一節 申請入黨
第四條 凡符合《黨章》第一章第一條規定、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同志,必須由本人自愿向學校黨組織遞交書面申請。
第五條 黨委、黨支部接到申請人申請后,支部書記應在一周內與本人談話,給予鼓勵并指出努力方向。因學習和工作變動在原單位已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同志,須重新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但申請時間可從向原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之日起算。
第二節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培養和考察
第六條 通過對申請人一定時間(一般一個月以上)的幫助教育,對入黨要求迫切,動機端正,信念堅定,工作積極認真、學習努力刻苦,各方面表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同志,經黨小組(共青團員經團組織)推薦,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報學校黨委審批,學校黨委批準后應統一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領取《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工作每學期至少進行兩次,也可以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每次都要根據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和個人實際表現,經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進行調整,做到有進有出,有增有減。
第七條 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
申請人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要向全體師生公示,并指定兩名正式黨員為培養聯系人。培養聯系人要經常找入黨積極分子談話(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進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要經常主動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其中書面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入黨積極分子經支部大會討論并推薦,參加上級黨組織的集中培訓培訓。沒有經過集中培訓的,原則上不能發展入黨。
第八條 黨支部要定期指派支部委員與入黨積極分子談話,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立場、思想覺悟、工作表現、組織紀律觀念、專業學習情況等。并將考察情況按《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要求進行填寫。一般為三次。考察的意見與培養聯系人的培養考察意見一起,作為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作出鑒定的重要依據。
第三節 發展對象的確定
第九條 在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大會討論,符合下列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可確定為發展對象:
(一)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符合黨員的條件,基本達到了黨員的要求;
(二)參加了黨校學習并獲結業證書;
(三)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工作積極主動,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崗位上能起模范帶頭作用,取得優異的成績;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良,積極完成各項任務,在學習、工作、生活等各個方面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第十條 確定發展對象的程序
對符合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發展的,由學校黨委審批確定列為發展對象。
第十一條 確定為發展對象后,要進行政治審查。政審的主要方式包括同本人談話、查閱檔案材料、函調或外調;政審內容包括申請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和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重點審查在“***”、***政治***以及同“***”***組織斗爭、抗擊“非典”等重大政治歷史事件中的表現。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二條 發展對象的教育
入黨積極分子被列為發展對象后,學校黨委要按照黨員的標準,對發展對象進行教育并對其學習、工作、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四節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十三條 發展對象政審合格后,領取《入黨志愿書》。黨支部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其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第十四條 入黨介紹人的職責。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本職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第十五條 在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上,申請人應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委會要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要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支部按照有關程序公示7天。
第十六條 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學校黨委審批。學校黨委審批前,要指派專人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人應將談話的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并向學校黨委匯報。
第十七條 學校黨委應在半個月內及時審批預備黨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個月。學校黨委在充分聽取情況匯報的基礎上,對發展對象的入黨申請,堅持集體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并形成決議,填入《入黨申請書》。同時審批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申請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學校黨委應填寫《預備黨員登記表》。
第五節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十八條 由學校黨委下發通知到黨支部并以喜報形式向黨內外群眾公布。黨支部接到通知后,負責人要及時與新黨員談話,介紹支部情況,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月起編入黨小組參加有關活動,交納黨費。
第十九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學校黨委組織進行。
第二十條 預備黨員所在的黨支部及其入黨介紹人,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過組織生活、交任務、壓擔子、上黨課、集中培訓等方式,繼續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幫助和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每半年寫一份思想匯報。
第二十一條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前半個月內,應主動向黨支部提交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黨支部收到申請后,應及時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支委會進行審查,然后召開支部大會,討論、表決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表決意見填入《入黨志愿書》。
第二十二條 預備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同意按期轉正上報學校黨委審批前,須按章公示7天。
第二十三條 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定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學校黨委統一以書面形式報上級組織部門備案。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學校黨委應在半個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個月)內審批,審批結果要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起算。
第二十四條 預備黨員轉正后,學校黨委要填寫《預備黨員轉正登記表》(見附件),及時報校黨委,以便統一管理。對黨員的《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自我剖析、自傳、思想匯報、函調材料、綜合政審材料、考察、教育培訓等材料,由學校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
第三章 工作領導和紀律
第二十五條 學校黨委必須加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檢查、監督職責,應按有關規定委派黨委成員(組織員)對基層黨支部發展黨員的工作及相關程序、手續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學校黨委成員一般應列席與發展黨員有關的支委會或支部大會。學校發展黨員工作接受全校師生員工的監督,對于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學校黨委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校黨委決定給予黨紀處分。
第四章 有關材料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申請人或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及時將申請材料、培養考察材料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
第二十七條 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時,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教育、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調入單位黨組織,其轉正手續由調入單位黨組織辦理。預備期已滿調動工作的,由原單位黨組織辦理轉正手續;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由原單位黨組織負責向調往單位黨組織說明理由及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沒有原單位黨組織說明意見的,不能辦理轉正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過去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均以本細則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解釋權屬校黨委。
中國共產黨湘潭一中委員會
第12篇 世達小學發展黨員制度
沃斯小學發展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認真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認真抓好。
(二)黨支部要認真抓好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他們的培養聯系人,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他們參加培訓。經兩年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未經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和黨委委員談話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三)黨支部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和黨小組,并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四)黨支部發展黨員,必須堅持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