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會計檔案銷毀制度范例
會計檔案銷毀制度
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進行銷毀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手續。
1、由檔案管理專員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編號、數量、起止年度和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并上報財務經理。
2、財務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上簽注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并上報當地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
3、銷毀檔案時由財務經理和審計經理共同監銷。
4、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單所列明內容進行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上簽章,并將毀銷情況報告總經理。
在銷毀前,審計經理有權力和責任對會計檔案提出審計,以確保企業債權債務不受損失。
檔案銷毀前應當進行審計(下同),主要審計應收應付賬務是否有對賬確認,資產是否流失,以確保企業債權債務不受損失。企業總經理應當重視這項工作。
第1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單中列明。
二、其他檔案銷毀
第2條 其他檔案要進行銷毀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手續。
1、由檔案管理專員提出銷毀意見,編制其他檔案銷毀清單,列明銷毀其他檔案的名稱、編號、數量數、起止年度、銷毀時間等內容,并上報行政部經理。
2、由行政部經理會同發生其他檔案的部門的經理在其他檔案銷毀清單上簽注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3、銷毀檔案時由行政部經理和審計經理共同監銷。
4、監銷人員在銷毀其他檔案前,應當按照其他檔案銷毀清單所列明內容進行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其他檔案;銷毀后應當在其他計檔案銷毀清單上簽章,并將毀銷情況報告總經理。
在銷毀前,審計經理有權力和責任對其他檔案提出審計,以確保企業債權債務不受損失。
第3條 與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相關的其他檔案資料不得銷毀,應當繼續歸檔,并從銷毀其他檔案清單中刪除。
第八章 檔案銷毀法律責任
第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損毀、丟失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2、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檔案的。
3、涂改、偽造檔案的。
4、倒賣檔案牟利或出賣檔案的。
5、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第2篇 x地產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特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附表、附表及文字說明,審計報告,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 會計檔案的保存
一.會計憑證按憑證類型、月份及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二.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度,按時歸檔,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三.會計檔案在財務部存放期為二年,二年后由資料員整理歸檔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第三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二.會計賬簿類:
1.總賬15年
2.明細賬1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固定資產卡片報廢清理后5年
5.輔助賬簿15年
三.財務報告類:
1.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
2.年度財務報告永久
3.審計報告永久
四.其他類:
1、會計移交清冊1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
5、銀行對賬單5年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借用
一.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制度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證明,經本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人員接待查閱;
三.會計擋案一般禁止攜帶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或復制時,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限時歸還。
第五條 由于會計人員或會計機構改變等原因而使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3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符合會計基礎規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立卷管理辦法
1、會計憑證:每月做好的會計憑證必須在下月5日內進行順號、查對、清點,檢查憑證是否都符合規定,然后按每本50號裝訂成冊,憑證封面標名每月共幾本、每本憑證的編號,再將裝訂成冊的憑證按順序立案存檔,使查找憑證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會計報表:每月做好的會計報表必須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再將會計報表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3、會計帳本:每月結帳后,將打印出來的會計帳簿加具封面,裝訂成冊,標明帳戶名稱、順序號、標上標簽,將會計帳簿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4、財務文件:財務文件、審計報告等按文件內容進行分類,按立案時間打出文件清單,標上標簽、編上編號,便于查閱。
二、會計檔案調閱管理辦法
借閱檔案必須按正常手續進行,財務部查閱檔案資料,要求當天查閱當天歸放原處;審計人員查閱檔案要有借閱手續;外調檔案,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批準,并付上借閱檔案借據,寫明借調日期、用途、檔案名稱、份數、歸還時間等,方可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借調檔案規定,到期及時催收歸還檔案,確保檔案完整無缺。
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
①原始憑證、記帳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②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為3年;
2、會計帳簿:
①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期限為25年;
②明細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③總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④輔助帳簿保管期限為15年;
⑤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
①月、季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15年;
②年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永久。
4、其他:
①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限為15年
②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③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④銀行存款對帳單保管期限為5年
四、會計檔案銷毀
根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銷毀會計檔案時,到期限的檔案必須列出詳細的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編號、冊數、起止年度、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并有檔案管理人員簽名、財務部主管簽名、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第4篇 學校校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校產、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五) 學校財務會計檔案和學校校舍財產檔案是學校檔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學校資產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辦法。
1、 學校檔案資料包括建筑、場地、綠地、消防等能反映校舍現狀的有關資料及相關文件。
2、 校舍資料應隨學校建設的發展而變化,做到資料與實際情況相符合。凡是新建改擴建的項目必須對原資料進行補充或更改,如建筑平面圖、水電圖等。
3、 建筑檔案必須有專人負責收集,做到內容齊全、不遺漏,并及時歸檔。
4、 校舍資料屬學校永久性保存資料,應按制度借閱,不得隨意銷毀。
5、 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人員應對當月的會計憑證進行全面整理,記賬憑證按編號順序排列齊全,裝訂成冊,并填寫封面及背脊,說明年度、月份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并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蓋章。對會計憑證類,會計賬簿類,會計報表類和其他會計資料類等,按時分類立卷歸檔。
6、 歸檔案卷封面的各個項目均應填寫清楚,案卷標題確切簡明,卷內應有次序的編頁碼,歸檔案卷要編制案卷目錄一式數份,交接時雙方根據目錄清點核對并履行簽收手續。
7、 認真做好校舍資料統計工作,對各種資料的改進、補充須附說明。
8、 資料管理人員做到規范化整理立卷,由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有關部門借閱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發現短缺及時查找。
9、 資料保管必須切實做好防盜、防潮、防蟲、防霉等保護工作,確保資料完好無損。
第5篇 實驗中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 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 、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 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 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 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 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 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 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 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 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 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 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 。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 、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 ,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 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 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 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 霉、防爛。
第6篇 學院黨委辦公室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學院黨委辦公室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會計檔案的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原國家教委《高等學校財會類檔案工作規范》等法規,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立卷及歸檔
(一)會計檔案由會計部門(包括學校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部門)按歸檔范圍及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釘成冊,封面應逐項按規定填寫清楚,標題要簡明,字跡工整、清晰,并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部門保管3年,到期滿后的次年6月底前,由會計部門的兼職檔案員編制移交目錄(一式二份)送領導審核簽字后,連同案卷一并移交學校綜合檔案室統一保管。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檔案暫由形成會計檔案的單位保管,以后視綜合檔案室保管條件改善狀況如何再考慮接收,但綜合檔案室要會同學校財務處進行檢查,指導立卷歸檔工作。
(三)會計檔案移交到綜合檔案室后,原則上應保持原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綜合檔案室要會同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一)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詳見附表1、2)。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會計檔案借閱
會計檔案借閱除執行《檔案材料借閱規定》和《保密規定》外,還須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學校財務處工作人員查閱會計檔案,經報告本部門領導后可直接到綜合檔案室查閱。
(二)校內有關部門查閱會計檔案,須經請示會計部門負責人批準,到綜合檔案室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查閱。如需復制或摘抄會計檔案作為旁證材料,須經會計部門和綜合檔案室負責人批準,并在復制或摘抄件上簽署意見和蓋章后方能作為旁證材料。(www.)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三)學校會計部門因特殊需要,需將會計檔案借出,須經會計部門領導和綜合檔案室負責人批準,由會計人員到綜合檔案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借出。其他單位查閱會計檔案,只限于綜合檔案室查閱,一律不準借出。
(四)借閱會計檔案的人員和檔案管理員,在會計檔案借閱時應當面清點憑證序號和張數,并辦理登記手續。歸還時,雙方要當面檢查是否原樣完整無缺,方能在借閱登記簿上注銷。
四、會計檔案鑒定和銷毀
(一)已移交到綜合檔案室的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綜合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校主管領導批準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二)對于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綜合檔案室和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主管領導。
附表:
1、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2、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第7篇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范文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
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 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第8篇 農業合作社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財務會計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會計資料及其他文書資料,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對合作社的會計資料、承包合同等應裝訂成冊,專柜存放,由現任出納負責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查閱、交接、銷毀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9篇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六)
一、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辦法。
二、 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備份軟盤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三、 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 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 財務部指專人以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五、 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利用,非財會人員不得借閱和查看。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六、 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 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基礎,根據其特點,分階段永久,定期二類。
八、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嚴格審查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公司董事會審查,經批準后銷毀。
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保管年限備 注
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余額調節表15年
二、 會計帳簿類3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日記帳4明細帳25年5總帳15年包括日記總帳6輔助帳簿15年7固定資產卡片15年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三、 會計報表類5年8主要財務指標快報3年包括方字分析9月、季度會計報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10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 其他類11會計移交清冊15年1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25年13
第10篇 中學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某中學(學校)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單位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主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普通教育事業單位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另如與會計工作有關的會計法令、會計制度、會計檢查報告和工作總結等,不包括在會計檔案范圍之內,可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保管。
二、屬于會計檔案范圍的一切檔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毀損和散失。查閱會計檔案,再辦理監批登記手續,非經批準,不能持出檔案室。已經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要編號、加封皮不通用隨意拆分,以防錯亂丟失。
三、為了業務工作的需要和查閱的方便,當年的會計檔案一律由單位的財會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年度決算終了,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負責保管,或者仍由財會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要采取防蟲蛀鼠咬措施,裝箱入柜,按照規定保管期間,分別保管。
四、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所屬年度終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的保管年限計算。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就可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報批前,應先由財務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嚴格審查,提出銷毀或延長保管時間的處理意見。然后編造“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報請本單位領導審查批準后,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領導指定專人,會同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指派的人員按批準文件清點核對,參加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和監交人應在“銷毀會計檔案清冊”上簽名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應將監銷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及其批準文件,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二十五年。
第11篇 財務報告與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范例
財務報告與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財務報告是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每年年終公司按期將年度財務報表及年審查賬報告一起報董事會。
第二條 按公司的規定,公司應上報的年度報表有下列幾種:資產負債表、管理費用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損益表、營業費用表、投資收益表、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表、營業外收支情況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應交稅金明細表、存貨結存表、財務狀況比率分析表等,各報表上報前財務部應認真逐級復核,減少差錯,確保各類報表的正確性。
第三條 綜合反映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的指標體系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費用率”、“銷售利潤率”、“資本金利潤表”、“營業收入利稅表”、“利息償還倍數”等。
第四條 按照企業行業的特點,將所有的會計檔案按其重要性分為三類,分別存檔、保管。
1. 會計報表、財務程序軟件、會計賬簿、“物料、材料收發結存明細賬”、“會計人員交接單”、財務計劃、“會計師事務所年審、驗資報告”、“賬戶余額表”等為第一類;
2. 借款、裝修、訂貨合同,經濟合同分析資料,工資資料、成本報表、材料價目表以及下發文件,年度、月度財務數據備份等為第二類;
3.產品還原表、日報表、驗收單、領用單、各類賬單、轉撥單、工作底稿等為第三類。
第五條 企業財務部設兩個兼職檔案員分管本部門各類檔案。各業務部門應歸檔的資料平時自行管理備查,到年終列出清單,統一交兼職檔案員保管,其余屬自行保管的資料應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記、造冊。各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應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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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單位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單位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第七章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