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設備停送電管理制度
1.停送電工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熟悉工作系統,有一定電氣知識、取得安全資格操作證書并經隊認可的專職機電工種。
2.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使用好本礦統一印發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電”的停電牌,懸掛停電牌必須鎖在閉鎖栓上。
3.停電后必須做好驗電(使用與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放電工作。嚴格杜絕本人停電,他人作業或一人停電同時作業的違章行為,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4.送電前必須檢查需送電電路,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遇他人懸掛停電牌時,只摘自己的停電牌,最后由他人送電。
5.職工因工作變動或當班沒完成輸送工作時,必須嚴格辦好與下班的交接事項,交接時必須摘下自己的停電牌,接班人重換停電牌,方可工作。
6.以上內容如出現問題,由機電副隊長根據(停送電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電手續必須齊全,停電申請必須有相關單位及主管領導批示,有具體的技術及施工負責人、工作地點和調度室平衡的工作時間,有被影響單位負責人簽字。
8.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有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字,一式二份,一份交變電所值班人員,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保管,不得丟失,以便送電聯系使用。
9.變電所值班人員見到齊全的停電手續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寫所內操作票,進行停電操作。
10.停送電作業,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無證人員和停電申請方不得操作。
11.停送電作業,嚴格按所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監護制”進行。
12.如工作間斷時,停送電申請方負責人必須把情況向變電所值班人員匯報,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把情況逐班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詳細記錄。
13.工作結束后,由工作負責人和變電所值班人員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終結時間。
14.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送電時必須由停電負責人親自聯系,嚴禁委托他人送電。
15.停、送電時,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電后要對停電設備掛牌。
16.工作票填寫要認真、整潔,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個月。
17.停送電結束時,必須匯報調度室,并記錄在案。
18.停送電設備必須保持經常完好狀態。
第2篇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工作制度
一、為使機電設備處于完好狀態,保證其實現安全運轉,對各種機電設備都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同時將檢查情況記入巡回檢查記錄。
二、操作工對設備每天檢查的次數,必須按“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不論那種設備,都必須做到
(1) 交接班檢查;
(2) 運轉前檢查;
(3) 運轉中檢查。
三、檢查的線路、部門、內容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規定,一般都應檢查:
(1) 設備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 機房及設備是否清潔衛生。
(3) 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聲異響。
(4) 設備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5) 設備的溫升情況是否正常。
(6) 設備的振動情況是否異常。
(7) 設備的負載情況是否過負荷。
(8) 設備的電源情況是否正常。
(9) 記錄是否齊全準確。
(10) 機房照明、通訊、安全裝置是否可靠。
四、機電管理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機電維修人員都必須按規定周期和時間,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認真檢查和分析設備運行記錄。
第3篇 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機電管理工作,使本礦的設備、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務于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一、要嚴格執行《設備領取發放制度》、《防爆設備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查、驗收制度》、《機電設備包機制度》、《機電設備潤滑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二、 回收設備的檢修移交程序
(一) 使用單位回收的設備必須及時交到設備庫,經機電管理部相關井上下相應的管理驗收人員驗收后,由設備庫庫管員開據收到證。按設備驗收情況,根據設備丟失損壞考核條例開出罰款單。
(二) 設備庫庫管員在收到回收設備后,與相關人員共同將待修設備移交檢修單位進行檢修,三方在《設備、配件檢修任務單》上簽字認可,設備庫保管存根,另一聯由檢修單位保管。
(三) 檢修單位檢修完好的設備,通知防爆檢查組驗收,其驗收人員必須按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把關,并填寫《設備、配件驗收單》簽字認可交回設備庫,由設備庫庫管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并保管驗收單存根。
(四) 所有交檢修單位檢修的設備配件,由機電管理部全程跟蹤負責和落實考核。
(五) 外委設備或機電配件執行《機電設備、配件外委檢修制度》。
三、 設備使用維護及保養
(一) 設備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技術要求對所用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同時要分別健全設備的使用維護檢修等相關臺帳,并做好設備運行中的有關記錄和相關數據(特別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設備),搞好現場設備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 設備的潤滑必須使用符合設備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潤滑油,并按規定定期對油脂進行加注和更換。
(三) 掘進機截割頭運行中截齒必須齊全、有效,對齒座損壞3個的必須進行更換。
(四) 采掘設備在運行過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有構造、煤層變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單位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打眼放炮,不得強行截割、出現拼設備現象。
(五) 設備主要部位的螺絲必須做到齊全、緊固、不能出現缺絲少墊、松動等現象,短缺、松動情況下嚴禁開機。
(六) 設備使用過程中,嚴禁帶病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甩保護運行,嚴禁占用設備的檢修時間,嚴禁帶負荷停機等。
(七) 水冷卻設備,必須做到開機前先開水,嚴禁無水或水壓不夠開機運行。
(八) 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四、 設備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 設備停用后要及時回收入庫,若不能回收入庫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機電管理部,經機電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進行妥善存放。
(二) 未經有關領導批示,不得對停用設備或淘汰設備亂拆、亂卸。
(三) 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采取防凍、防曬、防雨保護措施。
(四)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證不被水淹,上面無淋頭水。
(五)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機電現場管理考核制度》。
(六) 損壞與縮拆設備、配件必須在三天內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時進行檢修和周轉,時間以換發新設備日期開始。
五、 設備管理處罰辦法
(一) 領用新設備未按規定程序審批驗收的,扣領用人50元/臺次;
(二) 防爆電氣設備未經驗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責任單位500元/臺次,并株連單位機電負責人100元。
(三) 安裝或施工單位未按設計圖紙領用設備,多領用的扣100元/臺次。
(四) 因生產急需晚上或星期天無法辦手續,領取的設備,次日使用單位必須及時補辦正式手續,否則每推遲一天扣責任單位500元/臺次。
(五) 無手續、手續不合格、未經同意先發設備后辦手續的扣發放人員50元/臺次,造成的后果由發放人員負責。
(六) 設備、配件領用和回收料單上、收到證上填寫設備編號不準確的扣發放人員和使用單位各30元/臺次,發放無編號設備扣發放人員50元/臺次。
(七) 在料單上亂寫亂畫的每張料單扣領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寫料單的扣領用人50元。
(八) 領用開關拆套當配件使用的扣責任單位200元/臺次,并株連機電負責人50元,井上庫房存放開關和井下私自備用開關的扣責任單位100元/臺次。
(九) 使用單位亂領取設備的扣單位100元/臺次,欺騙簽字人員,私自下井的設備扣單位200元/臺次。
(十) 工作面條件發生變化未采取措施拼設備生產扣300元/次,并株連單位有關負責人各100元。
(十一)在設備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設備扣責任單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處罰。
(十二)設備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扣200元/次,甩保護運行,未經批準占用設備的檢修時間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卻設備無水開機運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機電管理部核對所領設備配件,遲一天扣單位對帳人員100元/次。
(十五)損壞與縮拆設備、配件不按規定回收,每臺次扣責任單位100元/天。
(十六)對停用的設備亂堆、亂放者扣責任單位100元/臺次,
(十七)未經有關領導批示對停用設備或淘汰設備亂拆、亂卸的扣有關責任單位500元/臺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設備未采取防凍、防曬、防雨保護措施的責任單位扣500元/臺次。
六、 設備損壞、報廢后處罰標準
(一) 經分析事故原因屬正常磨損損壞的設備及配件,按設備價值5%-30%處罰責任單位。
以下是人為責任事故的處罰規定
1、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處罰責任單位。
2、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處罰責任單位。
3、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 0元以下的按50%處罰責任單位。
4、 損壞報廢設備、配件價值在 0元及以上的按30%處罰責任單位。
5、 損壞報廢新投入使用的新設備按原價的100%處罰責任單位。
6、 低值易耗鉆機等專用工具類使用不夠一年報廢的按原價的80%處罰責任單位,一年以上報廢的按原價10%處罰責任單位,鉆機在二年以上報廢的按原價10%處罰責任單位。
(二) 40t刮板機
1、 使用單位弄虛作假多領取40t大鏈和溜槽每次扣責任單位200元。
2、 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鏈碼放不整齊,溜槽好壞未分開碼放每次扣責任單位100元,并株連機電負責人50元。
3、 使用單位丟失40t大鏈和溜槽按原價的100%處罰(包括馬蹄、刮板等)。
4、 溜槽損壞每節扣責任單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損的),造成報廢的扣責任單位200元/節。
(三) 膠帶
1、 違反新膠帶使用管理規定的每次扣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造成新膠帶報廢的按每米原價的100%處罰。
2、 違反百米膠帶拆縮規定的扣單位負責人100元,造成報廢的膠帶按原價的100%處罰責任單位。
3、 未申報、同意在井下亂割未報廢膠帶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價100%處罰使用單位。
4、 膠帶運輸機中間部少加一組防跑偏托輥扣30元/組,加裝的跑偏托輥超規定或跑偏托輥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處。
5、 巷道使用的1米新膠帶拆縮回收后,寬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膠帶拆縮回收后,寬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別按每米膠帶原價的5%、10%、15%處罰責任單位。
6、 盤區固定皮帶機使用的新膠帶,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膠帶不能使用而更換膠帶時,按每米原值的20%處罰責任單位。
7、 折帶、跑偏造成膠帶報廢的按每米原價100%處罰責任單位。
8、 丟失膠帶按原價100%處罰責任單位。
9、 因檢修不到位,造成扯帶的按新皮帶原價50%―80%進行考核。
第4篇 工程部部長職責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工程部部長職責(機電設備管理)
一、在物業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機電安裝維修工程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完成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和經濟指標。
三、貫徹執行公司制定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確保工程部管理的設施、設備處于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態。
四、執行政府部門制定的有關行業安全法規,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級安全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五、對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每周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間查崗)。
六、負責組織制定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和方案,并組織檢查和落實。
七、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八、負責組織對公司接管的機電設施、設備進行驗收及配套設施完善工作。
九、負責組織技術文件和設備檔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第5篇 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為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管好用好機電設備,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礦井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分為月度停產檢修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兩種形式。
2、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對全礦機電設備檢查、維修、保養負有組織、協調、考核、獎懲職責。
3、機電科負責編制全礦每月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參加檢修單位每月20號前或按機電科通知的時間將本月檢修計劃報機電科。日常檢修、保養由各單位按規定的周期、時間和生產需要進行。
4、檢修主要項目必須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寫安全施工措施,經批準同意,嚴格按措施施工。
5、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機電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檢查、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6、機電科定期組織對各單位進行設備檢查,檢查設備每次每單位不少于六臺,其完好率應達90%以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考核獎罰。
7、定期對機電設備性能進行試驗,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機。
8、因檢查、維修和保養質量而問題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6篇 工業區機電設備房出入管理制度
工業園區機電設備房出入管理制度
1、配電房為維修部的機電設備運行用房,為了確保本轄區內各機電系統正常運行,非維修部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以上機電設備房。
2、公司內有關上級部門因檢查工作,必須要進入這些場所時,應由部門經理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并通知當值領班開門后進入,同時在《設備房出入登記簿》上做好記錄。
3、凡外單位人員前來參觀或有關上級業務部門前來檢查工作,必須要進入這些場所時,應由部門經理或主管陪同,通知當值領班開門進入,同時在《設備房出入登記簿》上認真做好記錄。
4、本部門工作人員需要進入以上地點進行工作時,必須根據工作項目所規定的地點,到當值領班處辦理完登記手續后,在當值人員帶領下進入以上場所。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通知當值人員辦理驗收離場手續。
5、外單位施工和檢修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這些工作場所時,必須憑事先辦理好的有關施工許可證、工作票和有效的臨時工作證件,到當值領班處辦理許可和登記手續后進入現場,在工作中不得隨意操作和觸動與自己工作無關的設備。工作結束后,及時通知當值人員辦理驗收離場手續。
6、所有人員進入這些場所后,都應隨手關門,并不得隨意操作和觸動與自己工作無關的設備。
7、所有施工和檢修人員進入現場后,不得進行與自己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認真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所有人員均不得將任何無關雜物帶入或貯放于這些機電設備房。
第7篇 機電設備管理和保養制度
為確保機電設備充分利用于煤炭生產,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減少設備故障,做到科學管理,科學利用,特制定機電設備管理和保養制度。
一、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管理組組織機構,機電副礦長吉永祥分管機電并任組長;副組長田躍生、張志兵。
1、 機電設備管理方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充分利用,節約開支的原則,經礦委研究決定,機電組長為機電設備第一責任者,對整個機電設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責任區管理人員為機電設備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者。
2、 本礦機電設備管理職能人員、電工、機工、修配工、絞車司機、風機工,都必須經縣級以上專業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搞好業務保安。
3、 本礦的機電設備管理范圍包括:柴油發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風機室、鐵、木、機、修、以及坑上下的整條線路,電機、開關、照明燈、主局扇風機、水泵、煤電鉆、變壓器、坑上提升絞車、坑下調度絞車、無極繩絞車等。
4、 管理人員分工:吉永祥負責坑上下的電器設備;田躍生負責柴油發電機組及修配和各種焊接保修業務。
5、 根據使用設備的情況和生產需要,編制設備的購置計劃和檢修計劃,編制配件和材料消耗計劃,以利速修設備及時轉入備用。
6、 設備管理人員每旬檢查一次設備的器率情況,督促有關人員立即處理不完善設備,限期復查。
7、 如發生事故,立即分析,根據三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事故;搞好設備的資料檔案工作,抓好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管理網;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以保證群管設備得體合理。
二、 保養制度
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特制定機電設備保養制度。
1、 主絞車:每班檢查關鍵零部件一次,確保零部件整齊、完全、堅固、可靠,齒輪咬合良好;保證減速箱不漏油、不超溫、不振動并定期注油。班前認真檢查鋼絲繩、提升容器,保證安裝的技術情況;班前檢查電氣設備,必須使設備動作可靠,不漏電。
2、 主、局扇風機:每班檢查一次主扇,每月檢查一次局扇。檢查內容:油量適當,不超溫,運轉靈活,無卡阻、無銹蝕、無異響、無變形,使之符合防爆標準,并可靠接地。
3、 主水泵:每班檢查一次螺絲,零部件是否堅固,保證運轉部分靈活可靠,對輪無異響,及時處理漏油、漏水現象,保證電氣設備齊全完整,運轉良好,保護裝置可靠,接地系統良好。
4、 主變:每日巡檢一次,特殊天氣,特殊巡視,不閃絡、不放電、不漏油、不超溫,油不變色無異響,不冒煙,并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5、 其它設備:每班檢查一次,懸掛整齊,無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破口線,保證所有線路不短路、不漏電,正常供電。
6、 電纜線:每班檢查一次,存放地點無淋水、無積水、頂板好,懸掛放置整齊、清潔,運轉靈活無異響,接地好,防爆。
7、 煤電鉆、探水鉆:每班檢查一次,存放地點無淋水、無積水、頂板好,懸掛放置整齊、清潔,運轉靈活無異響,接地好,防爆。
8、 礦燈:經常檢查保養,封閉嚴密不漏液,電壓不低于4v,放電時間不少于11個小時,通氣孔暢通無阻,零部件齊全、堅固,防爆程序好;礦燈架和充電場所清潔衛生。
9、 柴油發電機組:每班進行一次班中保養,按計劃進行保養,經常保證油足、水足、電足;電瓶的熱備用狀態。
10、 運行配電:每班檢查一次,設備及配電室是否清潔整齊,接線螺絲是否堅固,閘刀開關觸點是否有燒傷痕跡,警報器工作是否可靠,自動部分是否釋放自如、安全;電壓、電流、指示燈及補償的狀況良好。通過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工作部分供電正常,熱備用部分一經操作,即能投運;泠備用部分接地良好,保證操作人員和設備安全無事故。
第8篇 機電設備日常維檢管理制度
為保證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可靠運行、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由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負責日常維護、檢修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2、各單位對設備日常維護、檢修所發生的配件、材料費用由各單位自己承擔;
3、動力科、安監處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4、操作設備的操作人員、機房硐室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經專門技術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職人員擔任;嚴禁非專職或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操作設備和機房硐室值班;
5、各類機電設備的操作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班前30分鐘檢查責任制和班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必須通知專職檢修工處理或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并作好各種記錄;
6、設備實行包機制,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維護、檢修人員,負責每天對所分片包干的設備進行維護、檢修,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確保設備隨時處于完好狀態;現場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匯報,并作好各種記錄;
7、操作人員或值班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按設備規定的周期和內容進行班前及班中檢查、維護,嚴禁空檢、漏檢;
8、專職檢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礦山企業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礦山企業機電設備檢修標準》
9、各使用單位的主管領導每周至少對各機房硐室及設備巡檢一次;
10、各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設備和易損件、潤滑油等在使用地點應有一定的備用量,以保證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11、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由動力科和安監處有關人員隨時抽查,如發現各單位所使用設備沒有按規定進行維護、檢修、每發現一臺罰款50元;
12、檢查中發現一臺設備有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帶病運行的,除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外罰單位主管領導200元;
13、檢查發現使用單位沒配備專職人員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檢修的,罰單位主管領導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維護檢修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事故的,設備損壞的加倍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人及單位領導的責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導致機電設備帶病運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單位領導100~300元罰款;
第9篇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充分發揮設備效能,保證安全運轉。貫徹執行原煤炭部設備管理規程、國家局礦用產品安全管理辦法和公司機電運輸設備管理制度,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與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觸條款則按本制度執行。
二、設備管理組織
1、設備的保管、使用、維護和修理,必須實行礦、隊、班組三級管理。
2、機電運輸部設備管理組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各隊有一名副隊長(包機組長)負責設備管理,及零部件發放。
3、各隊所有設備均要固定人員,包機到人,落實包機責任。
4、各采掘隊必須配備3-4名專職維修人員負責維修本隊所屬設備。
三、設備管理職責
1、礦設備管理員職責:
(1)負責建立機電設備的臺帳、卡片、牌板、編號以及煤安標志的登記和驗證;掌握設備使用動態,實行帳、卡、物三對口;編制年、季、月檢修計劃和年度設備更新購置計劃并按時向上級機關呈報所規定的各種報表。
(2)設備管理員負責辦理設備調入、調出、報廢、外借和礦內轉借手續。
(3)負責礦內設備的合理使用,根據生產需要調整各隊設備。
(4)統計機運事故及設備零部件損壞情況,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續,設備安裝、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時掌握設備回收移交情況。
(5)負責設備檔案填寫及保管。
(6)組織鑒定設備報廢工作。
(7)負責新到設備到貨數量、合格證、煤安標志及防爆證的登記、驗收、入庫工作,避免設備丟失或損壞。
(8)負責設備的煤安標志的日常管理。自2002年及以后新到設備,屬于煤安標志管理范圍的必須有煤安標志認證號,否則不得入庫、使用。
2、隊設備管理員職責:
(1)掌握本隊所有設備的數量、規格及使用情況;負責維護檢修機電設備。
(2)建立本隊設備使用手冊,負責辦理本隊設備增減及更換手續。
(3)每季度和專職設備管理員核對一次本隊設備數量,掌握設備動態。
(4)保證設備零部件及時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隊機電事故并向機電科匯報。
(5)負責本隊機電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6)負責本隊設備一旬一檢查,一月一總結,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7)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及機電科所需報表。
(8)每月底向機電運輸部匯報一次設備使用情況及下月設備檢修安排。
(9)負責本隊設備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標志的管理工作。
3、設備庫管理工職責:
(1)認真管理好設備存放場地,按規定手續發放庫存設備及零部件。
(2)要認真根據檢修質量驗收單,安裝驗收單和發放記錄登記薄,驗收各隊存庫的設備及零部件。
(3)協助設備管理員工作。
四、設備的保管、發放和領用
1、所有設備調入、調出、外借、外修、內部調配由設備管理員統一安排調撥。凡2002年及以后調入新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否則不得入庫、使用。
2、庫房設備由機電運輸部管理,檢修好未入庫的設備由檢修單位代保管,沒有機電運輸部的調撥手續嚴禁發放。
3、入庫新設備及大修設備要按裝箱單、質量驗收單檢查,保持設備零部件完整、齊全完好,并存放整齊。
4、新到設備,除機電運輸部設備管理員開箱外,其余人員嚴禁開箱或取拿工具、資料。
第10篇 機電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制度
一、對機電設備的管理要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二、對在用的機電設備要定期進行巡查,巡查內容包括:設備運行情況、連接部位牢固程度、操作機構的靈活可靠程度、各種儀表的指示準確程度、各種設施的負載情況等。
三、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增加巡檢次數:
1、設備負荷有明顯增加或接近滿負荷。
2、新裝設備、剛檢修的設備、長期停用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3、設備有缺陷,但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處理的。
四、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五、對在用的機電設備要定期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以防出現帶病運行現象。
六、對設備進行巡查、檢修、保養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七、做好對設備的巡查、檢修記錄,包括:時間、地點、故障情況、檢修處理情況、檢修負責人等。
第11篇 某機電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一、設備領用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器材管理權、發放權在機電科,機電設備器材的修理、發放、回收及驗收等,由機電科進行統一管理。
2、各單位領用、上交的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辦理上帳、消帳手續,建立帳、卡,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裝設備和大型設備,由調度室牽頭,機電科、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共同驗收,機分廠必須填寫設備檢修卡,杜絕不完好設備入井,確認設備完好,幾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單位工作面設備移交、安裝、更換必須經設備動態員做表,三方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各隊組不允許井下互借,否則對雙方責任人管理性罰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隊組必須當天內到機電科辦理下帳、上帳簽字手續,每超一天對責任人(機電隊長、包機組長)罰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隊機電隊長把所在隊組纜線、設備數量、型號、使用地點報動態員,雙方共同核實數量,如有丟失當場開具罰、賠款;凡不報者,對責任人罰款30元。
二、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設備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規范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
2、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禁超負荷、超規范使用,杜絕野蠻操作,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3、嚴格執行設備定期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三、設備檢修:
1、機分廠所檢修的設備由機電科下達檢修計劃,按下達的計劃,機分廠到設備待修庫領取所檢修的設備,并由雙方對設備的狀況現場檢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領取的配件填表、簽字,完不成檢修計劃,每臺件對車間罰款20元。
2、對各車間檢修的設備實行三級驗收制度,嚴把檢修質量關,每臺設備清潔、衛生、刷漆、通電試運轉,驗收合格后入庫。
3、委外修理的設備,填寫《委外修理設備審批單》,嚴格按程序審批,修理后的設備,要做好檢查、試驗工作,不合格設備嚴禁入庫、上帳。對工作不負責任,將不合格設備驗收上帳,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并對設備組負責人罰款20元。
四、設備回收:
1、井下閑置設備應及時出坑,大型設備要求五天內出坑,小型設備三天內出井,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及時出井,每推遲一天,對單位負責人(隊長、機電隊長、領料員)每臺件罰款20元。
2、對回收出井的設備,由設備大材組設備驗收員和交回設備隊組聯合驗收,認真把關,屬人為損壞、短缺設備及配件的,設備驗收員根據丟失損壞情況按原價開據賠款單。損壞嚴重者進行分析通報處罰。
3、井下工作面回撤結束,必須按調度組織的現場辦公紀要在規定時間內出井。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出井按設備管理規定處罰,工作面回撤結束后,各隊組(單位)必須在設備大材組通知時間三天內到機電科辦理對賬結賬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對責任人每天20元罰款。
五、井下動態巡回檢查管理:
1、井下備用設備要做到擺放整齊,文明衛生。為保證正常生產,電氣設備必須接上電纜,不定時的通電運轉,以確保備用設備起到備用作用,發現沒有通電,擺放地點不合理,每臺件罰隊長、包機組長各30元。
2、井下動態員必須經常下井,深入現場,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對閑置、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下達出坑通知單,經雙方簽字交機電科設備回收,驗收員考核。
3、動態員堅持對使用設備巡回檢查,發現野蠻操作、超負荷運行、不合理使用、不維護使用及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六、電機車、礦車獎罰管理辦法:
1)電機車、礦車統一由機電科管理,運輸隊使用、修理或委托機分廠修理。
2)運輸隊礦車報廢必須經機電科,并同時辦理報廢手續。1噸礦車報廢允許為每年5%,底卸車為1%,多一輛運輸隊按實際現價賠償。
3)機電科每月對礦車進行全面清查,發現丟失按原價賠償。
4)直流電樞(電機轉子)修理由機電科負責外委修理,驗收。
第12篇 機電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一、本礦裝機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機電設備的安裝驗收,由礦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設計、設備安裝及使用等有關單位的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驗收,采暖設備驗收,按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裝工程完工后,由礦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機電安裝工程完工后,由機電科;組織由第一條所述人員參加驗收,對機械、電氣設備、電纜管線等進行全面的驗收,嚴格按標準要求,不合格者必須返工處理。
三、驗收依據原始資料:
1、工程設計說明書、設計圖、安裝規程。
2、安裝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數據清楚、可靠)。
3、現場實測數據
參加驗收各方應依據《安裝質量標準》,逐項測試、檢驗。對照標準要求,嚴格檢查驗收。
四、驗收完畢,將全部圖紙、資料整理好并編寫驗收報告或驗收單,各方簽字后方為驗收完畢,不合格部位經處理后仍需報告有關人員驗收后方可進行試運轉,驗收資料分別由檔案室及機電科設備組整理歸檔。
五、煤礦專用設備按《煤炭工業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通用工業設備按照有關相應標準進行,電纜管線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新型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安裝單位技術人員認真研究設備說明書及圖紙后,編制設備安裝規程,制定符合有關標準的質量技術要求,經審批后,方可開工安裝。施工過程中,確有必要進行修改原設計時,必須報有關部門及礦機電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裝工程,必須由持有專項安裝合格證的施工單位承攬,并辦理安裝合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開工。對無證安裝,質量低劣造成經濟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履行合同義務者,由責任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八、安裝工程驗收后,必須有一段時間的考核運行時間。此間發生的一切問題,由安裝單位進行處理。使用單位為其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