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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貿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10 19:04:11 查看人數:28

      工貿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第1篇 工貿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職業衛生工作是企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3.1.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并提供人力資源;

      3.1.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1.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3.1.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3.1.6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3.2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職責

      3.2.1明確對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任務;

      3.2.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要求;

      3.2.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3.2.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3.2.5各部門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3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3.3.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3.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

      3.3.3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3.3.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四、職業衛生告知及職業病報告制度

      4.1聘用作業人員時,將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產生的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相關權益如實告知作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產生職業病種類、后果及其預防,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志;

      五、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5.1按照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5.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項目按照衛生部發放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5.3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5.3.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5.3.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5.3.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5.3.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5.3.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5.3.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5.3.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5.4公司應當每年組織一次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當出現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

      5.4.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5.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5.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六、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6.1積極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技能。

      6.2新職工進企業,必須先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轉換工作崗位,也應進行相應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

      6.3開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及其它空余時間,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6.4結合事故案例開展職業衛生教育。

      6.5結合生產特點開展國家的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學習和培訓。

      6.6做好學習培訓的記錄。

      七、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制度

      1各類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等設備設施)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裝置(專業)要實行定人員,定崗位,定檢管責任。

      2各相關部門、裝置(專業)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3發現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有異常情況應及時查找原因并配合維修工進行修復,使之正常運行有效。

      八、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2公司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3嚴格執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根據接觸不同職業危害因素發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4車間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用、應急防護用品的放發。放發標準由安全委員會制訂。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農民工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視同崗位正式工。

      九、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1公司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及時向員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關部門、裝置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十、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1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員工,安全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12任何部門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

      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13檔案管理部門應當為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員工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辦公室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第2篇 工貿企業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 設備管理部門

      生產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3.2 采購管理部門

      負責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采購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門門

      負責安全設施的管理監督檢查。

      3.4 各部門、車間及使用人員

      保障在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設備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2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將設備的各項資料歸檔,根據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內容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4.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4.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3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4.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4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4.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

      4.4.2.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4.2.3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4.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4.4.2.5建立設備保養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4.2.6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4.5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4.5.1生技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4.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5.4設備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操作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4.6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4.6.1.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2.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4.6.2.2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4.6.2.3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6.2.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4.7 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4.7.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4.7.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4.7.1.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4.7.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7.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4.7.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4.7.2. 設備報廢手續

      4.7.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術部門確認并簽署意見。

      4.7.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

      4.7.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4.7.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4.8 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按章設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第3篇 工貿企業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制度

      一、目的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及時發現與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企業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內容、原則、形式和要求;適用于公司對各部門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三、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各項安全大檢查,查明危險和隱患,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以及統計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情況。

      3.2公司各職能部門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的日常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及隱患治理工作。

      3.3各車間、倉庫主管是所管轄區域的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對管轄區域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負全面管理責任,同時監督下屬的安全管理活動。

      3.4各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進行安全自查,有責任參與管轄區內的隱患整改工作。

      四、管理內容

      4.1安全檢查分類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檢查、節假日檢查。

      安全檢查的策劃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檢查進行策劃,明確安全檢查目的、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實施時間、實施方式、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并明確檢查人員的職責,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安全檢查表的制訂

      各類安全檢查表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表格要求規范性強,具針對性、防止項目遺漏或走過場;要針對已識別出的環境因素或危險源作為重點檢查項目,各檢查項目要求完整、清晰、記錄簡單、責任到位的原則。

      各項安全檢查的實施

      .1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公司級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車間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內容:

      ⑴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內容:

      ①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班組安全活動的開展等;

      ②檢查安全職責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相關臺賬、記錄的完成情況,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③檢查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法規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格教育是否達到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技術的教育是否達標。

      ⑵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

      ①按照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儀表、消防、工業衛生等專業的標準、規范、制度等要求,檢查生產、儲存、施工現場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隱患;

      ②檢查各部門及個人的安全職責是否落實,檢查員工是否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

      ③檢查生產、檢修、施工等直接作業環節各項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是否落實。 ⑶特種設備檢查:包括起重設備本體安全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季節性檢查:主要是根據氣候變化的特點,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各有關專業和部門的人員參加的,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具體檢查內容見《季節性安全檢查表》。

      .3日常檢查:安全管理員每天到現場進行至少一次巡查;生產崗位的員工上崗時,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部門管理人員要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及時了解情況和處理問題;專業人員要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

      .4專業檢查:專業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及時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4.節假日檢查: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節前安全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對節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幾項。

      .1查現場:主要針對現場的環境,包括消防安全設施、安全通道與出口、物料擺放、標識等。

      .2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培訓上崗情況、各項記錄。

      .3查重點:著重于消防安全重點現場、生產重點崗位、危險設備設施、機械安全防范設施、危險物品的使用與存放等。

      .4查隱患:查工作現場中物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

      .5查改善:查曾經發生的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隱患的改善結果,評價防范效果。

      隱患治理

      .1隱患治理信息的告知與處理

      ①根據.1項“外單位的安全檢查”中對被檢查到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并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過程進行監控,以盡快獲得整改結果,最終消除安全隱患,如期回復檢查單位。

      ②根據.2項“廠級安全大檢查” 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發出《隱患整改通

      ③根據.2項“廠級安全大檢查” 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完成日期(負責人承諾),并進行復查。

      ④日常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內部協調和解決,涉及到重大安全隱患時要開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告知涉及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⑤車間與崗位級安全檢查是屬于部門內部的自查,安全隱患的處理由所在部門或車間負責人去解決,當安全隱患短期內無法得到解決或安全隱患較大時(如涉及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等),要通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同解決。

      .2隱患治理與驗收

      ①安全隱患治理信息發出后,責任部門要立即采取行動,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及時通知安全主任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

      ②當整改責任單位因其它原因不能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的,要通知安全生產管理員,申請整改延期,安全生產管理員在進行可行性評估后再決定適當延長整改期限。

      ③當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時,安全生產管理員要以書面的形式及時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保障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相關責任單位必須無條件實施整改。

      ④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整改責任部門要告知安全生產管理員;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與技術人員進行核查驗收,符合整改要求的經評估后先試運行,并視運行效果進行確認和驗收,保留記錄;整改不合格時應當繼續督促改善。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存檔與統計分析

      .1安全檢查記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隱患匯總登記臺賬等均為安全檢查的重要憑證,要求保存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文件柜中,以備查驗。

      .2安全生產管理員每季度對企業的各類安全檢查及隱患改善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評估公司的安全管理現狀,認真填寫《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并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業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

      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我公司若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我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4篇 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 機構與職責

      3.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3.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3.4.班組負責人對生產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四 、工作程序

      4..1懲罰

      4.1.1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按嚴重程度扣除安全績效得分2-10分。

      4.1.2發生一人次輕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1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5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30元;

      4.1.3同一班組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兩起以上輕傷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2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1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50元;

      4.1.4發生一次兩人以上輕傷事故的,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3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100元;

      4.1.5因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而發生輕傷事故的,扣罰責任班組長300元;

      4.1.6發生生產性重傷一人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8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4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300元;扣罰事故班組安全員200元;扣罰分管領導800元。

      4.2獎勵

      4.2.1獎勵的范圍

      4.2.1.1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2.1.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范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4.2.1.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4.2.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2.1.9被評為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技部門,經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通過。

      4.2.3.2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班組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第5篇 工貿企業應急設施、裝備、物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儲備與管理, 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一切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

      三、編制依據及術語

      3.1編制依據

      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相關內容編制。

      3.2術語

      本制度不涉及相關專業術語。

      四、職責

      物資管理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采購及儲備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 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監督檢查工作。

      五、詳細規定

      5.1采購

      應急物資和裝備由物資管理部門按需統一進行采購,所有物資和裝備采購回 來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后統一入庫保管。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5.2儲備

      (1)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的品種包括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應急搶險類及其他。

      1)防護用品類:個體防護用品等;

      2)生命救助類: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類:急救藥品等;

      4)臨時食宿類: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訊廣播類:移動電話、對講機、有線廣播器材、擴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類:噴霧器、消毒劑、殺菌藥品、除污劑、除污工具等;

      7)動力燃料類:防爆防水電纜、配電箱(開關)、電線桿、工業氧氣瓶、柴 油、汽油、干電池、蓄電池等。

      8)器材工具類:絞盤、滾杠、千斤頂、手錘、鋼釬、電鉆、電鋸、油鋸、 液壓剪、滅火器具等。

      (2)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定額由各專項預案所在部門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 需要確定。要重點建設重要應急儲備,優化現有應急搶險類、公共衛生類儲備物資和裝備。

      (3)安全管理部門要統籌各級各類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綜合實物儲備資源,各部門要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指定人員和地點,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和裝備儲備資整合實物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技術儲備。

      5.3管理和維護

      5.3.1管理

      (1)應急物資和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門要根據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制度,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要根據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使用情況,每季度報告一次。

      (2)各部門對現有的應急物資和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物資和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物資和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 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 潔擦拭,如發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 在案。

      1)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物資和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 護保養方法,確保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2)安全管理部門經常對應急物資和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 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物資和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提高。

      (4)對于工作不到位現象,安全管理部門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對責任人 進行處罰,對于由于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后果按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5)不得隨意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3.2保管和保養

      (1)物資和裝備的保管要依據類別、性質等要求安排適應的存放倉庫、場 地,做到分類存放,定點堆碼,合理布局,方便收發作業,安全整潔。物資和裝 備分區、分類堆碼,按規格型號系列化擺放,貨架上的物資擺放遵循“上擺輕下 擺重”的原則,頂上擺放的不常用,庫內副貨位和棚內存放的物資要下墊,露天存放的物資要上蓋下墊,并持牌標明品名、規格、數量。

      (1)易燃、易爆、劇毒物資和化學試劑要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劇毒物資 要裝箱,加鎖保管。性質相抵觸的物資和腐蝕性的物資應分開存放,不準混存。

      (2)加強物資保管和保養工作,做到“六無”保存,即無損壞、無丟失、 無銹蝕、無腐爛、無霉爛變質、無變形。

      (3)紙制油氈要豎放,直徑1.5挪以上運輸帶不準疊放,1.80長的油軸要懸掛存放。

      (4)精密儀器、儀表、量具恒溫保管,定期校驗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軸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紙包裝存放, 電氣物資庫要有除蟲滅鼠措施。

      (5)庫存物資要堅持永續盤點和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資金四對口, 盤盈和盤虧,損壞物資要如實上報,并查明原因,報領導審批,保管員不得以盈 補虧來將盤盈和損壞物資自行處理。代保管物資應和在帳物資同等對待。

      (6〕物資儲存地點要衛生整潔,做到貨架無灰塵、地面無垃圾、料場無雜 草、無積水。

      5.3.3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 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定期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 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 和適當保護狀態。

      〔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 象;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消火栓 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消火 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 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護器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5.4物資和裝備調用

      (1)應急物資和裝備的調用,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自主調動應急物資和裝備;經安全管理部門授權,方可統籌調配應急物資和裝備。

      (2)情況緊急時,部門一向其他部門提出申請調用,經安全管理部門領導 批準同意后,從儲存多的部門直接調用。

      (3)應急物資和裝備調撥運輸應當選擇安全、快捷的運輸方式,緊急調用時,相關部門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確保運輸通暢。

      第6篇 工貿企業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使認識和了解與本公司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提高從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識別、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規定責任部門,建立獲取法律法規的有效渠道。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等活動。

      三、機構與職責

      3.1各部門負責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識別更新,并建立部門法律法規清單臺帳,歸口于辦公室歸檔。

      3.2 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最新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并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辦公室負責建立、更新法律法規清單臺帳和文本庫,負責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等信息的歸檔保存、借閱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 獲取途徑和時間

      4.1.1由安全管理部門定期通過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各級政府及服務機構等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1.2上級部門的通知、公報等由管理部收集整理。

      4.1.3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以便進行識別和確認并備案。

      4.2 識別和評審

      4.2.1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同財務部門、生技部門、辦公室門等共同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識別依據:

      ① 公司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

      ② 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

      ③ 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2.2 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技術、制造、管理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進行評審確認,對確認結果編制《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4.2.3各部門、車間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部門、車間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車間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4.3更新

      4.3.1 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4.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3.3 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4.4 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4.4.1 安全管理部門須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通過下發或組織教育方式及時傳遞到部門員工中間。

      4.4.2 關聯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培訓,或通過部門會議、班組會議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

      4.4.3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類似執行情況的檢查、符合性評價、整改過程,須保存相應的記錄。

      4.4.4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符合本單位的的法律法規清單,重點查看法律法規的實用性和時效性(包括即將實施的,也要提前列出);公示法規目錄和文檔查詢途徑及方法,以便檢索、查閱;更新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的目錄清單(臺賬)和文本庫(含電子版)。

      法律法規清單內容:

      企業法律法規目錄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憲法;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有關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

      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地方的安全生產條例);

      有關安全生產的部門規章(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

      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政府規章;

      有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上級主管單位的有關規定,以及行業共同遵守的慣例,還有客戶或供應方的要求,甚至要滿足周邊社會性需要等。

      4.4.5辦公室對廢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各種技術資料及時進行處理,列出清單。經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公司領導批準后,停止使用,防止誤用。

      4.5 貫徹執行

      4.5.1 安全管理部門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向各相關部門、車間進行培訓、傳達、分解。

      4.5.2 各部門、車間將本部門、車間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貫、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層次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4.5.3 各部門、車間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4 公司通過績效評定、內部審查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4.5.5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組織各相關部門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第7篇 工貿企業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使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進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加強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及保健品的發放管理,適用公司內各部門、車間。

      三、職責

      3.1 生技部

      3.1.1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和保健品發放標準的制定,并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進行完善與修訂;

      3.1.2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臺賬的建立和計劃的登記、匯總工作;

      3.1.3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的監管和驗收;

      3.1.4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采購、發放的審批。

      3.1.5 負責相關勞動防護設施運行質量的檢查與維護。

      3.2 采購管理部門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的及時采購,并確保其質量要求。

      3.3 倉庫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

      3.5 各部門、車間

      3.5.1 負責本部門、車間崗位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造冊發放和使用情況的日常檢查;

      3.5.2 負責本部門、車間勞動防護、應急用品的維護管理和貫徹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購置與發放

      4.1.1 公司根據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

      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現場的安全衛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免費為生產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不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門按照《四川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又結合企業實際確定每個崗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每個工種的具體標準是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依據。

      4.1.3 公司勞保防護用品按月及實際在崗人員發放,各部門、車間每月10日前將發放人員、標準、數量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臺帳》表報安全管理部門門,經辦公室匯總審核后,開具領料單,到倉庫領取發放,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檢查發放情況。

      4.1.4 發放勞保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任何部門、車間不得擅自克扣或減少發放標準。因克扣或減少員工勞動保護用品而發生的工傷事故,要嚴肅追究責任。

      4.1.5 對生產中特殊情況下需要領用的勞動用品,應按程序由本單位負責人、車間主任或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門門辦理有關手續。

      4.1.6 員工在公司內崗位變動時,其享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可隨身轉帶。工種變化的勞動防護用品(除特殊工種外),安全管理部門有權作出相應調整。

      4.1.7 員工因特種作業確需配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須經部門或車間負責人申報,經安全管理部門門認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費要按照規定標準嚴格管理,定期發放。防暑降溫食品要按時發放,不得隨意延期。

      勞動防護用具(品)的使用與保管

      .1 員工進入生產裝置或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按違章處罰。

      .2 對員工人為不穿戴防護用品而造成身體傷害的,除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外,同時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

      .3 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安全管理部門門及各車間必須定期

      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及時通報處罰。

      .4 對使用方法比較復雜的防護用品,安全管理部門門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正確掌握與使用。

      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防護服、紗手套、膠手套等由員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空氣呼吸器、特種手套、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等必須實行定置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挪著它用。

      .3 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部門門和各車間均須同時建立臺帳。

      .4 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實專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損壞。

      .5 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建立定期檢驗、維護保養制度,發現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報廢、更換。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損壞的特種型防護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更換。對非因工造成勞動防護用品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7 有毒有害崗位應配發一定數量的公用防護用具,在檢修設備或處理應急情況使用,確保職工身體不受侵害。

      .8 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必須經過驗收,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驗收人有權拒收,未同意讓步接收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 相關文件

      《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6 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第8篇 工貿企業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一.目的

      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三. 職責

      3.1企業領導: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參與,按職責進行明確分工,確定評定各環節的主要負責人,并協調各部門積極參與到評定工作中;

      3.2 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是企業評定的主管部門和具體組織實施部門。在創建初期,經過一段時間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的運行后,即可組織進行評定。在通過標準化評定后,每年實施落實至少一次的企業標準化自主評定工作。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案和報告;監督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督促各相關部門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計劃,并跟蹤實施情況;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相關記錄的分發、保存和建檔;根據評定結果和安全預警信息提出持續改進意見和工作規劃。

      3.3 各職能主管部門和生產單位:對分管專業進行績效評定,形成分管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分級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要求:根據各自的具體職責,搜集相關信息和證據,分析一個周期來本部門、本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情況,對于所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分析,找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必須改進的環節對癥下藥;根據績效評定報告實施整改與改進。

      四.績效評定角度與輸入

      4.1標準化績效評定頻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在發生死亡事故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進行評定。

      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評定,應從以下角度加以關注:

      .1 適宜性:所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是否適合于企業的實際情況,包括規模、性質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點;所制訂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及其在企業內部能得以落實的方式是否合理,具備可操作性;與企業原有的管理制度相融合的情況,包括與原有的其它管理系統是否兼容;有關制度措施是否適合于企業員工的使用,是否與他們的能力、素質等相配套。

      .2 充分性:各項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是否滿足了《基本規范》的全部管理要求;所有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能否確保pdca管理模式的有效運行;與相關制度措施相配套的資源,包括人、財、物等是否充分;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

      .3有效性:能否保證實現企業的安全工作目標、指標;是否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對所有排查出的隱患實施了有效治理與控制;對重大危險源能否實施有效的控制;通過制度、措施的建立,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通過安全標準化相關制度、措施的實施,企業是否形成了一套自我發現、自我糾正、自我完善的管理機制;企業員工通過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推進與建立,是否提高了安全意識,并能夠自覺地遵守與本崗位相關的程序或作業指導書的規定等。

      績效評定輸入

      .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日常對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了,對下屬各生產單位的安全檢查是否有“代勞”的現象,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安全檢查環節還存在著“保姆”現象,是否“以罰代管”,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是否合理,安全監督管理的梯級是否健全,安全管理“點、線、面”之間的配合是否合理有效,這些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評定的重點。

      .2安全管理部門收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標準執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3安全管理部門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4辦公室收集人力資源、教育培訓方面的信息,基層一線操作工人,是否掌握了本崗位的相關規程和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熟悉了臨時作業時各項安全措施要求。

      .5財務部門收集安全生產投入等相關管理方面的信息。

      .6 設備管理部門作為設備的日常維護、檢維修的主管部門,在組織對設備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是否全過程關注了針對性的相應安全管理。從檢維修前各種審批手續的把關、停機環節、檢維修過程的安全措施落實,到維修后設備重新投入使用等的所有環節的危險源及隱患是否進行了嚴格細致的管理。

      .7各生產單位:危險源及隱患排查是否充分到位了,控制措施及治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各崗位日常安全檢查是否還停留在“抽查”的方式上,安全檢查的內容是否針對本崗位的具體情況,檢查的方式、頻次是否合理有效,班組建設是否真正考慮到了安全問題,等等,都必須在評定中加以關注和分析。

      .8各部門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五、績效評定過程

      5.1評定計劃。

      5.1.1安全管理部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以文件形式發布實施。

      5.1.2安全管理部門每次評定前依據年度評定工作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5.1.3評定實施方案包含以下內容:

      1)評定目的、范圍、依據、時間和方法;

      2)評定的主要項目;

      3)評定組構成及分工;

      4)特殊情況說明。

      5.2 評定方法。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通過檢查記錄、檢查現場和面談等方法,通過系統的評估與分析,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進行打分,最后得出可量化的績效指標。

      5.3 評定組織及周期。

      5.3.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當發生死亡事故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進行評定。

      5.3.2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被評審單位及評審內容,提出評定組的人員構成情況,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

      5.3.3評定組根據評定內容準備相關的文件和標準,并根據評分細則進行評定。

      5.4 評定過程。

      5.4.1首次會議。

      每次評定首次會議標志著評定工作的開始,由公司主要領導、評定小組、受評定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參加。會議應明確下列問題:

      1)介紹評定組與受評定部門的有關情況,并建立相互聯系的方式和溝通渠道;

      2)明確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時間和方式;

      3)澄清評定安排計劃中有關的不明確的內容;

      4)其它有關的必要事項。

      5.現場評定。

      5..1評定的實施過程是尋找、記錄符合/不符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客觀證據的過程。

      5..2評定的內容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所列的內容進行﹐評定人員應根據具體情形靈活安排評定的順序。

      5..3評定人員應通過面談﹑檢查文件/記錄、觀察有關方面的工作及其現狀等多種方式來收集證據。

      5..4對于面談獲得的信息,應通過觀察、測量和記錄等其它渠道予以驗證。

      5..5評定人員將評定情況如實、完整地填入“評定檢查表”中,當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的情況時,必須得到受評審單位相關人員的確認,并根據發現問題進行打分。

      5.末次會議。

      末次會議主要是評定小組向公司領導及受評定的單位報告評定結果,提出不符合項的整改要求和建議、解答不明確事項等。

      5.5 整改措施計劃。

      5.5.1評定小組在現場評定結束后盡快整理評定中發現的問題,送達至責任單位,責任單位確認、簽收,并立即制定糾正措施計劃。

      5.5.2責任單位整改措施計劃的實施要從嚴從快,如遇特殊情況時決定是否進行計劃修訂或重新制定計劃。

      5.5.3當措施計劃不能按期完工時,責任單位要書面提交申請,報送公司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尋求解決方法,保證整改進度。

      5.6 評定報告。

      5.6.1評定小組要在規定時間內依據評定結果編寫《公司年度績效評定報告》,經公司主要領導及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或者通過企業內部網站、oa系統等進行通報。

      5.6.2 評定報告的內容:

      1). 評定目的和范圍;

      2). 評定所依據的文件;

      3). 評定組成員及責任單位相關人員;

      4). 評定的日程安排;

      5). 評定概述;

      6). 不符合項;

      7). 整改建議和計劃;

      8). 評定結論。

      5.7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要明確下列事項:

      (一)系統運行效果;

      (二)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缺陷,所采取的改進措施;

      (三)統計技術、信息技術等在系統中的使用情況和效果;

      (四)系統中各項資源的使用效果;

      (五)績效監測系統的適宜性以及結果的準確性;

      (六)與相關方的關系。

      5.8 糾正措施實施與驗證。

      5.1采取糾正措施的單位對不符合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5.2采取糾正措施的單位實施審批后的預防糾正措施。

      5.3糾正預防措施涉及文件修改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5.4各專業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整改措施的實施進行跟蹤檢查,驗證措施的有效性。

      5.5對于糾正效果達不到要求的,要重新制定糾正預防措施,經各專業管理部門評估審批后組織實施。

      5.6對于涉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要規定實施期限,不能按期整改的,給予績效考核。

      5.9 管理要求。

      覆蓋公司所有單位的內部評定每年一次,如發生下列情況追加評定頻次:

      (一)公司發生死亡事故;

      (二)發生嚴重問題,相關方有嚴重抱怨;

      (三)公司領導、外部隸屬關系、內部機構、方針、目標與指標、發現重大隱患、生產性質發生較大改變;

      (四)安全標準化升級。

      5.10 評定記錄與歸檔。

      公司各單位(部門)要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及檔案管理制度對績效評定記錄進行整理、歸檔、保存,建立臺賬。

      記錄包括:

      (一)評定實施計劃;

      (二)評定檢查表及其記錄內容;

      (三)首次、末次會議紀要;

      (四)整改措施計劃;

      (五)評定報告。

      5.11 績效考核。

      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評定結果,納入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績效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

      六、持續改進

      6.1 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公司及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組織對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納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實施計劃中,并將修改完善的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分發到各單位(部門),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6.2 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公司及各單位(部門)組織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作計劃和措施,實施計劃、執行、檢查、改進(pdca)循環,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第9篇 工貿企業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使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來約束從業人員熟悉掌握。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三、機構與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操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持證上崗:①收集操作人員上崗證;

      ②特種作業操作證應按期復審;

      ③資料及記錄保存完好。

      3.2財務部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培訓計劃。負責對由安監局組織的培訓或者非單位內的培訓報名,主要有: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報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訓需求識別

      4.1.1 管理人員的培訓:包括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并經專門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考試考核取得資格證書;

      企業負責培訓的管理部門,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情況進行登記。主要包括姓名、資格證書號、培訓時間,有效期限。在資格證書到期之前3個月,向安監局批準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始報名培訓,經考試合格,換取新的資格證書,以保證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更換主要負責人(如法人代表變更等)應先對新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后,方可變更。

      4.1.2 其他人員的培訓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廠員工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包括培訓計劃和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1.2.2 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包括培訓計劃和內容);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5)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車間(分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1.2.3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4.1.2.4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包括培訓計劃和內容);

      特種作業包括:

      1)電工作業(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器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釬焊作業);

      3)高處作業(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制冷與空調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煤氣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發證由安監局發放,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由質監局發放。

      4.1.3其他培訓教育,主要包括:臨時性安全教育,比如,對從事危險性較大的檢修項目;從事臨時性的工作;外來單位人員到公司進行施工或承包檢修作業等;

      4.1.3.1在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入現場之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危險部位以及注意事項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現場需有專人陪同,陪同人員可根據參觀、檢查人員多少配備,一般不少于兩人。

      4.1.3.2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相關方進入現場要服從企業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每次相關方進入現場之前要對其進行培訓,并簽訂安全協議。對經常進入企業的相關方要定期進行培訓,并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中列出相關的培訓要求和方案、以及具體的培訓組織單位和培訓內容,

      4.1.3.3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經職業健康培訓。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讓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了解本崗位的職業危害,讓從業人員清楚自己從事的崗位對自己的危害,嚴格執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培訓需求要考慮不同層次。確定單位內部的培訓的需求,可從管理人員和生產崗位上的員工兩個方面考慮。對于管理人員要從其所在管理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來確定培訓需求;對于生產崗位上的員工,要從其所必須掌握的安全技術、技能確定培訓需求,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進行資格考核。培訓需求識別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4.3培訓形式

      4.3.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財務部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所有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消防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還應結合不同工種特點教育。教育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定。

      4.3.2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企業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提供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的機會。

      4.3.3重大安裝、檢修項目施工前教育:

      企業進行重大、危險性較大的安裝、檢修項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門必須認真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負責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和安全檢修教育,使參加施工人員明確方案、熟悉現場、了解險情、掌握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4.3.4內部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員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換崗、車間外調入的按三級安全教育辦法,由新車間和班組負責教育;車間內部換崗,由新崗位班組負責三級安全教育。

      4.3.5現場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現場教育是發生嚴重違章或嚴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訓,事故案例教育是針對別人發生的嚴重事故進行教育。對照檢查員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為,吸取教訓,找出差距,不斷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防止事故發生。

      4.3.6經常性安全教育

      1)對安全技術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0小時。

      2)可利用企業報、黑板報、宣傳窗、張貼畫等形式不間斷地組織稿件、購買資料予以宣傳教育。

      3)根據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標志牌,提醒員工注意安全生產。

      4.3.7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4.4 安全培訓效果評估和改進。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訓目的的要改進,以保證達到培訓的目的。同時對培訓和檢測過程要有相應的記錄,建立檔案,以備查詢。比如對操作規程的培訓,可通過試卷考試,看看員工掌握情況,并根據考試結果不斷改進培訓方法,進一步使員工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做好培訓記錄,主要是培訓時間、培訓內容、主講人員以及參加人員(可以做成簽到表),或者這些內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訓記錄。

      4.5建立培訓檔案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記錄。按一人一檔的原則,為每個從業人員建立培訓檔案。

      第10篇 工貿企業操作牌與檢修牌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操作與檢修之間的安全管理,避免設備與作業人員之間、生產與檢修過程中的人身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的要害崗位及主要機械、電氣設備的操作與檢修。

      三、術語及說明

      3.1操作牌:是生產操作人員有權操作設備的唯一指令標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確認制,無操作牌者不準操作設備。

      3.2檢修牌:是檢修人員在檢修時,為確保安全,設備不發生誤操作,而設立的警示標牌。

      3.3安全生產確認制:就是確認、確信、確實的總稱,即在每次操作和動作前對欲操作的對象,必須做到確實認定,確實可行,確實準確地去執行。

      3.4確認制內容:包括操作確認制,聯系呼應,行走確認制三個方面。

      四、操作牌與檢修牌的管理

      4.1操作牌是操作設備的唯一憑證,無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設備;設備的操作員將操作牌交給其他人員后,就失去操作設備的權利。

      4.2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隨同設備一同交接班。

      4.3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操作牌應當擺放在操作室內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員負責保存與清理表面衛生。未經班長或組長同意不準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檢修牌應當存放在設備檢修班組,由檢修班組長負責保存與清理表面衛生。檢修人員接到檢修指令后應向班組長索取檢修牌,檢修結束后負責交回檢修牌。

      4.5檢修開始前,檢修人員與操作人員應當相互溝通,明確檢修內容和檢修起止時間等,然后進行操作牌與檢修牌互換。操作臺上未掛檢修牌、操作牌未從操作臺取走的,不準檢修設備。

      4.6檢修期間,操作牌由檢修人員保管,檢修牌則應當掛在操作臺上。

      4.7檢修結束后,不準許將工具和零件遺留在設備上,必須待所有作業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區域后,方可互換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復正常生產。

      4.8多個檢修工種(電工、機修工等)在同一設備上進行檢修作業時,應事先確定一人負責辦理工作牌交換手續,并負責保管操作牌。

      4.9如果拒絕將操作牌交給檢修人員,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該時間進行檢查或修理,有爭論時由班組長或單位領導協調解決,但未達成一致并互換工作牌之前,不準進行檢修作業。

      4.10設備工作不正常或可能發生事故時,技術管理部門、生產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人員有權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有關單位和人員。

      4.11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立即報告,未經補發前,該設備禁止使用,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同意、并辦臨時手續后方可使用。

      第11篇 工貿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產費用切實為員工落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企財[2014]16號)中的各項規定,特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三、術語與定義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制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四、 機構與職責

      4.1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每季度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落實進行審核。

      財務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查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計劃等,根據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并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落實工作。

      五、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5.2 安全生產費用應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監督其合理使用。

      5.3 安全生產費用適用于以下生產事項

      5.3.1 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5.3.2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3.3 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5.3.4 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監測、事故隱患和職業健康體檢;

      5.3.5 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5.3.6 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5.3.7 安全標志和標識;

      5.3.8 其他和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5.4 安全生產費用操作流程

      5.4.1 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牽頭與技術、生產、設備、行政、財務等部門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費用初步使用計劃,交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批準后由財務對其資金進行提取和發放,收回發票等相關使用證明依據。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報予總經理審核、批準。

      5.5 安全生產費用檢查

      5.5.1 安全管理部門監督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工作;

      5.5.2 財務建立安全生產費用的臺賬,具體列支每項費用的支出和使用的負責人,并在臺賬后附加收回相應的發票收據,每季度由財務部門自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核對;

      5.5.3 每年年終財務整理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在公司年度會議中報予總經理審核。

      第12篇 工貿企業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規范企業文件的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從制定到銷毀整個技術流程,確保對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運行起作用的都是現行有效版本。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辦公室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3.1.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3.1.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1.3負責主辦或會簽發布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3.1.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并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3.1.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3.1.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3.2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3.2.2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2.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3.2.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 程序

      根據《文件的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內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制度制定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因素:

      國家的政策和社會發展需求;

      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行業標準及規范;

      國家批準的國際公約和標準;

      風險評估結果或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

      管理的流程與控制要求;

      相關方要求;

      與企業發展相關的外部信息,如行業要求等;

      企業文化及企業管理的慣例等。

      4.1規章制度的編制

      4.1.1規章制度的名稱,一般應反映兩方面的內容,即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種類;

      4.1.2規章制度中的具體規定應明確允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須做什么以及違反這些規定應負的責任;

      4.1.3應明確具體實施部門及其相應的檢查監督責任;

      4.1.4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規章制度在內容上必須具有合法化,明確的操作性、適用性和可延續性,概念準確、言語簡明,在形式上要求規范化、標準化;

      4.1.5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與相關規章制度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作出專門說明;

      4.2規章制度的發布

      4.2.1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后應由起草部門向規章制度管理部門遞交規章制度的草案,應經該部門負責人簽發;幾個部門聯合起草的,應經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簽;

      4.2.2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就規章制度草案的主要內容進行審查;

      4.2.3經制度管理部門審查后,采取以下方式發布:

      ①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后發布;

      ②安全作業指導書,必須先提交職工代表組長會議討論通過后,經過管理部門研究,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③除上述規章制度外,本公司內的其他基本規章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④本公司內的具體規章制度(指專業或技術性強、要求相關部門或部分員工遵守、執行的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后,由主管領導審定,主要負責人簽發。

      4.3規章制度的使用

      4.3.1、規章制度一經頒布,即為本公司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

      4.3.2、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并達到合格。

      4.4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4.1.在下列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時,制度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修訂規章制度: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原有規章制度修訂后,相關部門應組織新訂的規章制度培訓;員工工作崗位變動時或新員工上崗前,也應組織相關培訓,并進行考核。

      4.4.2.為確保本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規章制度管理部門應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經評審的規章制度,由制度管理部門根據情況,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修訂、廢止、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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